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的困境

出版时间:2003-3-1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作者:赵心树  页数:453  字数: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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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中国一些严肃的新闻评论也认为:“美国大选出现的‘技术失误’、法律纠纷与激烈的党派争斗,引发了人们对‘美国式民主’的质疑。”    而另一些中国国内或海外华人的评论则把美国的制度看成是十全十美,恰到好处,加一分太胖,减一分太瘦,所以是一点也不能动,不能改。特别是,美国现行选举制度框架是由美国宪法定下的,而宪法形同圣经,是不能动的。至于此次总统难产则是纯粹的“意外”,为防止“意外”而“修改选举规则”,则是“得不偿失”。    当然,作为茶余饭后的调侃,幸灾乐祸也无伤大雅。美国宪法在世界民主史上以及美国现实政治中都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人们出于尊重或维持稳定的愿望而反对轻易改动这部宪法,更可以理解。但若各国学者、政治家及制度制定者们也都同漫画家们一样一笑了之,或都如教徒诵读圣经那样崇拜美国宪法,则本作者不敢苟同。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民主制度之一。2000年的大选难产是由错综复杂的多种因素合力造成的。若把这场选举看作是美国人给全人类免费进行的一场政治试验,把它同美国以及其它国家的选举放在历史与国际这纵横两维的背景下观察和分析,或可加深我们对选举这一当今世界最常见的政治现象的理解,也加深我们对美国的政治文化的理解。    本书将首先对各种选举结果做一个分类。我们将指出,选举除了所谓“善局”即理想的结局之外,还可能出现“无法局”、“违法局”、“僵局”或“困局”等多种“难局”。而2000年美国大选,就出现了多种难局,包括僵局与困局。    我们将指出,选举僵局与困局中的许多现象与人类在动物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竞争心理和平等心理有关,与普遍的概率现象有关。也就是说,2000年美国选举中所出现的许多现象并非只有在这个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才可能出现。在环境条件合适时,许多现象不仅可能在美国重现,而且完全可能在其它国家发生。因此,各国应当而且完全可以从美国的这次选举以及其它选举中吸取教训以帮助改革本国制度。    这就是说,本书试图分析各种选举难局在人类心理、统计概率、投票计量及选举制度等四个方面的成因。从制度设计者及选举组织者的角度来看,心理与概率往往不以设计者组织者的意志为转移,而计量方法与选举制度则可以改进。洞察难局背后的心理与概率原因,解剖难局中暴露出来的计量手段与选举制度中的缺陷,可以为世界其它各国在将来改善本国制度时提供借鉴,减少选举难局在本国出现的可能性。    既然本书是用中文写的,读者对象自然多是华人,这中间有作为多数族裔居住在中国大陆或台、新、港、澳等地的华人,也有作为当地少数族裔散居其它各国各地区的华人。所有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形式的选举,但由于各国各地的政治制度大不一样,作为政治制度一部份的选举制度也大不一样。本书不打算对所有这些国家或地区的选举制度或政治制度发出一套统一的评论或建议。本书书末的建议,仅仅是作为宪政改革的长远目标而提出的。由于这些建议的基础是一般的人类(甚至动物)心理分析及数学概率分析,所以它们对所有的国家(而不仅仅是华人地区或国家)适用。但是,本书将一再强调,长远的目标方案绝不等于实际实施的过程方案,而过程方案是必须考虑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现有法律、政治、社会与文化环境的。

作者简介

赵心树,1955年生于上海。82年获复旦大学学士学位。85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89年获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 并任宾州州立大学助理教授。90年转北卡罗来纳大学任教。 96年赴明尼苏达大学任访问教授。 98年返北卡大学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终身教授)、研究中心副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给庞然大物画速写 第一节 美国本是十三国 第二节 一棵大树三条杈 第三节 法官能造法吗 第四节 层层选举何其多 第五节 选举几个 第六节 七百三十天,风水轮流转 第七节 结语第二章	衡量选举制度的尺与秤 第一节 尺是什么?秤是什么? 第二节 此尺非彼尺! 第三节 向古罗马人追问 第四节 资格在人民心中 第五节 资格来自“合法的民意”与“民主的法律” 第六节 资格的功能 第七节 梁上吊机,如何吊起下之梁 第八节 曹操、刘备、诸葛亮的“资格” 第九节 名正才能言顺 第十节 合法的不用舍法??? 第十一节 更多误译 第十二节 名正果然言顺第三章	孔子、耶稣、杜甫、霍布斯的启示……第四章	买制度还须看价格第五章	给次品分类起名第六章	杰弗逊、亚当斯、海斯、科什图尼察和布什的经验第七章	让林肯、提尔登、金大中、宋楚瑜和戈尔说说体会第八章	议会选举中的通吃弊病第九章	次品造成的损失第十章	再谈次品的损失第十一章	掏出心来瞧一瞧第十二章	掏出笔来算一算第十三章	掏出尺来量一量第十四章	翻开法律想一想第十五章	翻开法律再想想第十六章	搬出宪法想一想第十七章	回过头来看一看第十八章	结束语

