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州郡志汇释

出版时间:2006-6  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图书发行部  作者:胡阿祥  页数:382  字数: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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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汇集古今学者研究《宋书·州郡志》的主要成果,力求较为全面地反映《宋书·州郡志》的研究状况。  本书以1974年中华书局校点本《宋书》1983年第2次印刷本书为工作底本。与校点本正文无涉的研究成果,除必要者外,一般原则上不予采入。有关的研究成果均提行,以小字拓在所属正文之后。  凡收入本书的研究成果,基本保持原貌;而为省篇幅,有些相关成果在收入时,删繁就简,但亦尽可能保持原文精义。凡录其原文者,均加引号标示,节录者不加引号,又原文无标点者加之;原文之标点、注释方式有不一致者,亦略作处理,以求大体划一。  本书所汇集的成果中,觉见《宋书》各种版本的简称。

书籍目录

丛刊前言代序前言正文宋书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刺史  丹阳尹会稽太守  吴郡太守吴兴太守  淮南太守宣城太守  东阳太守临海太守  永嘉太守新安太守 南徐州刺史  南东海太守南琅邪太守  晋陵太守义兴太守  南兰陵太守南东莞太守  临淮太守  淮陵太守  南彭城太守  南清河太守  南高平太守  南平昌太守  南济阴太守  南濮阳太守  南泰山太守  济阳太守  南鲁郡太守 徐州刺史  彭城太守  沛郡太守  下邳太守  东海太守  东安太守  淮阳太守  济阴太守  钟离太守  新昌太守  兰陵太守  东莞太守  琅邪太守  阳平太守  北济阴太守  马头太守 南兖州刺史  广陵太守  海陵太守  山阳太守  盱眙太守  秦郡太守  南沛太守  新平太守  北淮阳太守  北济阴太守  北下邳太守  东莞太守 兖州刺史  泰山太守  高平太守  鲁郡太守  东平太守  阳平太守  济北太守宋书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州郡二宋书卷三十七 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宋书卷三十八 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附录一:《资治通鉴·宋纪十一》胡三省注宋大明八年州郡附录二: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之“宋政区建置表(大明八年[464年])”引用文献地名笔画索引地名音序索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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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一、
       《宋书•州郡志》四卷,是百卷本《宋书》的组成部分,为三十卷的《宋书》“八志”之一。作者沈约。沈约(441-513年)字休文,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德清县)人,历仕宋、齐、梁三朝,官至尚书令;又为当时著名的文坛领袖、历史学家、藏书家。可谓政治地位、学术威望、社会影响三者集于一身的南朝要人。《梁书》、《南史》有传,《宋书》卷一百《自序》则有沈约自述家世源流与奉敕撰修《宋书》的过程。
       沈约的历史著作,《晋书》、《齐纪》、《(梁)高祖纪》等今皆不传,保存下来者惟《宋书》一百卷。沈约奉敕撰写《宋书》,始于齐永明五年(487年)春。次年二月即完成本纪十卷,列传六十卷;后十有余年,又续成八志凡三十卷。这里有两点需要明确。其一,沈约《宋书》特别是纪传的成书为何如此之速;其二,八志到底成于何时。这两点又都与释读《宋书•州郡志》有关。
       沈约《宋书》特别是纪传的完成时间不足一年,缘于有前人所修国史为基础。据沈约《宋书•自序•上宋书表》,其撰《宋书》乃以徐爰《宋书》为蓝本:先是“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书》,草立纪传,止于武帝功臣,篇牍未广。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自此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谦之,孝建初,又被诏撰述,寻值病亡,仍使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苏所述,勒成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之末”,是为六十五卷本的徐爰《宋书》。正是主要在徐爰《宋书》的基础上,沈约既改写、重撰、裁夺、调整了若干列传,又补续了“自永光以来,至于禅让,十余年内”事。于是,就纪传部分言,遂成一代全史。
