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

出版时间:1992年4月第一版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作者:(美)雷蒙德·卡佛  译者:于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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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美国简约派小说家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短篇小说集,包括13个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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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8条)

 
 

  •     出远门随身会带一本小书,
      卡佛的《你在圣 弗朗西斯科做什么?》正合适。
      昨天我看的是《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
      大概因为身处金融危机,看这个短篇特别有感触。
      
      小说发生在金融危机的时代,到处都是破产。
      男主角和女主角,一对“买了所有他们想要的一切”的夫妻,
      毫无计划,毫无节制,
      他们拼命的消费,全部分期付款,全部记账。
      直到有一天,整个生活崩溃的碎片倾盆而下,
      他们发现,破产比死亡,比罪恶更可怕,
      “他宁愿被归为强盗或强奸犯,也不愿意破产”。
      但是有什么用呢?孩子被遣送到奶奶家,
      明日法庭会来收走他们的车,一文不值,
      他们必须在今晚卖掉那辆车,那是最后的希望。
      
      小说很短,几页纸,没有正面去写如何卖车。
      卡佛写的是等待。
      酗酒的丈夫,一边喝酒一边等待。
      他亲自送走了精心妆扮的妻子,去见一个明显对她有好感的男人,
      生活已经到了这个境地,这是他们唯一的武器。
      他从入夜等到凌晨,灰色的浓雾从这间已经搬空的房子的每个缝隙进入,
      外间,还有一个永远在修剪花草窥探他们的邻居,那就是这个冷漠残酷的世界。
      凌晨妻子凯旋归来了,没等他揍她,妻子已经崩溃。
      他脱掉了她的衣服,检查她的内裤,用床罩将她裹好。
      买车的人来送还妻子的化妆包,说“这是个文雅的好女人”,
      丈夫放心了,他所有的话只归为一句:“星期一。星期一能付款吗?”
      
      临走前,买车的人问:“这辆车,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
      
      是的,他们还年轻,他们刚开始挥霍生命,他们体面而纵欲,
      但是他们的身体就是那些道路,就是那辆车,妻子的躯体上道路纵横交错。
      他们曾经无比疯狂,来回跑动,
      崭新的,闪闪发亮。
      他们自己,妻子,道路,车,生活,全部重叠成一个:
      那就是他们过度消耗,永不餍足的欲望。
      那就是欺骗了他们,抵押了他们,吞噬了他们的世界。
      
      奇妙的,小说的结尾,在这样惨淡的生活里,
      梦呓一般的亮起一抹温柔的颜色:
      那辆新车,那个早晨,那些阳光,那些希望。
      噢,真的,他们曾经真的相信,这个时代给予的虚妄允诺,
      真的相信,他们身处所谓的永不消逝永不衰败的盛世中。
  •     这个世界上既有切片式的短篇小说,也有冰山式的短篇小说。卡佛的小说当属后者。他的行文并不晦涩,一路轻快走来,却有意想不到的含义铺垫在叙述之外。读完后你会愣一愣神:说的什么,这是?
      
      先不忙说卡佛,且看村上春树。村上翻译的第一本书是雷蒙德·卡佛的小说集《我打电话的地方》,出版于1983年,在同一年里,他写下了《萤》,也就是后来成为《挪威的森林》第一章的短篇,之前一年,《寻羊冒险记》面世。一个作家的作品中通常能照见前人的影子,我从前以为村上的意识源头和费茨杰拉德脱不了干系,一直没读过卡佛,实在是疏忽大意。村上翻译了卡佛全集,其中潜移默化,早已化入血脉骨髓,字里行间。
      
      这本小书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是《大教堂》。做丈夫的永远和老婆隔了一层,是村上小说中的一个固有基调。至于那位奇妙的盲人老兄,也活脱脱仿佛村上作品中各色怪人的原本。《云雀饼》中妻子离开丈夫的一幕,完全可以放在村上的“逃妻“系列中作为前传,从《寻羊冒险记》到《舞!舞!舞!》,乃至《奇鸟行状录》,“逃妻“是故事的暗线。卡佛说,“得一个老婆就是得一段历史”,他的短篇往往在关键处戛然而止,到了村上的笔下,被剥离了一部分的丈夫,业已失去一段历史,却仍要在现实中摸索。
      
      卡佛笔下的戒酒中心让人想起《挪威的森林》中的阿美寮,虽然本质不同,却都有种模糊的质感。如同在磨砂玻璃后的死寂空间中回忆过往,思考外面的世界。
      
      有人对我说,村上的长篇可以当作若干个精巧的短篇来读。我倒没试过这种分解式的读法,因为太“入戏”。不过,卡佛的短篇可以当作长篇的开篇来读,因其意犹未尽。我总试图看清那后面还有些什么。影影绰绰,映出的是读者自己的心思。
      
      记得初读这本书还看到了关于“井“的描述,当时惊出一身冷汗。《奇鸟行状录》中最为奇妙的一章,原来也有踪迹可循。不过我这会儿死活找不到具体的出处,留待重读时再发现吧。
  •      进门就把电视打开,并不想看什么,仅出于习惯,任由电视将各种声音把耳膜灌满,或者抓过一只啤酒瓶,边看边喝,直到电视屏幕化为一片混沌,大脑也一片茫然。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中小城市民众和当下中国国民普遍的一个无意识动作,在一个点上,如此惊人地相似。
        在日益物质化的社会,这些属于社会大多数的一群小人物,他们在底层苦熬着,他们吃喝拉撒,他们喜怒哀乐,卑微的生命从来不被关注,而美国短篇小说家雷蒙德•卡佛似乎对这些人物却情有独钟,他的短篇小说几乎都以这些人为对象,并在他们的身上,寄托了作家的情感。卡佛继承了美国短篇小说的精神传统,他以自己二十多年底层生活的经历精妙地塑造了笔下小人物的心理、性格和精神特质。不确定的生活状态在卡佛的小说中成为一种生活特征,人物几乎从事的都是技术性很低的工种,生活动荡不安,精神漂浮游弋,想追求一种传统的理想,想保持对爱情的忠贞、对家庭的期许、对责任的固守,然而这个动荡的世界已经永远失去了这些理想的颜色,想坚持却又因找不到一种附着物而显得摇摆不定、困惑不安,每个个体都在苦恼着、几欲挣扎,无望地继续着这种挣扎,一种淡淡的忧伤流淌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所以读卡佛的小说,那种情感的困惑和忧伤会深深地刺痛你的内脏。
        由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卡佛的短篇小说集《你在圣•佛兰西斯科做什么》收录了卡佛短篇小说的13篇,《你在圣•佛兰西斯科做什么》通过一个邮件投递员的视角,讲述从圣•佛拉西斯科迁徙来的一对年轻夫妇他们隐秘的情感生活,一个后窗的视角,陌生人的眼睛,作为旁观者,邮递员每来一次就希望男主人公把自家的邮箱换上新主人的姓名,但男主人公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在旁观者的眼里,这对夫妇并不是到这个城市来找工作的,他们似乎是要回避过去的生活,所以小说反复问你在圣•佛兰西斯科做什么?没有回答,答案是再一次出现在这个新家的时候,女主人公与一个陌生的男人离开了,接着是男主人公送走了自己的三个孩子,他回到自家的窗前,等待着妻子的来信。直到有一天,一封来信,使男主人公脸色煞白,冲进房间把信封对着灯看。然后是男主人公木然地在那个地方,显然不再是等待。再后来,邮递员看见,人去房空,新的邮件没写转投的地址。生活和情感无着落显然是社会梯形大底座上人群的实际状态,在《象》里,一个被弟弟、儿女、母亲每天逼着讨要生活所需的男子,每时每刻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一面是山穷水尽的经济状态,一面是作为男人必须背负的责任,最后他在梦里梦见自己骑在已故去的父亲宽实的肩头上的童年,轻松醒来肩头担子并没有减轻,与路上相遇的同事开着没有付款的汽车,沿马路飙车而去。在卡佛的笔下,他的主人公空虚无聊、生活无望靠酗酒度日,作家卡佛一辈子都在酗酒中苦苦挣扎,他的主人公也是如此,《我打电话的地方》中的戒酒中心,男人与一帮戒酒者的内心挣扎,还有《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男主人公面临破产,妻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把汽车转手出去,他什么都不能做,唯一做的就是对着电视喝酒、再喝酒,直到大脑一片空白……
        卡佛作品最打动人的地方可能就是写男女情感世界,在卡佛的笔下,《他们不是你丈夫》写一个推销员丈夫在妻子工作的咖啡厅里,听见两个男人议论女招待身材太肥,那个太肥的女招待正是妻子,在此以前他并不觉得妻子身材有什么不妥,但自听见议论以后,他要求妻子必须减肥,直到妻子减得面黄肌瘦,屁股终于不再被裙布包圆。兴奋的丈夫再次来到咖啡馆,逢人便问那女招待的那儿如何。在《凉亭》里,深爱自己妻子的丈夫却与女佣有了性关系,妻子痛苦万分,他们的生活陷入迷乱之中,妻子和丈夫一起回忆起初恋时象征了他们纯洁爱情的凉亭,那是一份一去不复返的纯真往事,故事听来让人伤感和心酸。《离家这么近有这么多的水泊》,丈夫与一帮朋友野外钓鱼,遇见一具被人强奸后灭口的少女尸体漂浮在湖上,为了不影响大家垂钓,大伙居然用绳索将那女尸套牢在树杈上,使她不被流水带走,直到两天的垂钓结束,他们才给警察局打电话报警。女主人为丈夫及其朋友的行为拷问人的良知和道德操行,她陷入与死亡少女一样的情感迷茫中,因为她眼中纯洁的爱情与人的道德操行显然相辅相成,而丈夫并不这样认为,他说自己又不是罪犯,报了案,把事情交给警察,自己也尽到了作为公民的义务,自己没有错。这个故事让情感在道德的拷问中如履薄冰。卡佛的男女主人公都想保持对情感的忠贞、对传统理想的坚持,但显然他们做不到,他们为此深深苦恼,苦苦挣扎着,迷惘着。但卡佛对传统理想的追求脚步是没有停歇的,虽然他迷惑、苦恼,但他没有放弃。在《大教堂》里,妻子的瞎子朋友,显然是作家浓彩重笔的一个人物,他眼瞎心明,他让男主人公闭着双眼画出教堂的模样,他和他都做到了,宗教的皈依使他们超然物外。
        卡佛一生劳碌,19岁结婚得子开始承担生活的重负,一直生活无着落,漂泊动荡,靠苦力捞生活,酗酒是卡佛一生与之斗争的恶习,直到后来成为知名作家进入加州大学和德克萨斯大学教书,生活才过得安定有序,但因过分劳碌,49岁卡佛因肺癌过早去世。卡佛留给世界文学的财富就是他三部短篇小说集,他的小说语言承袭了海明威小说语言的冷峻、洗练,几乎都是生活化的口语,简洁没有任何枝蔓。小说最打动人的地方是卡佛对逝去的理想观念——爱情观、金钱观、劳动观真诚的渴望,他描写生活的窘迫和无常,他渴望通过劳动、自责、宽慰的方式,重新换取人们对理想的信念。所以我们读卡佛,更多体会到的是一种深深的失落、一种彻骨的忧伤。
        
