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音韵

出版时间:2002-03  出版社:中华书局  作者:王力  页数: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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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汉语音韵学是研究汉语语音系统的科学。音韵学和语音学不同:语音学是对语音的客观描写,有时还利用各种实验方法,来证明语音的生理现象和物理现象;音韵学则是把语音作为一个系统来观察,它研究各种语音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语音学既然把语音当作生理现象或物理现象来研究,因此有所谓普通语音学,讲述发音器官的作用、各种语音的构成,那是适用予全人类的,只是每一个民族的具体语言还有自己的一些语音特点罢了。至于音韵学,则不可能有“普通音韵学”,因为音韵总是属于一种具体语言的,它具有很显著的民族特点,甲语言的语音系统决不可能跟乙语言的语音系统相同。  但是,音韵学又是跟语音学有密切关系的。不能想象,一个人不懂发音的道理而能把音韵学研究好。因此,我们又可以说,语音学是音韵学的基础。  汉语音韵学已经有了一千多年的传统,它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和术语。我们应该用现代的语音学的理论和术语去说明它。我们不能抛开古代的理论和术语不管,因为我们必须把音韵学这份文化遗产继承下来。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语音学常识第二章 现代汉语的语音系统第三章 反切第四章 韵书第五章 字母第六章 等韵第七章 古音(上)第八章 古音(下)

章节摘录

  我们研究古代汉语音韵学,因为它是与汉语史有密切关系的一个语言学部门。必须先深入研究了古代汉语音韵学,然后有可能研究汉语语音发展的历史。  音韵学也跟文字学有密切关系。有狭义的文字学,有广义的文字学。前者专门研究文字的形体;后者则研究字形、字音和字义。从广义看,音韵学又包括在文字学之中。文字学的旧名是“小学”,原来是一种识字的功课。古代的学者认为读书必先识字,因为有些古书的时代距离现代很远了,书中的文字,无论从字形方面看,从字音方面看,从字义方而看,都有许多是我们所不认识的了。而且汉字的形、音、义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假如不懂古音,则古代的字形和字义也会不懂,或者是懂得不透彻。古人把文字(字形)、音韵(字音)、训诂(字义)看成是继承祖国文化遗产所必备的基础知识,那是很有道理的。  中国传统音韵学一向被认为是艰深的学问,甚至称为是“绝学”。其实古代的一套音韵学理论和术语,如果拿现代语音学的理论和术语来对比,加以说明,也就变为比较易懂,甚至是很好懂的东西了。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在传统音韵学中,也有一些含胡的,甚至是错误的理论,和一些玄虚的,缺乏科学根据的术语,我们在这一本小书中,或者是提出来批判.或者是索性略去不提。我们力求把汉语音韵学讲得浅显一些,同时也不能因为要求浅显而损害它的科学性。希望这一本小书能够沟通古今,使读者对汉语音韵学能够得到比较全面的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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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9条)

 
 

  •   汉语音韵
  •   感觉书质量还可以!推荐购买!
  •   很好的汉语音韵学入门书
  •   汉语音韵学
  •     对于才疏学浅如区区的,这本书实在太过专业和艰深了。如果没有非常的兴趣,读来会很痛苦。另外,需要掌握国际音标。
      
