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专题研究

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建伟  页数:410  

内容概要

  《公司诉讼专题研究》的内容都是关于公司诉讼制度及其实现机制的研究,其中多数章节的内容发表在近几年的学术期刊上。公司诉讼制度内容博大精深,《公司诉讼专题研究》仅仅是关于其中个别问题的研究的一个开始,但还是希望抛砖引玉,能够引起更多学术同仁的重视。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一章 公司诉讼制度论纲 第二章 公司非讼程序基本问题研究第二部 分分论 第三章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研究 第四章 公司决议的效力瑕疵及其救济——以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为中心 第五章 股东瑕疵出资责任及其诉讼救济 第六章 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 第七章 强制分配股利之诉研究——以有限公司为中心 第八章 高管薪酬规范与法律的有限干预 第九章 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与一人公司——以《公司法》第64条为中心后记

章节摘录

  (一)非讼事件  非讼事件与诉讼事件相对应,也称非讼案件与诉讼案件。民事事件的含义极广泛,非讼事件也具有多样性,想要从纷繁的非讼事件中抽象出定义十分困难,严格划分非讼事件和诉讼事件并确立区分标准也非易事。“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的关系具有模糊性,迄今为止,对这两个领域的概念进行全面区分,并未获得成功”。关于区别标准,有目的说、对象(客体)说、手段(方法)说、民事行政说以及实定法说等。“目的说”又分为私法秩序形成说及预防说,前者认为诉讼事件是以私法秩序之形成为目的,非讼程序是为明示私权之所在,避免发生私权所在不明之情形;预防说则认为,诉讼事件是以被破坏之私法秩序的回复为目的,而非讼事件则以预防将来可能发生之侵害为目的。“对象说”认为,诉讼事件是以“纷争”(即有争执之权利的确定及实现)为对象,而非讼事件则以无争执的权利(即无纷争的生活关系)之保全为对象。“手段说”认为,诉讼事件是以私权之具有既判力的确定及强制的实行为方法,而非讼事件则无关于私权之确定,其裁判非被强制的执行。“民事行政说”认为,在诉讼事件之裁判系适用抽象的法规以解决纷争,属于民事司法,而在非讼事件则由国家介入于私人间之生活关系为命令处分,属于民事行政。“实定法说”认为,由立法者在形式上列为应依诉讼程序处理者属诉讼事件,而列为应依非讼程序处理或划归职司审理非讼事件之国家机关管辖之事件,均属非讼事件。“实定法说”为德、日之多数说,是鉴于非讼事件所包含之范围甚广且多种多样,无从寻求共通的实质上特征,乃断念于从本质上探究非讼事件与诉讼事件之区别,而改依现行法规定之形式为判断标准。  关于非讼事件的概念,有学者认为诉讼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实体法上的权利存在与否等实质事项有争议的案件;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法院确认某种事实是否存在,从而使一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案件。有学者则认为,“一般言之,非讼事件是指国家为保护人民私法上之权益,对私权关系之创设、变更、消灭,依申请或职权为必要干预的事件,其目的在于预防日后发生争议,以维护社会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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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的一本好书
  •   这么长时间(应经5天)还没收到书,效率太低了。
  •   建伟哥的书,要买
  •   名家之手。通俗易懂。只是内容少了点。
  •   内容新颖充实,值得一读。
  •   部分章节比较空洞,特别是第三章、第四章。合作文章以专著发表,有凑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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