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衙门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作者:殷啸虎  页数: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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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两扇沉沉的大门缓缓推开,现出了阴森森的公堂:公堂上,“秦镜高悬”(后又写为“明镜高悬”)的匾额高高悬挂:公堂左右。“肃静”、“回避”的牌子令人肃然起敬;公堂正中,官老爷正襟危坐,惊堂木拍在案上。唬得人心惊胆战:公堂两旁,三班衙役持棍肃立,一声“威武”,喝得人魂飞魄散……这。大概便是大多数人对衙门的最直观的了解了。  衙门是古人对官府的俗称。“衙”字本写作”牙”,《诗经·小雅·祈父》上说。“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是周代的官名,即司马,职掌武备,好比是猛兽的坚爪利牙。所以军队的大旗被称为“牙旗”,军营的营门也被称为“牙门”。魏晋南北朝时。由于战争频繁,军政合一,军事长官常常在军营内处理民政事务。这样一来,久而久之,牙门便成为官府的代称了。后来人们又讹“牙”为“衙”,称为“衙门”。而它原来的意义,却渐渐被人们所淡忘,以至于鲜为人知。  古代衙门作为国家事务的管理机构,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大概要算是地方衙门了。而在地方衙门所管理的事务中,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一是钱粮税收,一是审理案件。除了这两件事以外,百姓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与衙门打交道。而这两方面,又恰恰是地方衙门的主要职能。尤其是审理案件的活动,具体体现了衙门的“权威”。而衙门的习气、衙门的办事作风等等,也都通过案件审判活动表现出来。所以,要了解衙门,必须先了解地方衙门:而要了解地方衙门,又必须先从地方衙门审判案件的活动入手。这,也正是本书的基本出发点。  衙门虽然只是一个办事机构,但是,它又是古代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缩影,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仅仅从衙门的审判活动而言,衙门官吏在审理案件时徇私枉法、任情滥断,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如果我们翻开史书,却不难发现,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无不把对衙门官吏断狱责任的要求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为什么冤假错案却偏偏史不绝书呢?同样,衙门官吏贪赃枉法,可以说是社会的一大“公害”,“千里为官只为财”,被一些人奉为做官的信条:“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被视为是天经地义:可是,历代的封建刑典中都明文规定,对贪赃者严惩不贷。明太祖朱元璋甚至用剥皮、抽肠的手段来对付那些贪官污吏,可贪赃现象不但没有根除,反而愈演愈烈,连朱元璋也无可奈何地说:“我想杀尽贪官污吏,却怎奈他们朝杀而暮犯!”其间的症结又在哪儿呢?再者,衙门办案,或是去衙门打官司,为的都是讨一个“公道”,可为什么百姓们却对衙门怀有一种“恐惧感”,以至于宁愿吃亏,私下和解,也不愿去衙门打官司呢?……所有这些问题,在读了本书之后,相信会得到一些启示。  由于古代衙门所涉及的问题非常多,本书只能通过表面的叙述、介绍,给读者勾勒出古代衙门活动,尤其是衙门审判活动的基本情况。所以,一些比较深奥、复杂的理论问题,虽然极有学术研究、探讨的价值,也只能忍痛割爱,不在本书中涉及了。此外,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有关衙门的史料虽然为数不少,但其中大多数的“正史”和“官书”经过封建史官和史学家们的削删、修饰,早已面目全非,很难使我们对古代衙门情况有全面、客观的了解。为此,我们不得不求助于那些“野史”。所幸的是,在古人的笔记与小说中,记载了大量的有关内容,虽然不能看作是“信史”,但它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衙门活动的情况,尤其是揭露了衙门的黑暗。所以,对于这些内容的大量引用,相信读者也是能够理解的。  有关古代衙门的史料与记载多而凌乱。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史籍和有关书籍。在此,也对这些书籍的作者和编集、整理者致以诚挚的谢意。  殷啸虎  1996年10月

内容概要

本书系“中国古代社会百态”丛书之一。  衙门是中国古代政权直接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的机构所在,它往往能集中反映地方政府的行政设置、事务处理、官民关系、世风民情及官府内幕。全书共分九大类,具体涉及古代衙门的地方官员、衙役、幕僚、讼师、公堂办案、监狱黑幕等主要情况,除展现了古代衙门的一般概况外,还披露了封建官府上下勾结、任情滥断、鱼肉乡民的丑恶现实。全书资料丰富,叙述生动,不仅能为广大文史爱好者提供古代衙门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对法律工作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殷啸虎,男,1959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常务副主编,现任华东政法学院图书馆馆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政治学会理事,上海市统一战线研究会理事,上海市高等学校学报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宪法学与宪政问题研究。主要著作有《近代中国宪政史》、《新中国宪政之路》等;主要论文有《论“政治性修宪”及其完善》、《论宪政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宪政中的人性预设与制度安排》、《政治文明与宪政文明关系论纲》、《协商精神与宪政建设》;主编《宪法学》和《宪法学教程》。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书籍目录

