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往事

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周大伟  页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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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周君大伟,一个挺普通的名字,后来大概是为了在外国生活的方便,他又取了个谐音的英文名字——David(大卫),也挺普通的。不过,两个普通的名字能够自然地合为一体,这偶然中也就体现出几许特别。或许,这种特别就应该使他的名字颠倒——从“大伟”变成“伟大”?我想,现在还难下定论。不过,他在这本随笔集中确实谈及了一些堪称“伟大”的人物,而该书的书名也着实勾起我心底的一些“北京往事”。  大伟君是我读研究生时的同窗。那时的中国人民大学还没有法学院,只有法律系,研究生教育也远远不如现在的规模。我们那一届硕士研究生只有22人,而且几乎90%都是男生。在这班同学中,大伟君似乎从很多角度来看都属于“中间分子”。首先,他的年龄居中。我们班里有些学生已过而立之年且已为人父母,一入学就被同窗尊为“老”;有些学生则二十出头,刚开始涉足恋爱生活,自然被同窗称为“小”;大伟君既不适于称“老”也不适于称“小”,只能称“大”,因此倒保留了自身的名号。其次,他的身材居中。在我们班的同学中,他算不上人高马大,但也算不得身材矮小,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一类。再次,他的口才居中。我们班里有几位口才极佳语速极快的“侃爷”,也有几位不善言辞十分内秀的书生。大伟君平时的言语不是很多,语速也不是很快,但是决非沉默寡言之人,而且言谈中往往会流露出几分狡黠的幽默。他看上去有些文质彬彬,但骨子里并不是特別有书生气的人。最后,他的运动习性居中。由于研究生各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所以体育活动便成为联系大家生活的重要纽带。我们班很有几位热爱体育运动的人——包括本人,足球篮球排球样样“精通”,但是也有笃信“君子动口不动手”之原则而从不参与体育运动的人。大伟君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偶尔也会在排球场或足球场上看到他的身影。总之,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一个极端或偏激的人,而是一个可上可下能左能右的人。至于学业方面,虽然我们的研究领域不同,但是我感觉他很有才华很有思想,而且知识丰富见多识广,日后定能成为大有造诣的学者。  当时,我们班的男生都住在人大校园东南角的“东风楼”二层的东头。那是一个属于我们班的相对独立的空间,因此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在每天的大多数时间里,这条走廊都是非常安静的。除上课与运动之外,多数同学会到图书馆或阅览室去看书,少数同学习惯在宿舍里自习。但是每到晚上11点钟的时候,走廊里便逐渐活跃起来。外出学习的人相继归来,留守自习的人也纷纷出屋。大家或举着一杯清茶,或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方便面,站在走廊里谈论着各种严肃或不严肃、专业或不专业的话题。有人给这项活动起了个十分雅致的名称一“午夜走廊沙龙”,尽管大家的穿着都很不雅——多数人只穿背心裤衩,有人甚至光着脊梁。“沙龙”结束之后,有的人便上床睡觉了,有的人还会利用夜深人静之际再苦读一段时间。  逢年过节的时候,或者遇到特别事件的时候,我们就会在这节走廊的西端挂上窗帘,再把各自房间里的书桌搬出来摆成一条长案,形成一个狭长的“餐厅”。然后用大家凑起来的“闲钱”买些菜食和装在暖水瓶中的散装啤酒,聚会共餐。当然,那三位稀罕的女生也是座上嘉宾。席间,我们会找出各种名目进行饮酒对抗赛或擂台赛,如“南北大战”(以走廊为界)、“三刑战两法”(刑法刑诉刑侦对抗法理和宪法)、“人大还是法大”(人大毕业的学生挑战法大毕业的学生)等,经常会战得人仰马翻天昏地暗。记得有一次过年,时任法律系主任的高铭暄教授还亲临我们的“酒宴”,坐在走廊里接受大家的敬酒并送给我们一些诚挚的教诲。顺便说一句,大伟君的酒量在我们班也属于中等水平。  毕业那年,因为法律系需要教师,所以我们班的绝大多数都留校任教了。虽然这些年“走失”了将近一半,但是留守至今的仍然不少,如法理的朱力宇和张曙光、宪法的胡锦光、刑法的黄京平、经济法的王欣新、诉讼法的陈卫东和刘刚,当然还有我。大伟君当时也留校了,但是没有留在法律系,而是留在法学所,主要从事研究工作。后来,我们相继去了美国。不过,我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就回国继续教书,而大伟君则留在了美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一直没有见到他,只听说他在美国经商,而且已经相当“发达”。我的心中不免有些遗憾,因为我觉得像他这样有才华的人不应该离开法律人的队伍,不应该放弃法学专业。再后来,他又回到了北京,准确地说是把主要的工作时间和空间定位在北京,于是我们又有了见面的机会,大多是在老同学聚会的餐桌旁。  大约是在2004年的冬天,由于我在为山东人民出版社主编《法学家茶座》,就约他在闲暇时写一些法学的杂文或随笔。我本以为他会忙于商务而无此闲情逸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他给《法学家茶座》写的第一篇文章——《从海滨公园里私家别墅想到的法律问题》,发表在2005年7月出版的第8辑《法学家茶座》上。从那以后,我便不断地收到他写的文章,并相继发表在《法学家茶座》上。我渐渐发现,大伟君在步人商界这么多年之后,仍然在心底保留丁关于法律的思考,而且有心地积累了许多颇有价值的写作素材。我觉得,他还是一个法律人——至少是半个!  为此,我诚挚地向读者推荐大伟君的这本既有情趣也有思想的随笔集。在这里,我也套用他的战友王朔的一句名言——在这本书里,一半是商界的海水,一半是法学的火焰!那么,最后究竟是海水熄灭了火焰还是火焰烧干了海水?请读者自己到书中去寻找答案。  何家弘  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内容概要

