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学

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东方 编  页数:428  字数:575000  

内容概要

《证券法学(第2版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自2007年2月出版以来,深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认可与欢迎,不仅为全国高校所广泛采用,也为社会上的证券法教学所使用。然而,自2007年以来。证券法领域的理论探讨出现了许多新动向,我国在证券法律制度完善方面也付出了诸多实践上的努力。为使本书能够始终保持其理论观点的前沿性以及与国内法律教育现状的契合性,编者对本书进行了修订,以满足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以及广大社会读者学习的需求。
全书由李东方统一拟定大纲并统稿。

作者简介

李东方,男,北京大学金融证券法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研究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与证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豪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名誉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有:《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性》、《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政府监管的缺陷与证券监管的适度性分析》、《西部人文资源的法律保护》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独著)、《公民的物权》(合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获部级三等奖)、《经济法学》(主编,“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市场管理法教程》(主编)、《经济法案例教程》(主编)、《证券法学》(主编)、《证券法》(主编)、《公司法教程》(独著)、《公司法学》(独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从遗产到资源——西部人文资源研究报告》(副主编,西部入文资源研究丛书)、《人文资源法律保护论》(领著)等。

书籍目录

第一编 证券法学总论
第一章 证券、证券业和证券市场
第一节 证券
第二节 证券业
第三节 证券市场
第二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法的概念与我国证券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第三节 证券法的宗旨及其基本原则
第二编 证券的发行
第三章 证券发行概述
第一节 证券发行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第三节 证券发行的分类
第四章 股票的发行
第一节 股票发行的条件
第二节 股票发行的程序
第三节 股票发行的价格
第四节 股票的发售
第五章 债券的发行
第一节 发行的债券种类
第二节 债券发行的条件
第三节 债券发行的程序
第四节 债券发行的期限
第六章 证券承销
第一节 证券承销概述
第二节 证券承销的方式
第三节 证券承销协议
第四节 证券承销商的法定义务、承销规则和法律责任
第三编 证券的交易
第七章 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 证券交易和证券交易市场
第二节 证券交易的程序和规则
第三节 证券交易的方式和种类
第四节 证券交易的强制性规则
第八章 证券上市
第一节 证券上市概述
第二节 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节 证券上市保荐
第四节 证券上市的暂停和终止
第九章 上市公司收购
第一节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第二节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第三节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相关问题
第十章 证券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节 证券信息公开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编 证券经营与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 证券交易所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交易所概述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四节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职能
第十二章 证券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公司概述
第二节 证券公司的设立和终止
第三节 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一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解散及主要职能
第四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节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第二节 证券资信评级机构
第三节 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第五编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证券监管的概念、特征及其基本内容
第二节 证券监管的理论解析
第三节 证券监管的目标
第四节 证券监管的原则
第五节 证券监管的模式
第六节 证券监管的发展动向
第十六章 证券监管机构
第一节 外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架构
第二节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节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职责的实现
第五节 对我国证券监管执法的监督约束
第十七章 证券业的自律监管
第一节 证券业自律监管概述
第二节 外国证券业协会的比较
第三节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第六编 证券违法行为与证券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证券违法行为
第一节 证券违法行为概述
第二节 内幕交易
第三节 操纵市场
第四节 虚假陈述
第五节 欺诈客户
第六节 其他证券违法行为
第十九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一节 证券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证券民事责任
第三节 证券行政责任
第四节 证券刑事责任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三)注册制的具体内容 1.就证券发行的申请人而言,法律不对其进行实质条件的规定,申请人只受信息公开的约束。申请人的财力与素质、已发行证券的数量、对市场的影响等均不作为证券发行审核的要件。申请人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是:提供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信息,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能够发行证券的公司既可以是业绩优良的公司,也可以是业绩较差的公司,发行人利用市场资金资源的机会是均等的。 2.发行申请人在申报后的法定时间内,如果未被监管机构拒绝注册,发行注册即生效,无需等待监管机构的授权,即可发行证券。在发行过程中,如果监管机构发现发行人公开的信息有虚假、误导性陈述等情形,可以颁布“停止令”阻止证券发行,并要求发行人承担责任。 3.就投资者而言,法律只是保障他们获得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投资者能否得到投资回报,完全取决于所选择的投资公司的实际营业状况。不加分析地盲目投资也是投资者的权利,分析失误造成投资的损失也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4.投资者要求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发行人违反信息公开义务。 5.就证券监管机构而言,其职责仅仅是审查证券发行申请人对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以保证信息公开制度贯彻始终。监管机构无权对发行的证券作出价值判断,也无权决定所发行证券的品质条件。换句话讲,就是监管机构仅仅保证投资者能够判断,可以判断,而不会代替投资者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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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这本书相当好,很适合做证券法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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