父与夫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现代出版社  作者:丛培申  页数: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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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他叫于志曾,是粗犷豪放的辽西汉子。她叫梨花,是美丽多情的辽西姑娘。命中注定,他曾是她母亲的情人;阴差阳错,他曾把一位日本鬼子的遗孀爱得如醉如痴;纯属必然,他曾被这位美丽的姑娘喊做父亲。  可最终他却成了她的丈夫。  道德的钟声,人性的拷问。是这位多情的辽西姑娘,把爱情演绎得炉火纯青,让天下所有长嘴的动物都哑口无言。  但是,这位于志曾的身上毕竟结有一层厚厚的壳,敲一敲,能听到孔子的声音。

作者简介

  丛培申,39岁,祖籍山东,诎生于辽西。曾做过政府秘书、企业推销员,现为自由撰稿人。曾有两部中篇小说变成铅字,两篇散文获全国性文学奖。《父与夫》为长篇处女作。  创作宗旨:记录完美的历史性格,以给后人留下好的遗传基因。  人生信条:道理用痛苦去懂得,真理用生命去把握。在懂得道理,把握真理的路上,誓籽弓身前行、奋力不已。

书籍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夜深入静,于志曾坐在火车里,闭着双眼独自回想着往事。离家越近,这往事就在眼前越清晰。  应该是那一年的腊月二十九那天夜里,富人家的院子里灯火通明,却静得出奇。其他的长工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一个放羊的小伙计坐在自己的屋子里,守着孤灯想爹娘。为了富人家这帮羊,他连过年都不能回家了。他恨这帮羊,夜深的时侯,他溜进羊圈,几乎照着每一只羊的屁股都踹上一脚,因他平时待它们不薄,所以,这帮羊以不同的心境和他一起心酸着。  好在东家有一个俊俏的闺女,叫秀秀,每看他一眼,他的心都会跳个不停,握羊鞭的手心就会出汗。他踹完羊便说:“如果东家没有好闺女,说啥我也不会守着你们这帮畜生过年的。”  上房的灯一个接一个地吹了,只有秀秀闺房的灯还亮得朦胧,一个念头让他腿软心跳,他想过去看看或者听听。当他贼人一般猫在秀秀的窗下,他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这时他想起了老羊倌跟他说的一句话:见到好女人别心跳,要大胆地用双眼把她的衣服扒光。他背地里无数次地耻笑老羊倌说:这是啥狗屁话!那眼睛也没长手,如何扒得衣服。  但当他用舌头舔开秀秀的窗纸,却大惊失色了,他果然看见了一丝不挂的秀秀。一时间,秀秀已经不是秀秀了。  秀秀在洗澡,她一会坐在浴盆里,一会站在浴盆里,身姿娇俏而挑逗,他觉得她的每一寸肌肤都带有表情,都在向他招手。他觉得自己也不是自己了。  他想不到,他的焦躁的身影,被院子里的灯光整个投射到秀秀的纸窗上,秀秀看见时先是吓了一跳,急忙抓过衣服想披在身上,又突然产生一种一切秘密都被掏空的感觉。妈妈说过,这样的人再嫁给别人就有失伦常了。断定这个人就是放羊的小伙计,便恨之入骨,索性把衣服扔在一边。她曾多次对母亲说,咱家的小伙计是个混蛋,但她没想到这个混蛋竟混蛋到这种程度,所以她想用阴谋的手段来治他一下。  她坐在浴盆里,微笑着向那只窥视的眼珠摆了摆手,又摆了摆手。然后,他就真的破窗而入了,当他傻子一般瞪着秀秀的胴体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得到的竟是两记凶狠的耳光,他方从梦中醒来。  他顿时吓得魂飞胆破,他害怕这件事一旦被爹娘知道,会被活活地打死,所以他跪地求饶。秀秀开始可怜他了,也哭了,她哭自己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活着了。  见秀秀哭得伤心,他知道是自己错了,便接着狠命地自己抽自己的耳光。秀秀进一步可怜他了,却仍要惩罚他,但惩罚的条件是让他把自己的衣服穿好。他觉得这个条件很不错,乐于接受,便颤抖着双手给她穿衣。