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流社会知识竞赛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沈宏非  页数: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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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One liner沈宏非(序)  洪晃  和沈宏非是在饭桌上认识的。他每次都谈笑风生,只有两次是拘的,咱们就说这两次吧,因为不管他在这本书里面又骂了谁,损了哪位大爷,伤了哪位小姐,这两次拘谨的饭局告诉我,他实际上是个大好人,该给面子的时候还是很给面子的。  第一次拘饭局也是我们头一次认识。那天我妈妈也在,所以大家都很照顾老人家的面子,找了点她喜欢的老上海话题,每个人的嘴都先扫黄,后开口。这样话就有点接不上,所以吃得有点过分的饱。  还有一次不爽的是在沈宏非自己的办公室,那天是另外一个“美食家”攒的饭局,跟大家隆重推出一个厨师,那天沈宏非除了张罗,没怎么讲话,大家主要听“另一个美食家”讲:牛尾要买第三节、第四节,上面的太粗,下面太细等等,我偷偷想笑,看了一眼沈宏非,他“嘘”了我一下。我只好憋住。等到第三节和第四节终于在我面前,发现已经被一大勺基本上就是番茄酱的汁淹没了。之后上的菜也基本上是渗透在番茄酱里面。但是沈宏非那天吃了一肚子西红柿,一句损人的话都没说,我相信他第二天肯定肚子疼了。  沈宏非的好朋友是宝爷,几乎每次聚会他俩都是同时出现。宝爷笔名叫小宝,嘴和笔都不逊色,损起人来也很过瘾。两个人在一起,就更加热闹。我一般都插不进去嘴。和他们吃饭太好了,首先,上海没有一个餐厅不知道沈宏非是美食家,不仅要拿出最好的手艺来,有时候甚至都不愿要钱。我在上海总是跟着沈宏非屁股后面骗吃骗喝。  沈宏非的幽默是那种非常简练的“oneliner”,就是能用一句话把别人,比如我,费半天讲的事情非常幽默、精辟地总结出来,逗得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比如有一次我滔滔不绝地给大家讲我和一个中国“精英”代表团去西班牙,里面一个女大学长官自封了团长,每顿饭只要有外国人在,她都要讲话;还有一些上海商人,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在大声地打长途回国炒股票;最来劲的是一个画廊女老板,由于要见王子,激动万分,修饰过度,穿了一双非常高跟鞋,结果实在扛不住,只好在被接见时偷偷把鞋脱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我讲了至少十五分钟。沈宏非听完之后,慢吞吞地说:“闹了半天,你是和中国的BORAT团一起去西班牙的!”  如果你不知道谁是BORAT,这本书你买对了,好好学习一下,你还需要买沈宏非其他的书,天天上他的博客,好好学习一下,不然,你可能就是BORAT。

内容概要

  《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是沈宏非的最新力作,,他写饮食男女,既不动声色,娴雅从容,又冷隽幽默,入木三分,讲饮食论男女继而高谈人生,令人捧腹之余,又满口余香。该书内容涉及“衣食住行”,延续沈宏非冷隽幽默的风格,值得一看!

作者简介

  沈宏非,男,1962年出生于上海,现居上海。1984至2000在广州、北京、香港等地从事媒体工作。现为自由撰稿人,电视节目策划人,制片人。《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三联生活周刊》、《南方都市报》、《新民晚报》等报刊的专栏作家。2003年获选《南方周末》“年度中国杰出专栏作家”。著有《写食主义》、《发现广州餐厅》、《食相报告》、《思想工作》、《饮食男女》、《大熊猫看小电影》等。

书籍目录

One liner沈宏非(序)Part 1 讲饮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上海百年老浓汤冰雪在心海南鸡饭缺啥补啥一瓶红酒,各自表述厨师秀厨房里的解构主义大师“燕鲍翅”第三梯队登场路边的粽子你要“睬”垂涎寻梅在广广州吃肉感的月饼外国火腿下酒美味训诂写饭店的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请客方知饭店亲Part 2 论男女上海男人看北京女人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准卧室情境可疑的结婚登记者花为媒一头情圣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魔鬼身材十六比九的风月宝鉴大有大的难处集团结婚足球扫黄停车做爱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如何正确对待老公的手机上你的床还是上我的床?如何正确对待哺乳期的女友如何正确对待老公他妈如何摆脱死缠男人Part 3 谈人生杯酒人生中国版孝亦有三天黑了你还不想睡忧郁症I服了You!技艺回忆录天何言哉数字人生玩物丧志,玩人更不能励志头发大盗广告人生唯有读书高海上风Part 4 赶时髦烂酷是真皮的吗?辟谷真人秀从前有座山熊出没注意问候别人的母亲博客你的明白?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洋相袋装一代男打错了族谱是不靠谱的我的太空奥德赛

章节摘录

  Part 1 讲饮食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  以本人的成都话水准和吃喝实践,对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之理解应不会超出以下范围:  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  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  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  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挡,台湾人说的夜市,法国人的 Bistrots 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当然,还是“苍蝇馆子”以动感和传神而胜出。我觉得,“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像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一副馋痨相呢。小林一茶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  苍蝇馆子把人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事实上,很多“非苍蝇类”馆子的出品,都是历史上不同时期苍蝇馆子的原创,广州的炒河粉、炒田螺,一定是大排挡的最好吃、最地道。同时,苍蝇馆子里还能吃到很多别的馆子里吃不到的东西,如台湾夜市上的香肠或肉粽。去杭州吃臭豆腐,平海路最简陋的路边摊“胖大姐”永远是不二之选。借李安的话,每一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成都人有两个。  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因为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坐在铜锣湾马师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  如果说“非苍蝇类”的馆子都属于合法夫妻,则不少苍蝇馆子就都是既无营业执照又缺卫生许可证的“奸夫淫妇”了。当然,经常会有苍蝇若干,但也视气象时令而定,这么说吧,在苍蝇馆子的菜碟里吃到苍蝇的机会,不会比“非苍蝇类”馆子更高,非但不高,还偏低,盖因苍蝇馆子里的苍蝇都在明处而且只只都是活的,“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在我个人,一旦决定了要去某家苍蝇馆子爽一下,卫生问题便已暂时置之度外,在成都,尤其无所谓,反正我一吃辣的就拉。再说,去年轩尼诗公司在广州花园酒店花3万多一桌请我,事后不照样拉个天翻地覆?  花3万多,基本上可以把一家苍蝇馆子给盘下来了。我算过,在成都若不算早饭,午、晚两餐加夜宵都在苍蝇馆子吃,一个人花10块钱便能吃得很舒服了。下馆子下到这种性价比水平,不仅能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感、成就感,更加大大提升食物的美味度。一个不小心(或者过于投入),还可以坦然地不买单。几年前冬天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翟姓美女裹胁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面纸。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第二天一睁眼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是谁埋的单?”正苦苦思索,美女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昨晚是你埋的单么?”  上海百年老浓汤  “由下午赌到晚上10点钟,输得光光。肚子是早已饿了,只为不爱吃那种拿到赌台上来的‘总会三明治’,所以一直忍着;此时当然要好好享受一番。金碧多汤,焗龙虾,而且指定要用法国红酪,尾食是苹果派。正当独自据案大嚼时,有个侍者举着一面高脚木牌,上面写的是‘刘德铭先生请接电话’。”  上文摘自高阳小说《粉墨春秋》,时代是汪伪的上海,人物刘德铭是重庆派到上海的间谍,地点是极斯非尔路上的“秋园”赌场——极斯非尔路即现在的万航渡路,另外还需要翻译的,是赌场的菜单,“总会三明治”,现在叫“公司三明治”,在澳门赌场的贵宾厅一样还可以送到赌台上来,焗龙虾,法国红酪以及苹果派,这些就都不用翻译了,上海如今还活跃着一位著名的餐厅评论人,艺名就叫苹果派,唯一需要做一番考据的,就是那道“金碧多汤”了。  据唐鲁孙先生说,想当年,“南京路虞洽卿路口有一家晋隆饮店,虽然也是宁波厨师,跟一品香、大西洋,同属于中国式的西菜。可是他家头脑灵活,对于菜肴能够花样翻新,一只金必多浓汤,是拿鱼翅鸡蓉做的,上海独多前清的遗老遗少,旧式富商巨贾,吃这种西菜,当然比吃血淋淋的牛排对胃口,彼时上海花事尚在如火如茶,什么花国总统肖红,富春楼六娘小林黛玉正都红得发紫,一般豪客,吃西菜而又要叫堂差,那就都离不开晋隆饭店了。”  唐鲁孙说的“金必多浓汤”,应该就是高阳版的“金碧多汤”(又称“金必浓汤”),两个名字,一俗一雅,一说都是英文Capi-tal soup之音译,又一说其音乃译自Comprador,即“买办”。买办者,中西商人之中间人也,上海人(至少在餐馆里)称“金必多”,北方人则叫“康白度”,鲁迅曾经用过一个笔名,就叫“康白度”。不管是“金必多”还是“康白度”,都跟钱有关(胡萝卜象征多金)。至于其原始出处,当然不会是赌场, “晋隆”是一说,也有说是福州路上的“一品香西菜馆”(中国最早的西餐馆,SINCE1883)。1922年11月13日,爱因斯坦夫妇在这家餐厅出席了欢迎午餐;1920年10月,罗素在这家餐厅开设的同名旅馆的103号房里住了9天。这两位爷,喝过这汤也说不定。  另有考据者相信,此汤乃名妓“富春楼老六”为讨好恩客所创(也是,长三堂子和“一品香”都开在四马路红灯区,属于“鸡汤”),因为老六的版本正是“奶油汤加一些儿鱼翅”。而据陈定山《春申旧闻》,金必多汤在“一品香”打响名气不错,但其著作权应属当年上海租界闻人金廷荪,绰号“快车金四”的金廷荪,“闻人榜”上的排名紧随虞、黄、杜、张之后。  不管怎么说,以下两件事是可以肯定的:第一,不管是鸡还是宁波厨师或者黑社会,这道汤实乃中国人原创;第二,这是一道中西合璧的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中间人”身份明摆在那儿。香港诗人染秉钧的诗集《蔬菜的政治》里有一首名叫《金必多汤》的:  以奶油的脸孔骄人?  滑溜的表面底下  不知有什么乾坤  把鱼翅向谁献宝?  “金必多”在上海的流传,一直延续到上世纪50年代。前几年,淮海路红房子西菜馆搞过一次“世纪回顾、经典展示”活动,其中50年代的代表菜,除了培根鹅肝酱,就是“金必多浓汤”。1949年以后,这道汤开始漂流到台北、香港以及各国华人聚居地的“豉油西餐”店(如香港湾仔六国饭店西餐室),不过延续的时间比上海长,至今仍有余温。当以此汤为主打的台北信义路永康街“中心餐厅”在2006年春节前宣告结业,香港名媛(Swank Shop老板娘)康虞采迪则在铜锣湾利园2期开了家“虞家妈妈(Yuga mama)”餐厅(铜锣湾利园2期地库,电话31183111), “金必多汤”再度跃上餐单。一鸡死,一鸡鸣;“金必多浓汤”如果算不上化石级名汤,堪称骨灰级的美味了。好这口的真是不乏其人。去年年底,美国食品科技专家李亚宁对我说,抗战胜利后他随父母从成都来到上海,“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就坐着我父亲的汽车,先到城隍庙去吃一碗虾仁蛋炒饭或者蟹粉黄鱼面,然后或者还会到南京路凯司令再来一份栗子蛋糕”。不过最令他怀念的,是到“DDs咖啡厅吃一客‘金必浓汤’”(DDs是当年上海名店,霞飞路和静安寺路各有一家)——“那个浓啊,那个香啊……”  从上海返回加州后,李先生心中的馋虫被“金必多浓汤”一旦唤醒,便久久不能平静。春节期间,他根据童年的味觉记忆(他老人家不仅一辈子研究食物的味道,更拥有天生的超强味觉感受和解析能力,曾经做过NASA的食品专家),编写了一份“金必多浓汤”的菜谱。春节刚过,刚刚在外滩六号开张的“天地一家”表示即对重温“金必多浓汤”大有兴趣——至此,这道沉浮了一百多年的老汤,虽然不断在消失,又一直在重现,但至少也算是传承有序了。

