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列传

出版时间:2008-2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阿根廷]豪·路·博尔赫斯  页数:175  字数:99000  译者:王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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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博尔赫斯自述  博尔赫斯曾经“冒着犯下时代错误的危险”,虚拟了一个百年之后关于自己的百科词条,极有博尔赫斯风,节选如下:  博尔赫斯,豪尔赫?弗朗西斯科?伊西多罗?路易斯 作家和自修学者,1899年生于当时的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去世日期不详,因为作为当时的文学品类的报纸在当地的历史学家们如今正在评述的那场大战乱期间全部遗失了。他的父亲是心理学教师。他是诺拉?博尔赫斯的哥哥。他爱好文学、哲学和伦理学。在文学方面,他为我们留下了一些作品,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的致命的局限。……他喜欢写短篇小说,这一点使我们想起了爱伦?坡在赞赏某些东方国家的诗风时说的那句名言:“没有别的什么更像一首长诗。”……他虽然只是在日内瓦受过正式的中学教育,却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得克萨斯大学和哈佛大学授过课。他是卡约大学和牛津大学的荣誉博士。有传闻说他在考试中从不提问,只是请学生随意就命题的某个方面发表见解。他不限定日期,总是说他自己就没有日期的概念。他讨厌开列参考书目,认为参考书籍会使学生舍本逐末。  他庆幸自己属于其姓氏所代表着的资产阶级。他觉得平民和贵族全都耽于金钱、赌博、体育运动、民主狂热、追逐功名和争出风头,几乎没有差别。他于1960年前后加入了保守党,因为(他说)“它无疑是唯一不会煽起狂热的政党”。  有一大堆专题和辩论文章断言博尔赫斯一生中享尽荣华,这种名声至今仍然让我们疑惑。我们发现对此最不理解的竟是他本人。他生平就怕人家说他虚张声势和言不由衷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时至今日,这种说法已经秘不可测,我们将继续探究其中的奥妙。  尤其不应忘记博尔赫斯生活的年代适逢国家处于没落时期。他出自军人家庭,非常怀念先辈们那可歌可泣的人生。他深信勇敢是男人难得能有的品德之一,但是,像其他许多人一样,信仰却使他崇敬起了下流社会的人们。所以,他的作品中流传最广的是通过一个杀人凶手之口讲出来的故事《玫瑰角的汉子》。他为谣曲填词,讴歌同一类的杀人犯。他为某个小诗人写了一篇感人的传记,那人唯一的功绩就是发掘出了妓院里的常用词语。独幕戏剧的作者们早已营造出了一个本质上属于博尔赫斯的世界了,但是有教养的人们却不可能胸怀坦荡地欣赏那些节目。他们为那个给了他们这一乐趣的人欢呼叫好是可以理解的。他秘而不宣的而且说不定竟是下意识的苦心则是编造出一个压根儿就未曾存在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神话。因此,年复一年,他于不知不觉中而且完全没有料到竟然助长了对残忍暴行的推崇,这种推崇最后演变成了对高乔人、对阿蒂加斯和对罗萨斯的崇拜。  博尔赫斯是否曾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命运感到过不满呢?我们猜想他会的。他已经不再相信自由意志,而是喜欢重复卡莱尔的这句名言:“世界历史是我们被迫阅读和不断撰写的文章,在那篇文章里面我们自己也在被人描写着。”

