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全集

出版时间:1999-11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阿根廷] 豪·路·博尔赫斯  译者:王永年,林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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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博尔赫斯全集》(5卷本)为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作品最大规模的中文移译,系根据阿根廷埃梅塞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四卷本博尔赫斯全集译出。全书收入博尔赫斯的三十个集子,分小说一卷、诗歌和散文各两卷。博尔赫斯全集(散文卷)分上、下卷,共收入十个散文集和一篇《结语》。其中包括《埃瓦里斯托·卡列戈》(1930)、《讨论集》(1932)、《永恒史》、《探讨别集》、《序言集成》、《博尔赫斯口述》、《七夕》、《有关但丁的随笔九篇》等。小说卷收入六个短篇小说集和一篇献词。其中有《恶棍列传》(1935)、《虚构集》(1944)、《阿莱夫》(1949)、《布罗迪报告》(1970)和《沙之书》(1975)、《莎士比亚的记忆》(1983)。诗歌卷分上、下卷,共收入十四个诗集。其中包括《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1923)、《诗人》(1960)、《为六弦琴而作》(1965)、《老虎的金黄》(1972)、《铁币》(1976)、《天数》(1981)、《密谋》(1985)等。

作者简介

  博尔赫斯:阿根廷文学巨匠。1961年获国际出版家协会颁发的福门托奖,1968年获美国艺术科学院荣誉院士称号及意大利共和国勋章,1979年获塞万提斯文学奖,1983年获西班牙智者阿方索十世大十字勋章以及美英、法、意及拉美等国大学名誉博士称号。

书籍目录

小说卷恶棍列传(1935)初版序言1954年版序言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女海盗金寡妇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玫瑰角的汉子双梦记及其他资料来源虚构集(1944)小径分岔的花园(1941)序言特隆、乌克巴尔、奥比斯·特蒂乌斯《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环形废墟巴比伦彩票赫伯特·奎因作品分析通天塔图书馆小径分岔的花园杜撰集(1944)序言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刀疤叛徒和英雄的主题死亡与指南针秘密的奇迹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结局凤凰教派南方阿莱夫(1949)永生釜底游鱼神学家武士和女俘的故事塔德奥·伊西多罗·克鲁斯小传埃玛·宗兹阿斯特里昂的家另一次死亡德意志安魂曲阿威罗伊的探索扎伊尔神的文字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哈坎-艾尔-波哈里两位国王和两个迷宫等待门槛旁边的人阿莱夫后记布罗迪报告(1970)……诗歌卷(上)诗歌卷(下)散文卷(上)散文卷(下)

章节摘录

  作者介绍  在我的一生中,文学意味着“幸运和幸福。在我撰写生平第一行文字之前,我就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而毫无疑问正是这个原因,我知道我的命运是从事文学。除了当读者之外,我还有当一名作家的幸运。我写过一首诗,叫做《关于天赐的诗》,是在我被任命为国立图书馆馆长的时候写的。我是这么说的:?   “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对于我来说,被图书重重包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直到现在,我已经看不了书了,但只要我一挨近图书,我还会产生一种幸福的感受……”?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于1899年8月4日诞生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中心图库曼大街八百四十号一幢平淡无奇的平顶小房子里。博尔赫斯很小便显露出强烈的创作愿望和文学才华。七岁时,他用英文缩写了一篇希腊神话。八岁,根据《堂吉诃德〉,用西班牙文写了一篇叫做《致命的护眼罩》的故事。九岁,将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快乐王子》译成西班牙文,署名豪尔赫·博尔赫斯,发表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国家报》上,译笔成熟,竟被认为出自其父手笔。至此,作家初尝读书、写书的乐趣,经历了初步的文学训练。?  1923年正式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以及诗集《面前的月亮》(1925)和《圣马丁札记》(1929)形式自由、平易、清新、澄澈,而且热情洋溢,1935年,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恶棍列传》问世,其独特的写作风格引起评论界的极大关注。1941年,代表作短篇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出版。除了创作,博尔赫斯还是一位文学翻译大家。他通晓多国文字,曾将福克纳的《野棕榈》、弗吉尼亚·吴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和《奥兰多》、米肯的《一个野蛮人在亚洲》等作品从德、英、法文直接译成西班牙文,坚持其绝不转译的翻译主张。  博尔赫斯:1956年获阿根廷全国文学奖、1961年获国际出版家协会颁发的福门托奖,1962年获法国文化艺术骑士勋章,1963年获阿根廷国家艺术基金大奖,1965年获不列颠帝国高级勋位爵士称号,1968年获美国艺术科学院荣誉院士称号及意大利共和国勋章,1979年获塞万提斯文学奖1981年获墨西哥身林·约利兹文学奖,1983年获西班牙智者阿方索十世大十字勋章以及美英、法、意及拉美等国大学名誉博士称号。

媒体关注与评论

  编者访谈  记者:继前年出版的三卷本《博尔赫斯文集》之后,国内出版社为什么又要出版《博尔赫斯全集》呢??  林一安:这套全集收录了博尔赫斯生前创作的几乎全部小说、诗歌和随笔,尤其是诗歌和他的随笔的译介,占了全集的后四卷,可以说有一半以上的诗文是没有译过的,所以很有必要出版。?  记者:为什么博尔赫斯如此受中国读者和翻译界、出版界的厚爱??  林一安:这是因为博尔赫斯是少数几个对中国当代文化和文学影响最在的作家,这一类作家有卡夫卡、马尔克斯、米兰·昆德拉、海明威、福克纳等,博尔赫斯是阿根廷人,他也是本世纪少有的反过来影响了欧美现代派和后现代派的大作家,他一向被称为“作家中的作家”,作家们中间又共同认为他是最好的作家之一,灾是相当大的荣誉了。同样,中国读者也非常喜欢他的作品。?  记者:博尔赫斯直到去世都没有能来到中国,他是如何看待中国文化的??  林一安:这可能也是博尔赫斯内心的一个巨大的遗憾了。博尔赫斯生前当过阿根廷国立图书馆的馆长,据说他亲手翻阅过几十万册书,其知识的渊博程度让人难以置信,他阅读很多中国典籍,对中国十分神往,全因为他很早就几乎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当80年代他的第一本汉译本小说出版后,那位翻译家带给他一本书,他曾久久抚摸那本在他来说难以置信地翻译成了奇妙的中文的他的作品,不已。他的作品中有不少都触及到了中国,他对中国十分向往。?  记者:我们知道博尔赫斯是“幻想派”文学的代表人物,他到底是一位什么样作家呢??  林一安:无论是“幻想派”也好,还是“后现代”也好,这些都是评论家给他贴上的标签,这些标签对活生生的博尔赫斯的作品来说,也许都是不够的。博尔赫斯的意义在于他用他的创造性天才,开创了一片只属于他自己的文学新天地,属于那种开一代先河的作家,从而成为了60年代拉美文学爆炸中的代表人物,他的独特正在于他的创造性,就是他可以游刃有余地在东西方各种千奇百怪的文化典籍中寻求灵感,并以他自己的方式创作出作品,因而成为了一个影响了20世纪人类文学发展的一个大作家,有不少中国作家,像马原、格非、余华、残雪据说都受过他的影响,而这些作家如今也是中国作家中的优秀分子,可见博尔赫斯影响之大了。

编辑推荐

  《博尔赫斯全集》(5卷本)作者是一位退休的图书馆馆长、双目失明的老人、一位女士的丈夫、作家和诗人。就这样,晚年的博尔赫斯带着四重身分,离开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岸,开始其漂洋过海的短暂生涯,他的终点是日内瓦。就像其他感到来日不多的老人一样,博尔赫斯也选择了叶落归根,他如愿以偿地死在了日内瓦……博尔赫斯曾说几近无限的文学有时会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句话用在博尔赫斯身上是极为恰当的。博尔赫斯心怀文学之本,完成了对纯粹文学形式的再造。他的作品往往越过了普通读者和作者,以心灵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被世界文坛崇为“为作家写作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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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96条)

 
 

  •     从他寂静的小花园出发,有一条小路直通拥挤的街道。但他不走这里,对于视力不好的他来说,这条小路太过曲折与琐碎。他只是常常坐在窗边,从一个梦幻想到另一个梦。在许多年前的某个下午,父亲在这里为他讲述了普林尼古涩的拉丁梦境。
      
       50岁时他当上了国家图书馆馆长,他以为自己可以终日栖身在书的世界里,然而这种与永恒对抗的尝试并未成功,他最终没能摆脱与父亲一样失明的命运。也许是看过了太多的纷繁,他对这不期而至的打击倒是很坦然。他默默地离开了图书馆,回到了他小径分岔的花园。
      
       他不再分辨白天与黑夜。他与星星相对而坐,也许在下一个下午,他会在同样的地方默默感受玫瑰的忧伤。在他的脑海里,一页页翻过他曾经看过的文章,直到他垂垂老矣,这项繁浩的工作仍然没有结束。他在他的花园里终老,留下了许多不分昼夜的诗歌和没有尽头的小说。
      
       回想他的一生,他曾经在20岁躁动的年纪越过大西洋,结识了一批极端主义派青年作家。也曾经以无比骄傲的姿态对抗独裁和强权的欺侮。然而这只不过是几个小插曲。总的来看,他的一生是那么的沉寂。如果不是因为失明而需要口述来记录文字,他大概根本不会说话。即使是在他的文字中,他也抹去了一切叙述者的痕迹,悄悄地走到了书的后面,寂静地坐着,就像他的图书馆。随着他的文字流传,他也在一天天消散,直至被淡忘。
      
       故事并未结束。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这不过是他的诡计。他借我们对他本人的淡忘悄悄洗去尘世的不朽,转身,消失在缄默中。终于他找到了栖身在梦里的办法,他不用再倚着书架去抚摸一本本书的书脊,也不用再枯坐在星星下复述着一个个读来的梦。
      
       也许有一天,他还会以读者的身份重游图书馆。他会毫不犹豫地抹去《博尔赫斯全集》上他自己的名字。他不会再留恋莎士比亚蹑足的影子,不会再钟情梅特林克倦飞的青鸟,也不会再牵挂......毕竟这些林林种种的梦早已融入他自己的梦里。他只是依旧那样默默地坐着,透过窗户的阳光照在翻开的书卷上,使一些文字消失在晃眼的光晕中,那样的斑驳与梦幻,仿佛这本身就是一个久久不曾淡褪的梦。
  •     我了解阿根廷,从三处:足球、探戈,还有博尔赫斯。
      足球与探戈早已是人们心目中阿根廷的标志,而博尔赫斯,则是潘帕斯草原上的一条暗流。它流过大西洋,流过太平洋,在世界文学海洋中的任何海域,都曾拍出过令人惊叹的浪花。
      博尔赫斯是这样一个人:
      他博学。从古希腊的科学主义到美国的超验主义,从古东方的神秘主义到西方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他都能指出其中的奥义与误差。
      他诡异。他笔下的诗歌奇绝险怪,像情节曲折的小说;他的小说,则像神秘主义哲学的论文,让你陷入他的哲学圈套之中玩味不止;而他的散文,包罗万象,大至宇宙小至鸡卵,让你不得不兴叹自己灵魂的渺小,而即使像这样的散文,也充满了善意的骗局与玩笑。
      他睿智。他的知识从不僵化,他将这些知识收纳进思考的框架之中,撒下种子,为阅读者打开思考的天窗。
      《永生》中那个狗一般爬行的人,竟是饮了永生之水的古希腊游吟诗人荷马;《小径分叉的花园》中,杀手与间谍探讨的,是由《红楼梦》生发而出的时间哲学;《南方》里那个本不该死的年轻人,以一幕活剧演示着一个人如何在偶然间被命运逼到死角;《马可福音》,这是令人哭笑不得的残忍故事:人创造了神,人创造的神,继而又毁灭了人……
      博尔赫斯,这个文坛上神一般的人物,他的小说诗歌的背景,遍及世界各地,惟独阿根廷本地,成为一面单薄的幕布。即使偶尔提及布宜诺斯艾利斯,那也许只是暮色下某个街区的传奇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尔赫斯更像是整个世界的文字思考者,而并不只是阿根廷。
      或许可以这样看:
      他是阿根廷的儿子,但是世界文化哺育了他,因而他的脑中,便是对整个世界文化的思考与雕琢。
      阿根廷的血脉、欧洲的成长、古今东西的阅读,给了他复杂又独特的感受与思考。身在异乡思念家乡,回到家乡却又发现家乡成为异乡,他的心理归属,始终飘荡在身外的远方。
      博尔赫斯就这样把异乡当做了作品的家乡,因而他的作品,总透射出那么氤氲的迷幻气息,好像在天边,好像在历史的深处,好像在宇宙的微尘里,好像在火的中央。但惟独,阿根廷的气息少了一些。
      博尔赫斯或许是最独特的阿根廷的符号。
      
  •     
      夏日傍晚的雨后,或者夏日雨后的傍晚,或者雨后的黄昏,或者黄昏的雨后。
      这些词究竟诗意何在?
      它一定有特别的地方,不是雨后和黄昏的简单重叠。
      圣经说,上帝用七天造出了世界,说得上帝是个程序员,造出一个程序让它自己走,然后自己就睡觉去了,难道上帝如此易于疲倦或厌倦?
      再来看看圣经,就像博尔赫斯所说的沙之书,那是一本看不完的,总能发现新东西的书。没有第一页没有最后一页,在两页之间有无数页。如果生硬理解,上帝在七天内造出了世界,完全不可理喻。沙之书取消了页的概念,两页并不是两页,单页的后面,不一定是双页,这个暗示,博尔赫斯在另一篇关于奥丁圆盘的小说里提到。如果能把七天看成末日前的所有时间,也不是完全说不通。其实,博尔赫斯的小说里,那个兜售沙之书的,主业就是卖圣经。
      圣经里的第七日: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这是一个壮景。它不可能是通常所理解的一天所能涵盖的。
      黄昏是什么概念?
      据每个人的经验,黄昏都是不同的,同一个人的每个黄昏都是不同的。也并不是每天都有黄昏。黄昏或傍晚,就汉语的这两个词来说,它既是表达时间的概念,也是表达情绪的,也是表达一种一生中只存在一次的某些体验的集合。那种体验发生在时间的黄昏,或接近黄昏的下午,同时具有预言和回忆的质感。
      雨后、夏日的意义,与黄昏有异曲同工处。
      夏日雨后的黄昏,不等于二者或三者的重叠。它们混同在不断重复的时序里。就像某个出现在沙之书里的手绘图,是唯一的,而通常的书的概念或时间的概念,在此处被虚无了。黄昏具有永恒的意味。
      如果不能重复检验,那些翻过的日子,就像错过的书页。他们并不是一天一天的累加和重复,而是像一个独一无二的创造物一样具有启示意义。
      
