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年轻律师的信

出版时间:2009-08-2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美)德肖维茨  页数:200  字数:115000  译者:单波  
Tag标签:无  

前言

提建议是一项冒险的行为。我深知这一点,因为我曾收到许多糟糕的建议,也几乎不可避免地给他人提过差劲的建议。在哈佛执教法律的三十七年时间里,我被要求给他人提建议的情形已不下数千次。大多数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人们似乎有一种重塑自我的强烈需求(也许这就是我们如此担忧克隆技术的原因)。我清楚地记得,我的一位身为杰出教授的导师告诉过我应按照何种顺序发表当时正在构思的论文。后来,我很快就明白了,原来他是在重述自己的出版经历。他想让我步他的后尘,其他几位导师也曾这样做过。我曾为其担任书记员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亚瑟·古德博格(Anhur Goldberg)总是劝我做一名法官,其实我并不向往这种职业。我在法学院时的导师约瑟夫·古德斯泰因(Joseph Goldstein)教授则敦促我专注于学术和理论研究,但我喜欢涉足喧嚣的法律和政治实务领域。我坚信,模仿并不是恭维他人的最好方式,因为真正有个性的人是永远都无法被模仿的。

内容概要

艾伦·德肖维茨编著的《致年轻律师的信》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提炼出37条忠告,内容涉及人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醒。
希望《致年轻律师的信》这样一本观点独特、精华浓缩的小书,能够给站在人生岔路口的年轻律师以及法学院学生一些帮助。

作者简介

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法学教授、作家。
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
其著作包括《最好的辩护》、《极不公正》、《最高法院如何控制2000年.辛普森案件》、《厚脸皮》、《财富揭密》和《任用的借口》等。
目前他居住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

书籍目录

致谢
前言
第一部分 生活与事业
1 慎重选择偶像
2 激情点亮人生
3 树敌亦是学问
4 莫做最擅长之事
5 千万不要临终抱憾
6 不要遵循“现成的”建议
7 不要让发财梦束缚手脚
8 勿以不足之物换取有余之物
9 是否存在绝对道德?
10 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吗?
11 与法律麦卡锡主义划清界限
12 如何平衡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和犬儒主义
13 最后的考试
14 自我怀疑
15 完美主义是追求卓越的敌人
16 一种令人尊敬的职业吗?
17 揭穿真相
18 好人、坏人、诚实的人和说谎的人
19 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
20 停止抱怨,赢在行动
第二部分 胜负之间
21 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
22 决胜陪审团:“啊哈”理论
23 决胜法官:政治正义
24 在最高法院的辩论
25 谁是你的当事人?
26 败诉
27 对手不可小觑
28 检察官的盲点
29 检察官与律师的区别
30 律师的道德及其他逆喻
31 懂得何时战斗、何时屈服
32 善待批评
第三部分 做一个好人
33 好律师能做个好人吗?
34 你能通过“氟化测试”吗?
35 致法学毕业生
36 致大学毕业生
37 为何要做个好人?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生活与事业壹慎重选择偶像律师更容易崇拜英雄。 也许是因为善与恶在我们这一行里并非总是泾渭分明吧,我们需要创造出富有英雄色彩的偶像来顶礼膜拜。 我们将英雄身上的缺点粉饰起来,把他们装扮成不犯错误的圣人。 结果,我们还是了解到真相,即便不是大失所望,也会有些许失落。 由于已经不止一次地有过这种感受,我自然懂得其中的道理。我心目中曾经的法律英雄包括克莱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Holmes)、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雨果·布菜克(Hugo Black)、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以及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 此外,还有大卫·拜兹隆(DavidBazelon)和亚瑟。古德博格(Arthur Goldberg)两位法官,我曾为他们做过书记员。我在耶鲁时的几位法学教授以及哈佛的几位年长同事也位列其中。 我曾经希望自己成为像这些法学巨擘一样的人。 在我成长的社区和家庭环境里鲜有法官或律师。 我清楚地记得曾请求移民到美国的奶奶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拜伦考夫法官。 她问我为何要见拜伦考夫法官。我告诉她,因为他是法官。奶奶大笑,她说拜伦考夫是个屠夫。 “那你为什么总是管他叫法官呢?” “因为他就叫这个名字。 法官-G-E-O-R-G-E。”奶奶用她浓重的意第绪口音拼出他的名字。 在老布鲁克林的邻居中,拜伦考夫“法官”让我有了近距离接触真实法官的幻觉。所以,我四处寻觅我的偶像,并在这些法官、执业律师和法学教授中找到了我的偶像——他们中有些仍然健在,有些则已经乘鹤西去。

媒体关注与评论

德肖维茨总是能够以饶有趣味的方式告诉初学者他们将要面临的是什么。  ——《华盛顿邮报》一位满腔热忱的民权卫士,为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提供了最好的辩护。  ——《福布斯》律师事业需要专业经验与技巧,但更重要的是理想与信念。艾伦·德肖维茨37年职业生涯的心得提炼成书,对法律职业同仁必定会有诸多启示与鞭策。  ——金杜律师事务所 王俊峰德肖维茨讲述了一个法律人的成功之路。你不一定要走他的路,但你一定要了解他的路,因为这一定有助于你走好自己的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何家弘

编辑推荐

《致年轻律师的信(典藏版)》编辑推荐:37年,37个忠告,献给站在职场和人生岔路口的你!致年轻律师的信、德肖维茨著金杜律师事务所王俊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联合推荐!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37年人生阅历和执业心得!年轻律师、法学院学生人生必读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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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02条)

 
 

