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犯罪学研究

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杨正鸣 编  页数:全两册  字数:706000  

内容概要

  《新中国犯罪学研究》是《犯罪研究》杂志(原《刑侦研究》)1981年至2010年三十年优秀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十年为一卷,共三卷。《新中国犯罪学研究》所选文章涉及侦查学、犯罪学、物证技术学、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等多门刑事法学学科,是我国犯罪学理论研究三十年发展的一次全面回顾与总结,以期对犯罪学理论的研究、探索有所启发和帮助。

作者简介

杨正鸣,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主要从事侦查学、犯罪学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曾主持、参加“经济犯罪形势评估体系研究”、“网络犯罪研究”、“金融犯罪与法律控制”等省部级项目六项,主持国家特色专业侦查学、上海市侦查学教育高地项目建设等。独著、主编、参编教材《侦查学》、《侦查学原理》、《人身安全防范》、《生命的法规》、《经济犯罪侦查新论》、《犯罪学》等共十余部,在全国性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百余篇。曾获司法部先进教师、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称号。

书籍目录

上册
 2001年
  从生熟划分错误的原因谈侦查思维的模糊性韦立华朱德林
  试论刑事司法与证据制度的价值取向何家弘
 票据犯罪罪过研究(下)刘华
 从互助走向犯罪——“二战”后新加坡华人秘密社会的不归路邱格屏
 论犯罪学的生态学化——西方犯罪学危机与犯罪生态学构想 肖剑鸣
 试论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之完善 刘 周
 中国古代用刑的三大策略王立民
 从源头上预防和铲除腐败的犯罪学思考——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 杨鸿台
 恐怖行为动因与处置邱格屏
 新时期犯罪透视及对策思路——美国“9·11事件”的犯罪学思考 肖建国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编后记
下册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编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2.交易记录和报告制度在中国的法律中没有专门针对洗钱犯罪对金融机构规定可疑交易的汇报制度和交易记录制度,但在一些法律、行政性法规、规章中却零星地散布着一些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相似的可疑交易的汇报制度和交易记录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施行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了有关个人存取款业务中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例如,该《通知》第4条规定,金融机构接受个人定期或活期存款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或同一存款人存款超过100万元的,必须履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制度。该《通知》第7条还规定,金融机构对存款人一日一次性从其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或一日内数次提取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同样要进行有关的记录和报告。另外,凡金融机构认为有嫌疑的取款业务,也要及时报告。因此,可以认为,我国目前大体上也实行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四)外汇交易或转移的报告与审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我国对于外汇的管理制度已由过去的严格管制逐步走向宽松,并业已实行了外汇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尚未完全实现外汇的自由兑换。因此,在外汇交易与转移方面,预防洗钱等犯罪活动就有一些不同于境内人民币交易的特定方式和特点。具体来说,这方面的措施可以包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境内机构和外资机构开立外汇账户,都应当首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报告及证明文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的规定,进境人员携带一定数额外币现钞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进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居民、非居民携带不同金额的外币应当履行不同的手续分别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上述携带外汇限额的规定,“拆零携带”,规避法律,以达到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目的,上述规章特别对多次往返人员携带外汇的申报作了规定。另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的规定,对于境内居民汇出外汇存款,依据其外汇存款账户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编辑推荐

《犯罪学大百科全书(第2版):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第3卷)(2001-2010年)(套装上下册)》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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