前言一、衙门中的“父母官” 1.破家知县,灭门知府 2.衙门中的“四爷” 3.千里为官只为财 4.从“下马常例”说起 5.“昏官”种种 6.“难得糊涂”的“父母官” 7.衙门中的“护官符” 8.衙门中的“黑吃黑” 9.公门中好修行 10.衙门为官的“权术”二、衙门中的胥吏 1.与胥吏共天下 2.案牍一字重千金 3.胥吏的敛财术 4.胥吏的弄权术 5.清官难逃猾吏手 6.称霸一方的豪强 7.胥吏盗贼本一家 8.被“玩弄”的胥吏 9.衙门中的“良吏” 10.胥吏出身的名臣三、官错吏错,差人不错 1.三班衙役种种 2.公差们的“生意经” 3.如狼似虎的捕役 4.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5.板子上面做文章 6.与死人打交道的仵作 7.衙门里的“门政大爷” 8.能察善断的捕快 9.差役的“苦处”四、衙门中的“绍兴师爷” 1.无幕不成衙 2.多谋善断的“老夫子” 3.无名有实的审判官 4.幕友的“四救四不救” 5.绍兴师爷的断案术 6.绍兴师爷的钻营术 7.难以驾驭的西宾 8.难侍候的“东家”五、衙门中的办案方法 1.从“法”字说起 2.“五听”与察言观色 3.从黄霸巧断争子案谈起 4.由“情”到“理”的推断 5.微服私访的背后 6.欲擒故纵获真凶 7.据证办案的是与非 8.兵不厌诈巧破案 9.游戏断案种种 10.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六、“秦镜高悬”的背后七、总教泉路怨非刑八、讼师与息讼面面观九、人间地狱新版后记

章节摘录

  一、衙门中的“父母官”  3 千里为官只为财  曾有这样一则官场笑话:某官初到衙门上任时,向神发誓说:如果左手要钱就烂左手,右手要钱就烂右手。可没有多久,前来送金银行贿的人源源不绝,他想接受下来,却怕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如果不接受,又实在舍不得。于是便自我解嘲,取来一只空盆,让送礼的人把金银放在盆内捧进来。他的理由是:当日发誓是不要钱,没有说不要金银,再说自己也没有动手接钱,接金银的是盆子,要烂也只烂盆子,与他无关!  古人常说,千里为官只为财,做官的目的,就在于发财。尤其是那些花钱捐官的人,无不把做官看做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投资”。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如此厚利,也难怪会引来众多的“投资者”了。而这些“利”,自然是来自于衙门管辖之下的小民百姓。虽然从宋朝起,地方衙门前都放有一块“戒石铭”,上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大字,作为衙门官员的座右铭;而地方衙门的官员,也都把“爱民若子,执法如山”奉为圭臬,但在金钱面前,这些都走了样。  在关汉卿的名作《窦娥冤》里,有一位楚州太守桃杌,当无赖张驴儿去衙门告状时,他竟然也朝张驴儿跪下来。衙役不解,问他为什么反倒去跪告状的,他大言不惭地说:凡是来告状的,就是我的衣食父母!   ……

编辑推荐

  衙门虽然只是一个办事机构,但是,它又是古代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缩影,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仅仅从衙门的审判活动而言,衙门官吏在审理案件时徇私枉法、任情滥断,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如果我们翻开史书,却不难发现,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无不把对衙门官吏断狱责任的要求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为什么冤假错案却偏偏史不绝书呢?同样,衙门官吏贪赃枉法,可以说是社会的一大“公害”,“千里为官只为财”,被一些人奉为做官的信条:“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被视为是天经地义:可是,历代的封建刑典中都明文规定,对贪赃者严惩不贷。明太祖朱元璋甚至用剥皮、抽肠的手段来对付那些贪官污吏,可贪赃现象不但没有根除,反而愈演愈烈,连朱元璋也无可奈何地说:“我想杀尽贪官污吏,却怎奈他们朝杀而暮犯!”其间的症结又在哪儿呢?再者,衙门办案,或是去衙门打官司,为的都是讨一个“公道”,可为什么百姓们却对衙门怀有一种“恐惧感”,以至于宁愿吃亏,私下和解,也不愿去衙门打官司呢?……所有这些问题,在读了《古代衙门:中国古代社会百态》之后,相信会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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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衙门这本书还是不错的,了解古代的衙门的职能职责。
  •   精彩丰呈的法史故事,道尽了古代衙门的种种
  •   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   书不好,没有阅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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