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史视野下的法治现象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徐爱国  页数:206  
Tag标签:无  

前言

法治现象,一直是中国法律学者所热衷探讨的问题。当社会结构发生转化,社会呼唤法治理想的时候,法治的理论探讨成为中国学者们难以回避的热门话题。100多年前的清末修律争论是这样,30多年前开始的法制与法治之争也是如此。“法治”这个特定的社会现象不仅对中国人而言是神秘未揭的世界;对于西方人来说,法治同样充满着理论上的混乱与冲突。为了揭开法治现象的神秘面纱,我们应该回到法律的历史,特别是法律的思想史中去。唯有从思想史的角度去梳理法治的理想图画、法治的理论渊源、法治的政治一社会结构和思想结构,我们才可能对法治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认识。本书的主题,就是从思想史的角度去探索法治现象的本质。在本书中,我试图回答如下“宏大”的理论问题:17-18世纪的西方学者在何种历史条件下提出了怎样的法治理想?西方法治理论的古典来源和基督教的基础在哪里?西方法治所依赖的政治一社会结构是什么?20世纪之后,西方法治理论发生了怎样的样式变化?在弄清了西方法治的意蕴之后,我们把视角从西方转向了中国。以西方的法治类型为参照标准,中国的法律传统是法治的工具主义,还是法治的目的主义?或者是法治的社会秩序?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与西方的法治主义存在着社会结构上的同一性?或者反之,两者之间存在着排斥性?中国法律传统与西方法治传统是否可以融合,以及融合的限度在哪里?

内容概要

从思想史的角度梳理法治的理想图画、法治的理论渊源、法治的政治-社会结构和思想结构,破除人们对于17-18世纪西方学者的法治理想起源于何种历史条件、西方法治理论的古典来源和基督教基础立基于何处,以及20世纪之后西方法治理论发生怎样的流变等方面的迷思,探索法治现象的内在结构,并解决中国法律传统与西方法治主义之问融合的可能性与限度。

作者简介

徐爱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涉足的法学领域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和侵权行为法学。主讲过的课程包括:西方法律思想史和英美侵权法等。
  代表性的论文:《欧洲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的几个侧面》、《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圣经里的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法律正义论的思想史探索》、《解读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侵权法的经济学理论:一个思想史的札记》等。
  代表性著作有《破解法学之谜》、《分析法学》、《名案中的法律智慧》、《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译著有《私法的理念》和《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精粹》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西方法治的理想设计  一、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和理性的自然法  二、系统完整的自然法理论  三、自然法理论之下的政治法律原则  四、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得与失第二章  法治理想的古希腊思想渊源  上篇  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    一、古各斯的宝石戒指    二、医生的教科书与他的经验    三、金质的法律纽带  下篇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正义论    一、亚里士多德法律正义论的三重结构    二、法哲学意义上的正义论:终极价值v.相对价值    三、社会政治制度下的正义原则:自由v.平等    四、法律实践理性中的正义论:矫正正义v.成本效益第三章  人权与法治的基督教神学基础  引言  一、人权的基督教思想的早期渊源  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人权与法治  三、天主教视野下近代世俗人权观的缺陷  四、天主教神学视野下的人权与自然法  五、天主教教义下的人权体系  结语第四章  三个古怪法学家的古怪理论  上篇 霍姆斯论法律之路    一、法律和道德的区分    二、历史和社会利益决定法律的内容和法律的发展    三、法理学是一个成功的律师所必备的知识  中篇  杰克森的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    一、符号学、符号学法学和欧洲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    二、对法律现象的符号学分析    三、对法律理论的符号学分析    四、法律符号学的一些总结  下篇 肯尼迪教授的愤怒    一、肯尼迪教授之奇人奇事    二、肯尼迪与哈佛法学院    三、肯尼迪的著作和理论倾向第五章  政体与法治的内在理论逻辑  一、主题  二、政体与法治的逻辑关系  三、民主宪政与法律至上  四、法治与社会秩序  五、结语第六章  探寻中国“法治”的意蕴  引言  一、“法治”的三种意义及其内在理论关系  二、从中国古代法治工具主义论到近代法治目的主义论  三、中国法律传统与西方现代法治的异质性  四、关于中国“法治”的推论以及关于“法治”热点命题的点评第七章  社会类型与法治取向  一、引言  二、“亲亲尊尊”的社会与“德主刑辅”的法律传统  三、“个人自治”的社会与“法律至上”的法律传统  四、和谐社会与法治取向

章节摘录

第五章 政体与法治的内在理论逻辑一、主题本章的主题是从思想史的角度论述法治与政体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揭示出法治与政体两个社会现象之间的内在结构。就政体和法治的本义而言,政体指的是政治社会最高权力的运作模式,而法治是指法律制度在政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思想家们对政体和法治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在古代社会,通行的观点是政体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性质,不同的政体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这是法治工具主义论。西方典型的代表是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展示了政体与法治的逻辑关系。在中国,先秦时代儒法之争也在潜在意义上揭示出了君主专制政体之下的法律的地位。在近现代,法治被视为社会的崇高理想,政治活动应该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这是法治目的主义论。西方典型的代表是孟德斯鸠和戴雪,他们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法律至上论。在中国,近代康梁的改良理论和孙中山的革命理论,就是这种理论的表现。进入20世纪之后,社会学家们将政体和法治都视为控制社会的工具,政治活动与法治的结合共同建立和维持了特定的社会秩序。这是法治社会秩序论。西方典型的代表是韦伯和昂格尔,他们提出,法治只是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社会下的独特现象。

编辑推荐

《思想史视野下的法治现象》:西方法律坐标丛书。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思想史视野下的法治现象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刚看了这本书,我很喜欢
  •   写思想史著作难的是厘清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脉络。本书对西方法治思想作了比较系统的梳理,有其学术价值。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