这本书收集了作者周大伟近两年来的随笔作品,它们是作者这些年里日积月累的思考记录。作者希望通过这些文字,包括对那些人物和故事的叙述,可以帮助人们在传统文明和现代世界秩序的缝隙中,看到中国自身法律在价值、制度以及技术层面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作者简介

周大伟,江苏无锡人,旅美法律学者。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美国伊利诺大学法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专利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王作。现在中国和美国两地从事投资顾问业务和法学教研工作。  
  现为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中美战略合作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环球时报·瑞致增刊》主编。

书籍目录

1976:朱莉娅·尼克松的北京往事走近中国:美国总统的奥德赛皇帝的新衣:来自北京老胡同的吊诡谁是佟柔?乐观与悲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1945~1950:新中国建国前后担任过“立法大臣”的王明经济法:一道困扰中国法学界的难题1985~1987:《技术合同法》制定中的悬念种种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原则和判例——来自美国的经验和中国的实践从海滨公园里私家别墅想到的法律问题我的战友王朔:一个人和一个时代的故事学院、医院和法院:现代圣殿中的未竟之业

编辑推荐

  相信,《北京往事:周大伟随笔集》总有一些往事能把你打动。  毛泽东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接见的第一批外宾是谁?尼克松对北京的访问如何打乱了一个普通的家庭的生活?王明居然担任过新中国的第一任“立法大臣”?王朔在当兵时又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一桩桩往事,由周大伟给你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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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一个法学者从法律的角度对一些事情的深度思考,很有价值。只是通过把中国的一些现象和事情与外国的比较,我们才发现中国的老百姓生存的环境是多少的恶劣,我们一直号称是法治社会,可是权却比法大,老百姓到哪里去讨公道?读了后心情有些沉重。书中有点法律术语,对于一个不太接触法律的人来说,读起来会有点慢。
  •   晚上临睡前总会随手翻翻,翻着翻着就不知道几点了,讲述了那个时代和作者有关的北京的往事。我是带着好奇的心理阅读,多多少少总会收获点什么。
  •   这本书真的很棒,推荐阅读!超赞!
  •   因为敢讲实话,所以很喜欢~
  •   书还行,包装不好,封面脏兮兮的
  •   我是从《法学家茶座》看到周大伟的文章,感觉写的不错,继而从当当购买的此书。文章主题臧否历史也评点现实,文章中既有北京但更多是外地,文章内容涉及法学但更多超越了法学……看看朱莉娅笔下毛泽东的第一印象,“这是一个极其衰弱的老人,神态里能看出中风后的迹象,目光空泛,两条长臂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下巴垂落,声音颤抖,口中不时流着口水。”好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尽管朱莉娅先前曾盼望见到这位伟人,但真正见到的时候,却充满了歉意,——毛泽东是深夜十一点才突然决定要接见他们的。而接见的过程细节,尤其是朱莉娅对毛泽东及其周边人物的细致观察,也使得毛泽东与我们平时宣传的高大全的形象格格不入。比如毛泽东直率地告诉朱莉娅夫妇,“党内有斗争,阶级之间有斗争。除了斗争之外,没有什么是必然的”,读者诸君想必知道,“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年代才特有的现象,而这个“纲”现在已经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了。既然取代了,就不能再说了,周大伟之“不适合介绍”的担忧皆源于此。更有趣的是这么一个插曲:会见过程中,毛泽东继续称已经辞职下台的尼克松为总统。当朱莉娅的丈夫试图纠正时,毛泽东有点激动:“不就是两卷录音带吗?有什么了不起?”“西方政治?那是假的。简直假死了,也脆弱死了。两卷录音带就能把一个帝国搅得天翻地覆,不是纸糊的是什么?”作者走笔至此,用蒙太奇的手法将笔触切换至尼克松本人:“或许,尼克松正坐在位于南加州的豪华别墅书房里写他自己的回忆录,……让他困惑不解的怪事恐怕也少不了。比如说,为什么未经任何合法程序,毛泽东就要非将刘少奇、彭德怀这些当年在一起出生入死患难与共的人置于死地呢?比如说,写在党章上的接班人林彪元帅为什么一夜之间会折戟沉沙的叛逆呢?”以上内容转自:不光是北京,不全是往事——评周大伟著《北京往事》陈夏红
  •     老周,本名周大伟。说起老周的经历,颇有一些传奇色彩。老周79年参加高考,考取了西南政法学院的刑侦专业,居然因为“对专业不满意”,不想去读。后来老周千方百计找了一个同学对调了专业,转到法律系,方才安心入学。有意思的是,那位和他调换了专业的同学毕业后分配到公安部,现在已经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公安部副部长了。为此,我曾问他,如果你当时读了刑侦专业,估计现在也是个副部级了。老周对此只是淡然一笑。本科毕业后,老周师从我国法学泰斗佟柔教授研习民法,后又留在中国人民大学搞研究,一条学术上的金光大道已经在他脚下展开,他却毅然远赴重洋,而后又弃法从商。现如今,老周的师兄弟们个个都是博导、教授了,老周对此同样是淡然一笑。当然,老周从商后干得也很不错,终日奔波于大洋两岸,四处投资,但商海成功的老周却又流露出回归学术的意思。就说老周的这本《北京往事》,说的虽然只是些与学术擦边或是无关的事情,但骨子里体现的还是一个学者的思维方式。
      