       沈约《宋书》八志三十卷是后成的。《上宋书表》云:“所撰诸志,须成续上。”据知沈约在《宋书》纪传完成之后,继续编写诸志。诸志的写成时间,苏晋仁先生依据诸志中避齐明帝萧鸾、梁武帝萧衍及其父萧顺之讳的现象,判断“此类志至天监年间始陆续完成,距离前七十卷,已约十有余年,朝代也由齐易梁了”(详苏晋仁:《论沈约〈宋书〉八志》,收入《周绍良先生欣开九秩庆寿文集》,中华书局1997年版)。然则编撰难度最大、分量几占全部《宋书》一半的八志(律历、礼、乐、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尽管后成,仍是在诸家《宋书》志特别是何承天、徐爰《宋书》志的基础上完成的。关于何承天的《宋书》志,沈约《宋书•志序》有云:“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书》,其志十五篇,以续马彪《汉志》(按即司马彪《续汉书•志》)”,而结合上段所引沈约《上宋书表》,则何承天自撰《天文》、《律历》两志,其他志实出山谦之之手,而仍称“何承天志”或“何志”,如沈约《宋书》各志中,常见“何承天志”、“何承天曰”、“何承天云”、“何志”一类用语,这既说明了何承天《宋书》有律历、礼、乐、天文、州郡、百官等志,也表明沈约《宋书》志对何承天(以及山谦之)《宋书》志的承袭,沈约《宋书•志序》也说:“其(何承天)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又徐爰《宋书》是继何承天为书的,同样有志,沈约《宋书•志序》云:“《天文》、《五行》,自马彪以后,无复记录。何书自黄初之始,徐志肇义熙之元”,是徐爰《宋书》有《天文志》、《五行志》,均“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之末”,而沈约《宋书》礼志、州郡志等所引“徐爰曰”、“徐志”以及《南齐书•百官志》等所引“徐志”,也反映了徐爰《宋书》志的一些情况。当然,沈约于何、徐二氏《宋书》志有所继承外,本人也下了颇大的补缺续新、寻源讨流、辨析条理的功夫,其具体情形,沈约在《宋书》八志卷首的《志序》中有所交代,此篇《志序》历叙了前史设《志》的情况以及沈约《宋书》所设八志的缘由与宗旨。
       要之,“谨更创立,制成新史,始自义熙肇号,终于昇明三年”(《上宋书表》)的《宋书》纪传七十卷与后成的八志三十卷,是沈约在前人《宋书》基础上改造、补续而成的。作为流传至今唯一的一部完整记述刘宋一代之兴亡历史与典章制度的纪传体断代史,其价值不必赘言;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书》八志的史料与认识价值,更是超出了刘宋一代的范围。在“二十四史”中,《史记》八书、《汉书》十志、补入《后汉书》的司马彪《续汉书》八志之后,《宋书》八志是现存史志中资格最老的;而由于《宋书》八志大体都注重渊源沿革,远溯三代,近及秦汉,特别是详载魏晋,此虽有失断限,但其补缺通变、博洽多闻、网罗宏富的特点,使得《宋书》八志既为唐修《晋书》诸志大量取用,又弥补了此前魏晋史籍无志之憾,从而成为古往今来研究三国两晋相关问题的系统、全面甚至第一手之材料,学者们也因此公认《宋书》八志乃《宋书》的精华所在,“是两个半世纪(220-479)天文、地理、政治、社会以及典章制度的总括,为研究了解这一历史阶段,提供了大量宝贵而重要的文献。”(苏晋仁:《论沈约〈宋书〉八志》)
       沈约《宋书》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徐爰旧稿之痕迹尚较明显,叙事有错乱、漏失、详略失宜甚至前后矛盾之处,涉及晋宋与宋齐更替、宋魏和战时多所忌讳、曲意迴护、虚美增饰,不设食货、刑法二志,以及《宋书》流传过程中之衍讹脱倒与后人补正情况,清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十三与卷二十四、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九,今人王树民《史部要籍解题》(中华书局1981年版)、柴德赓《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黄宝权《宋书》(收入仓修良主编《中国史学名著评介》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苏晋仁《论沈约〈宋书〉八志》、邱敏《六朝史学》(南京出版社2003年版)、蒋福亚、李琼英《〈宋书〉说略》(收入《经史说略》之《二十五史说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版)等都有或详或略的阐说;又有关《宋书》的研究,以清、民国学者取得的成果较为显著,上述今人的论著中也有简单的交代,这里就一并不再细述了。
       《宋书》成书至今,已有1500年的历史,早期的各种抄本都已亡佚,赵宋以降的刊刻版本情况也颇是复杂。现存的主要版本有:宋元明三朝递修本(简称三朝本)、明北监本(简称监本)、毛氏汲古阁本(简称毛本)、武英殿本(简称殿本)、金陵书局本(简称局本)、商务印书馆影印三朝本(简称百衲本)、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简称中华本)。其中中华本被推为“各种版本的《宋书》中最好的本子”(朱绍侯:《中华本〈宋书〉校点失误商榷》,收入《庆祝何兹全先生九十岁论文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据中华本《宋书》“出版说明”,中华本以上举六种版本互校,择善而从,又“纪传方面,还通校了《南史》、《建康实录》、《册府元龟》、《资治通鉴》和《资治通鉴考异》等书的有关部分;志的方面,也参校了《晋书》、《通典》等书的有关部分。对于前人的校勘成果,我们利用了张元济、张森楷的两种《宋书校勘记》稿本,成孺《宋书州郡志校勘记》,李慈铭《宋书札记》,孙虨《宋书考论》,以及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等书”。以此,中华本《宋书》不仅加上了新式标点、颇便阅读,而且整理细致,其校勘记也可称简明且具特色。本书即以中华本为工作底本。当然,诚如朱绍侯先生所言,“由于当时人力不足,时间短促,又处于一种特殊时期,中华本《宋书》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朱绍侯:《中华本〈宋书〉校点失误商榷》)朱绍侯先生的文章即就“《宋书》原有失误应校而未校”、“《宋书》在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失误未予订正”、“中华本《宋书》在校勘标点中的失误”三方面,提出商榷性意见各五例。又丁福林先生更有《宋书校议》一书(中华书局2002年版),既肯定王仲荦先生校点的中华本《宋书》“广征博引,又多所创见,用力之勤,前所未有,可为迄今所见最为完善之精本”,也存在“智者千虑,疏忽之处,亦偶有所见。其中有校勘未到者,或有标点欠妥者,又误改原书处间亦有焉”(丁福林:《宋书校议•自序》)。
