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说你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庄羽  页数: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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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不是我说你》主人公身上有着作者本人深深的印记。作者以石康式的调侃、王朔式的幽默,以浓浓的京味,写出了一个北京女孩从大学走向社会后在情感、爱情、交友、工作等方面的迷茫与执着,并描写出了一幅幅生动的北京新生代众生相。

作者简介

  庄羽,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人,当过记者,做过编剧,作品有:小说《半张脸》、《愿者服输》、《圈里圈外》、《遍地姻缘》。

章节摘录

  我知道,在外人的眼里我是个SB,我不知道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外人眼里的SB。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让我毫无半点心思去反思一下我目前的生活。  我的生活最近显得很狼狈,你看,外面的阳光多好,蓝天,绿草,花朵一样招展在马路上的姑娘,无疑春天已经来了,而我还穿着那件从买来以后就没进过洗衣机的纯黑色的羽绒服坐在小区楼底下脏了吧唧的长椅子上抽烟,仿佛我刚进城。  我已经很久没抽过柔和型的七星了,大概有三四个月了吧。三四个月以前,蚊子跑到我的家里来,抽着我新买的一条七星,只抽了两口,她便咳嗽不止,皱着眉头拍了拍我的肩膀,充满忧郁地问我:“张元儿,你这烟里裹的别不是柴火吧?”说完了,她极认真地撕开一支烟去检查了一通,再看我的时候一脸便秘的表情。那条烟我抽都没抽,等蚊子一走我转脸就给楼底下收发室老头送去了,那老头抽了半辈子大重九,嘬了一口我买的七星之后精神大振,“好抽,真好抽。”伴随着他的眉开眼笑,我只见他的唇齿之间浓烟滚滚。我打定了主意,从此与小区门口那个香烟批发小贩一刀两断,往北走了两站地,在一个门口贴着“假一罚十”招牌的小店里一口气买了五条七星,不为别的,我就冲着店主的实在劲儿,这年头哪个做小买卖的敢对顾客有这承诺!然而教训总是残酷并且带血的,新买的那五条七星无一例外地趟在了收发室老头的抽屉里,他乐得一连三天合不拢嘴。  从此,我抽上了中南海(一种香烟的牌子),虽然价钱和口感都跟七星差不多,但毕竟不是进口烟,让我抽起来精神上有一些失落。  周末的时候,蚊子和我去逛双安商场,过天桥的时候我看见有个人在卖光盘,那是个下岗职工模样的中年男子,留着两撇胡子,神情有些呆滞,他对一个经过他身边的学生模样的男子问道:“要光盘吗?”学生模样的男子摇头,看也没看他手里的光盘走开了。他又对另外一个走过他身边的中年知识分子兜售,问道:“要软件吗?”知识分子看了他一眼,摆摆手也走了。等到我跟蚊子走过的时候,我故意躲避着他的眼神,绕了两步,但还是被他追了上来,在我的前面拦住去路,真诚地问我:“要毛片儿吗?”我瞪大了眼珠子盯着他看了半  分钟,大吼了一声“不要!”  我觉得我最近有点倒霉。  上个星期三晚上,我没在家里做饭吃,到小区门口的一家小饭馆吃了一碗米饭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结帐的时候我担心晚上写稿子的时候会饿,顺便叫了一份炒面装在饭盒里往回走,刚一出门,看见两个狗男女从我面前走过,女的很惊讶地对男的说:“哎,这家饭馆不是不管送盒饭吗?”我强忍着跟踪他们看他们进了哪个门的冲动,低着头回家了,我发誓,自从我大学毕业之后,我再没堵过任何一个锁眼。  你看,最近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打击来自我并不熟悉的人们,让我来不及防备的心灵再一次受伤。  我一直也不愿意承认我是一个在生活战场上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失败者。