      我与老周结缘,纯粹是因为《法学家茶座》。大约是在2004年,何家弘教授转来老周的一篇投稿:《从海滨公园里私家别墅想到的法律问题》。文章风格相当符合我们《茶座》的要求,介绍的美国Zonig制度也比较新鲜,我决定采用。但文中提到了当地领导“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让我觉得颇为敏感。于是,我给老周打了个电话沟通。这是我跟老周第一次交流。对于我提出的问题,老周感到有些不解,在他看来,这分明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么。但老周还是很尊重我的意见,对相关文字进行了修改。总之,第一次交流,老周给我的印象是:在美国待久了,太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了。再后来,该地方的主要领导果然因为腐败问题落马,老周还提起了这件事,以证明他的“先见之明”。而在我看来,这其实又一次证明老周对“国情”的陌生。
      
      说起老周的不谙“国情”,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有一次在北京,老周请客吃饭,碰巧他的司机不在,老周亲自开车。当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期,马路上尽是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老周开着他的巨大的7系宝马,那一路可谓是手忙脚乱。我笑他“在美国待久了,就不会在国内开车了”,老周还不肯承认。但我分明看到了他额头的汗滴。当时大约是在隆冬。
      
      长期的国外生活经历,倒是给老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看待周围世界的视角和参照系,因此,老周的文章总是很独特。譬如,当很多外国人在奔走呼吁保护北京的老胡同的时候,老周就提出了质疑。老周以为,这些鼓吹保护老胡同的“洋志愿者们”,没有几个人是真正从胡同里“原住民”的角度考虑的——老外们自己用着抽水马桶,却希望胡同里的人继续用公共茅房,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很“原生态”,看上去“美得很”。对此,老周有一个形象的比喻:骑自行车的人和喜欢骑自行车的人,过的是两种不同的生活;住在胡同里的人和喜欢胡同的人,过的也是两种不同的生活。老周特别强调,他是在美国待久了之后,才想明白这一点的。
      
      翻开《北京往事》这本书,你会发现,老周到了美国后想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到国家社稷,小到鸡毛蒜皮。当然,老周不是漫无边际的想,他反思的多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譬如,老周对1972年过的那个生日一直耿耿于怀,因为那一天完全被尼克松访华搅得一塌糊涂;譬如,老周对在火车上和陈凯歌的一次偶遇一直念念不忘,因为那次陈不经意间道出了老周的一个心结;再譬如,老周对于和王朔的交往津津乐道,不仅是因为两人同在北海舰队服役,更缘于王朔那“改变中国人骨髓”的文字……老周的文章,即有周国平式的细腻文笔,又有王朔式的调侃,还不乏王小波式的冷幽默,此外,在字里行间,我们还能读出老周在回忆中倾注的感情。但是,如果据此就把老周当成一个喜欢忆旧的人,甚至是喜欢拿自己与名人的交往“显摆”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在老周的文章中,所有的回忆都只是一个由头,往事不过是现在的注解,回忆为的是迎接未来。
      
      写到这里,我突然开始怀疑起自己对老周的判断。老周真的不谙国情么?一个不谙国情的人能在国内把生意做得这么大么?一个不谙国情的人能写出如此的文字么?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还是在书里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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