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出版时间:1998年9月第一版 2001年1月第6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美国]J﹒D﹒塞林格  页数:198  译者:施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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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述了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作者简介

作者塞林格全名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一九一九年生于美国纽约城,父亲是做于酪和火腿进口生意的犹太商人,家境相当富裕。塞林格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一九三六年,塞林格在军事学校毕业,取得了他毕生唯一的一张文凭。
从一九四○年在《小说》杂志上发表他的头一个短篇小说起,到一九五一年出版他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止,在十余年中他共发表了二十多个短篇,有些短篇还在《老爷》、《纽约人》等著名刊物上发表,从而使他在文学界有了一点点名气。成名后他隐居到乡下,特地为自己造了一个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作书房,每天早晨八点半就带了饭盒入内写作,直到下午五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准进去打扰他;如有要事,只能用电话联系。他写作的过程据说还十分艰苦,从《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他写作的进度越来越慢,十年只出版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后来甚至不再发表作品。偶尔有幸见过他的人透露说,他脸上已“显出衰老的痕迹”。他业已完成的作品据说数量也很可观,只是他不肯拿出来发表。不少出版家都在打他的主意,甚至在计划如何等他死后去取得他全部著作的出版权,但至今除本书外,作者只出版过一个短篇集《九故事》(195)和两个中篇集《弗兰尼与卓埃》(1961)及《木匠们,把屋梁升高;西摩;一个介绍》(1963)。

书籍目录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事,他们俩准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最最讨厌电影。最好你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讲起。潘西这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你也许听说过。也许你至少看见过广告。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骑着马在跳篱笆。好像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儿也没见过。在这幅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萨克逊·霍尔中学赛橄榄球。跟萨克逊·霍尔的这场比赛被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最后一场球赛,要是潘西输了,看样子大家非自杀不可。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汤姆孙山顶上看球赛,就站在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账大炮旁边。从这里可以望见整个球场,看得见两队人马到处冲杀。看台里的情况虽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吆喝声,一片震天价喊声为潘西叫好,因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不过给萨克逊·霍尔那边叫好的声音却是稀稀拉拉的,因为到客场来比赛的球队,带来的人总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榄球比赛中总很少见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子来看球。这确实是个阴森可怕的学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姑娘,哪怕只看见她们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赛尔玛·绥摩——她是校长的女儿——倒是常常出来看球,可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引不起你多大兴趣。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我挺喜欢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剥落,像在流血似的,胸前还装着两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我喜欢她的地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  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赛,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倒霉领队。真了不起。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儿落在他妈的地铁上了。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的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说起来,倒也挺好玩哩。  我没下去看球赛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他患着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见我一次。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绥摩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于是我就给开除了。他们在潘西常常开除学生。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这倒是事实。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尤其是在这混账的小山顶上。我只穿了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戴手套什么的。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骆驼毛大衣,大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贼。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里照样全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尊混账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不在专心看球赛。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竞不知道。我痛恨这类事情。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  总算我运气好。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到自己他妈的就要滚出这个地方了。我突然记起在十月间,我怎样跟罗伯特·铁奇纳和保尔·凯姆伯尔一起在办公大楼前扔橄榄球。他们都是挺不错的小伙子,尤其是铁奇纳。那时正是在吃晚饭前,外面天已经很黑了,可是我们照样扔着球。天越来越黑,黑得几乎连球都看不见了,可我们还是不肯歇手。最后我们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师,柴柏西先生,从教务处的窗口探出头来,叫我们回宿舍去准备吃晚饭。我要是运气好,能在紧要关头想起这一类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别了——至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转身奔下另一边山坡,向老斯宾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园内。他住在安东尼·魏恩路。  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我抽烟抽得凶极了,这是一个原因——那是说,我过去抽烟抽得极凶。现在他们让我戒掉了。另一个原因,我去年一年内竟长了六英寸半。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差点儿得了肺病,现在离家来这儿作他妈的检查治疗那一套。其实,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  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第二。四街。天冷得像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儿摔了一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时高兴。我穿过马路以后,觉得自己好像失踪了似的。那是个混账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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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5条)

 
 

  •      慕名而读,但发现自己已经过了看此书的年纪。觉得此书适合青少年阅读,但又觉得他们没有正确的引导会产生错误的理解。
       施咸荣的译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里面有很多的直译,让我一度因为是译者直接用百度翻译直接复制粘贴过来的。“Good Luck”直接翻译为“运气好”……类似还有很多。
       起初觉得霍尔顿满嘴荒唐言,用菲比的话说就是: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是个十足的混混,可后来觉得他很善良:给修女捐款、怀念艾里、不喜欢艾里躺在墓地里、怕母亲听到自己被开除伤心而在外游荡受罪、讨厌别人拿非真皮的手提箱、和妓女谈心,还有对妹妹最浓烈的爱、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朝悬崖边跑来的小孩子... ...
       最后,霍尔顿为了劝阻妹妹而放弃了去西部离家出走、放弃了森林边的小房子,答应妹妹回家去做了精神治疗,小说在此戛然而止,旋转木马的片段感动了很多读者,我就是其中之一。
  •      刚读了第一章,就觉得作者so crazy,脏话俯拾皆是 。我想,正统小说语言就算不优美,至少也是平实的。(这与我读书少有关系)《麦田里的守望者》被奉为经典,又深受青少年欢迎一定有其原因。带着这份疑惑我读了下去。
       读着读着,我在这位具有“反社会人格”的骚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嘴角略上扬,眼神里带着鄙视,心里想着:哎呦,不错哦!
       高中时,劳资处于叛逆期的最顶峰。这帮老师打着为我好的名义,以各种手段限制着我的自由。抄了一点作业,某周姓老师便大呼小叫,“郭××,你不会好了”。尼玛,不就是抄了点作业嘛,至于吗?然后上升到道德层面,让我在办公室罚站半天。之后叫父母神马的?尼玛,你虚构了一个美好的理由,骗着我们对着那些无聊的题目刷了一遍又一遍,好像不执行,人生就完了似的。说到底,我们不过是你流水线上的产品罢了。
       作者是极富个性的,用最真实的口吻还原了一个叛逆的少年的内心。从书中,我们不难看出霍尔顿是善良的,然而却因他的叛逆被误解。大人总喜欢以过来人的身份,指着我们说该那么做,该这么做,却无视我们对这些说教的反感。
       广大骚年或多或少都能在霍尔顿身上找到影子。
      ================================================
      经典语录
      1、我想,他们应该不会羞愧,也不会后悔。青春的日子,总是要破坏一些东西,才会收获另一些东西。也许一个父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儿子抽过更多的香烟,喝过更多的伏特加,甚至摇头磕粉一路张扬,但他一本正经地告诉亲爱的儿子不可以碰毒品。也许一个母亲年轻的时候比自己的女儿穿过更短的超短裙,约会过更多的男朋友,但她郑重其事地告诉去参加派对的女儿要小心被男孩子灌醉。
      