编辑推荐

  号称“馋宗大师”的沈宏非近日推出杂文集《上流社会知识竞赛》,集内文字亦是其专栏文字的汇编。沈宏非曾是《南方周末》《三联生活周刊》《南方都市报》等报刊的专栏作家。著有《写食主义》《思想工作》《饮食男女》《大熊猫看小电影》及《笑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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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2条)

 
 

  •     看了几页,果断删了。
      
      第一:洪晃真不愧是名媛啊,哪里的筵席都有你!这种烂书,你都给作序。洋洋洒洒几百字,冷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剧透和吐槽的分割线——————
      “剧透”?尼玛,根本就没有什么好透的好么。就是一锅夹生饭!嘴不利索,舌头打结,话都说不顺溜。看得人半口气堵在嗓子眼里,憋得难受。
      
      以及,呵呵,所谓知识竞赛,就是罗列了一些不知真假的鸡毛蒜皮。或许有知识,但绝对没智商!这种作家,可以直接拉黑了,无药可救。
  •     这是近期看的一本比较差的书了。
      弄点之乎者也就是文学了嘛?
      写新加坡文东记的海南鸡饭时,说店家会问上装还是下装。
      特玄虚的解释一番意思。
      其实呢,我去吃过几次,人家根本不问这些,直接问一只还是半只。
      而且鸡饭就和咱们国家的炒饭牛肉粉丝一样,随便走几步路就有了。
      里面有一个读者来信问答的章节,
      竟然和庄雅婷《辣笔,小心》书中的三四个问题相同,
      连标点符号都不差一个。
      但老庄的书晚他出版些时日。真尴尬。
      
      说美食,讲才情,胖有蔡澜,瘦有欧阳应霁。
      您这不上不下,有点hold不住。
  •     【苍蝇馆子】
      
      以本人的成都话水准和吃喝实践,对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之理解应不
      
      会超出以下范围:
      
      一、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
      二、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
      三、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
      
      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档,台湾人
      
      说的夜市,法国人的Bistrots 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当然,还是“苍
      
      蝇馆子”以动感和传神而胜出。
      
      【苦瓜】
      
      和《 金瓶梅 》一样,苦瓜——至少是有关的文字记录,明代以前不见经
      
      传。而苦瓜第一次在汉语文献里的现身,却是以药材的身份( 明《 本草
      
      纲目 》、《 救荒本草 》 )。
      
      这个“凉”字,按中医的食补表述,就是“寒”。清代王孟英在《 随息居
      
      饮食谱 》里说:“苦瓜清则苦寒,涤热,明目,清心。可酱可腌。中寒者
      
      ( 寒底 )勿食。熟则色赤,味甘性平,养血滋肝,润脾补肾。”至于“
      
      寒”的作用,是“消暑热,解热毒”。《 滇南本草 》曰:“治丹火毒气
      
      ,疔恶疮结毒,或遍身已成芝麻疔疮疼难忍。泻六经实火,清暑,益气,
      
      止渴。”《 本草求真 》云:“除热解烦。”
      
      消夏之法,丘处机认为,应“澄和心神,外绝声色,内薄滋味,可以居高
      
      ,朗远眺望,早卧早起,无厌于日,顺于正阳,以消暑气”。避暑纳凉之
      
      处,不仅在“虚堂、水亭、木阴等洁净而空敞之处”,更在“调息净心,
      
      常如冰雪在心,炎热亦于吾心少减;不可以热为热,更生热矣”。“冰雪
      
      在心”,正是苦瓜在夏季的主要食补作用。苦瓜性寒,进入体内,所走恰
      
      恰是入心、肝、脾、肺经这一路径。这一路上发挥的作用,包括清热祛暑
      
      、明目解毒、利尿凉血、解劳清心,主治中暑、暑热烦渴、暑疖、痱子过
      
      多、目赤肿痛、痈肿丹毒、烧烫伤、少尿等病症。此外,性至寒的苦瓜仁
      
      ( 籽 ),居然还有“益气壮阳”之功效。这件事,要辩证地看。举凡
      
      肾火积热,房事一触即泄者,服苦瓜仁得散其邪热,房事反得平衡,与其
      
      说“壮”,不如说“散”。阳痿若属于体弱虚寒者,服之益增其痿矣。
      
      虽然已有苦瓜茶,美国人甚至提炼出苦瓜素( RPA ),都是用来减肥。
      
      我觉得,苦瓜在夏天还是当成一道用来开胃,用来增肥的菜更好。至于苦
      
      瓜食制,宜取夏季色青未黄熟( 为求其爽脆,也有通体纯白的品种 )
      
      ,瓜身上颗粒状果瘤饱满且大者( 果瘤愈饱满愈大,表明瓜肉愈肥厚 
      
      ),凉拌,热炒皆宜,滚汤亦可,焖亦无不可。我自己最喜欢加了黑豆豉
      
      ,用猛火炒出来的大排档出品。滚汤的话,广东的苦瓜干最佳。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貌似狰狞的苦瓜身上,有一种“君子之德”,“君子
      
      有德,不移其苦;君子有功,不独其乐”,也就是说,当苦瓜与它物并炒
      
      时,绝不把自己的体味传染给对方。当然,苦瓜不“出味”,更不“入味
      
      ”,气质上,基本上是一个晚明的拧巴文人,而且是处女座的。亡明画家
      
      石涛,十岁出家,号“苦瓜和尚”,取其“青皮红瓤”之意,餐餐以苦瓜
      
      为食,天天把“反清复明”咽进肚皮,而不是像韦小宝那样刻在足底。
      
      【海南鸡饭】
      
      “海南鸡饭”确系海南移民在约60年前的作品,前身为海南岛著名的文昌
      
      鸡。海南人在新加坡上岸时,早已抢滩登陆的广东人、福建人、客家人、
      
      潮州人已将木工、酒楼、技工、中药店、杂货铺等各行各业瓜分完毕,海
      
      南移民于是只得从事中国人的老本行——厨师的干活。
      
      【葡萄酒】
      
      1804年2月12日,康德饮下学生递过来的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说了一句
      
      话,然后平静地死去,享年八十。他说了四个字:“味道真美。”
      
      【粽子】
      
      1804年2月12日,康德饮下学生递过来的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说了一句
      
      话,然后平静地死去,享年八十。他说了四个字:“味道真美。”
      
      嘉兴粽子里的老大,首推“五芳斋”。用的是上等白糯、猪后腿瘦肉、徽
      
      州伏箬。所谓伏箬,指盛夏时节所采之箬,此时的粽叶,因吸足了土壤的
      
      营养、水分和阳光,最香。徽州粽叶一年只长一季,开春发芽,至梅雨季
      
      节长大为“梅箬”,不过太嫩。而秋冬的粽叶又嫌太老了。
      
      【杨梅】
      
      杨梅别称“机子”、“朱红”、“树海”、“鹤顶红”、“洋桑葚儿”。
      
      在中国的栽培至少可溯两千年,是南方特产。两广、福建、湖南、江苏、
      
      浙江、台湾及日本、菲律宾皆有之,但向以浙江所产名气最大。李渔论吃
      
      ,好搞排行榜,论功行赏。《 笠翁一家言 》卷一《 荔枝赋 》排杨梅为
      
      公,葡萄为伯,推荔枝为王,至尊无上。不过,发下“日啖荔枝三百颗,
      
      不辞长做岭南人”之毒誓的苏东坡,吃了西凉葡萄和吴越杨梅后则说:闽
      
      广荔枝,西凉葡萄,莫若吴越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只是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
      
      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每一根刺平滑地在舌尖上触过去
      
      ,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
      
      成黑的了。它不是真的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只要轻轻咬开
      
      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
      
      。”浙籍老作家王鲁彦( 1902-1944年 )七十多年前在西北苦寒之地写
      
      下的这些文字,今已编入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教科书《 语文 》第六册,为
      
      第四单元的第一篇讲读课文,题目是《 我爱故乡的杨梅 》。课文经大幅
      
      度毫不手软的删改后与原文虽已相距甚远( 删去的句子包括像“每一根
      
      刺平滑地在舌尖上触了过去,细腻柔软而且亲切——这好比最甜蜜的吻,
      
      使人迷醉呵。颜色更可爱呢。它最先是淡红的,像娇嫩的婴儿的面颊,随
      
      后变成了深红,像是处女的害羞,最后黑红了……” )。不过,我敢肯
      
      定这几乎已是小学语文课本中最性感的一篇了。性感之处,倒也不在“舌
      
      头”、“轻轻咬开”等个别字句,而在于王鲁彦先生当年下笔之时,“已
      
      有十六七年不曾尝到它的滋味了”。
      
      昔李白夸口“玉盘杨梅为君设,吴盐如花皎白雪”者,即以盐水浸而食之
      
      ,其实是因杨梅不够新鲜而勉为其难。现场吃杨梅,不用洗,更不要盐,
      
      一伸手摘下便吃,方能体会到一阵烈日一阵暴雨轮番作用于杨梅通体的“
      
      冰火五重天”之妙,对得住天地日月之功。
      
      【月饼】
      
      苏式月饼那张特有的油沁纸,一是为了包裹,二是为了承接进食时不断剥
      
      落的层层酥皮。
      
      这张油沁纸的来历,其实杀气腾腾。据《 野客丛谈 》:元代至正二十六
      
      年夏天……至中秋佳话,刘伯温于月饼内遍置“八月十五杀鞑子”字条,
      
      相约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间无不夜饮,乘酒兴为之,势
      
      如破竹耳!胡人不识汉字,因而覆亡。
      
      【火腿】
      
      顶级的火腿,来自一种叫做ibérico的猪,cerdo ibérico,又名黑蹄猪,
      
      pata negra,多数产自西班牙西南部近葡萄牙边境的草原及橡树林中。
      
      Cerdo Ibérico两千多年前已被驯化,经过历经一千年的混血杂交之后,黑
      
      色的蹄子至今仍是它“贵族”血统的徽号。这是西班牙特有的猪种,体形
      
      偏小,肤色深灰,毛色深黑,体态轻盈紧凑,事实上,它和野猪的血缘最
      
      为接近。
      
      bérico火腿特有的那股果仁香味,来自于黑蹄猪生前所吃的橡木果。
      
      黑蹄猪育种养大后,自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2、3月间,会被放养到橡树
      
      山林里自行觅食半年( montanera ),不喂任何人工饲料。用来放养黑蹄
      
      猪的牧场,被称为dehesa,橡树牧场,种植着常绿的石橡树stone oak和软
      
      木树cork,大部分的橡树牧场分布埃塞马杜拉( Extremadura )自治区以
      
      及安达鲁西亚自治区北部和卡斯提亚省西部。
      
      在这个季节,橡树大量结果,一只猪平均每天可以吃下大约7公斤橡树果和
      
      大约3公斤野草、野生香草,树根以及橄榄,体重在此半年间成长2倍。当
      
      体重达到180公斤时,美味的火腿就离餐桌不远了。橡木果不仅提供了
      
      Ibérico火腿特有的果仁香味,而且使黑蹄猪迅速增肥,又因为放养,猪只
      
      在野地里获得了足够的运动量,使脂肪渗透到全身的组织,故顶级的
      
      Ibérico火腿,可以长出媲美松阪牛排的大理石纹油花。
      
      Ibérico火腿的产量一向不高,主要是受制于橡树子的产量。因此,
      
      Ibérico火腿还特有其根据饲料而区分的“橡树等级”。其中以吃橡树果为
      
      主的黑蹄猪火腿,属于Jámon Ibérico de Bellota,次一级的则有喂饲谷
      
      麦、青草、橄榄等杂粮的Recebo及Pienso。
      
      西班牙火腿,不仅制法简单,吃起来更简单,但很不简单的却是刀法。毕
      
      竟是生肉,若切得太厚,会嚼不烂,所以,火腿一定要切得足够薄,虽不
      
      能薄如蝉翼,至少也不能比一张欧元纸币更厚。吧台上的那个特制木架,
      
      就是为了在切肉时用来固定火腿的,至于切火腿的刀,又尖又薄,一边切
      
      ,一边就有油脂从内部渗漏出来,这样切出来的火腿,晶莹剔透,色泽艳
      
      红。一大盘切好之后,你要做以及你能做的唯一一个动作,就是用手拈出
      
      一片,直接送入口中。
      
      火腿一经切片,必须尽快食之,不然就会干涩走味。如果是刚刚开始发干
      
      ,可以浇上几滴橄榄油。不管是在店里还是家里吃,必须先把盘子加热到
      
      30摄氏度左右,再把切片的火腿放在盘子上,10分钟左右后再吃,因为火
      
      腿里蕴藏的所有美味,都会在22摄氏度时候尽情释放出来。
      
      【杂】
      
      李渔在《 家庭行乐之法 》一章里说:“世间第一乐地,无过家庭……圣
      
      贤行乐之方不过如此。而后世人情之好向,往往与圣贤相左。圣贤所乐者
      
      ,彼则苦之;圣贤所苦者,彼反视为至乐而沉溺其中。如弃现在之天亲而
      
      拜他人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与陌路结盟,避女色而就娈童,舍家鸡而寻
      
      野鹜,是皆情理之至悖,而举世习而安之。”
      