      
  •     2008年,我与卡佛相遇了,虽有些迟,但总也不至于错过,仍是感到莫大的幸福。
      
      二百来页的微薄本子,32开本,我想把它揣在大衣的口袋处,就此走向荒芜与离散。我以为你会把美好幻灭至细小若针的满地疮痍,施加魔法,引诱我赤足在其间。尔后,绝望与恐惧便化作这无形的银针,从脚底流窜至大脑,直至全身破裂,尖锐,冰冷而暴烈。
      
      可你却只在距离我不远处,投予我意味深长的凝望,在你那看似被生活磨灭了所有的脸庞上,我看到了你我所共有的一切。
      
      你在不知名的,甚或脏乱不堪的小酒吧和咖啡馆那,喝着廉价的烈酒,苦得浓重的咖啡,吸着呛人却直直深入胃部的卷烟。满面油光,衣肘处已然被磨得发白,你破败不堪,你越趋麻木,你无能为力。拖着疲惫的身躯,在那工厂的人流中显得毫不起眼。你与他们一样,失去了面孔,只剩下模糊的轮廓。
      
      可每到夜深人静之时,内心深处的暗涌则覆盖你的口鼻,如同溺水的孩子,你感到恐慌。黑夜带来了海底深处的冰凉,让人发抖。于是,喧闹的电视声,灼烧肺腑的劣酒,便成了最忠实的伴侣。
      
      我在你身旁流连,看着你愤怒地盯着妻子被其他男顾客垂涎的雪白而丰满的屁股;阿卡塔的邮递员总在早上十一点经过你家门口,你一言不发地接过他手中的信,脸刷地就白了,从此不再等待离家的爱人的信;妻子对与汽车旅馆里的女佣发生肉欲之恋的你,追忆着从前经过的凉亭,那曾是你们憧憬着老时退休的高贵生活,而终于妻子骄傲地做了最后的决定。
      
      但我知道,在戒酒中心的你,仍旧等待着深爱的妻子的电话,对你温柔的说一声:‘是我。’陷入磨人的情感纠葛的你,也许只期盼着那一锅热腾腾的杂烩。被亲人以爱的名义对你进行无休止吸榨血肉的的时候,也许你只需要一个童年时候跨坐在父亲的肩膀,如同骑着大象到处巡游的梦境,这便能给与你力量,而不至于逃跑或者毁灭自己。可也许这一切都只能是愿望,美好而残酷。
      
      于是你质问情感,质问生活,眼神犀利而让人无处躲藏。你告诉我一对老夫妻遭遇车祸的事情,丈夫因为打了石膏而无法从眼洞那看到他同样受伤的妻子,而感觉整个心都碎了。你对我们崩溃的情感生活困惑不已,企图寻找解释。可我和生活,甚至你自己本身,最后却只能让你用酒精来钝化这种困惑,在烂醉中忘却一切,在贫困中拥抱丰腴的柔软,借由这些,不至于让你我发疯。
      
      我曾以为你冷峻的眼神,凝练的文字下蕴含着的灵魂,只有独自的伤痛与绝望。可那柔软而怜悯的气息,温热了这一个个冰冷的孤独身影。只因你明白,自己也在这生活其中。怜悯我们这跨越时空间与你碰触的灵魂,便是在怜悯你自己。于是,你的疼痛便注定不会流于表面,沦为单调的哭嚎。简约的文字,伤感便不若瀑布般一泻千里,反如低处的溪流,深深浅浅,遁入骨髓,哀而不伤。
      
      我明白你依旧惶惑,因这是累世无法逃脱的宿命。与你分别之际,你苍茫的声音在空中荡漾着,‘再见,我的爱人。’
      
      
      
      
      
  •     可惜于晓丹翻译大有问题。
      tom waits的音乐
      jarmusch的电影
      carver的小说
      都一股酒味。大家喝醉了,抽了点大麻,然后开始胡扯
  •     《关于写作》 雷蒙德.卡佛
      
      
      雷蒙德.卡佛
      
      还是在六十年代中期,我发现我对长篇的叙事小说失去了兴趣。在一段时间里,别说是写,我连读完一篇长篇都感到吃力。我的注意力很难持久,不再有耐心写长篇小说。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说来话长,我不想在这儿多罗嗦了。但我知道,这直接导致了我对诗和短篇小说的爱好。进去,出来,不拖延,下一个。也许我在二十大几岁的时候就失去了雄心大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倒是件好事了。野心和一点运气对一个作家是有帮助的,但野心太大又碰上运气不好的话,会把一个作家置于死地。另外,没有才华也是不行的。
      
      有些作家有很多才华,我还真不知道一点才华都没有的作家。但是,对事物独特而准确的观察,再用恰当的文字把它表叙出来,则又另当别论了。《加普的世界》其实是欧文(John Irving)自己不可思议的世界。对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而言,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有他们自己的世界。对奇佛(Cheever), 厄普代克(Updike), 辛格(Singer), 埃尔金(Stanley Elkin), 贝蒂(Ann Beattie), 奥齐克(Cynthia Ozick), 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 罗宾森(Mary Robison), 基特里奇(William Kittredge), 汉纳(Barry Hannah)和勒奎恩(Ursula K. LeGuin)来说,都存在着一个与他人完全不同的世界。每一个伟大的作家,甚至每一个还可以的作家,都是根据自己的规则来构造世界的。
      
      以上所说的和所谓的风格有点关系,但也不尽然。它像签名一样,是一个作家独特的、不会与他人混淆的东西。它是这个作家的世界,是把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区分开来的东西,与才华无关。这个世界上才华有的是,但一个能持久的作家必须有自己独到的观察事物的方法,并能很艺术地对所观察到的加以叙述。
      