      2、千万不能和别人说事,说了你会想念每一个人,我甚至有点想莫里斯那个混蛋。
      
      3、“看到你真高兴”其实看到你一点也不高兴,只是不说这话没办法在这世界上活下去。
      
      4、我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要过的,是不是呢?“
      
      5、我有点儿害怕,也有点儿神往。这一片血污倒让我看上去很象个好汉。我这一辈子只打过两次架,两次我都打输了。我算不了好汉。我是个和平主义者,我老实跟你说。
      
      6、首先,他甚至比斯特拉德莱塔还要愚蠢。跟阿克莱相比,斯特拉德莱塔简直是个他妈的天才了。
      
      7、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
      
      8、那倒挺不错,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9、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脸侧向枕头的一边。她的嘴还张的挺大。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孩子张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10、你可以是个好人,却同时让人心烦。要人心烦很容易,你只要在哪扇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同时给人许许多多假模假式的忠告——你只要这样做就成。
      
      11、学校教育还能给你带来别的好处。你受这种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了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象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有什么类型的思想。主要是,这可以让你节省不少时间,免得你去瞎试一些对你不合适、不贴切的思想。你慢慢就会知道你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头脑武装起来。
      
      12、她说在潘西,她说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即便我想要纠正她的看法,我怕自己也没这力量。再说,她要是认为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就让她那么认为好了。
      
      13、谁都不乐意把新知识灌输给那些约莫一百岁的老人。他们不爱听。
      
      14、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
      
      15、通常都是这样,你越是不想说话,对方却越是有兴头,越是想跟你展开讨论。
      
      16、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总是吃同样的菜。这应该算是道好菜,因为他们给你吃牛排。我愿意拿出一千块钱打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星期天总有不少学生家长来校,老绥摩大概认为每个学生的母亲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饭吃些什么,他就会回答:”牛排。“多大的骗局。你应该看看那牛排的样子,全都又硬又干,连切都切不开。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总是给你有很多硬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家伙以外,谁都不吃。
      
      17、你知道中央公园南头浅水湖附近的那些鸭子吗?那个小湖?我问你,在湖水冻严实以后,你可知道这些鸭子都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我问你?”我知道多半是白问,只有百万分之一可能性。
      
      18、“我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是在镜子面前度过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会儿。”
      
      19、“他自顾自走了出去。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混帐的头发,就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了。”
      
      20、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我身上都湿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裤子上。我那顶猎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确给我挡住了不少雨,可我依旧淋得象只落汤鸡。不过我并不在乎。
      
      21、我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孩子的笔记本我真是百看不厌。
      
      22、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原则轰轰烈烈的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原则谦恭地活下去。
  •     这本书很出名,但自己最近才读(27岁)。里面几乎每句话都是脏话,开始读起来有些不适应,同时有感觉好笑、好玩。应该说霍尔顿对书中各种人和物的谩骂正好说出了自己的心声,表达了自己对社会中各种虚伪的厌恶和痛恨。塞格林当时描述的社会也是现在中国社会的写照,无论是学生还是社会上的人都追求物质和名利,学生整天想着考高分、实习、争取荣誉。而社会上的成年人又是在不断的谈论着房子、车子、手机、各种PAD。精神世界的缺失是现在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是上个世纪美国社会的重现。如果说这部小说的主题只停留在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功力的话就真的很没劲了。书的最后通过安多里尼的话点出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要坚守自己的纯洁的世界,也许我们无力与整个社会相抗争,但是我们最起码还能坚守自己的世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更多的人,做一个真正的守望者。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愿意为了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而一个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我相信经历过的人会对这句话感触颇深。
  •      迷茫的人往往认为自己不迷茫,最喜欢的事竟然是当守望者,以为自己可以引导迷茫之人。
       为什么世界是假模假式的?因为“真”的世界很残酷,很不舒心,正如单纯的孩子和宗教往往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我们很容易发现整个世界都如《水手》描述的那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我们尊敬的父母如此、我们的挚友如此、我们同学如此、我们的老师也是如此,更可怕的是,回顾过去,发现自己也是如此,一不小心自己就变成了自己曾经无限鄙视的那种人。
      
