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概论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作者:李峻  页数:275  

内容概要

《环境保护法概论》一书,在以环境保护法为框架前提下,写了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环境保护法的制度,写了公民的环境权是基本人权及环境权的内容,环境权的发展历史,中国参加国际人权组织的情况,宪法对人权的保护等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法概论》一书还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规划与环境、建筑与环境、人居环境与人居环境建设的五大系统及原则、国外城市环境与人居环境。这些内容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了解这些知识,会拓宽新的视野。另外,本书还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以上这些内容也是本书的亮点。

作者简介

李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环境保护法绪论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保护法  第二节 我国环境保护法发展的历史  第三节 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  第四节 公民环境权是基本人权及环境权的内容  第五节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第二章 环境保护法总则及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和作用  第二节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企业的环境义务  第四节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三节 “三同时”制度与征收环境保护费制度  第四节 许可证制度与限期治理制度  第五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第四章 环境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第一节 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第五章 环境监督与管理  第一节 环境质量标准制度与排污标准制度  第二节 环境监测与管理  第三节 环境监督管理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  第一节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简介  第二节 总则  第三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与内容  第四节 审查  第五节 跟踪评价  第六节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节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节 长江三峡工程环境影响的评价  第九节 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第七章 城乡规划与环境  第一节 城市规划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八章 建筑与环境  第一节 绿色建筑与环境  第二节 国外绿色建筑的发展  第三节 绿色建筑及臭氧、酸雨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节 建筑设计的景观生态补偿  第五节 绿色建筑到低碳生态城第九章 人居环境的理念与五大系统  第一节 人居环境的构成  第二节 人居环境的五大系统  第三节 人居环境建设的五大原则第十章 城市环境与居住环境  第一节 巴黎城市与居住环境  第二节 英国城市与人居环境  第三节 日本城市与人居环境第十一章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水污染防治法的发展历史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十二章 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一节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制定与修改简介  第二节 海洋生态保护  第三节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四节 防治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五节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十三章 湿地保护与特殊自然保护区  第一节 环境与湿地保护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第三节 保护人文遗迹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国家公园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森林资源保护法第十四章 国外环境法  第一节 国外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美国环境法  ……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附录:法律法规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一、环境及环境的种类 “环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一个词汇,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中,其含义是不同的。就通常意义上来说,环境是指围绕某一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或状况。由此可见,环境是一个相对的、可变的概念。另外,一般意义上所称之环境,既可反映某一中心事物的物质性条件和状况,也可反映该中心事物的某些非物质性条件和状况。环境科学中的环境,主要是以人类为中心事物,所以通常也被称为“人类环境”。在生态学中,环境是指以整个生物界(包括人类,其他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中心、为主体的环境,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环境在《辞海》中的解释为“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的综合体。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中,按其组成要素,又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物环境等。”《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其中的“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是包括气候条件(如光、热、降水)、土壤条件(如土壤的酸碱度、营养元素、水分)、生物条件(如土壤中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地理条件(如地势高低、地形起伏、地质历史条件)和人为条件(如开垦、采伐、引种、栽培)的综合体。1989年12月26日发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体现了“大环境”的概念。与1979年9月13日发布试行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所称的环境相比较,现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做了较科学的规定,揭示了法律意义上环境的本质属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二、环境法环境法作为人类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和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的逐步提高而不断发展的。环境法得以产生和迅速发展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解决人类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编辑推荐

《环境保护法概论》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环境保护法概论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