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解与配套

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189  字数:143000  

内容概要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书籍目录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依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设置帐簿   第四条 负责人责任   第五条 会计人员   第六条 奖励先进   第七条 主管部门   第八条 会计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资料真实   第十条 办理会计手续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   第十二条 本位币   第十三条 会计资料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   第十五条 会计帐簿登记   第十六条 统一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 核对  第十八条 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第十九条 担保、未决诉讼  第二十条 会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签名、盖章   第二十二条 使用文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资料保管 第三章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 遵守本章    第二十五条 业务事项记录   第二十六条 禁止行为 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内部监督制度   第二十八条 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不符事项   第三十条 检举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 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政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其他部门监督   第三十四条 保密   第三十五条 接受检查 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 机构、人员设置   第三十七条 稽核制度   第三十八条 从业资格   第三十九条 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 限制人员   第四十一条 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配套法规

章节摘录

  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其他辅助帐簿,也称备查簿,是对于某些不是总帐所能详细反映,而又不适宜于使用明细帐登记的经济业务,而设置的辅助性帐簿,在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设置会计帐簿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保证会计帐簿的真实、完整,是设置会计帐簿起码要求,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帐规则的规定记帐,在会计核算时,对单位所有的各种资金来往,根据项目分别使用一定的帐式,记录日常实际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事项,积累编制会计报表所需要的数据,并进行归类整理。会计帐簿记录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依据,是审计工作和税收、价格、贷款等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又是重要的经济档案。个体工商户确实不能设置帐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  第十七条【核对】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帐实相符,就主要包括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核对相符,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相符;帐证相符,就是指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核对时,应当比较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进行核对,具体核对会计帐簿记录。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解与配套》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解与配套》特色:  专业导引 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 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 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行为条例。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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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单位购买,质量很好,内容还没看
  •   没有认真去一页一页的看过.不过因为工作需要所以购买了.没有买过其它类的,无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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