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难民法

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梁淑英  页数:409  

前言

国际难民法是保护难民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形成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以后的岁月中,由于国际和国内战争,以及由于一些国家内部出现的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等原因的迫害,一些人逃离本国或居住国,造成大规模的难民不断产生,特别是“二战”后,难民席卷了五大洲的许多国家,有时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难民流亡到异国他乡。这种非正常的和无序的人口国际流动不仅使难民陷入了人身和基本自由毫无保障的境况,同时也冲击世界和平,影响着国家安全与稳定,成为严重的国际问题。中国就是受难民冲击的国家之一,如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就有28万多印支难民涌人我国,给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困难。国际社会为解决难民问题,给予难民人道主义保护和援助,早在国际联盟时期就为欧洲难民的安置缔结了一系列的国际协定和公约,国际联盟还设立了难民高级专员协调和实施安置难民的工作。联合国成立后,为履行其促成国际合作,增进人权尊重之宗旨,继续承担起保护难民的责任,不仅于1946年决定成立国际难民组织,1950年决定建立联合国难民署等专门保护难民的机构,还组织缔结了两个普遍性的条约,即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

内容概要

  该书不仅体例设计合理、逻辑缜密、参阅的资料丰富翔实,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独创性地、全面系统和深入地论述了国际难民法的内容和中国保护及安置难民的实践。在第一章中颇有建树地论证了国际难民法的定义、特征及其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以及国际难民法的产生、发展和渊源。在第二、三、四章中全面系统深入分析和阐明了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第一个是难民的概念。包括1926~1946年国际文件规定的难民概念、国际难民组织章程规定的难民概念、联合国难民署章程规定的难民概念和受难民署关注的其他人、普遍性的难民概念(即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规定的难民概念)及区域文件规定的难民概念。第二个是难民身份的取得和丧失。在此重点分析研究了难民身份取得的主体、条件和难民身份取得的特殊情况,难民身份取得的排除情况和难民身份丧失的各种原因。第三个是难民的甄别程序。包括难民甄别的基本原则、确定难民身份的基本事实和根据、审查报告的提出、申请人的上诉和集体甄别。第五、六章的内容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它浓墨重彩地论证和诠释了难民的法律地位和各国保护难民的基本责任,包括难民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难民的管辖,难民待遇的内容和标准,难民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难民不被推回至其生命和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第七章详尽地介绍了中国政府积极保护难民的经验,弘扬了中国人民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及安置难民的贡献。第八章论述了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际机构产生的历史、地位和职权,重点阐明了联合国难民署和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工程处的地位、职权和作用。此外,该书还有5个附件,包括国际难民法的主要用语和关于难民保护的主要国际文件。    《国际难民法》一书以它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证和分析,清晰地阐明了国际难民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既具有理论深度、又紧密联系了难民保护的实践,是一部原创性很强的不可多得的优秀著作,对从事保护难民实际工作的人、高校师生、研究人员及其他读者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的参考价值。相信它的出版将对国际难民法在我国的传播产生重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

梁淑英,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现任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委员会顾问,列名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专家数据库。1987—1988年在美国密西西比大学研修国际法,1995年参加联合国国际公法大会,还曾应邀赴英国、法国、韩国、泰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等参加学术研讨和讲学。多次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参加我国涉外立法的研讨。著有多部国际法的专著和教科书,如《外国人在华待遇》《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国际公法》《国际法》《国际法案例教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在国内外重要报刊发表“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含义”“中国的领海制度”“论外国人的地位”“论人权的国际保护”“难民的国际保护与中国的实践”“非法入境难民的处理原则”“难民的概念”“论用尽当地救济”“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其违反之罪行的国际惩治”“论条约在国内的适用”等数十篇论文。主持和参加了国内和国际的重要科研项目,如联合国机构间反对拐卖人口驻华办公室的反对拐卖人口项目和联合国难民署的难民法研究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国际难民法概论 第一节  国际难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国际难民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国际难民法的渊源第二章  难民的概念 第一节 1922—1946年的难民概念 第二节  国际难民组织章程的难民概念 第三节  联合国难民署章程的难民概念 第四节  普遍性难民概念 第五节  区域文件的难民概念第三章  难民身份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第一节  取得难民身份的主体和条件  第二节  难民身份的排除  第三节  难民身份的丧失第四章  难民的甄别程序  第一节  难民的甄别者  第二节  甄别难民程序的基本要求和事实的确定  第三节  终止和取消难民身份的审查第五章  难民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难民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管理  第二节  难民的管辖  第三节  难民待遇  第四节  难民妇女和难民儿童的特殊保护第六章  难民不推回原则 第一节  不推回原则概述 第二节  不推回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  不推回原则适用的例外第七章  中国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实践 第一节  中国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际实践 第二节  中国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内实践 第三节  中国对印支难民的接受 第四节  印支难民的安置 第五节  在华印支难民的待遇 第六节  印支难民的遣返第八章  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际机构 第一节  历史上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际机构 第二节  现存的保护和援助难民的国际机构主要参考文献附件一  国际难民法相关的主要用语附件二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附件三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附件四  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非洲难民问题的公约附件五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章程后记

章节摘录

第五章 难民的法律保护第一节 难民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管理国家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对其领土内的人、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属地管辖权,故有权制定和实施法律,包括外国人人出境法或移民法及其实施规章的颁布和执行。难民必须服从这种管辖,遵守这样的法律规定。但这些法律规定的适用应符合保护难民的国际法原则。根据各国实践和国际文件规定,对难民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一般应遵守以下原则和规则。一、对非法入境难民的处理原则从国际法讲,国家没有接受外国人人境的一般义务,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也没有进入别国的权利,即使他们当中的难民也是如此。因为难民是为寻求庇护而请求人境的,国家没有必须庇护他们的义务,除非受其接受的有效国际条约义务的约束。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4条虽然宣称:“人人为避迫害有权在他国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但它并没有赋予个人享受庇护而进入别国的权利,只是一种寻求庇护的权利而已。1967年《领域庇护宣言》第1条第3款宣称:“庇护之给予有无理由,应由给予庇护之国家决定之。”因此,国家对前来寻求庇护者是否允许入境并给予保护,是自行决定的事。难民进入一个国家寻求庇护,也应经由申请并获得许可。任何难民若是未获得许可而进入一个国家领域,都是非法的,该国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后记

本书的付梓出版首先应归功于联合国难民署的立项和难民署驻华地区代表处的Nai-jitLam先生、李三古女士和陈计明先生给予的实际支持和帮助。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民政部国际司的陈勇刚同志提供丁关于中国保护难民的第一手资料,北京大学白桂梅教授不仅对本书的体例设计和思路提出了宝贵意见,还给了我有关的图书和资料,北京大学陈一峰博士在百忙中帮助我查找和复印资料。这些真诚和实际的支持与帮助给了我撰写的勇气、力量和成功的希望,使我感激不尽,终生难忘。在此向朋友们致谢!书稿完成后,联合国难民署驻华地区代表处代表王若鹏先生和著名国际法专家刘楠来教授应我的请求欣然为本书作序,在此向你们致以深深谢意!还要说明的是,本书作者之一周洁在参加书的撰写时,虽然还在北大就读研究生,但她工作特别认真负责,能悉心搜集资料和不厌其烦地修改其书稿,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还要特别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尤其是王润贵、汤腊冬和王金之同志的鼎力相助,本书方得以顺利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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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难民法》是梁淑英编著的,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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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还行吧 不差呀
  •   内容一般,书的纸张质量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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