      
  •     博尔赫斯是个独树一帜而难以归类的作家。这种难以归类的特征我把它称为“居间性”,它类似于神话叙事的两可状态,或和神话的命运一样走向了转喻的悖反方向,在构建其自身时消解了原有的自身,在悖反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面貌。
      居间性指的是古代的过渡仪式中的阈限阶段所具有的浑然面貌,阈限处在二个界类相重叠之处,成了转换社会身份的通道,而迷宫正是这样的阈限,既可象征死亡与地狱,又可象征孕育与再生。迷宫称为“双面斧之宫”(双面斧为Labrys,迷宫为Labyrinthos),可能就意味着迷宫作为居间地而展示出阈限的双边性。维克多•特纳把完整的仪式过程看成三阶段:结构——反结构——再结构。阈限(过渡)阶段正处在反结构阶段,它把原先结构中的等级关系做了颠倒的处理,使之呈现出一种“互动性结构的态势”,因为在仪式的动态过程中具体的阈限并不表现在一个方向上,而是同时要把它跨越两界的双边性(既是A,又是非A)都做出交代,这样就使对立起来的关系更为丰富了——对立的双方“并不彼此摧毁,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彼此催化”(维克多•特纳(英):《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3页)。
      在博尔赫斯地作品中,迷宫不仅是其反复出现的意象,甚至,他的写作本身就可以用迷宫的居间性来概括。如果把传统文学体裁看成是“结构”的方向,这个方向带有明确的功能主义意义和经验主义色彩,是认知、分类、范式、工具等界定意义的话语场,那么,博尔赫斯的工作恰好是一种“反结构”的方向,是一种“交融”——是对界限的打破与混淆、规范的逾越与瓦解,他的小说恰是一种反结构的模糊而悖反的阈限区。
      从文体上说,博尔赫斯消解的是传统的文学概念,所以你又很难把他归入哪一类作家中,他的小说、诗歌、随笔与评论可以是“混编”的,其中有着一以贯通、相互协调互为变奏的意味,提示着一种整体写作的类型。有人之所以把博尔赫斯看成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与后现代文学的分水岭,是因为从他开始,传统的文学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文学种类的界限被打破、客观时间被取消、幽默与荒谬结合、写实与梦幻统一等,博尔赫斯的写作已经游离到了文学的边缘。但正是他所做的这种越界尝试,使得其小说文本带有让人咀嚼玩味的张力和暧昧性。王钦峰说他开启了后现代主义的小说模式,其实他是把所有有别于传统诗学的创作都归入到“后现代主义”里了,他引用哈琴的话,在说明了后现代主义理论的悖谬性质后,指出:后现代主义的编史元虚构(小说)等艺术,“同样使用然后又颠覆它们与世界的模仿性约定”,也是悖谬性质的( 王钦峰:《后现代主义小说论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1年版,第4页) 。
      这种悖谬性从技巧上看,正应和了张远山在描述博尔赫斯的小说奇迹时所用的“逆转”一词(http://tieba.baidu.com/p/181067238):“当他已经把故事说得令读者信以为真,并且顺着种种暗示和提示对作者设置的悬念自以为了然于心时,他在小说最后突然告诉你,你信以为真的正是假的,种种暗示和提示恰恰是误导,目的是为了把你的想像力引入歧途、引入迷宫,但这一切并非故弄玄虚,博尔赫斯的最后逆转具有真正的力量。”在小说《刀疤》中,博尔赫斯叙述了一个名叫文森特•蒙的革命者如何用革命思想教育“我”,但在实际战斗中这个革命理论家又如何怯懦,“我”如何舍生忘死保护文森特•蒙,救了他的命,但最后这个革命理论家却由于贪生怕死而出卖了“我”。然而在小说的最后:“我”突然说道:“我把我这个故事用这种方式讲出来,是为了使您可以一直听到底。是我告发了庇护我的那个人;我就是文森特•蒙。现在您唾弃我吧。”博尔赫斯在小说《〈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中也说过这样的话:“由于他的一种宽容或者嘲讽的习惯,使他喜欢宣传的恰恰是与他自己所赞同的完全相反的思想。”这或可视为作者的夫子自道。
      米歇尔•福科在他的《词与物》一书的开头,引用了博尔赫斯小品文中的一段,来引发关于事物之秩序的议论。在博尔赫斯的这篇小品文中,他模拟了一部古代中国的类书中对动物的奇怪分类。列维-施特劳斯在谈到原始部落的物种分类时,也注意到了这一差别。在列维-施特劳斯看来,这种种迥然不同的事物分类,可能就意味着世界可能存在多种规则。否则,它们中间的某一类型就将是荒诞不经的。以近代以来欧洲博物学的分类学观点来看,这一中国式的分类法显然是荒唐可笑的。福科也承认,他在阅读这一段落的时候,发出了笑声。然而,在笑声结束的时刻,福科突然发现,“这一笑声动摇了我们习惯于用来控制种种事物的所有秩序井然的表面和所有平面”,这一混乱、庞杂、毫无逻辑可言的,寓言式的动物分类,实际上是在提醒一种特殊的世界秩序观念,揭示出世界的另一重可能的秩序,而这对于欧洲人来说,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的思想的限度”(米歇尔•福科:《词与物》,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 。
      很显然,在福科乃至列维-施特劳斯之前,博尔赫斯已经抵达了理性思想的边境线上,并在那里进行着突破思想边界的尝试。博尔赫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观念和事物堆砌起来的巨大的迷宫,百科全书就是这个迷宫的缩微文字版。而在“百科全书派”诸思想家那里,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迷宫,是启蒙主义的最高梦想。“理性”就是他们穿越迷宫的阿里阿德涅线团。作为图书馆馆长的博尔赫斯熟悉这一线团的来龙去脉。
         可我知道一个毕达哥拉斯式的黑色轮回,
         一夜又一夜地将我留在世上的某个地方,
      在这首著名的《循环的夜》的诗中,博尔赫斯看到了“如同循环小数般复现”的永恒轮回,把理性的阿里阿德涅线团纠结成一团乱麻,如同他的故乡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然而,这种古老的无限循环的观念,却是源自古希腊的古老智慧。
         毕达哥拉斯的勤奋的弟子都知道:
         人与星宿都轮回周转,循环往复;
         …………
      这个已被欧洲文化遗忘多时的智慧,知道近代以来,在尼采那里方听到它强有力的回响。博尔赫斯则在致力于重建这一观念的全新架构。在诗的结尾时,它又回到了起点——
         连绵不断的永恒轮回,回到我的肉身
         回到我的记忆——其意图呢?——记起一首
         永无尽头的诗章:“毕达哥拉斯的勤奋的弟子们都知道……”
      毫无疑问,博尔赫斯本人也是毕达哥拉斯的“勤奋的弟子”之一。无限循环也是图书馆的基本属性之一。无限多样拼接的百科全书,像绦虫一般连绵不断,周而复始。从一个原点A(阿莱夫),派生出另一个点,直至Z(泽塔)的无限循环,就像循环小数一样。博尔赫斯有一篇小说就叫做《阿莱夫》,描述了一个虚构的、微型迷宫一般的、无限大又无限小的世界。这个世界,正如马拉美所说的,仿佛就是为一本书而准备的。然而在这首循环往复的诗中,依稀可见《一千零一夜》时代的长长的投影。我们在比利时画家埃舍尔的画中,看到了博尔赫斯式的迷宫和悖论的部分呈现。
      在古代的过渡仪式中,迷宫处在解构与建构的居间地带,是分离与聚合的居间地带。它之所以是神圣的,与神话逻辑是一样的。因为它难以被界定,超越于人们的日常经验之外,是禁忌与神圣的区域。和跨界的神圣居间者一样,迷宫的通过者即仪式的过渡者(阈限的跨越者),同样具有的模糊的形象,他身上同时具有两界因区分而产生的对立属性。在这个空间中,他因具有跨界的模棱两可性而显得危险不定,被社会视为禁忌而禁止接触,他暂时变成一个存在于非正常时间中的非正常的人。
      博尔赫斯也成了一个超越于时间之外的人,他的文本本身也成了一个宇宙的全息缩影,正如图书分类也是一种建立在某一宇宙观之上的事物秩序的重构,重构一份目录,就意味着重构一个世界。但重构须要有过渡阶段的交融为条件。从这个意义上看,盘踞其中,作为布宜诺斯艾利斯国家图书馆馆长和作家的博尔赫斯,其双重身份本身就是一个悖论。他盘踞于迷宫中心,既是迷宫主人,那个巨大的怪兽弥诺陶洛斯,又是那个英勇的王子忒修斯。博尔赫斯的这一主体双重性,始终缠绕着他。他在多篇作品中写道两个博尔赫斯的对立,相对如梦。而镜像的对映,则更加充分地表达了这一悖谬状态。这也就不难理解,博尔赫斯为何迷恋芝诺式的悖论。在悖论中寻找理性的裂隙,也许那就是迷宫的出口。
         我不知道,我在望着镜子里的脸时,
         回望我的是什么样的脸;
         我不知道,是什么衰老的脸,
         在沉默和已经疲劳的怨恨中寻找自己的形象。
         我在两眼漆黑里慢慢悠悠地
         用收摸索着我的看不见的痕迹。
         一阵闪光来到我的眼前,我看见了
         你的头发,灰白的或者仍然是金黄。
         我反复地说:我失去的仅仅是
         事物的毫无意义的外表。
         这句慰藉的话来自弥尔顿,那么高尚,
         然而我依然想着文字,想着玫瑰。
         我也想着,如果我能够看见我的脸,
         我就知道,在这个难得的傍晚,我是谁。
         (《一个盲人》)
      镜子是另一种迷宫。它是自我认知的镜像,同时又是自我迷失的虚幻空间。镜子和百科全书有着相似的功能,它们都指向自我复制、增殖和无穷循环。博尔赫斯写道:“镜子和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使人口增殖。”镜子制造出来的繁复假象,同时又是世界单一性的悖谬式的再现。这个盲目的人,洞悉了世界的虚无和昏暗。
      幽暗深处的世界悖谬的本质以一种迷宫状的居间状态反映出来,而博尔赫斯位于的正是这个迷宫,他沉浸在其中并玩味它,世界也通过他来玩味人们,显示自身的秘密。一个难以归类的作家之所以是作家们的作家,是因为他在自身的写作中自觉地对应了一种阈限状态的居间性,他的作品也成了世界的一个全息图像。如今,我们正处在一种各种话语力量交汇、冲突的时代,处在一个知识范型转换以至社会结构转型的时代,原有的各种分野(包括文学上的)正在模糊和消失,文学只有适应时代的节奏,才能在一种更为开阔的历史语境中形成它自身。文学分类的失效,正是“文本”出现,是作家能将各种话语转向自身写作,将各种人类知识与文学意识相激荡在文本中达到混编的产物,虽然文学仍有着自身的尺度,但只有通过一种边缘的写作,文学才能以一种悖谬而交融的方式回应这个时代。布罗斯基说过:“边缘并非世界结束的地方,恰恰是世界阐明自身的地方。”
      
  •     关键摘录:
       1、他觉得房子大得无边无际,并且还在扩展。他想,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2、我在这个荒凉的对称的别墅里煎熬了九天九夜;高烧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那个既望着夕阳又望着朝霞的可憎的双面雅努斯雕像使我昏睡和清醒时都不得安宁。最后我厌恶自己的身躯,我觉得两个眼睛、两只手、两个肺同两张脸一般可怕。一个爱尔兰人试图让我皈依基督教;他不断地对我重复那句非犹太人的话:条条道路通罗马。夜里,这个比喻使我更加谵妄:我觉得世界是个走不出来的迷宫,尽管有的道路通向北方,有的通向南方,实际上都通向罗马,我弟弟蹲在里面受苦的牢房和特里斯勒罗伊别墅也是罗马。
      
       3、伦罗特最后一次考虑对称和定期死亡的问题……“我知道一种希腊迷宫只有一条直线。在那条线上多少哲学家迷失了方向,一个简单的侦探当然也会迷失方向。夏拉赫,下次你变花样追踪我时,不妨先在甲地假造(或者犯下)一件罪案,然后在离甲地八公里的乙地干第二件,接着在离甲乙二地各四公里,也就是两地中间的丙地干第三件。然后在离甲丙二地各二公里,也就是那两地中间的丁地等着我,正如你现在要在特里斯勒罗伊别墅杀我一样。”
       “下次我再杀你时,”夏拉赫说,“我给你安排那种迷宫,那种只有一条线的、无形的、永不停顿的迷宫。”
      
       ——博尔赫斯《死亡与指南针》
      
      
      关于文中对称性的个人理解:
      
       从审美角度上,对称被认为是最完美的布局。但在博尔赫斯这里,它被刻画成孤寂、恐惧和宿命论的符号。一切都是对称的,如同房间的设计,雕像的摆设,人体的结构,朝阳与夕照……以及生与死。因此,对称引起了恐惧,处在一个对称的时空里,严谨的对称产生了逼仄的压力,让谵妄中的夏拉赫恐惧起自己注定的命运,反复想着爱尔兰人说的“条条道路通罗马”。
      
       “伦罗特最后一次考虑对称和定期死亡的问题。‘我知道一种希腊迷宫只有一条直线。在那条线上多少哲学家迷失了方向,一个简单的侦探当然也会迷失方向。’”在人生这一迷宫里
      无论行径如何弯曲突兀,思想如何盘虬繁复,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从此端到彼端。
      
       此外,博尔赫斯喜欢运用的镜子这一意象,也是对称的含义;或许还有虚实相生的意味。
      
       在某种意义上,对称是种对立,对立是种对称;而这个等式也符合对称。对称仍然是最完美的布局。
      
      
      
      关于全息对称:
      
       “全息对称根源于对立统一规律和宇宙全息统一律。对称是一个‘怪圈’,宇宙中充满着这种‘怪圈’:天体呈球体对称,雪花、蜂巢呈平面对称、食盐与白糖是有规则的对称晶体,人和所有生物的外形都呈现出奇妙的左右对称;时空对称、镜像对称、电磁对称、人造物的对称、科学中的对称……无限多样的全息对称无处不有,无时不在。 ”
  •     以哲学和数学物理概念为内核,自上而下的建构小说。博尔赫斯打开了小说创作的一种可能:它可以不依赖生活经历而完全从智力上进行构造。
      