       平心而论,王仲荦先生校点的中华本确为目前《宋书》的最佳版本,“但是像这样一部规模颇大的历史著作,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或因辑补、或因辗转传抄而造成的讹误,以及由于撰者仓促成书而存在的自身史料的错乱,实在相当之多。要想仅仅凭一人一时之力,使之成为尽善尽美的版本,确难做到。所以中华书局校点本《宋书》存在着一些缺憾也属情理中事。” (丁福林:《宋书校议•后记》)具体来说,纪、传、志比较下来,志的校点缺憾更多一些,八志比较,则《州郡志》似乎问题尤多,如《州郡志》原有失误以及在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失误,中华本应校而未校者,便不下百条。按王仲荦先生本以治魏晋南北朝制度史著名,其代表作有传之不朽的《北周六典》;在地理方面,王仲荦先生也是卓然大家,代表作有惠及学林的《北周地理志》。然则由此亦可见点校史籍之艰难,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之不易。
       二
       《宋书•州郡志》四卷,是沈约“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而成的(《宋书•州郡志•序》),沈约所做的主要工作,是“凡诸记注,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宋书•志序》)。就其工作底本看,多取何承天与徐爰两家《宋书•州郡志》旧本而自定体例或承袭或增删之。何承天《志》迄于元嘉二十年(443年),《宋书•州郡志》郢州巴陵郡条:“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徐爰《志》止于大明(457-464年)之末,沈约《宋书•州郡志》也是“大较以孝武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昇明末为定焉”(《宋书•州郡志•序》),如此可以推知沈约的《宋书•州郡志》盖因徐氏之旧,而补载宋末之事;其“内史、侯、相必以昇明为定者,分封王侯国昇明方备也”(《十七史商榷》卷五十七)。沈约《志》中又多记何《志》、徐《志》异同。而由于“考覆”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司马彪的《续汉书•郡国志》,故沈约《志》州郡县沿革多追至两汉;其“考覆”之晋、宋地志如《晋太康三年地志》、东晋王隐《晋书•地道志》、宋《永初郡国志》等,则分别为西晋、东晋与刘宋初年纪录;又“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沈约“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宋书•州郡志•序》)。至于沈约《志》中所引的 “地理杂书”,则有《吴地志》、《会稽记》、《吴录》、《广州记》等等。此诚所谓“远溯太(康)、永(初),博综徐(爰)、何(承天),汇其异同,以为因革”是也(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后记》);而众多史籍的“互相考覆”,也保证了沈约《宋书•州郡志》虽无山川、古迹、城防等内容,但所述政区建置与沿革较为系统、全面,州郡户口、水陆道里等记载也较为详备。
       沈约的《宋书•州郡志》,相对于其前的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其后的萧子显《南齐书•州郡志》,内容要详实丰富得多;而相对于其后的魏收《魏书•地形志》、唐修《晋书•地理志》,又要明晰确切得多;与唐修《隋书•地理志》比较,也是不相上下。以此,《宋书•州郡志》对于《续汉书•郡国志》与《晋书•地理志》的校勘,对于《南齐书•州郡志》的释读,甚至对于《汉书•地理志》、《魏书•地形志》、《隋书•地理志》的研究,都具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人杨守敬《刘宋州郡图•序》中评价沈约《宋书•州郡志》“翔实精密,校之晋、隋二《志》,有上下床之别”。与杨守敬持同样的褒扬态度者,古今并不乏人,当然持批评意见者也有不少。总体来看,古人的评价是褒贬参半,今人则持肯定意见者居多。兹就代表性意见摘要如下,以见一斑。
       明朱明镐《史纠》卷一云:《宋书•州郡志》“本之王隐《地道》、《永初郡国》及何、徐两家,其间朝为庐九,夕入长桂,侨寓土断,离合万千,明序干条,灿同观火。但地理不志,风俗无通,鸿文既落,致无卓观。”
       清牛运震《读史纠谬》卷六云:“刘宋偏安半壁,顾乃侨立河北州郡于南,甚属无谓,遂使作史者重列复叙,条理不清。此中宜有删更,庶存史体。”
       清邵晋涵《南江文钞》卷十二云:沈约“所撰诸志,实能裨前史所未备。……惟《州郡志》只据《太康地志》暨何承天、徐爰原本,间为折衷其异同;而于侨置创立者,多不书其置立年月,犹未免于疏略焉。”
      清钱大昕《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序》云:“休文上考沿革,差有条理,而或失之繁。”
       清姚鼐《惜抱轩文集》卷二云:“南朝诸史,仅沈约为《地志》。约乏于史才,于地志尤为苟简。考其沿革,淆乱莫分,逮于后世而欲求之,不亦难乎?”