      帕斯卡尔说,我们所有的麻烦都是因为我们不肯好好地呆在自己的家里。
      
      听说一件真事:因日本国内的酒店传统上并不要求住客登记性别,故曾有
      
      日本旅行团在杭州某五星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时,填到“sex”一栏时,有些
      
      人写了yes,有些人写了no。这些事,跟火车分男女一样,都是自取其辱。
      
      尼采说:“在最高哲学类型的事情中,一切已婚者都是可疑的。”
      
      “文革”初期上海造反派的一句著名口号陡然涌上心头——“革命方知北
      
      京近,造反倍觉主席亲!”
      
      张爱玲在小说里打过这么一个让人流口水的比方:“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
      
      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
      
      《 枕草子 》第二二四节“一直过去的东西”:“毫不留情地过去的东西
      
      是:使帆的船,一个人的年岁,春,夏,秋,冬。”
      
      80年代的著名朦胧女诗人舒婷在写给80年代著名朦胧男诗人顾城的一首今
      
      天看来不算太朦胧的诗里也给我们留下过这样的传世金句:“世界也许很
      
      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
      
      钱钟书先生言:“骂是一种公道的竞赛,对方有还骂的机会;劝却不然,
      
      先用大帽子把你压住,无抵抗的让他攻击,卑怯不亚于打落水狗。他们喜
      
      欢劝你,所以他们也喜欢你有过失,好比医生要施行他手到病除的仁心仁
      
      术,总得先希望你害病。”
      
      善饮并且最终把自个儿生生给喝死了的古龙先生生前有话:“酒总是令男
      
      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
      
      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
      
      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抛弃了她的男人。”
      
      晋武到了暮年,开始极其“有为”地沉湎于女色,后宫佳丽多至万人。因
      
      妃嫔繁多,只能采取随机临幸,即乘坐羊车,羊车拉到哪里,就在哪里留
      
      宿。为了诱使君王“停车做爱”,妃嫔们于是把羊爱吃的嫩绿竹叶插在门
      
      口,并且“以盐汁洒地”(《 晋书•胡贵嫔传 》)。当落魄的刘伶跪在地
      
      上口诵“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
      
      听”之词来恶搞劝他戒酒的老婆时,晋武帝正宠着他的皇后杨艳,对她言
      
      听计从,六宫之事,悉听此妇人之言。烈士暮年,方才自动自觉地“无为
      
      ”起来,刘伶闻此,除了继续喝他的大酒,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法子可
      
      以消解他的郁闷了。
      
      林语堂曾在《 人生的盛宴 》里这样畅谈他心目中“理想的女性”:“我
      
      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
      
      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余力( 孔子一定会这样
      
      说 ),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至于头发和指甲的“药用”功能,则是很久以后在《 本草纲目 》里获得
      
      证实的。与《 神农本草 》入药之物唯发一种之“别人于物”相比,李
      
      时珍《 本草纲目 》就“以人为本”得多,卷五十二“人部”,列出人体
      
      上三十五味可入药之物,举凡毛发、指甲、牙齿、人胆以及胆结石……无
      
      一不可入药。可入药的毛发,又因生长部位之各异而各有疗效,如头发可
      
      治伤寒、肚疼,一般体毛可治中风、各种毒疮、各种不明出血,髭须可治
      
      恶性脓疮,等等。
      
      【烂尾】
      
      去西郊公园看动物,是我小时候最兴奋的事,兴奋程度,相当于十年前到
      
      夜总会去看小姐。三十多年前,到达西郊动物园之前,在公共汽车上还有
      
      一个比较兴奋的前戏,那就是浏览窗外虹桥一带汤恩伯当年留下的一座座
      
      “烂尾楼”——北起吴淞、南至虹桥的二十多公里战线上,京沪杭警卫总
      
      司令阿汤伯曾主持修筑了钢骨水泥碉堡三千八百个,半永久性掩体碉堡一
      
      万多座,在人民解放军三野兵团摧枯拉朽的攻势之下,基本没有派上过大
      
      用场,尤其是虹桥的那一堆,就工事而言,可以说基本烂尾。
      
      反思作用之外,烂尾楼尚有一种并不“巴别”却既拧巴而又别扭的审美功
      
      能。著名的Morphosis学派,就是以“故意显示建筑的未完成特性,强调现
      
      实世界的支离破碎,建筑也和现实一样,没有稳定的完成状态,而是永远
      
      处于生长变化的过程中”为基本哲学思想和设计风格的。其共同的世界观
      
      是:“世界永远处于未建成状态,永恒的美蕴藏在未完成的状态中。”为
      
      了体现这种风格,该学派坚持“覆盖建筑表层的脚手架永远不会被拆去”
      
      ,并且经常“把滑轮重锤之类设施都留在建筑场地上,好像接下去尚有许
      
      多活计等着——事实也是如此,在规划中,还有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留
      
      待日后再建”。
      
      舒伯特“第八交响曲”之所以又名“未完成”,是因为只有两个乐章。至
      
      于是故意而为还是不得已而为之,近二百年以来,一直在音乐学家与音乐
      
      爱好者中聚讼不休。比针对烂尾楼成因的争论还要复杂。唯一没有争议的
      
      是,从对称结构性到形式美感,只有前两个乐章的“第八”皆已鬼斧神工
      
      地尽善尽美。因此,我个人倾向于把“舒八”归类为“把滑轮重锤之类设
      
      施都留在建筑场地上以故意显示建筑的未完成特性”的Morphosis学派。事
      
      实上,为了纪念舒伯特逝世一百周年,1928年曾有人重金征求“未完成”
      
      的后两个乐章,在全世界音乐家的强烈抗议下,此狗尾续貂之举,终告烂
      
      尾。
      
      【材料】
      
      很难想到在欧洲、至少是德国化学家维勒( Wohler.F.1800~1882 )于
      
      一口坩埚中提炼出灰色粉末状的金属铝之前,铝一直是价格比黄金还贵的
      
      贵重金属。古罗马时代,一位炼金术士因向皇帝泰比里厄斯( Tiberius
      
       )献一只铝制酒杯竟遭皇帝斩首,因为泰比里厄斯害怕这种光彩夺目的
      
      新金属会使他的金银财宝贬值。17至18世纪,只有极个别巨富的欧洲王室
      
      才有享用铝匙和铝叉用餐的特权。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1898年,为了表彰门捷列夫对化学( 前身是炼金术
      
       )的杰出贡献,他在伦敦被隆重地授予贵重奖品一件——用金和铝制作
      
      的天平。相当于今日的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被授予了一整套铝合金门窗。
      
      1967年上画的《 毕业生 》开头,毕业派对上一位来宾忠告达斯汀•荷夫曼
      
      :“我只想对你说一个字,只一个字——塑料,塑料发展前景很棒啊!”
      
      大约一百年前,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小说《 怎么办 》里写道:“终有一天
      
      ,铝将代替木材,甚至可能代替石头。看,这一切是多么奢侈,到处都是
      
      铝。”
      
      农耕民族的皮革崇拜,在《 史记•孟尝君列传 》里也能嗅到它的气味:“
      
      齐愍王二十五年,使孟尝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尝君为相。人或说秦昭王曰
      
      :‘孟尝君贤,而又齐族也,今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于是
      
      秦昭王乃止。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
      
      :‘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无双,入
      
      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孟尝君患之,遍问宾客,莫能对。最下坐有能为
      
      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
      
      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得出,即驰
      
      去。”
      
      据专家考证,所谓“狐白裘”者,指的并不是一件以狐皮制成的白色真皮
      
      翻毛大衣,其用料上只取狐狸腋下的那一小撮白毛,而且需要动用到许多
      
      只狐狸才能完工,正所谓“积腋成裘”是
      
      【爬山】
      
      爬到山的上面去,是一种父权社会的“传教士体位”,而“征服”则是一
      
      切登山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尼采在35岁上辞去巴赛尔大学教职,迷上攀
      
      登阿尔卑斯山诸峰连续七个暑假之久。尽管他登上的最高峰科尔瓦奇峰海
      
      拔只有3451米,然而那种“巅峰体验”还是对他在这一期间完成《 快乐的
      
      哲学 》、《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 偶像的黄昏 》等主要著作起到
      
      了关键的作用。换言之,至少在像阿兰•德波顿这种轻薄的作家看来,迷恋
      
      登山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导致了“超人”这种反动思想。
      
      【熊出没注意】
      
      布希亚说,后现代性的消费已进入了一种“超真实”,在这个“超真实”
      
      或者“超现实”里面,符号与象征完全和消费者的需要无关,消费品是被
      
      当做象征在贩卖,“它们构成了另一种现实”。
      
      所谓的智慧,不过常识:“熊出没注意”是北海道的所谓“城市名片”,
      
      第一,它是北海道常见的公共标识,只因北海道地区经常有熊出没( 但
      
      恐怕也是从前的事了,例如在《 追捕 》里面 ),故这个标识便张贴在
      
      经常有熊出没的地方,保护人,也保护熊。
      
      关于“熊出没注意”的第二个常识是,“熊出没注意”也是一家名叫North
      
      Island( 并非诗人北岛的英文名 )公司的商标,该公司以“熊出没注
      
      意”为注册商标,大量生产日用品、旅游纪念品以及食品为主,包括T恤、
      
      风衣、杯子、烟缸、各种食品,汽车贴纸只是上千种产品中的一类。
      
      按照保罗•福赛在《 格调 》一书中所做的研判,在车上张贴各种文字标识
      
      ,乃美国中产阶层独有的“受地位焦虑症驱使”的行为,美国后车窗上常
      
      见的标贴是:“我宁愿去航海”、“我为小动物踩刹车”。而“贫民阶层
      
      喜欢装点他们的汽车,不仅有仿豹皮的家具装饰品,还有在前后窗上荡来
      
      荡去的玩具骰子”。
      
      【暴露狂】
      
      对付爱露、爱现的暴露狂,万峰老师曾提供过两种方法。有次一女的打电
      
      话进去问:“万峰老师,我看到一个露阴癖,我好害怕。怎么办?”
      
      万峰:“害怕?害什么怕,你只要大喊一声——耍流氓( 高音 )!”
      
      又一次一贱男问:“我……我的几个女朋友,都说我……下面那个……有
      
      点大……”
      
      万峰:( 打断 )“大?你以为你大就了不起了?有驴大、有马大吗?”
      