  •   哈哈,很有意思。
    主要是你得出的结论很有意思。
  •   唉,这里面挺荒谬的,现在看这个很不好意思的。南方方言明清就没多少人用了,实现的可能性不大,选官话是不得已的选择。
  •   是的。你翻翻维基百科里关于语言与方言的区分,你就会发现语言同方言从技术角度是很难区分的,当然,如果是政治角度就很容易了。
  •   地方语言(常简称为方言)最简单的定义就是指一个特定地理区域中某种语言的变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所谓的“语言”和“方言”进行定义时,无论是采用社会语言学者“相互理解性”的判别标准,或者是历史语言学者“历史发展关系”的判别标准,我们都无可避免地会碰到相当程度的任意性和困难性。因此,多数人同意,在实际操作上,判别语言和方言的标准往往是政治性的,如果某种语言完成标准化(特别是书面标准化)的程序,我们通常将其称之为“语言”(其本质上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标准化方言”);如果某种语言没有完成这个程序,则我们通常将其称为“方言”(本质上可以被视为是一种“非标准化方言”)。
    “方言”和“语言”的界定
    许多语言学者认为,所谓“方言”和“语言”的区别基本上是任意的,虽然一些语言学者曾经提出种种不同的判断标准,但是,这些不同的判准却常常会产生不一致的结论。而在实际操作中,个别语言之所以称为“方言”,通常是由于以下的原因:
    缺少适当的书面语,语言未达到准确描述的程度;
    语言使用者没有属于自己的国家;
    这些语言受到歧视;
    同一民族(或国家)拥有多个语言系统。
    以下对语言学者几种比较常用的“方言与语言比较”的判别方式进行讨论,并进一步指出这些判准在实际应用上的困难。在一些情况之下,对于语言和方言的界定,已不仅是语言学层面上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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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人类学的看法
    对语言人类学的学者而言,方言是指“某个口语社群所使用之某种特定形式的语言”。也就是说,相对于“方言”而言,“语言”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所有的人在口头上所使用的都是某种“方言”,而不是“语言”。
    事实上,在现代某些社会中,人们会人为地制定所谓的“民族共同语”或“官方语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民族共同语”或“官方语言”也是以某一种方言为基础而产生的,在本质上也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方言。以中国所使用的“普通话”为例,中国的语言学者周振鹤和游汝杰就这样表示:“且不管大多数人所说的普通话都是带有方言特征的,就是标准的普通话也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北京话和北方话当然也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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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语言学的看法
    多数的语言学者会试着依寻社会语言学的定义,将“相互理解性”视为是判断“方言”或“语言”时最重要的一个判准。简单来讲,如果一个人会使用甲语言,在不用另外教导的情况下,他也可以了解乙语言的话,那么,这个乙语言就可以被视为是甲语言的方言,或者甲语言可以被视为是乙语言的方言。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甲语言和乙语言都被视为是另一个丙语言的方言,而丙语言则被称之为“语言”。相反地,如果使用甲语言的人无法了解乙语言的话,那么,甲语言和乙语言就是不同的“语言”,而不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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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差异的连续性
    “相互理解性”概念的第一个难题在于“语言差异的连续性”。比如说,甲语言的使用者了解乙语言,乙语言的使用者了解丙语言,丙语言的使用者了解丁语言。然而,甲语言的使用者却不了解丙语言,而乙语言的使用者也不了解丁语言。也就是说,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基本上是一个连续体,并不存在一条明晰而可以一刀两断的界线。
    此外,如果是甲语言的使用者了解乙语言,而乙语言的使用者却不了解甲语言的话,则很难界定这两个语言的关系视为是“方言和语言”,或是不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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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的定义
    “相互理解性”不是十分容易定义的一个概念。只能理解书面语或口语的“半沟通”,不一定被认为是理解。
    以使用芬兰语的人来讲,由于瑞典语是芬兰公立学校所教导的一个科目,所有的芬兰人基本上都懂瑞典语,因此他们也可以读懂一些丹麦语。然而,他们却在口头上完全无法理解丹麦语。所以,以芬兰人的标准来看,我们难道应该宣称丹麦口语和瑞典口语是不一样的“语言”,但是丹麦书面语却不是瑞典书面语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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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个体的不同理解能力
    此外,使用同一个语言的不同个体,其实也拥有不尽然相同的“理解能力”。一个人如果具备多语能力,和只具备单一语言能力的人相比,她/他可能在理解没正式学过的语言上,就拥有更好的机会可以理解其他语言。以一个没正式学过荷兰语、但却懂其他六种印欧语系语言(丹麦语、英语、德语、拉丁语、挪威语、瑞典语)的学者为例,由于精通多种语言的关系,这个学者虽然完全没有学过荷兰语,却多少可以理解些许荷兰语。但是,对于只懂瑞典语的人而言,荷兰语是另外的一种“语言”,但是,对这个学者而言,荷兰语却可能是瑞典语、德语或者是英语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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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语言学的看法