      黛因生(Isak Dinesen)曾说过,她每天写一点。不为所喜,不为所忧。我想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抄在一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并贴在我写字台正面的墙上。我已在那面墙上贴了些三乘五的卡片,“准确的陈述是写作的第一要素” --庞德(Ezra Pound),就是其中一张。我知道,写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如能做到‘准确的陈述’,你的路子起码是走对了。
      
      我墙上还有张三乘五寸的卡片,上面有我从契可夫(Chekov)的一篇小说里摘录的一句话:“...突然,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我发现这几个字充满奇妙和可能性。我喜欢它们的简洁以及所暗示的一种启示。另外,它们还带着点神秘色彩。过去不清楚的是什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变得清晰了?什么原因?还有个最关键的问题--然后呢?这种突然的清晰必然伴随着结果,我感到一种释然和期待。
      
      我曾无意听到作家沃尔夫(Geoffrey Wolff)对他的学生说:“别耍廉价的花招” 这句话也该写在一张卡片上。我还要更进一步:“别耍花招” 句号。我痛恨花招,在小说中,我一看见花招或小技巧,不管是廉价的还是精心制作的,我都不想再往下看。小手腕使人厌烦,而我又特别容易感到厌烦,这大概和我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有关。和愚蠢的写作一样,那些自以为聪明和时髦夸张的写作也使我昏昏欲睡。作家不需要靠耍花招和卖弄技巧,你没必要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尽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一个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几个月前,巴思(John Barth)在纽约时报的书评专栏里曾提到,十年前,参加他写作短训班的学生,大多对‘形式创新’ 着迷。而现在不太一样了。那些自由开放的实验小说不再时髦,他担心八十年代的人又开始写那些老生常谈的小说。每当听见人们在我面前谈论小说的‘形式创新 ’,我总会感到不太自在。你会发现,很多不负责任、愚蠢和模仿他人的写作,常常是以‘实验’为借口的。这种写作往往是对读者的粗暴,使他们和作者产生隔阂。这样的写作不给人们带来与世界有关的任何新信息,只是描述一幅荒凉的景象,几个小沙丘,几只蜥蜴,没有任何人和与人有关的东西。这是个只有少数科学家才会感兴趣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实验小说必须是原创的,它是艰苦劳动的回报。一味地追随和模仿他人对事物的观察方法是徒劳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巴塞尔姆,另一个作家如果以‘创新’ 的名义,盗用巴塞尔姆特有的灵感或表达方式,其结果只会是混乱,失败和自欺欺人。真正的实验小说应该是全新的,如庞得所说。而且,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如果一个作家还没有走火入魔的话,他的世界和读者的世界是能够沟通的。
      
      在一首诗或一篇短篇小说里,我们完全可以用普通而精准的语言来描述一些普通的事,赋予一些常见的事物,如一张椅子,一扇窗帘,一把叉子,一块石头,或一付耳环以惊人的魔力。纳博科夫(Nabokov)就有这样的本事,用一段看似无关痛痒的对话,让你读后脊背发凉,并感受到一种艺术享受。我对这样的作品才感兴趣。我讨厌杂乱无章的东西,不管它是打着实验小说的旗号还是以现实主义的名义。在巴别尔(Isaac Babel)的那部绝妙的小说《盖 • 德 • 莫泊桑》里,叙述者有这么一段有关小说写作的话:“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放在恰当位子上的句号更能打动你的心。”这句话同样应该写在一张三乘五的卡片上。
      
      康奈尔(Connell)在谈论小说修改时说,当他开始删除一些逗号,随后又把这些逗号放回原处时,他知道这部小说差不多写完了。我喜欢这种认真的工作方式。我们作为作家,唯一拥有的只是些字和词。只有把它们连同标点符号一起,放在恰当的位子上,才能最好地表达我们想说的东西。如果词句因为作者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变得沉重,或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够准确,读者的艺术感官就不会被你写的东西所触动,从而无法对它感兴趣。詹姆士(Henry James)称这一类不幸的写作为“微弱的陈述。”
      
      我有朋友曾对我说,因为需要钱,他不得不赶着写完一本书。编辑和老婆都在后面催着呢,说不定哪天就会弃他而去,等等。对自己写得不好的另一个借口是:“如果再花点时间的话,我会写得更好。”当我听见我的一个写长篇的朋友说这句话时,我简直有点目瞪口呆了,直到现在我还有这种感觉。虽然这不关我什么事,但是,在写一部作品时,你如果不把全部的能力都用上,你为什么要写它呢?说到底,一个尽自己最大能力写出的作品,以及因写它而得到的满足感。是我们唯一能够带进棺材里的东西。我想对我的那位朋友说,看在老天的份上,您干点别的什么吧。这个世界上总还有些既容易又能保持诚实的赚钱方法吧。或者,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写,写完就完了,不要找借口,不要抱怨,更不要解释。
      
      在一篇叫做《短篇写作》的文章里,奥康纳把写作比作发现。她说当她准备写一部小说时,常常不知道她到底要写些什么。她怀疑大多数作家在一开始就知道小说的走向。她用《善良的乡村人》这部小说作为例子,来说明她的写作过程。她常常是在小说快写完时才知道该怎样结尾。
      
      ‘我开始写那部小说时,并不知道里面会有一个有一条木腿的博士。有天早上,我在写两个我较熟悉的女人。我给其中的一个安排了一个有条木腿的女儿,我又加了个推销圣经的人物,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在小说中会干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会去偷那条木腿,直到我写了十几行后才有了这个主意。但这个主意一形成,一切都变得那么必然。’
      
      有一次,我坐下来写最终成为一部很不错的小说。开始,我只有开头的一句话:“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在吸尘。”接下来的几天里,这句话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我知道有一个故事在那儿跃跃欲试,我能从骨子里面感到那句话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如果我能有时间,那怕只有十几个小时,我会写出个很好的故事。我终于在一个早上坐了下来,并写下了那句开头。很快,其他句子接踵而至。就像我写诗时那样,一句接着一句。不一会儿,一个短篇就成形了。我知道我终于写出了一个我一直想写的故事。
      
      我喜欢小说里有些恐慌和紧张的气氛,起码它对小说的销售有帮助。好的故事里需要一种紧张的气氛,某件事马上就要发生了,它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小说里的这种气氛,是靠实实在在的词创造出来的一种视觉上的效果。同时,那些没写出来的,暗示性的东西,那些隐藏在平滑(或微微有点起伏)的表层下面的东西,也会起到同样的效果。普里切特(V. S. Pritchett)给短篇小说的定义是:“眼角闪过的一瞥。”请注意这‘一瞥’。先是有‘一瞥’,再给这‘一瞥’赋予生命,,将这‘一瞥’转化成对当前一刻的阐明,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进一步对事情的结果和意义加以延伸。短篇小说家的使命就是充分地利用这‘一瞥’,用智慧和文学手法来展现作者的才华,尺寸感,适度感,以及对外界事物的看法――我强调与众不同的看法。而这一切,是要通过清晰准确的语言的应用来实现的。靠语言赋予细节以生气,使故事生辉。为了让细节具体传神,语言必须精准。为了准确地描述,你甚至可以用一些通俗的词。只要运用得当,它们同样可以起到一字千斤的效果。
      
      
      <On Writing>
      Raymond Ca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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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蒙德·卡佛: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
      