      听众:……( 无语,挂断 )
      
      【电话】
      
      据溥仪《 我的前半生 》供称,十五岁那年,在庄士敦的煽乎下,非要在
      
      养心殿安一个电话。内务府大臣和师傅们因担心皇帝被电话非礼( “安
      
      上电话,什么人都可以跟皇上说话了,外界随意打电话,岂不冒犯了天颜
      
      ?” )而以“祖制”相阻,但最终还是搞不过以“自由”相抗争的皇帝
      
      ,便遂了他的心愿。翻开电话局送来的电话本,溥仪把第一通电话打到杨
      
      小楼家,还学京剧念白道:“来者可是杨——小——楼呵?”对方问:“
      
      您是谁呵?”皇帝就立马挂机了。皇帝还用电话非礼过杂技演员徐狗子和
      
      东兴楼饭庄,冒充一什么宅子叫他们送一桌上等酒席。当然,溥仪前半生
      
      也用电话办过一件实事,就是约见了白话文干将胡适,后者所倡导的白话
      
      文运动,就是把中文变得嗦起来的一种“白活文”。
      
      【下跪】
      
      如果不是返祖现象的话,下跪这个动作,就是人类从鸟兽那里有样学样而
      
      来的。“乌以反哺,托体太阳;羔以跪乳,为贽国卿。禽鸟之微,犹以孝
      
      宠”( 蔡邕《 为陈留太守奏上孝子程末事表 》)。然而,“上跪天地
      
      ,下跪父母”由一种象征性的孝行成为中华礼制的一个程序化主流姿势,
      
      并非毫无争议。
      
      有异议者相信,下跪以及连带而来的磕头实际是北方少数民族原创,经北
      
      方汉人而流入南方。理由是:“南方潮湿,到处是泥,古代又没有什么柏
      
      油、水泥可以把地面弄干净,自然条件似乎不适于养成下跪的习惯。南方
      
      人见了尊长显贵,无非打个拱手,作个揖,唱个大喏便是。而北人就不一
      
      样,纳头便拜。北方地面干燥,拜完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土,又可以清清
      
      爽爽站成一个模样。”
      
      玄武门兵变之后,“上乃召世民,抚之曰:‘近日以来,几有投杼之惑’
      
      。世民跪而吮上乳,号恸久之”(《 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九十一 )。
      
      为了安抚父亲并表示自己的孝心,李世民把李渊当成“超级奶爸”,据信
      
      是对“牛羊跪乳”直接模仿的古鲜卑遗风,元代之后才由中原传入南方。
      
      《 文山先生全集 》卷十七说文天祥被解至元大都,丞相博罗召见,文天
      
      祥“长揖”而不跪,通事( 翻译 )命他跪,文天祥答曰:“南之揖,
      
      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礼毕,可赘跪乎?”
      
      所谓“北跪南揖”,义正辞严的诡辩也,不妨视之为一种以身体的政治正
      
      确来保持政治正确的策略。然而许多年以后,跪拜一事终究还是从南北分
      
      裂演变为东西对抗,成为另一版本“夷夏之别”的一个重要指针。1793年
      
      ,为了免向乾隆行三跪九叩这种“野蛮人或异教徒的礼仪”,不远万里来
      
      到中国的英使马戛尔尼( Lord Macartny )在清朝官员及乾隆面前以“
      
      单膝下跪”还是“双膝下跪”为技术性掩护,重复了一场文天祥式的诡辩
      
      。
      
      据《 事林广记 》:“凡揖人时,则稍阔其足,其立则稳。揖时须是曲其
      
      身,以眼看自己鞋头,威仪方美观。揖时亦须直其膝,不得曲了,当低其
      
      头,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内。揖时须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谓之鲜
      
      礼。揖尊位,则手过膝下,喏毕,以手随时起,叉手于胸前也。”可见“
      
      曲身直膝”也好,“曲一膝,曲双膝”抑或“身膝俱曲”也罢,皆是以身
      
      体高度上的差异来体现等级、尊卑和权力的秩序,对于施礼者而言,共同
      
      的潜台词就是——I服( 伏 )了You!
      
      【性】
      
      据《 史记探源 》:“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于尼丘扫地为
      
      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说什么天不生仲尼,万古
      
      如长夜,事实是“孔子老爸不野合,长夜如万古”啊。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
      
      而归。”孔子生前对户外活动兴趣之大评价之高,以其先天性遗传基因观
      
      之,似非空穴来风。
      
      春宫画在中国古代又称“嫁妆画”( 亦叫做“女儿图”或“枕边书” 
      
      ),随着新娘的“压箱底”被带到洞房里去,临阵磨枪,照葫芦画瓢,不
      
      需要家长陪同观看。此事有汉代张衡《 同声歌 》为证:“得充君后房,
      
      高下华灯光,衣解金粉御,列图陈枕帐,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
      
      所稀见,天老教轩皇。”所谓“列图”者,在床上展开的就是这张“秘密
      
      图纸”。始自汉代的这种把春宫画和首饰、梳妆台等一并打包进新娘嫁妆
      
      的习俗,在日本一直流传到19世纪。功能上,跟现在准新郎准新娘到医院
      
      做婚前体检时被组织集体观看“科教片”一模一样。别忘了,张衡也是一
      
      位著名天文学家,紫金山天文台发现的一颗小行星( 国际编号1802 )
      
      ,即以他的名字命名。当然,医院里放映的那种“科教片”,在中国古代
      
      性爱术语中被称为“活春宫”。
      
      古人相信,春宫画或者做成春宫的陶瓷器,可以“避邪”并且“防火”。
      
      理论是:性交这种见不得人的脏事,鬼更见不得,因为鬼见了都怕。把春
      
      宫画贴在门上,鬼不敢进;贴在灶头上,可避火灾。又据说火神是天上的
      
      一个仙女,有三十六个丫环伺服。因得罪玉皇大帝,被贬为灶下婢女,人
      
      格也变得躁急易怒。平日她爱穿浅黄色衣服,一发起飙来,就换上红色衣
      
      服,所谓火灾,就是她换上的红衣。在这种时候,如果让她看到春宫,她
      
      就会因为害羞而躲起来,因而也就避免了一场火灾。是故,春宫画在清代
      
      也经常被印在藏书票上。一男一女,俩光着腚的消防队员。
      
      A片拍到位了,也能捧出明星来,小电影有大导演,春宫画也有大画家。历
      
      史上,画过春宫的艺术大师包括唐代的周景元( 代表作《 春宵秘戏图
      
      》,失传 ),元代画家赵孟,尤其是明代中期的仇英和唐寅,更是高
      
      手中的高手,以致后来假托此二人之名的伪春宫不绝于世。苏州人仇英,
      
      职业画家,不但画裸体男女,更擅长画穿着衣服的Fully Clothed Sex。一
      
      轴明春宫卷的卷首中注明他曾画过一套“十荣”,即十种不同的性交姿势
      
      ,今已失传。目前北京和台北的故宫博物院均藏有仇英的仕女画和册页,
      
      “本身没有描绘性行为,但有很浓的暗示性”。一套24幅仇英所作的绢画
      
      ,有一幅描绘了一对在拿着丝制灯笼的小丫环导引下走向卧室的爱侣;另
      
      一幅画面中床帐严覆,床前男人的卧鞋和女子的绣花莲鞋暗示主人已登榻
      
      ,丫环在外似在偷听他们的窃窃私语。有志者可借此展开想象的翅膀。
      
      Tips:仇英笔下的美女,具有以下三大特征:修长、苗条、全长着鹅蛋脸
      
      。
      
      自号“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唐寅( 唐伯虎 ),画春宫更是了得。他
      
      画得棒,据说是因为常跟妓女混,并且用妓女和情妇为裸体模特,故能在
      
      当时裸模极为缺乏的艺术环境中脱颖而出,换句话说,春宫画得好,是因
      
      为他有很牛×的“生活基础”。但是传说中的春宫真迹多已失传,传世的
      
      临摹本有《 退食闲宴 》、《 竞春图卷 》、《 花阵六奇 》等。其中最
      
      著名的是一套《 风流绝畅图 》册页,共有24幅,明万历三十四年( 公
      
      元1606年 ),徽派刻工黄一明曾根据唐寅原作摹刻为版画并印行于世。
      
      20世纪中叶,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他的名作《 中国古代房内考 》和《 秘
      
      戏图考 》中有详细介绍,当时在东京私人印刷了50部,分赠世界各著名大
      
      学、图书馆和研究机构。
      
      唐寅在这方面的名气大到什么地步呢?就连《 红楼梦 》也爱拿他说事儿
      
      。第26回,薛蟠告诉宝玉说:“昨儿我看人家一张春宫,画的着实好。上
      
      面还有许多的字,也没细看,只看落的款,是‘庚黄’画的。真真的好的
      
      了不得!’宝玉听说,心下猜疑道:古今字画也都见过些,哪里有个‘庚
      
      黄’?想了半天,不觉笑将起来,命人取过笔来,在手心里写了两个字,
      
      又问薛蟠道:‘你看真了是‘庚黄’?’薛蟠道:‘怎么看不真!’宝玉
      
      将手一撒,与他看道:‘别是这两字罢?其实与‘庚黄’相去不远。’众
      
      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字,大爷一时
      
      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没意思,笑道:‘谁知他‘糖银’‘果银’
      
      的’。”
      
      和仇英一样,唐寅画的美女也有三大特征:一、前额一点白;二、鼻尖一
      
      点白;三、下颏一点白。此所谓“唐三白”者,通常是用来鉴别真伪寅画
      
      的一个标准。
      
      历史上最精彩的一次换算,发生在法国皇室。大革命前夕,在巴黎民众对
      
      皇室之荒淫无道的种种妖魔化传闻当中,有一项路易十六与妖姬皇后玛丽•
      
      安托瓦内特( Marie Antoinette )的“真情对话”( 也跟交通工具和
      
      个人爱好有关 ):
      
      国王:“这些年你在香水上花掉的钱,足够为法国买一艘军舰!”
      皇后:“陛下这些年在我身上用掉的精液,足够让这艘军舰浮起来!”
      
      【玩】
      
      李渔言:“但凡戏耍亵狎之事,都要带些正经,方才可久。尽有戏耍亵狎
      
      之中,做出正经事业来者。就如男子与妇人交媾,原不叫做正经,为什么
      
      千古相传,做了一件不朽之事?只因在戏耍亵狎里面,生得出儿子来,绵
      
      百世之宗祧,存两人之血脉,岂不是戏耍而有益于正,亵狎而无叛乎经者
      
      乎!”
      
      玩就是玩,玩就是目的本身。黑格尔的定义是:“游戏( 在本质上 )
      
      同正经的事务必须处于反对的地位。这种角力、赛跑和竞争不是什么正经
      
      事情!正经的事物乃是为某种需要而起的劳动。我或者‘自然’必须有一
      
      个屈服。但是和这一种正经相反,游戏表示着更高等的正经,因为在游戏
      
      中间,‘自然’当被加工制造为‘精神’,而且在这些竞技举行的时候,
      
      主体虽然没有进展到思想最高的正经,然而从这种身体的练习里,人类显
      
      出了他的自由,他把他的身体变化成为‘精神’的一个器官。”很显然,
      
      在那些玩人及被玩的场所,玩和被玩双方在主要目的上不是共同地为了解
      
      决生活问题,就是解决生理需求。在这种功利性极强的气场中,“他的身
      
      体”绝不会“变化成为‘精神’的一个器官”,倒是把一个器官暂时变成
      
      了全部的身心。
  •     对于沈爷写的东西,爷向来觉得文如其人——彪悍!
      
