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胡德胜  页数:330  

前言

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突出和加剧,并受到了各国政府、科学家和普通民众日益广泛而深切的关注。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过去多在自然科学领域,比如,对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生态水文学研究、生态保护规划的研究等等。当然,这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法律与政策上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以及应用问题。比如,可以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研究生态环境需水量。但是,如何保障生态环境需水量?不仅仅需要采用一系列方法、措施和手段,还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文件,从法律和政策上保障生态环境用水。非常高兴地看到西安交通大学教授胡德胜的力作《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一书即将付梓出版。方法论上,该书立足于自然科学的前沿研究成果,从法学的视野,通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路径,运用实证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与政策,可谓研究方法科学而独特。内容方面,它基于一手文献资料对25个代表性法域的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和比较,提出并阐释了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建议从8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可谓研究成果内容创新而颇具价值。自然科学成就的价值实现需要直接和间接的法律与政策保障。特别在许多方面,自然科学成果亟切需要转化为适当的法律与政策措施。因此,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胡德胜教授的这本专著在这方面是一项有益而成功的尝试。可以说,该书在我国水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法学领域富有科学价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必然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研究与应用,有助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特此为序。

内容概要

健康的生态系统需要最低数量和适当质量的水。保障生态环境用水是一个涉及遵循自然和科学规律,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事关全局性成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然而,原始资料或者一手文献是进行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础;否则,就会出现以讹传讹、以偏盖全、断章取义的情况,难免得出错误结论的研究结果。    本书选择了25个法域,对其有关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与政策进行了深入的原创性比较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并就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用水保障制度提出了富有价值的建议。本书所涉及的法域之多,是国内法学研究领域中极其少见的,具有巨大的资料价值、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参考价值和收藏价值,可供法学、管理学、水利科学和生态学以及立法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有关工作和研究人员、教师、研究生作为教材、参考书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1章  生态环境与水 第2章  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国际的视角   第3章  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中国的实践第二编  富水法域篇 第4章  加拿大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5章  芬兰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6章  密歇根州(美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7章  爱沙尼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8章  俄罗斯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9章  巴西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0章  印度尼西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1章  马来西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第三编  中等法域篇 第12章  密西西比州(美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3章  塔斯马尼亚州(澳大利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4章  英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5章  保加利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6章  乌克兰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7章  墨西哥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18章  土耳其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第四编  缺水法域篇 第19章  加利福尼亚州(美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20章  南非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21章  南澳大利亚州(澳大利亚)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 ……第五编 法理、启示和借鉴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上统一的研究框架,是存在两个不足之处的。首先,给人的印象是章节结构单一、雷同,或许还有些枯燥,这可能不同于国内法学界一些人士的做法。但是,笔者认为,对于从事比较研究而言,特别是涉及多个法域的比较研究而言,一个原则上统一的研究框架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一方面,就会由于缺乏可比性而无比较研究可言;另一方面,比较容易显得杂乱无章。其次,在结构上,铺垫似乎占了一半,关于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的讨论篇幅显得有些偏短。不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来说,有时铺垫多一些是必要的,因为这有助于在更广的背景下了解和理解域外法,避免出现错误、片面或者不当的理解和认识。勒内·罗埃迪关于比较方法的基础的第二条规律很能说明这一点。英国学者科特维尔(Cotterell)也强调:“一切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概念的特征问题,都需要与产生法律的社会条件相联系来加以领会。”①国内有环境法学者指出,由于十分缺乏国外环境法律有关政治、经济、伦理、习惯及其他社会背景的资料,国内不少环境法学者在研究外国环境法时,往往就法律而法律,认识肤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书中涉及了除国际法法域以外的、涉及21个外国国家的23个法域,而且,其中许多并不为国内学术界所熟悉。即使在很多人看来熟悉的美国和澳大利亚,事实情况也并非完全如其所言或者所知,从后面有关章节的讨论中,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本书的介绍或者研究同国内已有研究成果之间存在不小的差异。

编辑推荐

《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基于25个法域之比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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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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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突出和加剧,受到了各国政府、科学家和普通民众日益广泛而深切的关注。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过去多在自然科学领域,比如,对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生态水文学研究、生态保护规划的研究等等。当然,这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法律与政策上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以及应用问题。比如,可以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研究生态环境需水量。但是,如何保障生态环境需水量?不仅仅需要采用一系列方法、措施和手段,还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文件,从法律和政策上保障生态环境用水。

    非常高兴地看到西安交通大学教授胡德胜博士的力作《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一书即将付梓出版。方法论上,该书立足于自然科学的前沿研究成果,从法学的视野,通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路径,运用实证和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与政策,可谓研究方法科学而独特。内容方面,它基于一手文献资料对25个代表性法域的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和比较,提出并阐释了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建议从八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与政策,可谓研究成果内容创新而颇具价值。

    自然科学成就的价值实现需要直接和间接的法律与政策保障。特别在许多方面,自然科学成果亟切需要转化为适当的法律与政策措施。因此,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胡德胜教授的这本专著在这方面是一项有益而成功的尝试。完全可以说,该书在我国水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法学领域富有科学价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必然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研究与应用,有助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特此为序。

    国际水资源协会主席、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主任 夏军

    2010年8月1日
  •   角度新颖,研究问题现实。是课题成果。
  •   买了是为了收集多个国家的制度,资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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