       清官修《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五“宋书”条云:“八志之中,……州郡惟据《太康地志》及何承天、徐爰原本,于侨置创立,并省分析,多不详其年月,亦为疏略。……若其追述前代,晁公武《读书志》虽以失于限断为讥,然班固《汉书》增载《地理》,上叙九州,创设《五行》,演明《鸿范》。推原溯本,事有前规。且魏晋并皆短祚,宋承其后,历时未久,多所因仍。约详其沿革之由,未为大失,亦未可遽用纠弹也。”
       中华本《宋书》“出版说明”认为:“《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黄宝权《宋书》指出:“《州郡志》记晋宋间州郡分合、户口消长及侨置州郡县的分布情况,远胜于《晋书地理志》,最孚实用。……唐修《晋书》,地志材料,多从《宋书》转录,更显示宋志的宝贵。”
      邱敏《六朝史学》第五章评价《宋书•州郡志》为“富于史学价值”的《宋书》之志中“尤为重要”者:“汉魏之际,中国历史陷入割据混战局面,长时期的分裂,使地方行政区划的分合变动情况错综复杂。尤其是晋室南渡前后,北方士民大举南迁,东晋南朝政府遂有侨州郡县之设。此制产生于动荡之际,自难严密。但如无《宋书•州郡志》,后人对南方行政区划更加难以了解掌握。……沈约说明,一则此志编纂不易,二则所搜集的材料相当丰富。时至今日,其所据书散佚殆尽,幸赖此志,后人尚可窥见晋宋之间南方州郡地理分合改易,以及户口消长等概貌。20世纪30年代,谭其骧先生撰《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一文,统计南渡士民人数,影响至广,即主要参据此志。足见其价值之珍贵。”
       蒋福亚、李琼英《〈宋书〉说略》同样认为:“《州郡志》记述了自魏晋以来州郡沿革、户口数目。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局动荡,战乱不已,人口辗转迁徙,……特别是永嘉丧乱,晋室南渡,南方多设侨州郡县,版图更显混乱。……但沈约却将其写得极有特色。他参考王隐《地道》、晋《起居注》、《永初郡国》、何承天、徐爰《宋书•州郡志》,并以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校正《太康地志》,以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为断(属王国的内史、侯、相,则以宋顺帝升明末年为准),分州记载,州下系郡,郡下系县,叙述州郡县的源流分合、境内侨州郡县设置情况,其后的设置流变,随事而列,并开列州、郡户数与人数,不少州郡还载有与京都建康、郡与州的水陆距离。《宋书》以后,仅《南齐书》有《州郡志》,《梁书》、《陈书》皆无,当年郡国县邑之区域,百不存一,而户口消长,亦仅见于此。后来唐人修撰《晋书》,其《地理志》有关资料也多由此转录,于此可见《州郡志》史料价值之高。”
       按上引对《宋书•州郡志》的评说,见仁见智,立足点不一,轻重也有不同,但多是公允而中肯的;其明显欠妥者,则牛运震的评说。在《宋书•州郡志》所载诸多内容中,侨州、侨郡、侨县的记述,具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与学术意义,牛运震“宜有删更,庶存史体”的说法,实为拘泥之论。而今人较为一致的肯定性评说,基本都是着眼于《宋书•州郡志》无可替代的史料价值的,这既反映了今人对于史籍的实用态度,也表明了大多数今人对于《宋书•州郡志》存在问题的不甚明了。
      
       三
       沈约《宋书•州郡志》存在的问题其实不少。如果不甚明了这些问题,不但《宋书•州郡志》无可替代的史料价值难以充分发挥出来,而且严重者还会误读误用史料,或者根本就无法理解史料。
       某种意义上说,《宋书•州郡志》是沈约依据各类资料所编撰的一篇论文。沈约虽有文才、史识、政历,专门的地理沿革之学却非其所长。比附一下《晋书•地理志》的情况,我们对此会有更加确切的认识。唐初史臣所修《晋书》,其中《地理志》上下两卷,虽具体成于何人之手今已无可考详,但其“建置沿革,舛错过半”(李兆洛:《补梁疆域志•序》),却是由清迄今的主流评价,如东晋侨州郡县,《晋书•地理志》不仅记述得略而不尽,而且误刘宋制度为东晋制度。然则何以会如此呢?大凡“史之所难,无出于志”(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而志地理尤难。班固《汉书•地理志》、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尚不无缺憾;及晋时版舆,“上承三国之瓜分,下值南朝之侨置,建置沿革,所系非轻”,而修《晋书》诸人,皆属文士,昧于地理,“以卤莽之群才,承史志之重寄,……固宜其纪传所列,既与志殊;志之前所列,又与后殊也”(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序》)。
