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与义务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  作者:余雅风  页数:268  字数:220000  

内容概要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学生作为公民、受教育者,宪法和法律对其权利和义务作了规定。作为2007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AHA07122)的成果,《校园法学实务书系:学生权利与义务》针对现实中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产生冲突并引发纠纷这一突出问题,系统阐释了学生在与学校形成的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还对学生管理法治化所必须遵循的法治原则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学校惩戒、学生财产权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

作者简介

  余雅风,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教育法学、未成年人法学、青少年发展与青少年政策。著有《构建高等教育公共性的法律保障机制》、《新编教育法》、《学生权利概论》等,在《新华文摘》、《教育研究》、《科研管理》、《高等教育研究》等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学生权利与义务概述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一、学生与学生观
  一、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二、法律是确认学生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第二节 学生是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
  一、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
  一、学生的法律身份
  二、学生权利义务的分类
第二章 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学生与学校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学生与学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
  一、学生作为与学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学生与学校在民事行为法律关系中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一、学生的人身权利
  一、学生的财产权
  二、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救济性权利
 第三节 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义务
  一、尊重他人人格尊严
  一、爱护学校公共设施设备,不侵犯学校及他人财产权
  三、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纳合法费用
  四、民事赔偿义务
第三章 学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一、学校与学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
  二、实定法中的学校管理权及其特点
  三、学校与学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学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一、学生的实体性权利
  二、学生的程序性权利
  三、学生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第三节 学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
  一、接受教育,参加考核,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管理与监督的义务
  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接受处分的义务
第四章 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章节摘录

  (三)学生作为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在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主体。其属性有:①行政相对人是被行政主体管理的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②行政相对人不能规避行政主体的管理,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主体对自己施行的行政行为不能选择、躲避、对抗。③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主体管理的范围、程序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不是随意的,是法定的职权。既不能超越,也不能疏于管理,否则就是渎职或滥用职权。同时,行政机关在实施管理的时候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主体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其行政管理行为无效。④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批评、申诉、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1.学生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的对象  学生管理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因履行教育职能,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行为或活动进行组织、规范和控制等的总称。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并且在各种管理过程中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实现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承担着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各方面职能。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每个环节都处于学校的管理当中,因此,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涉及各个方面的内容,包括:  学籍管理。指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从入学注册、升留(降)级、转系(专业)与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开除、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等方面,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身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并实施的管理。它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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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法学书不错平常多学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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