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外国文学名著文库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华夏  作者:马克·吐温  页数:262  字数:2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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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马克·吐温最好的一部作品,描写主人公哈克和黑奴吉姆的流浪故事。哈克是个淘气少年,因忍受不了父亲的打骂,逃到了一个荒岛上,与吉姆相遇,两人一起流浪,经历了一系列冒险行动,终于使吉姆成为自由人.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十九世纪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用纯粹的美国口语进行写作的作家,被福克纳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被豪威尔斯誉为“美国文学的林肯”。他的作品最突出的特点是幽默和讽刺,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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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吐温和他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主要人物表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最后一章名家评论马克·吐温生平和创作年表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你肯定不认识我,除非你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不过这倒也无所谓。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写出来的,他讲的大部分是真事。有些地方是夸大了,但大部分是事实。这算不了什么。一次谎也不说的人我还从来没见过,只有几个人例外,一个是波莉姨妈,大概还有那个寡妇,也许还应该算上玛丽。波莉姨妈——汤姆的波莉姨妈,还有玛丽和道格拉斯寡妇,那本书里都讲过——那本书大部分是真的。我刚才说过,不过里面有些夸大的地方。  对了,那本书是这样收场的:汤姆和我找到了海盗藏在山洞里的财宝,一下子发了财。我俩每人得了六千块——全是金币。把这些金币堆成一堆儿,看起来真叫人心花怒放。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存起生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俩每人每天都能坐享一块金币——真不知道怎么才能花完。道格拉斯寡妇认了我做她的义子,说要把我教育好。可是在她家我总觉得过得太苦,这寡妇从来都是那么循规蹈矩、沉闷刻板,我实在受不了,就逃走了。我又穿上过去的破衣裳,钻进了我那个大木桶,觉得又自在又满足。可是汤姆·索亚找到了我,说他打算纠集一伙强盗,要是我回到寡妇家里,规规矩矩,就可以加入。所以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着我长吁短叹,说我是个迷失的羔羊,还一个劲儿骂我,不过她并不是当真要伤我。她给我穿了身新衣服,搞得我缩手缩脚,浑身冒汗,好像关了禁闭似的。这下可好,老日子又照旧开始了。寡妇开饭的时候一摇铃,你就得立刻来到餐桌前,在你的位置上坐好,还不能马上就吃,必须等寡妇低下脑袋,对着饭菜咕咕哝哝抱怨一会儿,其实这和饭菜毫不相干。就是说,哪一样东西都是单独做熟的,要是都搅在一块儿做成一桶大杂烩,各种味道混在一起,那可就好多了,她也就用不着抱怨了。  吃罢晚饭,她就取出那本书来,给我讲摩西和什么蒲草箱的故事。我心急火燎地想要知道这个人最后怎么样了,可她一直那么不紧不慢地讲,后来总算说到摩西已经死去很久了。听到这儿,我可就再也不关心他了,因为我对死人没兴趣。  不久,我的烟瘾犯了,就求寡妇允许我抽烟,可她不许。她说抽烟是不良习惯,不卫生,我必须把烟戒掉。有些人就是这样,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瞎讨厌。你瞧她唠唠叨叨讲个不停,可她讲的那个摩西和她毫不相干,对谁都毫无用处,因为他早死了。这还不算,我要做点有好处的事,她还穷挑毛病。她自己也吸鼻烟,当然了,这倒没什么,因为她总是自己动手。  她妹妹沃森小姐是个身材苗条的老小姐,戴着一副眼镜,最近才搬来和寡妇住在一块儿,这会儿拿着一本拼写课本逼着我学。她教我吃力地学了约莫一个钟头,寡妇才叫她放松一下。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接下来的一个钟头真是无聊得要命,烦得我坐立不安。沃森小姐就说:“别把脚放在那儿,哈克贝利。”“别那样缩头缩脑,哈克贝利,挺直腰杆。”不一会儿,她就又说:“别那样打哈欠伸懒腰,哈克贝利,你怎么不能规矩点儿?”接着,她给我讲了那个坏地方的许多坏处,我就说我真想到那儿去。她听了气得要命,可我并不是故意伤她。我只不过是想到个什么地方去;只不过是想换个样子,我又不是专门指哪个地方。她说我说的话是邪恶的,她本人就是死也不会说出这种话来。她要正正经经地活着,将来就能去那个好地方。哼,我可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打定主意不朝这方面努力。不过,这话我可没说,因为那会惹麻烦,没什么好处。  一说到这个话题,她就没完没了地给我讲起那个好地方来了。她说人在那地方整天不用干别的,就是抱着竖琴漫游,弹琴歌唱,永远都是这样。我觉得那可没什么好,不过我倒没这么说。我问她汤姆·索亚会不会去那儿,她说他这方面前景不妙。我一听这话就高兴起来,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  沃森小姐老挑我的毛病,弄得我心里好烦闷。过了一会儿,她们把那个黑人找来一块儿做祷告,做完就各自散去准备上床安歇。我端着蜡烛来到楼上我的房间里,把蜡烛放在桌子上,自个儿坐进靠窗户的一张椅子里,打算想点高兴的事,可是怎么想也高兴不起来。我感到寂寞极了,心想真不如死了好。天上闪着星星,林子里树叶沙沙响,听起来让人伤心极了。我听见远处有猫头鹰嗬嗬地叫,准是有人死了。还听见一只夜鹰和一条狗在叫,准是有人快死了。风儿在轻轻吹,好像在对我诉说什么,可是我不明白,只觉得浑身冷得发抖。我又听见远处树林里有一种鬼叫的声音,这鬼心里有事想说出来,可是没人明白,所以在坟墓里不得安宁,只好每夜跑出来悲叹。我感到特别孤单,特别恐惧,真希望有人和我做伴。不一会儿,有个蜘蛛爬上了我的肩膀,我一下把它弹掉,正好落在了蜡烛上,还没等我把它弄开,它就给烧得缩成了一团。不用别人说我也知道,这是个不祥的征兆,会给我带来噩运的,我吓得浑身发抖,魂不附体。我立刻站起来,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口画个十字,又用线扎住一缕头发,好把妖怪吓跑。可我还是不安心。