       沈约较之从事《晋书•地理志》的“卤莽之群才”,水平显然高出不少,但《宋书•州郡志》的编写难度,又在《晋书•地理志》之上。对此,沈约有不嫌重复的两处感叹。一处见于《宋书•志序》:“地理参差,事难该辨,魏晋以来,迁徙百计,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兖,朝为零、桂之士,夕为庐、九之民,去来纷扰,无暂止息,版籍为之浑淆,职方所不能记。自戎狄内侮,有晋东迁,中土遗氓,播徙江外,幽、并、冀、雍、兖、豫、青、徐之境,幽沦寇逆。自扶莫而裹足奉首,免身于荆、越者,百郡千城,流寓比室。人伫鸿雁之歌,士蓄怀本之念,莫不各树邦邑,思复旧井。既而民单户约,不可独建,故魏邦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且省置交加,日回月徙,寄寓迁流,迄无定托,邦名邑号,难或详书。大宋受命,重启边隙,淮北五州,翦为寇境,其或奔亡播迁,复立郡县,斯则元嘉、泰始,同名异实。”又一处见于《宋书•州郡志•序》:“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而有感于此,平生自负并“尤尽心者地理也”(王鸣盛:《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序》)的王鸣盛,也得出了“南北地理得其大概不必细求”的结论:“晋武帝天下一统,为二十州。……后南北分裂,新置之州更多,展转改易,迷其本来;况又有每州各自析为南、北,再加以侨置寄治之名,纠缠舛错,不可爬梳,其势然也。《宋书》志总叙……论作志惟地理最难。又《州郡志》叙首……即总叙意,而言之重复如此。约身居齐、梁犹如此,况去之又千余年乎?得之大概可耳,不必细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五十七)
       一方面是《宋书•州郡志》在总志系列中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及其所记载的政区沿革、侨州郡县、州郡户口、人口迁徙、水陆道里、区域状况等等的史料价值,使得今天的学者不得不使用《宋书•州郡志》,而正确使用《宋书•州郡志》,就不得不“细求”;另一方面,“细求”《宋书•州郡志》确实难度非常,若非长期致力于此者,往往开卷即目乱神迷。兹就《宋书•州郡志》中属于沈约原本存在的较为突出的三大问题,举例如下:
       其一,断限不严。《宋书•州郡志》最重要的志例之一是州郡县的记载“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实断限并不严格。如所载二十二州即非大明八年(464年)建制。其司州,泰始六年(470年)置;越州,泰始七年置;大明八年有东扬州,志亦缺载。又各州所领郡县,亦多非大明八年制度。如徐州“今领郡三”,“今”指元徽元年(473年);南豫州刺史“今领郡十九”,谓泰始(465-471年)末年南豫州、豫州计领十九郡;荆州刺史“今领郡十二”,“今”为泰始三年;郢州刺史“领郡六”,其中无随郡、安陆郡,此二郡元徽四年方由郢州度属司州;湘州刺史“领郡十,县六十二”,数之则六十六县,多出的四县,为元徽二年所立之湘阴,“宋末立”之抚宁、乐化左县,“宋末度”之建陵,故湘州之郡县领属实以宋末为断;雍州刺史“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数之为郡十七,县六十八,其中晚于大明八年者,有泰始末所立之北河南郡(领县八),宋明帝末立之弘农郡(领县三),是雍州实以宋明帝泰始末年为断限。又广州所领郡、县之标准年代大略是宋末,如大明八年时广州领有临漳郡,而志中临漳太守属越州;苍梧太守领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此四县本属晋康郡,“疑是宋末度此也”,而建陵县大明八年时属苍梧郡,志中属湘州始建国,“宋末度”;新宁郡领县中无永城,“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永平太守领县中无卢平、逋宁、开城三县,此三县“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等等皆是。交州的标准年代,亦非大明八年,如所领义昌郡便是“宋末立”,而大明八年时属交州的合浦郡、宋寿郡,志中却属泰始七年始立的越州。据此,可以说《宋书•州郡志》事实上并无某一特定的标准年代。
       其二,为例不纯。如《宋书•州郡志》于州郡下多记水陆道里,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十三云:“休文志州郡,于诸州书去京都水陆若干,于诸郡则书去州水陆若干、去京都水陆若干,唯州所治郡,不云去京都水陆若干者,已见于州也。南徐州领郡十七,南东海为州所治,此外则南琅邪、晋陵、义兴皆有实土,故有水陆里数,南兰陵以下十三郡,有户口而无水陆里数者,侨寓无实土也。诸州皆仿此。”按钱氏此条颇具卓识,它为我们根据《宋书•州郡志》所载水陆道里,判断州郡是否侨置、侨置是否改为实土,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但细检志文,实土州郡有失书水陆道里者,又有侨郡已割为实土,而水陆道里仍缺书者。由此造成的麻烦是,《宋书•州郡志》水陆道里与州郡县有无实土的关系,其实又不可一概而论。