内容概要

我有时思考:一个步入暮年的斫轮老手也可以倚老卖老地模仿有才华的青年人的构思和创作。思考的结果便是这个供读者评说的集子。

作者简介

  豪·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阿根廷小说家、诗人兼学者。年青时随家旅居欧洲,在日内瓦等地求学。1921年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从事文学创作,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  1935年,小说集《恶棍列传》问世,引起阿根廷文学界重视。1941年出版的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他最具开拓意义的作品,此后《阿莱夫》、《布罗迪报告》诸集愈臻其妙,以丰富的叙事手法构筑了作者独有的迷宫式小说世界。  博尔赫斯的创作成就还体现于篇目众多的谈艺妙文,那是20世纪经典作家的智慧之门。从早年的《埃瓦里斯托?卡列戈》到逝世后结集的《私人藏书:序言集》,他的随笔集几乎组成了一部艺术圣经。  博尔赫斯担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教授20年之久,还做过18年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晚年失明,仍以口述创作。  1961年获国际出版家协会福门托奖,1962年获法国文化艺术骑士勋章,1979年获塞万提斯文学奖,1981年获墨西哥奥林?约利兹奖,1983年获西班牙智者阿方索十世大十字勋章。博尔赫斯未能获得最重要的文学奖项诺贝尔奖。耐人寻味的是,包括他在内的20世纪几位顶级大师——普鲁斯特、鲁迅、乔伊斯、卡夫卡等,均与诺奖无缘。  做过国立图书馆馆长的博尔赫斯博淹群籍,精通多种语言,以致被视为一个图书馆,或者“作家们的作家”。 晚年的博尔赫斯虽然双眼失明,但藉着想象和智力,似乎更真实和充分地生活在书籍和文字构筑的世界中,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正如梦境和天使所展示的,飞翔是人类基本的渴望之一”。因此,有人将他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梦游者”。  “博尔赫斯作品系列”译者全部经过博尔赫斯助手、遗孀玛丽亚?儿玉女士亲自过目认可;  译者王永年先生,高级译审,来自新华社,中国最优秀的博尔赫斯翻译家,他几乎精通欧洲所有重要的语言;在正式着手翻译以前,他先期翻译了一本《博尔赫斯传》,以寻找更为精准的语感。  译文兼具信、达、雅,极好地传达出博尔赫斯“像数学一样简洁的文风”。

书籍目录

恶棍列传(1935)  初版序言  1954年版序言  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  女海盗金寡妇  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  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  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  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    玫瑰角的汉子  双梦记及其他  资料来源布罗迪报告(1970)  序言  第三者  小人 罗森多·华雷斯的故事 遭遇 胡安·穆拉尼亚 老夫人 决斗 决斗(另篇) 瓜亚基尔 《马可福音》 布罗迪报告

