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時尚女王

出版时间:2013-5  出版社:HarperCollins UK  作者:德瑞克·布萊斯格(Derek Blasberg) 著  页数: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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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知道你心中可能會出現的疑惑:像我這種滿臉鬍渣,來自中西部的二十幾歲小伙子,竟然教人家如何成為一個時尚女王?這個出生在密蘇里郊區小鎮,上公立學校,平日開著龐迪拉克晃來晃去的混混怎麼可能知道穿著燕尾服的高級聚會,或是冠蓋雲集的場所到底是怎麼回事?這個平常在家裡附近的購物廣場買東西的毛頭小子,怎會了解鑽石的等級?怎會知道什麼是高級手工定製服?  不過,讓我告訴妳:我懂的可多著呢!老實說,我對於時尚女王的了解,比任何一個成熟男子應該要了解的還多的多。(不知道這麼說,是會讓你多買幾本書,還是打消妳買書的念頭?抱歉,我離題了。)  在時尚娛樂界工作的我,往來的朋友們當中,不乏年輕有型的辣妹,加上我那嗆辣的挑剔品味,讓我透過觀察和自身經驗,一眼就鎖定哪位是對自己負責的勤勞美眉。我也知道如果服裝要求是時尚休閒的話,那麼它跟雞尾酒會裝扮的不同之處在哪兒。我能辨別,什麼是性感、什麼是賣肉?我還知道去吃自助餐,要如何擺盤才能告訴別人妳是有氣質的時尚女王。我也知道,如果不是專業的舞者,年輕美眉想要繞著那根柱子跳誘人的鋼管舞,絕對只會丟人現眼罷了。(更重要的是,那根鋼管很不衛生。)  生長在美國中西部的我,來自一個保守的家庭,擁有傳統的價值觀。但十幾歲搬到紐約後,我體內中西部的保守因子,立刻注入了一股大都會的成熟與世故--也許還受到了些誘惑。原本我身邊滿是生氣勃勃的鄰家女孩,現在則被各式各樣的女人包圍--從穿著晚禮服參加慈善晚會、總是說「請」、「謝謝」的氣質女,到形形色色為了往上爬而不擇手段的拜金女-有些人甚至把自己祖母的義肢賣了,只為了換取能在雜誌上露臉的機會。雖然我從出生到現在只有短短幾十年的時間,但卻嘗試過各種工作:我曾穿著破爛牛仔褲到鄰居家除草只為了賺取些許的零用錢;也曾為Vogue雜誌工作,坐在第一排看遍各大品牌的新一季服裝秀;我曾參加過小到不行的派對,卻也曾擔任過舉世聞名的博物館所舉辦高級晚宴的主席。  現在想想,從我見多識廣的經驗中,我常將年輕女子分為兩類:淑女與花痴。那些被歸為淑女的女人,她們的個性讓人感到十分愉快,而且穿著總是相當得體。她們知道在用餐時,不要老是講手機。在穿著運動短裙時,裡面不會什麼都不穿;而花癡是比較低俗的那一型:身上的衣服,永遠比自己的size要小個尺碼、常用手拿東西吃,而且身上聞起來總有菸味。還有,花痴身上盡是仿冒的廉價香水味,再加上喝的爛醉的酒味。任何妳想到比這些更糟的事,都可歸類為花痴。  更讓我震驚的是,世界上竟然有這麼多的花痴!  因此我寫了這本書。我常發現,自己被太多沒禮貌的年輕女生包圍,她們跟朋友出外狂歡時,穿著太不得體。我也常看到一些糟到不行的女生,因為錯誤的理由而聲名大噪,一躍成為社會名流。這些花痴竟然還怡然自得,大剌剌的展現自己!甚至徹底脫光光!(如果妳正巧就是這種花癡的話,我絕對沒有冒犯之意,我想,這本書是專門為妳打造的!)  除了親身經歷之外,我也在各大雜誌上-不只是那些我不屑去讀的惡毒八卦雜誌-發現了很多女生的不當行為。有些人因此敗壞了自己的婚姻,也有些人為了拍攝成人錄影帶而脫的一乾二淨,還有那些為了吸引狗仔注意,不惜秀出自己私密部位的女生。  這些例子讓我不禁思考:在現今的社會中,年輕女性都碰到了什麼問題?那些足以成為年輕女性典範的人,到底都到那兒去了?許多女生常常誤會了身為淑女的定義,也難怪有些女生會站在淋浴間,身上穿著淋溼的白色T恤搞自拍,然後再把照片寄給暗戀的同班男生,而且還不自覺這有什麼不對?  我要妳們記住一件事:不論是公眾人物,或那些遠離紅毯的素人,還是有些人並沒有每天晚上都出去狂歡,把自己灌的爛醉、吸大麻,或是做出錯誤的決定。我想告訴各位,雖然也許有例外,但在舞會中,並不是那個講話最大聲、穿著最暴露、頭髮染的最誇張、胸部墊的最堅挺的女生,才玩的最愉快。相反的,我這個參加過大大小小舞會-從洛杉磯私人派對、紐約的夜店、到歐洲宮廷派對-的派對老兵,絕對有資格說,那些最聰明、最甜美、最體貼的女生,才是舞會中的焦點。  所以我想在此鼓勵年輕女性,展現出得體的行為,進而了解並不是只有在家裡附近的酒吧打發時間,喝著便宜啤酒鬼混,才叫做生活。  事實上,這整本書為的是:慶祝未來淑女的誕生。這本書是教導所有女生:當人家邀請妳拍照時,妳們會知道要把身上的衣服穿好,把雙腿合起來;舞會上喝的最茫的,並不是最酷的人;吃高級晚餐時,要能分辨出哪個是麵包盤;所謂的朋友,絕對不是那些讓自己喝到爛醉的人;就像書本中照片的女生一樣,她們清楚自己的目標,也知道自己的底線。  也許,妳生來並非淑女,但這不代表妳無法藉由學習而成為一個時尚女王。就如同可可.香奈兒女士的名句:「一個女孩兒必備兩樣東西:優雅與美麗。」  愛妳的 德瑞克