章节摘录

书摘                         第三节杰弗逊未曾想到的                                    ——人人票力平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人人平等”、“一人一票”的意义不应该仅止于“每个人都能投一票”。为了真正实现平等,使选举的结果最正当、最符合公平的民意,“人人平等”、“一人一票”意义还必须包含:所有公民所投下的选票的效力应当尽可能平等,即“人人票力平等”,简称票力平等。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在一个有一亿人口的国家里,虽然人人有投票权,但我们把某一个“特殊公民”所投的那票当一亿票算,而把所有其他公民所投的每一票当一票算。那么,即使那99 999 999个“普通公民”百分之百参与投票并百分之百意见一致,也可能被那一个“特殊公民”所否决,而那个“特殊公民”的意见即使没有任何其他人的支持也可以过半数而通过。如此表达的“民意"就不是真正的民意,如此产生的政府和政策的正当度就接近于零。    。    这就是说,支撑正当性的民意,应该是在“票力平等”的原则下表述的民意。如果民意的表述过程与规则背离了这个原则,那么就必然降低所产生的政府的民意度,于是也就打击了其正当度。    今天,“一人一票"的一般原则在美国已是深入人心,许多美国人在讨论选举制度时都会把one person one vote挂在嘴边。③但是,一般美国人往往下意识地认为,“一人一票”的对立面就是“有人一票,有人零票”,也就是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白人男人有投票权,而黑人与妇女没有投票权的制度;因为这种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差不多绝迹,所以许多美国人误以为美国目前的选举制度已经完全实现了一人一票、人人平等。    仔细想来,“一人一票”的对立面不仅仅是“有人一票,有人零票”,还应该也包括“有人一票、有人两票"、“有人一票,有人半票”等情况。更全面地说,“一人一票"的对立面是“有人一票,有人不是一票”,也就是“票力不平”。而我们以上谈到的“有人一票,有人零票"等,则是“票力不平”的特例。    这就是说,所谓“一人一票”的原则,更精确地说应当是“票力平等”的原则。可惜,许多美国人对“一人一票”作粗糙肤浅的理解,以为,每人手里一张票,可以投一张票,就算“一人一票"了,虽然投票以后每张票的票力可能非常不一样。    粗粗一看,“票力平等”的道理似乎非常浅显,应当严格遵循,也应当容易遵循。其实不然。本书将要说明,在当今世界各国的选举制度中,真正彻底做到票力平等的,几乎一个也没有。    美国联邦众议员是由各州选派的。各州选派的众议员的人数是按照每州的人口多寡,至少每3万人选派一个议员。美国宪法规定,在为此而计算每州人口的时候,每个“自由人”(free Person)算一个人,每个“其他人”(otherPerson)却只算3/5个人。①当时美国人口组成的实际情况,“自由人”几乎全是白人,而“其他人”就是黑人奴隶。把一个黑人不当作一个人,而当作3/5的人,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违犯一人一票、票力平等的原则吗?    其实,宪法中此条的实际意图比文字表面的不公更为严重、更为丑恶。当时南方各州普遍、完全地剥夺黑人奴隶的投票权,也就是说,黑人的实际投票权为零。宪法关于“3/5”的规定并非意图把黑人的投票权从零提升到3/5,而是要在继续完全剥夺南方黑人投票权的同时,增加来自南方的联邦议员人数和总统选举人人数。换言之,此条的目的,是要借用根本没有投票权的黑人奴隶的名额,来使南方白人奴隶主的票力强于北方选民的票力!②    其次,过滤制度可以帮助政治家避嫌,而使他们可以更集中精力为人民和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服务。这是过滤制度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功用。让我们用一个实例来帮助说明这个功用。    小布什当选后,定于2001年1月20日宣誓就职,入主白宫。克林顿当然也就在同一天交班离开白宫。在1月19日的晚上,克林顿紧急特赦了数百名罪犯。这是有先例的,并不出奇。引起轩然大波的是这数百人中的一个,即逃亡欧洲的特大经济罪犯李奇(Marc Rich)。李奇的前妻丹妮丝·李奇(DeniseRich,离婚后仍使用前夫姓)曾给过克林顿大量政治捐款,并帮助克林顿组织过许多募捐活动。于是共和党人和媒体舆论怀疑李奇女士是用钱买来了她前夫的特赦。    美国国会、共和党人、检察官和媒体组织了大量调查,发现,李奇女士多年来给了克林顿和其他民主党政治家大量拇款。她是克林顿夫妇的好朋友,经常去白宫访问或在其他场合与他们见面。还有迹象表明,李奇的特赦案得到了熟悉白宫内特赦程序的人的特别关照。    但是,没有发现任何“一手交钱、一手交特赦”这样直截了当的交易。    而且,人们发现,李奇女士是在愤怒中离婚的,与前夫不再来往。她离婚后移住纽约,成为一个成功的高级服装设计师。她的政治捐款都来自她自己的收入,而并非来自逃亡欧洲的前夫。    人们还发现,最积极要求特赦李奇的是以色列政府;因为李奇运用他的巨额财富为以色列作出了重大贡献。当时的以色列政府总理巴拉克还与克林顿在电话中数次讨论特赦李奇的问题。在李奇本人的积极要求下以及其他人的斡旋下,李奇女士表态支持这一特赦努力,但并没有显得特别的积极。    克林顿也指出了特赦李奇对国家的好处:可以报答奖励在中东和谈进程中应美国之请作出重大让步的以色列政府;被(刑事)特赦后,李奇可以回美国接受民事诉讼,有可能退还美国政府数亿美元的款项,等等。克林顿还说,虽然李奇女士是一个重要的捐款人,她也曾表态支持特赦李奇,但这两个事实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特赦李奇的决定。    但是,克林顿事后又说,要是早知道特赦李奇会引起舆论大哗,他就不会特赦李奇。为了避嫌,为了他自己的政治声誉;他不应该这么做,尽管这么做是美国国家利益的需要。    如果有了过滤制度,政治家们就不必在个人声誉与国家利益之间挣扎了。瓜田可纳履,李下任整冠,只要你认为国家利益需要你纳履整冠就可以了,别人也不会怀疑你偷瓜摘李。如此,岂不善哉!    