章节摘录

  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源远流长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神甫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他的慈悲心肠导致了这一奇怪的变更,后来引起无数事情:汉迪创作的黑人民乐布鲁斯,东岸画家文森·罗齐博士在巴黎的成名,亚伯拉罕·林肯神话般的伟大业绩,南北战争中死了五十万将士,三十三亿美元的退伍军人养老金,传说中的法鲁乔的塑像,西班牙皇家学院字典第十三版收进了“私刑处死”一词,场面惊人的电影《哈利路亚》,索莱尔在塞里托率领他部下的肤色深浅不一的混血儿,白刃冲锋,某小姐的雍容华贵,暗杀马丁·菲耶罗的黑人,伤感的伦巴舞曲《花生小贩》,图森特·劳弗丢尔像拿破仑似的被捕监禁,海地的基督教十字架和黑人信奉的蛇神,黑人巫师的宰羊血祭,探戈舞的前身坎东贝舞,等等。  此外,还有那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解放者拉萨鲁斯·莫雷尔的事迹。  地点  世界上最大的河流,诸江之父的密西西比河,是那个无与伦比的恶棍表演的舞台(发现这条河的是阿尔瓦雷斯·德比内达,第一个在河上航行探险的是埃尔南多·德索托上尉,也就是那个征服秘鲁的人,他教印加王阿塔华尔帕下棋来排遣监禁的岁月。德索托死后,水葬在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河面广淼,是巴拉那、乌拉圭、亚马孙和奥里诺科几条河的无穷无尽而又隐蔽的兄弟。它源头混杂;每年夹带四亿多吨泥沙经由墨西哥湾倾注入海。经年累月,这许多泥沙垃圾积成一个三角洲,大陆不断溶解下来的残留物在那里形成沼泽,上面长了巨大的柏树,污泥、死鱼和芦苇的迷宫逐渐扩展它恶臭而阒寂的疆界和版图。上游阿肯色和俄亥俄一带也是广袤的低隰地。生息在那里的是一个皮肤微黄、体质孱弱、容易罹热病的人种,他们眷恋着石头和铁矿,因为除了沙土、木材和混浊的河水之外,他们一无所有。  众人  19世纪初期(我们这个故事的时代),密西西比河两岸一望无际的棉花地是黑人起早摸黑种植的。他们住的是木板小屋,睡的是泥地。除了母子血缘之外,亲属关系混乱暖昧。这些人有名字,姓有没有都无所谓。他们不识字。说的英语拖字带腔,像用假嗓子唱歌,音调很伤感。他们在工头的鞭子下弯着腰,排成一行行地干活。他们经常逃亡;满脸大胡子的人就跨上高头大马,带着凶猛的猎犬去追捕。  他们保持些许动物本能的希望和非洲人的恐惧心理,后来加上了《圣经》里的词句,因此他们信奉基督。他们成群结伙地用低沉的声音唱“摩西降临”。在他们的心目中,密西西比河正是污浊的约旦河的极好形象。  这片辛劳的土地和这批黑人的主人都是些留着长头发的老爷,饱食终日,贪得无厌,他们住的临河的大宅第,前门总是用白松木建成仿希腊式。买一个身强力壮的奴隶往往要花一千美元,但使唤不了多久。有些奴隶忘恩负义,竟然生病死掉。从这些靠不住的家伙身上当然要挤出最大的利润才行。因此,他们就得在地里从早干到黑;因此,种植园每年都得有棉花、烟草或者甘蔗收成。这种粗暴的耕作方式使土地受到很大损害,没几年肥力就消耗殆尽:种植园退化成一片片贫瘠的沙地。荒废的农场、城镇郊区、密植的甘蔗园和卑隰的泥淖地住的是穷苦白人。他们多半是渔民、流浪的猎户和盗马贼。他们甚至向黑人乞讨偷来的食物;尽管潦倒落魄,他们仍保持一点自豪:为他们的纯粹血统没有丝毫羼杂而自豪。拉萨鲁斯·莫雷尔就是这种人中间的一个。  莫雷尔其人  时常在美国杂志上出现的莫雷尔的照片并不是他本人。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的真面目很少流传,并不是偶然的事。可以设想,莫雷尔不愿意摄影留念,主要是不落下无用的痕迹,同时又可以增加他的神秘性……不过我们知道他年轻时其貌不扬,眼睛长得太靠拢,嘴唇又太薄,不会给人好感。后来,岁月给他添了那种上了年纪的恶棍和逍遥法外的罪犯所特有的气派。他像南方老式的财主,尽管童年贫苦,生活艰难,没有读过《圣经》,可是布道时却煞有介事。“我见过讲坛上的拉萨鲁斯·莫雷尔,”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一家赌场的老板说,“听他那番醒世警俗的讲话,看他那副热泪盈眶的模样,我明知道他是个色鬼,是个拐卖黑奴的骗子,当着上帝的面都能下毒手杀人,可是我禁不住也哭了。”  另一个充满圣洁激情的绝妙例子是莫雷尔本人提供的。“我顺手翻开《圣经》,看到一段合适的圣保罗的话,就讲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的道。