      《小径分岔的花园》
      分岔的时间,是量子物理里平行宇宙的概念。
      
      英国特工马登追捕德国间谍余准,逃亡过程中余准要想方设法把英国炮兵部队所在地通知给德国让其轰炸。他通过电话簿查到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的住处,和艾伯特探讨了自己曾祖的一部小说《花园》,这部小说隐含了一种哲学,时间在每次选择时分岔,每种可能性对应一种宇宙都同时存在。马登赶到时,余准枪杀了艾伯特,然后被捕。第二天的报纸报道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叫余准的陌生人枪杀,动机不明。德国的头头通过这一报道轰炸了那个叫做艾伯特的城市。
      
      一个情节上的问题是,余准为何不打电话通报上司?如果考虑到时间分岔,任何可能性甚至是不合情理的可能性,都在一种时间里发生,这就不算个问题了。
      
      《沙之书》
      沙之书的设想是集合论的一个公式:阿列夫零+有限=阿列夫零
      
      这本书无穷多页,怎么也翻不到第一页,在翻开的那页和封面之间总是还有几页。对这本书的占有欲一直折磨着所有者,最后他想到“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地点是树林”,便把这本书藏到图书馆一个搁架上。
      
      这个短篇引发了对于无限的思考,假如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那么人生的任何一段时间,都显得可有可有,变得没有意义。乔布斯说死亡是生命的最好发明,也是这个道理。
      
      《环形废墟》
      循环嵌套,一个人在梦中造出一个人,后来发现自己也是存在于别人梦境里。
      
      《通天塔图书馆》
      博尔赫斯虚构了一个无限循环宇宙,形状类似石墨的分子结构。
      
      《永生》
      生命无限,有限的事物将被穷举遍历,那么每个人都尝试了所有种可能性,每个人都曾经是神,英雄,哲学家,魔鬼,世界,也等于什么都不是。
      
      《巴比伦彩票》
      彩票隐喻人类社会的偶然性。
      
      《南方》
      多重解读的可能。病好后死于南方,还是病逝前梦到死于南方。
      
       《第三者》
      兄弟俩共用一个女人,并为之嫉妒,最后不得已杀了这个女人。三个人谁是第三者?
      
      《马可福音》
      发洪水了,艾斯比诺萨跟仆人们困在庄园。闲来无事便给仆人读马可福音,无意激起了他们的兴趣。后来仆人们把他订上十字架。
  •     当无意间,走到书架,瞟见久违的那一排外国文学,突然有点失落也有一些安慰。失落的是,深爱着这些小说,却没有充足的时间安静去读,不知人生从此之后,还要怎样的匆匆。安慰的是,如论在何种境况,对它们的爱都让我觉得,至少在我心里,充满了诗意、幻想和美好。
      
       看到博尔赫斯,我研一的冬日,抱着这些魔幻的文字冬眠。或许在文学世界里,经典作品没有高下之分,但是作家肯定有高下。至少在我心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歌德、卡夫卡、博尔赫斯等都是一流的作家,因为在他们作品中我看到了伟大的人格!《卡拉马作父兄弟》每次阅读,就像进入圣殿一般,圣洁和邪恶,人性与欲望,作家能够如此深察!无论是《安娜》或者是《悲惨世界》或者《城堡》都可以窥见深邃的智慧。一直让我坚信文学史人类灵魂的依靠的就是他们的存在。
      
      
      
      博尔赫斯
      
       当然博尔赫斯与他们还有一些不同。他生在白人、黑人、吉普赛女人、女巫、妓女、长发诗人一起生活的那个多姿多彩的城市——布宜诺斯艾利斯。他从小接受英国绅士教育,让我羡慕的是其一生都与图书馆相伴。博尔赫斯阅读量惊人,从他小说里就能看到他对中国、对希腊,对各种科学都有独特的见解。博尔赫斯的作品是别样的一种“玄”。那种想象力在文字之间,变化万千。一会儿像进到古希腊的圆形跑场,一会儿像在古巴比伦舞蹈。但是无论在何种文字氛围之中,仿佛一切都在以某种形式重复着,无限扩张着。就像他的那首诗歌:
      
      
      
      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在第二次循环中回来,
      
      就像循环小数那样重新反复;
      
      可我知道一个毕达哥拉斯的黑暗轮回,
      
      一夜一夜地把我留在世界的一个什么地方。
      
       ——夜的循环
      
      
      
       曾经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集中,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情景,老博尔赫斯遇见小博尔赫斯,他们约定在某个时间见面,并且留了信物。但是他们知道这是一个赤裸裸的谎言,于是把信物也丢进了水里,彼此孤独地离开。
      
      我读他的时候距现在已经很久了,细节已经遗忘,可是故事中那种魔幻一样的梦,却记忆深刻。仿佛就像庄周梦蝶,不知庄周是蝶,还是蝶是庄周。在这种无限中,你看到了博尔赫斯的表达,他在形形色色甚至是稀奇古古怪的情境中,让读者看到他眼中的世界。光怪陆离,就像《黑客帝国》的视觉效果一般。不禁赞叹伟大作家的想象力。
      
      
      
       卡夫卡
      
       前几天听朋友给学生讲课,提到卡夫卡。说他是一位最为“迷惘”的作家,一直活在“噩梦”当中。就像《乡村医生》中的那位医生,赶着马车永远迷失在茫茫雪夜,找不到归家的路。卡夫卡的梦总是封闭的,不像博尔赫斯是无限的扩张和缩小,或者是循环。
      
       卡夫卡生在布拉格,这位现代主义大师永远都厌倦他生活的地方。其实从网上那些旅行图片看到的布拉格,就像仙境一般,不过作家的笔下的城市永远都是心理的城市,就像昆德拉笔下的布拉格,政治荒谬,生活无序。当然,卡夫卡的“噩梦”不是一两句可以分析的。但是从感受上,你走进了《城堡》,走到了《法的门》前,却永远都在半路上,似乎目的地就在那里,可是你永远无法到达。
      
       很好玩的是,博尔赫斯写卡夫卡时候的例子,他说,卡夫卡的《城堡》就像是古希腊的一个数学定理(具体什么定理我记不得了),你走一半路,又退回了原来的一半,接着再走一半路,又退回到原来的一半,永远走不到终点。就是这样迷失了。又举了中国唐代散文家韩愈写的一个“独角兽”的例子。说这个东西是吉祥物,但是却永远看不到它,也无法确定它是否存在。
      
       卡夫卡的噩梦存在着这种无法解决的矛盾性,主要是他内向的洞察力,他深刻感受着所生活的时代或者是社会的这种矛盾性和荒谬感,并且承受着这种智慧带来的痛苦。所以这就是卡夫卡的伟大。
      
  •     我不知道我们不会不会象循环小数在下一次循环中回归,但是我知道有一个隐蔽的毕达哥拉斯轮回夜复一夜地把我留在世上某个地方。
      
      我们管千百个变化不定的原因的无线运作叫做命运。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幸福,另一种稍少一点的幸福是写诗,或者叫做创作,创作就是把读过的东西的遗忘和回忆融为一体。
      
      每个人在上面都有另外一个人与之对应,我睡觉的时候她醒着,我作恶的时候她行善,我哭泣的时候她微笑,等下面的人死了就跑到天上去,和天上的人变成一个人。
      
      后来他“死了”,他那淡淡的印象也就消失,仿佛水消失在水中。
      
      我是人人,我是无人。我是别人,我是他而不自觉,他曾见过另一个梦——我的醒。他评判着,他置身局外而且微笑。
      
      任何决定都不是最终的,从决定中还可以衍化出别的决定。无知的人以为无限的抽签需要无限的时间,其实不然,只要时间无限地细分就行。
      
      你的醒并不是回到不眠的状态,而是回到先前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是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多年来我弄懂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地狱的萌芽;一张脸、一句话、一个罗盘、一幅香烟广告,如果不能忘掉,就可能使人发狂。
      
      昂温想起尼古拉斯•德•库萨说过,直线都是一个无限大的圆周的弧。
      
      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享受了,因此我们乐此不倦。
      
  •     《恶棍列传》:可爱的恶棍,精彩的人生。博尔赫斯更看重的是人的智慧、一个人是否活得洒脱、有尊严,而不是靠什么陈腐的道德观念去评价一个“恶棍”。
      
      《刀疤》:完美的叙述视角!以他人角度叙述自己的往事,充满了自讽意味,最后又回归自我表白——火花尽在视角回归的那一瞬。
      
      《死亡与指南针》: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叛徒和英雄的主题》:英雄不见得真是英雄,叛徒也不见得是真叛徒,辉煌与光荣也可能是由龌龊和丑闻诞下。人生如戏。
      
      《第三者》:让我想起了美国作家John Steinbeck的小说《人与鼠》中乔治出于爱和怜悯而不得不痛苦地枪杀挚友莱尼的段落。人生啊,情感啊,面对你们我实在是无言以应。
      
      《南方》:命运,总是飘忽不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即将到来的偶然会把你带向何处。人生由两部分组成——偶然;偶然生发出的必然。
  •     他还断言,在文学所能提供的种种幸福感中间,最高级的是创新。由于不是人人都能得到这种幸福感,许多人只能满足于模仿。——《赫伯特·奎因作品分析》
      
       1872年,波黑士的祖父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西北和圣菲边境担任司令,这个国家本就以潘帕斯草原闻名于世,可想而知军队驻防之处该是怎么样的冷僻荒凉。以致波黑士的祖母——一个英国女人要自嘲自己真是流落到了天涯尽头。机缘的巧合让她结识了此地的另一个英国女人,只是对方当时已成为印第安酋长的妻子并育有二子。正是在这位翻身下马,伏下身喝地上的羊血的印第安女人身上,波黑士发现了她心中的隐秘激情。
       以上材料来源于波黑士的一篇小说。对于他这样精于虚构之术的作家来讲,建造一座亦实亦虚的迷宫乃轻而易举之事。每个在确信与犹疑间徘徊不定的读者都能从字纸间看到波黑士智黠的微笑。
       波黑士的某些小说由匕首、手枪、刀疤等词汇组成。流血与决斗是其最喜爱的主题。打斗与挑衅在迷宫中随处可见,但血与刀的背后是两个若隐若现的词:空间与时间。很容易想象,身体健壮的波黑士披斗篷带短刀,在小酒馆喝葡萄酒饮马黛茶,冷眼看两个脾气火爆的汉子一言不和在庭院里决斗。然而,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波黑士体弱多病,大部分的时间从事图书馆工作,年逾六旬时双目几乎失明。除了心理学的“补偿性”原理以外,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波黑士小说中的隐秘激情:倒戈为拉文纳战斗的德罗夫斯特、觉悟自己狼的本性的塔德奥·伊西多罗·克罗斯、忍恨六年一朝报怨的女工埃玛·宗兹……相信吗,波黑士握着钢笔的右臂,一定缠着格斗时用作防护的斗篷。
       《意象占星学》一书的作者赫尔曼·格尔哈特曾根据波黑士晚年眼睛失明推测其命盘中的月亮一定受到了凶星的刑冲。因为代表内心情感、心理的月亮还与视力有关联。格尔哈特还大胆地推测刑冲到月亮的正是暗示行动力的火星。他在2013年的一页笔记中写道:“刑冲月亮的火星给了波黑士隐秘的激情,我可以想象他在完成《南方》之后,也像紧握匕首走向平原的达尔曼一样,难以压抑内心燃烧的火焰而旋紧了钢笔,起身离开书桌。”
      
       波黑士1986年因肝癌卒于日内瓦。收录其作品最全的中文版为浙江文艺出版社的《博尔赫斯全集》。
  •     刚开始看
      是因为一位博友,最近她的微薄总在发博尔赫斯的只言片语,让人忍不住有看的欲望,拜读之后觉得
      虽然很多作家都被冠为才思敏捷
      但是看博尔赫斯的作品,真是有种才思敏捷一气呵成的感觉,非常舒服……
      观后再评吧~~
  •     博尔赫斯:与博尔赫斯的相遇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他一生从来没有写过一篇长篇小说,但他所有的短篇都堪称经典,他好象从来没有在这个世上生活过,却在抒写着人类的某种永恒与疑问,有时他是个厌弃生命的人,但他却很长寿。获奖理由:“他用自己的高度改变了人们对于小说的观念,他的小说没有在描写世俗,他建造了自己的迷宫,久久不肯出来。”
  •     一个在鼓楼步行街的夜色中叫卖羊肉串的新疆人极有可能比常人多吃几串羊肉,原因是长时间地吆喝、站立以及不停地翻转羊肉串的正面与反面并不时地撒落盐、味精、辣椒粉、胡椒粉、孜然粉,会消耗不少体力使得他比较容易饿,而最方便的解饿的办法就是吃几串为了不浪费碳火而预先烤制的但又尚未卖出的羊肉串。不过,对此我只是猜测而已,并无实地观察、统计的支持。唯一可作旁证的是南宋俞文豹《清夜录》记录的出自范忠淹的两句诗“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以此类推,卖羊肉串者多食羊肉串应不为过。然这终究还是推测。    而无需推测并可以作为确定无疑的事实的是:身为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公共图书馆馆长的博尔赫斯是一位博览群书的人。这一点不仅见诸各种有关博尔赫斯生平介绍的资料,而且至少可以在博尔赫斯散文中旁征博引的印证。(目前我只阅读了《博尔赫斯全集》的散文卷[上]前半部分。)他的引用范围涵盖了古希腊的柏拉图直到叔本华,引用语言包括英文、法文、拉丁文,还有一些我所不知道的用西班牙语写作的思想家、诗人、哲人。然而这并不是了不起的成就,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想见一个图书馆馆长在汗牛充栋的环境下做了一些阅读摘记卡片并在自己的写作中适当地运用这些,其实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过这倒给懒于生活实践的人提供了一个样板:仅仅博览群书也可能写出好书。不知道这是一个好消息抑或一个坏消息。    当然,除了引用,博尔赫斯仍然流露出他对于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区以及郊区的显微镜式的观察,可以看出他对于这个城市的市井生活的盎然兴趣和悲悯关怀。他不厌其烦地例举那些对于非阿根廷(或非布宜诺斯艾利斯)读者显得陌生的街道的名称、社区的名称、庄园的名称,使得这些读者在亲往探访这些场所以前必先堕入云里雾里。这似乎是引诱着博尔赫斯的爱好者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旅游。    感受最深的是博尔赫斯对于阿根廷式勇敢的推崇。为了这种勇敢,他写了两个版本的小说和一个剧本。而这种他津津乐道的勇敢是:主人翁面对外来的决斗者故意露出破绽,让对手刺到自己的左手,并以此为机会给对手致使的一击,然后用匕首割断自己只有皮肉相连的左手。对于这个血腥的场面,博尔赫斯不惜全文摘录一封读者来信以证实此事在历史上真实地发生过。    血腥只是博尔赫斯散文的一小部分,他更多的是探讨诗歌、探戈、永恒——以他惯有的旁征博引的手法。对于探戈的起源,博尔赫斯另辟奚径,自成一说;对于永恒概念的梳理,我尚未读完,无从评价。而他对于一位草根诗人的大篇幅的评论,由于诗歌的“不可译”,我想,阅读中文的(或其他非原文的)读者总会有一种隔靴搔痒的感觉。    《博尔赫斯全集》共有五卷,我只阅读了其中的散文卷的前半部分。期待有更多的发现及惊喜。
  •     在这里只说说我对博尔赫斯诗的感受吧。个人是非常推崇的。
      