内容概要

  「一個女孩應該具備兩樣東西:優雅與美麗。」可可·香奈兒  作者在紐約的時尚雜誌從事編輯的工作,這是一本集結他多年在時尚圈的工作心得,要寫給女孩們的書。  時尚女王該有的配備是哪一些?購物的時候該注意什麼?怎麼樣買才是划算?白天約會與晚上約會怎麼穿?約會時有哪一些禁忌?香水怎麼擦?擦哪裡?如何舉辦派對、招呼你的客人?女孩們應該要知道的文學故事、電影有哪一些?  女孩們該知道的都在這本書裡。  時尚女王用優雅的態度,處理生活中的大小事  ◎時尚女王怎麼打扮  .是時尚小姐還是花癡?  .性感與暴露的分界在哪?  .如果你的預算有限,改造二手衣,把它變成全新的  .經典品牌LOGO瘋  ◎時尚女王如何與人交往  .吸引男孩的注意,在線上與他調情  .同性戀男友是你的秘密武器  .分辨對方是好男孩、壞男孩,還是Gay?  .永遠不要粗魯……除非有必要。傻瓜約會守則之一  .怎麼分手好?一,不是最孤單的數字  ◎時尚女王如何面對誘惑  .誘惑人的香煙:抽它,還是戒掉它?  .可以放縱,但不要說髒話  .你可以喝酒,但不要喝的不醒人事  .保持清醒,並不是件糟糕的事  ◎時尚女王總是在學習  .你讀的東西,就代表了你  .你該認識的藝術家  .你該看的電影  .你應該了解的文學作品

作者简介

  德瑞克·布萊斯格(Derek Blasberg)  是時尚、藝術評論家,畢業於紐約大學戲劇和新聞系,目前居住在紐約,出版的文章刊登於Vogue, Harper’s Bazaar, VMagazine, Style.com…他見過好的、壞的、美的、醜的、善良的、邪惡的、和打過肉毒桿菌的。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他,歡迎到他的官網www.derekblasberg.com  陳怡雅  美國Montery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口筆譯碩士,曾在AT&T和加州矽谷從事口筆譯工作。回國之後,曾任教於長榮大學翻譯學系,僑光技術學院應用外語系。翻譯作品有,《蘭姆酒日記》、《鯨魚教養法》。