  •   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37年人生阅历和执业心得!年轻律师、法学院学生人生必读经典之作!
  •   著名案件“辛普森”案的辩护律师,《最好的辩护》就是他写的,被人称作美国最好的辩护律师,内容很中肯,很值得一看
  •   致年轻律师的信(典藏版) 有用
  •   这是一位全球知名律师写给年轻律师的信,作为一名从业时间不长的律师来说,我应当品读。
  •   我是一个年老的年轻律师。书中的一些建议有思考的价值和实践意义。
  •   拿回来第一时间阅读的这本书,内容非常棒,对年轻律师帮助很大,很值得阅读
  •   非常经典,还在学习中,虽然已经不是年轻律师
  •   后悔买的晚了,都拿到了律师证才开始看。所有做律师的朋友,年轻朋友,不看是亏!
  •   经典之作!法学专业学生一定要看看。当什么样的律师。
  •   对于将来从事律师执业大有裨益
  •   非常棒的一本书,值得即将进入大学的同学读,也值得即将工作的毕业生读,更值得中国的律师读。
  •   这本书是买了送给一个律师朋友的,他说将这本书作为自己的枕边书了,非常喜欢
  •   送给准备做律师的朋友,书不错!
  •   让我了解了律师的行业 很好
  •   律师入门必读书
  •   37条忠告,富有人生哲理。
  •   这本书质量很好,也非常适合法学学生学习,当当的物流也很快,很满意哦
  •   书送给了一个法学院的同学做生日礼物,生日前一天订货刚好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快递非常给力!书质量很好,同学说收做藏书啦,赞!!!
  •   好书,法学专业筒子们必看经典~~
  •   其实……看不太懂。可能美国和中国社会现状还是略有不同的。
  •   有很多的建议和箴言对没有专业差别的各年轻人都有作用
  •   书的质量很好,有种古色古香的味道,是我喜欢的类型。看了一章先,马上就被吸引了,语言通俗但很有感染力,大学时候能够读到这本书就好了
  •   老师推荐的书,还没开始看,应该不错。书的质量很好,小开本,很喜欢。
  •   书封面特别漂亮,老师推荐的,看了受益不少
  •   别人推荐的书,挺有用的
  •   书看上去特别别致。不厚
  •   书的封面很精致,感觉很有看的欲望,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
  •   非常给力的书,非常值得阅读
  •   这次买的都是法律书 ,自己好好看,学习,努力提升自己
  •   外国人写的书坦率,直接呵,感觉价钱还是贵了点
  •   一本值得细读的书
  •   励志的书籍,网上有人推荐的,内容很好
  •   摸起来与众不同的封皮,让人眼前一亮。 相信内容也会不错的
  •   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还是不错的。 书本不错的 还是不错的 真心不错
  •   一直没有看
  •   喜欢你很喜欢你
  •   相当不错的一本书 很值得一读
  •   还没看完呢,不知道如何
  •   很适合大学生以及已经但刚刚毕业的法律人读
  •   很有新意的一本书,很值得大家品读
  •   值得读的一本书,包装精美
  •   很喜欢。给好评!
  •   一直想买一本,但是当当显示一直缺货,现在有了,买回去慢慢看
  •   服务好,质量优,发货速度快。
  •   物流挺快的,非常喜欢这本书,很满意。
  •   几本书略微看了下,还没仔细看,总体还不错
  •   很不粗的一本书,满意。
  •   好书,值得推荐的好书啊
  •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哈
  •   刑诉法老师每次上课前都给我们读一章
  •   经常翻一番
  •   当闲书看 不过还是有收获的
  •   昨晚下单今天下午到 而且进度有信息提醒 非常贴心……只是 居然送到我隔壁家去 幸亏人家不贪心还给我送回来
  •   仔细拜读。
  •   以前看过一遍,挺好的,发人深省
  •   很喜欢,好书值得拥有哦
  •   这本书第二次买了,是一个同事要的。
  •   feichanghao ,shouyifeiqian
  •   虽然是美国人的著作,但中国的法律本来就是照搬国外的,学习一下人家的先进理念也不错。
  •   看到一些章节还是很激奋人心啊,还有里面揭露美国司法体制下的软性腐败,确实让我开了眼界,我想我应该停止抱怨,着眼行动
  •   还没有看,希望能领悟很多知识。
  •   几本书书还可以!
  •   不错。内容还可以,不过中外还是有一定差异。
  •   挺好的。虽然是翻译过来的。但是大部分内容还是很实用。
  •   没收到这本书 说是缺货
  •   设计精美,内涵深蕴,新手宝典
  •   对于读法律的人来说挺不错啊!
  •   是好书只是有点贵了。
  •   挺好的,正在看。
  •   喜欢这本书,语言比较浅显,很有道理。
  •   对书的内容失望了。
  •   正在看呢,感觉还行啊。很有帮助的一本书。
  •   和理想的有差距 但是也不失为一本好书
  •   你对得起百分百正版这几个字吗?
  •   闲暇时读
  •      这是一本类似格言类的书,很多句子都可以直接摘抄出来提醒自己。
      
       司法考试之前买的书,通过司法考试后,准备由HR转去做律师。我为这个转型酝酿已久。很难衡量过去三年是在积累还是在虚度。这个过程只能不断地探寻自己,询问过一些人的意见,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立场和经历给出了,甚至很多意见是相左。
      
       这也是本提建议的书,应该是作者多年法律职业生涯的总结和回馈。写得多是做事的态度,心态,这些影响长远的内在品质。没有太多具体的技巧,也许在一个领域足够长时间的钻研和经验,会化无招为有招,我们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或技巧,来自于因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
      
       与其说是写给年轻律师的信,前部分是写给年轻人的信,尤其在择业方面的建议。我想这是本值得久读的书,以我目前的状态,后半部分是没太深感触的。也许在真的执业后,会对作者的对法律的思考有更多体会。
      
      
       有趣的是作者一开始就很坦诚地在写,如何应对别人的建议。
      
      大多数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
      
      只要你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梦想、有经历和有主见的,与众不同的人,你就可以从他人身上学到东西。那就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且从他人的经验与志趣中提取养分滋养自己独特的人生。
      
      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包括我在内)的建议。在你对经验寄予厚望之前,一定要确信提建议者已经从其经历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大多数人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在重复错误,一遍又一遍。
      
      有用的建议必须是为每一个个体量身定做的。
      
      法律的魅力就在于它是一项几乎可以适合各种需求的工作。如果眼前没有工作,你可以创造一个。
      
      但是,不要接受那些反应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尽管有一些道路确定是错误的,但没有哪一条路是绝对正确的。最糟糕的路径就是让你自己去符合别人的工作描述。要活出你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人生。
      
      
      伟大的犹太法师希勒尔“如果我不为我自己,谁会为了我,但如果只是为了我自己,我将成为什么样的人?”
      