      很久很久以前曾在日志里粘贴过一首博尔赫斯的《蒙得维的亚》,现在赶上写修辞学的论文,就想起来了。重新再去读,愈觉精妙。从小学到现在一直很痛恨赏析。但如今自己也开始赏析了。。。。。。
      
      我一直以为诗歌并需要有足够的“陌生化”,这当然不是要用多少阻隔的语言,恰恰相反,在熟悉语言中创造出陌生的新鲜感,是诗歌要努力去做的。外国诗歌(当然,是翻译过来的,本人英文水平不高),和中国古典诗歌中都有大量的“陌生化”。古代诗歌的意境营造和炼字就可以认为是陌生化的一种。
      
      其实在这里,无非是想要重读一次博氏的这首诗,就我看到的,有三个版本,一个是王永年的,这是选在《博尔赫斯全集·诗歌卷》中的。另外两个我是网上看到,一个是蔡天新的版本(他写过《南方的博尔赫斯》一书),再就是陈东飙 陈子弘的译本。 这个版本在网上比较常见,个人认为翻译得最好。语气、节奏、形象、修辞的把握都恰到好处。蔡天新的版本和陈的没有太大区别,但不如陈的优美和谐。王永年的版本优点是 翻译得简单通俗,在某些地方却让人觉得没有诗意(当然,不排除博尔赫斯本身的表达就是如此的情况)。
      
      先给出王永年的翻译:
      
      
      蒙得维的亚
      
      我顺着你的下午滑落,
      
       仿佛劳累得到了斜坡的同情。
      
      鸟翼似的夜幕覆盖着你的平台屋顶。
      
      你是我们有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曾随岁月悄悄远去。
      
      你是属于我们,像水面的星光那么欢欣。
      
      你是时间的暗门,你的街道通向短暂的过去。
      
      你是旭日映在滚滚浊浪上的光亮。
      
      在照耀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斜的太阳
      
       曾为你的庄园祝福。
      
      听来像诗歌那么舒扬的城市。
      
      庭院明快的街道。
      
      
      再看陈的版本: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
      
      年轻的夜晚像你屋顶平台上的一片翅膀。
      
      你是我们曾经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
      
      你是我们的,节日的,像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假的门,你的街道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之光,它送出的早晨向我们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
      
      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
      
      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
      
      拥有庭院之光的街道。
      
      这首诗的题名蒙得维的亚为乌拉圭的首都,意思是“我看到山了”,蒙得维的亚与诗人的家乡布宜诺斯艾利斯隔河相望。整首诗可以理解为作者在河畔的想象。诗的第一句就让人觉得非常“陌生”。第一个版本里是这样表达:“我顺着你的下午滑落”,这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那什么才可以滑落呢?是太阳!诗人在这里用“我”取代了太阳。紧接着后面“仿佛劳累得到了斜坡的同情”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们不妨从第二个版本入手,在第二个版本里,“同情”这个词被翻译成“虔诚”,“虔诚”和太阳滑落联系起来,整个句子也不用逗号分开,连成一个整体,意思和节奏变得统一。笔者要强调的当然还是修辞,“厌倦”是人的心理感受,“厌倦滑下斜坡”这里本身又是一个陌生化的修辞,“虔诚”是整个过程的一个状态,虽然还是有点无法理解,但是从第一句中我们已经大致看到了博尔赫斯简洁有效的语言中透出的诡异的美。第二句的翻译,把夜幕比作一双翅膀让人觉得新奇,让人有一种非常宏伟和神秘的美的体验。接下来,诗人把这座城市比作倒映在水中的星星,比作时间的暗门,而街道正是通向过去的路。如果说前面第一句给人以空间上的美感的话,这句诗则从时间上给人以遐思。日色向我们走来,越过海水,赐福庄园。“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这句诗是全诗最美之处。这美真正在于一种陌生化的体验,显然,第二个版本的翻译比第一种要好,诗和城市并列起来,城市被听成一首诗,这样的修辞奇妙在于让人从听觉和视觉各方面感悟,诗歌的玄幻美和城市联系起来,城市也变得虚幻,神秘,优美。
      
  •     也许让焦躁冷静下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剖开内心找到那个源头,把它拔出来,像拔出劈开的指甲。鲜血淋漓地轻松快感。
      我知道博尔赫斯,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冬季。那一整个冬天,呆在病房里,偶尔用纱布之外的那只眼看窗外不溶的雪——那是我记忆最初的大雪,那时我从未预想有一天会常居北国。
      雪的沉寂。奥尔罕也写过雪。反复重复这个词,雪的沉寂。
      那时候我的心情只有沉寂。一整片的沉寂。颤抖也是沉寂。恐惧也是沉寂。面无表情也是沉寂。突然痛哭也是沉寂。
      就好像,突然失去了对自身情绪的感应,变成了自己的旁观者。
      一半的世界崩坏了,整个世界就偏离了中心。
      只是一个清晨的事,睁开眼睛,看到你的一半世界突然变得支离破碎。一切东西都不存在了,原本存在的一切。毫无预警。它们分离成斑驳的色块,那些色块是活的,你盯着它们,就会看到它们一直变化不止。它们在视野的边角安静的存在,而你正对它们,它们就扭曲着消散了。
      看不见的就是黑暗么?其实不是的。比黑暗更彻底。是灰白暗黄的空茫。是你其实知道它就在那,但是你看见的不是它。
      我看过的最可笑的评价,是说“博尔赫斯看到的世界是昏黄色的,是永恒的黄昏,而黑暗中的昏,就意味着光明的存在。”
      光明并不代表希望。只有黑暗中透进一点光才是希望。黄昏比黑夜还要糟糕。因为黑暗中的一点光还能辨认出来,昏会蒙蔽一切。
      很多年前韩松有篇叫做《看的恐惧》的小说,长着许多对眼睛的孩子,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清醒的观察,而他的父母最后却在脑电波的图中看到,孩子的眼中只有一片空茫。
      当你的眼中是这样的世界,你会觉得世界是真实的吗?
      即时现在我也会偶然的怀疑,到底哪一半是真实呢?左眼中的,还是右眼中的。
      所以盲比任何一种残疾都更加疏离于世。因为盲人所面对的散了的世界,就像梦境和幻觉一样。甚至于以为没有扭曲的,想要碰触伸手却发现错过了,连距离也成了幻觉,就像去碰镜中的世界。
      镜子、梦境、幻觉,充满了博尔赫斯的世界。
      我记得自己曾经做过一个博尔赫斯式的梦,梦见自己醒来,照常去盥洗室。我伸手打开开关,灯没有亮。灯泡坏了——我想。于是我转身走向厨房。然后我在转过身的余光中,看见盥洗室的镜子里正对着,面向我的自己。她站在哪里,表情像我平时在镜子里看到的那样。
      然后我醒了。我全身虚脱。没有勇气去盥洗室。
      后来我去了,伸手打开开关,灯亮了。我终于吐了口气。
      所以几乎所有影视剧里短暂失明的桥段都不能打动我,只要下定决心做了手术,然后能不出意外地揭开纱布,接着晃晃悠悠,世界就回到了清晰,如果这么轻松就好了。打开包裹的纱布,眼睛肿成一条缝被分泌物和药物糊得严严实实,光和空气的刺激让它一直流泪。
      然后有人对你说你恢复的很好,你的眼睛里一切都复位了,但你看不到这些,你看到的只是一切都没什么变化。嗯,或者是稍稍变好了一点。你能看见放在你眼前的手有几个指头,但是你之前也不是完全看不见啊。
      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测视力了。我可以站在附近看见视力表的最上面一行,有时候精神和光线都好的话,也许能看到两行。但是我每次都要费力地向护士解释请直接告诉我位置,我根本看不见那个指来指去的细棒子。
      躺在手术台上我完全是清醒的。我讨厌不清醒地被随意摆弄。那个时候我只有11岁,被夸奖了从来没有过这样冷静的孩子。冷静?我只是不敢颤抖。我没有让人抱我,自己爬上手术台。我知道剪刀在剪开我的眼球,我能够感到它被撕开被牵扯着。被麻醉的只有疼痛。当然什么都看不见,除了光芒。一片光芒。
      这是怎样的感觉没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想像。天知道我第二次手术的时候,从电梯走到手术室门口,牙齿碰得格格响。
      后来术后打消炎针的其中一次,几毫米的针头碰到了毛细血管。桃红色的血从眼球里往外流淌,没错,是桃红色的。就像流泪一样,不断涌出来,滴在地上衣服上。世界被蒙上了昏黄的布。那之后很长时间我都不敢正视别人,从某个角度看我的眼球是一整块凝血。
      血块最终会吸收净尽,没什么大不了的,比起面对未来的恐惧。
      静止的世界会逐步消失在眼角的余光中。每一步都不可逆转。
      每一天看到的东西,也许都是最后一次看到。这种恐惧只要稍微起伏就足以让人崩溃。劝诫我保留后路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在怕什么。有一天会看不到的恐惧,居然转变成对声音的恐惧,奇怪么?有时候只是在人群中,就会被铺天盖地的声音击沉,想要逃跑,想要把耳朵死死堵上,恐惧地喘不上气来。
      上一次是毫无预警的,那么下一次呢?我几乎毫不怀疑那一天在等待着我,它一定就在那里。没有什么比等待既定的命运更可怕的事,它随时会来,也许是明天早上,也许是一生中的最后一个清晨。
      那时我该怎么办?我除了等待,什么也想不到。
      所以,阅读,旅行,想要看到能看到的极限。
      所以,不想把丁点的时间用在不喜欢的人和事上,包括攻击与反驳。
      这是我没有写出的一个想过的故事:一个画画的人,他不断的失去他的颜色。每一种颜色,失去就不会回来。失去的每一种颜色都变成灰色,灰色的天空,草地,灰色的花朵。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他开始疯狂的画画,在一段时间里拼命地用一个色系的颜色。他用蓝色,天蓝、水蓝、莹蓝、墨蓝,然后蓝色没有了。他用黄色,蛋黄、鹅黄、金黄、土黄,黄色也消失了。最后他用掉了所有的颜色,还剩下最后一种。没错,所有人都猜到了。他从高楼上跳下去,鲜血留下了他最后的颜色。然而其实还有一种被他遗忘了,那就是灰色本身。他的死亡,留给他永恒的灰色。
      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     依我看,博尔赫斯不是每个读者的上帝,他只属于他自己。当我看着人们对他冷漠的诋毁,或者是热情得有点虚假的赞赏的时候,我在想世界上只有一个博尔赫斯,我们不应该去祈求一个不存在的上帝来满足自己。
      
      作为读者,当然不能缺少激情,可是比个人的激情更为重要的是,对美的激情,激情不是放声大叫,把自己的刺耳叫声送出去,激情是来自对这个繁复的世界欣赏,对我们心中信仰的敬畏,对于一个纯粹灵魂的尊重。
      
      对于不了解的神秘,不要随便送出自己的轻蔑。对于博尔赫斯指指点点是十分冒险的,虽然美的历程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可是文学在本质上不是一种需要争辩的证明。人往往在自己不理解时而嘲笑不被理解的事物,可是总有些时候自己以及自己的嘲笑都被他人看透。
      
      博尔赫斯和文学是一致的,如此而已。音乐不会使音乐绝望,大理石不会使大理石绝望,而博尔赫斯不会使文学绝望。
      
  •     2008年已经过去了。年底了,大家不免对过去的一年做一些清点,我的现实生活乏善可陈,让我有些记忆而又值得回忆的就是自己看过的一些书。我看的书很散,没有什么目的性,纯粹是到了书城看着哪本书顺眼,就顺便牵了回来,当然有时也不免会受媒体一些影响,所以,很难说对别人能有什么借鉴的意义。时间总过得太快,有些书可能是我07年看过的,但我放在了08年,那也说不定。
      
      
      
      1、《金瓶梅》:这本书记得是多年前在一个小书摊上买的,买回来以后,大概翻过几眼。那里面慢腾腾的节奏让我厌烦。去年有了大把的时间以后慢慢地看,真是觉得好,何况我也过了年青气盛的年纪,已经不只为那些带色的段子吸引。我觉得这本小说里,那些细节,还有那些词句很美,是我们中国独有的,在外国小说里看不出这股味。看的过程中,我顺手做了一下笔记,就是这里的:《金瓶梅》里的那些事,可惜没有写完。
      
      
      
      2、莱辛的《野草在歌唱》、《金色笔记》:买这两本书当然是因为她的名气,她在去年(07年)获得诺奖,我想看看诺奖的水平现在是怎么样了。野草在歌唱我觉得有些象杜拉斯的《情人》和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混合物,写一个不幸的女人的毁灭的。相比于《金色笔记》我更喜欢《野草在歌唱》,但如果你想了解现代小说的一些技巧什么的,应该看看《金色笔记》。
      
      我的读后感:莱辛《野草在歌唱》, 《金色笔记》有多不好。
      
      
      
