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例.4(劳动争议卷)

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法律  作者:吴庆宝 编  页数: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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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套丛书中的指导案例汇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过的指导性案例,按照专业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划分和收录。力争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为审理类似案.件提供指引。在编排上,本套丛书罗列了这些案例的裁判主旨、法律适用要点,并注明了案例出处,方便读者进一步研究时查找使用。
针对民商事审判实务中的难点、疑点及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例”丛书按照纠纷类型分为七册进行出版,分别为:公司金融卷、房地产卷建设工程卷、劳动争议卷、侵权纠纷卷、婚姻家庭卷、民事诉讼卷。为了便于读者能轻松阅读本书,我们在编辑体例上做了精心设计,每个专题的主题词都力求简明、恰当。

书籍目录

一、司法政策精神
1.劳动合同法实施
2.劳动争议相关
二、案件受理问题
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2.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不受理或不作出受理与否决定、逾期不作出裁决情况下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
3.因企业职工下岗引发的争议应否受理?
4.退伍兵安置而产生的纠纷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5.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纠纷是否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6.当事人改变案由直接起诉是否受理
7.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的受理
9.职工退休后与原单位或其他工作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0.人事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11.“欠条”形式工资给付请求的受理
12.起诉未办社保是否受理
13.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劳动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4.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部分当事人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部分当事人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此时应怎样处理?.
 ……
十四、指导性案例

章节摘录

版权页:2007年4月30日,原告王云飞从被告施耐德上海分公司处离职。被告称其于2007年7月7日得知原告在菲尼克斯公司工作。被告认为菲尼克斯公司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原告离职后到菲尼克斯公司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中确定的竞业禁止义务。2007年7月17日,被告向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承担竞业禁止违约金66600元,并继续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2007年9月20日,上海市普陀区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承担竞业禁止违约金66600元,但施耐德上海分公司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该仲裁裁决,于2007年9月25日提起本案诉讼。庭审中,原告认可自己在菲尼克斯公司工作,但认为该公司与被告只存在一些产品的交叉互补,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另查明:被告施耐德上海分公司于2007年6月汇人原告王云飞的银行账户24814.50元。被告述称该笔款项是截止2007年4月原告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6800元、竞业禁止补偿金20400元,上述费用扣除保险费和税费后,实发数额为24814.50元。同时被告表示,竞业禁止补偿金20400元是按照原告离职前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计算的。原告对收到上述款项无异议,但表示不清楚该笔款项的构成。被告提供原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收入明细,证明原告总收入税前为114306元,税后为88199.09元。原告对此表示异议,但其提供的2006年12月工资单载明其税后收入为6663元,与被告陈述的数额基本一致。被告施耐德上海分公司提交该公司和菲尼克斯公司的产品介绍,用以证明两公司在电源产品、工业以太网、接插线产品等方面均存在业务竞争。原告王云飞则认为菲尼克斯公司生产上述产品的市场份额很少,与被告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仅仅是产品重叠和互补关系。被告施耐德上海分公司提交中国工控网出具的市场份额调查数据,用以证明该公司与菲尼克斯公司的10市场份额均处于前十名,分别是3.3%和2.9%;在’HMI市场中,施耐德上海分公司的份额为3.1%,而菲尼克斯公司则属于非常小的公司,无法计算其市场份额。原告王云飞则认为两公司一个是销售公司,一个是生产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不同,90%以上的业务也不同,虽然部分产品相同,但产品存在交叉不等于存在业务竞争。以上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原告王云飞离职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王云飞与被告施耐德上海分公司签订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所确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原告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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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6条)

 
 

  •   基本是最高法院关于很多问题的回复,对于维权比较有用,但是,他的案例比较少,这是不足之处,总体来说,是一本好书,值得购买
  •   对于了解法院审判思路,还是很有帮助的。
  •   建议搞实务的多看看,挺全面,
  •   我比较喜欢研究法院怎么运用这些法律的,感觉很好
  •   做工具书看看还是不错的。总之还行。
  •   这本书非常好看,非常满意,非常实用。
  •   帮别人买的,我没看,不知道好不好
  •   正品,实践性很强
  •   运送的速度非常快
  •   这次购物,十分满意,发货快,质量很好
  •   此书十分好
  •   很好的了解了裁判者的思维模式
  •   汇集了各种司法审判意见,案例较少~~相对来说木有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那么容易看下去
  •   认真的在看,里面关于各地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写的比较全面,但很多都是摘自一本《民事审判与实务问答》。。。
  •   司法政策,与审判实践联系紧密,受益非浅。
  •   具有权威性,法规多,案例少,价格高。
  •   对于了解审判实务比较有用,就是没有讲解。
  •   这一系列书,有其自身的特点,罗列的问题、观点有新意,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开启思路。
  •   这本书超好,我准备把这一系列的书都买了,
  •   还可以,书质量不错!
  •   就是里面的纸张薄了点
  •   还行,只是有点小贵!
  •   案件比较好,但并不十分典型。
  •   这个系列的编辑比较粗线条,所谓指导案例只是提供查询关键字,虽说是2012年出版,2011一些重要新法和司法解释都未涵盖,只是以往集子的换序组合
  •   这本不错,有指导作用
  •   个别内容能参考,还有过时的、地方的,不好
  •   工具书,很一般,没内涵
  •   本书还是以政策为主,指导和案例不够。高院的书还是简单了些。
  •   未购买时看介绍,以为是一本很适用的工具书,拿到书后,翻了翻,与期望的相差太远,一是案例太少,另一方面是书中引用的一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性的规定,很多都已过时,却收录在本书里未予以及时更新或注解,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   主要谈谈对本书的几点意见:(1)收录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不全、偏旧、偏少。该书出版时间是2011.9.1,连2010.9.14出台的“最高法劳动争议解释(三)”都没有收录,而已经于2011.1.8被废止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却在其中被多次引用,地方审判政策基本上只收录了北上广等几个发达省市的。(2)对专题划分不够精准,相当一部分内容重复。(3)对“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司法政策”等范畴经常混淆使用,不加区分其效力等级,不够科学严谨。(4)引用的案例并未注明处之最高法公布第几期,不利于读者延伸阅读。
  •   感觉很一般 实用性不强
  •   此书在劳动法相关书籍中属于废话很少,实际内容较多的一本,值得参考。
  •   虽然,司法政策在中国确实重要,但是,这本书的内容真的让人失望
  •   基本都是各地的司法政策,不是想象的类型,案例不够丰富。
  •   我是干律师的,这本书还是挺实用的。
  •   有全国较为大的省份和直辖市的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政策性以及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实用!不过因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实效性,所以有的已经不再适用,建议学习和使用时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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