      
  •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每个人都能从麦田里找到了自己的青春。
      
       自是年少,韶华倾负。
  •     我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想到了很多。他们原本善良,单纯,却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变得不学无术,就像霍尔顿一样,他代表了这一类型的青少年,有着叛逆的思想,忘记了最初的热情与目标,让困惑封住了动力,对事物有着与众不同的追求,彰显自己特殊的个性。我的哥哥也是这样,自从来到杭州就染上抽烟,喝酒,赌博的恶习,伤害的不只是自己,父母为他白了头发,家人为他操碎了心,但每次和他的对话中,我能体会到,他一直都有着善良的一面,他是爱所有人的,但是他也无法改变自己。我们有些同学虽然不学无术,但单纯的一面却经常逗得我们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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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在高二看完《麦田里的守护者》的,那时候觉得霍尔顿多幼稚啊,满口脏话,书又不念书,和室友的关系又不好,交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拉拉队队长女友,对周围的一切事都喜欢抱怨和咒骂,和我初二的时候差不多——幼稚。直到昨天,学校放假,我和同学上网吧打DOTA,错过了回家的最后一班车,搭着摩的找很晚才会收工的黑车,一个人想走到高速路口看看有没有到长沙的车,我就这样一直走,我确定不可能在当晚搭到车了以后,就开始走回城区,这时候天基本上已经全黑了,也感觉有些冷,回城区有摩的,可是我舍不得打,我身上只有46块钱了,到长沙的车票就要35块钱,我还有一个晚上要过,我想着我一直想塑造的好孩子的形象,就要被这不归的一夜像可爱的洪水猛兽一样冲垮了。月考年级第7,在家里从不打DOTA,只看电影,读书,呵呵,看来我坏孩子的一面终于还是要暴露。我喜欢的女孩子经常说我是骗子,她开玩笑的时候会和我说“我不相信你”,我觉得我确实是个骗子,答应小舅高中不进网吧,其实差不多每次放假都有去,算了,要紧的是我怎么度过这一晚,我往城区走的时候想到了那个被学校开除的霍尔顿,他一个人在纽约城里逛,去酒吧,叫妓女,搭午夜的火车。他身上的野性我觉得正是我缺少的,我真羡慕他的大胆和狂野,想到自己,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不过是在初中上了一次通宵,至于这一晚,我知道我会拿着钥匙,打开我舅娘爸妈的房子,一个人躺一晚,然后第二天一早搭车回长沙。大胆的冒险,虽然有时看起来很愚蠢,可是回想起来,一定也会是人生一段很难忘又难得的经历。我希望我今后的人生中,能大胆地多冒一些险,好孩子虽然能得到表扬,但做惯了好孩子,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吗?
  •     屡次被学校劝其退学。爱议论别人。句句脏活。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无论多好也让其厌恶并影响他人。特别刁钻。在我看来真是个十足的大坏蛋,看得我咬牙切齿。起初原本是看书名好听才来看的。没想到整本书的内容与题目重合度不高。也就中间和最末有提及并且知道了原因。
       但也不是所有的好人是百分之百的好人,也不是所有的坏人是百分之百的坏人,要说这个满身毛病的熊孩子身上有没有闪光点呢,在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岁月里。做过和想过很多天马行空的举动。想获得他所谓的自由。逃离一切。但最终领悟到了他的“使命”吧。文章末尾貌似恍然大悟豁然开朗。其实,这也很像我们花季年龄所经历的。庆幸的是霍尔顿找到了正确方向没有走到堕落的梦魇,替这个坏小子祝贺。祝好运!
  •     无可否认,青春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意味着叛逆,意味着对大部分的人和事总会产生莫名的反感,容易冲动,难以满足,正如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这不应该被批判,也同样不值得被赞颂。
      
      上纲上线的批评容易被发现,容易被抵制,上纲上线的赞美显得如此隐蔽却让更多的人趋之若鹜。正常的青春叛逆无须上升到对抗社会虚假的高度,内心空虚而倍感寂寞无须演义成灵魂高尚而失落孤独。一旦对霍尔顿和他所代表的那个群体产生了这种演义,开始了这种赞美,那么就会逐渐成为了小说中霍尔顿所讨厌的那样的人,满口的“很高兴见到你”,满口的“祝你好运”,虚伪矫情。
      
      回到小说本身,这本小说也算是我一口气读完的,读时只是偶尔有几个情节感到精彩,偶尔有几段对话令我印象深刻,整部小说令我最大的感受依旧是平淡。读完后,静静思考,随意翻阅,上上网,看看评论,心中竟涌起许多感动,不为霍尔顿的叛逆和“高尚”,只为塞林格竟把这位在我眼里几乎缺点总比优点多的主人公写的如此真实,以至于他的缺点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他的优点变得闪闪发光易被发现。
      
      作为读者的我们完整的和霍尔顿一起经历了从被学校开除到圣诞节前夕的这些日子,见到了他所见过的人,听到了他所说过的话,甚至通过文字知晓了他的内心独白,于是,他变得不再那么讨厌,变得容易被理解,甚至精神上还有时有些高大。但是,如果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只是遇到了这样一个人,言辞粗鄙,厌恶一切,成绩差到被学校开除,谈话总是“冬天里河上的鸭子哪去了”,四处游荡不愿回家……如果这一切都是我们可以观察的,我们没有机会倾听他和所有人的谈话,知道他在不同的情况下究竟干什么,更无从知晓他的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如果这样,至少对于我,我是很难愿意和他交往的,虽说他也许不是一个坏孩子,但他看起来却真的是一个坏孩子。
      
      霍尔顿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虚伪,人人戴着面具,所有人都说着“很高兴见到你”和“祝你好运”,这一切总是让这位主人公厌恶。但我不得不反问,这位主人公是否真的像大多数人所说的那样真实?他用粗俗的言语去对抗对虚伪的不满,也许他的内心并不粗俗;他用逃避闪躲去对抗社会的期望,也许有时他还是个有勇气的青年。有的人装作高尚却被定义为虚伪,有的人装作低俗却被修饰成真实,舆论为何如此厚此薄彼?
      
      由此,我想再次强调这样一个观点,霍尔顿和他所代表那一群人,无须被批判,不必被嘲弄,更不该被推崇,乃至受到赞美。我爱的不是霍尔顿的真实,我所欣赏的是塞林格通过行为、对话和内心的独白将这样一个人表现的如此真实,以至于我常常不经意间将自己代入,却毫无违和感。
      
      霍尔顿的处境不是我所愿意拥有的,霍尔顿内心的感受却也在我的内心里时常的出现过。我们同样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到处都是不好不坏的人——没有恶意的戴着面具;我们同样感受过这样的寂寞,拿起电话却因为各种的理由而不知道应该打给谁,却最终挂上话机;我们同样会去思考一些只能自己想,说出来却令他人感到怪异的问题,比如说冬天里河面上的鸭子哪里去了?其实哪里仅仅是我,我想,大多数的人都有会和霍尔顿产生这样的共鸣。因为人是向往美好和真实的,人是渴望交流害怕寂寞的,人是充满好奇并喜爱探索未知的……
      
      有时很同情霍尔顿,似乎总是诸事不顺;有时很厌恶霍尔顿,为何总是对一切都如此不满;有时很喜欢霍尔顿,虽然粗俗却毫无坏心;有时很羡慕霍尔顿,自由自在只因没有梦想。
      
      梦想是什么?霍尔顿从来没有明白过,他不知道为什么好好读书,他不知道为什么找份好的工作,他不知道为什么要买凯迪拉克。也许不知道,生活才更轻松,人生才更自由。梦想诚然是前行的动力和指引,梦想也是束缚行为和人生的枷锁。
      
      真实是什么?霍尔顿也从来没明白过。他只是用不真实的粗俗去对抗别人的不真实的“高雅”。真实是高贵的品德和美好的向往,真实不是一丝不挂的坦白。
      
      没有什么词汇能美好形容到无可挑剔,因为没有什么美好是绝对美好的,甚至连美好本身都不是。我们的内心总是向往更加美好的世界,而我们的社会总是让我们感到距离那份美好如此遥远。有时候我们不愿意长大,因为不长大,我们可以如此感性地拒绝甚至对抗对一切不美好,这一切都可以因为我们青春叛逆而被原谅;有时候我们不愿意长大,因为伴随着长大,我们会不断思考,渐渐明白一些道理,这些道理会解开我们的困惑,建立我们的理智,却让我们远离了“美好”。
      
