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研究

出版时间:2011-1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丁德昌  页数:335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发生在20世纪20年的湖南省宪自治运动乃至“联省自治”运动,实质上是在中国探索和追求联邦主义的政治体制。民初湖南省宪自治运动旨在国家分裂的背景下寻求中国省级层面局部实行地方自治——联省自治——国家统一,最终实现国家层面的宪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背景的新世纪,实现宪政、保障人权是国人政治生活的重大主题。《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研究》以史鉴今,其经验与教训对当今中国宪政事业的借鉴价值,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简介

  丁德昌,男,1971年5月出生,湖南省常德人,法学博士。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在《法学论坛》、《行政论坛》、《求索》、《江汉论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等核心和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其中《村民自治的异化及其法律治理》于2007年1月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主编或副主编编著5部。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参与省部级课题5项。

书籍目录

总序导论第一章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的历史时空第一节 专制危机与清末宪政一、清末专制统治危机二、清末宪政运动第二节 清末民初湖南社会图景一、清末民初湖南经济状况二、清末民初湖南政治环境三、清末民初湖南文化图景第三节 湖南省宪自治的理论基石一、立宪主义二、联邦主义三、民治主义四、地方主义第二章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的历史进程第一节 湖南省宪自治之滥觞一、维新变法时期的湖南地方自治二、民国创立前后的湖南地方自治三、清末民初湖南地方自治兴起的原因第二节 湖南省宪自治的历史进程一、自治之缘起二、省宪之创制三、省选与护宪四、省宪之修改五、省宪之废止第三章 《湖南省宪法》创制、内容与基本精神第一节 《湖南省宪法》创制中的争议焦点一、《湖南省宪法》命名的正当性争议二、《湖南省宪法》草案的制宪主体争议三、“省长制”和“合议制”之争四、省议员名额分配的路界之争第二节 《湖南省宪法》的主要内容与宪政精神一、《湖南省宪法》的主要内容二、《湖南省宪法》的基本精神第三节 《湖南省宪法》与《浙江省宪法》之比较一、《湖南省宪法》和《浙江省宪法》之相似性二、《湖南省宪法》和《浙江省宪法》之相异性三、《湖南省宪法》与《浙江省宪法》异同之原因第四章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选举第一节 民初湖南省宪选举组织与基本制度一、民初湖南省宪自治选举组织二、湖南省宪自治选举的基本制度第二节 湖南民初地方自治选举运行机制一、选举资格二、选举方法与程序三、选举法律漏洞之解释第三节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选举实践及影响因素一、民初湖南省宪选举实践运行二、民初省宪自治选举影响因素分析第五章 绅权与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第一节 绅权的基本内涵及近代转型一、绅士和绅权的基本内涵二、近代社会绅权的历史转型三、湖南绅权在晚清的崛起与分离第二节 绅权在湖南省宪自治中的运作一、新绅士:内涵和基本特征二、新绅士:省宪自治的生力军三、绅权在湖南省宪自治中的运作平台第三节 熊希龄:湖南省宪自治中新绅士个案研究一、熊希龄生平简介二、熊希龄与清末湖南地方自治三、熊希龄与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第六章 长沙《大公报》与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第一节 长沙《大公报》的宪政品格一、长沙《大公报》的宪政品格二、长沙《大公报》宪政品格的成因第二节 长沙《大公报》在湖南省宪自治中的历史角色一、省宪自治思想的传播者二、自治省宪精义的阐释者三、省宪自治的导航者四、自治历程的记录者五、省宪自治的监督者第三节 为权利而斗争:长沙《大公报》自我维权一、长沙《大公报》被勒令停刊案的历史回溯二、长沙《大公报》的维权反思第七章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的现实反思第一节 湖南省宪自治的失败原因一、话语冲突:国家统一与宪政民主的话语矛盾二、理论认识的误区:联邦即分裂三、专制传统:宪政自治的“拦路虎”四、军阀政治:宪政德性的严重缺失五、宪政启蒙缺失:民主共和思想尚未深入人心六、公民社会的基础缺失,权利文化严重缺位第二节 湖南省宪自治的宪政价值一、民初湖南省宪自治是近代联邦建国的最早试验二、湖南省宪自治是民初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宪政启蒙三、促进公民意识的初步觉醒,推动公民社会的萌生四、民初湖南省宪自治是超大型社会民主的最初尝试第三节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的现实镜鉴一、扩大地方权限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的基本趋向二、和平统一稳定的政治环境是宪政自治的前提条件三、民主必须与法治相结合是宪政的基本条件四、权威推动是宪政实现的有力保障五、公民社会的勃兴是宪政文明的基石六、宪政启蒙是宪政运动的基础工程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二)政制之争:审查会与学者的回应  学者制定的省宪草案在审查会内部和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和争论。省宪草案中规定的省长责任内阁制引起审查会内部强烈的论争。在审查中,关于政制的采用大体分为两派。以王克家为首的审查员包括朱侣云、胡曜和杨守康等主张合议制。主张合议制的审查员为了增强声势,组织“省宪研究会”,会员约有三四十人。①在省宪审查预备会上,合议派代表陶圣烈认为,政治改良视潮流而定,近世趋重民治,应以全民参政为目标。批评省长制,“与近世潮流相反,而以合议欺人。”因为“草案称省长未虚位,而规定统帅军队,任免文武官吏,解散省议会,权力之大,莫与伦比。”审查员成先杰从宪法的真谛在于限制政府权力着眼,认为草案条文,是“由代议制退化为独裁制,违反进化原则。”并且认为,“内阁制须以政党为基础,政党强固,内阁亦固。英法都是采用内阁制,英有大政党,而结果良。法无大政党,而结果烈。”他坚决反对内阁制,认为“中国九年内阁制,成效如此,湖南已无实验余地。”②  王克家认为,“湖南作为中华民国自治省中的一个,依省的组织,应废除省长,保留省务院。”王克家认为省长制有很多弊端,归结起来主要有:  其一,省务院长和厅长的副署权虚置,“省长有任免文武官吏全权,省务员即为省长任免之僚属,而僚属迎合长官,副署安有价值?”其二,省议会的同意权虚设,“原案省议会对于院长之同意,限三日内不置可否,即为默认,且否决不得逾二次。此种同意权,何异虚设?”其三,原案有省长包庇之嫌,“原案议会不信任省务员,非省务员辞职,即省长解散省议会,实授省长纵庇僚属之罪。”③  ……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民初湖南省宪自治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不错,研究较为深入、细致,有学术价值。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