      
      对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态度
      
      对于绝对的正义,对于权威抱有审慎的态度。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因此,所有的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在那些年轻的理想主义者眼中就更是如此。正如不存在绝对的道德一样,也不存在绝对的争议。但绝对的不公正却是存在的,而且让我们一见便知。
      
      对法治和法治实践中绝对诚实的信仰。应该对法律或司法机构持一种更加怀疑的态度。不要相信任何掌权者,特别是法官,不要被司法意见的表象所迷惑。
      
      
      警告:不要过度迷恋你的工作,律师尤为如此。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和生活中的许多其他事物一样,它只是一个虚假的偶像。并不存在“法”这样一种东西。被我们成为法的是一套程序、一群人、一些理念、先例和文献。不要尊崇法律,除非它值得你尊崇。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尊崇。坦诚比敬意更重要。
      
      如果不爱法律,你应该爱什么呢?应该爱自由,爱争议,爱可以由法律产生的善。只要你能意识到为自由、正义和其他一切值得追求的事物所进行的斗争永不停歇,理想就不会落空。
      
      
      自律 也许律师比其他大多数人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道德内核,因为在职业领域里,道德是如此模糊,规避道德的诱惑无处不在。
      
      致年轻律师
      激情点亮人生 Live the passion of your times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
      案件在开始思考时才变得有趣起来。
      
      
      千万不要临终抱憾 Don’t have deathbed regrets
      
      未选择的道理几乎总是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路上的坎坷不像已走过的路那样令人感受真切。
      
      在临终那天来临之前好好想一想哪些遗憾会让你抱憾终生,然后采取行动避免它们。
      
      停止抱怨,赢在行动 Stop Whining, Start Winning
      抱歉,如果你没有昂扬的斗志,那就改行吧----选个挣得少一些的行当。如果你想跻身于世上最挣钱的职业,那就开始努力,停止抱怨。
      
      
      现实生活中,很少有那个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
      
      如果有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开设的辩护课程,一定要参加,要去法庭旁听,最为重要的是,争取到将要雇用你的最好的律师那里做些事。然后,把所有这些收获结合起来,再出去为了自身而学习。
      
      如何平衡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和犬儒主义 How to balance idealism, realism and cynicism
      
      用不了多久,年轻的律师就会意识到,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
      
      在这个“胜者通吃”的世界里,理想主义仍有一席之地,但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镜片的过滤,以防患上幼稚病。
      
      评价标准
      
      对容易受到别人评价的专业人士来说,对工作成果制定内部的自我评估标准时很重要的。
      
      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要经受考验,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们评价的话,那么还是在法律界找个双赢的工作吧,但不在诉讼领域。好好磨练意志吧,只有死了的当事人才不会评价你。
      
      
      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
      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么?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所在。
      
      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受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积极代理就必须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置于其他因素之上,包括意识形态。职业和个人利益。
      
      最让年轻律师感到害怕,从而不敢为杀人犯或强奸犯做代理人的原因,莫过于将受到被害人同情者的谴责。
      
      当然,一名律师在法律上与道德上有权拒绝为他认为有罪且不受欢迎、胜诉无望的被告人做代理人。真正的问题在于,一位正派的律师是否愿意按照当时的“政治正确”标准来行使这种选择权,而这种标准又处于不断的变化中。
      
      我认为律师不应该仅仅以当事人或案由“政治不正确”为由拒绝一个宪法或刑事案件,因为这会与其他因素一到导致公民自由名存实亡,造成律师基于意识形态的分化,从而使得急需法律代理的被告人在法律意识形态者面前吃闭门羹。
      
      律师永远都不得从事的一件事是消极对待已经受理的案件。
      
      在确定怎样的行为合乎道德的时候,你应该像不存在上帝一样去行事。你还应该做到仿佛没有尘世间的惩罚威胁或回报。你应该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因为做这样的人才是对的。
      端正的品格应意味着在经常互相冲突的利益中寻求适当平衡。
      
      
      执业建议
      
      别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什么公平交易。法官对职业前途的关注几乎在每一桩案件中都深深影响着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饱受谴责的热点案件中绝对如此。
      
      做一名成功的辩护律师,关键是从一开始就了解到各种类型案件的不同之处,并相应地做出周密计划。
      
      那些接受最困难案件的律师,最有可能败诉,但他们偶尔也会赢下极端困难的案子,这就是辩护的刺激性。
      
      绝对不要小看了对手,总要把他们想象为至少和你一样聪明,试着用他们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钻到他们的脑子里、心里、肚子里。如果他们有些许优点,那么在对付你的过程中就会显现出来。
      
      在评估对方律师的智慧、冬季和正义感时,要假定他们处于优势。过度准备总要比准备不足好。
      
      辩护律师几乎腰围其通常有罪的当事人做纯粹的、一边倒的辩护。当当事人有罪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一切手段,防止真相全部暴露。
      
      你们将进入一个道德缺失的行业,危险地点普遍没有标志,有时甚至标志错误。腐败可能永远存在。你讲成为什么样的律师?你会与无处不在的骗子精英同流合污,还是坚守自己内心的个人和职业道德?
      