      霍尔顿也会长大,他不会永远17岁。但是塞林格并没有写下去,他没有告诉我们霍尔顿会如何成长,长大以后会如何?我也不想知道这些。就让时光停留在17岁,就让当我老了的时候,看到的还是17岁那个没有长大的霍尔顿吧。
      
  •     评论界有《麦田守望者》并不是塞林格最好作品的说法,还惋惜“他的一流作品被其二流作品的名声覆盖了”。我没读过他什么“一流作品”,但觉得《麦田》(即使是读的蹩脚到死的翻译)确实是挺讨人喜欢的一本。为了它简单、直接、毫不造作的叙述方式,以及霍尔顿这个角色。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在那个最要紧的八九岁的时候把这本书给读了,这可能得关系到一个人跟一本书之间是不是有点儿缘分的问题。当时好像是在黄春华的一本小说里,那个干瘦怪异的女图书管理员手上拿着一本《麦田》什么的,因为那小说里头那个女图书管理员曾经说了不少让我很惊讶而一直影响至今的话,读完以后就寻思着把《麦田》找来看什么的,后来种种原因就没看,而后十年就过去了。
      
      我老觉得如果当时在那个“重写人生脚本”的年龄里头我读过这本玩意儿的话,后来就不会对很多东西有那么多偏颇的看法,黄春华这家伙实际上给我带来了不少虽然正确但十分偏颇的看法。然后那些看法在十年后已经变得很难修正了。
      
      《麦田》在整个故事就快要末尾的时候,霍尔顿跑到安多里尼先生家里扯淡,那安多里尼先生跟他说: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后来老想着,在这十年里自己都没走出那种霍尔顿式的生活方式,那种对整个世界又厌倦又热爱的情绪,尽管我一早就知道这都是些幼稚的不成熟的行为。
      
      
      
      
      
  •     故事从主人公被开除,到他回家,这个过程,一直在不满,一直在反抗,一直在骂人,但除了巫婆的奶头,你还是可以想到自己年少的时候,对未来充满了恐慌,与幻想,印象比较深,其中有他幻想自己就此不回家,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年少时也想过,自己长大了,靠自己生活,不要呆在这一堆烦人的事跟人之间,我们都是这么经历,然后长大,但都没有成为垮掉的一代
  •      四点多我从考场出来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试题是简单的,我不知道能不能有100分。总之,我考得很轻松。
      
       我到报亭买了新出的《体坛周报》。我这个人很粗俗,我不关心什么时事政治之类的新闻。我只看体育新闻——准确说仅仅是足球——那些篮球、网球甚至高尔夫球的新闻我从不会多瞟一眼,它们太时尚了,大概我觉得。
      
       然后我感觉饿了,说起来我午饭只吃了半碗方便面呢,还有一个梨。我常常这样乱吃,因为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我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些面包啊可乐啊什么的。可爱的垃圾食品。便利店的老板大概很和气,老是冲着你笑,和你说些客气的废话。可我不怎么喜欢他,因为他只是对买东西的人很和气。有一次我就瞧见他没好气地训斥在店里打零工的姑娘,这个杂种!但是他还是老对我笑。这个世界,你要是不老对人微笑你就活不下去。
      
       我回到宿舍一边吃面包喝可乐看《体坛周报》一边考虑晚上怎么过。身上还有不少的钱,甚至说很多也不太夸张。我订了明天早晨9点半回家的汽车票——其实我不怎么想乘汽车的——问题是,在现实社会里,你要是想活下去就只能这样,不可能骑什么混帐的马,尽管马是动物。
      
       我决定去城里过夜,虽然其实很没意思,我非常清楚。糟糕的就是我还是会那样做,而且还不会后悔。我得承认。面包很难吃,可乐...我都差点呕吐了,我觉得不怎么好受。我就那么呆呆坐了一会儿。我忽然想:“《神笔马良》是哪个朝代的故事呢?”大约六点光景我实在呆不住了,我离开了宿舍。再见吧混蛋宿舍!
      
       我是坐公共汽车。它们倒不像出租汽车那样混帐——我是说如果老人能不坐它们的话——老人坐公共汽车!这真让我受不了,我不开玩笑。因为总是有带耳塞的孩子不给老人让座位。因为总是会有老人被让座后不说什么“谢谢”之类的话——坐下后还往往露出痛苦的神色,我的天。因为我根本无法判断该不该给老孩子们让座,比如在你生病了或者仅仅心情不好的时候?最要命的,我实在实在受不了那些让座后喜欢客气谦虚一番的小伙子或者姑娘们。被让座后,懂礼貌的老人向他们致谢的时候,他们的表情言语,哼,“您坐吧,不客气啊。”客气个头!那种时侯我就真他妈的想从车窗口跳出去,我真的受不了。可我也知道他们是很善良的,有的妈的甚至还很纯洁呢。我承认这是我性格偏激所使然,我是个粗俗的孩子。所以,在公共汽车上我从来只是站着。这样我心里才会比较好过。
      
       我在市中心一带下了车。这可不是一个经济很发达、充满现代感的快节奏城市。我相信这样说挺客观。但有的人大概就会这样说:“喏,这是个很差的城市。”或者“落后的城市”之类。屁!对会这样说的傻瓜蛋我只能想到这个字,粗俗是粗俗了点,但还是蛮恰当的。这我晓得。
      
       我先去了网吧,除此之外实在想不到能去的地方了。哼,可怜的胆子不太大的大学一年级新生,都是这样。快九点钟的时候我受不了了。左边胖胖的男士没完地抽烟,还老往我这边吐气;右面的化妆颇浓的年轻女郎在看什么大概是青春偶像剧之类的东西,还老是发出尖声的笑——我对这些过敏。
      
       我出来走到大街上,觉得挺冷的,但还算清爽。我不知道再去哪里。然后,忽然,我决定来个夜间散步。我就漫无目的地乱走,不知道是要走到哪儿去——我甚至都不怎么认识路呢,老实告诉你说。走的时候我就继续思考起《神笔马良》到底是哪个朝代的故事。我想不出。然后我想起《玩笑》里边的雅洛斯拉夫,那个可爱的大块头绅士。路德维克为什么老回避他呢?要是我是路德维克,妈的我就一定会和他并肩战斗。这时候不知不觉我走到了一块相对偏僻的地方,站在一座,好象是桥,上面,抬起头看到月亮,仿佛很美,实际上也是很美。我对美可没有偏见。
      