      此书虽说叫上流社会知识竞赛,但里面涵盖各类吃食,沈爷不亏为吃货一个,不枉此货在江湖混迹了这么久
      
      如果说蔡澜是为舌头而吃,那么沈爷绝对是个为吃而吃的吃货。
      从苍蝇馆子到五星级酒店,从路边的大肉粽到顶级鸡鲍翅,似乎每一类吃食里都能被沈爷发掘出精品,让人不禁赞叹吃货的力量是伟大的。蔡澜的食评通常处于美食界金字塔顶端,以至于现在无食可食到龙虾刺身做早餐(小小地汗一个)而沈爷似乎装了升降机在身上,终日在美食金字塔上上下下,乐此不疲。
      
       本爷最赞同的是沈爷书里关于嘉兴肉粽的描述——路上的粽子最好吃,从小到大,从北到南吃过粽子无数,老家的纯糯米棕,蛋黄棕,栗子粽····印象最深的确是嘉兴服务区的粽子。
       没特地去嘉兴玩过,不过大学期间因为去嘉兴周边而路过嘉兴几次,每次都会留着肚子去吃一个肉粽,几块钱一只的肉粽从没有偷工减料过。付过钱后将粽子拿在手上,一种厚实的满足感感油然而生,江南11月的天气寒气渗骨,顶着红红的鼻头手里握着厚实的肉粽,在香气四溢的服务站里,顿时觉得幸福感油然而生,现在回忆起来,最感慨的不是粽子入口味蕾的满足,而是那种连吃个粽子都觉得自己很幸福的青春已经悄然远去···············
      
       除去内容,沈爷彪悍的文字让爷一口气吧正本书读完。沈爷文字的彪悍倒不在于他不经意间爆出的小粗口,而在于他驾驭文字时能伸能缩,能放能敛又恰到好处的本事。跟在情场上混迹数年的大叔调戏一个初谙世事的小姑娘差不多,说他是耍流氓,他马上一本正经的让你觉得你想得多了,说他一本正经吧,字里行间之间又充满了那种流氓的味道。个人觉得,除了是专栏美食家,此货在情场上的手腕绝对不比他在美食场上差!
       虽说微博有加关注,也零零散散的读过他写的一些书和专栏,但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沈爷的文字,太过霸气。而且忽然发现沈爷跟自己在性格有些雷同,不喜欢他应该是同性相斥吧,就像自己往往对射手座的女生有些排斥。倒不是不喜欢,纯粹的不想跟和自己太像的人打交道,跟照镜子似的。感慨归感慨,像极了高中时代偷偷在书桌下面放小说的感觉,倒不是说有多爱那本小说,纯粹为了那种让人跃跃欲试的叛逆感,哈哈。~~
       此生若有幸见沈爷,定拱手一拜:沈爷!
  •     老沈的聪明才智,属于思维敏捷,想象力丰富,联想力超群,又不失讽刺和幽默。两个字形容的话是“过瘾”,属于能捧着个书在被窝里笑得个半死的状况。
      蛮有想法的一本书,属于想明白了却可以做得糊涂,属于精细但绝对豁达,看得开,也做得到,说夸张点叫叱诧风云,倒是叱诧也绝对有个分寸,知之却不必言尽,太多事情,要么嘴角稍稍上扬,要么仰天长笑,自在逍遥。
  •     专栏文章写作秘笈
        ——沈宏非《上流社会知识竞赛》读书笔记
      
      沈宏非专栏作品集《上流社会知识竞赛》一书,涵盖了饮食、男女、人生、时尚等为大众媒体热衷的内容,让人充分感受到这厮不仅会吃、好吃,而且还会说、善辩。
        从沈文中,可以非常典型地见出写专栏文章的一些技巧。我谨概括如下:
        
        一曰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就是围绕一个主题,古今中外的瞎扯一圈,顺便夹叙夹议地发点文人的小感慨。有种说法,将专栏作家描述为整天在案头备着古代笔记、古文诗词、中外名人轶事之类书籍,然后想到一个主题就搜罗一番,即可成就一篇千把字的专栏文字——这情形,简直就是“剪刀浆糊”的升级版嘛。当然,这个说法应该还是在遥远的上个世纪,换成今天,直接百度一下就行了,更方便省事——不过,为了另辟蹊径的考虑,还是要备点冷门货的。
        沈宏非是深得此道的高人。在谈论朱伟所著《考吃》的《美味训诂》一文中,沈自陈其当年因“写食主义”专栏一炮走红的发家史:“任何人以任何文字任何风格写中国饮食如果不参考《考吃》,就像明明有盐却忘了放。‘写食主义’和《考吃》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属于‘白话文笔记’,都是考据性的。对于‘写食主义’和它的作者来说,《考吃》的好处不仅是资料之丰富,尤在于取材之繁杂。”(P69)看到这里,不得不让人感慨:好在方舟子还没盯上这个沈胖子。
        沈宏非《上海百年老浓汤》一文中,为了说明旧上海“金必多”汤这道“中西合璧”的菜,开篇就直接端上来高阳小说《粉磨春秋》里的赌场片段,继之以唐鲁孙先生关于晋隆饮店的一番“想当年”,再下来是鲁迅先生的笔名“康白度”,又提到爱因斯坦夫妇、罗素都曾到过的“一品香西菜馆”,另有陈定山《春申旧闻》等考据,更添香港诗人梁秉钧诗集《蔬菜的政治》里的同名诗歌,最后是根据美国食品科技专家李亚宁的童年味觉记忆整理出的菜谱。你看,如此这般通古博今,东拉西扯,兜兜转转,汤汤水水,怎不叫人唇齿生香,垂涎三尺?
        在这本《上流社会知识竞赛》里,被沈宏非屡屡提及而经常出来露面的有:张爱玲、齐泽克(真不知道从哪里发掘出的这个斯洛文尼亚学者?)、艾柯(意大利学者、作家,引用的是其关于色情电影的两段调侃式描述)、钱钟书。
        
        二曰广泛联想,大胆比喻。典故不够,比喻来凑。要不然,如何将一个小话题铺陈千言,而趣味成文呢?正所谓人类失去联想,专栏文章不知如何写是好?所以,本着老祖宗“食色,性也”的忠告,沈宏非极其擅长将食色联通起来。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一文,标题自然是套用过来,内容则更是颇多比喻或类比:“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档,台湾人说的夜市,法国人的Bistrots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P2)“如果说‘非苍蝇类’馆子都属于合法夫妻,则不少苍蝇馆子就都是既无营业执照又缺卫生许可证的奸夫淫妇了。”(P3)
        其他的妙喻有:
        “以法国酒为首的旧世界酒,综合口感上就像法国女人的性格,两个字:世故。而所余大部分的旧世界酒,则大致上一如美国大妞的脾气:热情奔放,毫无保留,全部都给你。”(P25)
        “在上海男人看来,如果上海女人是粉蒸肉,北京女人就是一块葱烤大排。”(P86)
        “在武侠小说里,春宫画还有一种极其另类作用,是迷惑敌人的小规模不杀伤性武器。”(P156)
        “把‘烂尾’工程,说成和犯罪学上的‘未遂’有某些相似之处”P264
        除了比喻,还有戏仿。如:
        “‘做女人挺好’这句广告词就不如改成‘做女人大好’了,不是小好,也不是中好,而是大好。”(P132)
        “既给钱又给时间者,虽不至孝感动天,却足以孝傲江湖了。”(P186)
        “阿姆斯特朗被盗的头发,实在是个人的一小撮,人类的一大把。”(P236)
        “过去我信张爱玲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现在,我不得不相信烂尾楼所给予的无言的启示:‘人生是一座很高的楼,贴满了玻璃幕墙,最终烂尾。’”(P267)
        “天下寻根认祖之事,通常只寻好人,不认坏蛋,循的是‘良祖宗驱逐劣祖宗’定律。”(P335)
        
        
        三曰插科打诨,段子伺候。写专栏要学会做文字游戏,不管有无实质内容,将一些你熟识的语句词汇任意排列组合,既能体现自己的妙语连珠妙笔生花,更可收出其不意之奇效。如沈宏非《在广州吃》一文,“不断帮‘吃在广州’这四个字交换体位”(P50),变换出“吃在广州”、“广州在吃”、“在广州吃”等,在我看来实则应是沈胖子“在吃广州”,“流年中暗中偷换,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P48)。又如,对一些俗语热词的活学活用:“生的伟大,熟的光荣”,“吃喝型家庭”。
        至于有些饶舌的话,难免有凑字数的嫌疑:“80年代的著名朦胧女诗人舒婷在写给80年代著名朦胧男诗人顾城的一首今天看来不算太朦胧的诗里也给我们留下过这样的传世金句:‘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可见,不管是唯心还是唯物,做大做强,50年来一脉相承。照这么无休止地‘大’下去,总有一天,这句话会被读成‘心也许很小很小,胸的领域很大很大’。”(P133 )
        还有脚踩西瓜皮的写法,信手由缰,恣意飘洒,在《辟谷真人秀》一文中非常典型。
        老是一本正经地写些陈年旧事,谈些理论玄学,难免让人审美疲劳,所以,时不时地穿插几个段子,可以起到活血化瘀理气通便之功效。
        如《数字人生》中,为了说明“可计数的货币不仅简化了所有可计数或不可计数的价值观念,而且使这些价值观念之间可以任意地进行换算”这样一个道理,作者插叙了这样一个段子:
        某执法部门俩芝麻官,一日忽觉嘴里淡出鸟来,遂决定深入基层检查工作。当下戴好大盖帽,骑单车来到郊外一养猪场,对养猪专业户户主打官腔道:“每天都给猪吃什么?”
        “报告:每天给猪吃潲水。”
        “什么?潲水那么脏,猪吃了以后人再吃猪,肯定危害健康。不行,罚款10块!”
        第二天,两顶大盖帽又飘然而至。“罚款之后,改进了没有?”
        “报告,本人已痛改前非,再也不敢喂潲水了。”
        “嗯。那么,现在给猪吃什么?”
        “每天改喂面包。”
        “什么?喂猪吃面包?!这不是浪费国家宝贵的粮食资源嘛!你好大的胆子。不行,还要罚款10块!”
        罚上了瘾,大盖帽第三日一早又来。声色俱厉:
        “经过两次罚款,有否改进?”
        “有。本人已彻底悔改。现在不喂潲水,也不喂面包。”
        “现在喂猪吃什么?”
        “报告:我现在每天给猪10块钱,丫爱吃什么吃什么!”
        段子稍长了点,可既凑了字数,又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何乐而不为呢?
        在《你的明白》一文开头,作者说到电影“对白里之所以会蹦出几句外语,通常是为了渲染某种异国风情,一般也只是做个引子,点到为止”(P309),便由此而联想到一个段子:
        英语作文课,老师出的题目是“当黑羊碰到白羊”,起首提示曰:“One day the black goat meet the white goat on a bridge……”
        一中国小学生偷懒,灵机一动,挥笔写道:Then the black goat asked the white goat:“Can you speak Chinese?”The white goat answer:“Why not!”
        接下来,羊儿们就全程以中文问答了……
        在《袋装一代男》中,作者调侃以前大而呆板的传统公文包时,顺手拿来这么一段子:“老虎和乌龟打架,被乌龟咬了虎鞭不放。猴子见了,对老虎竖起拇指:虎哥,你真牛啊,走到哪里都挂着个公文包。”(P325)
        如此等等,不过博君一嘻耳。
        
        四曰百科集锦,交叉研究。专栏文字就如百科全书,内容上要上知天文,下通地理,中间再添加点历史佐料;论述上要能运用多学科、宽领域综合分析、交叉研究。换言之,专栏写作是一种知识密集型、创意多样型、技术复合型的高科技多功能低碳行业。如沈宏非《厨房里的解构主义大师》一文里的解构分析,《“燕鲍翅”第三梯队登场》里的饮食人类学解释,《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对性骚扰运用法理分析、历史分析、精神分析、生物学分析等多种骚扰法,深入研究受到性骚扰的生物基础、性骚扰行为的法律界定、反性骚扰立法的现实及历史意义、井冈山时代的性骚扰法律实践、不保护男性的执法成本和权力结构考量……凡此种种,务必让读者看得云里雾里,不服不足以平民愤!
        在《头发大盗》一文中,作者对“怕去理发店”的解释是:“哲学上的理由是感觉不自由,失去了‘主体性’(与我后来不爱坐飞机是同一道理);伦理学上的原因,大概与夏侯的影响有关,最关键的,还是出于对私有财产的天生保护欲。”(P242)
        在《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文末,作者说:“憎人富贵嫌人穷——这是粤语对人性的一个基本判断,也是结成想象共同体所必需的一个生物学基础,它的社会学表述就是‘虚荣’,后者对社会的建设性远高于破坏性,诚如杰罗姆所言……”(P318)你看,从生物学到社会学,再到一般读者不知何方神圣的杰罗姆,这可真是上流社会的知识竞赛啊。
        