要是你捡了个马掌,没有钉在门上,又弄丢了,那你就会用这个办法吓妖怪。可是我从来没有听人说,要是弄死一只蜘蛛,用这办法消灾灵不灵。  我又坐下来,浑身还是抖个不停,就拿出我的烟斗抽烟,因为这会儿房子里死一般地寂静,寡妇不会知道。过了很久,我听见远处传来了城里那个大钟的声响,当,当,当……响了十二下,又静了下来,比刚才还要寂静。忽而又听见黑暗的树林里一根树枝折断的声响——树上有什么东西在扑腾。我屏住气息,侧耳谛听。只能依稀听见那里有“咪——呕!咪——呕!”的声音。太棒了!我心里说,一面也轻轻地“咪——呕,咪——呕”叫了两声,随后吹灭蜡烛,爬出窗口,爬到了外面的棚屋顶,接着轻手轻脚地跳到了地上,猫腰钻进树丛,心里满有把握,汤姆·索亚一定在等我。  第二章  我俩沿着树丛里的一条小道踮起脚尖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去,一路猫着腰,免得树枝划到脑袋。经过厨房的时候,一截树桩绊了我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沃森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吉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锁厨房门,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因为他背后亮着一盏灯。他站起来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一下,听了听,忽然说:  “是哪个?”  他又听了一会儿,接着踮起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了我俩中间。我们简直能摸到他。过了好一阵子都没有什么声响,我们就那样离得很近,却动也不动。不巧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我没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正好在两个肩膀中间那块儿。要是不挠一挠,简直痒得要死。唉,这情形我可是经历过千百遍了。要是你和那些高贵的人待在一块儿,或者在葬礼上,或者想睡又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场合,不知怎么你浑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吉姆又说:  “嗨,是哪个?干吗的?怎么就没声了?好吧,瞧咱的。咱可就坐在这儿一直听着了。”  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干,伸展开两条腿,有一条差不多都快碰着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流出了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抓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开了。接着屁股也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还能不能这么待着不动。就这么足足熬煎了六七分钟,感觉好像过了几年。这时候我身上已经有十一处在发痒,我觉得哪怕再多待一分钟,也忍不下去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吉姆的呼吸声变重了;不一会儿,他就打起了呼噜,所以  我立刻又感觉舒服了。  汤姆嘴里轻轻弄出点声响,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足并用,朝别处爬去。爬开约莫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想开个玩笑,吉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叫喊,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取几根。我不情愿他去,就说吉姆说不定会醒来,回到厨房。可是汤姆坚持要冒这个险,于是我跟他溜进厨房取了三根蜡烛,汤姆掏出五分钱放在餐桌上,表示没有白拿蜡烛。随后我俩又溜出厨房,我紧张得出了一身汗,可是汤姆一点儿都不害怕,他一定要爬到吉姆那里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似乎过了好大一会儿,周围异常寂静,没有一点声响。  等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周围的小路走去,一直走到房子另一面的那座小山陡峭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摘下了吉姆头上的帽子,挂在了他脑袋上方正对着的一根树枝上。吉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后来,吉姆说他是妖魔附身,神志恍惚,被附身的妖魔驱赶着在州里到处乱跑,又被禁锢在一棵树下,帽子被悬挂在树枝上,表示是妖魔干的。又一次谈起这事的时候,吉姆说附身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神,一直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险些儿把他累死,背上给马鞍磨得伤痕累累。吉姆为这事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简直不屑一顾。有的黑人情愿从别的地方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捧得他成了当地最傲慢的黑人了。不认识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望着一个神话里的人物似的。黑人们晚上在炉边聊天的时候,总要谈起妖魔,可是不管在什么地方,谁要是谈到这事,吉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知道什么?”那个黑人就会张口结舌,缩到后面不敢再说了。吉姆脖子里老挂着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说是魔鬼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魔鬼还告诉他用这个护身符可以给人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招来妖魔,但是他从来不告人那句话是什么。方圆各处的黑人都愿意来这个地方,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看一眼这个五分硬币,但绝不碰它,因为魔鬼的手拿过。作为一个仆人,吉姆可算是得意得忘乎所以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魔鬼,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再说汤姆和我来到了山顶上,瞧着山下的村庄,看见三四处亮着灯光,也许那几间屋里有人生了病。头顶上,亮晶晶的星星闪闪烁烁。