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在生活的战场上被揍得鼻青脸肿,就像我不得不暂时承认我的确是  个失败者一样。  蚊子对我说:“作为女人,我认为能挽救你的惟一方法就是学会发骚。”  我知道她在放屁,不过我想,作为女人,我至少该留个长头发。  是的,我的读者,你已经开始看我的小说并且已经了解了一点点我最近的生活状态,可是如果现在我不告诉你的话,恐怕你不会想到其实我是一个女的,当然,你也可以按照自己  的喜好叫我女性,女孩,女青年,女人,等到十年或者二十年以后你可以叫我妇女。  作为一个雌性生物,我感到很幸运,从小一听到雌性这个词,我脑海里马上浮现的是一只绵羊,温柔并且充满母性,而说到雄性,我在第一时间反映出黑猩猩,暴躁,丑陋,不爱洗澡。所幸的是,通常我们并不用雌雄来形容男女,否则的话,我将厌烦包括我爸,我爷爷,我老爷,我二舅在内的一切男性。  现在我想跟你说说最近我为什么这么倒霉,我想我倒霉的开始是从跟梁小舟的感情破裂。  梁小舟,男,1973年出生于北京,祖籍山东,身高1.79米,体重75公斤,毕业于燕山大学机械系。  以上,是梁小舟的基本资料,是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更改的关于他本人的说明,至于其他比如喜好和理想等等,我想,那都是随时可以更改的,不说也罢。  这些日子以来我总是不经意地就会想起一九九二年的秋天,在海边的一个城市金色的阳光底下,一群衣衫褴褛表情呆滞的青年拎着旅行箱或者编织袋,用各色的花布包裹着行李从来自全国各地的乡村和城市的火车上跳下来,其中的一个又高又瘦,只在背上背着一个大的登山包,不同于其他人那样茫然的东张西望,他从火车上跳下来之后就找了一个荫凉的地方,把包坐在了屁股底下,拿出随身听塞到耳朵上,摇头晃脑起来。  其实我们坐了同一趟列车,我一直在车厢里看着那个小子美美的在树荫下乘凉,而当我走出车厢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从四面八方冲过来的一帮热情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学生给包围住了,“哪个学校?”“是从哪来的?”“什么专业?”他们一边放炮仗似的向我发问,一边热情地抓着我的行李,我依稀记得当时我有些愤怒,一边使劲的跟他们争夺我的行李一边继续用眼睛看着那个小子继续在树荫下摇头摆尾,脸急的通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个小子看着我狼狈的样子,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很明显地幸灾乐祸。  那小子就是梁小舟。  那天,我很快就被一些大学里的爱出风头事儿妈们带到我们大学的接待站,从我开始注册一直到我进到自己的宿舍里始终都有让我厌恶的事儿妈帮着我干这干那,现在我想起来,那时我的师兄师姐们傻得就像现在我居住的小区里巡逻的老头老太太们,假装学雷锋的同时试图在新生当中奠定自己的崇高地位,甚至还有一个不知道从哪个村儿里出来的梳分头长满痤疮满身恶臭的小个子在帮我绑好栓蚊帐的竹竿之后拍着胸脯跟我说:“我是体育部的干事,学生会的,以后有什么困难欢迎你来找我,刚到学校,你千万别想家,别哭鼻子……”我现在对那个家伙的印象还是很深刻,因为这么多年以来,那是我惟一见过的一张那么具有考古价值的脸,在没有进化的情况之下,能长得这么像人,真是难为他了。总之,我想说的是,大学的第一天这些虚伪的嘴脸真叫我恶心,因为那些被我所记住的大学里的脸庞在入学的第二天,我鼓起勇气去跟他们打声招呼的时候,他们的表情都是一样的愕然和不可思议,仿佛我是个神经病。  倒是梁小舟,这个对我幸灾乐祸的家伙,忽然有一天在我去餐厅排队打饭的时候,忽然从我的身后长长的队伍后面蹿了出来,不顾周围那么多的同学给予他“死不要脸”的评价和大批量投向他的白眼球,仍然顽强地把他手里的三个饭盆和一张饭卡塞到我手里,“嘿,北京的!”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只知道我也是从北京来的,“北京妞儿,一斤半米饭,菜你随便打,要有肉!”我颤颤巍巍地抱着那三个摞在一起的饭盆,那天连盛饭的大师傅都向我抛了不下十个白眼儿。  