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0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南非)J.M.库切  页数:242  译者:张冲、郭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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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推荐这本书,其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是一个因素,但并非完全因素。这是一本极具可读性,且从内容到寓意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层次的作品。主人公卢里在种族、性、中年、亲情种种漩涡中载浮载沉,小说命名“耻”,其为“道德之耻”(卢里的数桩风流韵事所指的道德堕落),“个人之耻”(女儿遭强暴抢劫),“历史之耻”(身为殖民者或其后代的白人最终“沦落”到要以名誉和身体为代价,在当地黑人的庇护下生存)。  本书为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库切的重要作品。52岁的南非白人教授戴维·卢里因与一位女学生的艳遇而被逐出学界。他躲避在25岁的女儿露西的农场里,却无法与女儿沟通,还得与从前不屑一顾的人打交道,干从前不愿干的活。不久,农场遭黑人抢劫,女儿被黑人强奸……最终成了黑人雇工的小老婆!身为南非人的作者凭此力作,史无前例地第二次获得英国最高文学奖——布克奖,足见这部小说艺术上撼人心魄的魅力。

作者简介

  南非著名作家J.M.库切作为第一位两度获得英国文学最高奖——布克奖的作家,以及作为一名受人尊敬的批评家一直享誉全球文坛 

章节摘录

  一  他觉得,对自己这样年纪五十二岁、结过婚又离了婚的男人来说,性需求的问题可算是解决得相当不错了。每周四下午,他驱车赶往格林角。准两点,他按下温莎公寓楼进口处的按钮,报上自家姓名,走进公寓。在113号房门口等着他的是索拉娅。他径直走进气味温馨、灯光柔和的卧室,脱去衣服。索拉娅从卫生间走出来,任浴衣从自己身上滑下,钻进被单,在他身边躺下。“你想我了吗?”她问道。“一直都想着哪。”他回答。他轻轻抚摩着她蜂蜜色的、未经阳光侵晒的肉体……

媒体关注与评论

  越界的代价/——译者序  库切(J. M. Coetzee, 1940— )是南非当代著名小说家,自1974年起,先后出版了《幽暗之乡》(Dusklands, 1974)、《国之中心》(In the Heart of the Country: A Novel, 1977)、《等待野蛮人》(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 1980)、《迈克尔·K.的生平与时代》(Life and Times of Michael K., 1983;获1983年布克奖)、《敌人》(Foe, 1986)、《铁的时代》(Age of Iron, 1990),以及《彼得堡的主人》(The Master of Petersburg, 1994)等多部小说,被评论界认为是当代南非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999年,他完成并出版了小说《耻》,作品为他再次赢得了标志小说创作成就的英国布克奖。在这部作品中,库切以几乎不加藻饰、令人心怵的笔调,讲述了开普技术大学文学与传播学教授,五十二岁的戴维·卢里的故事。小说情节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卢里的一桩丑闻(勾引了一位大学二年级女生并与之发生性关系)为主线。事发后,卢里拒绝了校方给他的公开悔过以保住教职的机会,来到边远的乡村,他在那里和几乎是独自谋生的女儿露茜的共同生活形成了情节的第二部分。此时他不仅要努力与多年不在一起生活的女儿沟通,还要和许多他以前根本就看不起的人共事,要做他从前想都不会去想,而且肯定会嗤之以鼻的事情,例如在护狗所里打杂。小说的第三部分是全书情节最直接给读者以震撼的部分:露茜遭受了农场附近三个黑人的抢劫和蹂躏,而其中一人居然还是个孩子;卢里也在这一事件中受伤。事件本身,事后父女两人和其他有关的人对事件的态度及处理方法,传达着作品的主要信息。而卢里创作歌剧《拜伦在意大利》的努力穿插在小说各处,与主情节若即若离,似乎总在向读者暗示着什么,这是第四部分。故事结尾时,抢劫强奸案不了了之,露茜怀孕,卢里要写的歌剧始终还在脑海里萦绕,同时,他还最终放弃了“拯救”一条终将一死的狗的生命的企图。  库切的作品大都以南非的殖民地生活和各种冲突为背景,《耻》也不例外。不少评论认为,《耻》这部作品通过各种细节描写,揭示了新旧交替时代发生在南非大地上,发生在南非各色人等之间的种种问题,对殖民主义在南非对殖民地人民和殖民者本人及其后代所造成的后果表现出深切的忧思和相当的无奈。然而,正如有评论指出,《耻》是一部从内容到寓意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层次的作品,单从小说题目“耻”来说,就有“道德之耻”(卢里的数桩风流韵事所指的道德堕落),“个人之耻”(女儿遭强暴抢劫),“历史之耻”(身为殖民者或其后代的白人最终“沦落”到要以名誉和身体为代价,在当地黑人的庇护下生存)等等意义。小说情节敷演到后半部时,从乡下回到城里的卢里又一次听到了他丑闻案中的受害者——那个叫梅拉妮的女孩子的名字,心里一阵悸动。可是这一次,他立刻警觉起来,“篡越与和谐结合,这太有违正常了”。他突然明白了丑闻初现时学校里组织的听审会的意义:“要是把审判时所用的漂亮辞藻全数剥去,审判要惩罚的正是这样的结合。”库切在这里用了Cronus来表示“篡越”的意思,而该词是希腊神话中天神与地神的儿子,他阴谋篡位统治世界,后来被自己的儿子宙斯废黜。在这里,“篡越”也许正是解读库切这部寓意丰富的作品的一个切入点。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篡越”理解为广义上的“非法越界”,即随意超越政治、社会、道德等为个人所规定的界限的话,这样的越界在《耻》中比比皆是,而且在各种各样的关系层面上反映出来。卢里教授对女学生梅拉妮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正是一种双重意义上的“越界”:他越过了被社会认可的师生关系界线,同时也越过了被传统习俗认可的长幼界线。卢里是大学教师,教室里的讲台就给他在人际关系中定了位。而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因其年龄、地位、学识、经历一般总是处于强势地位,是握有权力的一方,学生则处于弱势。小说中的卢里,不顾梅拉妮反对往她的饮料里加烈酒,私闯后者的住处,私自改动后者的缺席记录乃至考试成绩(梅拉妮没有参加考试,卢里仍然给了她70分的成绩)等行为,明显是在滥用自己的权力。而他对作为弱势一方的梅拉妮的勾引,完全是他利用自己的强势力量,越过了师生界线的行为。他为此受到惩罚完全是咎由自取。  然而库切似乎并没有把这一事件完全放在道德层面来讨论。平心而论,卢里在第一次和梅拉妮发生性关系之后,开始隐隐体会到一种从前没有过的激情,最后一次同梅拉妮在一起时,他还感觉到对方似乎在(下意识地)做着某种配合,他后来甚至还动过越界之后认真对待两人关系的念头。然而,梅拉妮男友的出现,给他的这一想法当头一盆冰水,五十二岁的男人同二十岁的女孩子之间,是不能——也不允许——有什么事情发生的:年龄差距本身就为他们划下了界线。他的越界行为,单从社会习惯上看就不能被接受。其实,卢里最后很不情愿地明白了这一点:对他的听审实际上审的是“篡越”(五十二岁的教师)与“和谐”(二十岁的女学生)的结合,是“对他生活方式的审判。因为他的行为有违正常,因为他试图传播上年纪的种子,传播疲乏的种子,传播缺乏活力的种子,有违自然”。小说后半部里,他从乡下回到开普敦,听说梅拉妮排的戏已经上演,忍不住动了再去看她一眼的念头,却在戏院里被其男友发现,一句“和你自己一类人呆着去”让他放弃了对梅拉妮的最后一点欲念。  其实,即使在同妓女索拉娅的交往中,卢里也本该认识到越界的“代价”的。小说一开始就描写了卢里每周在索拉娅那里度过一个下午,两人还算和谐,但从不相互过问对方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卢里走过一家餐馆时,看见了坐在里面的索拉娅,她还带着孩子。索拉娅从此在他生活中消退、消失了。撇开这一细节的道德考虑,它似乎在告诉读者,即使在这样的人际关系中,仍然有界线存在。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越界,其代价就可能是这种关系的终结。索拉娅本身的生活就是有界线的,“也许她不过每周替代理公司干一两个下午,其余时间则在郊外,在赖兰兹或阿思隆,过着体面的生活”。与卢里的不期而遇威胁着她生活中的这种划分,抽身退出是十分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而卢里仍不罢休,甚至雇了私家侦探去寻找其踪迹。这种过分的越界行为,最终使索拉娅永远从他生活中消失。  小说着力描写的几条线索中,卢里和女儿露茜的关系也是较重要的一条。在这里,“越界”的问题同样呈现出丰富的层次。首先自然是父女关系。当卢里来到女儿在边远乡村的小农场后,发现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对事情的看法,自己同女儿之间横隔着很深的界沟,而且露茜似乎不太愿意让他闯进自己的生活和内心。对于女儿的“自甘堕落”,心甘情愿地在偏僻乡村当农民,卢里十分不满意,感到这是自己的耻辱:大学教授的女儿竟落到这种地步。因此他几次三番想闯进露茜的生活,说服她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卖掉农场,跟他回大城市开普敦去。然而他发现,哪怕同露茜推心置腹地谈谈都很困难,露茜似乎在牢牢守着自己的领地,不让父亲跨进去。卢里每一次“越界”的尝试,几乎都以父女两人的争吵告终。小说作者库切以第三人称发出感叹:“为什么别人不划界限,他们自己却要相互划出界限呢?”渐渐地,卢里也感到要想在一个屋顶下和平共处,遵守界线的约定似乎是一种必须:“他得小心点,别让老习惯不知不觉中又溜了回来,那做家长的习惯:什么别忘了用完擦手纸后把它放回卷筒架上去啦,人走关灯啦,别让猫上沙发啦,诸如此类的。”即使是做父亲的,也不能随便越界进入女儿的生活。  卢里和露茜间越界和抵御越界的冲突在露茜遭遇强暴后表现得尤为激烈。施暴歹徒刚一离开,卢里就赶紧去看看露茜到底怎么样了。可任他拼命敲门,露茜许久都没有把门打开;当她最终开门出来的时候,已经穿戴整齐,受蹂躏的痕迹不很明显了。更令卢里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是,露茜一再坚持不报案,并且迟迟不把当时的真相告诉卢里。在这段情节发展中,两人的关系已不仅是父女,而泛化成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了:女性自有其生活的界线,有权利不允许男性进入,任何形式的违背女性意愿的越界,都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对女性的强暴就是一种残忍的、极端的越界,强暴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女性更令人发指;然而从一定意义上说,卢里在事后再三询问露茜,希望她说出事实真相,实际上也是一种越界企图,试图重新打开露茜因受暴力越界而紧闭的情感之门,进入露茜的生活,而露茜则明白地告诉父亲:“这与你没关系……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完全属于个人隐私。换个时代,换个地方,人们可能认为这是件与公众有关的事。可在眼下,在这里,这不是。这是我的私事,是我一个人的事。”一句话,不要越界。  越界与否似乎成了卢里和几个女性之间的关系的内容:与索拉娅,因他先偶然而后故意的越界而中断;与梅拉妮,由于他强行越界而受到惩罚;与露茜,他的越界企图时时受到抵制,甚至他一向看不起的贝芙(露茜的一个朋友),当他试图向她询问露茜遭强暴后的情况时,对方用一个摇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这不关你的事。”——不要越界。难怪几经挫折的卢里最后被激怒了:因为他感觉自己完全被当成了局外人,他想进入露茜生活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  上文里露茜告诉卢里,“在眼下,在这里”,她被强暴完全是她的私事时,卢里反问道,眼下是什么时候?这里是什么地方?露茜回答,眼下就是现在,这里就是南非。这句话,立刻使发生在个人生活层面上的事件带上了强烈的历史和社会色彩:这一切,都发生在殖民主义消退、新时代开始的南非;而这样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小说中其实是前景),更使越界的主题具有了超越个人经历的更普遍、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和历史意义。  在某种意义上,在偏僻乡村里的那个农场上的露茜,指称的正是欧洲殖民主义,而从根本上说,殖民主义就是一种越界行为:它违反对方意愿,以强制方式突破对方的界线,进入对方的领域,对对方实施“强暴”。不过,库切的注意力似乎并不在回顾殖民主义对南非的越界这一历史问题上,他真正关注并通过小说中各种细节来表达的,是对历史上的越界在当前现实中的后果的思考,对越界的代价的思考,而这一思考同样具有丰富的层次和深刻的意义。  殖民主义越界的代价首先在最为个人的层次上表现出来,那就是露茜遭遇强暴这一事件。露茜事后回想起来,令她最感可怕的是,施暴者似乎并不是在宣泄情欲,而是在喷发仇恨,一种产生报复的快感的仇恨。她的感觉是正确的,但她可能并不十分明白,这股仇恨中积淀着历史和民族意识。那三个黑人要报复的并不是露茜这一个人,而是她所指称的整个殖民主义。他们要像当年白人殖民者“强奸”南非(非洲大陆)那样强奸(露茜所指称的殖民主义者)白人。这样来看,露茜这时候不去报案,理由恐怕不仅是个人的,更深层的原因很可能是:当殖民主义势力在南非消退时,殖民者赖以庇护的那一整套社会建构也随之而去,报不报案,结果没有两样。报案的目的是索求赔偿,可这是殖民主义欠了南非的、应付的代价,根本不存在什么(向南非)索求赔偿的问题。当然,小说中的露茜不一定能看清这一层;但是,从白人邻居善意却毫无意义的帮助,警察笨拙、迟缓、荒唐的反应等细节来看,露茜被强暴的实质是:她成了殖民主义的替罪羊,是殖民主义越界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就像卢里同他前妻争论时所说,神死了,需要有具体的实在的人或物来替罪。他这么说是在为自己辩护,可不幸却应在了女儿露茜身上。  其实,白人殖民者更是在总体上为他们的越界付出了代价的。一方面,越界进入非洲(南非)的殖民者显得十分孤单。露茜的农场远在偏僻的乡村,处于当地黑人的包围之中,简直就是一块殖民飞地。在佩特鲁斯庆祝建新居的晚会上,卢里和露茜形影相吊,是惟一的两个白人,其处境十分尴尬,和周围的环境很不协调。更重要的是,白人不仅在(农业)装备良好、经验丰富的当地人面前节节后退,农场朝不保夕,连自己的地位都悄悄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前听惯了“老爷”一类的称呼,现在却完全倒了过来:曾经是大学教授的卢里,曾经是雇主的露茜,现在一个给佩特鲁斯打下手,另一个不得不以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为代价,做“前帮工”佩特鲁斯的第三个老婆,为的是能留在农场上(除了农场她还能去哪里,做什么?)。为追查强暴女儿的元凶,卢里对佩特鲁斯紧追不舍,可后者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他的追问置若罔闻,装聋作哑。对此,卢里十分恼怒,可又无计可施。他不由得感叹道,要在过去,一句话就能让佩特鲁斯丢了饭碗;可他清楚地,也很悲哀地意识到,这是现在,表面低声下气的佩特鲁斯,手里正捏着他女儿,甚至是他自己的命和前途,如果他们还有什么前途可说的话。回想起卢里刚到乡下,听说要让他给佩特鲁斯打下手时,他自我解嘲地说,他喜欢这具有历史意味的刺激。其实,喜欢倒不一定,刺激是会有一点的,历史意味肯定很浓:那是历史的反讽——殖民者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份和从前的被殖民者换了位置!  最后,似乎殖民主义在殖民地所代表的整个西方(欧洲)文明也为这样的越界付出了代价:卢里的满腹才能、满口外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在遇到突发情况(家里遭抢劫、女儿遭强暴)时,什么用场都派不上;他动不动要求得到正义的呼声如对牛弹琴;他在佩特鲁斯家的聚会上撞见了施暴嫌疑人,立刻想打电话叫警察这样典型的西方式反应,显得那么滑稽可笑而又苍白无力;作为有西方文化教养之人,他居然没想到参加正式聚会应当戴条领带,如此等等。甚至连西方文明和殖民文化的载体,本身就具有一种力量,并赋人以某种权势和力量的英语,在南非这块大地上也失去了明晰性,用小说中卢里的话来说,变得像头陷在泥潭里的恐龙,僵硬而不自然,又像是被白蚁蛀空了内容,说出来空洞无物。真正有力量的,真正能恰当真实地传达人在此时此地的思想感情的,仍然是当地的土语。这样,越界进入非洲(南非)的西方文明从根基到形式,都被消解掉了。  库切的笔调是震撼人心的,库切的思考是严肃的,库切提出的问题是发人深思的,但库切似乎并不想下什么结论。个人之间也好,社会形态之间也好,进而文明之间,文化之间,都各有其界限,强行越界,代价是一定要付的。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个人之间,社会形态之间,文明或文化之间,就一定不可能相互进入呢?相互的界限是不是一定不可逾越呢?库切提出了问题,把寻求回答的事留给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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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这本书,其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是一个因素,但并非完全因素。这是一本极具可读性,且从内容到寓意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层次的作品。主人公卢里在种族、性、中年、亲情种种漩涡中载浮载沉,小说命名“耻”,其为“道德之耻”(卢里的数桩风流韵事所指的道德堕落),“个人之耻”(女儿遭强暴抢劫),“历史之耻”(身为殖民者或其后代的白人最终“沦落”到要以名誉和身体为代价,在当地黑人的庇护下生存)。  2003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品得主的代表性力作!获1999年英国布克奖!获1999年英联邦作家奖!获1999年美国全国书评家协会奖小说奖提名!被评为1999年《纽约时报书评》年度最佳图书!本书为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库切的重要作品。52岁的南非白人教授戴维·卢里因与一位女学生的艳遇而被逐出学界。他躲避在25岁的女儿露西的农场里,却无法与女儿沟通,还得与从前不屑一顾的人打交道,干从前不愿干的活。不久,农场遭黑人抢劫,女儿被黑人强奸……最终成了黑人雇工的小老婆!身为南非人的作者凭此力作,史无前例地第二次获得英国最高文学奖——布克奖,足见这部小说艺术上撼人心魄的魅力。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Dis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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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4条)