      
      3、麦卡勒斯的《金色眼睛的映象》、《没有指针的钟》:是一位美国女作家,二十多岁瘫痪,也是二十多岁出名,以前看过她的《心是孤独的猎手》觉得不错,不过这两本书让我有些失望,因为她基本没什么突破,文笔比较沉闷,也是写那些小老百姓的悲哀的,文笔上,我感觉有些和张爱玲相似。
      
      我的评论: 《于无声处听惊雷》, 《性和谐难,爱和谐更难》
      
      
      
      
      
      4、《邮差》根据聂鲁达的晚年的一段事业改编,好象还拍成了电影。很读者,很唯美,象我这个年纪的
      
      人已经不太相信这样的童话。小说的后面有聂鲁达的《二十四首情歌及一首绝望的歌》,如果想美好一下,值得一看。
      
      
      
      我的评论:斯卡尔梅达《邮差》。
      
      5、《能干的法贝尔》:写一个中年男人的颓废生活的,比较合我的胃口。
      
      
      
      我的评论: 《没有命运 只有概率》。
      
      6、《人间食粮》,法国作家纪德的散文体小说,其实也不象小说,不知叫什么,不过是有一个主题的散文集,教人怎么享受生活的,年青的时候写了一本,中年的时候写了一本,这本书都收在了一起,值得一看,里面有句名言:你不知我为了热爱生活付出了多少努力。
      
      
      
      
      7、黑塞《荒原狼》、《玻璃球游戏》:《荒原狼》写的是失去信仰和追求以后的困惑的,玻璃球游戏,其实是对人类文明的反思。如果想想看看什么是大师级的作品,一定要看看《玻璃球游戏》。
      
      
      
      我的评论:中年维特之烦恼 黑塞《玻璃球游戏》
      
      
      8、科塔萨尔《跳房子》:博尔赫斯的得意门生科塔萨尔的作品。写法很特别,文笔很优美,我很喜欢。
      
      
      
      我的评论:科塔萨尔《跳房子》。
      
      
      9、《穿裘皮大衣的维纳斯》虐恋小说,与萨德相反的受虐者。SM得益于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和作品。
      
      
      
      我的评论:那个想做奴隶的男人。
      
      
      10、《秘密花园》写一个美丽的女人对酷刑的热爱的,场面惨不忍睹,不过,作为小说是好小说。
      
      
      
      11、帕慕克《白色城堡》:06年诺奖得主的作品,我觉得博尔赫斯如果写长篇,写出来的就应该是他的这个样子。
      
      
      
      我的评论:帕慕克《白色城堡》
      
      12、《卡尔维诺文集》今年又翻了翻,真是喜欢,本来想写一个关于他的小说的第系列评论,不知什么原因放弃了。
      
      
      
      我的评论:卡尔维诺小说系列之《分成两半的子爵》。
      
      13、《不安之书》:葡萄牙著名作家F.佩索阿的未完成之作,我感觉和他的《惶然录》有许多重复的地方。
      
      
      
      
      
      
      
      我的评论:一首死亡和厌弃的赞美诗
      
      14:桑塔格的《恩主》:桑格格三十岁时的作品。写一个荒唐男人的荒唐事。桑塔格BS自传式写作,这是她的非自传写作的尝试。
      
      
      
      我的评论:一种温柔的虚无
      
      15:《世界的渊源》:关于女人那地方的一本书,对于我这么老的男人,没有提供什么新鲜的东西,但我读了还是感到敬畏,发誓要对女人好一些。
      
      
      
      我的评论:世上最隐秘的花朵
      
      16、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纳博科夫最复杂的小说之一。
      
      
      
      我的评论:纳博科夫的《离骚》及注解
      
      17、格里耶:《去年在马里安巴》,法国新小说代表人物格里耶的电影剧本,08年初去世。
      
      
      
      我的评论:听说爱情回来过
      
      18:格里耶:《橡皮》格里耶的代表作,如果你想知道法国新小说派是怎么玩小说的,应该看看他的系列。
      
      
      
      我的评论:一个从来没有活过的人的死
      
      19、约翰·马克思韦尔·汉密尔顿《卡萨诺瓦是个书痴》:作者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霍普金斯·布雷齐尔教授(Hopkins P.Braezeale Professor),兼任该校大众传媒学院(Manship School of Mass Communication)主任。那些做着文学梦,还没有出名,想靠写字混口饭吃的人应该好好看看。
      
      
      
      我的评论:卡萨诺瓦,有多少好书假汝之名
      
      20、保罗•奥斯特《纽约三部曲》、《神谕之夜》:保罗•奥斯特的代表作,08年,他好象在中国的读书圈里很红,但我觉得并不是那种吓我一跳的作家。
      
      
      
      我的评论:保罗•奥斯特到底有多特别 保罗•奥斯特、毛姆、卡夫卡与博尔赫斯
      
      21、李渔:《肉蒲团》,不多说了,中国古代有名的情色小说,我等男人许多人在这些书里完成了完整的性教育。
      
      
      
      我的评论:男性性心理分析:以《肉蒲团》为例
      
      22、希罗多德《历史》: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的历史名著,在看的过程中,看到另外一个读者写的几十万字的读书笔记,羞愧得不行。
      
      
      
      我的评论:浪花淘尽英雄
      
      23、乌尔斯·费斯《爱情档案》:一个男人的悲哀。
      
      
      
      我的评论:没有欺骗的生活是乏味的
      
      24、桑塔格《在美国》:桑塔格晚年的作品,一个波兰女演员在美国的成名史,写法比前面提到的《恩主》要复杂得多。
      
      
      
      我的评论:写作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
      
      25、贝内特·瑟夫《我与兰登书屋》:兰登书屋创始人贝内特·瑟夫的自传,里面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不为人知的一面。
      
      
      
      我的评论:我们都应该感激他的恩惠
      
      26、钦努阿·阿契贝《人民公仆》:我觉得写法有些象奥威尔,离政治太近。
      
      
      
      我的评论:板着面孔的《竞选州长》
      
      27、太宰治《斜阳》:我很少看的日本作家之一,郁达夫的早期小说,我感觉很象他的风格,不知郁达夫有没有受过他的影响。
      
      
  •      Charlie Kaufman在《纽约提喻法》中想写一本包含生与死,爱与恨,包含整个世界的大书,他举了一个例子,就像《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一本书。在我看来,这种设想更像是博尔赫斯,因为博尔赫斯一生都想写出一部包含整个世界生死爱恨的终极之书。
       博尔赫斯设想过,要一部书包含整个世界,必须首先要保证书的长度是无限,好来对应世界生活时间的无限,因此这本书只能有一个种可能性,就是书的结局必须又是书的开始,形成一个无限的循环,就像《一千零一夜》他说,因为在一千零一夜的最当中的一夜,整个故事又重新再来一遍。同时,这部书还必须有无限个可能性,因为现实并非一种,一本要包含整个世界的终极之书,就必须要写出所有可能的生活,他说一本书的主人公在第二章死了,在第三章会复活,整部书应该就像一个迷宫,博尔赫斯最着迷的一个意象,一个时间的迷宫,将所有可能的时间分枝全部穷尽。
       所以他设想有一本拥有无限页数的《沙之书》,一本名为《交叉小径的花园》的小说中的小说,一个名为“阿莱夫”的包含整个世界的原点,和一个由百科全书的辞条组成的虚幻星球。最重要的是,他设想有一个充满了世界中所有写过的和所有未写过的书籍的通天塔图书馆,那么在这些所有的图书中,肯定有一本就是那本包含整个世界的终极之书。那本写满了整个世界过去和未来的大书。那本书的著者是神,里面用的是神的文字,曾经有一个神父破译过神的文字,其实神的文字充满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博尔赫斯说,神创造世界的痕迹隐藏在每个创造物之上,因此,那位神父通过一只豹身上的豹纹解读出神的文字,喊出了神的真正名字。
       博尔赫斯其实想说,语言才是创造世界的奥秘,这就是小说家的意义所在,他们从事的是创造一个世界的重活,艰辛而道远。所以,博尔赫斯才被称为“小说家的小说家”,因为他知道,他所写的每篇小说,内里就包含了整个世界。有两句诗一直鼓舞着我的生命,是博尔赫斯就任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时候所写的诗中的两句话:
       我心里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每次读到这两句,我都想起眼泪大概在博尔赫斯已经看不见任何事物的双眼中留下的那幅动人景致。
  •     这几天一直在看博尔赫斯小说集,除了以前看过的《沙之书》、《刀疤》、《小径分岔的花园》之外,最令我意犹未尽拍案叫绝的是《永生》《南方》《阿莱夫》《通天塔图书馆》《环形废墟》……我实在喜欢他的小说。在一种虚幻的猜想中理性的思考,而这思考又带有浓重的神秘色彩,引得你需从博尔赫斯的迷宫中,在时间空间延展又错置的网里,乐此不疲的寻找出口,这种寻找的过程太有趣了。
      
      我常常在读一本长篇小说的时候,有一种被强迫的错觉,那就是其中大段大段与主题无关的罗嗦修饰,如果不是人物的内心独白,如果不是景色过于飘渺的话,恐怕等到结局需要很大耐性。然而博尔赫斯的小说大部分都是短篇,短而精悍,令人浮想联翩。我经常在读过两页书之后在翻到下一页之前心里默默祈祷,再多写一些,再多写几页,不要那么快就进入结局,我希望路程再长一些。这是与看其他小说截然不同的心态。
      
      今早我突然想起基斯洛夫斯基,就如同读完村上春树想起王家卫一样。我想到看完《两生花》和《红》的时候,我顿悟或者说在普通概念中惊醒过来,看到了令人欣喜的发现。可以从很多角度去诠释这个世界,很多种可能,只是尚未在现实中显现,但不能否认他的存在。
      
      如果空间是多维的,生存方式具有无限可能(参见《小径分岔的花园》),如果梦与现实是虚实相接,梦即是现实,现实即梦(参见《南方》《环形废墟》),如果死亡的意义并不是终止而是延续(参见《永生》),如果世界就像一部浩瀚的书或是一个图书馆,所有可能和预言,所有过去和未来都在字母的无限排列组合中已然存在(参见《通天塔图书馆》《沙之书》),那么我们站在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假设上纵观世界,都将是不同以往的。博尔赫斯在小说里诠释了另一种时间和空间。有时令你豁然开朗,有时让你陷入混乱和不安。
      
      书,图书馆,迷宫,《一千零一夜》,梦,镜子,对称,宇宙,记忆,时间,空间,叔本华,平原,庄园,《自然史》,死……
      
      这是我从几篇小说中粗略挑出的关键词。其中的几个意象是博尔赫斯在几篇小说中反复用到,比如迷宫,梦,镜子,《一千零一夜》。如果能够理解他们在小说中的含义,也就能够理解博尔赫斯的小说灵魂所在。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常常出现无限性和相似性的统一。
      
      博尔赫斯数次引用《一千零一夜》,在于《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本身的无限性,如同两面镜子即可以创造一个无限,一面映射着拿着映射着自己的镜子的自己的镜子,博尔赫斯的镜子经常出现在对称的建筑中,镜子不断的延伸真实世界,把有限反射成无限,把无限性夸大到极致。而博尔赫斯赋予梦的意义经常是以现实的形象出现,梦的现实化成为了联系一个人从过去到未来的纽带。一个人可以在梦中回到过去或者穿越未来,抑或是一个永远在梦中的梦……如同博尔赫斯所说 “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出自《小径分岔的花园》),而梦不过是另一条分岔的映像。也许不是没有可能在另一条分岔上遇见自己(参见《另一个人》),现实是单一的维度,因为愚钝,我们仅能利用的大脑只能如此。如果愿意,不如在博尔赫斯的指引下,在小说里感受另一个维度的存在。
      
      叔本华对博尔赫斯的影响可见一斑,他在小说中常常直接或间接的提到叔本华,我们也可以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看到唯意志的影子,博尔赫斯不仅把时间概念同人的意识紧密结合,而且把意识的力量赋予更加文学化和故事性的体现。在《德意志安魂曲》中的一段话可以诠释博尔赫斯对叔本华的透彻理解“看到叔本华说一个人从出生的一刻起到死为止所遭遇的一切都是由他本人事前决定的。因此,一切疏忽都经过深思熟虑,一切邂逅都是事先约定,一切屈辱都是惩罚,一切失败都是神秘的胜利,一切死亡都是自尽。我们的不幸都是自找的想法,是最好不过的宽慰。”
      
      纵观博尔赫斯的几篇小说,不难看出博尔赫斯对人类意识的深层思考,我们从小受到的即是唯物主义教育,在纵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按照唯一的准则生活。用于适应这个世界的大脑不再思考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不再思考生命的过程与价值。偶然有一天你抬头看天空,发觉自己不过是浩瀚宇宙中一颗渺小星球中一块细胞大小的土地上的普通人而已。或者你会为自己成为这无限宇宙中被选择的生命而感到自豪。但无论怎样,我们都只是组成时间平面的一个点,微乎其微却至关重要。
      
      详细的诠释博尔赫斯的小说是我所不能的。我能做的仅仅是把我理解到的尽快付与文字,以免糟弃了这本书对于我的意义。博尔赫斯是阿根廷的文学巨匠,也是世界文坛的璀璨奇葩,感谢他的博学,感谢他给予我非凡的阅读时光。
  •       
         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
         天堂应该是镜子中的模样。——豪•路•博尔赫斯
        
         作为博尔赫斯研究者,我有幸于1994年跟林一安、王永年等几位教授同往阿根廷访学,并拜谒了作家的故居。这次的经历是我永生难忘的,现在记下来跟大家分享。
        
         我们去阿根廷的时候正值深秋,飞机一进入阿的领空,我就开始按捺不住了,伸长脖子往窗外看。林教授他们都来过好几次了,但也像我一样好奇地向下眺望。
        
         透过云隙,便可看到连绵的潘帕斯草原,这时候大地上有的地方已经枯黄,有的地方还是鲜绿,其间点缀着些红树叶子和白色的屋顶,如同一条巨大的五彩织毯。就是在这片草原上,曾经有英雄们赶走殖民者,他们的鲜血曾把土地染红。这片草原上,也曾有恶棍出没,流氓来往,小酒馆里烟雾腾腾,人们喝着马黛茶,讲着粗俗的笑话……当然,作为一个足球迷,我还想起了上帝之手马拉多纳,想起了战神巴蒂斯图塔,如今我要拜会你们来了,欢迎我吧,阿根廷那。
        