      【七寸】发表于2006-1-3 13:38:01
      
        这件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和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孩子有关。去年夏季的第一天,他们搬进我那条投递线上的一座房子。我再想到他们,是我拿起上星期的报纸,看见上面一个年轻人的照片,他因为用棒球棍杀死了他妻子和她的男友而被监禁在圣·弗兰西斯科。当然,不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他们的胡子让他们看着很像。不过,由于情形十分相似,我想了很多。
       我叫亨利·罗宾逊,是邮递员--联邦公民的公务员,我从1947年起干这工作。我一辈子都住在西部,除了战争时在军队服役的那三年。我离婚已经二十年了,有两个孩子,也几乎有二十年没见过面了。我不是个轻薄的人,平心而论,我也不是个严肃的人。我的信条是:一个男人在现在这个时代就该二者兼备。我还相信工作的价值--越辛苦越好。不工作的人时间充裕,因此就会有太多的时间沉溺于自己和自己的烦恼。
       我相信这一点,部分由于住这儿的一个年轻人--他就不工作。不过我认为她也有责任,--那女人,她纵容了他。
        "夸掉的一代"--我想你们如果见了他们就会这样叫他们的。那男的下巴上长着密密麻麻的褐色胡髭,好像他急需坐下来好好吃顿饭,再抽根烟。那女的挺迷人,一头长长的黑发,皮肤细润,一看就知道是个美人。不过请记住我的话,她可不是个贤妻良母。她是个画家。那年轻人,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可能也干这行。他们两个人都不工作,但他们付房租,而且也能勉勉强强过下去--至少那个夏天是这样。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十一点左右,十一点一刻。我已经跑完我那条邮线三分之二,到他们房前,发现院里停着一辆福特56轿车,后面一辆U型拖车正敞着门。松树街上只有三栋住宅,他们是最后一户,另外还有默契森一家--他们来阿卡塔快一年了,格兰特一家--他们住这儿快两年了。默契森在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工作,吉恩·格兰特是邓尼公司的早班厨师。两所住宅,先开始是空地,是属于科尔家的,后来盖成了住宅。
        那年轻人站在院中那辆拖车的后面。她正打前门走出来,嘴上叼着烟,穿一条紧身白色牛仔裤和一件男式白汗衫。她看见我,就站住,停在那儿看我从便道上走过去。尽管我拿着他们的信箱,我还是放慢脚步,朝她点点头。
        "收拾妥当了吗?"我问。
        "快了,"她说,把额前一缕头发撩开一边仍继续抽着烟。
        "这很好,"我说,"欢迎你们到阿卡塔来。"
        说完这话,我感到有些窘迫。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在这个女人旁边,都发现自己很窘迫。这也是让我从一开始就反感她的原因之一。
        她对我淡淡一笑,我转身要走,那年轻人--他名叫马斯顿--从那辆拖车后面走过来,手里提着一大纸盒玩具。现在,阿卡塔不是个小镇了,倒也不是什么大城市,尽管我想你可能不得不说它还是属于小镇之列。可无论如何,阿卡塔不是世界末日,大多数住在这儿的人不是在锯木场干活,就是和渔业打交道,再不然就是在商业区的某家商店里工作。这儿的人不习惯看见男人留胡子--或留胡子而不做工。
        "你好,"我说。当他把纸盒放在前挡泥板上,我伸出手。"我叫亨利·罗宾逊。你们刚到是吗?
        "昨天下午,"他说。
        "这趟旅行真够受的!从圣·弗兰西斯科到这儿用了14个小时,"那女人在走廊上说道。
        "他妈的拉住那辆拖车。"
        "我来吧,我来吧,"我边说,还边摇着头。"圣·弗兰西斯科?我刚还在圣·弗兰西斯科呆过。让我想想,是去年四月或三月。"
        "是吗?"她说,"你到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
        "噢,不做什么,真的。每年我都要去一两趟。到渔夫码头走走,或看看巨人戏剧。就这些。"
        片刻的停顿。马斯顿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我准备走了。就在这时,孩子们从前门飞跑过来,吵吵嚷嚷地狂奔到走廊尽头。当那扇屏风门哐地一声打开时,我想马斯顿一定吃了一惊,而她只是抱着胳膊站在那儿,十分冷静,脸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看上去很糟糕。每次他准备做点儿什么,总会快速地痉挛一下。他的眼睛--一会儿盯着你,一会儿滑向一边,一会儿又盯住你。
        那边有三个孩子,两个四、五岁左右的卷头发的小姑娘,还有一个小点儿的男孩儿紧跟在后面。
        "可爱的孩子,"我说,"好吧,我要走了。你们得换换这信箱上的名字吧。"
        "当然,"他说,"当然。一两天内我就换过来。不过最近我们不会有什么信的。"
        "你不知道,"我说,"你不知道这只老邮袋里会钻出个什么来。准备准备无碍的。"我转身正要走。"对了,如果你想到工厂找活儿干,我可以告诉你到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找谁。我的一个朋友是那儿的领班。他可能有。。。。。。"我发现他们不太感兴趣,声音
      就低下来。
        "不必了,谢谢。"他说。
        "他不用找工作,"她插话道。
        "那好吧。再见。"
        "再见,"马斯顿说。
        她再没说什么。
        我刚才说过,那天是星期六,烈士纪念日的前一天。我们星期一休息,直到星期二,我才又去那儿。见那台U型拖车还在前院,我并不吃惊。不过,他还没卸完车却挺让我吃惊的。我得说,有四分之一的东西已经搬到前廊上--一把装满东西的椅子,一把明黄色的餐椅以及一大纸盒的衣服,有些还耷拉在纸盒外面。另有四分之一的东西一定已经搬进房了,其余的都还在拖车里呆着呢。孩子们正拿着小木棍,敲打拖车的车帮,还从尾门那儿爬上爬下。他们的妈妈和爸爸却连影子也看不见。
        星期四我又在院子里看见他,提醒他别忘换信箱的名字。
        "我正准备换呢,"他说。
        "抓紧时间,"我说,"搬到一个新地方,总有好多事要操心。原来住这儿的人,科尔一家,你来的两天前才搬出去。他要到尤瑞卡工作。给一家捕鱼和猎兽公司干。"
        马斯顿摸摸胡子,眼睛看着别处,好像在想什么事。
        "再见吧,"我说。
        "再见。"
        总之,他还是没换信箱上的名字。不久我又来过,带来一封写着那个地址的信,他说了句:"马斯顿?是的,是我们的,马斯顿。。。。。。这几天我就把信箱上的名字换了。我得找一桶油漆,把那个名字。。。。。。科尔,把科尔涂掉。"他的眼睛一直东张西望。然后他从眼角斜视着我,敲了敲下巴。但他还是没更换信箱上的名字。过了一阵儿,我也就耸耸肩,忘了这回事。
        人们听到了一些传言。我不止一次地听说他是个被假释的囚犯;他到阿卡塔来是为了摆脱圣·弗兰西斯科不健康的环境。据这种传说讲,那女人是他妻子,但那几个孩子却没一个是他的。另一种说法是,他犯了罪,在这儿隐藏。不过没多少人相信这种说法。他看上去不像哪种确实做了什么有罪的事的样子。大多数人看来都相信了那些至少是传得最广的说法,这种说法也是最可怕的。那是说,那女人有毒瘾,她丈夫把她带到这儿,是要帮助她戒掉恶习。作为旁证,萨莉·威尔逊的来访总是被提起--萨莉·威尔逊是从"旅行车招待站"来的。一天下午,她碰巧拜访了他们家。后来她说,不是瞎说,那儿确实有些很有意思的事--尤其那女人。刚刚那女人还坐在那儿听萨莉说个不停--似乎是全神贯注--不久她就站起身,尽管萨莉还在说话,她竟开始画她的画,好像萨莉根本不在那儿一样。同样地,她刚刚还抚摩亲吻着孩子们,一会儿突然就开始对他们大喊大叫,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萨莉还说,如果你离她很近,就会发现她眼睛看人的方式也很特别。不过,萨莉·威尔逊在"旅行车招待站"的掩护下,干了不少年管闲事、打探人家秘密
      的事。
        "你不明白,"碰上谁提这事,我就说,"如果他现在就去工作的话,谁还会说什么呢?"同样,依我看,他们在圣·弗兰西斯科也招惹了不少麻烦,不管那麻烦的性质如何,他们是想从那些麻烦中摆脱出来。不过他们为什么挑上来阿卡塔安家,就很难说了;因为他们肯定不是来找工作的。最初的几个星期,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邮件,只有几张《老年》、《西部汽车》之类的订
      报单。而后开始有信来了,大概一周一两封的样子。我来时,有时能看见他们中的一个在屋外散步,有时则见不到任何人。不过孩子们倒是总在那儿,屋里屋外的跑出跑进,又在旁边的一块空地上玩耍。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是模范家庭;可他们在那儿住了一段时间以后,草开始发芽了,可那是什么草啊,又枯又黄。谁也不会愿意看见这种东西的。我知道杰西老头来过一两次给它们浇浇水,而他们却说买不到水管。于是他给他们留了一根。后来我发现孩子们拿着那根管子在院子里玩儿,它的结局就是这样。有两次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小运动车停在房前,那车不是从这附近开来的。
        我和那女人直接打交道只有一次。有一封信欠资,我就带着信走到她家门口。两个女孩子中的一个让我进去,然后跑去找她妈妈。屋里堆满了零零散散的旧家具,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只是还不至说很脏。可能不够整齐,但不是脏。起居室里,一把旧躺椅和一把扶手椅靠墙摆着。窗户下有一只用砖和木板搭成的书箱,里面塞满了平装书。犄角处,堆着许多画,都反扣着,另一侧有一幅画还搁在画架上,上面盖着布。我把邮袋换了肩,想站得更稳些;不过我开始觉得还不如我自己付了那笔钱呢。我一边等一边看着那画架,正想侧身走过去掀掉盖布看看,这时我听见了脚步声。
        "我能帮你什么忙?"她说道,人出现在门厅里,一点儿也不友好。
        我碰了碰帽檐,说道:"如果你不介意,这儿有封欠资的信。"
        "让我看看。谁来的?噢,是杰!这个傻瓜。给我们寄了封没邮票的信。利!"她叫道。
        "杰瑞来信了!"马斯顿走进来,不过他看上去不是很高兴。我等在那儿,两条腿换着站。
        "我来付钱,"她说,"看在老杰瑞来信的分上。给。再见。"
        就是那种样子--可以说根本没什么样子。我不能说这附近的人已经习惯了他们--他们不是那种你能真正适应的人。不过过了一阵,没人再注意他们了。如果人们在塞夫威超市碰上他推着货车,可能会瞧瞧他的胡子,除此之外就不会注意他什么了。再也听不到别的故事了。
        有一天他们消失了。向两个方向。后来我发现一星期前她和一个人--一个男的--先离开了,过了几天,他带着孩子们去了瑞汀,他母亲家。从星期四到第二周星期三的六天里,他们的邮件就呆在信箱里。窗帘全挂着,没人确切知道他们是否把它打开过。但那个星期三,我看见那辆福特车又停在院中,窗帘仍挂着,但邮件没了。
        从第二天起,他每天都呆在信箱边等着我把信递给他,要不 他就坐在前廊的楼梯上抽烟,很显然,他是在等什么。他一看见我来,就站起身来掸掸屁股上的裤子,朝信箱这边走过来。如果我有邮件给他,他发现我几乎还没递给他,他的目光就已经急不可待地扫到了发信人的地址。我们很少交谈,哪怕是一句话;如果我们恰巧目光相遇,也只是彼此点点头,可连这种时候都很少。他很痛苦--谁都能看出来--如果我能,我真想帮帮这孩子,但我又不知说什么才好。
        大约是他走回来一星期后的一个早晨,我看见他双手插在后兜里,在信箱前走来走去,我下决心跟他说点什么。说什么,我还不知道,但我肯定会说点儿什么。我走上便道时,他的背正对着我。我走近他时,他猛然转过身,他脸上的表情使我要说的话僵住了。
        我手中拿着他的邮件立在那儿。他朝我跑了两步,我把它递过去,看也没看。他盯着它像在发楞。
        "占有人,"他说。
        那时洛杉矶寄来的一份医疗保险计划的广告单,那天上午我至少投送了七十五张。他把它对叠起来,走回屋去。
        第二天,他又在外面等。他脸上的表情老成了,好像比前一天能自制多了。这一次我有种预感,我带来了他正盼着的东西。那天早晨在邮站装邮袋的时候,我仔细看过了那封信。那是个普通的信封,地址是一个女人手写的花体字,占去了大半个封皮。邮戳是波特兰的,发信人地址上有姓名的缩写JD和波特兰街区的地址。
        "早上好,"我说,把信拿出来。
        他一言不发地从我手上接过信,脸刷地就白了。他摇晃了一下,然后朝屋里走去,冲着光举着那封信。
        我大叫道:"孩子,她不是好人。我一见到她就敢断定。为什么你不忘了她?为什么你不去工作而忘了她?我当年处在你这种境地时,是工作,白天黑夜的工作,让我忘掉一切的;那会儿正打仗,我在。。。。。。"打那以后,他不再在外面等我了,他在那儿只是再呆了五天。每天,我都能瞥见他仍在等我,不过是站在窗后,透过窗帘向我张望。我走以后他才出来,我能听见屏风门的响声。如果我回头看看,他就显出不紧不慢的样子,朝信箱走去。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正站在窗户边,神情平静、安闲。窗帘都放了下来,百叶窗收起来,我当时就看出他收拾好东西要离开。不过,从他的脸色我能看出,他这次不是在等我。他的目光扫过我,越过我,落在了南方的房顶和树上。甚至当我离开了房子,又走下便道以后,他仍然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回头望了望。我能看见他仍呆在窗边。那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只能转过身去,顺着他的目光的那个方向望过去。不过,正像你能猜到的,除了还是那片古老的森林、山峦、天空外,我什么也没看见。
        第二天他就走了。他没有留下任何转投的地址。时而还会有些邮件,是寄给他或他妻子或他们两人的。如果是甲级邮件,我们就保留一天,然后退还寄信人。不是很多。而我也不在意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工作,而我总是高兴有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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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德·卡佛:我父亲的一生
      