        不过,作为专栏作家中的前辈和佼佼者,沈宏非还是有他的过人之处。即语言上随口而来的风趣,资料上包罗万象的丰富,以至于简直把专栏做到极致——弄得跟非专业论文一般。如《一瓶红酒,各自表述》、《外国火腿》,《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天黑了你还不想睡》、《忧郁症》、《数字人生》、《头发大盗》、《海上风》、《从前有座山》等等,这些文章除了引经据典外,文中频现中英文结合的各类术语,最绝的是,大标题下还分设小标题。如关于春宫画,分别从画的啥、干啥用、谁画的、正确对待春宫画等方面层层递进,充分挖掘,这不是论文还是什么呢?我以为,沈宏非的高妙之处就在于此,当别人以为掌握了专栏写作的技巧而开始专栏生涯的时候,他已经升级到2.0时代了。
        在《可疑的结婚登记者》中,作者对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的弊病展开深入分析,使得文章不仅有趣味性,而且还体现出思辩性、启发性。他首先指出,“性事者,一经济问题耳”——一语破的且立马将问题提升了一个层次;然后指出:“若坚信以强制婚检把一部分‘可疑男女’挡在婚姻门外的做法一定可以减少社会成本,也许就会出现哈耶克所谓‘当政府试图通过替人民做主实施社会控制(如人口政策)时’的那种‘出人意料的后果’。”(P104)这些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实施强制婚检而注定会剥夺一部分不合格人群的结婚权利,进而进一步增加光棍数量,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和额外支出(包括这部分孤寡人口的养老开支)。如果你到这里还没被绕晕的话,你就不得不佩服老沈——每一个美食专栏作家,不仅有一张会吃的嘴,还有一张雄辩的嘴。
        
        2010年8月2—17日于绍兴
        
        《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沈宏非著,作家出版社2009年1月版,26元。评价:★★★。
  •     美食家为了什么
      
      
      
      李黎
      
      
      
      郭德纲说,先有的嫖客,后有的鸡,以此恶毒地回击“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
      
      而关于美食和美食家,可以确定先有美食后有美食家。证据是反证:美食荡然无存时美食家一定还会存在,苟延残喘很多年,最后被虚拟味觉、神经注射等取代。
      
      我们处于一个剧变的历史阶段,贫穷和富裕携手组成的现代化正在无情地消灭美食,而美食家还在坚守阵地,令人感动。
      
      在这份感动之中,我略感遗憾的是,美食家似乎都是大胖子,眯着小眼睛,让人感觉眼睛闭上嘴就得张开,因为皮肤不够用。虽然他们留着络腮胡子以期不那么显胖,但没用。
      
      沈宏非的标准照可以说是美食家的标准照。每次拿起他的书,我都知道这是美食家的书而不是作家的书。这样不好,会打击广大的女性成为美食家的积极性,直接削弱美食卫队的力量。但没有办法,想要成为美食家,你必须经过两个境界,等你到了第三种境界时,你胖了。成为美食家就是成为悖论。
      
      第一个境界是吃过比任何两个人加起来要多的美食。一个人每天按时回家,最多匍匐前进去菜场的人,死也不会成为美食家。他充其量成为美食评论家,通过阅读知道很多美食,然后展开没有味觉的评论,年纪到了就成了评论家:一个人无能到什么程度才会去做评论家呢?美食家不是评论家,而正是评论家的对立面,是汪曾祺、沈宏非那样的作家。一个美食家兼作家的人,除了经常置身脏乱差的所在,脑子还应该有一个美食版孤独星球,地球上哪里有好吃的,曾经有过哪些,永远能想起来,人在美食在(女性方位感差一点,这是不是妨碍她们成长为美食家的一个因素呢)。
      
      第二个境界是对某些美食毫无节制地喜欢,毫无节制地吃。如果某人到了第一个境界而没有迈出这第二步,那么依然有沦为评论家的危险。这一境界考验的是热情和牺牲精神,一个从未狂热过,总是把任何食物就着理性一起细嚼慢咽的人,一定无趣。无趣也是美食家的对立面。美食家必须有趣,有激情,有亢奋症状,需要治疗。如此这般,即使牺牲了身材曲线和血脂血糖,也会不知不觉,不以为苦。
      
      好了,两种境界下来,一个美食家的胚胎形成了,甚至满月了。接下来就是经济状况、阅历和文笔等问题了。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美食家来了,美食家还没走。
      
      那么,美食家为了什么?为了吃吗,那何苦写出来;为了发扬光大美食吗,那何苦光吃不开店;为了热爱生活和和和谐谐吗,以他们的阅历和智力真不明白今日食物之真相?
      
      人们在谈论小说和诗歌到底为了什么时,那些确定无疑的答案总会遭到无情的延绵千百年的评判,而且批判得那么正确。现在有了一个很酷的答案:小说就是为了小说本身,诗就是为了诗本身,艺术就是为了艺术本身……伟大的艺术如同寒夜里隔壁人家突然燃放烟花,凭空而来,灿烂无比,转瞬即逝,印象永恒……那么,美食家为了什么,很清楚了。
      
  •      一直爱看关于食物的文章和帖子,对于“吃货”沈宏非也就久闻大名。可惜我在图书馆没找到那本著名的《写食主义》,于是就随便拿了《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来凑数。
      
       看书名,以为这书是专门写昂贵食材的,书本的前1/4章节里也的确提到了什么猫屎咖啡,什么品酒师的修辞语言,离我等的生活遥远,就看个热闹罢了。
      
       往后乱翻到一篇跟书名同名的专栏文章,写的是当年在天涯斗富的周、易二位公子,我这才反应过来,这本书只是作者各种专栏文章的集子而已。报刊专栏文章受截稿时间和社会热点的影响,质量容易差次不齐,所以专栏文章合成的集子,只能跳着读。
      
       说印象深刻的内容吧。
      
       首推他自曝的一本美食文章工具书。原来大牛也不是神人,他能在美食文章里旁征博引、追源溯始,手头是有一本翻烂了的工具书的。抱歉这工具书的书名我真的忘了,而沈宏非的这本书我也还给图书馆了,下次有机会再去查吧。唉,就算是靠工具书,能写出好文章也是牛的,像我这样,连工具书的名字都忘了,更不用说拿来用了……
      
       然后是他的一个理论,缺啥补啥。韩国人没得吃,所以能在《大长今》里把韩国餐饮吹得叫人垂涎;外国人没钱下馆子,所以他们的美食评论拥有相当高的地位。而到了我们国家,菜系太丰富了,都找不出个能众口一调的好菜,所以关于美食的宣传倒还不如人家。这个理论,适用于衣食住行为人处世等各个方面。
      
       最后说说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道美食吧(其实这本集子只有1/4的文章是关于食物的,剩余的都是人生、两性、理想),就是,从上海去嘉兴高速公路服务站里的五芳斋粽子。先鄙视我吧,他写的好多吃的都太贵了,反正我吃不着就不惦记了,光记着这么个粽子,居然被评价为比嘉兴总店的都好吃,让我很向往;再鄙视他吧,浙江省内的高速公路我走得比较少,一下子还真被忽悠进了,后来我从杭州去建德,才发现一路的高速服务区原来都有五芳斋,著名的食家居然推荐了个连锁产物……
      
       不过后来我也想通了,高速公路的食物总出现在我们最饥饿的时候,觉得好吃也不奇怪。我那天是跟领导去的建德,走得匆忙口袋里没半毛钱,所以领导买什么我只好吃什么。他当然没买五芳斋,而是拿了些金华酥饼,我最厌恶的一种糕点,烤得热热的,居然,也吃得很香。
      
       这样看来,要想起到让人滴口水的效果,天花乱坠的食评的确不如饥肠辘辘的肚子。
      
  •     沈宏非这个胖子,我最开始知道他是因为他是写美食的原因。但是因为我对吃不关注也不在意,所以沈胖子的文章从来是没看过的。
      买、看这本书纯粹是因为书名够特别,有吸引力,吸到了我这个向往上流社会的人。但是,当你看完之后你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但是,沈胖子的文章我认为写得还是非常好的,至少我认为他的知识储备是非常之丰富。比如,CCTV这个缩写,不仅仅是中国中央电视台,还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意思。
      最后,这本不算贵的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     
      
       《上流社会知识竞赛》是美食家沈宏非的文化随笔,书里分成4个part,分别是讲饮食、论男女、谈人生和赶时髦。
      
       四个部分良莠不齐,饮食很精彩,男女一般般,人生和时髦,不谈也罢。
      
       沈宏非是美食家,在《南方周末》等多家报刊杂志均曾设有专栏,名声在外,自称馋宗大师,于美食之道天下独步,写且看这一段《海南鸡饭》:
      
       “这是米饭、鸡肉与酱油,鸡香、饭香和酱香迄今为最完美的结合:米饭以鸡汁、鸡油蒸熟,浇淋芝麻油,全鸡煮嫩,拆骨切块,蘸酱油、辣椒与姜、蒜末的混酱汁而食之,一口鸡,一口饭,一口黄瓜片,鸡有鸡味,饭有饭味,美味就是这么简单。”
      
       老沈对吃的体会和描述功力深厚,体现在前面的文字上就是色香味俱全,让人看了就流口水。而《路边的粽子你要“睬”》则可称为此类随笔的美文典范,从粽子的名地谈到金庸,等及讲到嘉兴粽子的妙处时,又添以自己在沪杭高速上买肉粽的经历,写的活灵活现,若有香可闻,当真达到了“知行合一”的高度。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沈先生在吃的学问上一览众山小,辄想涉足男女问题。但他社会名流的身份,在此点有先天不足。大概因交往都是名人,不好深讲,他谈起八卦来怎么都不够味,大家看八卦不就图个狗血雷人的情节嘛,您总是欲说还休,随便在天涯找个感情帖也比沈先生说的真实贴切。而且深度也不行,现在韩寒都开始讲松岛枫,沈先生还在拿古人的春宫说事,实在落后于时代。需知读者对别人房中那点事儿,绝不满足于文质彬彬的态度,断不肯浅尝辄止,总想探寻其中真味,情爱不是请客吃饭,沈先生始终显得太学究气。
      
       至于人生和时髦两方面的话题,和一些知名博客的文章比来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也就不复赘言。
      
       综上,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不如《食相报告》和《写食主义》,它的价值都在前四分之一,即使你看过84页后就此不读,也不会有什么遗憾,沈宏非还是写单纯的美食文章更好。
      
  •     显然作者知道很多,书中多次引经据典.我很贫乏所以看着有点累
      不过作者还是很幽默的,以前在《南方周末》上倒是经常看他的文章。
      他是言之有物。
      