    有很多历史语言学者,则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着手,将“从某个历史上比较久远之沟通媒介发展出来的口语形式”称之为“方言”。比如说,以这种观点而言,属于罗曼语族的语言就被视为是“拉丁语”的方言,而现代希腊语则被视为是“古希腊语”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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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观念的混淆
    第一个难题是基本观念的混淆。从这种观点来看,假设甲语言衍生自乙语言,而乙语言又是衍生自丙语言的话,那么,以乙语言为例,虽然她对甲语言而言是一种“语言”,而甲语言则是一种“方言”;但是,乙语言却也同时是丙语言的“方言”,而丙语言则是一种“语言”。这种操作方式显然会让整个概念系统变得复杂而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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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相互理解性”概念不一定相容
    再者,以“历史发展关系”当作标准所界定出来的“语言”和“方言”,其彼此之间却不一定具备社会语言学者所强调的“相互理解性”。也就是说,在将“承传关系”视为是判别语言或方言之主轴的时候,作为“子语言”的“方言”,和作为“母语言”的“语言”之间,却不一定具有“相互理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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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变迁的不同速度
    一个“语言”有可能会同时产生一个以上的“方言”,而这些“方言”又各自有不同的变化速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很可能出现的情形是,某两个历史发展关系上比较不亲近的“方言”(根据历史语言学者的定义),他们两者之间的“相互理解性”,竟然比他们和其他历史发展关系上比较亲近之“方言”的“相互理解性”还要高。以同属于罗曼语支的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法语为例。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之间的相似性,就比他们和法语之间的相似性高得多,虽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意大利语和法语之间的关系,或者是西班牙语和法语之间的关系,都比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之间的关系要密切的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是法语在历史上变化的速度比较快,而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的变化速度比较慢,所以他们两者之间反而拥有更多共享的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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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政治因素来理解所谓“方言”的概念“ 语言就是拥有陆军和海军的方言。 ”
    —马克斯·魏因赖希
    如果说,无论是“相互理解性”或者是“历史发展关系”,都无法清楚地划出“方言”和“语言”之界线的话,那么,根据多数语言学者的共识,造成这条界线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在语言“本身”,而是语言以外的其他政治和社会因素。在区别“方言”和“语言”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该语言的“标准化”程度。如果某种方言曾经被书面化(这通常是标准化的前提)、而且已经达成一定程度之标准化的话,我们就将其称之为“语言”。
    彼得·特鲁杰就曾经这样宣称,对他而言,“语言”就是“一种独立的、标准化的变体 ……,而且有她们自己的生命”。以这种标准来看,这个世界上多数的既存语言,可能都无法被称之为是一种语言。事实上,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其实都存在着很多可能变成“语言”的方言。然而,如果论及历史发展的现实,我们却发现到多数的语言都没有完成这个标准化的程序,而被人称之为“方言”。相反地,只有某些特定的语言被某些人刻意选取出来,而成为所谓的“语言”。之所以某些语言最后变成“语言”而某些语言最后变成“方言”呢,是因为那些菁英、国家机器的建构者、以及教会代表的选择,决定了一个语言是被称之为“语言”或者是“方言”。
    因此,所谓“方言”或“语言”的分类,其实反映的不是语言本身的优劣,而是语言使用者的相对政治权力。一个语言之所以被称之为“语言”,那是因为使用这个语言的人掌握了政治决策的权力。相反地,一个语言之所以被称之为“方言”,那是因为使用这个语言的人被剥夺了标准化其语言的权力。就像Max Weinreich所宣称的“语言就是拥有陆军和海军的方言”一样,也用类似的方式对“语言”下定义:“语言就是拥有国界的方言”、“语言就是菁英所推销的方言”
  •   附上维基百科的解释。
  •   说的真好。国外的汉语研究都是说汉语族,然后下面的“方言”被作为“语言”研究,然而这种研究方法在大陆是不允许的。推广北京话以后跟上来的是京剧样板戏,实际上京剧没有任何地方是比地方剧高级的。中国的“方言”概念是错误的,不说远的,闽西“方言”与闽南“方言”的差别肯定比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的差别大。
  •   是的。不过这样也好,我们没有所谓不同语言与语言之间差别的包袱,真的都当成方言了。这也归结于我们大一统的传统太厉害了。
  •   就算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对不同态度包容力也很差,除了孔子说过“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以外,别人对异己都恨不得置之死地。后来儒家的一统天下更慢慢使中国人的包容性越来越差。中国人恨不得什么都统一起来,然后把不顺心的都毁掉。从孔子编春秋到乾隆弄四库全书,无一例外。
  •   你说的子编春秋算是最早的毁书很少人知道,不过乾隆编撰四库全书毁书胜于集书大家倒是都知道。包容态度差这方面我更加倾向于这是人类的动物性决定的,不会专是中国人的问题。不过西方人随着文艺复兴,比我们更早的讲究人性解放,所以现在的西方对包容性方面比我们做的要好的多。
  •   我还跟别人推荐这本来着,因为简明易懂...
  •   估计是我水平太次了……5
  •   不认识国际音标真的很痛苦啊 默默扶墙
    一节课跟下来深感鼻子以下喉咙以上的肌肉饱受蹂躏……
  •   哈,谁低价卖本给我...
  •   楼上的,这本书有好几种版本,定价只有15块以下,书店里面打个折的话,就只有几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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