 
 

  •     读库切的《耻》,想起哲学课上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认为“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里,“师”在这三人中的某个人身上,那就错了,“师”在这三人之间。类似的思想也在《爱在黎明破晓前》遇到过,赛琳娜告诉杰西,如果有上帝的话,上帝一定不是在我这里,或你那里,上帝在你和我之间。
      
         读库切的《耻》,隐隐约约地看见了点陀式的影子。小说的文风和构架简洁清晰,我花了两个下午,读了两遍,走进了一扇墨绿色的不带任何装饰的防盗门,先是一个现代化Bauhaus式的住所,但空气里攒动着一些不安分的情绪,床单上还留有一对刚做完爱的男女不冷漫也热烈的情欲,接着是农场和花田,田埂上拴着牛羊,看家狗颤动的嘴唇上跃跃欲吠的威胁,原始而荒蛮。防盗门真正引我走向的是一条久远的迷宫,耻辱之神的迷宫。
      
         小说讲了两件事,A事件发生在主角卢里教授身上,是他一手制造并亲身经历的,B事件发生在卢里的女儿露西身上,他旁观并参与。在这两个事件中,充斥了大大小小的耻辱,卢里制造,被承担,甚至迫使他人承担的耻辱,然而,书名所指的“耻”不在具体可见的A事件或B事件中,耻辱之神浮在A与B的上空。可悲的是在A与B之间似乎再也没有一个地方,能让耻辱之神安身立命。耻辱之神丢失了脸孔,像一个丢失了牙齿的老人,佝背蜷手,在AB周围徘徊游荡。
         他是吐着气息的世界中的陌生人,
          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误入歧途的灵魂;
         是黑暗的想象所造就的东西,这想象
         有意造成了他无意中逃开的重重危机。
      
          拜伦的《拉拉》,是卢里教授无法对他的学生避而不谈的一首诗,我猜想这也是库切创造卢里这个人物的灵感来源。
      
          卢里就是一个被撵走的路西法,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误入歧途的灵魂”。 在小说的开头,也就是故事A中,他还是开普敦技术大学作传播系的副教授,研究华兹华斯的浪漫主义诗歌,想写关于拜伦与他在意大利的情人特蕾莎的音乐,一部关于两性间爱情和死亡的室内音乐剧。卢里继承了拜伦的部分激情,已经是五十二岁,结过婚又离过婚的老人了,依旧不愿意从甜美的感官之席上退位。见到自己心仪的女人或女孩子,全身流过色欲。呵,既然降临神启,为什么不来上一把呢。
      
         他的性事原先解决地还不错,每周四下午,一个固定的性伴侣公司的妓女,有百叶窗的房间,凉爽的床单和偷来的时间。爱玛·包法利不是也在偷来的时间里重整旗鼓么。一次意外的碰面之后,原有的固定性伴侣妓女离开,卢里看上,勾引,译者用了一个很严重的词“诱奸”了他班上的一个女孩梅拉尼。有才华,有浪漫主义情怀,照文中的描述“高挑的身材,匀称的骨架,橄榄色的皮肤,飘垂的长发,对女人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有教授的权利,就算常年缺课,期中考试缺席,也可以拿到七十分的成绩,嗯哼,理想的幼奸。
      
         这也成了事情暴露后,审查会指责的一点: 作为握有权利的人,不应该把权利和性关系混在一起。大部分审查会的同事对卢里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友善,他们建议卢里咨询律师和心理医生,借用现代文明的自我审查机构——法律来保护自己,至少保住教授的饭碗。卢里却坚持在审查会上保持沉默,只说承认全部的罪行,而他的罪行是无法控制的情欲冲动。在他黑暗的想象中,审查会的人想看到的,不过是一场忏悔式的电视作秀,他不会因此而忏悔,因为好色和多情出自本性,值得被尊敬。在故事A中,卢里抵触法律,反感清教徒式抑制人类本性的虚伪的现代文明,因而弄丢了体面的工作、外界的名声和尊敬,选择自我放逐,来到了女儿露西经营的农场。
      
         新南非的农场可不是现在赚城里人钱的农家乐,有山有水有果子,万物和谐友善。全面废除种族制度,多数人执政的新南非初期,历史没有像奥古斯丁期望的那样,沿直线前进引向上帝之城,它晃晃悠悠地转个身,向前小走几步,倒退回原始社会。种族制度的废除,与其说是一个有计划的政策,不如说是白人面对黑人暴动的一个无可奈何的临时应对,被解放的黑人奴隶与白人的恩怨还没有了清,警察与法律陷入崩盘,“听什么不听什么,全由自己的性子来,简直是无政府”。
      
         露西一接触农场就爱上了归于自然、乡土气息浓厚的生活方式,她护养流浪狗,照顾菜园,穿着没有性别特征的衣服,与女人同居,成为一名现代的独立女性,宣告一种自己选择的生活,走出前人的阴影。然而,在新南非的农村,露西热爱的,选择的生活方式,却有些不合时宜的危险丛生。一个下午,卢里被三个黑人——其中一个还只是个孩子,关在厨房,对发生在露西身上的轮奸无能为力。在事故发生之后,露西雇佣的帮助管理农场的黑人普鲁斯特的家庭聚会中,卢里再一次见到了那个孩子。在故事B之后的情节中,我们知道这个孩子是普鲁斯特的弟弟,他很可能就是露西肚子里孩子的爸爸。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根据卢里的黑暗想象,普鲁斯特的种种言行都表明他或许就是这场事故的策划者,他利用黑人对白人的愤怒,挑起这场事故,使露西怀孕,好把露西手中的农田娶进门。在故事B中,卢里无法忍受女儿所经历的耻辱,这一次他成了审查会的同事,坚持让露西报警,使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尊严,而露西如同故事A中的卢里,不愿自己的生活接受审判。
      
