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

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11出版)  作者: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编  页数:1112  

前言

本书从初版之时,就因编排上的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迅速获得广大考生认同。至今已历经7年的司法考试检验,其间汇集和分析了众多考生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完善与提升,旨在使本书更符合司法考试的考查规律,减轻考生法条记忆的压力,形成独辟捷径且成效显著的“飞跃版”司法考试法规复习方法。一、关键标注  简化记忆本书对法条中的关键词(如法律规定中的假定、处理、结果、期间等)予以标注,既简化了考生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又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法规脉络,提高复习效率。二、考频提示  考点对照本书归纳总结了司法考试对法条的考查频率以及基于对2010年考试趋势的预测,在法条前统一用★作标注,★的数量表示该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的考频和重难点程度,最高为“*”,同时,以[考点对照]方式标示出重难点法条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帮助考生有选择地掌握重难点法条和高频考点。三、关联索引  对比注释本书在法条下标注了[相关法条],同时,对容易混淆和不易记忆的法条,以[难点注释]、[对比记忆]等方式讲解说明,有效帮助考生全面掌握司考考点。四、真题演练  出题点自测为直观反映司法考试对法条考查的出题形式,本书特别针对部分法条增加[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帮助考生学练结合。五、全面准确  增值服务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法律规定。同时,为了帮助读者掌握新出台的与司法考试相关的法律规定,本书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增补,届时请读者登录中国法制出版社网站hup://ww.zgfzs.com免费下载,并获取更多2010年司法考试最新资讯。

内容概要

  《2010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飞跃版)》对法条中的关键词(如法律规定中的假定、处理、结果、期间等)予以标注,既简化了考生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又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法规脉络,提高复习效率。《2010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飞跃版)》归纳总结了司法考试对法条的考查频率以及基于对2010年考试趋势的预测,在法条前统一用★作标注,★的数量表示该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的考频和重难点程度,最高为“*”,同时,以[考点对照]方式标示出重难点法条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帮助考生有选择地掌握重难点法条和高频考点。

书籍目录

宪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0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10月31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12月28日)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2月25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成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1965年11月15日)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1970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1992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14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92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199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1988年2月1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198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千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1987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4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9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0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8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01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3月21日)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7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千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2008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千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100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千问题的规定(2007年7月23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4月11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1月1日)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2007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2月16日)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199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4年3月31日)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1966年10月14日)司法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1年10月18日)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1998年9月7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200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6月30日)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2002年3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2009年9月3日)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007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10月28日)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2004年3月19日)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2004年3月20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3月3日)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规定(199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二)  (200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29日)……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章节摘录

第八条  [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各级政府的禁止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第十条  [公众检举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一条  [禁止产品垄断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相关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  [工业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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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飞跃版)》特点:关键标注·简化记忆、考点难点·分级提示、关联索引·清晰了然、真题演练·考频提示、全面准确·免费增补。连续多年荣登司法考试用书畅销榜,法规学习应试宝典,真正反映考试规律,依据最新修订出版。因为专业,所以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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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我已经是N次通过卓越网购买物品了。但是这次比较不满意。首先,我觉着我一直感谢卓越员工的认真程度,但是这次我看到瑕疵。我的书中,夹有一团灰色的类似于棉花的东西,使得书中有将近10页的东西出现了黄色油渍,颜色:中心到外侧由深到浅的豆油黄形状:椭圆形图案其次,就是快递公司是不是有问题由于,我取货地点在学校所以,这次我取货的时候好多人在那里取货,但是当我给完钱,拿着书到寝室的时候,发现和以前有不一样的地方,以前取东西时,收件人上方会有一个存根留给快递公司但这次不知道是不是人太多,居然没有拿下去。书的评论:复习司法考试的道路有N种,法条复习法比较适合我。这本书,是我一个通过司考的同学推荐给我的。他觉着我比较适合这种方法。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感觉了很多东西这本书不只是很充分的罗列法条而且还带有不分法条的出题方式但是绝对不可以只有这一本书鉴定:法条很全面需要其他教材内容补充
  •   书本质量不错,所含法律法规很齐全,送货速度很快,态度很好!
  •   买的是一套,因为 通过了考试,所以必须给满分咯嘿嘿
  •   先去书店看过书的内容什么的再上网买的··哈··因为看了就这本有关联索引跟真题演练等··因为有关联索引所以对法条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跟理解··跟相关的法条一起记忆效率更高。
  •   法条全,而且重点法条标出,附录的贸易术语比较也很好用。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贵。
  •   纸张有点薄,字太小,看累死了......
  •   我买了法律出版社的汇编,感觉书的质量没有飞跃版的好(法律出版社的汇编好像盗版书似的,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那么差的纸张),阅读感觉好像也是飞跃版的好一些,具体内容还在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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