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

出版时间:2007-2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刘金国  页数: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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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规模宏大的、急剧的社会转型不仅导致法律自身在治理规则、治理范围和治理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更使法律在应对社会变化、治理社会矛盾、调处转型危机、维护转型秩序等方面疆遇到在社会常态下无法比拟的难题与挑战。从此种角度看待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就不仅具有某种对于中国的意义,而且也具有了世界的和时代的意义。本书的研究不仅在理念范围内进行,着重于抽象思辨,而且也特别重视以实践性为捂向,考察特定社会转型条件下法律治理的模式,进而使法律治理与社会转型协调起来,为法律治理的落实寻找到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转型,必须得到足够的关注,力求寻找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的支撑点和平衡点。

作者简介

  刘金国,1940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冀州市。1965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尔后留校任教至今。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法理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监察学会副会长。  主要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讲授“法理学专题研究”、“外国法律思想史专题”等课程。主要学术成果有: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教科书》等十余部作品:专著《我们这一个世纪——法律篇》、《反腐法治论》、《法律之治与道德之治》、《人类法律文化的丰碑》等八部作品。在《中国法学》、《中国监察》、《政法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法的实现》等四十余篇文章,其中三篇获司法部优秀论文奖,两篇获曾宪梓科研奖。曾获司法部优秀教师称号。主要学术贡献是:率先界定了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的区别,主张法的实现终极结果论:较早撰文提出建立科学家陪审团制度;清晰界定权力腐败的概念和权力腐败的性质。

书籍目录

导论: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一、社会转型--一个变迁的时代二、中国转型治理的独特性难题与经验三、一个综合性的实践课题第一章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律秩序的演进分析第一节 库兹涅茨曲线的法学解读一、库兹涅茨曲线二、工业化阶段与社会矛盾第二节 中国仍处于矛盾的上升阶段一、社会源头性问题的分析二、法律秩序指标的恶化第三节 为什么有法律却无秩序一、法律制度与法律秩序二、法律治理失败的多重原因第四节 何时进入良性秩序一、秩序好转的绝对拐点:时间因素二、秩序好转的相对拐点:政策意义第五节 政策选择的意义与风险问题一、法律改革与法律治理二、第一种思路:加快改革思路下的法律治理三、第二种思路:渐进改革下的法律治理四、第三种思路:理想化条件与决策难度第二章 社会转型中的法律运行第一节 中国法律运行概说一、法律运行环境:年巨变二、法律运行的社会目标三、法律运行体制第二节 立法一、从政策之治向法律治理的转变二、立法--从零散粗放到系统化的制度构建三、立法的民主化第三节 法律实一、行政法制的成长与执法角色偏差二、法官职业化建设与社会期待之间的距离三、全民动员型的普法与局限第四节 法律运行评价一、立法预期目标与效果二、法律实施:资源限制与法律运行的高成本三、守法的社会回报--违法博弈的悖论第三章 城市化进程与法律治理:近现代国际经验第一节 近代英国的城市化:工业革命与犯罪一、英国城市化的推动力:圈地运动与工业革命二、城市化带来的犯罪问题三、近代英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治理第二节 美国的城市化与犯罪一、美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二、美国的城市化与犯罪三、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现象探因及其治理第三节 日本的独特经验一、日本的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二、二战之后的城市化与犯罪三、为什么没有明显的犯罪高峰期第四节 拉美国家的“城市病”一、拉美国家的城市化历史二、过度城市化的弊端三、难以治理的窘况第四章 城市化进程与法律治理:中国问题分析第一节 城市化的体制背景一、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状况二、二元经济体制对我国城市化的现实阻碍第二节 城市化进程中法律治理的主要问题一、城市化与犯罪二、农民工权益保障三、户籍制度依然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一大障碍第三节 行政圈地与失地农民的上访一、行政圈地: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权益的“杀手”二、失地农民上访--“行政圈地”下的无奈三、完善农民土地权益救济程序第四节 法律治理的基本思路一、农民工犯罪的治理对策二、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三、完善失地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五章 农村法律治理的困境与出路第一节 土地经营模式的艰难调整一、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变迁二、土地经营模式的困境与改革三、土地经营模式的新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第二节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衰败与再兴一、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制度缺失与社会公正问题三、体制构想与初步的实践尝试第三节 村民自治制度完善与乡镇体制改革一、村民自治制度的演进历程二、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缺失及其对策三、农村治理体制的现状及其改革第四节 WTO的挑战与制度回应一、加入WTO对中国农村的影响二、“新农村”建设与法律制度三、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向左走?向右走?第六章 第三部门的兴起第一节 西方国家第三部门的发展一、西方古代公民社会的观念二、西方近代市民社会的观念三、西方现代公民社会观念四、当代西方第三部门的兴起第二节 中国第三部门的兴起一、发展中国家第三部门的兴起二、中国第三部门的兴起第三节 中国第三部门的法律治理一、第三部门法律治理的思路和立法模式二、第三部门主体的法律治理三、第三部门运行的法律治理四、第三部门的自律机制和监督治理第七章 法律治理的基础工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第一节 社会改革与司法中心主义的误区一、西方法治观念与中国调解的内涵转换二、调解制度的衰微及新形势下的再兴三、法院中心主义的困境第二节 调解制度的重构:意义与问题一、“东方经验”的再发现--一个西方的视角二、西方另类选择的背景及现实抉择第三节 重构中国调解制度:理念、架构及与司法的关系一、结合传统与发展,树立中国调解理念二、建立多元多层次多功效的组织架构三、设立调解的类型标准,实行体系化治理第八章 从不和谐到和谐:法律治理的目标第一节 早期西方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不和谐一、犯罪现象的增多二、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第二节 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社会转型模式一、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转型二、激进式改革模式:俄罗斯的社会转型三、渐进式改革模式:中国的社会转型四、中俄不同改革模式的比较第三节 中国法治目标的演进一、法制与改革二、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演进第九章 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的法律意义第一节 中国社会转型与治理的变迁一、转型与社会转型二、中国社会转型的阶段划分三、社会转型与治理模式的转换第二节 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一、和谐社会政策的背景二、和谐社会的政策含义第三节 和谐社会的法律意义一、和谐社会与全方位法律治理二、和谐社会:一种综合性的法治社会目标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律秩序的演进分析  跨入新世纪以来,转型中的中国仍处于社会矛盾的上升阶段,尚未到达矛盾最大值的区域。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有法律却无秩序”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社会问题矛盾处于上升状态,而对矛盾问题的治理力度与效果不足,致使矛盾问题的产生远远大于治理的速度与力度,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立法承担着缩小中国与外部世界差距的客观使命,这使得许多法律从其制定之日起,就注定是无法完全实现的。在未来20年中,中国的转型秩序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压力与挑战。此后,可能出现社会秩序根本性好转的“绝对拐点”。在此期间,通过加强社会治理的措施,有可能创造出秩序局部性好转的“相对拐点”。  第一节 库兹涅茨曲线的法学解读  一、库兹涅茨曲线  1955年,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经济发展与收入不平等》的论文中,提出了描述经济发展与收人差距之间相互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倒U型假说”)。他根据经济增长早期阶段的普鲁士(1854-1875年)、美国、英国等地区(1880-1950年)收入差距的统计资料,提出了如下观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逐渐缩小”。简单说,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会呈现“先恶化,后改善”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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