尽管他那双手颤抖得十分不争气,但他还是带有很强归宿感地想摸一摸秀秀那两只喷薄的乳,尤其是那两颗红红的乳头,像熟透的小樱桃,别提有多带劲了。  一缕晨光透过车窗射了进来,这个当年的小伙计睁开双眼,往外望了望,家乡就在眼前。  于志曾下了火车,一脚踏在家乡这块土地上。他四下里张望着,目光是游移不定的,还有些淡淡的忧伤。一别二十几年,如今他回来了,当初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更确切地说是逃到哪里,都知道他砍死了土匪头子肖大棒后逃命去了,来不及向父母兄长告别,来不及再看秀秀一眼,便仓皇而逃了。他的耳边始终响着秀秀最后说给他的一句话:“你走吧,离这疙瘩远远的,只要活下来就好,要让我觉着你永远活在这个世上就好。”  如今他活下来了,尽管活得那么艰难,尽管死神一次次地扼住他的喉咙,但他终归还是活下来了。秀秀的脸庞已在眼前变得模糊,只有这句话仍响得清晰。这片土地,这片辽西山村的土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深情地眷恋着它。因为这里有他的父母,有他爱过的姑娘,有他的根。无论走到哪里,他似乎都能闻到这块泥土的馨香。记得后来,秀秀的父母待他很好,能让他吃上一般穷人吃不上的小米面饼子。穿得也暖,每当秀秀娘要给他做棉衣时,秀秀总是在一边聒噪着,让妈妈多絮上一些棉二花。妈妈看着一天天见大的女儿,笑而不答,或者干脆走出去,让秀秀自己完成她的心愿。  这一切都过去了,回忆起来显得那么久远,回忆起来就觉得人生如梦,逝者惜留,人的感受积存在心里便能酿出凄凉。  路上不时地能碰到几个行人,一个拣粪的老头,或者是几个串门归来的汉子,他们都用惊奇而陌生的目光打量着他。从那些目光里他知道自己在他们眼里已成为不速之客,与这块土地已经格格不入了。这一点就是到了生他养他的那个村庄也不例外,没有入能一下子认出他来,认出来的也是一脸的尴尬,甚至有些恐惧。那恐惧告诉他,他在他们的记忆中早已死了,那是一种活人见鬼的恐惧。而孩子们看见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四散而逃,逃出很远又集拢起来,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他能很清楚地听到两个字——汉奸。  他有些灰溜溜的,这不怨孩子。一个戴着黑色呢子礼帽、穿一身灰色中山装、蹬一双油光镗亮的大皮鞋的人,一个高高的个子、黑红脸膛、浓眉大眼、鹰钩鼻子的人,能不被孩子当成汉奸吗?不但在这小小的山乡,就是走在大上海的霓虹灯下,也会遭到汉奸之嫌的。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在回来之前,把这身压在箱子底下十多年的行头换上了,一路走来倒没遇到什么挫折,只是到家了被孩子们骂做汉奸。他独自苦笑一下,又摇摇头,他知道自己总是与世道相左,总是惹人耳目。  当他踏进自己的家门时,他幻想着能听到父母唤儿子的声音,幻想着他们白发苍苍的面容出现在眼前,可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预感到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厚道的哥哥于志平正蹲在窗下编篓筐,篓筐正在打底,使穿着臃肿的他干起活来非常吃力,发出艰难的喘息。当哥哥抬眼望见他时,便怔住了,哥哥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个打扮怪异的人是当年出走的弟弟,一瞬间,他的双眼泛起了泪花,嘴角颤抖了几下,但他还是直起身子,向前走了两步,问:“是你吗?志曾?”他看着哥哥不到五十岁便苍老得不成样子,鼻子一酸,眼泪就要往下流,他极力控制着自己,深深地点几下头,说:“是我,哥,是我回来了。”  这时,嫂子也从屋里快步迎了出来,围着围裙,右手还端着泔水瓢,她惊讶得张着嘴,瞪着眼,半天工夫,才连珠炮地说起话来:“哎哟,这不是志曾吗?你这是打哪儿回来的?你看看,啧啧啧,你这是咋整的,浑汉奸似的。这有多少年了?二十多年了吧,你又突然冒出来了,嗨!都以为你早就没了呢?你这不又活蹦乱跳地回来了吗?