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现状与发展研究

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苏媛  页数:365  字数:360000  

内容概要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现状与发展研究》这本书讲述了近年来中国电视出现的一些法制类节目为研究文本,在分析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的历史及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开创20多年来的成功之处、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应对,揭示其发展层面的规律、方法与策略,并尝试探求未来创新的路径。

作者简介

苏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讲师。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博士。曾先后在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担任播音员、主持人、记者。在电视法制栏目工作期间,曾同时做主持人、策划、记者,在不同岗位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并因此引发了对法制节目现状与发展的诸多思考,已发表相关论文十余篇。

书籍目录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一)关于电视法制节目相关著作的情况
(二)关于电视法制节目相关论文的情况
三 本书主要特点
本章小结
第一章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界定和发展轨迹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内涵的界定
第二节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轨迹的历史回顾
一 第一阶段: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孕育期(1976—1984)
二 第二阶段: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成期(1985—1993)
三 第三阶段: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期(1994—1998)
四 第四阶段: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成熟期(1999年至今)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功能与作用
第一节 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传播、见证、参与的功能与作用
一 电视法制节目工具性的功能与作用
二 电视法制节目见证和参与的功能与作用
第二节 满足社会及受众需求的教化、解释的功能与作用
一 教化的功能与作用
二 解释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节 法制舆论监督的功能与作用
一 舆论监督的含义
二 电视法制节目舆论监督的意义
三 电视法制节目舆论监督的内容
第四节 法制预警引导的功能与作用
一 预警引导的含义
二 预警引导的内容和作用
第五节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的功能与作用
一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的内涵
二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的意义
三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的内容
第六节 法制文化传承的功能与作用
第七节 法制视听娱乐的功能与作用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成功之处
第一节 传播类型日趋多样、传播内容逐步完善
一 法律讲座类
二 法制专题类
三 法制庭审类
四 举案说法类
五 法制资讯类
六 纪实性公安题材类
七 咨询、援助服务类
八 法制娱乐类
第二节 电视法制节目制作理念不断提高
一 注重电视法制节目可视性与法理性的结合
二 体现法制精神的同时力求实现媒介终极价值:对人的关怀
第三节 电视法制节目传播功能有所拓展
一 第一阶段:普及法律知识阶段
二 第二阶段:实施舆论监督阶段
三 第三阶段:提供解决方案、关注民生阶段
第四节 灵活的营销模式
一 准确定位,锁定核心受众
二 挖掘空间,制作精良产品
三 稳中求变,巩固品牌效应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之道
第一节 电视法制节目与司法关系的矛盾制约电视法制节目的拓展
一 电视法制节目介入司法的利与弊
二 电视法制节目与司法关系尚未摆正
三 有关传媒与司法关系问题的不同声音
第二节 电视法制节目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有悖媒介公信力
一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出现的主要伦理问题
二 电视法制节目出现伦理问题的原因
第三节 电视法制节目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影响舆论监督效果
一 电视法制节目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或不规范现象
二 造成侵权问题的背景
第四节 电视法制节目生存策略与社会公共责任矛盾影响媒介环境
一 无形的手——来自强权或“人情”等压力削弱媒体舆论监督力度
二 “三色”效应——“红、黄、灰”片面追求收视率造成负面影响
三 电视暴力——暴力恶质传播失禁对儿童、青少年的不良塑造
第五节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主要问题的解决之道
一 从法律原则、规范的层面理顺电视法制节目与司法之间的矛盾
二 运用“权衡艺术”和“心中之规”规避法制节目伦理问题
三 恪守真实性原则,提高自身法律素养避免法制节目不规范现象
四 加快新闻立法,提高媒介素养应对法制节目有违公共责任问题
本章小结
第五章未来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创新研究
第一节 电视法制节目的“蓝海战略”——探寻未知市场空间
一 寻求潜在受众以开拓“蓝海”——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照
二 攻克创作资源的“蓝海”——提升资源整合意识
三 在“红海”中探寻“蓝海”——走“模仿创新”之捷径
四 在别人的“蓝海”中发现自己的“蓝海”——对比与借鉴
五 “蓝海战略”之实战应用——如何做好涉税类电视栏目
第二节 地面台电视法制节目“差异化”生存战略
一 发挥“地域性”,打造特色本土法制节目
二 适时适度地不断变更、有效调适,破解观众产生的“心理厌倦”
三 提升“接近性”,确立电视法制节目“关注民生”的核心价值
四 探索法制节目资源整合与拓展机制
五 革新固守的运行机制,冲破决策者及创作者的“思维瓶颈”
第三节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综合素质的塑造
一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定位要符合节目需要和观众的期待
二 电视法制类节目主持人具有节目创意、驾驭功能
三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综合素质的诉求和塑造
本章小结
结语
第一节 本研究工作的总结
第二节 本研究的价值
第三节 研究中的不足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附录 对话景平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的引领下,很多地方电视台纷纷设立法制频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6月15日,全国共有8家电视台开办法制专业频道,其中包括5家省级台法制频道和3家市级台法制频道。省级台法制专业频道是:2000年3月开播的山西电视台法制·道德频道、2001年3月开播的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2001年12月开播的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2002年1月开播的陕西电视台政法频道、2004年4月开播的新疆电视台法制频道。市级台法制专业频道是:1999年5月开播的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2001年5月开播的太原电视台法制频道、2001年11月开播的烟台电视台政法文体频道。在此之后,各地的一批法制频道纷纷开办,使法制频道的数量增至十余家,如大连电视台法制频道、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新乡电视台法制频道、合肥电视台法制频道、洛阳电视台科教法制频道、徐州电视台社会政法频道、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等。2002年7月12日、13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山西电视台法制道德频道、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陕西电视台政法频道、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青岛电视台、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共同发起设立“法制频道总监论坛”,并成立“七省市法制节目协作体”。旨在就当前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问题、对策和发展走向等进行交流探讨,并在一定范围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加强频道建设,更好地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在众多电视法制频道纷纷涌现之时,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取代了原有的“西部频道”正式开播。在国家级媒体建立专门的“社会与法”频道,显示了国家对于法制节目的重视以及社会的高度需求。“社会与法”频道自我定位的核心理念是“公民、公正、公益”,行动指南是“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该频道每天播出20个小时,主要节目形态有新闻、专题、访谈、电视剧等,主要有《中国法治报道》、《大家看法》、《道德观察》、《第一线》、《庭审现场》、《法律讲堂》、《天网》、 《心理访谈》、 《忏悔录》等14个栏目。此外还开设了《天地剧场》、 《方圆剧场》,播放普法和道德类电视剧。在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凭借自身的高起点和巨大的感召力,汇集长期积累的已有传播资源和各地方电视台法制频道提供的资源,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法制资源占有优势,极大地推进了国家的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和国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从地方电视台法制频道到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这些法制专业频道的建立和运作,为法制节目支撑一个频道提供了例证,对于中国电视法制频道的专业化发展,对于我国电视传播业的改革具有开拓性和指导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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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现状与发展研究》是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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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美女学者的理性思考,实践性、理论性皆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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