当许多许多年以后,梁小舟已经当上了飞行员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他喊我打饭的那一幕,问他:“那天你怎么想起来让我给你打饭的?”  “我看你跟他SB似的站在那,知道你肯定管。”梁小舟嘿嘿地坏笑着。  “凭什么我就肯定管啊,我那时候知道你是谁呀?”  “嘿嘿,第一天在火车站我看见你那小样儿,跟个柴火妞似的,我就觉得你挺可怜,想着以后罩着你在大学里混,谁叫咱老乡呢。”  我想梁小舟说的大概是真话,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像个孩子似的,凭借着自己的感觉做事。  梁小舟这个人呐,总的说来心眼好,性子急,损人不用打草稿。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他形容他们系里号称“一脚踹”的一个女生的一句话,他跟我说:“她脱了裤子光着屁股在后边追我,要是我回一次头,都算我是流氓。”就连那个女生“一脚踹”的外号也是梁小舟给起的,据说那个女的平常只跟他们班男生来往,梁小舟他们宿舍还有一个男生专门找那女的给他洗衣服。每次,那个女生都装作极不情愿的样子,扭捏着,往往都是男生半开玩笑半耍流氓的用脚从后面踢她的大腿根之后,女生假装羞涩和无可奈何地抱着一大堆脏衣服屁巅巅地跑回宿舍去洗。  据说,靓仔总是在“一脚踹”抱着脏衣服很风骚地一转身然后一阵风似的消失之后趴在梁小舟的耳朵边儿上悄悄地说:“我想强奸她。”说话的时候呼出来的热气总是惹得梁小舟忍不住笑出来,而每次笑过之后,梁小舟都像首长似的拍打着靓仔的肩膀说:“有理想!牛逼!”  我曾经多次问过靓仔关于他对“一脚踹”的梦想,被他矢口否认,声称他从来没有对这种屁股圆滚滚,胸前像堆了两个面团,一见到男的就忍不住发出浪笑的女子产生过任何想法,他只钟情蚊子那种搓板儿型,我想,这也难怪,靓仔是广州人,从小见惯了南方瘦小的女子,难免有情结。  我不记得我们刚上大学的时候靓仔是什么模样,依稀觉得他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爱笑,是个狡黠的人,他高兴起来的时候说话从来不思索,说得比想得快。我熟悉了他是因为在我熟悉了梁小舟之后。梁小舟的名字常常出现在学校的处分名单上,有的时候是通报批评,有的时候是记过,记大过,究其原因,多半是因为打架,梁小舟常常为了靓仔把一些人揍得鼻青脸肿,有一次甚至打断了电子系一个男生的两根肋骨,因为靓仔这种广东仔的家境相当富裕,又因为靓仔家里的八个孩子当中他有七个姐姐,他一个人在外面读书,家里人恨不得弄一个连的保姆来照料他。当得知雇保姆的愿望不可能实现之后,就给他弄来了大量的现金,那时候我们这些穷学生基本还都没有存折的时候,靓仔就已经用上了信用卡,他在学校里不是一般的富裕,因此也就招来了各种各样向他借钱,借东西的老乡和老乡的同学。也奇怪,靓仔的个子并不矮,虽然瘦,但也还说得过去,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那么惧怕那些向他借钱的家伙们,一次次地被人欺负,一次次地叫梁小舟压不住火去把别人借走的东西给他要回来,而要回东西的惟一方式就只有拳头,梁小舟在大学里因为爱揍人而名声大噪,牛逼一时。  直到现在,靓仔在梁小舟的面前依旧像个被保护起来的兄弟。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我跟梁小舟的感情破裂了,是的,从1992年上大学我们认识开始,到今年有十年了吧,我觉得我们彼此都耽搁了对方十年的时间,十年就是三千六百多天,如果我们是在十年之前种下了一棵苹果树的话,到现在得长出一大堆苹果了。可是我跟梁小舟,在经历了十年的光阴之后,我们都是一无所有。  去年春节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高中同学方蕾的请柬,她要结婚了,老公是我们的高中  同学星光,他们俩人也是从1992年开始谈起恋爱的,我们高中毕业那年,方蕾没能如愿考上北大,她去了厦门大学读国际贸易,而高中时代同我们关系不错的星光则考上了清华。他美美的在清华休了四年的医学。从上大学开始他就频繁的给方蕾写信,1992年我们还都不会上网,甚至没有电脑,而远离北京的方蕾在每一天都能收到星光寄自北京的信,所以寒假一到,方蕾就迫不及待地回到北京,做了星光的女友。  