  •     1、作为一名称职而又有良知的律师,你必须动用某些手段。但如果你是一个为人正派又善于反思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坦然地接受某些手段。
      
      2、永远不要把陌生人的赞誉太当真。如果你不想认真对待陌生人的批评,那么就应以同样的标准来接受陌生人的公开赞誉。
      
      3、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在你对经验寄予厚望之前,一定要确信,提建议者已经从其经历中吸取了经验教训。
      
      4、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拥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
      
      5、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吗?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觉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
      
      6、辩护律师几乎要为其通常有罪的当事人做纯粹的、一边倒的辩护。当当事人有罪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一切手段,防止真相全部暴露。
      
      7、行善通常意味着专门为你的当事人行善,而不是为普天之下的大众,更不是为你自己。(此句饶有趣味。)
      
      8、恶人当道的唯一条件便是好人的沉默。
      
      9、残酷的历史真相永远比带有浓重感情色彩的圣人传记更有分量。
      
      
      
      
      
      
      
      Harvard Law School,
      1575 Massachusetts Avenue ,
      Cambridge ,MA 02138
      
      alder@law.harvard.edu
      
      Alan Dershowitz
      
      
      《十二怒汉》一部陪审员的电影
      
      
      
      
  •     虽然书中有些信息对于一个即将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来说并不是崭新的,而且由于作者本身的经历,内容上对刑事案件的阐述颇多,但在工作前读本书无疑是做好职业心里准备的一个好机会。作者在美国律师界的所经所历也让我大开眼界。最重要的是作者对美国法律所处的及应处的状态的深刻理解。作者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美国法律体系的漏洞,然而这些描述让我想到的不是国内媒体,学者所指出的:”原来美国的法律体系也漏洞百出“,而是”在美国这样权力制衡如此严谨的社会里,法律体系也会存在如此多的缺陷,那么在我们这个权力制衡漏洞百出的国度里,法律体系会是什么样子?“
  •     一边看美剧《律政狂鲨》一边读致年轻律师的一封信。在林达书籍的基础上对美国的司法制度和辩护律师的职责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律政狂鲨》中STARK是控方,为了将罪犯绳之以法在有些时候做些小动作,这是此书中作者以为不耻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在我辈看来虽说作者关于辩护律师的职责的论述可以理解,但是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因为作者也说98%的刑事被告都是有罪的。
  •      在一百多年的追赶路途上,对前方的那眼清泉基本没有怀疑过,想象中总是那么甘甜可口。当然,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们总有一天肯定能喝上一口,到那时也死而无憾了,仁人志士们总是这样想这样说这样做的。
       我倒不是说这本书就打破了国人心中的自由维纳斯。只是此书相比于国人转述的文字而言,更为平实和现实,褪掉了那层神秘而完美的光圈。美国律师也有宣称自己和某法官很熟来拉客户,也有律师去和法官搞成酒桌哥们儿,法官也容易先入为主、刚愎自用,等等。这些其实都是社会现实,在每一个社会基本都会存在的,不会因为是它是美国就是一个净化器,里面全没有了任何这些小动作。
       当然,正是基于对这样一些现实的了解和思考,作者才给出了这么多可信有用的建议,尤其是对年轻律师而言,这些建议是很值得考虑的。
  •     很多时候,我们总希望能找到一条中庸之路:既大吃大喝,又身材苗条;既事业成功,又家庭美满;既能声张正义,又能大笔赚钱;既心安理得,又利益均沾。土兔上曾经有人问,要成为一个好律师或者一个成功的律师的条件是什么?但是,现实中,这不完全是一个问题。什么是好?什么是成功?如果我们还不能将好与成功等同起来,那么我们就需要在好与成功之间做出选择。德肖维茨深谙此道。
      
      我们的法学院,或者说我的法学院还没有教给学生这一点。记得解放前某军官学校前曾立一牌:贪生怕死者勿进。法学院也应立起类似的警语。当你做出了某种选择,就意味着你一定要放弃某些东西。没有中庸之道。
  •     虽然我不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但仍旧能够感受作者对自己职业的自豪和忠贞。这种感情由内而外,让人不自禁想分享。
  •     买到之后一星期就翻完了。
      适合放在床头,没事翻翻,能给人一些启发。毕竟是挺有历史感的人物写的书,更像是bible
  •     人们对律师职业有太多误解
      一些人认为他们是社会的精英,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职业,还因为他们衣着光鲜,收入丰厚。
      一些人认为他们是混迹社会的流氓,或许是因为他们的职业,更或许是他们为职业所作出的努力
      对于一个法律新手而言,不妨听听他的看法
      如果怀疑作者是不是一个“裱糊工匠”,那可以在百度上查查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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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938年9月1日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Brooklyn)的威廉斯堡(Williamsburg),犹太人。曾就读于布鲁克林大学,毕业后进入耶鲁法学院继续深造。入学的第二年,德肖维茨就成为了耶鲁法律评论的编辑。1962年德肖维茨以班级第一的优异成绩完成学业,毕业之后他推迟了哈佛的邀请,而成为美国上诉法院法官戴维德·巴兹隆的助理,之后又成为联邦法院大法官阿瑟·古德伯格的助理。1964年德肖维茨被任命为哈佛法学院的教员。三年后,也就是他28岁时,德肖维茨成为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全职教授。《商业周刊》将其形容为“全美最杰出的法律教育家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德肖维茨曾出任O.J.辛普森案、克劳斯·凡·布洛案、泰森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的首席辩护律师,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同时德肖维茨也是一位著名的专栏作家、演讲者、图书评论家和多产作家。他的文章和专栏经常出现在报刊杂志上,他还时常在国家广播电视上发表评论。他的著作《最好的辩护》、《放肆》、《颠覆命运》、《极度的不公》、《最高法院如何控制2000年的总统大选》、《麦卡锡性主义:克林顿、斯塔尔参及已露端倪的宪法危机》、《合理的怀疑:刑事司法系统与O.J.辛普森案件》、《厚脸皮》、《财富揭密》以及《任用的借口》等都流传甚广,并被翻译为各种文字,在全球的销售额已达数百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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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仅仅是一部分。
  •     前言
      
      模仿并不是恭维他人的最好方式,因为真正有个性的人是永远都无法被模仿的。但是,只要你意思到自己是一个又梦想、有经历和有主见的,与众不同的人,你就可以从他人身上学到东西。
      
      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在你对经验寄予厚望之前,一定要确信提建议者已经从其经历中吸取了经验教训
      