       我又觉得肚子饿了,我揣摩我总是在关键的时候觉得肚子饿。仔细想来我只在四点多的时候咬了半个干巴巴的面包呢。我真是个傻瓜。于是我就开始朝灯光多些亮些的方向走,我得找点东西吃。
      
       本来我也想找个偏僻点的、脏点的、可口点的小吃店吃夜宵,可问题是,那时侯我没那种心情。一是我觉得很饿;二是我竟然会想到了安全的问题——我不敢一个人在晚上十点钟以后在陌生城市瞎逛——我是个胆子咪咪小的杂种,我决不自欺欺人。所以,十分恶心的,最后我走进了一家麦当劳餐厅。我的天!你只能这样,在这个世界上——你要是想在晚上十点钟以后安全地吃点东西——就只能去麦当劳之类的地方,我不想说夸张的话。
      
       一楼竟然还有很多人在用餐,这群疯子!我就端了一盘垃圾食品上到二楼吃,我估计二楼人会少些。这里是中国,可老有那么些人爱吃什么汉堡啊,PIZZA啊,寿司啊之类的玩艺儿,而且好象还很有面子一样。我的天面子!面子这个狗东西,我真想把我的面子唏哩哗啦地撕个粉碎,然后从100楼的窗口丢出去。而我,现在就在吃着什么混帐的汉堡——虽然我也知道很丢脸——我真是个伪君子。我盘算着接下来去哪里,就这么坐在那里静静思索。我本想在那里多消磨一点时间的,至少该想好去哪儿再离开,可是我没法做到,因为那个负责二楼卫生的阿姨总是拿着拖把在我周围转悠。她看上去年纪和我母亲差不多。我想这会儿我母亲可能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喝茶什么的,或者在用电话和谁谁聊个没完,当然我知道说的全是废话,我真的知道。而她却还在这儿拖地,在这个可恶的麦当劳餐厅...我越想越觉得泄气,我的头都开始痛了。所以最后我只好走了。这个世界,你简直找不到一个能安心呆上十分钟的地方。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绊了一下,因为我好象太心不在焉,可能是太沮丧了。一位女士看到了就过来问我要不要紧,她大概是店长什么的,胸前戴了块小牌子。我说不要紧,谢谢。我向来很懂礼貌,我是说在我情绪正常的情况下。
      
       我又走到街上,已经快十一点了。村上春树说:“我们到底要往什么地方去呢?” 可那时侯我简直没办法思考。村上春树总是喜欢在小说的末尾让主人公睡觉什么的,这让我很受不了,不过也不算太受不了,真的。我承认我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我总是这个样子。我就这样胡乱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个公共汽车停靠站。忽然我就想到了这么一个主意,我决定在这儿等那些混帐公共汽车——我知道这么晚了公共汽车司机一定早就全下班了——我还特地看了站牌加以确认。然后我就一个人站在那儿等,我知道不会有车来了,我觉得很高兴。在那儿约莫站了十几个钟头,我觉得有点累了,于是干脆就在地上坐了下来。我决定听点音乐什么的,我是说我最近听了不少流行歌曲之类的东西。嘿,流行歌曲!我真他妈的越来越粗俗了,我不骗你。有很多东西我都不明白。比如最近我看到电视里一个人物访谈节目。那个被访谈的女士,好象很会讲《论语》什么的,反正大家都认为她很有文化,她也确实很有文化。嘿,文化!然后她对主持人说她崇拜陶渊明。我听到差点要疯掉了!一方面她可以崇拜陶渊明,还爱讲《论语》,一方面她还爱参加这类访谈节目,喜欢让我们这群傻瓜蛋全晓得她是个渊博聪明的人!我不明白。我只是想马上把那台混帐电视机从窗口丢出去,真的。这么想着,我觉得沮丧起来。还时不时有出租汽车在驶过我旁边的时候放慢速度,这搞得我更心烦了。我揣摩他们,那些司机,都是以为我在那儿等出租汽车吧。不过我也能理解,乖觉之人都会这样想。这个年代,没人愿意相信半夜十二点会有疯子在街头等什么混帐公共汽车。这真是可怕极了。
      
       凌晨一点钟左右我决定不再等了,我觉得有点困倦了,尽管我知道我不该那样。我觉得乏得要命。乏。我忽然很想吃点香蕉,或者类似的东西。其实本来我应该找一个旅馆去睡一觉的,但我实在没那种心情。我变得他妈的那么的沮丧,我的天。我一定得搞清楚《神笔马良》是哪个朝代的故事,马上!对真正的东西,我从来不敢含糊,我总是会十分十分严肃地对待。恩,不错,我是说十分十分严肃地对待。这么一来,我做出了整晚最最糟糕的决定,我决定再去网吧,因为或许能上网查到答案,可恶的互联网。
      
       一打开电脑,我就觉得自己死掉了,或者说不如死掉算了。电脑,我有多讨厌!它甚至都不是动物。我搜索了一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教材里,《神笔马良》这篇课文的开头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
      
       从前?我死了算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因为小学生能在语文课上学到《神笔马良》这么好的故事。人民教育出版社,太伟大了!我从小就很喜欢这个出版社,我甚至都不知道它究竟是干什么的。然后我就无事可做了。我上到潘西的网站查了一下考试的成绩,因为我疯了。我发现前天考的《高等数学》,他们给了我95分。看来大家都疯了,这么多年过去,我竟然又变成混帐优等生了,哼。接着我趴在电脑前,想他妈的睡一觉。可笑的是我居然不敢放心地呼呼大睡。我身上带着不少钱,我身上穿的这件大衣看上去很值几个钱——实际上也是如此,那是我母亲趁打折的时候买的。她老爱在商店打折的时候买一大堆东西,而平时,我真正需要什么的时候她却常常拒绝掏钱。不过我受得了。我就那么趴着,时不时悄悄注意有没有人靠近我——网吧里的人可真不算少——我倒不是说全是害怕有人来偷我东西什么的,我是害怕他们偷完会不会还把我杀死——我已经神志不清了,我真是个该死的胆小鬼杂种。我觉得很难过。
      