         与露西的分歧越多,争执越多,距离也越远。这时候,卢里遭遇到了这个故事中最大的痛苦,回到过去由现代文明统领的世界已是不可能:城里的住所被洗劫一空,学校请了一位语言学教授,浪漫主义诗人被遗弃(有趣的是,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欧洲文学史复习笔记上正好写到:现代小说是现实主义的,它的精神是反浪漫主义的),梅拉尼也已经从A事件中复原,似乎还获得了力量,变得比原先更出众。卢里几乎把梅拉尼当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女儿,梅拉尼不再需要他,而另一边的农场里,他真正的女儿还处在现实的危险之中。可卢里应该选择和她女儿留在农场么,他在现代文明中所追求的本性自由似乎可以在原始社会中被完全实现,可这一实现却几乎耗尽他所有的生命力。他身处城市与农场之间,却游走在它们周围,无处可去。万玛才旦的《寻找智慧美更登》里,导演想要去寻找在现代社会中逐渐消失的西藏古老的信仰,却在一次次的寻找和尝试中被打破和推翻,最后暗光打在导演脸上,他说:经过这一路,我也不知道更登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拖着行李,来到乡下的第一天,明显感觉到外婆看我的眼神中生分的怪异。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她跟我说:等你考完研了,去外企找工作,找那种工资高的。我继续埋头扒饭,满心歉意,实在不能跟他们说啊,我的生活,我几乎虚无,对自己却十分重要的生活,至少现在,我的生活只能由我做决定,不需要大人的指引。卢里试图为露西安排好农场的后世,让露西离开去荷兰住一阵,露西不愿意,因为她知道,农场的生活是她的所爱也是她的命运,她不愿逃离;不报警,选择与普鲁斯特达成联盟,因为她明白,如果她要留在农场,这是它必定要经历的危险。卢里所能想到的办法,露西一定都在心里想过一百遍一千遍,最后只能克服恐惧,从起点开始,从真正的一无所有开始,没有办法,没有武器,没有权利,像特蕾莎修女一样,超越尊严,对着太阳挺起自己的乳房。她说:这场事故,也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这是为了要在农场待下去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时刻吧,明白所选择的终点前面是一条危险丛生的道路,却还是义无返顾向前,因为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命运了,如果放弃这个选择,整个人生都会暗淡无光,甚至不愿走或许同样能到达目的但更安全一些的远路,因为害怕迷失,越走越远。有一天,当我要为自己的生活付出代价时,我会想起露西的,也会想起海明威的笔下的老人,知道我独自生活在自己的命运中,但并不孤单。我为库切创造了这样一个人物而爱她,虽然这并不是他最大的意图。
      
         故事的最后,失落了脸孔的耻辱之神卢里还是妥协了,虽然妥协地没有多少诗意。小说给怀孕的露西的最后一个场景是美好的,她在农地里干活,皮肤晒得通红,透出健康的神色。卢里特意买了一辆卡车,成为了护狗员,其实是狗尸体运输员,这时候卢里遇到了一条十分喜爱的狗,它跟拜伦一样跛脚,在卢里为室内剧构思弹拨班卓琴时,激昂地嗷叫。最后,他还是放弃让它的灵魂多留一个礼拜。放弃这条狗,或许意味着卢里放弃自己的激情,换取老人应具有的特点:平静、善良、耐心。这也是他要留在农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要多读读雨果的作品,他可是祖父辈的诗人。
      
         这篇文章,用柴静一篇文的题目作结:人最大的痛苦就是灵魂没有归属。
         
         
  •     小说开头有几分挑逗地写到卢里的性生活:他每周四下午,都会去一个固定的地方嫖妓。他和这名叫索拉雅的妓女关系处理得很融洽,而且完全撇开了中介人。为此他感谢上帝,在他这把年纪时还能拥有这一切。如果事情照这样发展下去,小说似乎就没有写的必要。于是有一天,索拉雅留信给他,说她家里有事,而且强调,无论如何不要去找她。这意味着,卢里规律的性生活受到了影响。并不是说非索拉雅不行,事实也是,在这之后,他找过其他的,但卢里觉得,索拉雅是无可替代的。这种感觉很怪,与其说卢里需要索拉雅这个人,不如说他对索拉雅真正离开他的原因感到不解。
      
      索拉雅从此失踪了似的,小说不再写她,而是写卢里,这个52岁,离过婚的大学老师,他接下来的生活。卢里对索拉雅的兴趣,不如说是他对全体美好女性的兴趣,索拉雅不过是玫瑰的代名词而已,没了索拉雅,卢里很快搭上了梅拉尼,一个小萝莉,他班上的学生。起初他没有注意到这点,她作为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女孩,在公园里他主动地搭讪,并且饶有兴趣地邀请梅拉尼到他就在附近的住处,享用简单的晚餐。这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他充分发挥了自己作为老师的便利,谈吐优雅,又不失轻松幽默。女孩即使出于羞涩,没有好感,至少也没有道理拒绝。这样,卢里没有俘获梅拉尼的心,也水到渠成地拥有了她的身体。于是他们之间存在了某种隐秘的关系。
      
      可想而知,这种隐秘的师生关系最后成为卢里老师的丑闻。这既符合小说的情节走向,也是道德的必要惩罚。但是卢里不同,他愿意接受道德对他的审判,却不接受自己对自己的审判,面对学校的审查委员会,他表示遗憾,但并不后悔,他甚至在记者提问时,回答道,自己在这次事件中受益匪浅。结果引起舆论哗然:好家伙,居然还受益匪浅,一个不知羞耻的东西。最终,卢里没有接受校方的规劝,放弃职务,放弃退休金,成为一个为自己的欲望辩护的人民公敌。卢里说,那是清教徒的时代。私生活成了公众的事。好色应当是可敬的,好色和感伤情怀都很可敬。可他们要看热闹:捶胸顿足,痛悔不已,最好再来个涕泪交加。事实上,他们想看的就是一场电视表演。我可绝不买账。
      
      卢里是个老师,他也是个作家,他正打算写一部《拜伦在意大利》的舞台剧。就好像拜伦负气离开伦敦,前往意大利一样,卢里也选择暂时的离开,他准备前往女儿——露西在乡下的农场,正好他也想去看看女儿,他和前妻最近的一次见面,还说到这种打算呢,后者也表示支持他去,出于他在开普敦城的处境考虑。于是,卢里开车来到农场,这是一个令他陌生,甚至有些讨厌的世界。
      
      是的,卢里可没有耐心去发现乡下的好处,他不是那种无聊时,需要给自己寻找感动的人,他习惯跟周边过不去。不对,按照他的说法是,不是他存心跟人过不去,而是身边的环境实在不怎么理想。父女相见,卢里提醒自己不要再犯过去的老毛病,比如说,动不动就教训的口吻。在这方面,他充分尊重女儿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传统式的父亲。所以,女儿现在的状态,她自己的选择,完全值得卢里的称许。没有父亲的包办,女儿过着自己选择的生活,重要的是,她还很快乐。可是作为父亲,他仍然向女儿建议,农场毕竟很艰苦,不是发展久留的地方。说道感情,他们也不避讳。露西从母亲那里,知道父亲遇到些麻烦,所以她劝父亲在农场暂时待下,当然如果父亲愿意,她也可以长期收留他。卢里说,久住则友情难留。他十分了解自己的脾气。但眼下他顾不了那么多。
      
      在农场,他平时需要照看那些狗。周末就到市场去帮着卖卖花。偶尔也去动物诊所帮忙,是露西叫他去的,她的朋友在那里管事。
      
      可是,有一天,他终于爆发了,他的混蛋个性,他的诡辩,他怎么能去照顾农场里那些狗的一日三餐,还有面对诊所里那些无法医治、没人要的、最终不得不被药物杀掉的狗。他对女儿说,对不起,孩子,我只是对这样的话题提不起兴趣来。你所做的,她所做的,都值得尊敬,可对我而言,关注动物福利的人们都有点像某一类的基督徒。人人都兴高采烈,人人都心怀善良愿望,同他们相处一会儿,就让人想逃离开,去干抢劫强奸的勾当。哪怕是对着猫狠狠踹上一脚。而女儿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他们是不能把我带进更高层次的生活,其原因就是,根本不存在更高层次的生活。生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是我们同动物共同拥有的生活。这就是像贝芙这样的人在努力做出的榜样,这也是我试图学习的榜样。与动物分享人类的一些特权。我不愿像猪狗一样地回到另一个世界中去。这样的争持,显然没有意义,因为谁也没法说服对方,做出改变。如果说还有什么意义的话,那不过是他们又陈述了一遍自己对生活的看法而已。
      
      似乎库切觉得父女的争吵还不够,还需要检验他们的各执己见似的,紧接着,农场发生了一场灾难。这场灾难对卢里来说,比城里那次丑闻要严重得多。
      
      一天父女俩从外边散步回来,在农场遭到了两名陌生男子(其实还有一名男孩)的暴力,父亲被打晕,关在卫生间,女儿,露西被轮奸,家里值钱的东西也都被洗劫一空,笼子里的狗被无情地扫射,只有一只活命。车被开走。事情就是这样。
      
      作为父亲的卢里,为没能保护女儿而悔恨。而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露西没有对警察说到自己被强奸的事,这当然与她的无法启齿的羞耻心有关。但又不完全这样,作为卢里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这种隐瞒是不明智的,它只能让受害者永远不能抬起头来做人。卢里是这样想的。可露西不这样。在父亲的追问下,她不想与他争吵,她说这是自己的私事,自己的生活,即使是父亲也不能干涉。可是,作为父亲,保护女儿是天性。何况作为一个理智的人,他更不能让女儿继续留在这危险的农场,这暴力,粗俗的乡下,黑人的势力范围。
      
      可是卢里又没有力量去说服露西改变主意,他感到很无力,他简直快失去耐心,这超出想象,他的诡辩不起作用,这块土地比城市相比,顽固得多,他难道又只能作一个逃亡者,愤然地离开?可是他不能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放弃女儿,至少这一点,卢里很清楚。
      
      露西就是想要留下来,她想融入当地的生活,她理解那些黑人的可怕,她想制服那些历史带来的仇恨,至少与其共存,为此,她愿意付出代价,哪怕是昂贵的代价。这点确实让人不可思议。
      
      佩特鲁斯是女儿农场的邻居,也偶尔在农场帮帮忙。他是个当地人。上面提到的那个参与轮奸的男孩,就是他的小舅子。这一点,卢里当然后来才知道。为了庆祝自己的新居落成,佩特鲁斯搞了个盛大的派对,并且邀请了卢里父女。晚上的时候,卢里和露西带着作为礼物的一匹布来到了佩特鲁斯家。卢里第一次有机会面对这么多的乡下人。可事情不妙,他发现了那个丑陋、犯罪的男孩。于是,他向佩特鲁斯提出严重的交涉。他觉得这里面绝对有鬼,说不定,那场灾难的策划者是佩特鲁斯也说不定,至少卢里觉得这场灾难的发生,使佩特鲁斯,这个老农民占了便宜,谁知道他心里没觊觎女儿农场的这块土地呢?面对卢里的要求,佩特鲁斯表现出应有的冷静,或者说淡漠。我挑重点说。佩特鲁斯说,这个孩子还小,他还是个孩子啊,他是我家里的人。针对女儿怀孕这件事,他提出了一个让卢里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决定,或者说解决办法。那就是由他来娶露西。农场的土地是她的嫁妆,而她成了佩特鲁斯家的人,受他的保护。卢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回到家,他把这件事对露西说了,女儿表示同意。卢里当然不会同意。但是不同意,他又能怎么办。露西什么都不图,她知道自己与那些垂垂待毙的狗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但她仍试图做出努力,这当然不包括离开。她心甘情愿地选择这片土地,她不是被抓来的、被胁迫的。
      
      小说最后写到,卢里从城里又回到农场,他没有把车直接开到农场,而是在中途下了车,步行走到农场,一路上,他看到晨曦,看到远处正在干活、没有听到他叫她的女儿的身影,朦胧一片,只看得清轮廓,有一阵子,卢里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农民,但这种想法太感情化,这卢里知道。他向女儿走去,女儿邀请他进屋喝点茶之类的。
      