我给方蕾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先去看了她跟星光的新房,一百八十多平米,装修得有点奢侈。  方蕾接过我的红包之后无耻地说道:“像你跟梁小舟这种大地主送红包怎么也得给美元,我可听说了啊,飞行员现在可都是年薪制,怎么也得三四万美元吧。”她带个眼镜,跟我说话的时候眼睛瞪得比眼镜片还大。  “你把梁小舟给拆开了卖到星光他们医院得了,看值不值三四万美元。”我恨不得把手里拿的一个苹果整个塞进方蕾的大嘴巴里。  方蕾到厨房去给我做大米粥的时候,星光笑眯眯地从屋里踱出来跟我聊天,他是个安静的大男孩,也带着一个眼镜,喜欢穿带格子的衬衣。  他微笑着跟我说:“张元,咱多长时间没见了,好多话想跟你说呢。”  “甭跟我废话,你跟方蕾现在过着小日子能想得起我来?”  “不是,不是,我是有个事想跟你说。”  “说呗。”  星光刚要说,一看见方蕾从厨房出来了,就不言语了。我觉得纳闷,他们俩之间难道还有什么秘密?想了想,我指使方蕾,“方蕾,想吃拌黄瓜了。”  方蕾进了厨房到冰箱里给我翻黄瓜,出来告诉我,没了。我说,那你受累到楼下菜市场买点吧。她极其不情愿地穿上大衣出去买了,走过客厅的时候星光扬起手对着方蕾的大屁股一巴掌打下去,告诉她:“快点回来啊,别感冒了。”  方蕾一走,星光就凑近了跟我说:“张元儿,不是我多事,这回你可有麻烦了。”  “什么麻烦,我本人怎么不知道?”我看着星光一脸的神秘有些错愕。  “不是你本人的事,是你们家梁小舟。”星光的脸不由自主的凑到我耳朵边上,马上又反应过来方蕾不在屋里,把距离拉开了,“我们医院新分来一个实习医生,跟着我,前儿我们一块出去吃饭,她非要掏钱,她掏钱的时候我正好看见她钱包里的照片,跟个男的搂着在公园里照的,那男的是你们家梁小舟……”他终于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似的,长舒了口气,“我都没敢跟方蕾说,跟她一说,她一准儿跟个炮仗似的炸了,非得上我们单位找那实习医生不行。”  星光的话我听着都新鲜,梁小舟成天跟个苍蝇似的天马行空的那么飞来飞去还有功夫泡妞儿!心里这么想,我却没说出来,还一个劲儿地跟星光致谢。  那天从星光家回去,我给梁小舟打了一个电话,他刚飞完了墨尔本的航班,正准备回家,他问我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事,就是听说你嗅了一个蜂蜜,还是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梁小舟说既然你都知道了,看来我也只有坦白这一条路了。梁小舟的语气逗得我哈哈直笑,我说你快别磨蹭了,早点开完了会,早点回家,晚上我给你做排骨,红烧的。  梁小舟嘴里答应着,放了电话,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排骨凉了,米饭也让我给做糊了。  还像往常一样,梁小舟每次飞墨尔本回来都带个毛绒的考拉,他从来不像其他的飞行员总能从国外的机场免税店里带回香水,化妆品和时装等等,他说那些东西合适送给水一样妖娆的女子,放到我这里就等于被打进了冷宫,如果不能物尽其用就是浪费,浪费可耻。他每次都说得义愤填膺。其实我喜欢香水,每次出门之前我都会喷洒一些在衣服上,我总觉得陌生人会对带香味儿的女子产生好感,梳妆台上那瓶从法国买来的古瓷香水是靓仔送给我的,刚买回来的时候他还遭到了梁小舟的一通嘲讽:“靓仔,没你这么浪费资源的,给她送香水?”接下去的话梁小舟没敢说,因为我已经伸出了拳头,只等他把话说完,看见我的架势,他对这靓仔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去看足球了。  这瓶香水我用了很久了,因为我单独出门的机会并不多,梁小舟在的时候我从来不用,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我在梁小舟面前一贯的自信。  从墨尔本回来之后,梁小舟有两天的假期,这两天里我因为忙着给一家出版公司赶稿子把自己关在小屋里守着电脑,偶尔出来透口气,在客厅里喝一杯咖啡或者看会电视的空隙里,我发现梁小舟都在卧室里整理东西,他把所有他喜欢的衣服和心爱的小玩意儿都归置在了一起,随时准备去远行似的。我透过虚掩的门看着他不知疲倦的在那鼓捣,我忽然就有了一种预感,看来这小子要单飞了。  