书籍目录

■時尚女王怎麼穿衣服■時尚女王收到邀請函■時尚女王辦派對■時尚女王出國■時尚女王交朋友■時尚女王談戀愛■時尚女王面對誘惑■時尚女王總是在學習

章节摘录

  妳的迷你裙太短了嗎?妳是否大露胸前的那條事業線?    還有其他更多尚待回答的問題……    首先,我要聲明的是:大露妳那丁字褲兒,並不叫性感。大露胸前那兩點或露恥毛更不叫性感。老天,除了少數的例外(像是瑪丹娜或慾望城市的莎拉潔西卡派克)之外,有時不過是露了一條胸罩的帶子,都可以把一個女生從性感之流,打入騷貨之流。(記住,身為淑女,絕對不會露出她胸罩的帶子。也許瑪丹娜看起來很殺,不過,她不是淑女。)    另外,要區分淑女和騷貨,可不僅僅是看這人穿著的曝露程度而已:化妝,肢體語言和對人的態度等,都可能傳達錯誤的訊息。擦著鮮紅色口紅、塗著厚厚一層眼影,比較適合去參加夜店的淑女之夜,而非真正的淑女。為了拍照大剌剌的撈起裙襬,或和男生眼神接觸時,經常刻意裝出性高潮的挑逗表情,這真的大可不必。其實,每個人都可能犯下這些錯誤,因為在現今社會中,要找到性感和賣弄風騷的分際,的確是需要高度的技巧。畢竟,一個十幾歲出頭的小女生常在下課後換上迷你裙和緊身小可愛晃來晃去,最主要的動機是想引人注目,這點是可以理解的。想讓人感受到妳的性感?好,我了解了。不過,打扮成活脫脫就像站在街旁專門招攬大卡車司機的阻街女郎,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當然,年輕女生可能無法確切分辨何為優雅,何為俗?但有幾個指標是足以讓妳被標示為花痴。    例如:想要引人注目的青少女,開始穿著火辣的小短裙,不過裡面卻什麼都不穿,然後像一群中場休息的籃球員,在賓士敞篷車爬進爬出的。另外,在自己的部落格放上未經處理的裸露照片,想衝爆點閱率等。做出這些行為的女生,自以為展現了性感,卻也招致了反效果:其他人看了,不但沒有為她們的青春肉體喝采,反而全世界的人都認為這些人是騷貨,而且是衛生習慣不良的花痴。(除了妳之外,布蘭妮。妳做了這些事後的確被罵得很慘。但是妳撐過去了。祝妳幸運,愛妳喔。)    裙子的長度也是一個指標。每一季所流行的裙子長度都不盡相同—有時在膝上,有時又在腳踝下。但無論那一季的流行,時尚產業絕不會要求女性必須把自己的生殖器給露出來。我這麼說,也不怕被打斷腿,因為我不認為,Vogue雜誌會刊登「本季最流行的飾品,就是露出妳的妹妹」這樣的報導。一本雜誌的標題如果是「製造嬰兒的地方:春季大解放」,我想應該是賣不出去吧。    雖然聽起來像是老掉牙的陳腔濫調,好像媽媽在說教,又好像在讀五零年代畢業舞會的注意事項似的。但該遮的遮好,製造神秘感,準沒錯。裸露出大量的肌膚或讓大家看到你臀部的那兩坨肉,絕對不是妳可以用來吸引注意力的唯一方式:建議妳可以穿著亮色系的服裝,或穿上適當的內衣,創造出誘人的乳溝等。(但如果妳是穿著比較透明的上衣,下半身就必須適當的包住。)在性感和賣肉之間,有條清楚的分界線。而妳想要站的那一邊,絕對不應該有拿著皮鞭的性虐待女王,或是脫衣舞孃等。也許妳會說:拜託,都什麼年代了,我還要如此拘謹、如此有淑女樣喔?(但如果妳正在讀這本書,而且想脫離那群只會在派對中和姐妹們鬼混、狂喝龍舌蘭酒的人,我想妳心裡應該清楚的知道答案了)。但讓我回答妳的問題:很少有騷貨能獲得好結果的。當然也有一些例外。有些女孩經常展示自己私藏的好東西,竟然還會成功(嗨,芭莉斯希爾頓)。不過,這樣成功的案例真是少之又少。我遇過為數不少的模特兒和演員,因為堅持要露出小屁屁出現在夜店,而失去了大好的演出機會。    也有不少的女生一身暴露,一付「爸爸不疼我。為了彌補,我要讓現場所有男人看我的乳環」的樣子,搖晃著身軀,因而吸引了不對的男人。如果世界上最辣的女孩,都會因為穿了個露半截上衣出現在夜店而失去了上百萬的化妝品合約,那麼試想一下,如果妳想要吸引的籃球隊隊長,知道妳願意把妳身上的兩粒籃球球秀給他全隊的球員看時,妳還能贏得他的心嗎?    適當的煙燻妝、凌亂但有型的頭髮、緊身上衣、小短裙內搭緊身褲—有上百萬種穿搭方式可以讓妳看起來很性感,而不是把自己弄得像欲求不滿的花痴一般。也許妳有一雙美腿—妳可以穿個稍微保守的上衣,然後去吧,放心的大露腿。也許妳的頸子很美,或有著一雙白皙的美臂,或是鎖骨很漂亮。我常認為女人的背部是最性感的部位。    事實上,穿著大露背禮服出現在頒獎典禮中的凱特布蘭琪(在金球獎典禮中)或葛妮絲派特洛(如圖,一身粉紅色的Ralph Lauren禮服的她,以莎翁情史拿下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獎),至今仍然名列最佳穿著的女明星之林,同時也拿下最受男人歡迎女星的頭銜。重點是,身上最性感的部位,不全然是在進行性行為時會用到的部位。    記住:保持神秘感,絕對是吸引眾人目光的秘密武器之一。另一個秘密武器則是自信。我不想在書中變成每次都教人要有自信的脫口秀主持人歐普拉,但展現自信比穿著打扮更為重要。也許妳的妝扮,是場內所有人中最性感的,但如果表現的好像是膽怯的老祖母到了搖滾音樂會,那麼妳看起來還不如那個身穿高領毛衣的自信女生。" />

编辑推荐

  1. 這本書有關於美、時尚、打扮、儀態,也是關於獨立自主女性的生活態度。對於追求流行時尚的女性來說,是打扮、購物的必備參考書。  2. 作者德瑞克,是居住於紐約的時尚雜誌編輯,也是時尚派對的常客,與眾多女星熟識,了解女性該如何適當的展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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