遏制住了钱权交易,还只压住了病因的一半。另一半是不平衡的问题,可以用平衡制度来对付。    例如,媒体组织或可考虑建立一些新的行业规范:在竞选期间,当媒体发布或刊登了赞扬某一候选人的广告之后,应当免费为主要竞争对手提供同等的时段或版面,以达到平衡。当媒体发布或刊登了批评某候选人的广告之后,更应当免费为被批评者提供同等的时段或版面,以便其回应批评。    这样的规范应当尽可能以媒体“自律”的形式建立起来。只有当媒体自律失败时,才可考虑由国会立法的形式建立这样的规范。    当然,即使建立起了这样的规范,也只解决了部分的问题。因为广告的发布与刊登只是广告费用的一部分,另一个花费昂贵的部分是广告的制作,特别是电视广告的制作。    为了达到较为全面的平衡,可以考虑对政治宣传课税。目前,美国许多州都有消费税(一般称销售税):消费者购买衣服、食品和其他许多物品时,往往都要在物价之外再付税。政治捐款和慈善捐款及其他捐款一样享有免税的优惠,而政治上的消费也是不付税的;既然政治宣传上的消费已经造成了选举过程中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正侵蚀民主政治的健康,而重建平衡需要资金,那就理应从政治消费中课税,用以资助平衡的重建。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总序在当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激起中国人复杂的感情,像美国那样唤起中国人的好奇和想象,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影响着中国的目前状况和将来的发展。在日益开放的中国社会,美国文化的影子俨然是个无处不在的幽灵;在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日常生活中,美国风格日益成为时尚;在中国的媒体里,有关美国的报道占据国际消息的大量篇幅;在大学、在研究机关、在政府部门,人们密切注视着美国政策的动向;在书店、在图书馆,各种有关美国的介绍和讨论受到人们的青睐……一句话:中国正在面临美国的全面“入侵”。    可以预见,由于世界的日益缩小,由于中国加人WTO,美国对中国的重要性还将迅速增加,中国人对美国的兴趣还将继续加温。美国是世界上惟 一的超级大国,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当美国千方百计地加强自己的霸主地位时,拥有l 3亿人口的中华也在探求自己的光荣与梦想。中美关系将是2 1世纪世界事务的重大主题,中、美两国人民的互相了解关系到两国关系的好坏,也关系到世界未来的光明与黑暗。    中华文明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跟它的邻居的交往。中华民族不但创造了自己灿烂的文化和丰富的生活,而且善于向其他的民族学习,用他人的成功的经验来丰富和完善自己。“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句话凝聚了我们祖先的智慧,“海汇百川,有容乃大”这句话则是中华文化的大度的写照。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介绍其他国家和文明的著作,战国时期的《穆天子传》可能是对外交往的最早文字记载,以后的《史记》和《汉书》反映出中国人对中亚地区的兴趣和了解。唐代僧人玄奘根据自己到印度取佛经的见闻写出的《大唐西域记》“推表山川,考采境壤,详国俗之刚柔,系水土之风气”,为中国政府和人民同中亚和南亚地区的人民的交往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一优秀的传统连绵不断,宋代周去非写的《岭外代答》和赵汝适的《诸蕃志》也是介绍外国的地理民情的佳作。    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在近现代结下了不解之缘。一方面,两国文化差异悬殊,互相排斥,另一方面,两国又以各自的优点互相吸引。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两国关系时冷时热,恩怨难解。自19世纪40年代起,几代中国人漂洋过海、筚路蓝缕,对美国进行了反复的观察研究,并不断将自己的见闻认识诉诸文字。道光年间由谢清高口述、杨炳南笔记的《海外番夷录》是对美国的自然和人文地理的第一部书面介绍。以后,中美两国交往持续发展,截至l 882年美国实行限制华工人境法为止,来到美国打工、求学、经商、游历甚至从事外交的中国人与年俱增。中国人对美国的了解和认识也日渐深入。一些具有学术水平的著作在这一时期相继问世,其中包括志刚的《出使泰西记》、容闳的《西学东渐记》、徐继畲的《瀛环志略·北亚墨利加米利坚合众国》、梁廷的《合省国说》和魏源的《海国图志》等。它们不仅介绍了美国的社会民情和科学技术,而且发表了对美国文明的扬抑褒贬。一些中国人甚至将他们对美国的观感用英文写出在美国发表,其中以曾经担任中国驻美国外交大臣的伍廷芳写的《一个东方外交家眼里的美国》最为透彻生动,该书在有些地方甚至可以同法国著名作家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媲美。    这种认识过程的艰辛今天不难想见,因为它不仅受到空间的阻隔,而且受到波诡云谲、变幻莫测的中美关系的制约。由于中国在近现代饱受西方列强的欺侮,由于美国对华政策的内在矛盾和剧烈摇摆,所以中国人在研究美国时不免采取急功近利的态度,难以心平气和、实事求是地评价美国,在介绍和评价美国时往往以偏概全。结果是一些著作对美国一味褒奖推崇,另一些书籍则把美国说得一无是处。20世纪50~70年代,更有不少学者囿于某些既定的理论框架,对美国进行类似缘木求鱼的探究。所幸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和学术界拨乱反正,对美国采取了务实的态度,正确的政策造成学术上百花齐放的健康环境,经过成百上千的中国学人将近二十年的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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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0条)

