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与法

出版时间:2008-6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邢宜哲  页数:114  

内容概要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三农与法--土地承包》分册,书中介绍了:土地权属纠纷、土地征用等内容。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书籍目录

一、土地承包  (一)家庭承包    承包地不得买卖    承包地可以转包    出租承包土地不需经村委会同意    承包地转包可不经村委会同意    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平等    离婚离不掉土地承包权    离婚引起的承包地分割    承包地上不能建房    外地求学子女同样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弃耕而转包他人的土地可以要回    户口迁到城市后土地流转费分配    承包地不能抵押    承包地不能继承    村委会负责人变更不导致承包合同失效    承包户改变土地用途,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外出务工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口变化不一定即时调整承包地    承包金可以适当减免    承包地不能人股成立公司    残疾人可以减免承包土地税款    承包期内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办理经营权证变更    承包地可以互换    互换承包地需要备案    没有约定承包地流转期限的互换可以换回来    不可以提前收回自愿交回的责任田    自愿转让出去的承包地不能收回    自愿交回承包地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地退回的主体必须是承包者    发包方违法收回承包地可以要求返还    改变土地承包用途的口头协议无效    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者包地请求被驳    不得擅自将转包来的土地再次转包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优先权    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    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林地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可以撤销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损失的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承包期限    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要符合程序    代种耕地虽七载未办手续须返还    转包土地应当合法    社长不得徇私舞弊    禁止多留机动地重复发包    以新增人口为由强种机动地构成侵权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不再享有土地承包资格    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土地承包权    被强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效    夫妻一方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口头协议也可互换责任田    义务兵提干或改志愿兵后承包地可以不保留    服刑犯人的承包地应当保留  (二)其他形式的承包    对外承包土地须经村民会议同意    对外承包土地须审慎合同条款    荒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二、土地权属纠纷    占地建晒场需报批    保护责任田阳光权    集体土地人股联营要审批    处置集体土地不能绕过村民会议    耕地上倒淤泥毁耕地被责令复垦    村委会不能拍卖土地    状告镇政府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三、土地征用  (一)征用    征地必须依法进行公告    农林开发项目可以征地    承包合同是否解除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不一定要签订征地协议  (二)安置补偿    征地补偿费不得侵占挪用    按留村人口发补偿费    村委会不能占有被征地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要求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用可留在村级机构用于组织再生产    外嫁女的征地补偿额附件:纠纷解决方法

章节摘录

一、土地承包(一)家庭承包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二款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释义】农村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通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的农民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的权利,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有了对承包土地的收益权,除了依法缴纳的税费外,剩余的都由自己支配。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是需经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得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重新进行登记和领取承包经营权证书。所以说,农民对土地承包不是私有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不具有独立的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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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与法:土地承包》一书中介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平等;村委会负责人变更不导致承包合同失效;外出务工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能入股成立公司;不得擅自将转包来的土地再次转包;服刑犯人的承包地应当保留;集体土地入股联营要审批;征地必须依法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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