      卢里还得到动物诊所帮忙。这段时间,他发现了一只比较特别的狗。她瘸了一条腿。在他哼着为歌剧创作的旋律时,这条狗格外安静,若所有思。不过,他打住了某种好感的发展。当最后,所有的狗不可避免地走向它们的大限时,他并没有觉得,这条狗还是留着吧,他像想通了什么似的,领着这条狗,并且亲自为她送行。
      
      也许小说是结束了,但故事并没有剧终。库切笔下的卢里,让人感到他在走向脆弱。没有办法。就是这样。
      
      
      
  •     不能与自己的欲望和解。迷失于自己对生活、情欲形而上的理解中。
      哦,不,这本书的语言就是很形而上。
      就像拜伦要去为了生活的激情而死,lurie在毁灭了生活的平庸之后开始陷入手足无措。
      总觉得这就是文艺青年被真正的生活干掉的例子。
      耻,是对真正生活的嘲弄,也是对自己文艺之心的救赎。
  •     Sunt lacrimae rerum, et mentem mortalia tangunt.
      那是大自然的哭泣,人世间涌动着无尽的情欲。
      
       读了库切的《耻》与《耶稣的童年》,里面均有对“欲望”问题的探讨。
       《耻》中抛开由殖民遗留下来的历史郁结这个大背景,里面主人公卢里与他女儿的不同遭遇都在围绕“性欲”展开。主人公卢里作为中年离异单身父亲,一直享受着有规律的性生活,“他自己的童年是在一个尽是女性的家庭中度过的…在女人身边长大的经历,使得他成为爱女人的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使他成为善于玩弄女人的人…他总能对女人产 生一定程度的吸引力。要是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女人意味深长的看一眼,对方准会回瞅他一眼,他很自信:情形十有八九准是这样。这就是他的生活;几年来,几 十年来,这就是他生活的真谛。”起初他的性伴侣为年轻美貌的妓女索拉娅,直到某次他无意在餐馆闯入了索拉娅与其儿子的日常生活,而被索拉娅生硬的结束了这段关系。不习惯于寂寞的卢里很快找到了他的下一个”猎物“即他的学生梅拉妮,卢里利用教授身份的便利顺利邀约了与梅拉妮几次单独见面,并隐晦提出做爱要求,梅拉妮在多次矛盾纠结后被卢里半推半搡带来上了床,卢里乘势又用”不完全是强奸“的方式侵占了梅拉妮,其间卢里也偶有反思到梅拉妮”还是个孩子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可是他依然无法抵抗自己内心的色欲翻腾;直到整件事被梅拉妮的表姐发现并向学校告发投诉,卢里才罢手;但是,在面对学校调查委员会的重重盘问与劝说,卢里只承认自己所做的全部事实,却拒不认错与道歉,他宁愿最后放弃教职,也拒不接受他人对自己欲望的指责,他公开宣告“自己是爱欲的仆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冲动,而这在他看来并没有任何过错,欲望是自然流淌的,他无法管辖。被解聘后,卢里为了避开尴尬的生活圈,去到了自己女儿所在的偏僻小镇,打算与未婚的女儿同生活几个月,过过清苦的田野生活;面对女儿对自己丑闻的询问,卢里表示“情欲是另外一回事,按自己的本能行事就得受惩罚,这样的正义没有一种动物能接受”,他认为自己的事情“起因于欲望的权力问题,起因于甚至一只小鸟也会因此而颤抖的神。”显然卢里口中的神是爱欲之神,他认为自己是受了爱欲之神的召唤而有所行为,并没有什么可耻之处。生活总是充满戏剧,就在卢里与女儿生活一段时间后,某天他们的房子被一伙歹徒所打劫,且歹徒在打劫完财产后,强奸了他的女儿露茜,事后露茜一再回避此事并对警察及外界做了隐瞒,可是作为父亲的卢里是无法忍受自己的女儿成为歹徒泄欲的工具,并在发现整个抢劫事件都是由邻居佩特鲁斯策划后,卢里大发雷霆,他想尽办法试图劝说女儿离开小镇开始新生活,可是女儿的偏执却要求继续留在小镇,且打算继续委身于佩特鲁斯,并生下腹中婴儿,当然露茜的选择里包含很多关于殖民带来的一系列历史耻辱与影响因素。这整件事情冲击了卢里,让他开始重新思考“欲望问题”,他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城市,亲自去向梅拉妮家人认了错,信仰基督教的梅拉妮家庭原谅了他的一切作为。再次见到梅拉妮与她的姐姐,卢里还是会不自觉的有欲望,头脑中甚至充斥了自己与两姐妹同床的想象;在最后一次见完梅拉妮后,卢里找了个妓女在胡同里云雨了一番。
      
      
       性欲是人的一种自然欲望,是情欲最直接的表达。性高潮带给人的快感瞬间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差别,寻欢作乐的人利用刺激的性欢愉来忘却自我。不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纷繁复杂的性偏好,不一的性偏好又塑造着迥异的性格,性或性欲本身是非恶非善,它只是一种单纯欲望,我们无法去逃避它。一个想获得真正平静的人无需去刻意压制自己的性欲,回避性欲本身也是一种无尽的欲求,这与醉生梦死无差,都是在逃避自我,真正的淡然不是去规避性欲,而是去面对欲望,进而能通过理智合理的驾驭自我欲望。
       然而,情欲在某些情况下它会转变为恶,而情欲变为恶的阈限何在?当卢里在女学生身上发泄情欲的时候,他觉得一切是美好,而当歹徒在他女儿身上倾泻情欲时,卢里却满腔怒火,这时的情欲肯定在他眼里是罪恶。那为何他自己就可自称是“爱欲的仆人”,而歹徒就不是了?原因恐怕就在歹徒伤害了他作为一位父亲的感情。卢里作为单身,寻花问柳是没有问题的,可当他强占梅拉妮时,他已经触碰了恶的边界,因为他伤害到了其他人。或许情欲变成恶的阈限就在于,当性欲伤害到他人感情的时候,就会变成恶,对他人的背叛或剥夺,就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情欲往往会与爱情、忠诚纠缠在一起。爱情里,强烈的独占感与嫉妒心要求伴侣的忠诚,身体上的忠贞,心灵上的全心全意,甚至不允许对方有任何一点杂念或关乎他人的性幻想,这样的极端情绪大部分的人都会有。可是,我们总是对伴侣提出甚高的要求,爱恋的狂热阻止了我们理性思考人的界限,人都有形形色色的怪念头,如果你的伴侣没有切实的采取行动去造成某种实质性的伤害,那就真该感恩满怀了。
       无论是情欲,抑或其它伦理问题,人类情感与现实状况的复杂往往超乎我们的想象,善恶的界限在某些情况下是相当模糊的,我们面临着种种的道德困境。但无论如何,我想:当你要作恶时,请先想想这样的恶发生在自己或在乎的人身上时的情形;当你苛责他人绝对忠诚时,请先反思下自我的心是否分分秒秒都纯洁无瑕。
  •     这是这学期女性文学课的改写作业,既然课程也结束了就发上啦吧。
      
       一
        我叫露茜,我的父亲是一个大学教授,研究方向是浪漫主义诗歌。他在我不到十岁时与我母亲离婚,将她留在荷兰,带我来到开普敦,并又娶了一个老婆,但不久后也离婚了。
        与第二个妻子离婚以后,他对我说他不打算再接触女人甚至结婚了,因为他要投入教学和小说创作中了。三年前的某一天,我发现父亲每周四下午的“拜伦精读”课并不存在,他驱车到格林角的一处公寓与一个叫索拉娅的妓女精读拜伦。在我揭穿他的谎言之后,我决定离开了。以前母亲曾多次在我面前贬低父亲,说他的迂腐小气不明事理,我一向反感,因为我心目中的父亲、母亲都是没有成熟的没有缺憾的。我自己来到东开普的萨莱姆镇,我有一处农田,一个当地雇农,通过种菜卖菜和为一些人家看养狗谋生。日子还过得去。
       在萨莱姆镇,只有我和老头爱丁杰是白人。刚到萨莱姆镇时,我曾带着农场的作物去拜访他,毕竟在这种地方,肤色与血统才是同盟的标志。但我发现爱丁杰除了精神支持已经不可能帮助到我什么了:他有一把枪,但毫无疑问只有恐吓作用,他瘦骨嶙峋而且驼背,过几年后估计连照顾自己都有问题。可怕的是,在我来之前几个月,可怜的爱丁杰被两个当地人洗劫了,他抱着枪在角落无助地看着那两个人抢走他家值钱的东西。这只能让我更加小心,恭敬地对待每个人,但似乎有些仇恨不需要来由,所谓公正与平等都是没有历史意义的。
       我的唯一一个雇农佩鲁斯特是一个比我年龄稍长且勤劳强壮的当地人,他有两个老婆,三个孩子,第四个在二老婆的肚子中。起初我自己帮人看养狗,挣了钱之后我买下了一块地开始种植土豆等农作物,然后每周一次送到集市上去卖。这些工作显然不是我自己可以完成的,佩鲁斯特是我在集市上认识的。他为我工作时非常卖力,我给的佣金也算很对得起他。他似乎还在别处有工作,因为他很快买下了我边上的一块地,还娶了第二个老婆。
        
       二
        父亲突然打电话说他要过来和我生活一段时间,原因是他在大学里被指控强奸他的女学生,他要从开普敦离开一段时间。我在撒莱姆镇生活得辛劳但滋润,父亲带着丑闻来投奔我,我俩的关系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我让他到镇上的动物诊所帮忙做义工,看得出他对这个工作的不屑,但他还是每天都去。
        佩鲁斯特不上班,我早早结束农场的活便去动物诊所找父亲,和他一起走回家。路上我问他帮助护士贝芙感觉如何,他说贝芙让他觉得压抑,因为那是一个会做阉割和安乐死手术的女人。我告诉他,贝芙一直觉得他是大学教授反而不敢跟他讲话,怕被父亲嘲笑她有语法错误呢。
        快到家的时候,小路上迎面走来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其中一个大人说他的妻子在家要生产了,需要借我家的电话打给医院。我刚让他们进屋,就发现情况不对。两个大人直接抓着我的脖子将我扔到了我的床上,父亲一直在试图闯进来,但其中一个人好像把他锁进了卫生间。两个男人开始了对我的蹂躏,但让我无法想象的是那个看上去仅仅十四五岁的男孩也实施了暴行。我知道我无力反抗,我看着他们的脸,上面有奇异的表情,不只是满足的宣泄,反而像是我欠他们很多,他们的眼睛里发射出“你不是很厉害吗”的莫名审问。
        忽然我就明白了,我以为我和周围人搞好关系,给佩鲁斯特高工资就可以躲避这一切,但我内心里不愿意承认的这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应该在爱丁杰被抢劫之后就立刻离开这里的,可我当时除了去找父亲还能去哪里呢,哪里都一样。
        