       其三,彼此矛盾。要而明显者如户口数字与郡县数目。就户口数字言,《宋书•州郡书》各州小序中所列该州户口数与该州各郡分列的户口数之和,除了郢州完全相合外,其他各州基本不合。何德章先生认为,《宋书•州郡志》实际给出了两组户口数字,而这两组数字又有着不同的来源,代表着不同时期的户口数状况。具体来说,《宋书•州郡志》各州所列户口总数反映的是大明八年的状况,这源于徐爰的《宋书•州郡书》;而各郡的户口数及其总计数,则是宋末的数字,具体是“宋末”的哪一年,尚难确定(何德章:《读〈宋书•州郡志〉札记二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五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又就郡县数目言,《宋书•州郡志》各州小序中所说领郡县数、各郡所说领县数,与各州实列郡县数、各郡实列县数,每有出入,其原因也大多在于时间断限不严格及所据材料来源不一致两方面。
       除了以上这三大问题外,《宋书•州郡志》中属于沈约原本的各样具体问题尚所在多有,如记载疏漏或欠缺、考辨讹误、叙次不清,以及失之繁冗,体例较为混乱,等等,此处不赘,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本人在本书基础上所撰的以下三篇论文:《〈宋书•州郡志〉献疑》(《历史地理》第十九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宋书〉卷三十七〈州郡三〉献疑》(《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3期)、《〈宋书〉卷三十八〈州郡四〉献疑》(《历史地理》第二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宋书•州郡志》存在的另外问题,是可能不属于沈约原本而是在传抄过程中引致的大量的夺误讹衍以及其他问题,如扬州丹阳郡溧阳条“吴省为屯田”当作“吴省为屯田都尉”,南兖州秦郡临涂条“晋宋立”当作“晋末立”,南豫州弋阳郡脱“光城令”一条,南豫州汝阳郡武津令下脱小注“别见”二字,豫州汝南郡“平樂”当作“平舆”,豫州谯郡“去州陆道三百五十”之“道”字衍,豫州汝阴郡“宋城”实为“安城”,江州建安郡脱“建安侯相”一条,冀州广川郡“乐安”应是“乐成”,司州随阳郡“太康年”当是“太康九年”之脱,司州安陆郡脱“应城令”一条,荆州巴东国黾阳令“晋末平吴时”当是“晋未平吴时”之误,湘州临庆国“封阳侯相,汉旧县”后当有“属苍梧”三字,湘州始建国“乐化左令”当作“乐化左县令”,雍州冯翊郡脱“莲芍令”一条;又《宋书》本来的排列次序是纪、传、志,而后来变成了纪、志、传等等。
       今天的《宋书》通行本亦即中华本,如前所述,其《州郡志》中似乎存在的问题尤多。如上段认作传抄过程中引致的问题,中华本有未校正者;此类缺憾,本人撰有《〈宋书•州郡志〉脱漏试补》(《安徽史学》2004年第4期)一文,举例33条。这些脱漏中,不仅存在《宋书•州郡志》本身的失误以及流传过程中产生的脱漏,而且存在《宋书•州郡志》本身没有脱漏而中华本误补者。又中华本《宋书•州郡志》之句读、标点以及校勘记本身存在的问题,也不鲜见,试举四例如下:
       例一,司州条:“河内寄治河南,领温、野王、轵、河阳、沁水、山阳、怀、平皋、并汉旧名。朝歌二汉属河内,《晋太康地志》属汲郡。晋武太康元年始立。凡十县。”校勘记:“《廿二史考异》云:‘今数之只九县。’”按河内郡侨治河南,即侨在今河南洛阳市一带,所领十县,数之只九县,对照《晋书•地理志》司州河内郡,所脱漏者为“州”县。州,《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河内郡领县,与温、野王等县一样,“并汉旧名”。
       例二,雍州京兆郡条:“《永初郡国》有……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按“何志”谓何承天的《宋书•州郡志》,“《太康地志》”则为西晋太康地志,也称《晋太康三年地志》,《宋书•州郡志》注引时,或省“三年”字,或并省“晋”字“地”字。又唐初史臣所修《晋书•地理志》,大要以太康元年平吴之后、太康三年废宁州之前为定,故《太康地志》的记载大都与《晋书•地理志》相合。此“《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句读错误,当作“《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检《晋书•地理志》雍州京兆郡领有霸城。又“魏”后所脱一字,疑为“改”,谓曹魏改“霸陵”为“霸城”。考汉时三辅诸县,凡以陵名者,皆先帝陵寝所在、因以立县者也;及魏受禅,恶“陵”字而多改之,如改“杜陵”为“杜”,改“高陵”为“高陆”,改“平陵”为“始平”。然则“霸陵”改“霸城”者同例。