      译:丁丽英
      
      
      我爹名叫克利夫·雷蒙德·卡弗。家里人都叫他雷蒙德,朋友则叫他克利夫·雷蒙德。而我的名字却是小雷蒙德·克利夫·卡弗。我讨厌那个“小”字。在我小时候,爹总是管我叫弗罗格,那倒不错。可后来,他也开始像家里人那样,叫我小雷蒙德了。这样叫,一直叫到我十三四岁,那时我就扬言说了,谁要再这么叫我,就不睬他,爹只好改叫我道克。从此,直到他1967年6月17日去世,他都叫我道克,要么管我叫儿子。
      
      爹死了,母亲打电话来报丧,是我妻子接的电话,当时我不在家,正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到尹阿华大学的图书馆管理系就读。妻子一拿起电话,母亲就脱口而出:“雷蒙德死了!”一瞬间,妻子以为是我死了,后来母亲才讲清楚自己指的是谁,妻子便说:“感谢上帝,我还以为是我的雷蒙德呐!”
      
      1934年他离开阿肯色去华盛顿州找工作,一路步行,搭便车,还要乘坐载货列车的空车厢,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梦想在推动他。我很怀疑。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梦想,他上华盛顿州,只不过为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稳定工作。稳定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工作。他摘了一段时间苹果后,才在大峡谷水坝找到一份建筑工人的体力活,安顿下来。然后,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辆车,开回阿肯色去帮他的家人,我的祖父祖母搬家,举家迁往西部。他后来说,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差不多要饿死了,这可不是瞎说的。也就在他回到阿肯色,那个镇叫利昂纳,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遇到了我母亲。他们是在人行道旁遇见的,那时他刚从一家小酒店出来。
      
      “他是个酒鬼,”母亲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果当时我有一颗水晶球就好了。”他们曾在一年前或别的时候的一次舞会上见过。母亲告诉我,他在她之前有过女朋友。“你父亲总是有女朋友的,甚至在我们结婚以后也有。而他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来没有其他男人。我也没有失去过什么。”
      
      就在他们去华盛顿州的当天,一个治安法官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于是,这个高高大大的乡村姑娘,和原来的农场工人,现在的建筑工人结了婚。新婚之夜,我母亲是在阿肯色公路旁的帐篷里,和我父亲家的人一起度过的。
      
      在华盛顿州的奥马克,我父母住的地方比窝棚大不了多少。祖父母住在隔壁。爹仍然在水坝工作,后来,巨大的涡轮机发出了电,并途经几百英里,把水倒灌进加拿大,弗兰克林·罗斯福来建筑工地演讲,当时爹就站在人群中听。我爹说:“他一句也没提为了造水坝而死去的人。”他有几个朋友死在那里,他们有的来自阿肯色,有的来自俄克拉荷马,有的来自密苏里。
      
      然后,他在克拉斯卡宁的锯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小镇在俄勒冈州,紧靠着哥伦比亚河。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母亲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我爹自豪地抱着我,站在那家工厂的门前,脸冲着镜头。我的帽子歪斜着,差不多快要掉下来了,而我爹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正咧开嘴大笑。他是去上班,还是已经下了班?看来都不重要了,反正他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个家庭,这就是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
      
      1941年,我们搬到华盛顿州的雅基马,爹找到的活儿是当锯木工,锯木工的技术还是在克拉斯卡宁时学会的。战争爆发后,并没有叫他去服役,因为他的工作对战争来说十分重要。军队需要加工好的木材,他就把自己的锯条弄得非常锋利,甚至能锯掉你手臂上的汗毛。
      