       三
        我怀孕了。
        我没有告诉父亲,此时他已经回到开普敦,我不知道他回去之后的生活如何,以他书呆子的执拗估计好不到哪里去。这种执拗还遗传给了我,我坚持没有吃避孕药,也没有去医院引产。我在赌,如果怀孕,那将意味着我必然要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就算我没有怀孕,我仍旧会在这里延续之前的生活,即使每日提心吊胆害怕灾难。可现在我有了肚子里的黑白产物,我更有理由在这里生活下去,他算不上我寄托未来的希望,可也许他能帮助我融进这片土地。
        强奸者把我当做历史的代表来泄愤,我无法复仇,但这都与我的选择无关。苟活曾是我最憎恨的方式,但我好像目前不得不依赖这种方式,毕竟它好过躲避,好过自欺欺人。我受过教育,我可以去荷兰找我的母亲,但我不会选择这条路。是的,我正在走的路也许的确是危险丛生,可如果我现在就离开农场,我就是吃了败仗,就会一辈子品尝这失败的滋味。凯尔泰斯·伊姆雷说过一句话:“我们不能在自己当过奴隶的地方品尝自由。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必须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我不可能做到在我离开之后将在此地的灾难抹去,也不可能像父亲那样,经过了无谓的躲闪才知道内心是想要回去的。
        佩鲁斯特的新房子已经建起来,他辞去了他的雇工,他说他可以在我需要的时候来帮忙,他还说如果我需要保护,可以去他那里。
        那一场灾难真是荒唐,我被以最残忍的方式赋予了上天的礼物,手下的雇工翻身成了我的庇护所。
        父亲经常打电话给我询问近况,我都说还不错,可是他还是听出了什么,竟然赶了过来。他知道我怀孕了的事情之后对我及其不理解。可是我理解他:离开这里,不用担心过去的事情对以后的影响,也不用忧虑未来还存在的危险。他算得上是经历过丑闻的人,可他还是回到了开普敦,我为什么不能留在这里。我在乎的是我自己的独立,就像他,没有了大学教学的工作,他还要投入小说戏剧创作一样。
        我告诉他:“不管发生什么事,在东开普是谁也逃跑不了的。”
      
       四
        “如果这就是为了在这里待下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呢?也许他们就是这么想的;也许我也应该这么来想。他们觉得我欠了他们什么东西。他们觉得自己是讨债的,收税的。如果我不付出,为什么要让我在这里生活?也许他们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这多么让人丢脸,”父亲开口说道。“那么高的心气,到头来落到这个地步。”
        “不错,我同意。是很丢脸。但这也许是新的起点。也许这就是我该学着接受的东西。从起点开始。从一无所有开始。不是从‘一无所有,但是……’开始,而是真正的一无所有。没有办法,没有武器,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
        “像狗一样。”
        “对,像狗一样。”
        可我还没有要到去动物诊所安乐死的地步,这不是很好吗?
        
        
      后记:
        改写自库切的《耻》,张冲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
        译者序名为《越界的代价》,中心思想是库切完美地表现了白人殖民者为他们的越界付出的代价。但在《耻》中只有三处出现了“黑人”、“白人”字眼,所以我认为如果仅仅这样就不是库切了,事实应该像诺贝尔颁奖词里面说的,他精准地刻画了众多假面具下的人性本质。库切笔下的人都似西西弗斯一般,在不停的打击与绝望之下又站起来,只是为了其作为一个人的成立。
  •      库切在《耻》里讲了两个简单的故事,分别是关于两个人面对耻辱的态度。
      
       这两种态度相同又不同。相同的是,两者都不愿意将私密的内情公布于众人的眼下,此乃人之共情;不同之处,前者选择离去,后者则选择坚守。
       卢里的身上有老派西方文明人的影子:坚信警察能伸张正义,对黑人仍然有所偏见,内心清高,自尊心强。他的做法与其结果,以及周围人对他的反馈表明,他与这个社会似乎存在着某些不和谐。面对学校的审判,只承认但不悔过。卢里的言行与其浪漫主义情结不无关系。情欲与他本身并非羞耻之事,他不愿因此而否认自己的本性,如同那只听到母狗叫就瑟瑟发抖的邻家犬一般;然而即使是他,也难以坦然面对众人的目光,所以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进入了女儿所在的全新的世界。
       卢里的想法或许可以从其一直酝酿的作品中寻找端倪。关于拜伦的歌剧,这也是贯穿整部作品的旁支,仿佛是一个适时的旁白,将作者的生命主题暗含其中。随着年龄的流逝,卢里从多情的拜伦变成了难求一欢的中年特蕾莎。特蕾莎不再年轻美貌,然而激情还未退去,她对死去的拜伦的招魂,也是对过去的自己的召唤。然而拜伦已经成为了失去生命的魂灵,他的回应只是一味的叹息与烦躁,他并没有对现世、对特蕾莎的留恋。这似乎也构成了卢里心中的另一种声音:老去吧,别再留恋!
       拜伦与特蕾莎的主题实质上是双重的:它也可以被运用到卢里和其女儿的身上。拜伦带着耻辱前往希腊,而特蕾莎仍然坚持活在原地,尽管身心俱疲。
       露茜作为新南非白人的代表,相比父亲而言,显然更植根于当下的现实社会,从而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也更为了解。所以面对内心的羞耻,她选择了沉默,因为她从袭击者中看到了强烈的私愤,而这也与其所了解的社会环境一致:无论是南非特殊的后殖民环境,还是更注重实效的生存环境。这是“在当下”、“在南非”,这样的时空里有一些历年积累形成的约定俗成,她是了然于胸的。但对此,年长一辈、沉浸在古典学术世界、似乎身心还在上一世纪的卢里是难以接受的。
       卢里认为女儿受到强/暴还要继续委曲求全是耻,而露茜认为就此放弃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是耻。前者已经老去,疲惫的灵魂不愿意再经受更多磨难;而后者繁茂旺盛,越是打压越是不能服输:为此她甚至可以“像狗一样继续生存”。这是环境也是人心,而人心源于环境。
       狗在书中出现的次数之多,简直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第一次是卢里谈到他对情欲的认识,他认为压抑情欲史可耻的,被压抑者是可悲的,他不愿意做这可悲之人;在卢里来到乡下后,他帮助福利所照看狗,在不知不觉中,他力图至少保证弃犬们死后的尊严。而到了最后,他却决定下手杀死他喜欢的一只狗。毫无疑问,在他的世界里,狗被注入了人的元素;或者,他有时也在狗中看到了自己。
       在书的最后几章,他拜访了使他身败名裂的人们,从中他渐渐意识到了对自己审判的实质:这是一种对社会共识的蔑视,对人类进化出的规则的违反:试图将疲惫的种子种向活力的身躯,这样的做法,尽管从人性的角度(也是他一开始坚持的角度)来说并无大碍,却无疑动摇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基石。没有公共道德的存在,也就没有耻的存在。而这公共道德,必然无法与现实脱离关系。这也就是为何,他与女儿对耻的定义存在如此大的分歧。
       书的结局处,卢里从女儿身上看到一种新生;他放弃挽留那只喜欢音乐的狗。这是对过去自己的一种放逐,也是对现实的接受。尽管这并不让人愉快,现实也不尽合理。
  •      看了那么多的评论,翻来覆去都是那些貌似深刻实则浅薄的陈词滥调——别人嚼剩下的口香糖。我始终觉得阅读一部文学作品,就要敢于正视自己的感受,表达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是觉得那些自己的东西太浅显了?没有这种自信和勇气?没有了这种自信和勇气文学的阅读还有什么意义。表达自己最切实的感受,无论庸俗和深刻,那都是自己的。那些冠冕堂皇,高深莫测的专业术语,还不让人感到厌烦吗?这篇小说的主题绝不是让我们对主人公进行道德审判的。道德审判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成为历史了,马克思的文艺批评观还没有让人感到厌烦吗?都是有罪的人,谁又能去审判另一个人?,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我想抛掉作品里的社会学意义会让作品有趣的多,真实的多。当然社会历史是文学的功能之一,这谁能知道。但过分的渲染,还有什么乐趣可言?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作为一个感性的生命去感受一部美妙的文学作品呢?那样艺术才能更有趣,更真实。
       在我看来,《耻》有个四个主题
       性的主题,
       亲情关系的主题
       种族关系的主题
       狗的主题。
       往深里说还应该再加一个主题,那就是拜伦歌剧的主题。这个主题涉及爱情,寄托主人公戴维对爱情阐释。一个主题套着一个主题,这几个主题环环相扣,互相交织,互相作用。一个教授通过嫖妓解决自己的性需求问题,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妥,相反,他觉得“相当的不错”。一个文学教授去嫖妓,让多少道学先生大跌眼镜。为什么不可以呢?如果他是个普通人,没有文化的人去嫖妓,尽管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至少没有人站出来审判他吧。这还不够,他不仅嫖妓,还和自己的学生发生了关系。这让道学先生不能容忍了,所以要召集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他进行审判。就好像一个离了婚的教授就不该有性冲动似的,就该把他阉割了似的(作品第10页提到了阉割的问题)。瞟了妓姑且容忍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还和他的学生,一个比他女儿还要小的学生发生了关系,请注意,不是强奸,自始至终,戴维都没有强迫梅拉尼,在文本上我们没有读到强迫的细节。“多么可耻,多么下流”卫道士想。这里学校纪律委员会对戴维的审判是全书精彩的部分之一。戴维丝毫也不觉得和自己的学生发生关系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戴维觉得可耻的是,被那些自己蔑视的卫道士般的委员会成员审判而感到深深的耻辱,这是耻辱的第一个主题。
       当戴维离开让他耻辱的大学校园的时候,他一点也不遗憾,他去乡下女儿那里避难,以求通过亲情来给自己寻找一些安慰和温暖。毕竟他是爱自己的女儿的。可是出乎意料,他已经无法和女儿融合到一起,生存环境已经改变了他们,也改变他们父女关系融洽的纽带,当三个黑人轮奸了露茜之后,作为父亲为自己不能保护女儿而深深的耻辱,这是耻辱的第二个主题。而更让他感到耻辱的是,露茜无条件的妥协,甚至给伤害自己的罪魁当情人,为的是他能保护自己,让自己继续生活在这里。当露茜谈到强奸她的三个黑人时,用的是仇恨这个字眼。黑人仇恨白人姑娘,这里面有历史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现实的因素。那些在市场和露茜一起摆摊的人的仇恨,更多的是生意上的嫉恨。就连露茜最信任的佩特鲁斯也对她充满仇恨的。因为佩特鲁斯和露茜之间是雇佣关系,这又是一种仇恨,于是也就不难理解后面他让露茜做他的情妇,并一举吞并她的土地这个情节了。黑人对露茜的强暴是佩特鲁斯一手策划的,作为父亲的戴维很清楚的看清了这一点,露茜难道会不知道?她知道,但她不反抗,她妥协,好像她要为白人奴役黑人的历史赎罪一样。这是第三个主题,种族关系的主题。
      