第二天的傍晚,靓仔来了,看见梁小舟忙碌的背影,他大吼了一声:“哥们,你这是要闹独立呀!”梁小舟一脸悲壮地拍打着靓仔的肩膀:“兄弟,我想通了。”靓仔一拳头打在梁小舟胸口的地方:“敢做梦总是好的。”  靓仔是梁小舟他们宿舍第一个百万富翁,他和他的一个亲戚合伙开了一个文化公司,想请我抽空去给他盯着点,这小子刚当上了一家加拿大通信公司的副总,在技术方面是公司的“大拿”,赚钱的心思重得很。他酷爱表演艺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削尖了脑袋想混到文艺工作者的队伍里,未果。  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趁着他跟梁小舟瞎白活的空隙,我去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他正跟梁小舟压低了嗓门商量着什么重大的事情,看见我,他忽然高声地大笑起来:“别逗了你,想换工作,太难了,你还是踏实的当你的飞行员算了!”他拍打着梁小舟的肩膀,继而又转向我:“张元,梁小舟最近的思想波动很大,他居然想换工作,我正做他的思想工作呢,真是没事找事,你换什么换呐?都干了这么多年了,你就舍得?舍得离开……离开工作岗位?不是我说你呀梁小舟,你这一换,什么都没了,一切从零开始,搞不好你还是要回来的!回到你现在的岗位,真的,不是我说你……”靓仔语重心长地开导梁小舟,梁小舟面带笑容,一言不发。  我站在距离他们两米远的地方,盯着他们看了足足两分钟。最后,我叹了口气对靓仔说:“人各有志,你让他折腾吧,不然他心里难受,随他去吧……”说完了,我转身进了房间。  靓仔和梁小舟又嘀咕了一阵什么,他起身要走,我叫住他:“靓仔,干嘛去呀!等会我,我送你。”  换上了牛仔裤和一件黑色毛衣,随手又抓起挂在衣架上的一件羽绒服,我跟着靓仔一块出了门。  靓仔的车停在路边的停车场里,距离我们的小区很长的路,一路上,靓仔挖空心思想跟我说点什么,却连一个话题也找不到。  上了车,靓仔终于开口了:“张元,我们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吧。”  “行啊,”我说:“咱上三里屯喝酒去吧。”  三里屯的南街是我经常去的地方,那里有许多跟我一样以文为生的混混,唐辉是我在南街最好的酒友,我们俩曾经在一个叫做芥末坊的酒吧有过三十瓶科罗娜不醉的记录。他与我臭味相投,对于他的一句至理名言我近乎到了迷信的地步,他逢人便高呼:“我绝对绝对的不赞成你,我也绝对绝对的不反对你。”这句废话是我认为迄今为止他所能放出的最精辟的阙辞了,另外他的许多随笔,例如“人的屁股比脸贵”,“爱情就是请客吃饭”等等等等,也能算作有点价值的废话。  到了南街,找了一家清冷的酒吧,我跟靓仔一头扎了进去,什么也没说,我先干了一杯扎啤。酒吧里放着不知名的什么鸟乐队的爵士,有点吵。  “张元,你别怪我。”靓仔先说的话,他有点胆怯。别说他了,就是梁小舟本人在,看到我这副样子的时候也得小心再小心,此时的我,有点像他们说的煤气罐,易燃易爆。  我嘿嘿一笑,点着了一根烟,极其凶恶地拿余光扫向靓仔的脸:“你怕我什么?”  “我,我……谁怕你了?”靓仔嘟囔着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啤酒,呛了,一咳嗽全喷我脸上了。  我抓起餐巾纸,把脸擦干净。  “说吧靓仔,梁小舟是换工作还是换保姆呀?”  梁小舟的保姆就是我,因为我的工作地点就在家中那个9平米的书房里,买菜做饭洗衣服都比较方便,梁小舟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给了我一个保姆的职称。  “也保不齐他是去当保姆了,”我见靓仔不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靓仔在一旁憋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张元你可别怪我,那个女的是我表妹。”  我对靓仔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哥们儿,你真行。”这些年来我一如大学里面,跟靓仔等人称兄道弟。  “你听我说兄弟……”靓仔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叫我兄弟。大学的那几年,我们就像乌托邦那样同吃同睡。  “行,靓仔,你对得起我!”我咚的一声把装扎啤的空杯子放到桌上,“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表弟呀!”我感到心酸。  “你放心张元,梁小舟那边我一定好好再劝劝他,我表妹那边我也要教训她……”靓仔见我感叹得那么凄凉,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正在我沉默的时候,我的背后传来更深刻的一声叹息,“唉!”我转头一看,是唐辉,他跟死了娘似的忧愁地看着我,继续说道:“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呐!”  时至今日,我是那么强烈地怀念我的大学生活,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我们单纯得让人心疼。  刚刚经过了吃人的高考,每个跟我一同走进大学的家伙都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仿佛刚刚经过了饥荒。在进入大学之前,我们这些天南海北的同龄人并不相识,相同的高考志愿让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比如我们的宿舍,六个人,来自不同的地域。  我是第二个到415宿舍报到的,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个上海的女孩入住,并且选择了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床位,我进去的时候,她正悠闲地啃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看着我忙来忙去。在我们宿舍的人都到齐,并且相互介绍,熟悉了之后,那个啃苹果的家伙成了我们宿舍的老二,不知道是谁的提议,我们按照年龄和生日的大小互相称呼起了老大老二直到老六。说句实话,我打从心眼里厌恶这种称呼,不但媚俗,听起来简直让人反胃,但那时,似乎所有的宿舍都是这么干的,我只能为自己掉进这帮俗人堆里终日自怨自艾。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跟我们宿舍里的任何家伙有过任何联系。这些年我心里一直惦记着毕业离校那天我们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7月14日,我们将在我们大学时代住了四年的公寓楼门口见面。这些年,我一直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并且努力压制着我对她们的那些想念。  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我要告诉你一些当年在我们宿舍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这些已经略微发黄的往事就像胡同口那个摊煎饼的老头随口说出的那样——看起来很美。  我们的老大是个东北妞,农村来的,她是一个腰和肩膀一样粗的姑娘,梳着长辫子却总是乱糟糟的,她勤劳善良,品学兼优,大学四年她一直以老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照顾宿舍的其他成员。我粗略的估计,四年里,她给老二洗过不下上千件衣服,包括内衣。  刚住进宿舍的第一个星期,我曾经跟上海老二打了一架,打架的原因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当时很激动,用许多上海方言来问候我的家人,主要是我母亲。面对她的情绪激昂,我优雅地保持着冷静,当我认为无需再忍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打开窗户把她的包括枕头在内的一切床上用品扔到了楼下。她愣了几秒钟之后,抄起墙边的笤帚扑向我。当我也抄起地上的脸盆准备迎战之后,老大挺身而出,结果我跟老二都冷静了,因为老大的脸被笤帚苗划成了一幅地图,脑门上还粘着一块苹果皮。