       最后我大约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我高兴地发现自己还没死,不过也差不多了。我的头痛得很厉害,浑身发冷,我知道自己发烧了。我体质一直不太好,我喜欢生病。更糟的是我的脑子可能也烧坏了。我觉得口渴的厉害,就去柜台买了一罐可口可乐——我应该喝点热牛奶之类的才对,至少不该喝什么该死的,罐装的可口可乐——我觉得要是瓶装的也会好上一千倍。瓶装的可口可乐,我真是疯了。一口气喝掉半罐之后,我真的死了。我的胃开始折腾起来,头也愈发痛了。昏暗中我思索起《城堡》,巴纳巴斯。这个杂种巴纳巴斯,我觉得他从一开始就在骗K,他和杰里米亚、阿瑟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
      
       已经五点多了,我决定马上回宿舍睡一觉——可以一直睡到至少八点吧,我估计——再乘汽车回家。从网吧出来走到街上,我的头痛得更厉害了。每迈一步都痛得厉害,于是我只好一小步一小步轻轻地走。我感觉全身乏力。心如死灰。天还很黑,街上几乎没什么人。有出租汽车开过,我没有招手。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没法去乘汽车,我绝对会晕车,我很清楚。我不想死在出租汽车上,这样恐怕会给司机添很多麻烦。我就这样慢慢往学校的方向走,我甚至都不知道方向对不对。大约这样走了一百多个小时,我走到一个小公园旁边。几点钟我已经搞不清楚了,反正还早得很,天都没亮。马路上清洁工人开始扫地了,黄黄的路灯光洒在他们身上,很好看。这时我听到公园里隐约传出零星的琴声,是古筝。我对乐器的音色很敏锐,哪怕是在像现在这样我快死的时候。于是我走进去想看看。周围那么安静,那么...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我觉得很高兴,我喜欢这样。那个弹琴的人弹得极轻极轻,简直要把我的心都揪出来了。那种感觉就是,他仿佛很害羞,不愿让别人听到他还尚未成熟的演奏。真是好,我听了头仿佛都不那么痛了。公园里有条河,琴声是从对岸传来的。我想再走过去看看那个弹琴人的模样,可是我找不到桥。我甚至连游泳都不会。于是我就站在那儿凝听。凝听,我不骗你。后来我走了,我是说我总不能一辈子站在那里——虽然我也挺愿意那样的——但是那个弹琴的人不会一直那样弹下去。可能天一亮他就去公司上班了。甚至到了晚上他还会跑到舞台上去表演哩,以此赚点钱什么的。不过我相信他赚不了太多钱。这个年头,连京剧也没人要看了。人们喜欢看“大片”,或者“青春偶像剧”之类。想着想着我又快疯了,于是突然我转过身子开始没命地鼓起掌来,声音响极了。宁静全被我破坏了,琴声也嘎然止住。我停住手,又默默站了一会儿,最后难过地走开了。
      
       我身子非常虚弱,可我依然坚持走着——我的头痛得十分十分厉害,真糟糕。接着,忽然我发现我迷路了,嘿!我完全不知道该往哪走了,我还觉得挺慌张的呢,我的天!这时候我看到一个老人,好象在晨跑什么的,向我这边慢慢过来。我想都没想地迎上前去。“麻烦请问你一下,”我对他说道,在这种紧要关头我还真没忘了礼貌这玩艺儿,笑死我了,我真是个该死的杂种。“潘西大学怎么走?”“潘西吗?”他悻悻地问,好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哩!嘿,这个老杂种!人们总是喜欢重复你说的话,尤其在这种关键时刻。我揣摩他们可真是谨慎——真,真了不起。“对,潘西大学。您知道吗?它在哪儿?”“那边。”老人用手简单指了一下,“你往那边走。”说完他就走了,继续该死的晨跑,朝和我相反的方向。他可真酷,这个老家伙。我挺喜欢他的,我是说如果他能不那么谨慎的话。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明白我的意思。
      
       天开始渐渐亮起来了,我不骗你。好象已经有六点了。我觉得清醒了些,可头还是那么痛。我突然觉得很想写小说了,意识流的小说。我真是个疯子。其实我都不知道什么叫意识流的小说,我老实告诉你说。
      
       接着我遇到了那么件还算不错的事。那时候我觉得那么的困乏疲倦,可我还是终于走到了那么座桥上——那儿离潘西很近了。我忽然发现有那么两个小学生走在我前面,脖子上围着红领巾什么的。 他们走得极快极快,我揣摩是赶着去上学吧——我不得不把步子迈得大些以便好跟上他们。 “嘿!”我叫道,“你们是去上学吗?喂!”他们不理我。小杂种。其中个儿大一点的那个悄悄瞄了我一眼,还以为我没发现哩!“你们几岁了?哎!我问你你几年级啦?我问你呢!喂?”“三年级。”个头大些的孩子回答我说。另一个也停下脚步,他一直在吃一包干麦片,可怜的小杂种,他甚至都不喝点牛奶。于是我问他:“这是你的早餐吗?这个?”“快跑!”吃麦片小傻瓜突然喊道,然后他俩就一溜烟地往前跑开了,还顺手把装着吃剩麦片的包装袋扔在了地上。我捡起来看了看,“XX麦片”。我得赶快回家告诉我母亲以后千万别买这个牌子的麦片。然后我把它放进街边的垃圾桶里,我是说放进。你能看得出来我很温柔。我的头越来越痛了。我真是粗俗,无论多傻的孩子都能让我高兴。天亮全了,潘西臃肿的轮廓已经由若隐若现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本来我也可以继续告诉你我是如何如何回到了宿舍,回到家后如何如何又大病了一场等等等等等。问题是,这篇小说的题目是《我的“XXX”的一夜》,我不愿意在时间范畴上超越得太多——我在这方面相当保守。况且,我也没有那样的心情。现在,回忆起这段经历,我只是觉得那夜很可惜没有下雨。
      