 
 

  •   喜欢这书
  •      不知从何时起,听到“民主”这一词。但是当第一次听到时,我想每个国人或许都有点热血沸腾,或者至少是内心极其不平静的,因为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被现实的不平等伤害过。然后天真地幻想在一个“人人真正意义上平等”的世界里是多么美好与幸福。也因此曾经为这些“乌托邦”式的世界提前到来做过一些被称作无人性地斗争与寂寞地努力。可似乎理论上的美好与现实的虚伪,永远有一条无法跨过的暗沟,也许他们要永远的这么相互依存的存在下去。于是怀着一丝疑问,阅读了这本书。
       “老皇帝的几十个儿子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皇帝的”看到这句,瞬间明白。既然连太子们都享受不了理论上的那种民主平等,也真正实现不了那些。那这些年我岂不是犯了唯心主义的错吗,或者说是痴人说梦。
       于是懂得平等民主没有绝对,只有相对的。就像哲人说没有永恒的普世价值,只有一个时间段的利益最大化的普世价值。民主平等只有在一个相对范围内,列如相对时间,相对人群,相对地域,相对身份,相对的······等等,得以实现理论上的民主平等,也许我们要做的就是慢慢地把这个“相对”范围扩大。
       于是书本描述的就是从各种技术上来弥补各种法律制度上的不平等不公平的漏洞,考虑到各种突发情况下而引起的一些不平等问题及给予一些合理的措施。实质上就是使其平等民主得范围扩大化。然而,我想也许每个阶段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要真正的实现绝对人人平等,恐怕,路途遥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     
      前些天申请了一本《选举的困境》,该书的副标题是民选制度及宪政改革批判,顾名思义,里面介绍了当今流行的民主选举制度的种种不足。
      
      我非常同意另一篇里面说的“很罗嗦,很无趣,逻辑性很差”,但并不代表此书一无是处,就像我的标题里提的“民主绝非完美,但我们无法拒绝”。
      
      关于选举的问题,其实有一个经典的理论,叫独裁者必然存在。大意是这样:
      
      投票是这样的模型,有 N 个候选人,每个投票者都对这 N 个候选人进行排序,最终的结果是根据所有投票者给出的 N 个候选人的最终排序。一个合理的选举方式应该满足 3 个条件:
      
      1. 如果所有人都认为 A 比 B 好,那么最终结果应该也是 A 比 B 好
      2. 没有独裁者,也即,不存在这样一个人,无论别人怎么排序,最终结果的排序都和这个人的排序一致
      3. 无关因素独立性,也即,在第一次投票完成后, A 排在 B 前面,现在进行第二次投票,如果所有人都没有改变自己投票中 A 和 B 的相对顺序,那最终结果应该也是 A 在 B 前面
      