      自从我们搬到雅基马后,爹把他的亲戚也安置到了那里。到四十年代中期,我爹家族的其他成员:他的兄弟、他的姐妹,还有她们的丈夫,直至叔舅、表堂兄妹、侄甥辈,以及他们的整个家庭和朋友,都从阿肯色搬来了。一切都是因为我爹带了个头。男人都到喀斯卡特山的博伊西,我爹干活的地方去干活,女人都到罐头厂去包装苹果。照我母亲的说法,很快,每个人都比我爹过得好了。我的母亲说:“你爹存不住钱,钱把他的口袋烧了个洞。他总是在为别人忙活。”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住进的第一所房子,是在雅基马的第十五南大街1515号,厕所是安在门外的。每到万圣节夜晚,或者随便哪一个该死的夜晚,邻家十几岁的孩子都会把厕所挪到别处,挪到隔壁马路上去。我爹就不得不找人来帮忙,把厕所重新搬回家。那些孩子还会把厕所移到别人家去,栽在院子中央,有一次,他们竟把它点上了火。但是,并非我家的房子厕所是在屋外的,等我大起来,有了足够的力气时,一看见别人家的厕所有人进去,就朝那里扔石头。这叫做轰炸厕所。可是这样没多久,渐渐每户人家的厕所都移进了屋,还装了管道,但我家的厕所仍在外面,是这一带惟一的一个了。我很害羞,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学校老师怀斯先生开车送我回家,开到我家前面的地方,我就要他把我放下来了,我对他谎称我就住在这里。
      
      我还记得有一天夜里,父亲很晚才回家,母亲却将他关在门外。他喝醉了,当他撞门时,我能感觉到房子在震颤。等他强行打开窗想要爬进来时,我母亲就用一只淘箩砸他,正好砸在他的眼睛中间,将他打了出去。我看见他倒在草地上。多年后,我曾经掂量过这只淘箩,重得像一根擀面杖,一边想象着,有人要是被这类玩艺儿砸中头,感觉会怎样。
      
      我还记得就在那段日子,爹曾经把我带到卧室,让我坐在床上,对我说我可能要去拉沃姑姑那儿住上一阵。我不明白,我干了什么,不得不住到外面去。但不管怎样,这件事后来好歹不了了之了,因为我仍然和家里人在一起,没有住到别处去。
      
      我记得母亲总是把他的威士忌倒进水槽。有时全部倒掉,有时怕他发现,只倒掉一半,另外再加满水。有一次我尝了尝他的威士忌,那东西味道实在可怕,我想象不出还有谁会去喝它。
      
      很长时间我们没有汽车,大约在1949年,要么就是在1950年,我们终于搞到了一辆,一辆1938年产的福特牌。但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吃尽它的苦头,我爹不得不将一只马达重修了一下。
      
      “我们在镇上开的是最旧的汽车,”我母亲说,“我们用来修车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凯迪拉克了。”有时她在驾驶室的车底板下发现谁落下的口红,还有带花边的手帕,就对我说:“看见没有?一定是哪个荡妇留在车里的。”
      
      一次我看见母亲端了一锅热水跑进我爹睡觉的房间。她把爹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浸到水里。我站在走廊里看着。我想知道有什么结果。她告诉我,这样能使爹在睡梦中开口说话。她肯定爹有些事瞒着她,而她有必要知道。
      
      我记得,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总是搭乘北岸公司的车,穿过雅基马的喀斯喀特山脉到西雅图去,住在万斯旅馆,到一家名叫“就餐铃声” 的咖啡店吃东西。有一次我们还到伊瓦尔的蛤蜊养殖场,去喝了好多杯热的蛤蜊汤。
      
      1956年,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爹把在雅基马的工厂里的活儿辞了,又在切斯特找了一份工。切斯特是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个小镇,那儿有家小锯木厂。当时换工作的理由是,他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他们还含糊不清地向他保证,几年之内可以让他当锯木工的头儿,但我想,根本原因还是,我爹习惯于奔波,仅仅是想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罢了。雅基马的生活对他来说太刻板,没有起色,而且一年前,他奔了两次丧,他的父母在六个月内相继谢世。
      
      我毕业没几天,正准备和母亲收拾行李搬到切斯特去,我爹的信到了。信是用铅笔写的,信上说,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要我们用不着担心,他被锯子割伤了,可能有一些碎钢屑弄进了伤口。不管怎样,他说他出了事,像煞要失去工作。这封信里,还附着一张别人的明信片,没有签过名,那人告诉我母亲,爹差不多要死了,他一直在喝“纯威士忌”。
      
      当我们赶到切斯特时,爹正住在属于公司的活动房里,一时间,我竟认不出他来了。有一阵子,我很不愿意去认他。他瘦极了,皮包骨头,又苍白,又困惑,看上去不知所措的样子。
      
      他的裤子没有系好。他好像不是我爹。母亲开始哭起来。我爹用胳膊勾住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却好像什么事也不明白的样子。我们三个就在活动房里住下了,我们尽量照顾好他,但我爹的病仍然不见好转。那个夏天,还有秋天的一些时候,我和他一起到锯木厂上班。我们早上起床,一边吃鸡蛋和烤面包,一边听收音机,出门时带着盛午饭的饭桶。早晨八点钟,我们一起走进工厂的大门,要到下班的时候,我才能再见到他。十一月份,我回到雅基马,好和女朋友离得近一点,那女孩,我是准备和她结婚的。
      
      他继续在切斯特的工厂干活,直到第二年的二月份摔倒在岗位上,被送进了医院。我母亲问我能不能回去帮忙,我就赶上从雅基马到切斯特的巴士,并指望这趟车能把他们送回雅基马。
      
      我爹得的病,除了身体上的,还伴有一次精神崩溃,虽然当时我们不知道病症的名称。在回雅基马的途中,他什么话也不说,甚至问他最直接的问题,“雷蒙德,你感觉怎么样?”
      
      “你行吗,爹?”都不回答。如果他要交流,完全是可以交流的,只要动动头,或把手掌往上抬起,都可以表示他的意思,我不知道,或者我不在乎。在路上他惟一说话的那次,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我在俄勒冈的一条碎石路上开快车,快得连汽车的消音器都松掉了,只听他对我说:“你开得太快了。”
      
      回到雅基马看了一个医生,这医生一定要让我爹去看精神科。我母亲和我爹不得不领了所谓的救济,由国家来向精神科医生付费。那个精神病医生问我爹:“总统是谁?”这个问题我爹能够回答。我爹说:“艾克。”不过,他们仍然把他送进了山谷纪念医院的十五楼,给他做电休克疗法。后来我结了婚,开始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那时我爹仍被关在那里,我妻子就在他下面的一层楼生孩子。
      
      孩子一生出来,我就上楼向我爹通报。他们让我穿过一扇钢门,指给我看我爹在哪里。他坐在一张躺椅上,毯子盖过了膝盖。嘿,我想,我爹到底是怎么了?我坐到他旁边对他说,他现在当祖父了。他等了一分钟,然后说:“我确实感觉像个祖父。”他就是这么说的。他没有笑,也没有动。那个房间有很多病人。我抱住他,他开始哭起来。
      
      不管怎样,后来他出了院。现在算来也是好多年过去了,当时他没法工作,只好坐在房子附近,考虑下一步该做什么,他这辈子作了什么孽,让他落到这地步。而我母亲辞了工作去打零工。多年后,她总是提到所谓的“雷蒙德生病”的那段住院以及出院后的日子。而生病一词,对我来说,意思已完全不同了。
      
      1964年,通过朋友的帮助,我爹很幸运地被一家木材厂雇用,那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克拉马斯。他一个人先搬到那里,看看能不能应付。他住在离厂不远的木屋里,木屋只有一个房间,与他刚到西部时和母亲住的地方差不多。他给母亲写潦草的信,还要她在电话中把信念给我听。他在信中轻描淡写地提到了近况,去上班的每一天,都把它当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他还告诉她,这样第二天就容易过了,接下去也是如此。他要她代他向我问好。他说,如果他在夜里睡不着觉,就想我,还想我们在一起的好时光。终于,两个月过后,他恢复了一些自信。
      