      同时,还要当心“批发型的”、“现成的”或“放之四海皆准的”建议。最好的建议总是“零售型”、“量身定做”和针对特定人的。当然,只要有具体建议作补充,一些基本原则也可以让你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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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生活与事业
      一、pick your heroes carefully 慎重选择偶像
      所以,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拥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
      
      学会坦然面对失望吧,而且仍要学习你的偶像身上那些值得学习的特点。
      
      加强对法治和法治实践中绝对诚实的信仰。
      
      不要相信任何掌权者,特别是法官。不要被司法意见的表象所迷惑。
      
      二、live the passion of your times 激情点亮人生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的将激情作为辩护的工具,但不要滥用激情,否则它就会像喊着“狼来了”的孩子一样,自损效果。
      
      三、have a good enemues' list树敌亦是学问
      应该像挑选朋友一样仔细挑选你的敌人。一份不错的敌人名单往往是一个人正直勇敢的标志。
      
      敌意有时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你的敌人,弄清你希望谁来喜欢你,谁来厌恶你。通过了解一个人的敌人,我们至少可以对他略知一二。
      
      四、don't do what you're best at莫做最擅长之事
      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会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亟不可待的去迎接挑战。
      
      被授予一项地位显赫的职务固然令人欣喜,甚至有助于职业发展,但除非它在你当时的人生阶段非常适合你,否则接受一项任务就是严重的错误。
      
      千万不要爱上法律,它将会不可避免的让你失望。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和生活中的许多其他事物一样,它只是一个虚假的偶像。并不存在“法”这样一种东西。被我们成为法的是一套程序、一群人、一些理念、先例和文献。
      不要尊崇法律,除非它值得你尊崇。
      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崇敬。坦诚比敬意更重要。
      如果不爱法律,你应该爱什么呢?应该爱自由,爱正义,爱可以由法律产生的善。只要你能意识到为自由、正义和其他一切值得追求的事物所进行的斗争永不停歇,理想就不会落空
      
      五、千万不要临终抱憾 don't have deathbed regrets
      只有在若干年后,我们才意识到自己作出了怎样的选择,将中心放在了哪里,走的是哪一条道路。通常,到了此时,再幻想回到那个若隐若现的岔路口,重新开辟为选择的道路,已经太晚了。
      
      未选择的道路几乎总是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路上的坎坷不像已走过的路那样令人感受真切。
      
      现实中的人生之路上,并没有什么醒目的岔路口,它们只是在人们已来不及返回时才表现为岔路口。重要的叉路口是那些仍然在我们面前的。我们必须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学会识别它们。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没有命中注定的事情。我们都会犯错误,因做过或没能做过的事情而遗憾。最值得期待的就是从中吸取经验,不被错误的选择所折磨。人生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但遭受的打击往往不止一次。所以,在临终那天来临之前好好想一想哪些遗憾会让你抱憾终身,然后采取行动避免它们。
      
      六、不要遵循”现成的“建议 don't follow "off - the - rack" advice
      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味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尽管有一些道路确定是错误的,但没有哪一条路是绝对正确的。最糟糕的路径就是让你自己去符合别人的工作描述。要活出你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人生。
      
      作为实现零一个目标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
      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一面因为惰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不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七、不要让发财梦束缚手脚 don't limit your options by making a lot of money
      除非你坚定地倾向于不断提高的高品质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职业,否则不要让财富阻碍你作出贫穷时本可以作出的牺牲。
      
      八、勿以不足之物换去有余之物don't risk what you don't have enough of to get more of what you have plenty of
      如果你即将接近这种可能对你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红线,一定要头脑清醒,想一想你的获利是否值得去冒这种风险。
      
      九、是否存在绝对道德? Is there an absolute morality?
      行善通常意味着专门为你的当事人行善,而不是为普天之下的大众,更不是为你自己。
      
      当你在社会中扮演某种角色时,你就要放弃某些选择。
      
      十、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吗? should good lawyers defend bad people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
      要做到积极代理就必须将当事人合法利益置于其他因素之上,包括意识形态、职业和个人利益。
      
      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觉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
      
      lerned hand法官:自由的精神就在于对正确的判断不是那样确信不疑。
      
      十一、与法律麦卡锡主义划清界限 defending yourself from legal mccarthyism
      注:麦卡锡主义是1950—1954年间美国国内反共、反民主逆流的典型代表,它恶意诽谤、肆意迫害共产党和民主进步人士直至有不同意见的人。从1950年初麦卡锡主义开始泛滥,到1954年底彻底破产的前后五年里,它的影响波及美国政治、外交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麦卡锡主义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也成为政治迫害的同义词。
      
      
      十二、如何平衡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和犬儒主义how to balance idealism,realism and cynicisam
      用不了多久,年轻的律师就会意识到,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
      
      在这个“胜者通吃”的世界里理想主义仍有一席之地,但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镜片的过滤,以防患上幼稚病。
      甚至连建设性的犬儒主义也有生存空间,但同样要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保持平衡。不够现实主义的犬儒主义者和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一样幼稚,只是远不像后者那样高贵。
      
      注:犬儒主义:犬儒主义学派是古希腊四大学派之一(犬儒主义学派,斯多亚学派,伊壁鸠鲁学派,新柏拉图学派)一般认为是苏格拉底的弟子安提斯泰尼创立的,另一人物第欧根尼(公元前404-公元前323)则因为住在木桶里的怪异行为而成为更有名的犬儒主义者。当时奉行这一主义的哲学家或思想家,他们的举止言谈行为方式甚至生活态度与狗的某些特征很相似,他们旁若无人、放浪形骸、不知廉耻,却忠诚可靠、感觉灵敏、敌我分明、敢咬敢斗。于是人们就称这些人为“犬儒”,意思是“像狗一样的人”。至于这个称谓是不是肯定来源于此,学界的观点并不一致。
      犬儒学派的主要教条是,人要摆脱世俗的利益而追求唯一值得拥有的善。犬儒学者相信,真正的幸福并不是建立在稍纵即逝的外部环境的优势。每人都可以获得幸福,而且一旦拥有,就绝对不会再失去。人毋须担心自己的健康,也不必担心别人的痛苦。犬儒学派对之后的斯多噶学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十三、最后的考试 your last exam
      律师职业是由法官、陪审团、高级合伙人、当事人等打分的一系列无休止的考试。
      