      证明的细节就不在这里介绍了,其实比较简单,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前面列出的链接 http://roba.rushcj.com/?p=509 。证明的结论就是,同时满足 1 和 3 的选举方案,必将导致独裁者的存在,也即不满足条件 2 。
      
      本书中则是从实际的事例为基础,介绍各种选举制度在实际中的应用,以及将面临的各种问题。书中提到的各种“困局”都是作者自己提出的,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也找不到别人对这些“困局”的介绍,困局和困局之间也缺乏层次性和条理性,里面用的数学模型描述也不够专业。
      
      抛开这些因素,这本书还是有挺多有趣的地方的。其中有一章,从美国的选举制度说起,介绍美国选举制度的不足,然后针对其不足,提出种种改善,然而每种改善都有其各自的问题,其中的变化很有趣。
      
      先说美国选举制度,美国的总统选举是一种“赢者通吃”的方式,每个州根据其人口多少,有几十或几百的“州票”,州里的人对总统候选人进行选举,在某个州获得票最多的那个候选人,获得这个州的“州票”,然后统计所有候选人的“州票”多少,获得最多“州票”的候选人获胜。
      
      这样制度的问题是显然的,比如如果只有两个州,A州5个人,而B州4个人,州票也分别是5和4,如果某候选人X在A州以3:2获胜,另一个候选人Y在B州以4:0获胜,这样显然候选人Y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6张票,而候选人X只有在A州的3张票,但是由于“赢者通吃”,X获得了A周的全部5张“州票”,Y只获得了B周的4张“州票”,在全国只有1/3民众支持的X居然获得了选举的胜利。
      
      这样的情况在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就出现过,小布什的州票领先于戈尔,然而在全国民众中统计支持戈尔的人数确实大于小布什的,当然戈尔输给小布什还有另一个原因,这里按下不表。
      
      如果放在算法领域,可以看出这里的问题在于,为了统计结果R(最适合的总统人选),找到了一个特征A(每个民众的投票),而决定结果R的,却不是特征A,而是由特征A推导出来的特征B(州票),在特征A向特征B的推导过程中,信息丢失了(每个洲的支持百分比不一样)。
      
      “赢者通吃”这种制度的具体历史原因先不说,解决这种问题的最直接方案就是从“赢者通吃”变成直选,也就是一人一票,直接统计票数,然而这样也会遇到一系列问题。
      
      在谈那一系列问题之前,先把要解决的问题抽象一下:
      
      为了在n个候选人中选出最合适、最符合民意、也符合逻辑的那个人,在全体民众中调查意见,并把调查出来的意见进行分析汇总,最终在n个人中选出1个人来。
      
      方案1:一票制,每人一票,选出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对结果进行统计,得票最多的那个人当选。
      
      这样做的问题是会导致作者定义的一种“鹬蚌困局”,举例说,如果有ABC三个候选人,其中BC政见比较类似,支持B的人也比较支持C,反之亦然,在全民中,喜欢BC的人占多数,A的政见和BC相反,支持A的人在全民中占少数。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BC获得的票会比较分散,而A获得的票比较集中从而获得胜利,如果BC中有1人不参加选举,票就会集中到B或者C一个人的手中,从而使多数选民的支持者当选。前面按下不表的戈尔失败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跟戈尔政见类似的耐德的参与,他分散了部分戈尔的选票。
      
      可以对此问题有所改善的方案叫做“二选制”。
      
      方案2:二选制,每人一票,如果无人获得大于50%的支持,则将得票最高的两个候选人拿出来,再进行一轮选举,得票多的人获胜。
      
      法国总统选举就是这样的二选制,但是这样的方法只能改善“鹬蚌困局”,而不能彻底解决,2002年的法国总统大选就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时民众对左派的政见支持较多,然而在二选制下,最终的前两名却是一个右派和一个极右派。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当年有16个总统候选人,且多数是持左派政见者,这样就导致左派的票极端分散。
      
      方案3:n选制,每人一票,如果无人获得大于50%的支持,则去掉支持最少的候选人,再进行一轮投票,若依旧无人获得大于50%的支持,再去掉得票最少的候选人,直到有人大于50%支持为止。
      
      2001年奥委会决定北京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的时候,就是用的这样的制度,在第一轮投票里大阪被淘汰,北京在第二轮就获得了半数以上的支持,从而当选。
      
      n选制的问题在于不实用,如果是奥委会这种只有几百个人投票的情况还可以使用,如果类似前面法国总统选举,有16个候选人,举国上下最多可能进行15次投票,成本有些太高。
      
      方案4:即刻复选制,每个民众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如果某个候选人获得了50%以上的首选,则直接获得胜利,否则淘汰票数最低的候选人,并且把票数最低候选人的得票中的第二候选人拿出来,分给对应的候选人,如果有人获得50%以上,则当选,否则再淘汰一位最低的,并且把他票分给里面排序最高的且未被淘汰的候选人,如此往复。
      
