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谈判的最新进展

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张磊,王茜 著  页数:279  字数:217000  

内容概要

  本报告从多哈回合谈判的最新进展人手,包括农业议题、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议题、规则议题、新加坡议题和服务贸易议题五部分内容。本书的写作工作得到了WTO学院2010级研究生同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学习之余,他们承担了繁重的写作任务,他们是王璨、陈金换和蔺焕焕(第一章农业议题),孙镜程、俞劲鸥、陈旭和刘艳艳(第二章非农产品市场准人问题),徐呙颢和李晓宇(第三章规则议题),闫宏光和魏逍霄(第四章新加坡议题),张丽(第五章服务贸易议题)。其中每项议题基本按照如下框架展开:首先对各项议题的谈判背景进行梳理,然后对目前最新的谈判情况和各成员方的立场进行回顾、总结,并分析谈判搁置的原因,最后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望。作为一份非官方的研究报告,本书主要是对各领域中的谈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望,以期使读者能够对谈判的动态进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把握。
  本书的顺利出版要归功于很多人的热心帮助和艰苦努力。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WTO秘书处选派的教席协调人之一、上诉机构秘书处的阿兰,扬诺维奇(AlanYanovich)博土就本书的选题、大纲以及具体的写作提出了诸多指导意见,这些意见对于我们写作的顺利展开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

  张磊,世界贸易组织教席主持人(WTO
ChairHolder)。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WTO研究教育学院院长、教授。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联合国贸发会议虚拟学院协调人、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ARrrNeT联络人。亚太国际经济法网络成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中国司法鉴定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上海市曙光学者及留学人员浦江计划。2000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其间1999年任香港城市大学Research
Associate)。2003年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先后任瑞士洛桑大学、WTO秘书处和美国乔治城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1
1年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意大利都灵大学知识产权法硕土。现为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
  从事WTO法、经济学、争端解决、知识产权、贸易救济会计和法务会计研究。兼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MPAcc)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瑞士公共管理学院(洛桑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在Journal of Intellecutal
Property Rights等国内外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了《WTO争端解决之晚近涉华成案法理选析》等多部著作。
  王茜,2007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贸易、模型,国际金融。作为“世贸组织教席计划”(
WCP)项目的重要成员之一,她负责GTAP模型的研究丁作及其在中国的应用,教授WTO经济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农业议题
引言
一、谈判背景
二、谈判的主要进程
三、主要的谈判集团
第一节 国内支持
一、概述
二、国内支持的使用情况
三、谈判内容
四、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国内支持议题上的各方立场
五、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国内支持议题的最新进展
第二节 市场准入
一、谈判内容
二、主要贸易国在多哈农业市场准入谈判中的立场
三、市场准入问题上的谈判展望
第三节 出口竞争
一、多哈回合谈判中有关出口竞争的主要议题
二、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出口竞争的进程及其取得的成果
三、WTO主要成员在出口竞争议题上的主要立场
结语
第二章 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NAMA)
引言
一、谈判背景
二、谈判的主要进程
三、WTO主要成员方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第一节 关税高峰
一、NAMA中关税高峰的谈判内容
二、关税高峰问题上各成员方的立场
三、关税高峰问题的谈判前景
第二节 关税升级
一、多哈回合中关税升级问题的谈判内容
二、关税升级问题上各成员方的谈判立场
三、关税升级问题的谈判前景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
一、谈判的背景
二、NAMA非关税壁垒谈判主要取得三个方面的进展
三、各成员方对该议题的立场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一、引言
二、谈判进程
三、各成员方在发展中国家特惠待遇问题上的立场
四、谈判前景展望
……
第三章 规则议题
第四章 新加坡议题
第五章 服务贸易议题
参考文献
附录:世界贸易组织教席计划背景资料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二)关税配额及配额管理 作为乌拉圭回合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产物,关税配额为的是非关税化后不会引起农产品市场准入条件的下降,但关税配额规定的数量并不是实际进口量或义务,只是一种市场准人机会的承诺。在新一轮农业谈判中,关税配额成为市场准人问题中备受关注的争论话题。各方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加强配额管理,即配额管理的方法问题;二是是否扩大关税配额量,即配额的数量增加问题;三是配额内的关税削减问题。 1.配额的管理方法 关于配额的管理方法,所有成员都认为没有一种单一的管理方法是最好的。一些成员希望规定哪些方法是允许的,哪些方法是不允许的;另一些成员则认为应当设定更为广泛的规则,使管理办法符合实用、可预期和高透明度原则;非洲联盟、ACP以及最不发达成员则呼吁简化配额管理办法,增加透明度,从而使发展中成员受益。 对于未使用的配额,一些国家认为应该将未使用的配额转入下一期继续使用,或者提高配额外关税以及阻止配额外进口,直到配额用完为止;而另一些国家则认为,配额没有履行是受到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而不应看做是一个问题。 在具体管理方法中,成员们对配额拍卖这种方式争议很大,部分成员方认为,拍卖配额相当于政府征收了附加税,违反了关税承诺规则;但另一些成员认为,拍卖方式具有简单易行、便于操作、透明度高的特点,对于任何参与主体都很公平。 2.配额数量的增加 关于扩大配额数量,G20认为发达成员应该按国内消费量的一定比例继续扩大配额,发展中成员则不作任何承诺;日本、挪威以及东欧一些成员明确反对继续扩大关税配额;有些成员认为关税配额的最终目标是采取单一关税,主张减少配额;有的成员提出应该以当前最新的国内消费水平为基准来重新计算配额数量,其他成员则反对以任何形式减少关税配额量。为弥合各方分歧,“哈宾森案文”对关税配额数量作了规定:对于成员减让表中确定的关税配额量,发达成员的关税配额量应扩大到国内消费量的10%,实施期为5年;发展中成员的关税配额量应扩大到国内消费总量的6.6%,实施期为10年;如果发达成员有1/4产品的配额量已扩大到国内消费总量的12%(发展中成员为8%),则允许其可以有其他1/4产品的配额量为国内消费总量的8%(发展中成员为5%)。 3.配额内关税水平 关于配额内关税水平,有些成员(如G20)希望配额内关税削减为零,而一些成员则反对配额内关税为零,认为保留配额内关税有利于缩小配额内和配额外关税水平的差距,有利于最终实现单一的关税化。 在各成员的努力下,WTO总理事会终于在2004年7月31日就农产品贸易达成了一个框架协议,同其他很多领域一样,框架协议并没有对关税配额问题给予具体的表述,只是给出了一种原则性的基本表达,即规定:通过对每一产品的关税配额承诺和关税削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实质性改善市场准人”,而关税配额的扩大方法则有待于进一步谈判,通过削减或取消配额内税率和对现有关税配额管理体制的改善,使发展中成员充分得益于关税配额下的市场准入机会。

编辑推荐

《多哈回合谈判的最新进展(2010年度报告)》是世界贸易组织教席项目(WTOChairsPmgramme)的阶段性成果,该项目旨在支持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大学和研究机构与贸易相关的学术活动,通过课程设计、教学、培训、科研和相关信息的普及、公开的学术讨论等方式,促进学生、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和民众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理解和认识。经过与全球70多个国家的大学的激烈竞争,2009年11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顺利入选全球12所“世贸组织教席”院校,也是中国唯一一所人选的院校,张磊教授同时被任命为世界贸易组织教席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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