  •     每当看书看得累了,或者看不下去的时候,我会拿来翻翻。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沈大爷的专栏我一直追着看,他的繁征博引,他的有意思的串联,读起来别是一番风味。
      前几天,在中国图书网上低价买了沈大爷的另一本书,《大熊猫看小电影》,还没到。
  •     最近刚买了一本沈宏非的新书《上流社会 知识竞赛》,闲暇的时候翻起来看看,相当有趣。最早知道沈是因为看三联周刊,沈在每期的最后都有一篇专栏(在他之前,王小波也曾经写过一段),旁征博引,中西合璧,煞是姹紫嫣红。我有一美女同学就对沈的文字倾倒不已(看来书中有颜如玉一说不全为虚),和我说过不止一次,每次买来杂志必先翻到最后沈的专栏,读之而后快。
      我虽然也看,但是没那么夸张,后来沈不写专栏了,三联我倒也还是继续买的,并没有因沈废杂志的现象出现。后来还买过一本沈的随笔《笑场》,觉得也不错,虽然内容基本忘记了,但是阅读时候的快感和前仰后合,至今记忆犹新。
      沈的文章(包括博客)特点有三,一是文风有趣,嘻嘻哈哈,插科打诨,荤素不忌,很有点“浑不吝”的气概;二是内容既庞杂又低俗,饮食,男女,以至于春宫图画,知心大姐,A片体位,全是凡夫俗子如我辈喜闻乐见的内容;最后一点,(但不是最不重要的一点哦),如果光把文章写成吃饭这点事情,那是蔡澜和逯耀东这种老先生的副业(蔡的主业以前是拍三级片,逯老仙逝前是搞历史的),文章作为沈的主业(或许沈还有更高追求,如果不包括去四处吃喝,恕俺不知),其追求显然更高一点,所以在几乎每篇文章中,必有大量中西典故出现以示其博学和那一点点认真(否则和我的博客在品位上有什么区别?)。
      不过刚看的一篇“孝亦有三”却让我看出一点纰漏来。沈的文章是这么说的:
       “不孝有三”语出《 孟子•离娄上 》,原作者未给出明示,但据汉儒赵岐《 孟子章句 》释曰:“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也就是说,第一种不孝,是逼迫父母做不仁不义,违背其本人意愿的事;第二种不孝,乃当父母重病缠身或七老八十的时候,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第三种不孝,才轮到所谓的“无后”。
      这个我看了怎么也觉得有点别扭,虽然我属于生不出孩子,并且讲不全三不孝的那一部分人,可是我还是对这么理解古文有点抗议。从字面上讲我的理解是,一不孝讲的是盲目没有原则的顺从老人,将亲老陷于不仁不义的境地,“大宅门”里面白景琦从唐九红那里抱走女儿交给他老娘抚养就是个典型案例。二不孝讲的是,家里本来就穷,还守着爹娘不出去挣钱当官,这个和我的情况有点类似。接下来,沈继续写道:
       “不孝有三”是孟子对孔子《 孝经 》原理的发扬光大,但不论是孔是孟,一律“义”字当头,都没有把“无后”排在不孝之首之大,最起码,先贤们对“义”字的强调,显然已经使“无后为大”看上去更像是今之“治疗不孕不育医院”的一句广告口号。如果三种不孝确实排名有分先后的话,足见“无后为大”一定是民间的曲解。这一曲解还造成了更严重的误导,使后之为人子者误以为只要生下个一男半女,就算是当了“大孝子”了。
      嘿嘿,偷偷笑一下,看来沈和我一样,都没读过孟子。不孝有三,确实出自《 孟子•离娄上 》,可原文是这样的,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这可不是啥民间理解了,圣人就是这么说的,言之凿凿,无后为大啊。
      倒不是吹毛求疵,只是沈的这篇文章是基于上述的假设,假设不存在了,后面的也就自然有些稀松平常。最近国学热,我周围的人颇有几个在北大以及各种大里面上国学课程,回来是满口的圣人亚圣语录,以至于奇门遁甲,梅花易数,云里雾里,让我好生烦闷,每次谈话聊天,我都心怀叵测的把话题往最庸俗的地方勾引,看到沈的大文,对其潇洒狂放之生活,实在是心向往之,所以也就难免有些“责之切”了,否则被国学班之徒揪住,非要伸伸脚,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好了。
      顺带说一句,孟子那段话,后面的挺有意思,说舜不通知父母就成亲(请示一下沈大侠,这应该算奔,私奔,甚至淫奔了吧?),是因为没后代,所以君子认为这也算是尽到了通知请示父母的义务。这个我也大大的不以为然,典型的为亲者讳,闲者讳么!难道只要是以生个后代为目的,所有非婚内的性关系就都被君子认可了?
      好在,沈宏非不是舜那样的贤人,我更不贤无德,所以谁也不用讳来讳去的,看到了,觉得有错,我就说说,自我感觉还挺不错的。
      
  •     
      这本沈宏非的杂谈集前面部分都是讲美食的,俺还以为竞赛的是上流社会的美食知识,直到快读完,才终于看到那篇同名文章,原来指的是当年天涯那篇轰动的帖子,易烨卿(这名字连搜狗拼音都能敲出来,可见知名度)这个假名字和“周公子”关于上流社会如何生活,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进行论战,这个题目总结得相当到位,没错,便是“上流社会知识竞赛”。不过此书中我读起来最有意思的,还是前面那些关于美食的,后面很多杂谈说得或者太高深,或者太故作高深瞎扯,不是太有阅读价值。在我看来,这个以美食闻名的胖子,他那些关于吃喝的讲究,已经是上流社会的活法了。
      
  •     沈宏非?不认识。《上流社会知识竞赛》?刚看完。3个小时的飞机旅程甚是愉快,不知道是书写得好还是我状态好,在摆脱了《物理世界奇遇记》给我带来的痛苦之后,好歹遇上了一本基本上能看个半懂的书。
      
      之所以说半懂,是因为书中的四个部分,我只对“讲饮食”和“论男女”两个内容感冒,剩下的“谈人生”、“赶时髦”则丝毫提不起丝毫兴趣。由于书名的缘故,当初偷偷摸摸的下单买书,为的就是让自己“伪上流”一把,哪怕多会几个上流社会的词藻,多少能小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典型的小市民心态。结果到头来还是无法脱离“食色”的本性,一边味同嚼蜡般地咀嚼国航难吃的航空套餐,一边时不时瞟一眼半徐的航空阿姨,再一边埋头于上流社会的“食色概念”,意淫种种。
      
      望梅止渴也好,画饼充饥也罢,书中食色的部分还是蛮有填充大脑的效果的。从上海百年老浓汤,到海南鸡饭,再到湖州肉粽,又到葡萄好酒。上至美酒佳肴,下至厨子店家,看得我是满口生津、蠢蠢欲动。接下又是情色的标题诱惑——男人女人,结婚捉奸,停车做爱,妙笔春宫,看得朕于心不忍,几度合上此书,缓和心境。
      
      知识广博,下笔油滑,却不失为一本好书,带着玩乐的心境学习一把,说不定还真触碰到了您哪跟神经,从此让您踏上通往上流社会的那条羊肠小道。
      
      在如今我的肉身已经处于慢慢跟现实社会接轨的阶段,尤其需要很多文字上的高雅的刺激才能使得我的精神能与之配合。因此自觉或非自觉的排斥那些晦涩难懂的长句变逐渐成为一种习惯。这种阅读的障碍使得我在知识获取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接受上的疲劳,尤其在阅读这本小书前两部分和后两部分的时候,对此书认可的态度对比尤其明显。当然我承认这可能是我阅读方法的问题。
      
      但就像一张好的音乐专辑里必然要有几首烂歌一样,尽管歌手们总会拍胸脯说“这里面所有的歌我都喜欢”,但接下来又会娇滴滴的补充道“但是尤其喜欢XXX歌”,也就是那几首所谓的主打。因此从我个人观点来看,作者未必就擅长对各种事情进行调侃,又或者像某个书评里写道的“老沈的水平在聊,不在写出来”。但至少在写“食色”上,我蛮欣赏。
      
      还是那句话,用于消遣的书,能消遣就好,图的就是消遣嘛。看罢后顺带说一个疑问:洪晃阿姨在作序中提到了老沈会解释啥叫“BORAT”,但是我咋没看到呢?(貌似别人也有同样的疑问)看过电影《波拉特先生》的举个手。
      
      
  •     现在稍微对所谓专栏作家的东西感到反感了,尽管有一部分还是很喜欢、很欣赏,但总觉得还有一部分人的东西看上去花里胡哨、旁征博引,但实际上都是抠破头皮挤出来的为稻粱谋的商品,并非发自真心之作。
      
      我对于这种“商品”并没有道德上的指责,而是一种莫名的不痛快感,也许放在几年前我是会很喜欢的,但放到现在,我感觉到,大家都是在社会混饭吃的,你们就拿这些东西——浮躁、炫耀、空虚、装腔作势的东西混饭吃,未免和使用地沟油、猪肉充羊肉卖的黑心商贩差不多吧。
      
      这类靠卖字为生的专栏作家,拼命挖掘生活,拼命使自己的生活“多姿多彩”。生活也是他们谋生的手段,因为没有生活、没有花边他们就写不出东西,而且是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写,写不出就难以为生、难以维持他们体面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是最可悲的,因为他们每看到一件事就总是想到我该怎么写,而忘记如用一颗淡泊的平常心去度过。
      
      沈宏非这本书,我看真的是很热闹,但我在里面真的就没看出什么东西来,无非是他到处吃,而且吃的很讲究,语言很漂亮,就像亚硝酸盐。我们这些人凭什么花钱给你让你到处吃香喝辣呢?这可真是我吃着看着,我坐着你站着。
      
      有两种东西只可亵玩不可远观,一个是美女,一个是美食,这两样东西别人说得再好也没有用。比如说张三说蛋炒饭好吃,你没吃过,他就是说出花来你也不知蛋炒饭什么味。这些东西,光听别人说、光是眼睛看,除了徒增烦恼、恨自己得不到以外,没有任何作用。即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供着这些所谓“风流才子”们为我们制造不愉快呢?
  •     垂涎寻梅——让我从刚入春就惦记上怎样在五、六月去仙居体验一把新鲜杨梅。那时候市场不知来路的杨梅是16一斤。现在路边也有开始卖的了,超市里有些放在冰上卖,可总神往着文章里描述的从树上采摘下来的新鲜杨梅。
  •       作为一个读书少、读报少、热爱生活、下流的文化人,第一次看到沈先生的文章,着实有种由衷的亲切感,并不是说沈先生读书少、读报少,但看的出来他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文化人,至于下流,仁者见仁吧……
        最近有个女友人突然打电话来,说她很困扰,叫我说个笑话给她听,为她解解忧,我说了个下流但不黄的段子。她觉得很奇怪,我叫人给我讲笑话,个个都是讲黄段子的,怎么唯独你不讲呢,你真特别。我郁闷无语,难道我就不是一个下流的人了?回头想想,我不说黄段子,不代表我不下流啊!顿时身心舒畅,啊!原来下流是有很多种的,在黄以外,是一大片下流的海洋,我就在这个海洋中遨游。
        至于下流,实在不应该是一个鄙夷的代名词,“我要逆流而上”、“我要乘风破浪”……多不符合自然规律的事啊,要成功,不一定要做一个不同的人,也可以做一个同的人,顺流而下,适应大家的脾性,做第一个到达最下流的人,也不错啊。
        天天吃燕窝鱼翅鲍鱼坐名车穿金戴银,又或是芙蓉风雅,又或是过大中小资产阶级的生活,难道就不是最下流的生活形态吗?生活,同样是要顺流而下的,下流的生活,是每个人心中的处女地,人人都向往、都热爱,下流者说。
  •     老沈的讥刺
      
      号称“馋宗大师”的沈宏非近日推出杂文集《上流社会知识竞赛》,集内文字亦是其专栏文字的汇编。沈宏非写饮食,颇富时誉,其实在我眼里,他并非仅是此中高手。沈宏非上海出身,其后辗转南粤、香港,好看的都看过,好吃的都吃过,好玩的估计也都玩过,早已是修炼成精世事洞明的人物了。这样的人胸中自有丘壑,眼光也甚是毒辣,早几年的饮食写作在他而言与其说是成名作,毋宁说是习作。如今他谈论涉及的领域虽仍以饮食男女为中心,可半径有所扩大,举凡日常人事与时尚生活均有阑入,下笔亦多含讥刺,若是读者但以好玩好读观之,多少有点浪费了。
      