      爱尔兰总统选举和伦敦市长选举采用的是类似的方案,此方案也有问题,试想如此场景:选民共10人,中间派候选人是3人的首选,左派和右派的候选人分别是4人的首选,当然左派选民最讨厌右派候选人,而右派选民也最讨厌左派候选人,而左派右派的民众对中间派候选人倒是都可以接受,不管是即可复选制还是n选制,中间派候选人都会在第一轮被淘汰。而中间派候选人则是全体民众都可以接受的人,也最能调和各派之间矛盾,最和谐。
      
      这个方案的本质问题是,虽然每个选民可以对候选人排序,但是在第一轮的时候却只考虑了第一选,没有考虑选民的二、三选。
      
      方案5:上行复选制,跟方案4类似,只不过第一轮淘汰的不是支持最少,而是反对最多的候选人(末票最多的获得者)
      
      再看上面提到的情况,中间派候选人由于不是任何人的末选,所以第一轮淘汰的是左派或者右派,再第二轮选举中,中间派的候选人就可以获胜了。
      
      方案5也有方案5的问题,考虑这样一种情况,只有两个候选人AB参选,选民9人,其中6人喜欢A而讨厌B,3人喜欢B而讨厌A,无论按照之前的哪种方式,都会是A获胜。但是现在又多了两个候选人C和D,喜欢B的3人中,都是把A列在最后一个候选的,而喜欢A的6人的末选,却是BCD各2票,这样,在第一轮选举中,A就由于获得了最多的末选票被淘汰了,而通过精心的构造例子,完全可以使B最终当选。仅仅由于CD参选或者不参选,A和B之间的胜负关系就发生了大逆转。
      
      实际使用此方案的例子不多,只有在公元前507年的雅典有类似的方案,不是让民众投支持票,而是投反对票,把反对最多的人投出局。
      
      方案6:多赛制,民众对候选人排序,然后候选人之间两两pk,统计每一张选票上看候选人A在候选人B前面还是B在A前面,如此找到获胜场次最多的候选人来赢得选举。
      
      这样的问题是可能导致循环胜负,如ABC三个候选人,有3个民众,投票分别是ABC,BCA,CAB,可以看出AB之间A获胜两次,A>B;BC之间B获胜两次,B>C,AC之间C获胜两次,C>A,这样就构成了一个A>B>C的循环。这个是不是有点像足球联赛的记分制啊,如果积分相同,足球比赛中可以再看净胜球、进球、胜负关系等,但是作者似乎不太懂足球,没有在这个方面进行展开,而是介绍了另一种方式:博达制。
      
      方案7:博达制,民众对候选人排序,假如有n个候选人,第一位的候选人得n分,第二位得n-1分,以此类推,然后统计每个候选人的总分,获得最多分的获胜。
      
      有人对博达制的批评是:可能有选民会利用这种方式进行作弊,最支持B的候选人本来心目中的排序是B>A>C,但是由于相对A,他们还是更喜欢B,因此,为了把B拉上来,就得把A拉下去,他们的投票就变成了B>C>A。博达对此批评的回应是:我的制度只适用于诚实的投票者。
      
      而这本书的作者却认为博达制的“策略票”问题没那么严重,如果无法准确预测民意和精确控制策略票的投法,有可能因为用力过猛,不但把A拉下来了,反而让C获得的支持票增加,这样就使得最支持B的那些人的“策略票”反而使得他们最讨厌的C当选了,当年在IMDB上就发生过类似一幕。
      
      蝙蝠侠6(TDK)上映后,蝙蝠侠的粉丝们觉得这部片太酷了,于是就想把TDK投成IMDB第一位,于是他们疯狂的给TDK打高分,而同时,也纷纷的给当时的IMDB第一《教父》(TGF)投低分,导致的结果就是用力过猛,TGF变成了第三名,原来的第二肖申克的救赎(TSR)变成了第二,而后来,随着疯狂粉丝的热情消退,理性的人占据了上风,TDK的得分逐渐下降,跌到了第10。而教父则很久没有回去了。(对了,现在IMDB也被墙了,fxxk!)
      
      博达制是否有其他问题呢?
      
      除了介绍这些制度及其问题之外,作者还介绍了一个民主的理念,民主不应该是在任何时候都“少数服从多数”,而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兼顾所有人的意见”,因为少数人也有少数人的权利,“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在有时候会变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由此引申出来的就是,不要因为一件事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就认为总体上看是没问题的,就像我们不能从被强拆的人是少数人得出“全国形势一片大好”这个结论。
      
      以上只是对这本书第14章的一个笔记,也仅仅针对“多候选人单职位”问题进行了讨论,书的后面还会对“多候选人多职位”的情况继续探讨,也就是根据每个人对候选人的排序,来决定最终的候选人排序。
      