       D.B. 2007-02-13
  •     第一次花一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我都有点不敢相信了。如果要说读这本书的收获,首先要算它让我有了一次突破与自我挑战吧,从最初的看不下去,到20多页一个晚上。我渐渐累积了看小说的经验,没必要咬文嚼字,大致看看大意与重点就好了。近200页的书,一天时间,连贯性似乎是一个看小说的技巧吧,要是按我原先一个月一本的计划,我想看了尾也早忘了头了。试着不走寻常路吧,不要因为一点头晕头痛就觉得受不了,好像会死似的,有时候坚持就是这么回事吧,对自己身体有个大致了解,正常人死不了的。
       故事一开始,简直不值所云,麦田里的守望者这跟人物似乎完全不搭嘎,麦田是要守望心灵的一片净土的呀为何这番戾气沉沉,一个叛逆、愤世嫉俗的学生辍学了,因害怕父母的打骂而选择在外头飘几天在回家去,就在这几天里发生的故事怎么就写成一本书了,麦田去哪儿了?到了全书后1/3处,终于出现了该字样了。男孩想要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他喜欢在一个完美化的没有假模假式的山林边,他希望自己的工作就是在悬崖边守护在麦田里自由嬉戏的孩子。后来男孩偷偷摸摸回到自己家里想见一见自己在这个世界里不认为是虚伪甚至于有喜爱的妹妹。短暂的会面,他又一样捻手捻脚的离开家,到一个老师家里去过一夜,后来老师说了很多话,他表现的一样不耐烦却又带着尊敬强忍着,晚上睡觉,他怀疑老师是同性恋才在他睡觉时摸他的头,于是便离开了老师家。他终于决定要走了,想好周三回家的事儿也告吹,妹妹想和他一块走,他却不乐意了。妹妹哭了,他也不忍心,想着要逗她开心,没办法,他只好答应妹妹跟她一起回家。
       人儿,是不是多少都有点看不懂甚至于反感人类一些的行为,时间就像是一块磨石,慢慢的将你的一切凹凸磨平。都说人生是一场球赛,你总得要遵守规则,可是你要是站在比较臭的那一队列,你还能认同这样的比喻吗。年轻,我们有迷茫与困惑,同时我们也有很多美好的期许,世俗与时间相得益彰的把我们磨平了,遵守规则似乎成了我们下意识的思维动作了。该遵守吗、还是一个劲的痛恨这个狗屎的世界吗?哪个精神学家说的,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而卑贱的活着。那位老先生说在这个对人类不解的路上男孩不是孤独的,很多前者又过这样的经历还成了历史与诗,而他也将会成为下一个轮回,成为别人的教材。怎样看待平凡的,认识自己大脑的尺度,认识自己,要该有怎样的思想,做怎样的人,是石头就铺路,是金子就发光。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固然没有错,但是你所选择的你确定是你自己喜欢的还是只是听说呢,20来岁的人儿啊,你有过几分经历呢,一辈子,你所谓的平凡是你的逃避吗?年轻人啊,去体验吧,唯有自己的资源丰富了,选项多了,才能说这是你自己想要的生活。
  •      好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看到书中仅出现一次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现时真的很感慨,因为一直就没提过什么麦田之类的。这真是点睛之笔。主人公的理想是一辈子在麦田里守着悬崖,防止玩耍的孩子掉下去,远离那些假模假式、装摸做样的婊子养的,远离欺凌弱小的婊子养的,远离无法交流的婊子养的,只是在麦田里看守着孩子玩儿,做着好事。可想,这是有着怎样经历的人,多么难以融入社会,多么纠结、矛盾和绝望,才能有这样的理想。
       简介里面说主人公最后妥协于现实是个悲剧,我觉得欠妥。难道不妥协、去西部装聋作哑或是真找个麦田蹲在那儿就是喜剧吗?真正的悲剧是主人公先天的柔弱、孤僻的性格与后来的成长环境、成长经历共同作用所产生的那种极其矛盾纠结、与社会格格不入但又无法摆脱的状态。我想说,这样的人不多,但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能体会到卑贱的活着是多么不易,他们真的很勇敢。勇敢不是体现在某一次表现上,而是体现在他们不断克制自己的冲动,安抚自己的情绪,不断引导自己有成熟的想法,坚持做该做的事。不成熟的人为某种事业英勇死去,成熟的人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主人公能再次回到学校就是勇敢的表现,他的卑贱和妥协让人敬佩,何来悲剧之有...
      
  •     一直望题生义给这部小说披上文艺青年的外衣,一读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走的根本不是文青小清新的路子,倒是有些孤胆游侠的意思,主人公语言粗鄙,内心捍卫底线,拒绝虚伪的一切,甚至因为拒绝虚伪,表现在社会上就成了疯疯癫癫怪异冷僻,但是他是幸运的,他不仅有理解他的人,而且这样的人还他妈的不止一个,妹妹、哥哥DB、死去的弟弟,甚至同性恋嫌疑的英文老师,换了我们的社会,恐怕未必有那么多宽容理解,哪怕是最亲的家人。
      其实读来很有点村上海边卡夫卡的意思,也是未成年,也是反叛,内心纠结,但是守望者更率性,写的好像也更风趣。
  •      Going through "the catcher in the rye", i did not mull much over what ideas J.D.Sarlinger wanted to deliver. It is said that the author satirize deviant behaviors in 50s, just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and those people are called the beat generation in that they plunge in drug, alcohol and all that kind of goddam things.
      
       "Funny" is the one and only reason i finish it. Both its wording and scenarios really attract me a lot. Its wording that with many goddamns is quite entertaining and a little bit of aberration in some way from what a classic should be in my thought. Words from Holden like "as cold as a witch's teat" really surprised me. Anyway, i kind of goddamn like it. From the perpective of those events described in the story, very much interesting in a ridiculous way while very much normal and possible on a daily footing.
      
       Those "phonies" just pop out in front of you when you are reading, and you are pairing them with those around you in your life. Surprised is that those characters really exist around you! or you are also one of them! And you begin to reflect yourself, and try to search in your memory anything similar you yourself have done. Even the deep inside world is as real as i am alive! At the same time, the book is still funny and seems that its title is never consistent with its content so far.
      
       But, when you find Holden Caulfield's dream when he told his little sister Phoebe, you will be swelling up all of a sudden. "Little kids in a large wheat field in a game. Thousands of tens of thousands of children, no one is around people - not an adult, I mean - except me. I'm standing on the cliff that bastard. My job is to watch there, and if you have any kid came running to the cliff, I'll catch him - 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do not know is where to run, I have from somewhere out and catch them. I'm doing it all day. I just want to be a Catcher in the Rye." What a ordinary dream Holden has! Just ordinary enough to be touchy, to move anyone, to be inordinary.
      
