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凡赫/世界名著之旅丛书

出版时间:2000-1-1  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  作者:沃尔特・司各脱  页数: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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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艾凡赫》(1819)是司各特最出名的小说,也是他描写中世纪生活的历史小说中最优秀的一部。我国早在一九○五年就出版了林纾和魏易合译的文言文译本,改名为《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嗣后又陆续出版过好几种语体文译本,但都是节译本和改写本。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二世纪末英王狮心理查一世被囚在国外前后。理查王黩武喜功,一一九一年发起十字军东征,因参加远征的基督教国家内部分崩离析,不久就被迫班师。在归途中遇风暴,理查率领少数随从乔装平民取道维也纳回英,被奥地利公爵所俘,囚禁在多瑙?上城堡中一年余,后来付了大量赎金,才于一一九四年获释归国。

作者简介

沃尔特·司各特,1771年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一生热中于苏格兰历史的研究。他从一些记录着历史的歌曲和民谣中,得到许多撰写游历探险的小说和诗歌的灵感。《艾凡赫》是司各特的代表作之一。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人物有血有肉的描写,反映了十二世纪的英格兰生活。由于

书籍目录

一、在塞得利克庄园发生的故事二、第一天比武日发生的故事三、第二天比武日发生的故事四、撒克逊人在回家路上发生的故事五、在城堡里发生的故事六、被囚在城堡的蕊贝卡和艾凡赫七、欧弗莉德的复仇八、豪侠们的聚会九、无辜的蕊贝卡被审判十、理查王终于现身了十一、尾声

编辑推荐

  第一部文学名著,都是一段历史的缩影。它再现了那段时期的人物、社会、生活习俗、科技水平及其他种种知识。一般的文学名著缩写本,往往只着重介绍名著故事。而这一套“世界名著之旅”,将不仅使你读到极有吸引力的故事,还以大量的篇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你介绍文学名著涉及的天文、地理、科技、动植物、社会、历史和常用词语等各科相关的知识,使你全面增长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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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3条)

 
 

  •   每页旁边还有词语注释,适合送给晚辈。商品说明写得不清楚,买了才知道,汗。
  •     司各特的书妙趣横生,文学价值与可读性均高,这一本更是好读得很
      而最有趣的是序,充满特定时期的意识形态,由于马克思著作中批驳过狮心王理查,所以司各特在书中将理查塑造为正面形象这一点被作序者大加抨击,被冠以意识形态之类的大帽子,虽然司各特在书中清楚的写到理查是一个很好的游侠骑士而不是一个好的君主,对于国计民生之类的大事情从来不放在心上,处理草率而易变,而书中塑造的黑甲骑士理查王的形象与这描述十分的符合,而并非十全十美的理想君主,不由得让我想起被列宁引用过从而形象谷底大翻盘的王安石,这实在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另一种形式,而这种形式更加危险,对于没有鉴别力的人,很容易因此轻易的接受对历史人物与事件,小说人物与情节的定性,进而将这一套习惯成自然的归纳为自己的逻辑体系,危哉
      而最有趣的事情是理查王与塞德里克达成共识的事件,本是完美结局所需要的结果,也不显得很突兀,只是双方基于当时形势达成的有限共识,也被序言吐槽为妥协和投降,放弃了阶级对抗,指责司各特曲解历史,政治立场保守,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看着这些剑拔弩张的词汇,哑然失笑
      作序者干脆的指责司各特将艾凡赫这个着力最深的人物理想化,将骑士精神与超越了阶级的美德集中于其一身,我想这个家伙根本没好好看这本书,这个序言可能只是读了个内容简介以后写出的,凡是读了这本书的人都会感觉书名名不副实,作为主角的艾凡赫出场不久打了一仗,受伤,错过全书高潮,到了最后结局,出来打一仗,收尾,作者在他身上没花多少笔墨和心思,反而小丑汪巴【这JB名字】,罗宾汉,黑甲理查王,狄布莱西,瑞贝卡等人被刻画的有血有肉性格鲜明,反衬的艾凡赫苍白无力,不多的几句台词实在不能说明太多的事情,他和女主角罗文娜都是台词少出场少性格特点无的人物,可能是司各特有意为之,总之配角喧宾夺主是定然的事情,说到骑士美德,全场出场的骑士无论是正是反,对骑士信条的恪守实在是无可指摘,这可以说是潜移默化的规范的威力,在狄布莱西身上体现的尤为鲜明,他也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
      司各特最见功力的一段在德别夫城堡攻防战,五百人攻百余人守的小城池小战役,被写的史诗一般,瑞贝卡转述的写法更是新颖,感觉非常好
      至于不足,我有一点倒是和序言相同,文中理查王和艾凡赫都是打完了十字军东征归国的战士,文中把这次战役写的很正面,无可厚非,但是十字军东征这回事你我心知肚明,有了这个背景,看他们的眼光未免有些复杂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司各特,很喜欢,这本书实际上放在当时也就是一通俗读物,没什么思想也谈不上内涵,不过读来还是很轻松很快活的
      