  •     绝对好书,即介绍了目前现行各种选举体制的弱点,又提出了可谓完美的解决方法。不仅值得现在的民主国家借鉴其方法,更是中国以后选举系统改革的指南针。
  •     例证就几个,来回来去说,显得作者很没文化。
      有些题目起得很弱智,侮辱我智商
      话说得很罗嗦,一句话能讲清楚的非要分成十句讲,看得很累。
      言语无趣且偏激。
  •     这是一本优点和缺点都比较突出的书。优点,就这是一本比较通俗的介绍选举投票问题的书,值得学习。缺点,一是全书太过冗长拖沓。二是,某些论点有些幼稚,缺少可行性。
        
      这里主要说说我的不同观点。
        
      一、在即刻复选制或博达-计分制下,不限制标选范围是不可取的。
      
      以即刻复选制为例。在目前条件下,选民仍需在纸制选票上排序或打分。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选民标出任意多个候选人的顺序,或者为任意多个候选人打分,会为篡改选票留下空间。因为在选票中仍有空位的情况下,他人可以在空着的候选人上面继续排号或打分。所以,从防止篡改选票的角度上考虑,应当规定选民标序的范围。比如,可以规定,选民只能选择5名候人进行排序或打分。这样也可以减轻计票压力。
        
      二、统一转票制会降低选民的选择质量。
      
      作者设想的“统一选票制”(以下简称“统转制”)是以全国为一个选区进行的统一转票,只能在电脑技术发达的未来可以实现。但是,即使到了那一天。选民的精力和兴趣仍然是有限的,虽然在电脑的帮助下,划票不成为问题,但选民仍然是无法深入了解大量候选人的。要利用统转制开列出一堆候选人的排序,就只能依靠各种中间组织的传说。统转制下的候选人,虽然关注他的选民人数可能比其他制度下的更多,但其所受到的关注细致程度,无法和小选区或者中等选区中的候选人相比。而且,因为统转制的选区范围太大,区内候选人太多,候选人要想当选只能借助集体的力量。本来,“统一转票制”相比于“政党比例制”的优点,是选民直接选举议员,但在超大选区的形势下,其真实的运作效果,只能更接近于间接选举。与“政党比例制”的不同,仅在于把议员名单的提出分散到各种民间政治组织中去,打破了政党对候选人名单的垄断而已。
        
      三、统一转票制的全国转票,会为大量散票的产生创造条件。
      
      统转制下,每个议员要当选,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选票总数/(议席+1)”(之所以要在议席后加1,是因为分配选票时,只要能保证其他人的票足够当选,而剩余的选票无法支持下一位候选人当选就可以了。)。每轮计票时,末尾候选人会被淘汰,他的得票会转给选票上下一顺序的候选人。但这个候选人必须未当选,也未被淘汰才行,否则只能再往下一顺序候选人上查找,看能不能转票。那些查找到最后,已经找不到下一轮转票目标的选票,就只能成为废票。——问题是,以全国为选区一场选举,候选人必定很多,这为选票的大分散创造了条件。当然,按书中的机制,如果让不够当选票数的候选人,当选为只有1/2或1/4投票权的“副议员”,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大党的议员反而少,导致党内精英“就业不足”;而小党的议员却多。
        
      四、国会定员50以下不可行。
      
      为了避免国会政党林立,导致国会决策效率低下。一些国家采用了小选区制或提高政党比例制下国会入门门槛的办法(比如德国规定为政党得票超过5%的,才能参与席位分配)。统转制显然是没有这种门槛的。相应的,作者认为可以通过减少国会议员数目来提高国会的可治度,这个道理上讲是可行的。但是,他认为可以把国会定员在50人以内。这就太天真了。因为这绝对不会被政治精英接受的——“官帽”太少。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国会的议员少了,那一个议员的影响力就太大了。那么,如果这个议员在当选后,改变自己的政治观点,或者被利诱收买了怎么办?又或者,这个议员可能因为自己心理上的某些偏好,决定某些事务,而这种偏好又不能成比例地反应选民的意志(比如大男子主义,有洁癖,或者其他偏好等),这时怎么办?——所以说,只有让议员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分散这方面的风险。也才能让议员的偏好也大致反映了普遍选民自身的偏好分布情况。
      而且,作者所论述的,用少量议员代表全国选民的方案,只是在投票的统计学上看,具有高代表性。而实际意义上,议员的精力有限,国会议员太少了,必然影响他们对自己选民的事务的了解情况。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实质上的“代表性”。
      另外附带说一下,作者把国会的可治度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双边关系的论证方法是有问题的。比如,作者论证,3个议员有3对双边关系,4个议员有4对双边关系,200个议员就有19900对双边关系,所以议员多了影响议会可治度……但事实上,议员多了之后,政党间关系就将取代议员个体间的关系,成为议会中的主要关系。所以,以议员间的双边关系来衡量国会可治度,是有问题的。
        