         接待方很是热情,先是文化部的官员,然后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教师,还有国立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前来的人骆绎不绝。宴会后,阿方安排伦罗特教授带领我们四处参观,教授说,玛丽亚•儿玉女士正在瑞士度假,不能前来接见我们,但她也特地发来了慰问电函。这一切都让我们感受到阿根廷人民的热情,感受到中阿文化交流气氛的热烈。
        
         当然,此行的重头戏是参观博尔赫斯故居和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博尔赫斯的故居位于布市安乔雷纳大街一千六百七十二号。临街是一幢三层的白色洋楼,楼后面是一个大花园。导游说,一楼曾是博尔赫斯的会客室,如今客厅里却放了一些陈列品,照片、勋章、证书什么的。二楼是作家的书房,房间内的陈设还是原来的样子,作家的藤椅还有藤手杖摆在书桌前,仿佛他没有远离我们,只是刚刚走出去到花园散步了。就是在这里,一篇篇精彩玄妙的小说和富含哲思的诗歌相继问世,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作家。哦,作家的作家。我轻轻地感叹。
        
         整个三楼都是书,让人想起《沙之书》中的图书馆,想起了作家心中的那个无限的世界。导游告诉我们,作家正是在这里构思了《沙之书》。我们半信半疑,心想这多半是附会,要说原型,那也是上午参观过的国立图书馆才对啊。
        
         下了楼,我们踱入后面的花园。花园里,有棵胡桃树据说是作家亲手所植,如今已是亭亭如盖。我用手轻轻地抚了抚树皮,陈泉博士叹了句:“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我们相视一笑。我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落到连接花园和小楼的那段楼梯上,落在花园里的卵石小径上,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小径分岔的花园!”大家走在小径上,似乎听到了作家的中国制手杖轻轻地敲打在卵石上,正是伴着这敲击声,作家的灵感迸发,构思出那篇精妙绝伦的小说。
        
         走完了花园,我们又回到一楼的侧室。侧室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纪念品,缩微老虎,仿制手杖,纸雕的迷宫,当然还有“沙之书”。我和陈博士相视一笑——阿根廷人民也不能免俗,也把商业和文化结合起来了。就像国内茅盾故居卖蚕茧,鲁迅故居卖茴香豆一样。一问,原来这些都是免费提供给参观者留作纪念的。我抽出一本“沙之书”,随便翻了一下——自然是有名无实了,只不过是胡乱地印了些页码,最大多到20位数,最小是1位数,然后颠三倒四地装订起来——这就是所谓的“沙之书”吗?对手杖,我倒是很有兴趣,我收集了不少手杖,大多是登山时候的手杖,但从来没收藏名人手杖,于是也拿了一把。
        
         房间里,还竖立着两面镜子,是西式的椭圆形的镜子,镶着木框,一人多高。我想这大概因为博尔赫斯对镜子着迷,他们就特意放在这里供参观者遐思迩想吧。找了一下,发现房间并没有放上一两个蜡塑的恶棍——要是在国内的景点,肯定能找到的。这时发现镜子前聚了不少人,一位金发女士站在镜子前,不停地调整两面镜子的角度,然后看来看去的。我心说,女人就是爱美,这场合还不忘照镜子。林教授见我看得出神,就说,导游曾经告诉他,调整两面镜子的角度,人站在镜子之间就会看到第三重门。
         “三重门?”我有些糊涂了。①
        
         “是啊,你过来看。”林教授拉我站到两面镜子中间,随手调了一下角度,然后让我往左面镜子里看。
        
         其实,不用抬眼看,我也知道,左面镜子里面是右面的镜子,然后又是左面,又是右面,左、右、左、右……无穷无尽,镜子套镜子罢了。我小时候没事时候,常常这样摆弄,记得那时候还以为这是自己独特的发明呢。大概是七八岁时,常常有人笑话我后脑勺长得难看。我就纳闷到底有多难看。别人就描述怎样怎样,可是我自己还是看不到啊。于是就照镜子,可当我快把脖子快扭断了,也看不到后脑勺。不知是哪天来了灵感,我拿了两面镜子相对摆放,斜着眼睛,果然看到了自己的后脑勺——左边一个疤,右边一个旋儿。我为自己的发明得意了很久,因为同伴之间,我似乎是第一个发现这一点的。
        
         “看,像不像一重重的门?”林教授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可不是吗,镜子套镜子,镜框就像一层层的门一样。
         “左边一重,右面一重,你能看到第三重吗?”林教授笑呵呵地问。“他们说,调整镜子的角度,在某个特定位置就会出现第三重门,如果谁能看到这第三重门,就能跟作家对话”。
        
         我乐了,心想这阿根廷人也蛮有意思的,这跟国内景点让游人看佛光看一线天有何两样啊?林教授怂恿我试试,我就随意地站到了镜子前,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什么也没发生。这时,我发现林教授脚旁有个笔记本,就捡起来翻了翻。一看,是西班牙文,总觉得字体有些面熟,再翻,扉页竟是博尔赫斯的签名,我的心猛地一跳,难道竟是作家笔记?顾不了很多,我翻着笔记本读下去:
        
         ……当时,我正在镜子前洗漱。我至今仍不清楚他是怎样进来的,他站在我身前,那时候全家人都睡了,他像一股烟一样飘过来。我想惊呼,可他打了个手势,让我安静,并示意不会伤害我们。“你是谁?”我问。他说,你早晚会知道的。然后他伸出手臂,我注意到他的手是握着的。他让我猜他手里的东西,说要是我猜中了,就把东西给我,而且我会得到幸福。我有点不知所措,但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因为我一直是个好奇的人。我跃跃欲试:“是不是……”。还没等我说出来,他就打断我的话,要是猜不中你就得死。“那我不猜了。”我马上说。他又告诉我,不猜也得死。我的心一紧,但又马上告诉自己要镇定,不能乱了方寸,一乱,只能让事情更糟。我仔细望过去。
         我看到几缕白光从他指缝里透出来,白光不算太亮,但也足可以让我打量他的样子:他脸有些发灰,头发很长,但也有些花白了。他衣服有些奇怪,像是一种麻织成的布料,因为衣服的纤维很粗,不过我也不敢肯定。他腰里系着一根麻绳作腰带,看到他腰带打结的方式我差点笑出来,因为我发现他打的是死结。我还差点去问他如果上厕所时解不开腰带会怎样,但我没敢问,因为我忽然觉得他盯着我的目光变得严厉起来。我抬起头对视他的目光,却发现原来他是个很和蔼的人,就像大街上行色匆匆,跟我擦肩而过的某个人一样。我就去看他的手,我又感觉到他的目光有些空虚。
        “你不能用‘是不是’这样的语句回答问题,这不算猜,你得说出它是什么,你不能提问。”他似乎有些不满。“你坏了规矩,也可能是我没说明白,这次先饶你不死,但你要补偿。”然后他沉默。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胡乱猜,我根据他的手形判断,他手里的东西一定不太大,而且会发光,会不会是个宝石?一颗白色的宝石?宝石很贵重,能给我幸福。但我却不敢把这答案说出来,也许当我说“白宝石”时候他会出老千,白宝石也许会突然变成绿宝石。我这样想时,忽然发现他指缝里便透出绿色的光,把整间屋子映得绿莹莹的,他的脸也变成了绿色,连同头发,还有衣服。这时我发现,在绿光下,他的脸几乎是透明的,就像x光拍的片子一样,我看到他的牙齿很长,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这情形让我十分害怕,我想要是他的脸变成橘红色的或许会暖一些,这时,他的指缝里忽然又漏出了橘红的光。这种光线下,他的人显得可爱了许多。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他脚上的鞋子,我忽然想到一个令人惊疑的地方:每次当我想猜一样东西时候,他手里的东西好像就会变成我要猜的东西。为了验证这想法,我想到了他手里是一只小鸟,果然我好像听到了啾啾的叫声。我又恶意地想到他手里是个烧红的木炭,结果他脸上现出不胜其苦的样子,他还狠狠瞪了我一眼。这几次尝试坚定了我的想法,于是我大胆地说出我的答案:“是蓝宝石!”事实上我只是用我的口形说了这几个字,在发出声音的一刹那,我又硬生生地把话咽了下去,我不敢冒这个风险。
         我想从他的眼睛里捕捉一些破绽,可每次当我直视他时,我发现他目光中流露的都是一成不变的神情,当我转向别处时,我又觉得他的目光在不断变化。
         我告诉他我猜不出来,问他为什么偏偏选上我。他说:“你会猜出来的,你很聪明,我知道你是个哲学家。”
         我分析了一下自己的形势:不猜会死,猜错也会死。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我都得死,我开始害怕了,努力计算逃出这窘境的方法,但一个个念头都被我否定。我偷偷打量他,发现他跟黑暗融在一起,几乎无法察觉,连他的眼光好像也熄灭了。但我知道他肯定没走,因为我感觉得到。我有很好的职业素养,我曾经留学英国,跟罗素先生一起探讨逻辑学和符号学,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归纳、演绎、交集、子集、与、或、非……最近我还看了概率论等方面的书,我想他们也许会派上用场。我还想到了古老的中国哲学——老子的“有无相生”。也许他手中根本是什么也没有。但我知道,当我说出这个答案时,他会告诉我他手中有一个“无”。而当我说他手中有一个“无”时,他会嘲笑我说,“无”怎么能算东西?这套花样我早就烂熟于心了,我放弃了这个思路。我也不知自己想了多久,各种念头纷纷想起,又被一一否定。我从我的经验里、知识里以及回忆和想像里找答案,我用尽了各种可能,在这期间,我甚至想通了爱因斯坦的第三相对论——这是我读中学时候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我还想起了但丁《神曲》中一处典故的出处,想起了乔治•威尔斯《时间机器》中的一个细节错误,想起了祖母给我讲过的关于祖父杀人的故事,甚至还回忆起在儿时在瑞士时候,一个小姑娘向我借滑雪板的事情,我觉得似乎每件事都藏着答案,但每件事又绝对不是答案。
         我很着急,但他似乎很有耐心,他呆在黑暗里,静静的,好像只有手中偶尔才会有些亮光或者发出点声响,有阵子我想到了一杯浓浓的马黛茶,我甚至闻到了从他手中散发出来的茶香。我知道一定有个答案在不远处等着我,但就是触手不及。平时我写一篇小说或者思考一个问题时,常会有这种感觉,但只要坚信自己的智力,就算过上几年,我也能想出问题的答案——过几年……,就在这时,我觉得问题豁然开朗了。我结结巴巴地告诉他:“我不拒绝你的问题,我也一定会猜对,你手中的东西我要定了,但说出答案的时间由我来决定。”他一怔,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他设置了从阿莱夫到欧米嘎的24个选项,却没料到我的答案不是任何一个,他似乎叹了口气。
         “你是谁?”我又问他,他却说他要走了。
         “我还能不能见到你?”
         “除非你死。”然后他像水一样消失在水里,像一片叶子一样隐在了树林里。我这才觉到后背上的衬衣已经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我打了个寒战。以为这是做梦,可这时候天亮了。我把这事告诉玛丽亚,她说我是大白天说胡话。我也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因为这阵子白内障越来越厉害了,医生说有失明的危险。或许是眼睛模糊,神经疲劳时的幻觉吧,我也这样对自己解释。我准备继续洗漱,可是忽然觉得手心里硬硬的,伸开手,掌心一片圆圆的镜片。我连忙去找眼镜,两个镜片完好无损。这时,我又留意到手中的镜片不像眼镜片那样透明的,它是半透明的,确切的说,它既可以像镜子一样映出人影,反射光线,也可以像透镜一样折射光线,呈现七彩。当我握在手心里时,指缝间便会透出白光、蓝光,甚至绿莹莹的光来……这难道是他手中的宝石?我不知道是镜子出了问题还是镜片的问题还是我眼睛的问题,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手中硬硬的还在,真真切切。
         我以前曾经撰文探讨过柯勒律治的玫瑰,但那只是作家巧妙的虚构,是一处连接现实和虚构的妙笔,但绝想不到类似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
        牛津大学的数学教授、逻辑学家查尔斯•勒特威奇•道奇森曾经描写过一个镜中世界,但人们一直以为那不过是一个虚构的童话,是为了哄哄小姑娘爱丽思以满足他的恋童情结,可我确信,道奇森先生所写的是个真实的世界……②
        
        
         笔记写到这里,要翻页了,可是手中的书忽然不见了。我用力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很疼。难道是博尔赫斯显灵了?我赶忙问陈教授有没有看到作家的日记,陈教授如坠云里雾里,问,“什么日记啊?”。我把刚才所见跟他讲了。陈教授笑道,“你小子做小说啊?看看博尔赫斯的故居,都得了作家的三分仙气了”。又问林教授和其他几位,都说没看见。大家解释说,或许导游的介绍有一种心理暗示作用,再加上我整天沉迷在博尔赫斯的故事里,以致于进入了被催眠的状态。我知道无法再分辨下去,就附和道:“还是教授的解释有科学依据。”但方才那一瞬间到底怎么了?仿佛时间为我一个人停滞了,空间也为我一个人打开了,我在其中自由穿越,而其他人一无所知。
         回国后,我没再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一次逛家具市场后,我又买了一面镜子放在洗手间里。妻子问我做何用途,我说是为了怀念博尔赫斯,妻子骂我神经病,然后给搬了出去。没办法,我只好在家中无人时候,把两面镜子放到一起,调整角度,想再次看到那第三重门。可是调来调去,只看到左边后脑勺上一个疤,右边后脑勺上是一个旋儿——跟小时候一模一样。(1996年4月26日,博尔赫斯十周年祭日,puluo写于沪上)
        