村边就是那条河,足有一英里宽,异常寂静而庄严。我们下了山,来到那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珀和本·罗杰斯,还有另外两三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了二英里半,划到山边那块岩石前,停住船上了岸。  我们一上岸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要每一个人都发誓保守秘密,然后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洞口就在树丛最密的地方。接着我们点着了蜡烛爬了进去。约莫爬了二百码,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底下,那里有个根本注意不到的小洞。我们进了这个洞口,钻过一截狭窄的通道,来到一间石屋,里面又湿又潮又冷。我们在这儿停住脚,只听汤姆说:  “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匪帮,就叫汤姆·索亚帮。谁要想加入,就必须发个誓,用血写下名字。”  大家都愿意,于是汤姆掏出一张纸,上面写着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誓死忠于匪帮,绝不泄露秘密。要是有人欺负了帮里的任何人,那么不管命令帮里的哪个人去杀了那家伙和他全家,他都必须执行;他必须杀死他们,并且在他们胸口插上一个十字架,否则他就不许吃饭、不许睡觉。这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帮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这个标志,违者必咎,违反两次者必须杀死。如果帮里的任何人泄露了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咙,烧毁他的尸体,把骨灰到处撒,用血把他在名单上的名字抹掉,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起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忘掉他。  大家对这个美妙的誓词交口称赞,都禁不住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其余部分是从海盗书和武侠书里学来的,还说每个高尚的匪帮都必定有自己的誓言。  有人提出谁要是泄露了秘密就干脆把他全家斩尽杀绝。汤姆说这个主意不错,就掏出一根铅笔把这一条写了进去。接着,本·罗杰斯说:  “可是哈克·芬没有家,他要犯了这条怎么办?”  “瞧,难道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可是现在谁也找不到他。他过去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和制革厂的猪猡睡在一起,如今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他了。”  他们说来说去,就想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每个入伙的人必须有个家或者有什么亲人,以便犯了帮规拿他们开刀,否则对别人就不公平。唉,谁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大家都给难住了,一时都没话说。我差一点急得哭出来,却突然冒出一个主意,向他们提出了沃森小姐——要是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她。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好,就是她,就是她。完全可以。哈克可以入伙。”  接着,他们一一用针扎破手指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也在纸上画了押。  “那么,”本·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的任务是什么?”  “就是抢劫和谋杀。”汤姆说。  “可是我们抢什么?打家劫合——偷牛羊——还是——”  “抢东西!偷牛羊之类的东西算不上抢劫,那只能算是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盗贼。当盗贼没意思。我们是剪径大盗。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夺他们的手表和钱财。”  “每次都非杀人不可吗?”  “噢,当然,杀掉最好。有些首领不这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最好。不过有些人可以不杀,押回山洞里来,算是绑票。”  “绑票?这怎么讲?”  “我不知道,可他们就这么干,我在书里看到过,所以我们也准备这么干。”  “可是我们连这是什么名堂都不知道,又该怎么干呢?”  “别尽说风凉话,我们干就是了。没跟你说我在书上看到过吗?难道你想脱离书本另搞一套,把事情搞砸吗?”  “噢,说起来容易,汤姆·索亚,可是我们连怎么下手都不懂,又怎么去绑票呢?我得先把这个搞清楚。你觉得该怎么做?”  “哎呀,我也不懂。不过也许我们把他们一直关起来,直到绑了票为止,也就是说,把他们关到死掉为止。”  “嗯,这还差不多。这就没问题了。你怎么不早说?我们要把他们关起来,直到绑了票,死掉为止。可他们也很烦人,又要吃东西,又总想逃跑。”  “话不能这么说,本·罗杰斯。有人看守,他们能跑得了吗?哪个敢偷跑一步,就开枪放倒他。”  “让人看守,这倒不错。这就是说有人整夜不能睡觉,一直看守他们。我觉得这可有点犯傻。为什么不能刚押回来就拿棒子执行绑票呢?”  “因为书上没这么说,这就是原因。我说,本·罗杰斯,难道你不想按常规办事吗?难道你以为写书的人不懂该怎么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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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部作品,那就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美)海明威  马克·吐温是第一位建立美国意识和美国语言的美国作家。  ——(美)福克纳  马克·吐温创造了美国文学中伟大的语言风格这一,促进了现代美国文体的发展,他是从艺术的高度使用美国方言的第一位作家。  ——(美)伯纳德·德沃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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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经久不衰,本来就是一个最好的验证。
  •   还可以,小孩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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