      五、行政首脑直选制未必优于议会制
      
      作者推崇直选行政首脑的政治制度。相对于统转制下造就的碎片化的国会,恐怕只有实行总统制或直选总理制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对直选的行政首脑,是不宜像议会制中那样用过半数的不信任案就将之免职的。作者提出国会的65%的多数可以通过法案,使总统和国会重新进行选举;总统也有权在35%的议员的支持下,解散国会,并同时进行总统选举。这种方式的确给政治僵局提供了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但是,总统的改选,要惊动全国选民,这是折腾;其次国会65%多数才能让总统去职,怎么可能比得上议会制民主?又加之,如果国会中的反对派达不到65%,就不可能通过重选案;而总统如果担心自己在重选中失败,他就不会冒然解散国会,这样,政治僵局仍会持续。当然,作者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如果总统和国会同步选举,那么他们都是民意的代表,如果政见不一,显示的是国民自身的犹豫,对犹豫的事缓一缓是好事。——这个分析有时是对的,但一些情况下就不对。比如阿扃,任内支持率曾到17%,但是,国会达不到罢免他的多数。台联和民进党的部分立委即使对他不满,但也只能含泪支持。原因之一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更讨厌吕秀莲。这涉及副总统继任的问题。二是阿扁为了自保,联合绿营基本盘,绑架了整个绿营。但如果是议会制,他们完全可以换自己相信的其他“本土”代表人物替下阿扁。而总统制下,如果采用副总统继任,可能被一些党内人不喜欢;如果采用重新大选,执政党会担心自己无法赢得大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他们含泪力挺,延续僵局。而这种情况下,就是政治人物被制度劫持了,而并非作者所述的“反应人民在重大问题上犹豫不决,所以等等更好”的那样一种情况。
        
      六、作者提的总统与政府班子集体竞选的作法不可行
      
      首先,总统的候选人可以是多人。在即刻复选制下,多人竞争总统职位不会造成“玉蚌困局”,就更会鼓励同一政治势力中多个人共同竞争总统职务。在这种情况下,重要政治人物是不便冒然参与某个候选人的“影子内阁”的。——万一最后当选的不是他,自己就去不成别家了。从总统候选人的角度讲,他也不宜于提前选好政府班子。因为他还得考虑给竞选失败的同党中人,或支持自己竞争对手的同党中人一些安抚。
      其次,作者认为“总统当选应视为整个班子当选,法律也应对总统当选后撤换主要部长的时间和人数加以限制”。这就更不妥了。这干涉到了总统的行政特权。在议会制下,总理也可能无法顺心地撤换部长,但这些部长是以议会民意的存在为基础的,而议会民意是动态的,一旦民意变化,总理即可撤换之。但总统制下是直选,只能知道选举当时的民意,这个民意是静态的。用这个静态的东西去限制未来的总统的任用权,是有问题的。
      
      七、正负计分制的负面影响
      
      赵心树先生强调计分制可以削弱“分化型”候选人,鼓励和谐中庸的候选人当选。从减轻社会的分裂与对立的角度看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事物有两面性,追求和谐中庸也可能催生“摸棱两可”的老好人儿作风。比如,在面对福利国家的福利病问题时,“老好人儿”绝对是差选。尤其,赵先生在书中提到的“正负计分制”,比正计分制更趋向于促进中庸,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大一些。
      在“正负计分制”下,选民不但可以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打正分,同时还可以给自己讨厌的候选人打负分。引入负计分制的原因在于,在正计分制之下,对那些被选民厌恶的候选人,至多也就是给0分,同那些被选民忽略的候选人一样。如此,选民的负面看法就无从度量了。设立负计分制正好就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但是,相比于正计分制,正负计分制在实际运行时,会加剧“和谐中庸”的效应。主张或作风被一部分人厌恶的人会被扣分。同时,越是知名的候选人被此利器杀伤的几率越大。因为一旦知名,喜欢他的人多,讨厌他的人也会多起来。并且,还会有人出于策略心理,给有实力的竞争对手打负分。如此一来,知名候选人和左右两极候选人会被削弱。主要候选人得分会趋向于扁平化,如此,因为得分接近,产生“争议僵局”的可能性会加大。
  •     前两年一度对选举问题很感兴趣。以国内选举为主题的书籍,由于研究对象自身的原因,大多缺少操作层面的内容。几本所谓的选举史,又未免太而化之地过于理论化。
      这本书刚刚好。
  •   关于选举的问题,其实有一个经典的理论,叫独裁者必然存在。大意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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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就是阿罗不可能定理。我不懂数学模型,这个定量是否适用于计分制,我不了解。希望能有达人指点。
  •   对楼上的问题自答:《选举中的谋略与博弈》一书中略微谈到了阿罗对计分制的评价。可以参照该书。
  •   看本书时,可以和下面的书结合起来阅读:
    选举中的谋略与博弈 作者: [美]威廉•庞德斯通(William Poundstone)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699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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