        注①: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几年后会有一位天才的少年作家会写出一部叫做《三重门》的天才小说来。——puluo
        注②:为飨读者,我凭着记忆译出了笔记中的这段文字,由于记忆模糊、加之文笔拙劣,我记下来的文字已难以传达博尔赫斯的神韵了。更要命的是,我翻译水平太差,远不如王永年、王央乐等诸位前辈,博氏神韵在翻译中又流失太半,实在有愧。——puluo
       注③:本故事纯属虚构,如被雷倒,实属巧合。——puluo
  •     博尔赫斯得到一本沙之书,一本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甚至没有重复的书。
      自此以后,开始失眠,成为俘虏,并领悟到沙之书是一个可怕的怪物。
      博尔赫斯创作的这个小故事的基础源自书所具备的物理性。一本书有封面、有封底,有始有终,这与沙之书的无限产生了强大的矛盾性,充满神秘,从而拓展了人们的想象力。
      博尔赫斯创作这篇小说是1975年,如果博尔赫斯晚出生半个世纪,沙之书的虚构就不会存在,因为沙之书已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博尔赫斯可以在文学之外增加一个预言家的称谓。
      沙之书这个东西就是今天的互联网。
      你不知道你会链接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刚才的链接的源头从什么地方开始。并且,显而易见的,互联网世界的空间与内容,也在像宇宙一样不断的膨胀着,我们就这样成天呆在无休无止的网上。
      你每一天的开始都很偶然与唐突,你每一天的目标都在游移而不确定。这是新时代的流浪。你内心没着没落,与无限相伴让人魂不守舍。这就是互联网带来的焦躁症。
      博尔赫斯最后把沙之书丢弃在了图书馆的地下室,再也不想接近半步,心里才慢慢踏实下来。
      不知道这个预言会不会也变成现实。
  •     博尔赫斯当然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他在文学青年心中成为优秀小说的代名词,但他的一些重要作品未必每个人都读过,读过的人未必都能读懂。
      他的散文也是一些伟大的作品。
      他说,有所作为的是另一个人,是博尔赫斯。
      他始终在和读者开玩笑,绕圈子,但他的博学让他这种极不诚恳的行为显得高尚而富有意义。
      在伟大的作家和作品面前应该保持恭敬和适当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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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博尔赫斯所受到的广泛好评始终停留在他的小说与散文上,如迪·乔瓦尼所言:“在英格兰与美国,我们所了解的仅仅是扑朔迷离的小说和明澈的岁的博尔赫斯,才华横溢的健谈者博尔赫斯,被模仿的博尔赫斯,英美的博尔赫斯。”也许诗人博尔赫斯不如另外的博尔赫斯,一种叙事风格的代表人物,一个博学而奇诡的迷宫建造者那么引人注目,但最初为其赢得名声的恰恰是那美好的诗篇。而博氏本人早已看到,文学的技巧一旦被认识到,就会失去效用。这或许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总是频繁地模糊或废除各种文学形式之间的界限,并彻底否认他们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博尔赫斯风格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通过一种单调来赢得多样性,是“无限,混乱和宇宙,泛神论与人性,时间与永恒,理想主义与非现实的其他形式”的种种体现。
        博尔赫斯是个片好重复和循环的作家,他喜欢使用迷宫、镜子、另一个自我等等。他常常在写下诗歌之后,又用同样的内容再写一个小说或随笔。他设置认为整个文学史都是某些少数原型的循环再现。世上万物都不过是一个永恒之神日夜书写的文字。作为诗人与作为小说家的博尔赫斯同样博大精深,我难以领会其全部的意义。在此,只想就他一贯的写作母题做尝试性的感悟与论述。
       一、 看不见的瞬间
       卡夫卡曾在日记中这样描写时间的双重性质:“内心的钟似魔鬼的速度,或者说着了魔的速度在奔跑,外部的钟则以慢腾腾平常步子走着。除了两个世界发生分裂,还能有什么呢?”对于卡夫卡,时间是一种脱离自我走向无限的永无止尽的超越。但对于博尔赫斯,正如每个读者注意到的,时间就是梦幻。时间涉及运动、流变,涉及天体,星际,历史,河流,生命以及看不见的原子运动。但作为一种心理过程,时间并不是无所不在的。时间根本上的短暂易逝,打断了事物存在的连续性,也使连续性的时间自身成为幻影。
       连续的时间在唯心主义者休谟那里被分解为“一系列看不见的瞬间”。对真实性的焦虑,对真实世界与自我本性的怀疑,对会议和连续的时间的怀疑,对一系列难以把握的瞬间的注重,对复杂的初始印象的捕捉。在休谟的这些怀疑论里可以遇见到博尔赫斯梦幻文学的多重主题与方法。“……否定时间的连续,否认天文学的宇宙,是表面的绝望和暗中的安慰。我们的命运(与斯威登堡的地狱和西藏深化的地狱相对)并不因其不真实而令人恐惧;它令人恐惧是因为它不能倒转,坚强似铁。时间是组成我的实体。时间是一条载我飞逝的大河,而我就是这条河;它是一直毁灭我的老虎,而我就是这条老虎;它是一堆吞噬我的火焰,而我就是这堆火焰。不幸的是,世界是真实的;不幸的是,我是博尔赫斯。”博尔赫斯的陈述方式加速了时间,压缩了时间,这正是时间的特征:因为时间的变形作用,在大地和人身上的作用,实体的自身也在变为幻影,成为梦幻。
       万物都是时间的表象。万物是时间的刻度。万物的内部都是时间。其实时间只是我们自身小时所带来的幻觉。时间从过去、现在、未来的单维度流向,使时间成了不能两次踏入的河流。“人在作为表象之正确性的真理之本质意义上根据(理念)来思考一切存在者,并根据(价值)来估价一切现实。”时间使一个人变成了他自己的一连串影子。然而时间自身又是不真实的。是相对的迷宫般的存在。
       如果时间是循环的或永恒轮回,生命就可能具有轮回的性质:“不知道我是否会在下一个循环里/归来,像循环小数那样归来;/但我知道有一个晦暗的毕达哥拉斯轮回/一夜夜总把我留在世上的某处。”(《循环的夜》)如果时间不是走着一个圆圈而是一条直线,并且是矢量的,那么将意味着生命也是一次性的。也许在某种意义上,宇宙走着一个圆环,而其中的人则单独走着一条直线:“还是这里。这里,像大陆的/另一道边界,那无际的/原野,呼喊在此地寂寞地消逝;/还是这里,印第安人,套索,野马。”(《德克萨斯》)在这两首诗中,博尔赫斯写得非常概括——前者是寓言性质的时间,在被限制的过程中变得不受限制;后者则是一种从现在到永远的线性时间。在无限延长的时间中,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博尔赫斯总是处在过去。“说到底我们拥有的只有过去,而过去则是信念之力(an act of faith)”。
       二、镜子的功能
       1921年,马德里《极端》杂志创刊号发表的由博尔赫斯签署的宣言指出:“世上有两种美学:一种是镜子式的被动美学,另一种是多棱镜式的主动美学。遵循前者,艺术成了客体、环境、个人心理历程的复制品;遵循后者。艺术获得了解放,把世界变成自己的工具,在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之后,创建了个人的观点。”在博尔赫斯的意念里似乎存在着一种特别的、特殊的东西-包括性和暗示性极强而又十分敏感的某个或某几个意象,这或许是一种特质或宿命。
       镜子是博尔赫斯经常使用的一个意象,它的功能是“企图从过渡中抽出永恒”(波德莱尔语)。在博尔赫斯看来,镜中呈现的永远都是即将消逝的幻影:“骗人地显示它们隐居在镜中老年”,这里的镜子是对时间的逆溯,是对时间做了截取、剪接、粘贴和定量处理,使时间仅仅成为留下暗示但没有实际发生的某种气氛。在著名的《镜子》一诗中,镜子被赋予一种黑暗而广阔的意义:“我感受到镜子的恐怖/我不是独自站在进不去的玻璃前;/他不能居住,在那里开始和结束/一种难以想象的反光空间。”“上帝创造了夜晚,/使它像魔幻和镜子的形状,/为的是让人感到它是反光和虚无,/因此才使我们恐慌不安。”
       在《瞬间》中,镜子则直接起到了变形的作用:“映在夜晚的旧镜子里的面孔/不是原来那一张。”镜子使人类自我增殖。这个母题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得到充分的发挥与扩张。在小说《圆形废墟》中,虽然博尔赫斯通篇谈的都是梦,“用梦创造一个人”,但在本质上,仍具有镜子的功能:虚幻与真实掺杂其中。或者可以说,这里的“梦”实际上是一面潜镜子。镜子捕捉光波,然后又反射成一系列的影象。作为词语的链条,“镜子”在博尔赫斯诗篇中与那个冥想的世界的联系是自动的。“社会世界是争夺词语的斗争的所在地,词语的严肃性(有时是词语的暴力)应归功于这个事实,即词语在很大程度上创造了事物。”在这个意义上,“镜子”对于博尔赫斯,就像“水晶”对于奥·帕斯,“乌鸦”对于爱伦·坡。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他们诗篇的代名词。
       三、迷宫的谜底
       古希腊深化故事里,在克瑞特岛上有一座石砌的迷宫,它幽闭迂曲,据说可以无限延续,甚至包罗整个宇宙;那位雅典的后人柏修斯倘无阿里阿德涅公主的指引,或许永远也找不到出口,以及传说中的牛头怪。而有着寺院、低矮的城门和青铜骑士造像的布宣诺斯艾利斯,道路虚幻,一个街区仿佛只是在重复着另一个街区,“像一座映在镜子里的花园”。生存地理与文学地理上的繁复,使博尔赫斯在叙述故事时,有意使读者迷失方向。于是他成了迷宫的创造者,无尽的智力游戏中存在着困惑和不确定性。在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1944)中,博尔赫斯制造了一座循环往复的时间的迷宫,几乎包含了无限的可能,把他一生都在观照的这个古老的命题,提升到了一个玄秘的境地,我们从中不但可以读到匕首、沙漏、巫术星相,还有记忆与永恒,死亡和梦。博尔赫斯与现实间永远存在一个密码,使迷恋他的读者在生前,也在死后都处在其夫人玛丽亚·儿玉所说的“需要等待”之中,而且,这是一个密码(这个世界本身枯竭的时刻,存在奥秘的知解者到来之前就将消失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寂静):“黑夜关闭而白昼打开的一切:代表路斯,迷宫,谜语,俄狄浦斯?”
       在《迷宫》一诗中,博尔赫斯给出了自己的迷宫的谜底:“在黯淡的灰尘中我辨书了/我所害怕的足迹。空气/在凹面的黄昏带给我一声呼喊/或一声叫喊的悲凉的回声。”这里的“回声”得到了另一位梦幻者温蒂·奥弗莱厄蒂的回应:“对那些拥有正确的自我观的人来说,这种意义不仅令人慰藉,而且是伟大的信念。”博尔赫斯的迷宫世界是一个易变的心灵世界,一个瞬息即逝的印象的世界,一个没有物质和精神、主观和客观之分的世界,一个没有理想的空间架构的世界:“一个不倦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
       博尔赫斯诗歌语言是纯净的,他的语言的根是非理性的,有一种魔法的性质。人的语言是传统,但“作为最高语言形式的诗歌必然是我们的人类学”(布罗茨基语)。比之诗艺内在的意义与倾向,博尔赫斯较少拘泥于词语的精确。他的“每一首诗均起源于一个特殊的心境,起源于它本身所有的一种必然性,不是为了图解一种理论或填满一本书而写的。”一个古老的传统,古老的品质,历尽艰难永不消失,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显示。或许诗人艾略特称颂另一位诗人叶芝时所说的那些话语,用到博尔赫斯身上会更适合、更贴切一些:“经过半生,到达了这种语言上无碍的境界,这是一个胜利。”(More than half a lifetime to arrive at his freedom of speech. It is a triumph.)
       作为诗人的博尔赫斯具有一种玄学的气质,他的吸引力具有理想注意系统及其明晰的结构:贝克莱、莱布尼茨、斯宾诺莎、布拉德利,各种佛学及东西方古典文化。他的作品大多阐述对时间、生死、宇宙等抽象事物的哲学思考,写意性强,从原型出发,最终指向虚无。可以说博尔赫斯重新唤醒了一个新的知识谱系。从一千零一夜到最现在化的科学理论,纵横交错,博尔赫斯内置其中,每一个眼前的东西都被他放大,深化般放大,从而获得了过去和历史。所有的诗歌都向往着达到不朽,唯一的途径就是伟大。或者,世界正在通过博尔赫斯成为一本书。
  •     
      
        一、宠猫
      
        那只猫轻轻一跃,跃上了窗台,目光警惕而深远。
      
        那条街区零星有一些酒馆,午夜时分,酒馆里的喧弄声变得稀落,不时会有醉鬼跌跌撞撞从那些小酒馆里走了出来。远处传来悠扬的六弦琴声,有人在歌唱友谊和爱情。
      
      
        从来没有爱情
      
        就象从来没有永恒
      
        可是,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怀疑并不能阻止我对你的爱
      
        但愿你要听的这首诗
      
        象是遗落在忘乡的回忆
      
        所派遣的使者
      
        去到你的身边
      
        把它最隐秘的痛苦
      
        向你悄悄诉说……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也不知自己来自何方,这些当然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当记忆在我的眼前展开时,我就生活在一个猫群之中。夜幕来临时,我们三五成群在潜伏在街道的某个角落,我们嘻弄,或者窃窃私语,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那些猫都有复杂的经历,他们不时地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为了让他们不小看我,我给他们杜撰了我的经历,这样我才能在他们中间混下去。
      
        我也曾有过幸福的童年……,你们这些野种,别笑好不好,你们以为谁都象你们一样是淫乱的结果吗。我也曾有过幸福的童年,虽然我的童年是在水泥管道里度过的,那个管道在一个废弃的工地里,我的妈妈不知从哪里叼来了一个鸭绒枕头,我和我的姐姐就出生在那个温暖的鸭绒枕头上。我的姐姐全身象雪一样白,我的妈妈全身象黄金一样黄,我的身上有些黄,有些白,明显留着我爸爸和妈妈杂交的痕迹。
      
        我第一次睁开眼时,一缕阳光从管道口射了进来,一些小鸟们的鸣叫声也从管道口传了进来。我清了清嗓子,也想发出第一次生命的第一声欢笑,我的姐姐一下扑在了我的身上,我们打闹起来。
      
        妈妈在一边眯开眼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就接着入睡,我和姐姐很乖地都给了她一个笑脸,但她没有看见。
      
        当我和我的姐姐能吃些东西时,我妈妈给我们叼来了各种各样的熟食,她给我们叼来的食物有:双汇牌火腿肠,伟佳牌牛肉,虞美人牌乳鸽,还有吃剩了半条的鱼,啃了一半的骨头,味道都还不错。有一天她给我们叼了几个粘在一起的套子,我嚼了一下,难吃死了。那天下午,她又不知从哪里叼来了一个小圆镜,就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看见了自己,镜子里的我尖嘴猴腮的,丑极了,我一下就哭出声来。妈妈和我说,我是个男的,丑一点,没关系。我的姐姐在一边偷偷地笑。偷偷笑着的姐姐更美丽了,我哭得更厉害了。
      