  •     看原文才能令你知道Ivanhoe的真正魅力……
      从这本书中可以知道,当时的世俗文学是被骑士文学所统治的。骑士们当然不会关心什么第一原因和最终目的。他们一直保持一种蛮勇、侠义、忠诚、向妇女献殷勤的精神,却也非常有意思……
  •     球迷啊A和球迷B吵架。
      球迷A说:控球控球控个锤子球!磨磨唧唧地!一脚拗过去不就好了!
      球迷B撩撩头发默默扭头:哼,粗俗!
      嗯,这MayBe就是当年司各特和巴尔扎克掐架的翻版。
      司各特说:写个锤子细腻心理变化哦!还不如写一个中世纪农奴的穿着!
      巴尔扎克撩撩头发默默扭头:哼,粗俗!
      
      作为司叔赫赫有名流行畅销书——《艾凡赫》,就是这么一本肯要被巴叔唾弃的读物。
      本书充分体现了“男主是给女主爱的,男配是给广大读者苏的”这一光荣偶像剧传统,同时勇于创新地打破了传统日剧韩剧湾湾剧中“女主圣光普照天下男人皆拜倒”的模式,独辟蹊径,让女二美绝英伦男二一往情深,另上供各路游侠、国王、绿林好汉供广大寂寞的读者HC。
      —诶?你说男主?
      —男主叫做艾凡赫啊,就是书名上那个嘛!
      —他是干啥子的?
      —哦,他就是一个线索,把所有故事串起来!
      —啥子,你要问为啥子他不出彩还被挂书名?
      —额,同学,你没看过《圣斗士星矢》么?
      于是这部书讲得是什么呢?
      在那传说中的金雀花王朝,那个出了罗宾汉的好时代。那个年代投胎比今天投资中国股市还要讲技巧,要是你投错了胎,就不仅仅是“恨爹不成钢”的郁闷了。征服英伦半岛的诺曼人是上等人,原来的统治者撒克逊人是二等人,而“一直被迫害从未被灭亡”的犹太人就是比农奴还不如的下等人。
      在这样扭曲的时代背景下,本书由这么三个极品的故事交织而成——
      第一个故事叫做《爹,妹妹又不是你亲生,我爱她有什么错?!》
      如果你族被外族入侵统治,偏偏你爹地是陈近南,那么你的命运就会跟本书男主一般狗血悲催。
      你的陈近南爹地收养了一前朝公主一心谋划反清复明,但你说孤男寡女青梅竹马郎才女貌,你和这公主朝夕相处能不有点事儿?正常的父亲就会想:我儿子多牛掰啊,泡上了前朝公主!但是你爹是谁?你爹是胸怀万世的大愤青大英雄啊!于是你爹扇了你一巴掌曰:龟儿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公主是要嫁王子的!同时你爹为了实现他“公主一定要嫁给王子”的童话,硬是找了一前朝王子来娶公主,这王子长得不如你,文采不如你,功夫不如你,总之除了食量远胜于你之外,你基本可以甩开丫半个地球。
      于是,想想这个长着韦小宝外貌的郑克爽要来抢你那位长着阿珂外貌的九难公主,你抓狂了,你据理力争了!你爹地也抓狂了,他蛮不讲理了!他果断剥夺了你继承权,把你逐出家门。
      落寞的你收拾起一匹马一把剑跟着哥们去远方打天下去了,多年后,江湖流传着你的传说,说你在圣城挑翻了圣殿骑士中的第一武士,乃当今天下第一。
      多年后作为一个腐女,当我回忆此桥段,不禁怆然泪下曰:MB你哥们跟你也是少年竹马,你爱他不就天下太平了!
      
