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抗式刑事审判

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昌盛  页数:349  

前言

诉讼法制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已经证明,诉讼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直接决定着实体法律的实际效力:没有相应的诉讼制度作为依托,实体权利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没有完善的诉讼制度予以保障,实体法律将无法如其所愿地实现其追求的立法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何,还直接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进步、文明、民主和法治的程度,是区分进步与落后、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在现代法治国家,诉讼制度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谈道,“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绝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①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提出了新的纲领和目标。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则培育了公众的权利观念,并由此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大背景下,通过增设新的诉讼制度以充实公民实体权利的实现途径,通过完善现行诉讼制度以保障实体法律的公正实施,从而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内容概要

本书是鞠斐的博士论文。做博士论文:当下流行的是离现实远一点的课题。离现实越远,就显得越有学问。做那样的课题有许多好处,材料前人已整理起来,而且有许多成果可供参考,自己需要做的,就是在缝隙里找一些可论之处,只要略有发现,就是所谓创新,或者用一点新方法,也是创新。那样的论文比较好做,所以层出不穷。然而,鞠斐却选择了这样一个题目,研究世纪之交的电视剧,这是离我们生活最近的,也是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作者简介

李昌盛,男,1977年生,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已在《(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和《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随笔、评论40余篇,参与撰写《侦查程序与人权保障》等著作。

书籍目录

序 绪论第一章 喧闹的中国电视航船和电视剧坐标 第一节 喧闹之中的中国电视文艺    一 当今中国社会与电视镜像    二 电视剧的基本特性    三 世纪之交时间断线的提出与意义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电视剧的特点和简单历程    — 90年代以来影视文化的基本历程    二 90年代以来的电视剧的总体特征  第三节 主题与变奏    一 站在80年代的起点上    二 90年代以来电视剧与社会思潮间关系的总体特点第二章 回归与重建(1989—1993)  第一节 没有灯塔的夜航船:社会转型的开始与电视剧的新开端    一 思想的困惑与电视的狂欢    二 大众文化走向前台与电视神话的诞生  第二节 主导话语的困惑与主旋律作品的新探索    一 远离革命与躲避崇高    二 改革话语的彷徨    三 从阶级伦理转向传统伦理  第三节 市民社会的形成与大众文化的兴起    一 从《渴望》等剧看当代中国大众文化作品的特征    二 《编辑部的故事》与市民社会中的复杂心态    三 飞速行进的欲望号街车第三章 激流中的涌动(1993—1997) 第一节 话语转型与影视变革    一 现代化的整合与新权威主义的构建    二 电视剧生产的繁荣与类型的定型化 第二节 改革话语的重新兴起    一 城市和工业改革题材的兴起    二 农村改革篇    三 走向世界的社会人生 第三节   回归传统与迈向现代化脚步的共振  第四节 欲望神话和市井人生  第五节 平视中的人生——不绝如缕的道德反思    一 现代化进程中的道德拷问    二 理想主义与现代化的反思第四章 夜与昼的告白(1997—2002) 第一节 思想的分流与影视话语的变幻     一 世纪末的中国社会与思想界的论争    二 电视自身的价值构建和电视剧的新面貌 第二节   自由主义视角下的社会图景  一 对于改革开放政策的支持和期待    二 对于深化改革和反对腐败的吁求:《大雪无痕》、《省委书记》    三 对于人性复杂性的重视和对于欲望的肯定     第三节 社会民主思潮与民生困惑    一 斗争主题的激情重现与反叛话语的隆重上演    二 道德至上观和对于绝对正义的推崇      三  民生与道德关怀的视角    四 新英雄主义的出现与红色经典的重拍 第四节 主导文化的困境(上)    一 新权威主义的末路    二 革命主题与执政主题的潜在冲突《太平天国》  第五节 “后学热”及其对影视文化的影响    一 后学热潮的出场及其社会意义    二 《还珠格格》与中国电视中的后现代文本    三 后学视角与中国传统第五章 新世纪里的思考(2002—2006)  第一节 新世纪的话语博奕新格局  第二节 民族主义的兴盛与影视的新神话    一  中国民族主义的新时代特征与影视构造的神话:《康熙帝国》、《汉武大帝》、《成吉思汗》    二  民族主义的个体想象:《乔家大院》、《大宅门》  第三节 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重新整合    一 在民生视角之下的伦理思索    二 后现代文本的主题转向:《武林外传》  第四节 主导文化的困境(下)    一 新权威主义的终结者:《走向共和》    二 “新英雄”的曲线畸变:《历史的天空》和《亮剑》结束语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2.交叉询问的差异交叉询问的基本规则为由传唤证人的一方先对证人进行主询问,然后再由对方进行反询问,它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审判用以展示和揭露事实的主要手段。在美国,交叉询问程序的运作为主询问一反询问一再主询问一再反询问……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次数在各州规定有异,但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至少有两次询问证人的机会。英国的程序要比之更为简洁,通常情况下,控辩双方只有一次完整的机会询问证人。如果主询问一方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澄清证人在反询问时回答的事实,而不是提出新的事实,那么法官可以允许主询问一方进行再主询问。无论如何,反对方都无权对证人进行再反询问。在英国,如果对方质疑证人的证词,则必须要给证人予以反驳或解释的机会。因此,如果反询问方试图运用证人先前不一致的陈述、其他证人的证言或物证等挑战证人的可信性,他必须在反询问时提出,不得在己方举证时提出质疑证人的证词。这也就是说,假如对方没有在反询问时提出证据反驳证人,那么事后提出的反驳证据因剥夺了证人的回应机会而导致不具可采性。除非法官应对方的请求重新传唤证人作证,否则证人的先前证词将被直接予以接受。在实践中,法官对此规则执行得非常严格,对方的重新反询问请求很少获得准许。①美国的交叉询问中并无这样的规则。

编辑推荐

《论对抗式刑事审判》:《诉讼法学文库》是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长期开放的大型专著丛,书。自2001年面世以来,已出版发行了70余部以诉讼原理、诉讼规律为内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专著、译著,对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导意义,、对立法工作有参考价值。其中已有多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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