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涉税经济事项全程深度分析

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作者:王宁  页数:270  字数:295000  

内容概要

的确,在施工企业工作的财务人员大多都学过基本的税法知识,诸如学校的《税法》课,甚至有些人员还考过注册会计师的《税法》科目。但是,在以应试教育为背景的学习环境下,考试的重点未必是实际工作需要的知识点,而实际工作中需要的知识点更不一定是考试的重点。能不能将所知所学转化为能力,关键在于应用!
基于这样的思想,我们将施工企业的涉税经济事项划分为签订合同、收取工程款、征地拆迁、采购及销售、财产使用、劳务用工、收入与费用确认、资产损失和对外捐赠、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九个环节,相应介绍了我国目前正在开征的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增值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消费税、房产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十几个税种,基本涵盖了施工企业的所能涉及的经济事项和我国目前开征的大部分税种。
为了让读者更直观地理解其中的税收政策,我们针对各类涉税经济事项,列举了很多现实的事例,这些事例基本上是根据真实的纳税事项改编的,让读者能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中,轻松掌握税收知识。同时,我们分章节采编了国家税务总局及部分省市局网站上的“热点问题”解答,这些问题的提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解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让读者对相应的税收知识具有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签订合同环节
第三章 收取工程款环节
第四章 征地拆迁环节
第五章 采购及销售环节
第六章 财产使用环节
第七章 劳务用环节
第八章 收入与费用确认环节
第九章 资产损失与对外捐赠环节
第十章 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建筑用砂是粒径0.15mm~5mm之间的岩石碎屑物,含有岩石成分。在建筑混凝土中称细骨料,是建筑和建筑制品用的颗粒材料。建筑用砂按细度模数标准划分为粗砂和细砂。具体划分标准是凡细度模数在2.2(含2.2)以下为细砂;细度模数在2.3(含2.3)以上为粗砂。它主要用于建筑混凝土和建筑制品中。 (三)吉林省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建筑用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吉地税发[2003] 5号)规定,凡在该省境内建筑业工程(含建筑、装饰、道路修建及其他工程作业)建设过程中收购砂石等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应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所称“未税矿产品”是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 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报告表,各级征收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应按票证管理有关规定领取、使用、结报税收票证。 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砂石等矿产品时,应主动向销售方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并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凡销售方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的或超出“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注明的销售数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矿产品,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的单位税额为:砂石按每立方米0.5元的税额执行;其他矿产品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执行。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首次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货款支付记录不完整、支付时间难以确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按规定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应税未税矿产品的收购地,并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具体解缴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应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解缴其代扣的税款,并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大连市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该市建筑用砂石资源税实行“源泉控管与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办法。 凡在该市范围内开采建筑用砂石的单位和个人是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开采人将开采的建筑用砂石无偿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销售的,第三方是建筑用砂石的纳税义务人。有偿出让(转让)山地、河滩等的开采权,由受让方在山地、河滩自行开采建筑用砂石的,受让方是建筑用砂石的纳税义务人。具有开采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工程承包等方式交由第三方开采,开采权利方是建筑用砂石的纳税义务人。 收购或使用未缴纳资源税的建筑用砂石的单位和个体户是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收购或使用未税建筑用砂石的,应当按照实际收购量或使用量代扣代缴资源税。不能提供实际收购量或使用量以及提供的实际收购量或使用量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当按照工程结构及建筑物性质分类科学核定数量或采取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计税依据,并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未税建筑用砂石的单位和个体户,在收购地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地是指收购人的主管地税机关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在收购建筑用砂石等矿产品时,应当主动向销售方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凡销售方不能提供或提供无效“资源税管理证明”以及超出“资源税管理证明”注明的销售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矿产品,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并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两级机关要加强对“资源税管理证明”领取、保存、发放和开具等环节的管理。扣缴义务人要建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序时登记《资源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编辑推荐

《施工企业涉税经济事项全程深度分析》告诉您签订合同、收取工程款、征地拆迁、采购及销售、财产使用、劳务用工、收入与费用确认、资产损失和对外捐赠、所得税汇算清缴等9个环节,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十几个税种,128个典型问题,总会计师为您深度分析。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施工企业涉税经济事项全程深度分析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书本比较薄,简略翻了一下,都是比较浅的说了一下,价钱有点偏贵了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