      律师生涯是一系列长期的考试,而且考官常常是不正确的。
      
      对容易受到别人评价的专业人士来说,对工作成果制定内部的自我评估标准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要经受考验,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们评价的话,那么还是在法律界找个双赢的工作吧。好好磨练意志吧,只有死了的当事人才不会评价你。
      
      十四、自我怀疑 self-doubts
      我们在内心深处比任何人更了解自己的缺点,而且我们认为其他人也都知道这些缺点。只要并非不切实际,自我怀疑就是一种强大的驱动力。否则,它会让人缩手缩脚。
      
      十五、完美主义是追求卓越的敌人the perfect is the enemy of the excellent
      在作品发表前把草稿拿给上百个朋友和同事看,这样的作品可能更“合理”也不易遭致批评,但它也变得不那么与众不同了,因为别人的东西多了,而你自己的东西变少。对自己的作品要有信心。
      
      十六、一种令人尊敬的职业吗? an honorable profession?
      
      “刑事司法游戏规则”
      
      规则一:事实上,大多数刑事被告人都是有罪的。
      
      规则二:所有的刑事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了解并相信规则一。
      
      规则三:违反Constitution要比遵守Constitution更容易将有罪被告人定罪,有时不违反Constitution就难以对有罪被告人进行宣判。
      
      规则四:为了能将有罪被告人定罪,许多警察或检察官都谎称侦查过程没有违反Constitution。
      
      规则五:所有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都了解规则四。
      
      规则六:为了能将有罪被告人定罪,许多检察官暗中鼓励或放任警察谎称没有违反Constitution。
      
      规则七:所有法官都了解规则六。
      
      规则八:大多数初审法官明知警察在说谎,但也装作相信他们。
      
      规则九:所有上诉法院法官都了解规则八,但许多人都装作相信那些装作相信警察的初审法官。
      
      规则十:多数法官都不相信被告人关于其Constitution权利被侵犯的陈述,即使他们说的是真话。
      
      规则十一:如果法官和检察官认为被告在被控犯罪(或于此密切相关的犯罪)中是无辜的,他们不会故意将该被告人定罪。
      
      规则十二:规则十一不适用于有组织犯罪、贩卖毒品、职务犯罪或者潜在告密者。
      
      规则十三:没有人真的想要正义。
      
      十七、揭穿真相blowing the whistle
      (书记员揭露法官腐败的义务)
      
      十八、好人、坏人、诚实的人和说谎的人the good ,the bad, the honest and the dishonest
      (法律界)对新入行者说的就是一派谎言:它鼓吹诚信,却时常从事和鼓励腐败。
      
      如何区分诚实的律师和说谎的律师呢?
      当心那些过度承诺的律师。
      大多数承诺运用其影响力的律师都在招摇撞骗。
      记住,如果他的交情、影响力或直截了当的贿赂可以影响诉讼结果,有时律师可以实际上“决定”一个案件。那是所有案件中最令人愤慨、最具破坏力的。卷入其中的法官是真正的恶棍,因为没有他们,整个骗局将昭然若揭。
      要警惕那些诋毁其他努力工作的律师。
      永远找那些将法律和事实问题谈的明明白白的律师。大多数案件,尤其是那些不涉及政治性问题的小案件,其判决就是取决于本身的是非曲直和律师的能力。
      
      法律界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要让普通民众能更加容易的分辨出诚实律师和讼棍。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真实的同业评价和对律师的公开评估。
      
      十九、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your client is not your friend
      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朋友也不应成为你的当事人。很多律师误以为正在与那个支付了大笔律师费和请客费,闪烁其词的片子成为知己,结果锒铛入狱。
      
      今天的法律更像是一门生意,大律所与其他大公司没有多少区别,都在盯着账本底线。如果你是一名私人律师,你不可避免的要成为一名商人,但那条底线不能仅用金钱来衡量。
      
      二十、停止抱怨,赢在行动stop whining,start winning
      如果不在二十多岁时承受这种压力,将如何面对今后成为合伙人后日益沉重的责任?毕竟,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竞争的时代。因此,没有谁可以娇生惯养。
      
      许多学生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进入哈佛,他们希望目标一实现就不再有竞争和优胜劣汰。他们不喜欢苏格拉底式的提问,因为那样会让人难堪。他们要求别人遵守语言规范以避免被攻击。一旦面临现实世界的残酷竞争,他们便希望得到成年人的报酬,小孩子的待遇。
      
      抱歉,如果你没有昂扬的斗志,那就改行吧——选个挣的少一些的行当。如果你想跻身于世上最赚钱的职业,那就开始努力,停止抱怨。
      
      没有谁强迫你去追求高薪职业中的最顶端,但如果你追求的是这个,那么就无权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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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胜负之间
      二十一、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where can you learn advocacy?
      虽然伶牙俐齿可能是有效辩护的前提,但它并不能替代后者。
      
      高超的智慧对有效辩护来说非常重要,但它绝不能代替有效辩护。
      
      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哪个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
      
      法学院毕业生除非已经开始形成辩护技巧,否则就不应认为自己已完整接受了法律教育。实际上,每名律师都是辩护人。法律职业是一种对抗性的职业。一名优秀的诉讼律师所必须的技能同样有助于造就一名优秀的咨询律师、谈判律师和消费维权律师。
      如果有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开设辩护课程一定要参加,要去法庭旁听,更为重要的是,争取到将要雇用你的最好的律师那里做些事。然后,把所有这些收获结合起来,再出去为了自身而学习。
      
      二十二、决胜陪审团:“啊哈”理论winning before a jury:the "Aha" theroy
      最有效的辩护并不是律师将论点强行灌输给陪审员,而是让陪审员自己形成该论点或者至少是他认为自己持这样的观点。这样,陪审员与该论点的联系更为紧密。
      