        我的快乐的童年很快就结束了。有一天,当妈妈带着我和我的姐姐姐穿越一条马路时,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把我的姐姐和妈妈碾成了扁平状,我跟在他们的后面吓得缩成了一团。摩托车走了很久以后,我还傻傻地蹲在那里,看着他们一动不动的尸体,后来我钻进了附近的草丛才大声地哭了起来,我看着那些行人从他们身边走过来走过去,没有人去掩埋他们的尸体。在那天夜里,我在草丛里挖了一起小土坑,埋了他们。
      
        我回到了我们家,也就是那里水泥管道里,管道里冷冷清清的。我想起了以往对姐姐的不好,又一次哭了起来。我的姐姐以为我一直是恨她的,可她知道我是多么爱她吗,如果她不是我的姐姐,我长大一定会娶她的,可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后来,我就流浪在附近的一个小区里,白天我在水泥管道里睡觉,晚上我从窗户跳进那些人有房间里,有时我从他们的餐桌上叼些食物,有时运气太坏,只能去垃圾堆里寻找一些食物充饥。
      
        有一天,我跃上了一家人的餐桌,正当我要把那条吃剩有鱼叼走时,我看见在他们的卧室里,一个赤裸的男人在一个赤裸的女人身上涌动着,我的腿不小心把一个盘子踢到了地上,那个男人从女人身上抬起身来,大喊一声:“可恶的野猫!”随手扔过一个枕头来,我叼着他们那条吃剩的鱼一下跃出了窗外。
      
        我的青春期也许就是在那一次引发的。我爱上了一只象姐姐一样雪白的女猫,我叫她白雪公主,她叫我darling,一只象她一样雪白的公猫充当了第三者,为此我们之间进行了一次决斗,那个公猫失去了一只耳朵,我为爱情付出的代价是我的一只右眼,最终的结果是我的白雪公主把我们两个人都抛弃了。
      
        有一天,有一个老人拄着拐杖走过一条马路时,我尾随在他的后面。走到马路中间,那个老人停了下来,他往回走,走到我的身边时,他俯下身来,宽阔而温暖的手掌准确地放在我的背上,并轻轻抚摸着,后来,他把我带回了家,他成了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的家是一个书的世界,那些已经开始发黑的书柜,组成一个循环曲折的迷宫,在这里迷宫里,我经常迷路,那些书柜之间窄小的人行道仿佛永远也走不完,每当这时,我就吓得哭了起来,我的主人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把我抱在怀里,他的眼睛好象永远都望着远方。
      
        他是个瞎子。
      
        后来,那个放书的房子里来了一个女人,她后来成了我的女主人。
      
        后来,我的男主人死了,我的女主人哭得把那些书的书页都沾了起来,她说,博尔赫斯已经和水和空气一样永恒了,你自由了。
      
        后来,我就遇到了你们。
      
        我的男主人唤那个女人叫玛丽亚·儿玉。
      
        二、玛丽亚·儿玉
      
        在母亲的子宫里我就听说你,我迫不急待地要来到这个世界,直到和你相逢。
      
        那一年,我行走在母亲光滑的产道里,那一年,你行走在不平坦的世界上。
      
        荣誉和光辉包围着你,你包围着我。第一缕阳光打在我的脸上,我把它想象成是来自于你。
      
        你喜欢老虎的金黄,于是这种颜色成了我童年最美的颜色。你说勇敢是男人最可贵的品质,你就是我心中最勇敢的男人。你痴迷般地喜欢一千零一夜,我开始学会说话就把他们倒背如流了。你在阿莱夫中看到了宇宙的总和,看到了宇宙的过去和未来,我在你的身上看到了阿莱夫。你说世界只是一个迷宫,你就是我的迷宫。你看见一群鸟飞过天空,去寻找众鸟之鸟,我知道,你就是他们要寻找的众鸟之鸟。
      
        我在慢慢长大,你在慢慢变老。
      
        在12岁那年,我就觉得全部懂得你了,那一年你已经老得不成样子,我想对你说,你别再老了,我快追不上你了,但你还是老得那样坚决,一点也不顾惜我长得气喘嘘嘘。
      
        男人们把荣誉给你,女人们把爱给你。但你在漂亮的女人面前,羞涩的象个孩子,有人说,那时你简直就是一个鸡场管理员,可你不知道,等她们老去,我会漂亮起来,直到和你相逢。
      
        你笨拙地爱上一个又一个女人,那些愚蠢的女人笨拙地离开你。你几十年后和你年青时的恋人结合了,我把你书中描写过的那枚硬币翻了过来,她离开了你。
      
        你的眼睛在慢慢失明,我在疯狂地生长,希望我和你相逢时,你能看看我,哪怕只有一眼,可你还是可耻地彻底失明了。我哭了一夜,光明把你关在了门外,你把我关在了门外。
      
        可是,你慢慢向我走来了,你的雪白的头发随着你的走动在轻轻发颤,你的拐杖发出有节奏的缓慢的声响,你的额头反射着宇宙的光泽,你走过来,走到我的身边来,你在我的身边停下来,我听到了你老虎般沉重而深邃的气息声,你把你宽阔而温暖的大手放在我的头发上向下抚摸着,你对我说:
      
        “你愿意当我的女秘书吗?”
      
        “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把你抚摸我头发的手握在手里,差一点没有昏过去,你真傻,你不知道,我在母亲的子宫里就等着这一天了。
      
        “1986年4月22日,87岁的博尔赫斯与刚满四十岁的玛丽亚·儿玉在日内瓦的一个小教堂里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婚礼,一个多月后,博尔赫斯在玛丽亚·儿玉的怀中死去。”
      
        我抱着他沉重的头颅,看着他紧紧合着的眼和银色的头发和胡子,我相信他已经和空气与水一样化为永恒了,我的泪滴在他的脸上,但他一动不动。
      
        你说,你犯了人世间最大的罪恶,你没有使自己幸福,我把你的这个罪恶去掉了。
      
        三、博尔赫斯
      
        “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郊区长大的,那里街上很不安全,到处显露出衰败的气象。事实上,我成长的地方是一个有铁矛似的栏杆围着的花园和藏有无数英文书籍的书房。以匕首和六弦琴为特征的巴勒莫(人们让我确信)就在门外的街角上。但是早上出没在我的身边,晚上给我带来愉快的惊吓的是斯蒂文森笔下被马匹踩伤后奄奄一息的瞎眼海盗,把朋友丢在月球上、自己离去的叛徒,从未来摘来一枝凋谢花朵的时间旅行者,在魔瓶里被禁锢了几百年的精灵,波斯乔拉桑的蒙面先知,他那缀着石珠的纱巾后面是一张麻风病人的脸。”
      
        “那铁矛似的外面有什么呢?离我几步之遥,在那乱哄哄的杂货铺里和危险的荒地上,发生了什么本地的暴力事件?那个风景如画的巴勒斯曾经,或者可能是什么模样的呢?”
      
        四、博尔赫斯、玛丽亚·儿玉和他们的宠猫
      
        我打开书页,那张黑白相片里只有博尔赫斯、玛丽亚·儿玉和他们的宠猫。老博尔赫斯的脸已经象宇宙一样坎坷不平了,玛丽亚·儿玉黄金般的头发里也有了银丝。玛丽亚·儿玉把他们的宠猫抱在怀里,那是一只黑的象碳一样的猫,博尔赫斯用老人慈祥的眼光和他们的宠猫对视着,猫的脸上一脸的不解。博尔赫斯用他那只藤条编织的手抚摸着猫的脊背。玛丽亚·儿玉看到了宇宙的侧面。
      
        那只被爱伦.坡封存在一堵墙里面的黑猫,怎么能跨越时空,被他们抱在怀里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   模仿博尔赫斯也会有幸福感吧。
  •   哈哈哈,是啊!哪怕拙劣地模仿一下,也觉得好玩~~
  •   喜欢陈的翻译。
  •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   黄昏绝对比黑夜要糟糕
    PS 躺在手术台上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大夫们一边在我眼睛里穿针走线一边讨论着晚上吃什么的话题ORZ……
  •   挖,难道这都能遇到世界上另一个我= =
  •   虽然我确实是暗恋苏生来着,但是不能昧着良心把自己提升到你的高度,只能说……中华大地有眼疾的少年儿童真的是太多了……
  •   心有戚戚。
  •   于是我写这东西就是召唤出世界上另一堆我==?
  •   看见秘密之花还没有勇气捅了自己的人,基本上就是等死了。握手。
  •   beishang
  •   苏生。你用你的方式好好的活着。但是生活给你带来的,终究有着灰色的调调。而你始终如一的坚持着。
    我想起朋友跟我提起她经历过的一件事。
    那是她的校友。一个医学院的高才生。才貌双全。与男友的爱情也很幸福。
    可是年初的时候,她出了车祸。要截肢。她接受了这个事实,努力的配合医生的诊治。他们说,其实她恢复得真的很好。也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医生。
    男友或许是出于自身的原因,最终选择离开她。
    于是,那一刹那,她想到很多未曾真正想到的未来。想到了很多曾经幸福的她没有想过的未来。
    某一天,听说,她就那样往生了。
    所有的人都遗憾。说,如果没有这摊事,医学界将会有一颗明星冉冉升起。
    后来朋友说,其实我们也都只是在猜想她的想法,因为经历决定了想法的深浅程度。我们永远不知道最终她是想到了哪一点。我们也永远不知道为什么她最终选择了放弃。
    可以很好,像张海迪一样。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所以我想,这一切命运,其实都在于两个字:选择。
    希望你过得幸福。这是我很喜欢的一篇评论。写得真的很好。
  •   我只觉得要不断告诉自己的是:选择就要承担。
  •   @ Lizhuojun
    “这一切命运,其实都在于两个字:选择。”的确如此,只是我们应该庆幸平凡的我们没有必要经历身体上的“死生之地”就可以做出选择,即使我们最后可能面对的是如此不堪的结果。伴随着生死的选择是终结式的,像2012。
  •   说什么呢,当我们可以远离离开做出决定生死的抉择时,我们或许会忘记些什么——游离在生命之边缘时的绝决和犹豫。那是镜子,幻想,是经历过的人感恩业已远离的存在状态。
    希望我们可以生活的更好,其实我们要相信我们可以生活的更好。
  •   留此一笔,纪念我18岁时的游离岁月,相信我,当时生活的全部就是镜子。
  •   我已沉沦
  •   评论写的真好,lz已注销,不知是否还在世.........
  •   唉~让人揪心的评论,不知LZ怎么样了
  •   跳房子那篇很赞
  •   2008年我没有阅读清单,好可悲
  •   不错啦 还有好多我都没读呢
  •   麦卡勒斯和金瓶梅都正在读。
    玻璃球游戏很多人推荐,想读
    帕慕克也读了一本,很涩的一本,但感觉很好。
    有这篇清单,受益了
  •   《人间食粮》不错
  •   读得书可真多。
  •   很多书啊!
  •   很多好书呢。
  •   其实可以做个豆列
  •   很多外国文学啊
  •   嗯,做个列
  •   帕慕克在pku的讲座,那天早上领票去晚了,很遗憾
  •   你一般在哪买书?因为你读过的很多书,我也想读,可是买不到
  •   说起金瓶梅的词美,牡丹亭的唱词儿也是旖旎动人风情万种值得咀嚼
  •   丰富而充实的一年呢。
  •   能不能把最值得看的书推荐一下
  •   跟博尔赫斯有什么关系?
  •   佩索阿的《不安之书》的译本和《惶然录》是同一本书,但韩少功强大好多,博主可以重新找来翻看。
  •   一直就想买博尔赫斯全集,在网上曾经下过单,但也有人说浙江文艺的译文并不好,尤其是诗篇部分,所以推掉、所以一直动摇着……
  •   我觉得,博尔赫斯在构建起一个个世界的同时他也扼杀了这些世界,唯独那种野心是长存的。
  •   这个应该是世界观的问题吧..博尔赫斯本身就是一个悲观的神秘主义者...
  •   神的踪迹已经快要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而我还不知道如何去找到他。
  •   对他的热爱无限大!
  •   你能读到的也就是局限在“匠”字周围的而已。
  •   博尔赫斯的研究者……
  •   。。阿根廷对于一个西语学习者是必须要去的地方!!
  •   ……
    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您的文笔已经够好
    但作为博尔赫斯的研究者,它就够差的了
  •   呵呵。虚构的么。
  •   夜X犀利,鱼说解人,西语我一窍不通⊙﹏⊙b汗
    一个尝试,除了人名大多是虚构的,在真实和虚构之间拉一条渐变线~算作一次拙劣的模仿吧:)
  •   最后一段很好笑。你和你的妻子都很逗。
  •   沙是种恐怖的东西,它能聚能散,能吞噬一切,在从一个连接到另一个链接的路途上,我几乎忘记了自己到底是想知道些什么
  •   非常的同感,本来是来查什么的结果却查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严重背离初衷目的!
  •   看来今天心情不错~
  •   本来你推荐了想买的
    后来没有买
    我没有买书的热情了
  •   我也想买一本
  •   写得很棒啊!
    时间是一条载我飞逝的大河,而我就是这条河;它是一直毁灭我的老虎,而我就是这条老虎;它是一堆吞噬我的火焰,而我就是这堆火焰。不幸的是,世界是真实的;不幸的是,我是博尔赫斯。”
    喜欢这句~
  •   我来捧个场,撒花...
  •   ...谢谢大家谢谢索~~谢谢竹子小区的11
    5555555555我哭了
  •   ^^很久没来~~谢谢
  •   我也看了 呵呵 但你读的如此伤感 着实。。。 另我动容
  •   如此无奈。。是学校逼迫的
  •   看完琼美卡随想录 感觉精神有点去游荡了、、。、
    不过,我不是很喜欢这套翻译版本。
  •   泥泥我N久没看过文字的东西了我早半文盲了。。。55555
  •   那我就是全文盲啦 哈哈
  •       在12岁那年,我就觉得全部懂得你了,那一年你已经老得不成样子,我想对你说,你别再老了,我快追不上你了,但你还是老得那样坚决,一点也不顾惜我长得气喘嘘嘘。
    这句话很喜欢
  •   谢谢你们两位:)
  •   好可爱...
  •   你看见一群鸟飞过天空,去寻找众鸟之鸟......
  •   有点像,《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muy bien~!
  •   赞 写得很好
  •   很美,还没读过博尔赫斯,找个时间去买他的书
  •   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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