       例三,梁州晋寿郡条:“晋寿太守,……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今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句读错误,当作“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又依志例,“兴安”下当有“三”字。所谓“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者,检《宋书•州郡志》益州南晋寿郡,领有晋寿、兴安、兴乐、邵欢、白马(水)五县,是有兴乐县而无南兴县或乐南县;“何无南兴乐”也证明有南兴乐而无南兴或乐南。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州郡县侨置或滥设现象严重,为资区别,加“南”、“北”等字者众多,晋寿、兴乐、兴安与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者即是。又“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者,“南晋寿,惠帝立”间以不读开为更妥,意谓何《志》无南兴乐县,而有南晋寿县,并云南晋寿县为晋惠帝所立。
       例四,交州九德郡条:“九德太守,……都庞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校勘记:“‘都庞’《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作‘吉庞’。”按志文中的“都庞”当为误字,志中交州九真郡下已有都庞长,则不得在此重出。旧本(如殿本)《宋书•州郡志》作都氵犬,《南齐书•州郡志》作都洨,此当从旧本正作都氵犬。又中华本校勘记亦非,检《晋书•地理志》交州九真郡既无“都庞”,也无“吉庞”,而九德郡有“都洨”;又《南齐书•州郡志》交州九真郡有“吉庞”,九德郡有“都洨”,据此,中华本此条校勘记或当移于九真太守都庞长下言之,然又与《晋书•地理志》不合;又疑此是误排,与校勘者本意其实不合。而据实际情况,此校勘记或者应该出为:“‘都氵犬’《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作‘都洨’。”又可以证此者,成孺《宋书州郡志校勘记》“都氵犬长”云:“氵犬,《南齐志》作洨”;孙虨《宋书考论》“都氵犬长”云:“都氵犬,《晋》、《南齐》俱作都洨。”
       坦率地说,中华本《宋书•州郡志》校点方面的问题远不止上举四例,本人曾撰《中华本〈宋书•州郡志〉校点献疑》(《文史》总第67辑,中华书局2004年5月版),文中提出了21条意见,请读者参阅。
       据上,《宋书•州郡志》本身的失误、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失误、中华本校点中存在的失误,共同决定了《宋书•州郡志》成为不能拿来就用的重要文献;引用《宋书•州郡志》,必须持慎重的态度,必须对既往的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其实对于积累深厚的中国传统学术的研究而言,了解研究状况是基本的原则,《宋书•州郡志》当然也不例外。
      
       四
       真正对《宋书•州郡志》进行文本研究,直到清朝以前,尚无可观的成果可述。时及清代,有所谓“朴学”,其中致力舆地之学者也不乏其人。研治《宋书•州郡志》成绩堪瞩目者,有王鸣盛、钱大昕、成孺、洪颐煊、孙虨等人。王鸣盛撰《十七史商榷》,其中卷五十七专研《宋书•州郡志》,主要在于尽比勘之劳绩。钱大昕为朴学名家,考史释地颇称精当,有关《宋书•州郡志》的考证,较为集中在《廿二史考异》卷二十三中;钱氏还善于由考地理进推制度,如《廿二史考异》卷二十三“重安侯相”条云:“按《南齐书•王敬则传》,始封重安县子,邑三百五十户,后增封为千三百户,又增至二千五百户,又加五百户。户增则爵宜序迁。据此志有重安侯相,知敬则在宋末已封重安侯,而传不书者,漏也。齐初封敬则寻阳郡公,止三千户,又知二千余户之必为侯国矣。”此说可补南朝宋齐制度之缺。
       清人成孺有《宋书州郡志校勘记》,乃《宋书•州郡志》校勘的集大成之作,杨守敬《〈宋州郡志校勘记〉校补》评云(按括号内为谭其骧先生的核校,收入谭其骧撰《长水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宋、齐、北魏、隋《地理志》夺误最多,以习之者颇少故也。成氏校之,有功地学不小。如据哀公十二年杜注橐皋在淮南逡道(当作遒,传写者之误),证晋世不作逡道;据李雄之汉康晋穆帝改为晋康,疑晋原为晋康之误;又疑治平为始平;白马为白水;农阳为丰阳之误;于建安郡增建安县;于建宁郡增俞元县,皆至精确。是成氏著有《禹贡班义述》,于地理本专家也。然亦有核之未审者,……小小疏漏,未足为成氏病也。”杨氏之评应属允正。而可指出的是,成孺也有局限之处,其最大的局限在于迷信殿本,如南兖州“后又省东燕郡”条,仅据上下文,便可断定“郡”字为“县”字之误,成孺反据殿本“郡”改毛本“县”;又“永初郡国无苌平父阳”条,毛本已正“父”为“谷”,成孺反据下文又“订正”之。如此游移,皆系囿于殿本之故。
       清儒中又有洪颐煊撰《诸史考异》,其中卷四有专研《宋书•州郡志》的成果。孙虨《宋书考论》(其子孙鼎宜整理编次),其中有关《宋书•州郡志》的校勘与考证,分量较大,算得上又一集成之作;孙虨的《宋书考论》与近人张元济、张森楷的两种《宋书校勘记》,都是成绩颇多,中华本《宋书•州郡志》多所采用。近世研究《宋书•州郡志》者,又有杨守敬《补校宋书州郡志札记》、《历代舆地图•刘宋州郡图》。惟杨图虽自觉“准望方隅,征验史传或亦无甚出入”(杨守敬《刘宋州郡图•序》),其实沿《宋书•州郡志》之误者不少,与《宋书•州郡志》剌谬者也甚多,仅以宁州为例,“建宁郡治味县在曲靖,西平郡治西平县在霑益,夜郎郡治夜郎县在宣威城南,平蛮郡治平蛮县在平夷。此四郡之首邑安置在二三百里之内,只有味县在曲靖是对的。”(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第二篇A之二,中华书局1987年版)