       "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 is still another perfect example This sentence really shock me, because for a seemingly light novel like this, it is kind of a bang for its far-reaching and thought-provoking nature(i really hate using these two word, cause in my mind they really helluva phony especially when my Reading and Writing english teacher describing some article as that). Young as we are, we always want to be all extraordinary, marvelous,and standing out untill really get hurt. When having a heart heavy with hurt, we know what it really means by saying want to live humbly for one cause.
  •      悬崖边上的守望者,想必我们也想当这么一个守望者,守望那么单纯天真玩耍的小孩,保护他们。
       出于二战后的作品,很多都是在不断的自我审查之后的杰作,跟得上社会的主流,迎合当时人们的阅读兴趣。而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讨厌这个复制型的社会,什么都是那么的假模假式,他们宁愿去写些被人们称之为低俗的作品,也不想随波逐流。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本书内容“猥亵”、“渎神”,被视为禁书。后来,这本书被美国大多数中学和高校列为了课外必读书目,有些公共学校还把此书当成教材。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是无法接受主人公霍尔顿满嘴的“他妈的”,貌似他每说的一句话都必须包含这个“他妈的”。想到一个师姐的一句话,我并不觉得“艹”是粗话,我觉得那只是一个语气词而已,揭示我当时的心情。霍尔顿的满嘴粗话,只是他对这个假模假式社会的厌恶,他恨透了周边的虚伪、阿谀奉承、假惺惺的人们。在被告知退学的通知后,霍尔顿只身一人在外面流浪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店,滥交女友,酗酒,做了一切不应该是他这个年龄阶段应该做的事情。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霍尔顿看不惯周围发生的这一切,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幻想着自己能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生活,当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拒绝与这个社会的任何接触。想要脱离这个社会是不可能,他只能活在矛盾中,挣扎着。想象着自己能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着麦田里玩耍的小孩子们。
       就如昨天跟小伙伴们讨论的那样,不真正的去挖掘,问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话,我们的未来都已经显而易见了。毕业,找工作,结婚,生小孩,带小孩。逐渐的我们也会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涂染成一个个大同小异的仿制品,我们也变得像个社会人,与一群群假模假式的人们相处,一个复制着另一个。迫于各种的社会家庭压力,我们被打磨得圆滑,成为了你口中最讨厌的人。《麦田里的守望者》用最浅显的言语控诉着这个假模假式的社会,看上去低俗的小说,是具有极强的社会教化功能的。它提醒着我们这些即将不再年轻的年轻人,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都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要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思想。外表你可以随波逐流,但内心一定要运筹帷幄,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思想。
       悬崖边上的守望者。
      
      书中话: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
      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只是为某一类人,他们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活着寻找只是他们认为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于是他们停止寻找。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
  •     假如霍尔顿真的存在的话,在以前,我们是不会成为朋友。
      因为我青春的那几年过的很怂包,我永远都做不了霍尔顿那样的人了,我骂不出脏话,我从不逃课,我考试不会作弊,我也不敢跟喜欢的男生表白。就像大多数人那样,我是一个平庸的人,甚至自己根本不愿意出彩不愿意受到别人的关注觉得那是一件让人非常尴尬的事。我循规蹈矩,从不干出格的事,把老师的话奉为最高行动原则,上课永远埋头做着笔记,到点吃饭睡觉,考完试之后永远为没做出来的数学题暗自伤心,除了小学那个戴眼镜长相很凶的男老师因为做错数学题被他训印象深刻之外甚至想不起来还有哪次被批评过...
      其实那时根本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循规蹈矩,只是因为除此之外好像我不知道还可以怎么做了,做一个乖学生似乎是唯一的选择,我的字典里是没有出格闹事不配合这样的字眼的。我甚至连霍尔顿的那种想象力都没有,我根本无法想象除了按照我那样的方法来行事还可能有什么其他存在的可能性,我被束缚在一个狭小的空间,虽然有时候总感觉有不对劲的地方但还是从未做出反抗。
      霍尔顿这样的人物将会永远都是别人嘴里谈论的人,我永远只是听说过。我无意批评什么,只是对自己的青春感到惋惜,总觉得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是值得被纪念的,青春寡淡如水,这他妈的还不够糟么。
      感觉像被欺骗了,却没有地方可以发怒。
      不想说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那样的假话,没有机会了,所以现在霍尔顿,我们可以做朋友了。
  •     开始看了很长一部分,都不是很喜欢这本书。除了通篇他妈的之外,没有觉得很有兴趣。也不知道书名和内容到底有什么联系。
      
      直到人物一个一个的出现,才发现这是主人公不愿长大的方式。我发现每个人的青春期都是多么的不一样。至少我觉得我的青春在这本书里面找不到共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有淡淡的感动和温暖。
      
      主人公什么都不喜欢,不喜欢他周遭的一切,他觉得这些都很虚伪很假。他用自己的方式在抗拒这这一切。可是人还是要长大不是吗?
      
      很喜欢主人公的妹妹,菲比。她也以她倔强的方式来留着自己的哥哥,以自己的方式来爱着自己的哥哥。而且她确实是一个有趣聪明着的丫头。
      
      看着看着,你慢慢觉得主人公的他妈的不再那么受不了,甚至你会觉得有点那么小可爱。还有他的朋友老师,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一个人来。
      
      也许看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场景吧。一个是主人公说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那段描述。另一个就是菲比做旋转木马的情景。
      
      看着这些文字,你的眼前是否也会呈现出很多青春期特有的画面呢?其实我们都不想长大,可是还是得长大。就像主人公一样要回到现实中来一样,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脱离。
      
      有那么的我们不喜欢的事情,都在发生。所以我们还是喜欢上吧,至少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合适一点。当然保持自己那一点童心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我们真的快乐过。
  •     这本书,粗略的看完了,甚至都不记得主人公的名字。开始看觉得没啥意思,不过就是个富二代空虚寂寞,整日折腾,但看完之后却很有感触。虽然描述的是个学生,但每个人都会在其中依稀找到一些影子,作为一个社会人不可避世的社会圈,有虚伪,有孤单,有繁华,有落寞,爱横交加。。人们在这个复杂、烦躁的社会圈中,戴着面具去追求自己的金字塔,但也时时想着有块属于自己的麦田,只当当是守望就很幸福。。。
  •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     我不知道这部小说为什么会这么受欢迎,我觉得80分吧,少年的叛逆心理说实话就我而言没有太多的共鸣。我记得里面的一句话: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说实话我不是特别想给塞林格打电话。最后在送上里面的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   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从这个角度看这篇小说还挺有意思的
  •   医院贵港开病假条【ΩΩ:535982237】贵港医院开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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