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王小莹等 主编 页数:375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它涉及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伤、残、孕等诸方面的社会保障,与每个公民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利益休戚相关。
本书以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和逻辑结构为脉络,对社会保险法律知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具体内容作了系统讲解,可以指导读者准确理解和适用社会保险法律知识,从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与法律责任
第八章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
附录: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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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社会保险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是一部与企业和公民休戚相关的法律。——这是一部关爱生、老、病、伤、残、孕的法律。——这是一部每个企业与公民都不可不知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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