      第二个故事叫做《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哥,请你自由地……去死吧!》
      比起陈近南一家的JP生活,这个故事就正常合理简单多了。
      哥,是国王。哥也是一个诗人。很多人认为诗人不适合当国王,因为诗人太软妹子,那是他们没有预计到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哥是一个身怀绝技勇冠全国的功夫诗人,哥是一个纯爷们。当然,最后事实也证明,诗人兼纯爷们也是不靠谱的,好大喜功好高骛远,拉起一堆兄弟伙(包括男一)就要搞远征,结果“砰”一声掉入了弟娃儿的陷阱。
      哥,作为一个国王,内未能安民,外未能拓疆,长年海漂,疏于朝政。但神奇的是许许多多个世纪里,当岛内多次票选“谁是最受欢迎的国王?”,哥却一直高票当选,这,就叫做“个人魅力”。
      弟,是亲王。弟也是一个小人。很多人认为小人适合当国王,因为小人心机深,虽然小人头上有一个纯爷们超人气的大哥,那也不会是大问题,因为王位之争不是超级女声选举,谁纯爷们谁走到最后,谁粉丝多谁上位。故事的最后,弟捏着从法国同党那边传过来的“哥已被拿下”的消息,带上王冠轻叹一口气远目英伦半岛:软妹子不是好国王,纯爷们也不是好国王,走到最后的必须是会玩手段的伪娘啊!
      
      第三个故事叫做《你是清纯少女,我却不是嫩牛五方,你不和我演暮光之城,我只好死给你看》
      首先,让我们为男一和女一鼓掌,就是第一个故事里的陈近南家公子和前朝公主。他们在整个故事中不矫情不做作不移情不别恋,不搞第三者来证明魅力填充篇幅,你也不圣母地为我牺牲,我也不圣父地舍你给别人,一心一意非君不嫁,专心致志非卿不娶,这在小三小四贴成灾,狗血多角恋横流的今天看来,是多么小清新啊!
      其次,让我们为男二和女二欢呼,这对简直就是集台湾小言日本少女漫棒子偶像剧美国迪斯尼一切之精华。男二是圣殿骑士第一高手,根据剧情安排一生和男一交手三次,第一次输,第二次,还是输,第三次,主动求死,以自己一生的杯具成就男一岛内第一高手地位。其实对于本人来说这“一生的对手”是多么可萌可腐的题材,偏偏有女二这样璀璨的存在,阻止了腐女占领世界。
      女二是故事设定中的最底层犹太商人之女,美貌且傲娇,单恋男一,厌恶男二,从男二看上女二开始,这个故事就陷入一个圈:男一爱女一,虽死不悔;女二爱男一,虽死不悔;男二爱女二,虽死不悔。女二看似存着小三的心,但是好在不干小三的事儿,一边一心一意当着默默奉献的圣母,一边随随便便就把男二折磨地死去没活来。
      本故事狗血的高潮就在于最后的决斗,女二要被男二的单位当女巫处死,男二都跪倒说老子不要前程不要未来只要你跟老子走老子打一个王国让你当王后。啊,让我们唱起来吧——让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如果这是台湾小言日本少女漫棒子偶像剧美国迪斯尼,女二最后绝逼要感动从之,可惜这是本严肃地(咦?)正直地戏说历史小言,于是女二的答复就是:死了都不爱!最终男二为了让女二活着恨他,主动死在了前来替女二决斗的男一剑下,女二也的确兑现了承诺,死了都不爱,你死了我还是爱男一!啊,重选一首歌吧:如果这就是爱情,本来就不公平……。
      结局就是男一女一终成眷属,男二死掉,女二远走。
      这个故事其实比暮光之城要耿直得多,暮光之城里清纯少女还要去勾搭个把小狼人,而在这个故事里面的孩子们从头到尾“我的感情我做主,喜欢谁就是谁”,毫不动摇、从未犹豫、贯彻始终,看惯了太多“一开始纠缠不清,中间狗血不断,后面凑活凑活咱给团圆了吧”的JP剧情,这种决绝而干脆的CP观令人肃然起敬。
      
      最后正常地说一句,除此之外,这本小说还有很多同样狗血的桥段,比如《委身两代灭门仇人,只为复仇一刻》、比如《百步穿杨箭中箭,绿林高手大闹皇家比武场》,再如《江湖救急,国王盗贼结同盟;兄弟有难,路见不平破城堡》……
      而我最喜欢的段子则是这样:流落民间的国王来到了林间修士的家,两个人乘着月色,烧着篝火,喝着酒敲着刀一起高歌,唱完歌天一亮两个人拎着两板斧就去攻城救人了,一瞬间,你会觉得历史神马的都是浮云,耍帅扮酷玩豪气才是正道,请怎么给力怎么来吧!
      