       还有就是狗的主题,这是全书最重要的主题,因为他关系到死的尊严问题。狗的主题让戴维有了耻辱感,一种死亡被蔑视的耻辱感。“它们耳朵耷拉,尾巴垂下,好像它们也感觉到了死亡的耻辱”(P157)当那些死了的狗要被运走送进焚烧炉,于是有了这样的对话。
      "你打算派什么用场?“那人问道。
      “运动物。狗。”
      “车厢后面得装栏杆,不然它们会跳出来”
      “我的狗不跳”
      多么隽永得对话!对生命的悲凉感叹和谐谑。
      当戴维看到“工人就在装尸体前先用铁锹背把尸体狠劲拍一遍,把僵直的四肢敲折了再送进去。看见这一情景,他才决定插手,自己来干这件事。”(P158)这是死的耻辱,最后小说在狗的主题——死的耻辱中结束。小说最后写的悲凉而含蓄。
      ”他打开笼子的门。“来吧,”他说着弯下腰,张开胳膊。那条狗摇动着残缺的后腿,嗅嗅他的脸,舔舔他的面颊 嘴唇耳朵。他听任他这么做。”来吧“
      ”我以为你还想多留他一个星期。“贝芙·肖说道。”你不留他了?“
      ”对,不留他了。“
      在耻辱的生命历程里,生还有什么可留恋?多么悲凉而隽永得结尾。库切不抒情,可是让整部作品充满了撼动人心的力量。一个耻辱的主线贯穿四个主题,巧妙的糅合到一起,库切像个魔术师在玩穿铁环的游戏,多么神奇的技艺!这是一个人和整个野蛮愚昧社会的斗争,作者把这种悲悯之情深深的隐藏,而在字里行间,我们分明看到这一个人的战斗,最后悲剧的失败,他的狗是幸福的,至少是有尊严的死去,而他呢?作为有思想,有感情,当然也是有缺陷的人会怎样死去?
  •     《耻》的译文版序简直无聊透顶 自作多情到了极点啊。译林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喜欢让翻译者写序,这是很无聊的,作品的价值判断应该交给读者。
      另外,《耻》与所谓的殖民主义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文中露西的悲剧其实就是一个南非的顽疾:社会治安很差。书中的露西,换成任何一个非当地黑人,包括中国人,都是一样的命运。这个就是治安问题,与殖民主义无关。而且书中写得很直白:当地的黑人自己也要拿起枪自卫(那个开车护送卢里上医院的当地黑人农民),作者还说,那位年老的农民也可能会随时有露西的命运。我不知道脑残的译林翻译者是怎么理解的?难道那个黑人农民也是殖民者。书中还明确写道:那三位抢劫者,第一爱好就是强奸,并不是对特定的人种的仇恨,而是普遍性的,对压住女性强插对方身体的快感(退一万步,即使对白人有有某种特殊性的感觉,那也是白人在世界舞台上的强势,使犯罪分子产生很大的变态性快感,就好比,一个强奸犯可能会对强奸明星有更多的浮想联翩,但并不意味着明星这个阶层对普通人造成了政治性压榨一样)。这明显就是单纯的生理犯罪,为什么被某些无聊的中国评论家上升到“反殖民战士”的高度了呢?尤其是那个小孩,第二次出现后继续偷窥,面对阻止后继续威胁要实施谋杀,都是纯粹的犯罪心态和心理,和政治反殖民毫无关系。如果作者真要写南非黑人出于政治上反殖民心态而实施强奸,那也不会把写作背景定位在种族隔离制度被彻底废除之后。
      我非常怀疑,如果一个中国人在东京强奸了一个日本的女人,会不会被这些中国评论家解读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留下的后遗症和日本女人为此付出的必然性历史成本呢?
      我擦,强奸犯刑事犯会被这些无聊的专家升格为东方反殖民主义战士,可怕的解读!
      如果非要从《耻》中解读出一些政治含义,那么可以说,库切在书中很委婉地道出了一个问题:种族隔离制度并非是南非历史上唯一的顽疾,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南非依然存在着很大的混乱。尤其是糟糕透顶的治安和遍地存在的强奸?而黑人阶层,也不是单纯的受迫害的天使(小白兔),在文明不持续得到提升的情况下,他们同样是施加迫害的的魔鬼,甚至因为受教育程度的低下,他们产生的迫害力度和暴力化的恶劣影响,比白人主宰社会之下某种似乎还带着一定文明和温情的歧视构成更大的破坏。
  •     经常听到“Shame on you”这样的话,看完库切的这本《耻》,却很想知道,这一场所谓的耻辱,到底是shame on who。
      被投诉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的卢里教授的“耻”是主动抉择的,而卢里的女儿露茜是被动地勇敢地接受强加的“耻”:被歹徒强暴后,被动却执拗地接受这一切。
      耻,这个词的信息量不小:做与通常定义下的道德观和伦常相悖的错事的时候或之后涌上心头的一种感觉。
      卢里教授在与女学生发生关系的时候,是意识到一种类似耻的情绪的,只是另一种情绪(作者好多次提到情欲,以及卢里对这个女学生的美的欣赏)绝对性地压倒了耻。他对这件“错事”的处理方式表现出了他的坚持:接受性骚扰的投诉,但坚决不忏悔,宁愿身败名裂地失去教职,落魄地投奔在农场生活的女儿露茜。
      与卢里的耻相比,露茜的耻是生活强加给她的。她并没有做错什么,歹徒的袭击是在他们没有预料的时候发生的。被歹徒强暴后的露茜同样也有她的坚持,虽然与卢里的坚持完全不同:坚决要继续留在农场生活,不管这是否意味着更加危险、难堪、艰难的生活。
      某种程度上来说,虽然卢里和露茜的想法看似完全不同,而且正如卢里所说的“隔着一层幕”,但是他们都非常坚持执着地坚守自己的生活意愿:不愿意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愿意做的事情谁都无法阻拦。这是非常有勇气的承担。承担生活,不管生活给他们带来冰雹、耻辱、蔑视、危险还是其他的什么。
      这么说起来,耻这个字,就如水融入大海一般融入生活,埋伏在每一个时刻,在它敲击你的额头或后脑勺时,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在此之后是直接昏厥,还是坚持吃力地生活。Shame on who?Shame on the world。
      多少父女、亲友能够理解彼此对生活的执拗呢?无法理解也无法干涉改变对方的想法的时候,更多的人只能抱着外界或自身产生的“耻”,咬咬牙活下去。活下去,走下去,往前走,这就是一切。
      
      
      
  •     有人说过,优秀的作家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有一以贯之的要表达的东西。看完这本叙事自然的小说,真说不出库切要说明的东西。
      
      对独立的固执,对选择和之后的尊严的无理由的恪守。教授和女儿都在自己在社会中的扮演的角色前低头了,承认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但个体的尊严却从未有一刻失去过。在规则和制度面前不断说“是”和适时地说“不”同样是反抗,或许前者是更彻底的反抗。
      
      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有里面的有些主要任务只在一个阶段是主要人物,比如第一部分的妓女索拉雅在接下来的部分完全消失了。这种情况在小说这种题材中不常见,但却很切合我们的生活:有些人出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陪我们走一段距离后就永远地与我们岔开了道路,之后也永不相见。这一特点在小说中并不特别醒目,其实这又一次说明了它的自然,一本书的某一特点醒目了,很可能影响整本书叙事上的自然。
      
      或许是我没看出来库切想说的那个事儿,所以我觉得题目虽然是“耻”,但我处处感觉到的却是尊严和优雅:在一切的困境下低头却不认错的不妥协:作为人,有我们必然要承受的苦难,只有想法是真正可以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我们只有尊严可以由自己支配。
  •     大卫卢里教授有罪吗?勾引学生可以说他不道德,但的确没有什么可忏悔的。你情我愿的事。君不见天朝还有杨振宁82岁高龄老牛嫩草你浓我浓。这不能同三黑人轮奸露茜相提并论,那是很严重的刑事罪。
      
      露茜更没有罪了。
      
      那么,露茜的行为完全无法理解,不是说不反抗,也不是说把孩子生下来,这些可以理解,不理解的是她反而嫁给老黑? 这他妈是什么神经病的圣母行为啊。。
      
      有能力必须复仇,就如《教父》中的亚美利哥·勃纳瑟拉即使给教父舔鞋底也要报仇,EastWood的老头们遇到这种事早就单枪匹马冲上去了。
      
      即使没有能力复仇,如《活着》中的富贵,《老人与海》中的老人,那也是默默承受,总不能投降啊。
      
      按照作者的逻辑,天朝毒奶粉的受害者,难道应该加入到制造毒奶粉中去?
      
      或许露茜才是耻的所在? 而不是他父亲。这样这本书的逻辑才成立,否则这书就远远不如《活着》,傻逼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们。
      
  •     
       两个半小时,读完《耻》,诺奖文学奖作品,多年前曾有老师推荐过。
       发现,这种重量级作品真要慎读,因为,的确太过沉重。
       它们常以轻盈,舒缓而带有引诱性的开头,把你带进那个世界,慢慢发展下去,让你目睹这个世界的极端黑暗,然后便撒手不管。
      
      
       我不是一个渴望沉重思考的人,我也不关心南非的殖民主义及其影响。我只是不能想象,怎么会有人愿意以遭受暴力侵犯、丧失尊严为代价,换取在某片并不见得美好的土地上孤独生活的权力?又怎么会有人,彻底放弃原有的观念,接受这种生活方式?
      
       如果一个人(就像五十多岁的卢里),认知到自己生命力的不可遏制的流逝、认知到生命美好一去不返的极端决绝、认知到至亲之人极为倔强地划清与自己的界限并越行越远、认知到他在人群中的极端孤独、认知到他最终什么也不能改变……可是,他还必须活下去。
       这,算是耻辱吧。
      
       可是,她(卢里的女儿露西)还年轻,为什么她不能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她不知道这样做至少会让她父亲在更有希望的世界里生活着吗?她为什么那么强有力地坚持着,要在有着暴力侵犯阴影和丧失尊严的世界里生活下去?为什么要默默地、却坚持要成为被奴役和被掠夺的对象、生活在冷笑着的粗俗的掌权者的操纵中?——这样的生活,我(相信还有很多人),一天也过不下去啊!我想这才是让她老爸抓狂的地方吧!!!(身为读者的我也相当抓狂!!!)而令人彻底抓狂的是,她老爸!最终也选择了这样的生活!!!!!!!!!
      
       彻底的一片死黑。阳光中的花田,劳作中的年轻孕妇,本该是最美好的场景,却令人不寒而栗。恰恰正是耻辱的写照。
      
       想回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何尝不是露西?为着我们所不能舍弃的某种生活,坚持成为被奴役和被掠夺的对象。对卢里来说,在世人眼中看来令他身败名裂的桃色世界,并不真正使他感觉耻辱。相反,在对道德审判中虚伪一面的反抗中,他获得一种高贵之感,反而是审判者们显得猥琐。而她女儿的坚持留在被奴役和被掠夺的土地上,他面对强大的乡村社会和带着仇恨的黑人群体,目睹他们犯罪,竭力想做什么却意识到根本无能为力时,也就是说,当他彻底屈服时——不仅屈服于这块土地及其历史、更屈服于自己“不配”拥有爱欲的观念、屈服于拯救和尊严已经丧失意义的认知时,他真正成了一个耻辱的化身。这种耻辱,比他女儿的,更深。而且,无可挽救。
      
       屈服,彻底的跪下来,膝盖都跪进土地里,头也埋进土地里。这,才是真正的无可救药的耻辱。
  •     J.M.柯慈获得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皇家学院在对他的评述当中出现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们说柯慈的作品是“长久以来,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最容易阅读的”。在一般的直观印象中,当一个作家的作品被形容为“容易阅读”时,其背后隐含的意义其实是“大众与通俗”,而这两个词又常常被自诩为文学家的人所不齿。也许瑞典皇家学院说“容易阅读”单纯是称赞柯慈以通俗的手法便能达到文学高度,不过乍然见到这样的评述还是不免予人一种耐人寻味的感受。
      
      柯慈于1940年出生在南非,单从这点就很容易推论出来,柯慈的作品以批判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为主。不过柯慈特有的“夹缝人”背景,又使他的作品在立场、视角和风格上有别于一般的反种族主义者。长久以来,南非的白人与黑人之间便存在严重的种族冲突。柯慈虽然是出生在南非的白人,但却属于当权的英国殖民者所轻视的荷兰后裔,尽管他同时能说流利的英语和南非斐语,但两边都视他为“非我族类”。加上家中有一个酗酒的父亲和一个忧郁的母亲,柯慈的成长阶段可说是艰辛和孤立,归属感全无。
      
      柯慈从开普敦大学毕业后便到英国工作四年,之后又转往美国攻读语言学博士。取得博士学位后,柯慈继续留在美国担任助理教授,最终因为申请绿卡被拒而回到南非。柯慈申请绿卡之所以被拒,主要是因为他曾经参加反战游行,被列入美国当局的黑名单之中。从1972年到2000年,柯慈在开普敦大学担任过许多职位,2001年移民至澳洲并于2002年正式入籍澳洲。从柯慈的经历可以看出来,他始终处于漂泊之中,而他最终移民澳洲的决定,一般猜测与他和南非黑人政权之间的歧异有关。
      
      置身于白人与黑人的种族冲突漩涡当中、身为白人却被排挤在主流之外,就是这种特殊的状态,使得柯慈的作品虽然大多以批判种族主义为主题,但却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采用冷静观察的客观笔调来进行批判与剖析,有别于大部分同类型作家所特有的伤痛或愤怒风格。除此之外,语言学的专业背景,也让柯慈更愿意探索不同的写作形式,在作品结构上投入更多的心思,因此柯慈的作品基本上都采用了不同的写作手法。
      