怪不得今天早晨喜鹊老冲咱们家叫呢?我这眼皮也直跳,原来是你回来了,对了,就应在这上了。”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围裙上擦着湿漉漉的左手。是哥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又重重地干咳了一声,她才轱辘着眼珠子看看自己的丈夫,又看看于志曾,住了嘴。  除了哥嫂以外,家里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侄女石头。嫂子说,这孩子自小体质弱,三天打针两天吃药的,就给她起这么一个坚硬的名子克一克。又说还有两个侄子,大侄子满龙,二侄子满虎,都出去疯去了,肚子饿了就该往回跑了。石头是个很腼腆的女娃,尽管知道面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叔叔,但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听说过,所以问一声叔叔好,就怯生生地在一旁看着。只是按着爸妈的吩咐,给叔叔卷烟,给叔叔倒水。于志曾很喜欢这个侄女,从她的身上能看到她奶奶的影子。  于志曾和哥哥盘腿坐在炕上,有一句无一句地唠着。哥哥本来是个不健谈的人,什么事都如此,你不问他是不会说的。但他正是从哥哥的嘴里得知母亲在他出走的第二年就去世了,父亲是十年前去世的,二老都死在西厢房里,至今那房子还空着。哥哥说,你这一回来,正好住那里,吃完晚饭让你嫂子把它收拾出来,再烧烧炕。  从哥哥的嘴里还得知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而且是他主动说出来的。这消息是关于秀秀的。说秀秀的爹娘在一次次批斗中忍不下痛苦,挑着担子下关东了,临行前把秀秀嫁给了何家庄的一个贫农家的孩子何三喜。不料,结婚后的第三年春天,何三喜在给生产队起石头放炮时被崩死了,崩得七零八碎的。秀秀只捡到一只手和一条腿,埋了。她膝下还有一个刚两岁的丫头。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秀秀就领着孩子改嫁了,嫁到了咱们村。说到这里,哥哥专注地看着于志曾,好像在看于志曾有什么反应。于志曾只是低头听着,看不出秀秀这个人与他有什么关系。哥哥只好继续说,你当秀秀嫁的人是谁?就是咱本家侄子于满贵。这时,于志曾抬起头,瞪大了眼,说:“啥?于满贵?他媳妇不是挺结实的吗?”哥哥说:“是挺结实的,喝药死了。”于志曾“噢”了一声,说:“原来是这样。”然后他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为啥要喝药呢?”哥哥说:“于满贵这个人你应该清楚。你们是光腚娃娃,一起长大的。一喝了酒就到外面跑骚,十里八村的有点姿色的女人,几乎都让他祸害了。”于志曾听到这里,嗯了一声,说:“他倒是这么一个人。可秀秀为啥要嫁给他,嫁给谁不好?”哥哥说:“话还不能这么说。自打秀秀嫁给了他,他这个臭毛病还真改了,改得一干二净。”听到这里,于志曾喟叹说:“是啊,秀秀是个好女人,再野的男人她都能收住他的心。”哥哥说:“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于满贵就得了痨病,咳血而死。”于志曾一听,人便有些兴奋,双眼放射出光芒。这光芒刺激了哥哥。哥哥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着他。于志曾急忙说:“也许这是报应吧,他这样的人不配享受秀秀这样的女人。”哥哥一听,先是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说:“是啊,可有一点我不明白,秀秀这个人为啥谁沾边谁就……”哥哥没有把话说完。他深知,自己的弟弟不也是因为这个女人离家出走的吗?二老临死都不在身边,那是最大的不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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