  •      上班头几年在宿舍住,工会有个小图书馆,里面都是旧书,有次借了《红酋罗伯》,发现司各特写的小说很精彩,我是把它当外国武侠看的,之后又看了《艾凡赫》《皇家猎宫》《爱丁堡监狱》《医生的女儿》,《清教徒》忘了看没看过,凡是能找到的司各特小说我都看了,我觉得他的小说结局都很好,英雄与美人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历史小说爱情当然没琼瑶那么百转千回,但我喜欢,读他的书使我对苏格兰十分向往。
       现在没人看他的书了,评价的人那么少,令人叹息!!!!!
  •      在塞得利克一行被掳之时,书中有一大段文字,大致是将贵族血脉
      
      罗文娜小姐和异端后裔蕊贝卡做了一番比较。
      
       虽说论血出身来讲罗文娜小姐比较高贵,但是蕊贝卡的戏份却绝对
      
      够得上第一女主角了。蕊贝卡生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又出身小户人家,
      
      可是她的所作所为还是挺现代的。无论在什么年代,拥有优秀的情
      
      商,总归会令生活好过一些吧。
      
       蕊贝卡的优势无外乎以下几点:
      
       首先,有坚定的信仰。无论外界怎样的诟病,作为耶和华的子民,
      
      蕊贝卡在任何环境之下,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信仰。有些事是需要一
      
      颗坚定的心才能够完成的,游移不定的心性往往令人一无所获。
      
       其次,对周围环境有清醒的认识。身为犹太人的后裔,蕊贝卡知道
      
      自己躲不过外界对其民族的诋毁和伤害,索性选择承担,这也令她在
      
      对手面前显露出不卑不亢的姿态。良好的出身或许能够给予一个人优
      
      越的生活和不俗的举止,然而勇气和自信却能创造出非凡的人生。
      
       第三,充实自我。蕊贝卡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女人而安享父亲所创
      
      造的富裕生活,她不仅拥有高超的医术而且积极参与家事的讨论和决
      
      策,不放过任何一个磨练自己的机会。这样做的好处是锻炼了自身的
      
      应变能力,而且生活变得充实,自然也就少了许多抱怨。不抱怨和慷
      
      慨奉献的女人自然是美的。
      
      
       正是凭借着一颗清醒的头脑和果断机警的处事,蕊贝卡跳出了人
      
      生的一个个陷阱。被虏获之后,蕊贝卡没有屈服于对手的恐吓与诱
      
      惑,冷静分析形式,机智勇敢的与之周旋;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制
      
      造机会救助重伤之中的艾凡赫,甚至为他直播“战况”,一个能够和
      
      男人并肩作战、一同解决问题的女人远比“小鸟伊人”要可爱的多;
      
      当她对艾凡赫产生好感之后,却发现这位骑士也无法免俗的对犹太民
      
      族抱有鄙夷之情,蕊贝卡没有像平常女子一般继续放任自己的情感,
      
      而是及时抽身,她亦有她的尊严和决断。
      
       艾凡赫最终与罗文娜成婚,蕊贝卡选择了离开。这样的结局既是必
      
      然也多少让人感到遗憾。两颗拥有不同信仰的心,纵然能够碰撞出爱
      
      情的火花,却无法逾越各自的信念。
      
       克制永远是一种智慧。
  •     加上从百度找来的译者介绍:
      
      
      合作编辑者: 范冠华
      
       项星耀(1924-1997),江苏苏州人。解放前曾任新闻记者。1949年后,先在苏州文联工作,后至上海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等校任讲师、教授,讲授外国文学。其主要译作有《平凡的北极带》、《谢德林寓言选集》、《基督教简史》、《英雄艾文荷》、《一位女士的画像》、《往事与随想》和《米德尔马契》等。
        据说这名苏州才子译者相当文弱,73岁就撒手人寰了,可惜。
        目前,我只看过他翻译的《往事与随想》,遣词和句式都舒服极了,由于不懂俄文,在“信”上不敢置一词,但“达”、“雅”实在了得,当然,原作者赫尔岑也是时代巨匠,情感丰富心胸宽广兼且才气纵横。读一本书,认识了两个名家。
  •     很久以前买的,竟然还在,就随便看了看
      
      对于中小学生,看看还可以,故事曲折
      
      对于成人,还是看原著吧,司各特的魅力只有原著中有
  •     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刚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正好是Growing Pains在中国第一次播出的时候。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个很有新思路的老太太,她也看Growing Pains,所以给我们每个人起英语名字的时候,Michael、Carol、Ben是少不了的。Michael——那时候老太太用的是Mike,这样拼比较简单——是我们班跑50米最快的,去年过春节的时候我们小学同学聚会碰到了27岁的Michael,看上去足足有190斤,不知道他现在跑50米要多少时间。
      
