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

出版时间:2005-5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伯琦  页数:434  字数:3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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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已故著名法学家王伯琦先生的著作合集,分上下两部。上部为1956年出版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下部辑录王启中先生整理的乃父散篇遗作。全书立足于中西文化交汇时代的背景,着力体认中国法制之路“左右为难”的困顿局面,于窥探、剖析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爬梳、反省中国固有礼教文化之间,谋求解决之道,而力陈独立人格观念的建立和概念逻辑体系的维护。先生论学,则勾连古今、会通中外:先生为文,则理论渊厚、概念清晰。而更能杵动历史之弦、打动后人的,还是基于中西文化分梳而流淌于笔端的文化自觉,一种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文化自觉。    本书适合从事法学理论和制度研究的学者、教师和研究生使用,同时相信它对致力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研究二十世纪中西思想的学者也有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王故教授伯琦先生,江苏宜兴人,生于1908年,卒于1961年。
先生幼年就读于家乡养初小学,父亲经年供职在外(先生尊翁王辛南先生精通英、俄文,时在东北工作),祖父母宠爱异常,虽极聪敏,甚爱玩耍,功课只是平平。直至就读上海民立中学时,得良师益友之激励,始发

书籍目录

编者说明王伯琦先生生平上部 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  序言(3)  儒法二家争辩问题的本质(8)  清末法制变革的特质(26)  西洋近代法律思想的趋势(32)  社会本位法制与传统道德观念(48)  社会本位法律的本质(59)  超前立法的出路(71)  司法职务立法化与传统德治观念(79)  古代德治盛行的原因(88)  吾国法学的衰微(97)  科学与艺术的调和(107)下部 单篇论著选集  代序王启中(117)  法律哲学与法理学(120)    一、 法律哲学的兴衰(121)    二、 法理学名称的由来(124)    三、 研究法律哲学的二种不同的方法(129)  法学:科学乎?艺术乎?(132)  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一、 小引(133)    二、 科学与艺术的不同(134)    三、 法学的科学性(135)    四、 法学的艺术性(138)    五、 尾言(142)  论概念法学(144)    一、 概念法学的由来(145)    二、 概念逻辑在法学上的地位(148)    三、 概念逻辑的滥用(153)    四、 概念法学在吾国(164)  自然法之复兴与概念逻辑      ——兼论私法的解释及法源(171)    一、 引言(172)    二、 传统的解释方法及法源(176)    三、 传统方法的批判(189)  法治与德治(221)    一、 德治与法治的真谛(223)    二、 法治与德治矛盾的原因(225)    三、 古代德治盛行的原因(229)    四、 结论(232)  从义务本位到社会本位(234)    一、 个人成为一个独立的单位(235)    二、 法律与道德,民事与刑事(240)    三、 中西文化的沟通(245)  狄骥的实证主义(250)    一、 引言(251)    二、 社会连带说(253)    三、 权利否认说(258)    四、 结论(263)  惹尼的解释成文法(265)    一、 引言(266)    二、 立法原意的尊崇(267)    三、 如何探求立法原意(273)    四、 惹尼对于德奥自由法说的批判(277)    五、 成文法在我国传统思想上所处的地位(278)  习惯在法律上地位的演变(281)    一、 引言(282)    二、 西洋古代法上的习惯法(284)    三、 中国古代法上的习惯法(289)    四、 近代以来的习惯法(303)    五、 吾国“民法”上有关习惯的几个问题(307)  判例与学说(314)  法律上实务与学说的距离(320)    一、 实务与学说发生距离的原因(321)    二、 各种实务与学说间距离程度的不同(323)    三、 我国情形的检讨(327)  论自然债务      ——吾国“民法”上自然债务体系之试拟(331)    一、 自然债务之概念(332)    二、 自然债务之起源(333)    三、 自然债务之本质(334)    四、 自然债务之效力(338)    五、 自然债务之适用事例(344)    六、 结语(347)  法律行为之无效与不成立(348)    一、 各国立法上之混淆(349)    二、 “不成立”概念之历史(351)    三、 进一步之论辩(354)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357)    一、 引言(358)    二、 主张侵权责任或债务不履行责任之实益(359)    三、 债务不履行责任之范围(361)    四、 学说之探讨(364)    五、 结论(371)  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法律行为之标的及目的(375)    一、 标的与目的(376)    二、 吾国之情形(379)    三、 动机与目的(382)    四、 结语(384)  权利之滥用(386)    一、 不法行为(387)    二、 过分行为(388)    三、 妄滥行为(388)  中国法治的前途(394)    一、 法治的意义(396)    二、 德治与法治(398)  当今中国法律二大问题的提出(399)    一、 西洋法律的进化(401)    二、 吾国法律在近代的变革(403)    三、 法律与道德(405)    四、 法马德牛并驱(406)司法官的进德修业(408)索引(413)参考文献(427)