      二十三、决胜法官:政治正义 winning before a judge:political justice
      别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什么公平交易。法官对职业前途的关注几乎在每一桩案件中都深深影响着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饱受谴责的热点案件中绝对如此。
      
      忽视外在因素对司法判决的现实影响会非常天真,而律师是基于其经验,而不是天真来收费的。
      
      做一名成功的辩护律师,关键是从一开始就了解到各种类型案件的不同之处,并相应的作出周密计划。
      
      注:尼克松所提“司法哲学”
      司法哲学并不是指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同意总统的观点。
      大法官不应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和社会观点而篡改或曲解Constitution。
      作为一名司法保守主义者,他认为过去的一些法院判决过于削弱遏制犯罪势力的正义力量。
      
      艾伦德肖维茨认为:
      总统的“法律-秩序”观并非“司法哲学”,它只是一种“个人的政治与社会观点”。
      司法哲学解决的是法院作为一种制度所应发回的作用问题。它要回答的问题包括:
      作为先例,先前的判决应被赋予何种权重?
      法院对联邦政府其他机构和各州应行使何种权力?
      在解释Constitution或成文法时,法院应运用何种死法建构工具?
      司法哲学——如果它真的是司法,而非“政治”或“社会”哲学——不会就为正义力量提供“工具”以“保护无辜者免受犯罪侵害”发表意见。
      “保守主义”司法哲学尊重先例,而且当存在更为具体的判决依据时会避免以Constitution依据判案。
      更为重要的是,信奉保守主义司法哲学的法官坚决放弃利用法院来推行自己的政治或社会主张——他是案件的裁判者,而非事业的倡导者。
      
      二十四、在最高法院的辩论arguing in the supreme court
      如果在一个制度里,生死问题取决于律师对一个假想问题的回答是否聪明,那么这一定不是一个公正的制度。
      
      无论一个人赞同还是反对死刑,我认为所有理性的人都会对这样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感到惊骇:杀人犯自身罪行对其生与死的影响还不如律师技巧、被害人种族、被告人是否同意辩诉交易、法官对死刑的态度等外在因素重要。
      
      二十五、谁是你的当事人? who is your client?
      虽然当事人不是你的主人,但一旦做了代理人,你必须仅为他服务。
      
      当律师对当事人所负的职业义务与律师对一项事业的忠诚发生冲突时,往往不得不作出这种艰难的、得失难以兼顾的决定。
      
      二十六、败诉 losing
      如果一名律师的唯一目的就是胜诉,那么做起来并不难。只要挑选可以胜诉的案子就行了。但仅仅胜诉并不是目标。
      
      那些接手最困难案件的律师最有可能败诉,但他们偶尔也会赢下极端困难的案子。这就是辩护的刺激性。
      
      二十七、对手不可小觑don't underestimate your opponent
      绝不要小看了对手。总要把他们想象为至少和你一样聪明。试着用他们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钻到他们的脑子里、心里、肚子里。如果他们有些许优点,那么在对付你的过程中就会显现出来。
      
      在评估对方律师的指挥、动机和正义感时,要假定他们处于劣势。过度准备总要比准备不足好。
      
      注:律师的DLBS病症:辩护律师盲点(defense lawyer's blind spot)——对当事人的有罪证据视而不见,即使这些证据已摆在眼前也是如此。为了全力以赴的辩论,他们需要相信他们的当事人是清白的。
      
      二十八、检察官的盲点the prosecutor's blind spot
      在当今司法监督日益弱化的刑事司法制度中,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检察官树立起公平、合法和伦理的标准。
      
      为了让辩护律师发挥其职能,他们必须相信,这样做不仅符合Constitution利益,而且符合当事人利益。辩护律师必须被赋予适当的手段用以将检察官的不当行为转化为有利于当事人额结果。
      
      当律师为某一当事人代理案件时,他应该服务于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哪一个假想中的未来当事人。
      
      刑事案件中的“真相”——最终的真相是被告人的罪与非罪。
       另一种“真相”是控方关键证人的可信度。——首要问题是就被告是否实施了被控行为,证人是否说出了大致真相(检察官力求确保这一层次的“证人真相”被告知)
       ——第二层次常常被忽略,也即官方证人是否就其自身背景和大致可信度说出了全部真相。
      
      无害错误原则——只要是针对明显有罪的被告人,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忍受的。如果被告人的罪行已经昭然若揭了,那么检察官的任何不当行为差不多都不会对罪与非罪造成影响。
      
      二十九、检察官与律师的区别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prosecutor and a defense attorney
      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是一种修正的抗辩制:辩护律师几乎要为通常有罪的当事人做纯粹的、一边倒的辩护。当当事人有罪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一切手段,防止真想全部暴露。他并不关心相对于公众的正义或被害人的权利。他需要尽量使他的有罪当事人实现最有利的辩诉交易,最好是能无罪释放。
      
      检察官却不应控诉一名他认为无辜的被告人。他被要求确保真相能够水落石出。他不得使用对辩方来说很合适的(即便不总是很有效)、异常精明的战术。他决不能让一个他认为在说谎的人出庭作证。他们在解决伦理问题时应以有利于公正执法为目的,而不是胜诉。
      
      简而言之,检察官需要以各种方式帮助被告人无罪释放,尤其是要向他提供有用证据。而辩护律师,即使存在也很少需要帮助检察官实现一个有罪判决。
      
      三十、律师的道德及其他逆喻lawyers' morals-and other oxymorons
      注:逆喻指将相互矛盾的词语或概念并置的一种修辞方法。
      
      作为一名称职而又有良知的律师,你必须动用某些手段。但如果你是一个为人正派又善于反思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坦然的接受某些手段。
      
      三十一、懂得何时战斗、何时屈服know when to fight——and when to give in
      知道何时应作出战斗上的投降也是一项重要的辩护技巧。不要在你的自负,甚至是你对正误的终极判断的驱动下,为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抉择。
      