      后来我们知道了Michael Jackson,但Michael这个名字让我们琅琅上口则必须要归因于体育节目。从飞人乔丹到拳王泰森,后来还有英格兰小子欧文,他们都是Michael。迈克尔·乔丹、迈克尔·泰森、迈克尔·欧文,一整个迈克尔家族——还有一个,他是车王,我们叫他迈克尔·舒马赫……
      
      迈克尔·舒马赫一直叫到了大三,我们都这么叫,媒体们也都这么叫——期间还冒出来一个“迈克尔·巴拉克”——那年我一时兴起跑去跑去学德语。一个星期后,我学会了德语的发音,然后,当我看到Michael Shumacher的时候,忽然就意识到他是德国人,就该照着德语来念他的名字。于是,我磕磕绊绊地第一次把Michael发出了别的音——米夏埃尔。
      
      回到《艾凡赫》的这个译本上,书里的基督徒们发誓的时候一直会用一些圣徒的名字——圣丹尼司、圣邓司特……然后,那位圣殿骑士布里昂·德·波阿-基尔勃嘴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圣迈克尔”来。
      
      “圣迈克尔”,怎么听怎么别扭,总觉得他在说前利物浦前锋,好像迈克尔·欧文在98年世界杯上打进阿根廷一个球之后就没媒体称为“圣迈克尔”。
      
      显然12世纪的圣殿骑士是不会用20世纪末的利物浦前锋来起誓的。那么这位“圣迈克尔”是何方神圣?St.Michael,出自圣经的约书亚书和但以理书,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中的天使长。按圣经的中文版,St.Michael通译为“圣米迦勒”。
      
      好吧,亲爱的圣殿骑士,请重新起誓吧,以“圣米迦勒”的名义。
      
      题外话1,最卓越的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The 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aint Michael and Saint George)是英国荣誉制度中的一种骑士勋章,一般授予对英联邦或外交事务作出贡献的人士,新加坡前总统李光耀和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均曾授勋,此外,James Bond也曾在Ian Fleming笔下得到该勋章。
      
      题外话2,林纾曾翻译过此书,书名是《撒克逊劫后英雄略》,我没读过林纾的一本,但这个书名已是让人神往了。
  •   有人要走谐星路线
  •   笑的翻滚。。。立刻去寻来看*______________*
  •   司各特的小说总是一边严肃的家国兴亡,一边狗血的小白言情,亲的评论太赞了!
  •   真有才啊真有才~~~~
  •   GN乃GJ!你拯救了一个学English Literature学得欲仙欲死的灵魂!苦逼的Reading人生瞬间有了亮点!!!射射乃!
  •   ……亮瞎眼。
  •   哈哈哈哈好好笑啊!!!!
  •   就让鄙人向司叔和作者大哥深深的鞠上一躬吧。
  •   啊呀我操
  •   亲你太可爱了!
  •   我对我的British lit又燃起兴趣了
  •   谢谢... 被布置看这本书 纠结要不要买一本
  •   喜欢蕊贝卡,罗文娜比玛丽苏还令人讨厌
  •   唉~同感啊
  •   如果艾凡赫一开始认识的是瑞贝卡,结局就很难确定了,我喜欢瑞贝卡。
  •   73岁已经算不错了...查良铮初译普希金的作品时也不懂俄语。两三年后,他已经在翻译其作品了。
  •   我清晰记得你说过的志向,也期待你一直坚持到理想实现的时候!我都在想象你实现理想时的快乐,肯定坚持的过程并不轻松,但我知道你行!!!
  •   因为这部书的翻译太好了,所以我买了三部项星耀翻译的作品。
  •   翻译是一项探险
  •   “73岁就撒手人寰了,可惜。”这个“就”字用的好有喜感,呵呵。
  •   有木有人觉得这个封面好喜感好超前
  •   小说本身好看吗?
  •   比较一般,男女主角塑造的像两个木偶,倒是几个仆人还有犹太商人比较传神。
    如果和相似类型的中国小说比较,比水浒差很多,也就三侠五义的水准
  •   ms有很多译文都会弄错,我一般看到圣迈克就进行自动翻译~~
    《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啊,是文言文哎,搞不好真的变成三侠五义了,我们学校有林纾的版本,不知道能不能借出来,都民国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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