在这段时间里,克伦肖和伙计们没有白待着,他们把听众的马匹都带跑了。我们在阿肯色州卖了所有的马,只有一匹烈性的枣红骝,我自己留下当坐骑。克伦肖也挺喜欢,不过我让他明白他可不配。”  行径  从一个州偷了马,到另一个州卖掉,这种行径在莫雷尔的犯罪生涯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枝节,不过大有可取之处,莫雷尔靠它在《恶棍列传》中占了一个显赫的地位。这种做法别出心裁,不仅因为决定做法的情况十分独特,还因为手段非常卑鄙,玩弄了希冀心理,使人死心塌地,又像一场噩梦似的逐渐演变发展。阿尔·卡彭和“甲虫”莫兰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一批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在大城市活动。他们的勾当却上不了台面,无非是为了独霸一方,你争我夺……至于人数,莫雷尔手下有过千把人,都是发过誓、铁了心跟他走的。二百人组成最高议事会发号施令,其余八百人唯命是从。担风险的是下面一批人。如果有人反叛,就让他们落到官方手里,受法律制裁,或者扔进滚滚浊流,脚上还拴一块石头,免得尸体浮起。他们多半是黑白混血儿,用下面的方式执行他们不光彩的任务:  他们在南方各个大种植园走动,有时手上亮出豪华的戒指,让人另眼相看,他们选中一个倒霉的黑人,说是有办法让他自由。办法是叫黑人从旧主人的种植园逃跑,由他们卖到远处另一个庄园。卖身的钱提一部分给他本人,然后再帮他逃亡,最后把他带到一个已经废除黑奴制的州。金钱和自由,叮当作响的大银元加上自由,还有比这更令人动心的诱惑吗?那个黑人不顾一切,决定了第一次的逃亡。  逃亡的途径自然是水路。独木舟、火轮的底舱、驳船、前头有个木棚或者帆布帐篷的大木筏都行,目的地无关紧要,只要到了那条奔腾不息的河上,知道自己在航行,心里就踏实了……他给卖到另一个种植园,再次逃到甘蔗地或者山谷里。这时,那些可怕的恩主(他已经开始不信任他们了)提出有种种费用需要支付,声称还需要把他卖一次,最后一次,等他回来就给他两次身价的提成和自由。黑人无可奈何,只能再给卖掉,干一个时期的苦力活,冒着猎犬追捕和鞭打的危险,做最后一次逃亡。他回来时带着血迹、汗水、绝望的心情,只想躺下来睡个大觉。  最终的自由  这个问题还得从法学观点加以考虑。在黑人的旧主人申报他逃亡、悬赏捉拿之前,莫雷尔的爪牙并不将他出售。因为谁都可以扣留逃亡奴隶,以后的贩卖只能算是诈骗,不能算偷盗。打官司只是白花钱,因为损失从不会得到补偿。  这种做法再保险不过了,但不是永远如此。黑人有嘴能说话。出于感激或者愁苦,黑人会吐真情。那个婊子养的奴隶坯子拿到他们给得很不情愿的一些现钱,在伊利诺伊州埃尔开罗的妓院里胡花,喝上几杯黑麦威士忌就泄露了秘密。那几年里,有个废奴党在北方大吵大闹;那帮危险的疯子不承认蓄奴的所有权,鼓吹黑人自由,唆使他们逃跑。莫雷尔不想跟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平起平坐。他们不是北方扬基人,而是南方白人,祖祖辈辈都是白人。这门子买卖他打算洗手不干了,不如当个财主,自己购置大片大片的棉花地,蓄养一批奴隶,让他们排成一行行的,整天弯腰干活。凭他的经验,他不想再冒无谓的危险了。  逃亡者向往自由。于是拉萨鲁斯·莫雷尔手下的混血儿互相传递一个命令(也许只是一个暗号,大家就心领神会),给他们来个彻底解放:让他不闻不问,无知无觉,远离尘世,摆脱恩怨,没有猎犬追逐,不被希望作弄,免却流血流汗,同自己的皮囊永远诀别。只消一颗子弹,小肚子上捅一刀,或者脑袋上打一棍,只有密西西比河里的乌龟和四须鱼才能听到他最后的消息。  大祸临头  靠着心腹的帮助,莫雷尔的买卖必然蒸蒸日上。1834年初,七十来名黑人已得到“解放”,还有不少准备追随这些“幸运”的先驱。活动范围比以前大了,需要吸收新的人手。参加宣誓效忠的人中间有个名叫弗吉尔·斯图尔特的青年,阿肯色州的人,不久就以残忍而崭露头角。他的叔父是个财主,丢了许多黑奴。1843年8月,斯图尔特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检举了莫雷尔和别人。警方包围了莫雷尔在新奥尔良的住宅。不知是由于疏忽或者受贿赂,被莫雷尔钻了空子逃脱了。  三天过去了。莫雷尔一直躲在图卢兹街一座院里有许多攀缘植物和塑像的古老的宅第里。他似乎吃得很少,老是光着脚板在阴暗的大房间里踱来踱去;抽着雪茄烟,冥思苦想。他派宅第里的一个黑奴给纳齐兹城送去两封信,给红河镇送去一封。第四天,来了三个男人,和他谈到次晨。