      ■《屈辱》是柯慈的作品当中极为特别的一部,这部小说获得1999年的布克奖。就写作手法来说,《屈辱》并未像《等待野蛮人》那般采用寓言小说形式,也未像《仇敌》那样采用后设小说的写法。实际上,《屈辱》的写作手法很普通、也很平铺直述。让这部小说格外特别的,是里头所采取的立场。《屈辱》也是一部批判种族主义的作品,但不同于大部分其他作品,《屈辱》讲述的是白人在南非、在后殖民主义时代所承受的不公平待遇和所背负的种种屈辱。想当然尔,这样的视角和立场,在南非引发许多争议。
      
      《屈辱》的主角是52岁的白人教授大卫,这是个经历二次婚姻失败,因为教育改革而丧失教学热情的垂老男人。除了生活浑浑噩噩外,平时也只能靠招妓来满足个人的生理需求。虽然说是招妓,但大卫的性伴侣很固定,他自觉和对方之间存在金钱关系之外的感情,直到某此他在街上偶遇到这个妓女带着两个孩子,而对方就此拒绝和他继续往来后,他才明白对方自始至终只当他是个嫖客,而且是一个可能破坏自己现实生活的嫖客。
      
      大卫后来迷上自己班上一个只有二十岁的女孩,在他主动的追求下,两人陆续发生了四次性关系。整个往来的过程中,有大卫主动找对方、也有对方主动找自己,不过大卫清楚知道,尽管自己很迷恋对方,但对方对自己并没有同等的热情,只是他还是忍不住内心的怜惜之情,主动为对方修改上课的出勤记录和考试分数。结果女孩后来竟然向学校提出性骚扰的告诉,而修改记录和分数就成为罪证。
      
      学校为了大卫的事情特地召开一场秘密听证会,会上形成两派不同的意见,一边基于女权和教师操守要求大卫深刻认错,一边则希望能透过一则简单的公开声明将伤害减至最低,毕竟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然而大卫却始终拒绝为自己的行为提出任何解释或辩护。虽然不知道女孩控诉他什么,但他说无论对方说什么,他一概承认。只是他绝对不会为此向任何人解释或发表任何声明,即使是被学校辞退也在所不惜。大卫认罪但不认错。
      
      大卫在离开学校后便去女儿露西的农庄暂住。露西年纪接近三十岁,身材日渐肥胖走样。她是个女同性恋者,早期和一群嬉皮一起到农庄过公社生活,在其他人纷纷离去后,靠着大卫的经济支持买下这片农庄,如今独自一人在此生活。露西在当地的生活说不上好,毕竟一个白人女人独居既不安全、很多事情也力有未逮。幸好隔壁的黑人邻居贝德路斯经常为露西提供帮助,而露西也将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卖给对方作为代价。
      
      大卫搬到露西家后,一边帮着农务,一边到当地的兽医医务所担任义工,协助人道毁灭那些遭到遗弃、病弱的狗儿。尽管大卫不是一个热爱动物的人,但对于清洁队员处理狗儿尸体时的冷漠怠慢还是感到难以接受,他因此亲自操作焚化炉,以求为死去的狗儿保有最后的尊严。大卫在露西家度过一段平静的生活后,一件惨事突然降临在两人头上。那天,农庄上突然来了三个南非黑人,两个大人和一个男孩。三人除了打伤大卫、抢走家中财物,还强暴了露西。
      
      大卫怀疑黑人邻居贝德路斯跟这件事情有关,事实上他后来也发现三个暴徒中的那个男孩就是贝德路斯的亲戚。然而对于发生的事情,露西的反应却极为奇怪,她不但不愿提及强暴的事情、拒绝对暴徒提出告诉,连当面质问邻居黑人贝德路斯都不肯,只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对此,大卫非常不能理解,他原本以为露西是害怕对方报复,因此也提议露西将农庄托管给别人,暂时离开一段时间,等当地仇视白人的情绪不再之后再回来,或者干脆将农庄卖给贝德路斯,自此远离当地。
      
      对大卫所有关于离开和找警察帮忙的建议,露西全部都拒绝,她坚持要留在自己的农庄里头,也明白指出在当地,警察一点忙都帮不上。结果露西不但没有指控或责骂贝德路斯可能涉及的暴行,为了留在自己的农庄里,她甚至同意贝德路斯提出的条件,让他将露西纳入他的保护之下。换言之,就是露西成为贝德路斯名义上的妻子或妾,所有土地都归贝德路斯,自己则保有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安心地继续住下去。
      
      对于露西的决定,大卫倍感无奈,只好落寞地离开。在回家的路上,他专程绕去控诉自己性骚扰那女孩的父母家,他想向对方解释自己的行为,不过对方想要的还是道歉和忏悔。大卫虽然心中不认为自己有错,但他还是说出抱歉两字,甚至还下跪磕头。在回到家时,大卫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当地不受欢迎的人,家也遭到破坏入侵。收拾好一切后,他试着让自己专注在一个实验歌剧的创作上,将拜伦与情妇德蕾莎的故事改编成一部动人的爱情剧,然而德蕾莎是个弃妇的事实,在大卫心里如何也唤不来拜伦的爱的回应。
      
      ■后来,大卫又再次回到露西的农庄,因为露西怀孕了,也毫不犹豫地决定留下这个孩子。对此大卫没有再多说什么,充分尊重露西的决定。他自己也重回兽医医务所当义工,继续协助弃养狗儿的人道灭绝工作。当时有只年轻的三脚狗特别依恋大卫,但大卫最终还是毅然将这只狗儿送上灭绝的路上,毕竟,这是无可逃避的结局,一再拖延也改变不了什么。
      
      《屈辱》的内容呈现的是昔日强者的尴尬处境,是白人殖民者在南非沦落为弱者,如今不得不背负过往原罪、承受种种屈辱的困境。主角大卫之所以在学校公听会上拒绝为自己抗辩,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教授这个事实,就已经注定自己必须扮演加害人的角色、必须承受遭到谴责的命运。在现有体制中,教授是握有权力的一方,学生是受权力钳制的一方,因此只要两方发生关系,无论背后原因和实际过程为何,结论只有一种,那就是教授一定有罪,学生一定无辜。正因为如此,大卫选择不道歉、不求饶以保有最后的尊严。正如同他选择亲自操作焚化炉,为那些注定要被灭绝的狗儿保有生命的尊严。
      
      露西的经历更是赤裸裸地说出南非白人如今的悲惨处境,从主流阶层沦为边缘少数人,人人都背负着殖民者的历史原罪,但在现实里却对黑人的仇恨毫无招架之力,得不到政府和警察的保护,土地遭到掠夺、女性遭到强暴。要不是弃甲逃跑、远走他乡,要不就是硬生生地吞下种种屈辱、低头臣服。然而,就像大卫像女孩的父母道歉、甚至下跪磕头,终究改变不了必须承受各种屈辱的命运。也像那只仍旧身强力壮、但业已残废的三脚狗,终究注定要被人们抛弃和灭绝。
      
      对于南非存在的种族冲突,柯慈以非常冷静的笔调写出了一个人们极不习惯的情景,一贯被视为迫害者的白人摇身变为后殖民时代的受害者,书中所说的究竟是特例抑或是普遍情况?同样让人不习惯的是,书中描绘的还是一个无从解脱、至死方休的种族冲突困局。无论如何,柯慈在最后结局处还是留下一个略带美好的愿景,那就是露西对家的坚持和对新生生命的期许:待到下一代,白人与黑人之间产生血的融合,彼此再也分不出你是你、我是我时,这些过往的恩怨便能随风而去,所有人也能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同前进。
      
      
  •      是因为小说低俗而低落的气氛还是身心在种种阻隔面前的疲惫,让我倍感失落与消沉?还是因为你,卢里教授?波澜之后你怎么还是那样,被欲望驱使着,像是欲望和身体的奴隶,你的灵魂到哪去逍遥去了?是与索拉亚在金钱与满足欲望的肮脏勾当下沉沦失落在温馨的小城,还是有失教授身份的与自己学生在做有违道德情理的事?亦或是在南非那远离法律与和平的落后农村,与肖在做着连自己都不懂是干什么的事?你崇拜的拜伦呢?你钟情的歌剧呢?欲望,不见踪影的欲望就这样让你失控,你丢失自己的灵魂,丢了做人的本分,跨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到头来把自己丢到了被人唾弃的界线里,而你却仍不觉不耻,还想着怎么样去继续为自己的欲望辩解,自认为那是神灵的赐予的权利,人类无法拒绝,你可知在别人心中还存在着另一位神灵,你还愚蠢的以为你主宰着这个世界吗?我觉得你太可怜了!
       是不是从你来到这个世界起,你就注定要懦弱一辈子?美好青春,无限的光彩等着你去炫耀,而你怎么偏偏就满足于寂静的农村呢?几亩田地,几只动物,在加上一座房子,这就构成了你生活的全部环境,逢着朝阳,你辛勤的劳动,傍着日落,你欣然的归巢而息,是怎样的文化与环境让你有了这么闲适的心境,安逸的宛若历经尘世浮华的老人?我无法想象你是怎么忍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寂静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更让我压抑的是,在面对别人的侵害时,你怎么可以表现的那么自然,历历在目的现实证据好像从没发生过,可怜的父亲在遭遇不幸后,却还理智的想起要用法律去为女儿所糟受的痛苦换回一些安慰,然而,你却毅然决然的放弃对罪恶的控诉,选择自己承受背后的痛苦?你可知你父亲比你更痛苦?!也让我这个旁观者愤恨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女儿?!让我到现在还保存在激愤感!
       文明与道德,这两个几乎涵盖了所有行为对错的词,在人类的欲望下,变得没有了原本的意义,一再的越界,一再的冲破文明与道德的底线,到头来还固执的否认自己的错误,这是人类对欲望的崇拜还是对人类基本文明和道德的无视?我更认为这是一种对人类的警示与嘲笑,我们在很多时候变得不再是我们,我们都越界了,越过了自己无法控制的界限内,生活变得不能掌控,那些思想也慢慢的游离在灵魂之外,这一切都是越界的代价。我们口口声声宣示要追求幸福,可在欲望面前,我们到底还有多少力气,去控制自己的行走方向,去克服那些活生生的困难?
      
  •     悲剧一般比大团圆结局来得让人感怀深切,负面的、消极的感情似乎更吸引人,用当下的词说是口味更重。因此耻辱这个负面的词同样也能让人感觉非常“哇色”——只要你温暖柔软的心田还能够感知。
      
      故而当传说中的库切大师通过一个挺简单的故事,几个人物身上发生的事情来表现综合性的耻辱,老教授和女学生发生关系后东窗事发,而他的女儿又被黑人强奸最后嫁给给黑人雇工,还有农场里的狗被处死,相信这给那些爱好从各个角落搜集“证据”来“证明”作者所要“表明”的“主旨”的人一个很好的大家来找茬游戏机会。一如我们从小接受的语文课考试题和那些所谓的影评大师。。。
      
      这几件事情代表的耻辱不是说不够份量,也许耻辱是一种具体的私人情感,也是必须亲身体验的情感,不幸福的理由千千万,一个远在非洲的老男人和他女儿遭受到的挫折羞耻感实在没能让我感到共鸣。我在想到底缺了什么,也许还有个结论是,当我看到女人被强奸、不伦恋被揭发却连隔靴搔痒都感觉不到,只是觉得“啊,就是这样发生了,so what?”这到底是读者的麻木还是作者的责任不周呢?这只是一种因为事件的发生而发生的极其表面的耻辱情感,好像吃饭睡觉一样正常,这样的情感怎么值得探讨。书中似乎还有对情欲的讨论,也只是那么模糊,模糊,表面,表面,像渡边淳一那样变态地沉醉其中也可以,像劳伦斯那样掏心掏肺鼓捣“人。性”二字也可。却还是那么浮面。
      
      买的这本书是硬皮书,装帧和手感都极好,但是捧着它我只能快速掠过一行行、一段段,即没有惊人的故事情节,也没有俄式文学那种大段大段的冒着作者金光闪闪又沉重思想的东西。总的说来,作者是以一种闲散的、却自我意识很强的冷漠书写的,然,我看到的不是一本出世隐士对世间的嘲讽,也不是人类学大师的人性剖析。
      
      想起来想读这个书是去年的夏天,电影节的时候,那个时候有部参展电影就叫作《耻》,因电影票很贵,所以没能去看,就想看看原著如何,后来得知作者库切又是诺贝尔获得者,冲着对名牌的向往就更期待了,结果是想说,如此诺贝尔,让那些真正的大师情何以堪?
      