      中国文人并不擅玄言妙语的抽象思维,对种种俗世花样却情有独钟,且往往有谠论。远的不说,明末的张岱,近时的汪曾祺王世襄都善写俗世人情,文笔流利洒然,这不单要有好见识好学养,更要紧的是有好品性。俗世之物有时并非如写得那么好,可给品性好的人照一照眼,顿时花样百出兴致盎然。沈宏非不仅有同样的好性情,还有别人所不及的地方,那就是诠解俗世俗物背后的思想根由,虽然有时是戏说。
      
      譬如,沈宏非谈“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天使(面孔)代表了我们先天或后天的道德约束,魔鬼(身材)体现着我们先天或后天的不道德诱惑”。一语点穿我们这点拿不出手的可怜心事,同时尖刻地指出“当身心俱陷于修辞的深牢大狱之中,我们深信,只要身材魔鬼了,面孔自然天使”,原来人们只是在和修辞缠绵暧昧并做自我催眠;
      
      再如,谈丰胸,这是诸位自命正人君子的文士所不愿谈不敢谈的话题啊。多少女子认为胸大起来,人才能挺起来,沈宏非觉得“本质上,此事乃人类对‘大’的崇拜之延伸”,且“工业革命以来,把一件事情‘搞大’几乎已经成了人类的天性,更是快乐的重要源泉”。从丰胸一事看当下唯恐“大”之不及的社会思想,不得不佩服老沈的眼光毒辣。而更好笑的是文中将“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一语戏改为“心也许很小很小,胸的领域也许很大很大”,大伙捧腹大笑之余,多少也有一丝狼狈相。看来,“大”早已是我们的时代病了,怪不得连拿破仑都得说“大就是美”。
      
      历来谈这些男女话题都不好谈,谈得不允妥,自家嘴脸样貌就露出来了。古来文人要么谈得太正经,将好端端的生猛话题故意造作得枯燥乏味;还有一路人却过于热衷,别人光看文字就瞥见他嘴上的口水滴滴答答。沈宏非不装圣贤,亦不热衷,却跳出来冷眼睥睨,冷嘲热讽。在《花为媒》里,他说“以花为媒的理想境界,其实不是送花,而是浇花”,“例如宝黛之恋,贾宝玉作为赤霞宫神瑛侍者专事浇花,而且特爱挑林妹妹这一株来浇,直浇得后者发愿下辈子要流尽自己的眼泪来还他的恩情。缘分修到这个分上,才能以花自况”,于是沈胖子感慨:“似这般灵根异卉,才能令尘世间庸俗到只会送花收花的广大浮花浪蕊羞愧到心里只剩下三个字:输给侬。”由送花到浇花,这般移形换影的身法已然让人咋舌,而短短的一句看似轻飘飘的插科打诨,却丝毫不亚于是给“只会送花收花的广大浮花浪蕊”当头泼水,力道十足。
      
      奥地利作家穆齐尔在谈到人们追逐“时尚”的原因时说道“如果不把自己的个性塞进某个公共认可的口袋里,那我们的个性就会像粉末一样四散而开”。沈宏非一边眯眼看着俗世男女的时尚追求,一边写下尖刻讥刺的文字。
      
      谈博客,“博客作为一种电子版的私人日记,性质上介乎于‘既可以给你看,也可以不给你看’之间。技术上,日记的主人牢牢掌握着随时向访问者关闭或者开放的权利;动机上,则游走于‘给人看’和‘给上帝看’,甚至可以培育出‘没话找话’的精神境界。”;
      
      谈中国人喜欢看老外当众表演“出洋相”,认为这由个人出丑连带集体坍台的心理动机“实乃极端个人主义的一种变态形式”,“把属于个人的孤立事件无限放大推给集体,利用集体反集体,挑动群众斗群众”。
      
      沈宏非的文字是游戏笔法,但态度却非游戏态度。在种种俗世话题中,沈宏非保持他一贯的聪明与尖峭,虽然这么多的聪明有点挥霍得太厉害。有时,在他的文字中你更多看到的是红尘男女的鄙陋与可怜,看到我们嘻嘻哈哈背后的无可奈何。不过,没关系,正如书中所引的杰罗姆的话:“正是我们自身的错误和失败,而不是我们的优点和长处,才使我们和他人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我们的美德各不相同,而愚蠢却大致一样……但在爱慕虚荣之类的缺点方面,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虚荣心就是这样一种自然天性,它使得整个世界亲如一家。”
      
  •      读沈宏非几乎都会被逗乐,因为他径自“破译”开写对象,调动广泛的信息,使出繁冗的笔墨,将他们/它们在时间和空间上衍异铺张开来,或庄谐置换,或古今中西错位,或聚风马牛于一堂,或夸张反讽乃至癫、嗔,……总之是一路文字热闹,让人忍不住去想如是场景:一尊男士于某处除却电脑屏幕外尚眼观五路,下指如飞,无有间断,兴致勃勃,满脸一副因“知道”的自信与自得。
       不过,乐过也就过了。合上书本,消遣打住。
       沈氏文章本不乏一定的思考,却实在太容易被作者狂欢文字包装起来的广告式阐发稀释再稀释,以至因为浓郁的享乐主义色彩,因为一贫如昔的解构文风,他笔下的世界,本来面目反而变得漫漶不清。这本《上流社会知识竞赛》也不例外。先是标题“标题党”得厉害——路边的粽子你要“睬”、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上你的床还是上我的床、技艺回忆录、问候别人的母亲、族谱是不靠谱的、……,行文更是不时“骇目”不时“惊听”——“说什么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事实是‘孔子老爸不野合,长夜如万古’啊”;“这部博客风格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的女主角,就是一位身患肺病的文学小资女青年。在这位猛女的病中独白里,肺病与爱情、革命、浪漫主义、失眠以及‘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以一种妖精打架的姿态狂热地纠集在一张病榻之上”;“不过,既然我们相信‘如果强奸不能避免,就把它当成是一种享受’,那么,烦人的广告也不是不能变成一种享受的,例如从中开发出某些娱乐功能”;“就算在合法情况下携带摄影器材成功出现在通奸现场,但是,被捉者通常是理亏肾不亏,口服心不服的。被逼入了死胡同,必做困兽之斗。欲火中烧被突入起来的一桶凉水泼成了怒火中烧,恼羞成怒,肢体冲突在所难免,捉奸行动亦随之升级为锄奸”;“就算婚姻本身在法律上正在变得日趋险恶,然而自古以来,入洞房毕竟不是过景阳冈,往来客官没有结伴过冈(集体婚礼)的必要,更没有必要给旁观者造成群P的错觉”;……远远不止这些摘录,沈氏文章哪篇不是有声有色且“色”得生动与情欲呢?但,滔滔不绝则滔滔不绝矣,这般语言上的戏剧性、调侃性、流畅性、丰腴性,终归还是输在刻意输在炫耀输在掉书袋,做作痕迹甚得把喷泄流溢导入了人工河道。
       固然沈氏十指敲击键盘作专栏文章志不在弘扬传统书写的价值形态,但持续10余年嬉笑着、冒犯着、随意着、游戏着、片段化着、情绪性着、灵机一动着地维持不失挠读者胳肢窝之嫌的文风,也未免陷读者智商于了窠臼。
      
  •     老沈的水平在聊,不在写出来
      我觉得老沈的文字越来越没味了,上了几次CCTV怎么就只会说,不会写了呢??!!
  •   读者来信问题相同 那是因为他们曾经在周末画报写一个共同的专栏
  •   拱手一拜:安爷!
  •   这书看过就忘了。
    就像杂志和书的区别一样,消遣书和能学到东西的书也不一样。
  •   举手~我看过。。
    全场笑过。。。
  •   写的挺好的,校内放不上我也很纳闷~
  •   沈宏非有时不靠谱,感觉
  •   就是读着乐乐,不能当真。
  •   沈宏非的东东几万年前就不能看了
  •   恩,同意~
  •   (~ o ~)~
  •   这书还真是满纸矫情的话,大概我是真的老了
  •   你要把它当茶余饭后的dessert,你就会觉得看起来很轻快;但是你要指望跟阅读圣贤书似的来研究并且指望掘出什么大道理来,那肯定会觉得矫情得一塌糊涂。所以,关键就是个心态问题。
  •   看书的定位吧,诚如郭德纲说的,听相声您乐就可以了,不要期望有什么教育意义。
  •   嗯 我也是单单对这篇《垂涎寻梅》心有戚戚。
  •   下流新说
  •   下流新解
  •   楼主和作者暗合啊~赞
  •   真是牛逼啊
  •   ”做第一个到达下流的人”这话还真是会逆向思维。
  •   下流是一种美德
  •   唐鲁孙、高阳、范用、齐如山等前辈才能算“馋宗大师”。老沈除了谈吃,别的都还成。
  •   敏求文风有些变化,越来越牛了!嘻嘻
  •   中国现在出不了苏东坡那样的十项全能啦。
  •   写得不错。
    唐振常写过一本《饔飧集》,里面也有不少谈吃的文章。
  •   上半部写得不错。
  •   环境所然
  •   是说杂文就是仁者见仁的书吧
  •   个人也觉得前半部分很不错,不知道是不是看多了这样的文字,有点点视觉疲劳了
  •   老沈的文字作的痕迹太重。读一次两次觉着还可以,要说味道嘛,辣一点儿,咸一点,调料一点,唯独里边的菜太少了!
  •   还记得多年前看过他写的那道名菜“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猪蹄炖发菜,笑的前仰后合的。后来又买了几本他的书,看多了,就觉得有点太贫了。不知道这本值得不值得买。
  •   我以为LS同志不必买,借阅最好。
  •   佐酒赴宴时做笑谈的作料应该不错~~
    既足够热闹通俗,信息量和幽默感也基本合于那样的场合。。。
  •   读老沈不过求一乐,就像听相声一般。并偶得海量食色资讯已算加分,至于深度实在是不必的要求,谁会要求一只薄皮大陷的狗不理包子更有深度呢?
  •   请教楼主:一,玩儿的是修辞不立其诚,那么何谓诚?二,他自己有说他打算诚吗?恐怕沈也不打算诚,读的人也不打算诚吧……三,他究竟哪里修辞了?第二个问题算作对他的辩护,第一个和第三个问题是着实想恭听高见。
  •   本人拙见:
    3.“修辞”首先是一种行为。凡人们出于一定目的运用语言进行交际,修辞即发生。沈宏非写文章、您留言,都在修辞。
    2.沈氏从未说过他打算“诚”,正如他从未说过他打算“不诚”。只是,他的文字发表了、成书了、摆进书店了、收入阅览室了,总之是进到公众视野了,则任何读者都可以根据个人阅读经验予以评论,哪怕是表达自家的被动感知。辞不尽然都严的义正,是沈氏文字的闪光处,但它们就那么被湮没在了大批挠读者痒筋的插科打诨里,可惜!
    1.“诚”作为一种态度,就提笔而言,当表现为在文化创造方面愿意有所努力,而非作者谙熟时尚写作之道(譬如玩世不恭、“大话”、躲避高尚、极度迷恋细节)后的类型文字的一味提供。啰嗦一句,国内南方几家风头很健的报纸,便靠了类似专栏文章起家。当然,换个场合比如觥筹交错时,“不诚”也可能恰恰是“诚”——说话人滔滔不绝以求活跃席间气氛,竭力并诚恳。但那是另一种介质的话题了。
  •   虽然沈的书我本本都买,但LZ,精辟!
  •   我也认为不诚.即使他写的某段关于鲜肉月饼的,甚是对我的胃口.
  •   最怀念的还是在南方周末副刊上开专栏时候的沈胖子。
  •   在《三联生活》上的文字也很有趣,现在基本是废了。
  •   一个爱卖弄的胖子
  •   同感,有被宣传骗到的感觉
    话说本来想买《命名日本》的,结果在书摊纠结了很久,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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