章节摘录

  吾国文籍上的所谓法,在清末以前,大多仅指刑事法而言。这是纯粹的技术法,根本不是我们的行为规范。除此而外,吾国数千年来所维持社会秩序,成为一般人确信为不可不遵守之规范者,惟礼。"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群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①所以不论是自己对自己的关系,或自己对他人的关系,不论是公的关系或私的关系,不论是人对人的关系或人对鬼神的关系,所有一切应遵守的规范,统名之日礼;而且这不单是外表的行为应遵守的规范,同时是内心活动应遵守的规范。所以我们过去的所谓法,包括二种:一是刑法,一是德法,亦称为礼度。《大戴礼·盛德》篇说:"明堂,天法也,礼度,德法也,所以御民之嗜欲好恶,以慎天法以成德法也。刑法者,所以威不行德法者也。"这一德法与刑法之分,相当于准则法与技术法之分。不过其中并无相当于社会规范与法的规范之分。这是因为吾国历代政治,无不以郅治为鹄的,所谓郅治,就是全部德法之实现。全部德法等于全部社会规范,所以全部社会规范均成为法的规范,在法的规范之外,已再无所谓社会规范,而致此全部德法于实现的方法,又只有刑罚一种,所以出乎礼即入乎刑。礼是全部的社会规范,同时亦是准则法,刑法是致此准则于实现的方法,全是技术法。

编辑推荐

  王伯琦先生早年留学法国,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服务于政务与学术,而以法学教育为主,于台湾大学法学院教职上,英年早逝。一生主治民事法学,兼及法理学,有多部作品行世。其人其学,反映了中西交汇时代中国法学公民的独立思考;其思其虑,是二十世纪中国法学的重要遗产;而王先生的个人遭际与毕生追求,一如同时代的诸多中国法学知识分子,更是二十世纪中国波澜壮阔的时代大潮的缩影。因此,出版王先生的遗作,不仅利在沾溉华夏后学,更旨在表彰汉语文明法学,期于学术积累和思想传承的劳心劳力中,建设中国文明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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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0条)

 
 

  •   由王伯琦所著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对我们这一代研究法律的人们来说无疑是精华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此书中我能感受到王伯琦先生的渊厚理论功底,让我能在我国文化中来看近代思潮对我国法律的影响,给我补上了我所缺的法律文化课程,是我受益匪浅,在此建议广大读者能一睹大家风范。
  •   王老先生在此书中详细的叙述了近代以来的众多法律思潮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在中国固有文化的场域内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之间的相互碰撞、冲突、渗透、融合以及相关的一些思考。王老先生是法律大家,思想深邃,行文流水,著作等身,成就**,故这本书强烈推荐给众位法律人,你不妨一读,定然开卷有益!
  •   自己感觉民国时期的中国法学蓬勃发展蒸蒸日上的法学,出现的法学人也是非常优秀,有一大批深通外国法理论,又同时具备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王老先生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值得仔细读一读,作为扩展知识面的法学读物,也作为了解中国固有文化的读物,能够帮助年轻人深入理解近世中国的思想变迁。
  •   王先生学贯中西,并且淡薄名利,虽然是民法学者,但是法理学、法史学功底很深厚。值得我们现在搞把部门法庸俗化的学者反思。王先生用狄骥的准则法与技术法的角度来分析儒法两家争议的本质对人很有启发。
  •   本书中作者以法学家的身份,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的研究,很有意思
  •   但是其中158页与208关于逻辑部分的举例是重复的!民国时期在国外受教育的法学家就是比现在***专制下的法学家各方面要好!踏实、博学、直言、善辩。其中关于国外专著中义务本意的解释是一种更正。论证了一些理念发展的历程。间接的说明了法律的发可以有后发优势,可以借鉴,但是国人和法务人士的素质,却非一日之功。常言修业的三重境界: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又是山。如果从第一阶直接跨越到第三阶,没有经过第二阶的否定、迷惑、偏执,那么第三阶的感悟就可能空洞、虚浮,易出现反复!因此,这种直接跨越看视节省了第二阶,但是第三阶进化周期也一样会找回第二阶省去的周期。就象将从没有见过女人的小和尚,尽管师傅说女人是老虎,但依然认为老虎可爱一样。
  •   内容很充实,收集了王伯琦先生的大部分论文。不过胶装不怎么好,胶的质量差加上书很厚,所以收货时就发现要脱页
  •   好书无需多言
  •   姜还是多的辣,写的不错。
  •     里面有几篇文章很重要,中国的法律人不可不读
      《法治与德治》《论超前立法的出路》《论概念法学》
      特别是学民法的一定要读《论概念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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