      他可以胜任工作了,并且不再担心会让其他人感到难过。当他蛮有把握时,就让我母亲搬去他那里。
      
      他曾经有六年没有工作,那段时间不能享受任何东西:房子、汽车、家具,还有电器,包括我母亲最喜欢、并引以为豪的大冰箱。他还丢了自己好听的名字,雷蒙德·卡弗,成了某个付不起钱的男人,他的自尊心也丢了。他甚至失去了性功能。我母亲告诉我妻子:“雷蒙德生病的日子,虽然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却什么也干不成。我倒无所谓,不过我想他是要的。”
      
      那些年,我努力挣钱养家糊口,但事情一桩接一桩地发生,我们发现经常得搬家。我不能像我爹那样生活。一个圣诞节,我终于逮到机会告诉他,我要当作家。也许,过去我告诉过他我要当整形外科医生来着。“你会写什么?”他想知道。接着,他像是要帮我回答似地说:“写你熟悉的事。写我们一起去钓鱼的事。”我说我会的,但我知道我不会写。他说,“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我说好的,却没有做到。我没有写什么钓鱼的事,我想他不会特别在意这一点的,他也没必要知道我那些日子在写什么,况且,他从来不读书。然而我还是想象自己在为他写。
      
      后来他死了。那时我远在尹阿华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他说。我来不及和他做最后的告别,也没有对他说,他干新的工作真了不起,我很骄傲他能恢复过来。
      
      母亲说,那天晚上他下班回家,晚饭吃了很多,然后坐在桌旁,喝净了剩下的威士忌,酒瓶是第二天发现的,藏在垃圾箱底的咖啡渣下面。他喝完酒,就站起来睡到床上,过一会儿,母亲也上了床。但夜里母亲又不得不爬起来,移到躺椅上去。
      
      她说:“他呼噜打得很响,吵得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再看他时,他仰面躺着,嘴张开,脸颊凹陷下去。她说,已经发灰僵硬了。她知道他已死,不需要医生来告诉她,但还是叫来一个医生,然后她就给我打电话,电话是我妻子接的。
      
      母亲保存的过去那些在华盛顿州时拍的照片里,有一张是我爹站在汽车前,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提着一串鱼。当时他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脸上的表情很局促。我向母亲讨来这张照片,她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些别的东西。我把照片贴在我家墙上,每次搬家,照片总跟着一起搬。我不断仔细地端详这张照片,想要弄明白发生在我爹身上的事,也好为自己理清头绪。
      
      但是我弄不明白。渐渐地,我爹离我越来越远了,回到时间中去。终于在一次搬家时,照片被我弄丢了。于是,我试着去回忆,同时想法讲一讲我爹的事情,我想,我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很相像。当我住在旧金山南部郊区的一座公寓里时,写了一首诗,当时我发现我像爹一样有了酗酒的麻烦。诗能够把我和他联系起来。
      
      父亲二十二岁时的照片
      
      十月。在这潮湿、陌生的厨房里
      我研究着父亲羞怯的年轻人的脸。
      绵羊般的笑靥,一手提着一串
      尖细的黄鲈鱼,另一只手里
      是一瓶加斯伯牌啤酒。
      
      他穿着绒布衬衫和牛仔裤,靠在
      1934年产的福特汽车的挡泥板前。
      戴着旧帽子,翘起的帽檐遮住了双耳,
      他要为子孙后代摆出勇敢而健壮的姿态。
      我父亲一辈子都想变得勇敢。
      
      但他的眼睛将他出卖,还有那双
      疲软的手,提着一串死鲈鱼
      以及那瓶啤酒。父亲,我爱你,
      但怎么能从我这个同样控制不了酒精,
      甚至找不到鱼的人嘴里,说出谢谢你。
      
      那首诗倒是真实的,只有我爹的死期不真实,应该是在六月,而不是像第一行诗中写的那样在十月。我想多一个音节,好使单词拖长一点(注:六月:June,2个单节;十月:October,4个音节。暗指作者想推迟父亲的死期。)。再说,我想留住一个月正好容我写一首诗——那个月的日子,微弱的灯光,空气中飘着烟雾,事物正在死亡,正在腐烂。六月是夏天的夜晚和白天,是毕业典礼,是结婚周年,是我一个孩子的生日。六月,不是我父亲死去的月份。
      
      举行完葬礼回家后,大家全挪到院子里去,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走过来对我说:“想必他会比在这里的时候快活。”我一直注视着她离开。我还记得她的帽子上有一只小圆球。然后,我父亲的某个表兄,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我们都会想念他的。”我知道他这么说并不完全是出于礼貌。
      
      我哭起来,这是得到噩耗后的第一次,以前也没有时间这样痛哭过。现在,突然间,我却大哭不止。那个夏天的中午,我抱住我的妻子哭泣,当她对我说话,安慰我的时候,仍然在哭。
      
      我听见大家在对我母亲说些安慰的吊唁之辞,令人高兴的是,我爹方面的亲戚都来了,我想我记住了那天人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可能什么时候好把它讲述出来。但我做不到了,因为我几乎都忘光了。惟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中午我爹和我的名字被反复提起,我知道他们在谈论我爹。雷蒙德,这些人不停地说着,用我童年时就熟悉的甜美的声音说着。雷蒙德。
      
      http://forum.bomoo.com/showthread.php?t=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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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素而迷人的叙述语调
      
      
      
      自从后来的作家在蒙田的随笔里读到那个漂亮的问句:“我知道什么呢?”陡然之间,这个世界上的怀疑主义者最少增加了一百倍,仅仅是书籍的名称,就从原本十分朴素的陈述语气转变成了追根究底、机械重复和无病呻吟地感叹。比如时下这些小说家,一个个都跟舌头抽筋似的,尽说废话。铁凝的《永远有多远》、张炜的《能不忆蜀葵》、池莉《猜猜菜谱和砒霜是做什么用的》、朱文的《人民到底需不需要桑拿》、东西的《我为什么没有小蜜》,还有更不入流的,恕我记不住作者的名字,但那印在封面上的书名却透露着恶俗,《我妈妈的男朋友是谁》、《我是谁的谁是谁》,我这人天生讨厌绕口令,所以绝对没兴趣到这些小说里找答案。更有甚者,连余华和洪峰这样的有理想的作家,也跟着起哄,把自己的随笔集弄得稀奇古怪:《我能否相信自己》、《你怎能独自温暖》。
      
      
      够了,这样的罗列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美国超级畅销的小说除了《飘》,还有一本也是女作家哈珀·李写的,中文翻译成《白与黑》,事实上英文原名是《杀死一只学舌鸟》。“模仿鸟不干别的,它为我们唱歌,让我们快乐。”然而现在的小说家,偏偏喜欢自言自语,不顾读者的感受。写作从模仿开始并没有错,但最可怕的事情无疑是鹦鹉学舌自鸣得意。在某种程度上,雷蒙德·卡佛既是罪魁祸首,又是无能为力的受害者。
      
      
      熟悉村上春树的细心读者都可以从作家年表里发现,村上目前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客座教授,他翻译过卡佛的多部作品,例如《我打电话的地方》和《夜幕下的马哈鱼》。这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世界上第一流的小说家多半都是驻校作家,例如彼得·凯里、约翰·欧文等。我们国内也渐渐有这种作家走向校园的迹象,金庸在浙大,贾平凹到西北大学,马原在同济大学,格非从上海跑到了清华。很显然,他们能够当上教授导师是因为写过小说,在文坛占有一席之地。相比于那些满口学术话语的批评家,他们更有资格谈论创作,你管他们文凭干吗,就是结巴又怎么样,想当年沈从文初上讲台还挂黑板呢。雷蒙德·卡佛早年过了不少苦日子,后来他受聘到加州大学等各所高校里边教英文边教创作,生活才开始安顿下来。
      
      
      这是个值得文学史好好研究的现象:卡佛和墨西哥小说家胡安·鲁尔福都没有写过大部头的作品,却以少胜多以质取胜,仅仅是靠几本薄薄的短篇小说集,就屹立不倒,树立了自己的光辉形象。正如余华拜倒在鲁尔福的脚下,格非也说过类似的话:雷蒙德·卡佛“俨然已是一位国际级的叙事大师”、“继海明威、福克纳之后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之一,真正的当代大师”。卡佛才活了49岁,生年不过半百,留下了三本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两本是疑问句式构成的——《请你安静点好吗》和《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什么》。
      