      当败诉对当事人的伤害要小于胜诉时,要学会如何屈服。
      
      三十二、善待批评dealing with criticism
      如何对待与工作有关的公众批评?
      规则一:区分批评是来自你认识的人还是来自陌生人。
      规则二:永远不要把陌生人的赞誉太当真。如果你不想认真对待陌生人的批评,那么就应以同样的标准来接受陌生人的公开赞誉。
      
      千万不要为了不着边际的评价或陌生人的评论而要死要活。力求不让公众的批评干扰个人生活,当然,除非它真的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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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做一个好人
      三十三、好律师能做个好人吗?can a good lawyer be a good person?
      让我们为救护车追随者和法律界的其他各种麻烦制造者大声喝彩吧。他们为公平、正义、安全和全社会所做的贡献要远远大于某些通航,因为那些人为过失(有时候就是故意)侵权行为人、违反保证者、环境污染者和其他形形色色做坏事的人长时间默默工作,为他们欺骗公众的行为辩护并获得高额回报。
      
      我们可以而且应该采取重要步骤来减少现有制度中的成本、滥用、误用和浪费行为,并引入更加高效、廉价和省时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对那些并无充分理由,完全以骚扰为目的的诉讼应加以制裁,但应有严格的限定。
      
      三十四、你能通过“氟化测试”吗?can you pass the "fluoridation" test?
      是否提出一个有利于当事人以及公众,但自己会付出代价的建议?
      
      三十五、致法学毕业生graduating law students
      你们将进入一个道德缺失的行业。危险地点普遍没有标志,有时甚至标志错误。腐败的可能性将永远存在。
      
      你将成为什么样的律师?你会与无处不在的骗子精英同流合污,还是坚守自己内心的个人和职业道德标准?
      
      多数越过红线沦落腐败的律师都没有明确决定要腐败。他们并没有精心考虑迈过红线的那一步,只是一步步接近它。当他幡然醒悟时,那条红线已然在他身后了。
      
      在道义上,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刑事辩护律师有义务做出一切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行为。要不失时机的为刑事被告争取法律允许的利益,因为作为律师的你如果觉得在道德上难以接受这些手段,实际上就等于否定了他接受积极辩护的Constitution权利。
      
      不能说谎,但只要运用的手段为道德所允许,就可以尽力制造一个与事实有误的陪审团裁决。这是一种特权。但这种特权只能是用于为他人辩护,不能延伸到与本人生活有关的个人或职业决定。
      当你为他人和为自己做事时,正义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好好想想你自己的标准是什么。
      怀揣了不起的梦想。
      去做了不起的事情。
      永远记住hillel的第二条训诫:如果只是为了我自己,我将成为什么样的人?
      
      三十六、致大学毕业生graduating university students
      保持自豪感但不要要偏见,保持民族归属感但是不要有优越感,保持文化遗产而不要走向霸权主义。
      积极维系和利用自豪感,而又不去损害他人的自豪感,不去指责他人,让人受过,这是可能做到的。这是一项艰难的挑战,同化和融合却不是挑战,分裂和迁怒于人也不是。但真正的挑战是保留我们的遗产而又不去贬低他人的遗产。
      
      三十七、为何要做个好人?why be a good person?
      真正有道德的人不会因为承诺得到回报或有惩罚的威胁才做善事,也无需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由于上帝要求这么做才去做一件事,这并不能使人有道德。这只能说明,这个人是一个谨慎的信仰者,类似于对大权在握的世俗国王唯命是从的人。
      
      在确定怎样的行为合乎道德的时候,你应该不存在上帝一样去行事。你还应该做到仿佛没有尘世间的惩罚威胁或回报。你应该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因为做这样的人才是对的。
      
      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神或凡间的惩罚威胁,也没有神或凡间的回报承诺,每一项善事只是因为行善者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端正的品格应意味着在经常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寻求适当平衡,例如自我和他人的利益,现实和未来的利益,家人(部落、种族、性别、宗教、国家,等等)与陌生人的利益。
      
      端正的品格需要承认根植于我们每个人内心的自私自利,并且努力将其与我们应当追求的利他主义相平衡。这种平衡很难实现,但如果缺少它,任何对“善”的定义都是偏颇的。
      
  •     逛书店的时候
      在一堆厚厚的专业书籍里发现这本书
      被它的封面吸引 店老板是大学的一个法学教授
      很友善的态度
      买回它 通读一小时
      发现了其实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镜片的过滤
      以防患上幼稚病
      人人都应当学着平衡理想主义 现实主义 犬儒主义
      
  •     兵法上说谏策是一件狠危险的事情。
      德肖微茨显然也意识到了,开宗明义——慎重选择偶像,你就是你自己,其他谁也不是。
      这种自我欣赏中带有的谦逊态度倒让我很愿意继续读下去,果然,内容现实而中肯。也许和我的价值观比较吻合也有可能,其实非法律领域的职场都满适用的。
      我很想给作者发封Email,只是想看看他会不会回复而已。开个玩笑。
      不错的律师从业指南之一。
  •    有用的建议必须是为每一个个体量身定做的。
  •   偶像,你让俺情何以堪。。。
  •   偶像,你让我何以情堪。。。
  •   不要爱上你的职业 要爱上自由正义和爱。以他们为指导,而非行业规范。着本身是一个悖论。
    如果你的喜好与你从事的职业一致,你所做的是你想做的,即自由。若不一致,你所做的不是你想做的。即不自由。
    可是,有多人的喜好与职业一致。
  •   写的很详细,谢谢
  •   感谢LZ~~
  •   醍醐灌顶的一些言语,很耐人寻味,真是一本好书。
  •   之前我也想做这样的书摘,既然你已经做了,那我就省事了!赞一个!谢谢!
  •   呵呵,你也是学法律的吧?向你学习!
  •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没有命中注定的事情”真TMD好!看来必须得买这本书了呀!
  •   写得好棒
  •   一口气看完。真是太棒了!感谢楼主摘录!
  •   一直想看,一直买不到这本书。没想到沿着五月天的路走到了这里。留个小小的脚印,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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