       今人考治《宋书•州郡志》的专门成果可谓寥寥。其重要且具代表性者有:谭其骧先生《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燕京学报》第十五期,1934年),此文通过整齐排比《宋书•州郡志》以及《南齐书•州郡志》、《晋书•地理志》中所载之侨州郡县,勾画出东晋南朝时代北方人口南迁的概貌;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宋大明八年简图将《宋书•州郡志》部分州郡县落实到图上,而南齐的九幅分幅图,也与《宋书•州郡志》密切相关;严耕望先生所撰《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卷中之上《魏晋南朝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3年版),既颇有助于《宋书•州郡志》的解读,对《宋书•州郡志》志文也有若干的考证;周一良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专门有“州郡志诸问题”一条;何德章先生撰有《读〈宋书•州郡志〉札记二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五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六朝建康的水陆交通——读〈宋书•州郡志〉札记之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九辑,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2年出版),讨论了《宋书•州郡志》所记户口数与水陆道里。又丁福林先生撰有《宋书校议》(中华书局2002年版)一书,其中有关《宋书•州郡志》者21条,用力较深。至于王仲荦先生点校的中华本《宋书•州郡志》,既对前人成果作了总结与吸纳,又颇富进步与创新,其绩效更是值得肯定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还有,业师吴应寿先生治南朝宋齐沿革地理,饶有发明。先生在《十六国汉、后赵及南朝齐司州治》(《历史地理研究》第二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一文中说:“我治《宋书•州郡志》有年。治之愈深,愈发现其错误之多。《南齐书•州郡志》虽较简略而且也有错误,但可补《宋书•州郡志》之失。两志可互相补充。”先生举南齐司州治为例,指出“《宋书•州郡志》司州脱南义阳郡,必须以《南齐书•州郡志》之司州及有关纪、传来补正;《南齐书•州郡志》误以南义阳郡为司州首郡,即误以南齐之司州治南义阳郡,也必须以《宋书•州郡志》及有关纪、传来补正。两志可互相补充,由此可见。”先生所言,为弟子从事宋、齐两部《州郡志》的汇释与研究点明了方法。又清人沈垚《落帆楼文集》卷四“与温铁华书”云:“诸史地志皆不可无注,而《宋书•州郡》、《魏书•地形》两志则尤不可少注。两史比他史志为难注。……夫侨置与实土相混,有州、郡、县皆侨者,有州侨而郡、县实者,有州实而郡、县侨者,既为之注,当分别部居,详注于下;而地之可考者,详注今之所在:二者是皆然矣。”此又为《宋书州郡志汇释》指出了具体的用力重点与努力方向。
       近二十年来,编著者本人究心于东晋南朝政区地理与行政制度的研究,尤其对于其中的难点侨州郡县,一直刻苦钻研,中华本《宋书》的第四册即包括有《宋书•州郡志》的这一册,连带着相关的中华本《晋书•地理志》、《南齐书•州郡志》,也都已经翻烂了,花费的精力不可谓不巨。在此过程中,本人发见的《宋书•州郡志》、《南齐书•州郡志》存在的问题委实不少,并多次撰文著书有所辨正。相关的部分论著目录,见本书的“引用文献”,这里不重复开列。而本部《宋书州郡志汇释》,既着意于汇集前人研究《宋书•州郡志》的主要成果(所汇前人成果,止于2002年),也借此难得的机会,将编著者本人多年的研读心得稍作梳理,以为学人之助,并供中华本《宋书》再版时参考。当然,限于编著者的学识与见闻,这部《宋书州郡志汇释》肯定还存在着不少缺漏乃至错误,也肯定还存在着古今学者相关成果特别是零散成果的遗漏问题,这是希望专家学者指正与补充的,非如此则不能臻乎良善。
       《宋书•州郡志》的汇释工作,到此也许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来要着手的,是前人研究积累极少、篇幅虽小而问题却也很多的《南齐书•州郡志》的汇释工作。如何做好《南齐书州郡志汇释》,同样祈盼着识者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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