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与定罪量刑最新适用法律图解

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国庆,武冬立,柯良栋 主编  页数:664  字数:881000  

内容概要

  为了帮助办案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立案追诉标准(一)》及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公布施行后新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们编撰了本书。
  《中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丛书: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与定罪量刑最新适用法律图解》对《立案追诉标准(一)》中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的97种刑事案件以及《立案追诉标准(一)》虽没有规定但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的另外6种刑事案件,以独立罪名为单位,用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法律条文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定罪量刑标准进行系统解读,为公、检、法、司和律师及广大法律工作者办理刑事案件提供了实用、准确的法律适用参考。

书籍目录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125条第2款)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刑法第126条)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第128条第1款)
(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刑法第128条第2款、第3款)
(五)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129条)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刑法第130条)
(七)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134条第1款)
(八)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134条第2款)
(九)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5条)
(十)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5条之一)
(十一)危险物品肇事案(刑法第136条)
(十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7条)
(十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8条)
(十四)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9条之一)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十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140条)
(十六)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141条)
(十七)生产、销售劣药案(刑法第142条)
(十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143条)
(十九)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144条)
(二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刑法第145条)
(二十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146条)
(二十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147条)
(二十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刑法第148条)
(二十四)走私淫秽物品案(刑法第152条第1款、第3款)
(二十五)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217条)
(二十六)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218条)
(二十七)强迫交易案(刑法第226条)
(二十八)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刑法第227条第1款)
(二十九)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227条第2款)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
(三十)强迫劳动案(刑法第244条)
(三十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244条之一)
四、侵犯财产案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六、危害国防利益案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三十三条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三十六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三十七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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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与定罪量刑适用法律图解》力求覆盖公安机关现有的业务工作内容,以督察、经侦、治安、边防、刑侦、出入境、消防、网安、监管、交管、法制、禁毒等警种,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机关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构的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不同警种的工作内容分类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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