由于这次事件,四年里老二一直对我爱理不理的,甚至在我已经当上了生活部的部长之后她跟我也只是点点头,从不多说一句话,当然,我是连头也不主动和她点的,直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  老三就是我本人。  老四是从浙江来的,她说话不多,在宿舍的时间里除了看书就是吃东西,她爱磕瓜子,有洁僻,但对公共卫生从不关心。  老五是我的死党,四年里我们相亲相爱,一路扶持着拿到了大学的毕业证书。她的学习成绩不好,但深得各科老师喜欢,每到考试前夕她都会频繁往来于各个办公室,老师宿舍甚至是系主任的家里,她总能从老师那儿套到比别人更多的考试提纲。她的家就在离学校不远的河北省境内一个小县城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去过她的家,她有两个姐姐都已经结了婚。我第一次和她到家里去的时候是秋天,推开铁门,我看见她们家院子中间一棵巨大的柿子树上结满了硕大的柿子,已经有些发黄的柿子在纯净的桔红色夕阳的照耀下显得十分性感。我良久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逆光的叶子边缘发亮的茸毛和金黄的柿子在一起所产生的奇异的色彩,正要感叹几句,忽然从楼上冲下来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妇女,一边跑向我们一边弯腰拣起了地上的一个铁锹,老五反应神速,拉起在一边发愣的我夺门而去。  后来我知道那是老五的妈妈,因为她在县城里当小官的父亲有了新欢而变得精神恍惚,每隔一段时间精神病就要发作一次,这次刚好被我们俩赶上。  据老五说,那次的病发作了很长时间,在我们返回学校之后的第三天由于家里没有人照看她,妈妈一个人在厨房里玩菜刀切掉了自己的两个手指头。  宿舍里最小的女孩是武汉人,她娇小并且皮肤白皙,不爱多说话,似乎也不爱学习,但考试的成绩总是出奇的好,每次大考过后她都会用奖学金买来一大堆的零食在宿舍里聚餐。有一次放假归来,梁小舟到宿舍来找我,我不在,老六接待了他,等到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将老六从家乡带来的特产吃了个精光,正要下榻在老六的铺上睡午觉,被我痛打了一顿。  就是这样的六个人,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四年的光阴,总的来说,我们相亲相爱,尽管我跟老二有过种种的矛盾,当我们一起走出宿舍的时候,不管谁受了欺负,我们都会六个人手拉手去讨回公道。  我们六个最出名的经历是在大一那年因为老二的新床单被一个大三女生给换走而堵到人家宿舍门口,逼着她承认自己不光彩的行为,并且将老二的床单换了回来,那个家伙的旧床单则被我们留在了宿舍里当抹布。  大学毕业分别的那个夏天,我们六个爬上公寓楼的楼顶,喝着啤酒,一遍一遍地唱《骊歌》。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歌曲的忧伤旋律: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亲爱的朋友请不要难过,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绽放最绚烂的笑容,给明天更美的梦,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今以后要各奔西东……不管未来有多遥远,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整整一个夜晚,我们都呆在楼顶上,望着海的方向,夜风起的时候,我们依偎在一起,六个人的身体一齐在风里抖动,老二紧紧地抱着我,把她身上仅有的一件外衣的一大半都披在我的身上,我在她怀里居然睡着了。天亮的时刻,迎着风里带来的海的气息,我们抱头痛哭,老二把眼泪和鼻涕一起都抹在了我的肩膀上。之后,我们回到宿舍里,带上行李,各奔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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