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随身练-便携式自测宝典(试卷三)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考试中心 编  页数:399  字数:402000  

内容概要

  本书对2002-2009年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的真题分类整理,按学科、知识点进行专项练习。  本书特点有:  1.采用核心考点专题测试方式,有利于考生循序渐进地训练和自测,并充分把握核心考点的考查内容、考查规律、考查方式。  2.选题范围广。基本囊括2002-2009年八年司法考试所有的真题。  3.答案解析权威准确,并且对真题的答案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全面调整。  4.对真题的考查方式进行科学分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0年司法考试。

书籍目录

民法 民法通则  专题一  民法基础理论  专题二  自然人  专题三  法人  专题四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专题五  人身权  专题六  债权  专题七  民事责任  专题八  诉讼时效  专题九  案例分析及论述题 物权法 合同法  专题一  合同法基础理论  专题二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专题三  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  专题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专题五  违约责任  专题六  其他规定  专题七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和供电合同  专题八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  专题九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专题十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专题十一  案例分析题 担保法  专题一  保证  专题二  抵押  专题三  质押  专题四  定金  专题五  留置 著作权法 商标法 专利法 婚姻法 继承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民法通则  专题一  民法基础理论  专题二  自然人  专题三  法人  专题四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专题五  人身权  专题六  债权  专题七  民事责任  专题八  诉讼时效  专题九  案例分析及论述题 物权法 合同法  专题一  合同法基础理论  专题二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专题三  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  专题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专题五  违约责任  专题六  其他规定  专题七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和供电合同  专题八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  专题九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专题十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专题十一  案例分析题 担保法  专题一  保证  专题二  抵押  专题三  质押  专题四  定金  专题五  留置 著作权法 商标法 专利法 婚姻法 继承法商法 公司法  专题一  公司法总论  专题二  有限责任公司  专题三  股份有限公司  专题四  案例分析题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企业破产法 票据法 证券法 保险法 海商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公司法  专题一  公司法总论  专题二  有限责任公司  专题三  股份有限公司  专题四  案例分析题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企业破产法 票据法 证券法 保险法 海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专题一  基本概念  专题二  主管与管辖  专题三  当事人  专题四  民事诉讼证据  专题五  案件受理条件  专题六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  专题七  一审、二审和再审  专题八  简易程序  专题九  特别程序  专题十  督促程序  专题十一  公示催告程序  专题十二  执行  专题十三  期间、送达  专题十四  仲裁协议、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专题十五  仲裁机构与仲裁程序  专题十六  仲裁裁决的撤销  专题十七  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  专题十八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专题一  基本概念  专题二  主管与管辖  专题三  当事人  专题四  民事诉讼证据  专题五  案件受理条件  专题六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  专题七  一审、二审和再审  专题八  简易程序  专题九  特别程序  专题十  督促程序  专题十一  公示催告程序  专题十二  执行  专题十三  期间、送达  专题十四  仲裁协议、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专题十五  仲裁机构与仲裁程序  专题十六  仲裁裁决的撤销  专题十七  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  专题十八  案例分析题

章节摘录

  4.C。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事实所引起的,而民事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和状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要件的客观事实,并不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所以选项A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是错误的。民法所承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是自然人和法人,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片面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了行为,而行为又包括了作为和不作为,所以选项C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了不作为是正确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由事件和状态以及非表意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而由表意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这就是民法所贯彻的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选项D的说法是片面的。  二、多项选择题  1.BD。所谓形成权,是指民事主体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单方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可知,形成权也可通过默示方式行使。A项错误。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只是请求权的一种权能,不属于形成权的范畴。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C项错误。按照诉讼时效理论,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其他权利。D项正确。  2.ACD。《民法通则》第66条,《合同法》第47条、第224条第2款,《继承法》第25条第2款。  3.ABCD。本题选项A中,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属于基于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因此不具有排他性。据此,选项A正确。  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根据《物权法》第156条的规定可知,丁取得了对于丙不在其土地上建造高楼的地役权,地役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选项B正确。  根据《担保法》第17条的规定可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这种权利只能是对债权人一时性的拒绝履行,而不能使保证债务消灭,理论上将其称之为先诉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据此。选项c正确。撤销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要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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