第五天傍晚,莫雷尔睡醒起身,要了一把剃刀,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好衣服出去了。他安详地穿过北郊。到了空旷的田野,在密西西比河旁的低地上,他的步子轻快多了。  他的计划大胆得近乎疯狂。他想利用对他仍有敬畏心理的最后一些人——南方驯顺的黑人。他们看到逃跑的伙伴们有去无回,因此对自由还存奢望。莫雷尔的计划是发动一次大规模的黑人起义,攻下新奥尔良,大肆掳掠,占领这个地方。莫雷尔被出卖后摔了个大跟头,几乎身败名裂,便策划一次遍及全州的行动,把罪恶勾当拔高到解放行动,好载入史册。他带着这个目的前往他势力最雄厚的纳齐兹。下面是他自己对于这次旅行的叙述:  “我徒步赶了四天路,还弄不到马。第五天,我在一条小河边歇歇脚,打算补充一些饮水,睡个午觉。我坐在一株横倒的树干上,正眺望着前几小时走过的路程,忽然看见有个人走近,胯下一匹深色的坐骑,真俊。我一看到就打定主意夺他的马。我站起身,用一支漂亮的左轮手枪对着他,吩咐他下马。他照办了,我左手抓住缰绳,右手用枪筒指指小河,叫他往前走。他走了二百来步停下。我叫他脱掉衣服。他说:‘你既然非杀我不可,那就让我在死之前祷告一下吧。’我说我可没有时间听他祷告。他跪在地上,我朝他后脑勺开了一枪。我一刀划破他肚皮,掏出五脏六腑,把尸体扔进小河。接着我搜遍了衣服口袋,找到四百元零三角七分,还有不少文件,我也不费时间一一翻看。他的靴子还崭新崭新,正合我的脚。我自己的那双已经破损不堪,也扔进了小河。  “就这样,我弄到了迫切需要的马匹,以便进纳齐兹城。”  中断  莫雷尔率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莫雷尔被他所梦想率领的黑人队伍绞死——我遗憾地承认密西西比河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这类轰动一时的事件。同一切富有诗意的因果报应(或者诗意的对称)相悖,他的葬身之处也不是他罪行累累的河流。1835年1月2日,拉萨鲁斯·莫雷尔在纳齐兹一家医院里因肺充血身亡。住院时用的姓名是赛拉斯·巴克利。普通病房的一个病友认出了他。1月2日和4日,有几个种植园的黑奴打算起事,但没有经过大流血就被镇压了下去。  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  我之所以用汤姆·卡斯特罗这个姓名,是因为1850年前后,智利的塔尔卡瓦诺、圣地亚哥和瓦尔帕莱索的大街小巷都这么叫他,如今他既然回来了——即使以幽灵的身份和作为周六的消遣再次用这个名字也无可厚非。瓦平的出生登记册上的姓名是阿瑟·奥顿,出生日期是1834年6月7日。我们得知,他是一个屠夫的儿子,在伦敦的贫民区度过枯燥可怜的童年,感到了海洋的召唤。这种事情并不罕见。离家出海是英国传统中同父母权威决裂的做法,是英雄事迹的开端。英国地理环境鼓励这么做,甚至《圣经》里也有案可查:在海上坐船,在大水中经理事务的,他们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他在深水中的奇事(《旧约·诗篇》,第一百零七篇)。奥顿逃离生他养他的败落的贫民区,乘上一艘海船,望久了南方十字星座后,又像一般人那样感到腻烦,一到瓦尔帕莱索港便开了小差。他有点痴呆。按照逻辑推理,很可能(并且应该)饿死。但是他浑浑噩噩的自得其乐、永不消失的微笑和无限温顺,博得了一户姓卡斯特罗的人家的好感,他们收养了他,让他改姓卡斯特罗。那次南美之行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但他的感激之情从未减弱,1861年在澳大利亚再露面时,一直沿用汤姆·卡斯特罗这个姓名。他在悉尼结识了一个姓博格尔的黑人男仆。博格尔并不漂亮,但气派从容庄严,同一般上了年纪、身体发福、有点地位的黑人一样,给人以工程建筑似的稳重感。他还有某些人种志的书上认为黑种人不可能有的特征:头脑灵活,会出主意。我们将在下文看到证明。他是个安分守己的人,保留着一些非洲古老的习惯,但被瑕瑜互见的加尔文教义矫正得所剩无几。除了和神交流之外(我们将在下文解释),他和常人无异,唯一不正常的地方是过马路时迟迟拿不定主意,东南西北观望很久,唯恐飞驶而来的车辆结束他的生命。  一天傍晚,奥顿在悉尼一个管理不善的路口看见他,正使劲下决心要逃避假想的死亡。奥顿观察了许久,上前去搀扶他,两人胆战心惊地穿过根本没有危险的马路。一种保护关系便从那天傍晚的那一刻开始形成:把握不定的庄严的黑人对瓦平出生的肥胖白痴的保护。1865年9月,两人在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则伤心的广告。