      
      《第二十二条军规》里的主人公在检查信件时,经常干一些无聊的勾当,比如删除一切修饰语和定冠词,“潜在文学工场”的实验小说家乔治·佩雷克更是了不得,他有一个小说彻底消灭了法语中使用频率特别高的字母 e的存在。比起这些雕虫小技,卡佛的小说语言更是煞费经营,纷繁的生活在他的笔下被剥去了外衣,没有那种虚伪的诗意,完全接近纯粹透明。例如他在《我打电话的地方》描述一个酒鬼手的颤抖,可以跟茨威格在《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里刻画过的那双赌徒的手媲美。也许你不敢相信,就是这部以《我打电话的地方》命名的卡佛短篇小说集被《纽约时报书评》收入1988年最佳图书。遗憾的是,卡佛本人也刚好在这一年因肺癌病逝。在这位“简约派”短篇小说大师去世一年后,他教过的学生杰伊·麦金纳尼回忆说:卡佛喜欢听讲甚于讲课,他对文学的探讨是自由化而印象式的,完全以文本为主,尤其注重细节。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创作课的教法,要比那些混帐的博士论文高明一千倍。
      
      
      我一直忘不掉卡佛小说里的人物和种种细节描述,比如那个咖啡馆的女招待、烟囱清扫女工还有《大教堂》里的瞎子,透过种种怪异的举动,卡佛让“原本平凡无奇的事物骤然令人闻之丧胆”,美国著名评论家欧文·豪认为卡佛之所以能够“在狭窄的限制中展现高度技巧”,自有他的一套写作办法,简单概括一下,就是:紧张的情节、冷漠的语调、朴实的场景和出色的震撼效果。
      
      
      我在开篇就列举了一些国内小说的标题,然后和卡佛形成对照,其实想表述的看法是“形似”并不代表“神似”。雷蒙德·卡佛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模仿不来的,因为你可以掌握欧文·豪总结出来的那套写作办法,但却无法具备卡佛的亲身经历,他写戒酒等事件,都带着一份痛彻心肺的记忆在里面。在契诃夫之后,卡佛可能是唯一能够曲尽下层小人物的种种辛酸的短篇小说大师。
      
      
      哈珀·李说,杀死一只反舌鸟是一桩罪过,真正的勇敢是赤手空拳,迎难而上。任何停留在表面上的机械模仿都是可笑的,雷蒙德·卡佛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确立了自己的声音,一种朴素而迷人的叙述语调。我们后来的作者在遇到创作的难题时,最好不要打电话找他请教。
      
      
      *《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美]雷蒙德·卡佛著,于晓丹译,花城出版社出版。
      
      
      张永义/文
      
      http://www.ccnt.com.cn/book/?catog=reviews&file=2002032802
  •      读卡佛是找着去读的,主要还是由于各种各样的评论的影响,比如格非和苏童。一直被格非那篇著名的《雷蒙德·卡佛》感动着,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如此为另一个小说家折服,这本身就足以引起我的兴趣。后来又看到了苏童的推荐,《马辔头》,很难找到,却让我找到了,在《外国文艺》一九八几年的一期上(具体记不得了)。头一次接触卡佛并没有特别的喜欢,当时还觉得苏童有点言过其实,虽然他推崇的写《伤心咖啡馆之歌》的麦卡勒斯的确很棒。后来就是在网上看到了《大教堂》,这才重新对卡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候想想,如果能做《大教堂》里的瞎子,其实是很幸福的。
       卡佛是个独一无二的作家,就像人的脊梁,仅仅只有一根,再多一根就不是味儿了。而且卡佛这根脊梁也仅仅只能长在他身上,换谁都不行。舍伍德·安德森、海明威、契弗都是短篇的大师,但是他们都没有可能写卡佛那样的小说,换过来也一样。或许大师之所以是大师,原因正在这里。
       卡佛的小说是在他自身那种生活的汁液中泡出来的,除了苦、涩,也许还有一点酸和甜吧。无论是《我打电话的地方》还是《他们不是你丈夫》,那种生活都只属于卡佛。卡佛不是那种先声夺人的作家,他拒绝高调,拒绝姿态,拒绝一切虚伪的东西,浅尝辄止的人是读不懂他的。他推崇契诃夫,但他比契诃夫走的更远,更极端。读卡佛的感觉,就像你面对一扇窗,窗外的晾衣绳上停着一只鸟,鸟在你的视线里停留了短暂的一刻,然后飞走了。卡佛的小说就是那根空荡荡的晾衣绳,但又不单纯是空荡荡的绳子,因为在你心里,已经留下了那只鸟短暂停留又飞走的痕迹。在我看来,卡佛的魅力,正是这种我姑且称为痕迹的东西。
  •      这个名字,快把我的耳朵磨出茧子了。
       村上春树、彼得·施塔姆,甚至王朔、苏童,都曾以敬仰的语调谈起他,仿佛忽略便是终身遗憾。可惜,这样一个被名家们时常提及的人的作品,在内地仅出版过两本——1992年花城出版社的《你在圣·弗兰西斯科做什么?》,2002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雷蒙德·卡弗短篇小说集》,后者在网上还能邮购得到,前者却只有二手货可淘了。
       卡佛去世时,只有49岁,尚未来得及创作长篇。由于生计困顿,他一直在写短篇,因为,算是比较快捷的赚钱方式。他的文字简洁,摈弃任何修辞,不会令人大喜大悲,没有致命的快感或痛楚,以底层人的生活片段为主,总在意想不到处结尾。只读过一遍的我,应该没有什么发言权。就像某人说的“一本好书,一部好电影,我们总是很难在第一眼就准确看清它抓住它,就算幸运抓住,也很难真正地、面面俱到地掌握住它完整的美好,原因很简单,它总是整体的或局部的,超越了我们当下的阅读准备,包括我们的知识准备、情感准备以及道德准备,于是,我们一定得多给自己一些回身的空间,好容纳常识、思考、积淀和消化。”卡佛,是值得再阅读的。
       1990年初夏,在东师校园商店(神奇的N合一的地方,有邮局有储蓄所有书店有水果摊)门口,矗立着一个醒目的广告牌——《挪威的森林——告别处女时代》。那,大概就是村上春树进入内地的初始。有人买了,宿舍内便开始传看,班级里便开始传看,只当它是另一本《查特莱夫人和她的情人》。谁也不曾预料,若干年后,村上春树会成为小资们的文化符号,泛滥到被误读。
       现在,内地,关注卡佛的目光似乎日渐增多。不知道,这个村上春树的偶像,是否也会被追捧到过犹不及的地步。
      
  •     什么叫短篇?什么叫功力?看了就知道,平静的叙述却另人闻之色变,他的小说已近乎完美。
      
      
      
      
      
      
      
      
      
  •   奇怪,从这些剧透来看,他们是自己吞噬了自己;
    世界对他们还不错,因为不管是车还是身体,他们还有东西可卖,人家看起来也愿意付钱。
  •   邦尼这儿确实是个好广告位= =
  •   这版感觉翻译的有点生涩
    很烦的是被书商炒的价格离谱。。
  •   这本书里面的翻译真的是特别不喜欢。
  •   看楼主说得这么出神入化..看来我也得去看看咯
  •   买来读读看。
  •   我突然觉得,罗伯特学瞎子一样抚摸大教堂那瞬间的感觉与滋味,也许就是每个人对生活的感受了。不可言。
  •   这个卡佛小组有过讨论。老子要搞本电子书出来大家看,不受炒书团那帮人的鸟气
  •   翘首以盼
  •   我一个月前突然发现:自家的旧书架上有这么一本,不用去学校偷了。
  •   个人也觉得于译得不好,并且语感很差。还是小二译得好。
  •   从语感上来说,我倒是觉得于译比小二好。
  •   受教了,保存起来,谢谢
  •   我高中的时候还买到过一手货
    去出版社打听打听,说不定还有存的。
  •   时代不一样了,纯文学作家没市场。《花季·雨季》这样的书放现在也未必火得过《诛仙》、《星辰变》什么的垃圾。现在就是垃圾横行的出版市场。因为垃圾值钱,读者爱看,哪怕边看边骂还是乐意买。
  •   不厚道。大家去博尔赫斯书店买,原价才6.6元,而且可以邮购(不用付邮费)。我就是在那里邮购的。http://www.borgeslibreria.com/
  •   不是吧,有吗?有没有米格尔大街?我想要.
  •   米格尔大街又不难买。浙江文艺版的,很多地方都有阿。博尔赫斯书店应该会有,你去书店网站查一查就知道了。
  •   我还是想要花城的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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