      另,在脑子里想象了下若把这本书改编成电影是个什么样子。没有剧情,没有内涵,倒有不少符号性的东西,嗯,这样的话。。。
  •     我读书向来极少读第二遍,因为没有耐性。除非那书是我极感兴趣的,比如一些武侠小说,或我认为写得好又很对我胃口的,如王小波的书。库切的小说《耻》,我大约是2004年读过一遍,近日又重读,感觉依然很好,且有了一点新的认识。
      1、这本书对于我的意义,最重要的在于它重新印证了一个命题,即:不管是任何技法,做到极致处,其实都可以有很好的效果。所以,对于一个有意从事创作的人来说,问题就不在于你应该选择什么技巧,而是你是否能够驾驭这种技巧。而且,就这种技巧而言,你能够走得多远?
      李白的《静夜思》可以说是人人都能成诵的名作,因为它很浅白。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虞美人》)词意也极易懂,但同样广为流传。此种境界,在传统文论中的三境界论中,应该列入最高的第三境界了,大约可以用返璞归真来形容。
      库切的《耻》也可以作如是观。
      2、关于题材的筛选。这个是读完之后才回味过来的,所印证的,其实也只是一个常识。但,常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东西。面对一个内容庞杂的叙述对象,如何去筛选最能表达你的想法的题材,其实是非常见功夫的一件事,胆、识不可或缺。所谓胆,即想人所不敢想,敢于专事奇崛,或反之,能够平中见奇。所谓识,即眼光,基于经验但又超于经验的理念。打个简单的比方,做菜的材料有了,但如果五味不知,又如何将之做成一道美味呢?但光有胆识还不行,还要有足够的执行力,即具体的写作能力。可以说,这三种能力库切一样都不缺,而且,用武侠小说的话来讲,臻于化境了。
      具体到小说内容。南非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前殖民地国家,人种混杂,社会矛盾重重,如果是以论文的形式,用十几万字(中文版字数)来说明这些问题绝对是做不到的。所以,无如避重就轻,以小说的形式借人物、故事予人以怀想、反思。
      《耻》的人物很少,情节也很简单,虽然篇幅不长,但留给人思索的空间却不小。可贵的是,书中很少生硬的议论,基本都是很流畅、自然的叙述。事实上,这也是现代小说与古典小说在叙述上的主要差别之一,现代的作者们基本上都放弃了借助小说作长篇大论的打算。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说,议论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有时无异于一种“瘾”。
      (这一节感觉未能展开,有点遗憾。)
      3、小说的叙述非常明晰。戴维的活动是一条线,戴维计划创作的关于拜伦的书是另一条线。当现实碰壁之后,戴维便希望借助文字中的另一个世界找到自己。
      4、叙述非常简练。虽然经由翻译,但仍然可以感觉到原作的风格应该也是明晰而简洁的。
      5、关于“库氏幽默”。我猜想,现实中的库切或许是这么一个人:平时不声不响,但偶尔说几句话,却能够把人笑死。读他的书,便有这种感觉。经常是这样:正儿八经的叙述中,突然跳出来一句话——同样看去很严肃的一句话,但放在具体的语境中,却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笑弹”。譬如:教授戴维与学生梅拉妮发生了性关系,有一天梅拉妮因事去到戴维的寓所,梅拉妮伏在戴维的怀里哭,此时库切这样写:“他轻轻地凑上去安慰她。‘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他差一点就要说成‘告诉爸爸出了什么事’。”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笑得差点连茶都喷了出来。但细想,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刻意搞笑。因为双方的年龄差异,又在那样的特定环境中,人物产生这样的“错觉”,也并非是不可能的。
      6、关于“耻”。对于人物来说,戴维因与梅拉妮发生性关系,而遭学校处罚,同时他又坚执自己那一点可怜的原则,不愿妥协,因而被学校开除,离开上流社会,这是一种耻。露茜——戴维的女儿,一个乐天的同性恋者,本来在乡村安于田园生活,但某天却遭到了当地黑人的袭击,并且被轮奸——其中还有一个是未成年的孩子。而此时,在她身边的父亲戴维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孩子,这对于戴维,对于露茜来说,也是“耻”。但是,这并不能看作作者在情节安排上的对于戴维这个人物的报复,而应该将之放到南非的大环境中来。作为前殖民地,南非的本土居民,在殖民时期所受的惨状,不知要比露茜所遭遇的更悲惨多少倍!这似乎是一个恶性循环,但处于其中的人——个体的人,群体的人,却无有能力去改变,这对于人类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深刻的反讽与耻辱!
      
  •     
      
      像托馬斯一樣的心甘情願的“墜落”,卻因為發生在現代文明與“原始社會”的夾縫中而含有了加倍壓抑的成份。盧里想以激情為名,逃離現代文明偽善的社會規範和令人窒息的壓抑,卻更不能接受農場上接近土地、缺少法律約束、依靠自然法則的生存——。更要命的是,他缺少真正的拜倫式的激情;他不會承認這種自我放逐是富有詩意的,卻又一步步半推半就落到這種被自己唾棄的境地。但最終他至少找到了一點平衡:承認現實,甘願委身于後一種生活,儘管少了許多托馬斯式的詩意。
      “社會主義由國家控制人的精神;資本主義以物質至上的消費主義為人們洗腦,1984和美麗新世界一樣不可愛。那麼我們還剩下啥?”——【想起了N年前個人吐槽】
      
      P.S. 這書還讓我想起了閻連科的《風雅頌》……結尾有種高高飛揚的荒謬感,好像一隻黑色垃圾袋在湛藍的天空上飄啊飄啊飄……
      
      P.P.S. 原來庫切是研究貝克特的。怪不得Nick Clegg(此人乃腐國副首相,歐陸化混血英國人,卡梅倫的CP)這個貝克特控這麼萌他……
      
  •     心理描写得很好!眼睛不休息看到最后,翻阅时甚至用短信发了一段文字给当老师的朋友(男主人公就是老师,额,离经叛道的老师~)很喜欢作者展开人物的角度,或许是翻译好的缘故么?
      总之,是一本好书。
  •   关于本书这么多篇评论,个人觉得你是最靠谱的。
  •   @俊哥 谢谢。我也只是从一个角度随便写写的,此书还包含了殖民地等问题,还提及了拜伦等,全书内容还是很丰富的。
  •   当然。
    这部书的发展是多向的,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作者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将事件记录下来,而没有表达自己对其看法,因此读者无法通过作者的想法来确定书的主题。作者的只言片语就能将思路引向另一个路径。
    但是想要把这部书联系成一个整体,我认为应该从欲望导致耻辱这个角度来看。至于什么是耻辱、人面对耻辱的反应等问题,再比如殖民问题、理想与坚持的问题,都是指端末节。对于这部书,欲望是永恒的,其他一切问题仅仅是欲望的延伸。我想这应该是作者想要表达的。
  •   @俊哥 嗯,所以我们也可以不用太多去考虑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及他的立场,而只需自己去体会与收获自己读后的思考即可^_^
    他的《耶稣的童年≫也不错,也有对欲望的讨论,空了可以读读。
  •   师姐,之前一直羡慕如你般安心读书的人,但自己从没有这样过。今天,安静地读完你写的东西,加上自己之前的阅读。真的体会到,读书是如此充实人的灵魂。谢谢师姐
  •   @june 也谢谢你读完我的文字。你也是个安心读书的人,等我改天回北师,咱们聚聚!
  •   目前看到最好的,为什么我觉得好的都没人顶呢?
  •   大家想想,现在这个号称已经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的国家,他的总统祖马。却是一个有好多个老婆的强奸犯,大家就不难明白这个国家的治安为何持续糟糕,为何强奸遍地而生。南非真正的问题早已不是种族隔离的问题,而是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南非持续的败象,它似乎没有因为种族隔离制度废除而更加进步,在某些方面甚至更趋野蛮和暴力,南非有走向失败国家的危险!而如果持续观察南非政治的不带有特定观点的政治观察员,将不难发现,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除了曼德拉,其余的黑人总统的道德境界和感召力都比不上种族隔离制度没有废除之前的白人总统德克勒克。
    南非之痛告诉我们:问题是复杂的。如果南非的黑人同胞不能持续开阔眼界,他们的国家不会有任何前途可言。以政治选举为例,不管某个白人政治家多么优秀,南非选民都出于狭隘种族的心态,坚决摒弃;反过来,不管某个黑人政客是多么腐败无能,甚至是一个强奸犯,他们也要选,仅仅因为他和他们一样是黑人。这种心态之下,南非不可能真正进步。
    因为外在的种族隔离制度不存在了,但他们心中的种族隔离的篱笆还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利用民主制度的规则,以自己黑人种族的绝对人口数,永远在政治上投出实质意义上种族歧视票。而最终,因为这种内心的种族歧视,他们很可能永远会选出最劣质的政府领导者(仅仅因为这个劣质领导者有黑皮肤),随后,带来的低下政治管理水平又反过来祸害他们自己而不自知。
    反过来,美国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他们新教徒居多,但能选出天主教教徒肯尼迪;他们白人居多,但能选出黑人总统奥巴马。这就是民族的大度与成熟,南非人民只有拥有后者的心态,他们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
    库切的小说或许在这方面给人民提供了某种反思。最后,我想起胡适先生的一句话:你们不要光想着争自由,你们还要争独立,如果你们不独立,给你们自由,你们还是奴隶!现在,南非人民在外在上是自由了,但他们的内心却是不独立的,因为他们不独立,所以,总会用无形的种族篱笆套住自己,选出哪怕最劣等的政府来管制自己,仅仅因为那个政府是黑人组成的政府。结果当然是不好的,他们依然是奴隶,只是转换了一个被奴役的方式(自己用带着种族心结的选票选出劣等政府奴役自己)。
  •   分析的很好,把作品赋予太多社会学的意义,是那些所谓的评论家审美能力缺失的表现。文学作品首先是艺术,赋予了那么多意淫的社会学意义,还有什么趣味可言。但是有些人就是喜欢用这么陈词滥调来误导人,毕竟历史遗留的批评观念还有太多的残留。但是诗坛的荣誉桂冠最终还要取决去普通读者的审美倾向
  •   “不道德,但的确没有什么可忏悔的” 道德,莫非成了一句空口糊话?“你情我愿”感官上的欢愉反倒是建立在“意志,思想,感情”上了?即使如此,书中不是明确提到“确实完完全全违背了她的意志”吗?人类辛苦建立的文明,难道仍然只是动物世界里的本能生存?
  •   ‘你情我愿’这个词,挺让觉得“耻”的。是从自己的主观出发得出的结论“你情我愿”,映射在自己的主观上;却是强加在他人身上的“你情”,而聊以自慰,很蒙昧。
  •   怎么会是违背呢,教授总不是强奸犯。
  •   不是你情我愿啊,怎么是你情我愿呢,梅拉尼显然是勉强的
  •   没写完吧,至死方休是个好题目,书后边对死亡和妥协也有很深挖掘,那段和背景若即若离
  •   我是不太喜欢库切的。我觉得很多作家太过名过其实。所以选择这些作家的时候,挑他的代表作看一看就行了,水平大抵就知道了。
  •   看完《耻》之后,觉得浑身变扭,两个故事,前一个里面卢里是耻的被承担者,后一个里面又成了耻的附加者,重要的是,我自己对这两件事的态度和卢里一模一样,看到你的那句吐槽 “社會主義由國家控制人的精神;資本主義以物質至上的消費主義為人們洗腦,1984和美麗新世界一樣不可愛。那麼我們還剩下啥?”瞬间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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