编辑推荐

  《恶棍列传》是博尔赫斯小说集,含《恶棍列传》《布罗迪报告》两个小集子,风格鲜明,有许多博尔赫斯心目中的东方元素。读来真像美国著名作家哈罗德?布鲁姆说的:“会激活你的文学意识,在这种文学意识中,他比任何人都走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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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3条)

 
 

  •   博尔赫斯的大名,慕名已久~
  •   我喜欢博尔赫斯,他的书我看了不止百遍,字字耐读。他的书是我有生以来阅读次数最多的。

    很喜欢这本书,我今天太忙了顾不上说太多。……

    这么说吧,谁如果对我说他也喜欢博尔赫斯我马上就会对他产生好感。
  •   比较而言,更喜欢那本阿莱夫中收录的小短篇。
  •   书很好,快递速度也给力!
  •   对博尔赫斯有莫名的好感,对他的作品亦如此。
    但想要读懂,仍不是件易事。

    正在努力中……
  •   正如书名,书中人物都是“恶棍”,不知作者处于什么目的为他们立传,嘲讽?警示?书中还有一个发生在中国的金寡妇的故事,讲的是嘉庆年间一个女性海盗首领的轶事,不知其中几分真实几分演义。
  •   这本书完全不适合在床上看,太费脑子,不用点心根本看不懂,优点是博尔郝斯的作品可以反反复复看很多遍,很有内容,薄薄一本可以看很久。
  •   他在期刊上看的介绍
    看看了故事的简介
    感觉挺有趣的
    薄薄的一本
    但是同学还是非常喜欢。
    我就没仔细看内容了。
  •   看过博尔赫斯的《虚构集》后便迫不及待地又买了一本他的书但恶棍列传让我有些失望只有第二部分的几个故事够得上《虚构集》的水平
  •   喜欢博尔赫斯,所以当初买这本书的时候是抱着想要收藏的念头的,书虽然很好,字体也清晰,但就是太脆弱,而且还发现有少许污渍。因为是想要好好珍惜的,所以对它不是完美无瑕而感到遗憾,但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
  •   不太习惯意识流……
  •   还是不习惯这种叙事方式,感觉没讲什么又罗嗦
  •   这本书太贵了,在当当网打完折以后还是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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