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小说选

出版时间:2003-1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杰克·伦敦  页数: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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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百多年前,加拿大小城道森曾热闹非凡。淘金潮裹挟着各色各样的人流过道森城,他们来了,又去了。道森城收留过他们,又遗忘了他们——只有一个人例外。一八九七年秋天,一位二十一岁的美国青年杰克?伦敦也曾在道森城的街头徘徊。他的黄金梦最终破灭了,可是,道森城忘掉了众多的得意者和失意者,独独记住了他。  一九九七年九月中旬,道森小城再度热闹非凡,国际杰克·伦敦节正在这里举行。作家和游客从北美和世界各地赶来,凭吊杰克·伦敦,重温他那一篇篇脍炙人口的作品。  一八七六年一月十二日,杰克·伦敦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弗兰西斯科(即旧金山)。他的父亲是一个游方星相家,自称詹尼教授;他的母亲是一个招魂降神的女人,有时也教钢琴课。在杰克·伦敦出生之前,他们已经离婚。他的母亲改嫁约翰·伦敦,他于是改名为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自幼得不到母亲的疼爱,他是由黑人乳母珍妮·普仑提斯太太的乳汁喂养大的。他继父的长女伊丽莎始终照料着他,直到他逝世。然而,尽管有乳母和伊丽莎的照料,用杰克·伦敦自己的话说,他没有童年。他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诞生的。他的继父原本是工人,后改为务农,几经波折,后又失业。杰克·伦敦十一岁时便在黎明前和放学后充当报童。他只进过小学,十三岁时就离开学校去做养家糊口的童工。有时,他甚至要一天工作十八至二十小时,累得筋疲力尽,在饥寒交迫的牛马生活中尝尽了艰辛。他的短篇小说《叛逆》可以说是他童年生活的写照。  和所有的穷孩子一样,伦敦也有他美丽的幻想。他渴望读书,凡是借得到的,他都借来读。他曾熟读华盛顿·欧文的西班牙旅游札记《阿尔罕伯拉》。同时,他也向往海上生活。他常常到奥克兰公立图书馆去借阅关于旅行、航海、冒险的书籍,憧憬着在惊涛骇浪中漂洋过海的水手生涯。这时,由于结识了劫蚝贼,他起了铤而走险的念头。他向疼爱他的黑人乳母珍妮妈妈借来三百美元,买了一艘旧单桅小帆船,开始过起夜袭蚝床的海盗式的成人生活。在袭劫蚝床之余,他仍然到奥克兰图书馆去借书。因为蚝子价高,不久他就把三百美元还给了珍妮妈妈。后来他又反过来去参加捉拿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仍然过着放荡冒险的水上生活。渐渐地,他感到旧金山湾终究不如太平洋辽阔。梅尔维尔的《白鲸》吸引着他,他搭上捕海豹的船,远航到日本海。等到帆船返航又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了福楼拜的名著《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他感到流浪生涯不是长久之计了。  一八九三年的美国经济危机使全国陷入萧条,杰克·伦敦总算在一家黄麻工厂找到了工作,一天十小时,每小时工资十美分。这时,他在母亲鼓励下参加了旧金山《呼声报》的征文比赛。他的《日本海岸外的飓风》获得了一等奖,奖金为二十五美元。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在十七岁时第一次表现了他的写作才能,他的文章里有着强烈的大海的节奏。然而他仍然不得不在大萧条的阴影下求生。他曾经再度更换职业,但他的就业却使那个因之而失业的工人自杀了,这对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对工业资本剥削之残酷有了更深的体会。  他打算参加失业工人到华盛顿请愿的大军,但在他动身时,队伍已经出发,于是他开始了沿铁路线流浪的生涯。他偷乘火车,与流浪汉为伍,过着乞丐的生活。请愿的队伍缺衣无食,只有少数人到达华盛顿,而在那里等待着他们的却是监狱。杰克又开始四处流浪,他学会了编故事,并且用这种手段乞食。他有时睡在田地里,有时睡在公园里;在尼亚加拉瀑布城,他因此而被捕入狱。他对流浪生活的浪漫幻想开始破灭了。他感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野蛮和无情。他这时开始热切地阅读《共产党宣言》,向往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他认识到出卖体力的前景是悲惨的。为了生活,他决定依靠脑力劳动,他需要文化教育。  十九岁的杰克·伦敦以工读方式在奥克兰中学读了一年,便考进了伯克利的加利福尼亚大学;但在一学期之后,他又不得不放弃学习,去做洗衣工人。一八九六年,克朗代克发现金矿,在伊丽莎的支持下,杰克·伦敦加入了淘金的队伍。他在丛林莽莽、冰雪漫漫之中,在荒原上,在激流险滩里,在陡峭的山路上跋涉,终于到达了阿拉斯加以东的道森城。他没有淘到一粒金砂,但是在他一文不名地回到旧金山时,却带回了丰富的关于北方故事的素材。  从此,杰克·伦敦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活。然而,靠脑力劳动为生也包含着无限的辛酸。约翰·伦敦已经去世,杰克必须承担养家湖口的重担。他到处做零工,出卖体力。当铺是他常去的所在。他经常遇到的是退稿。他在《大陆月刊》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只给他带来了五美元的收入。  从一九○○年起,杰克·伦敦发表了一连串的短篇小说,生动有力地描写了到北方淘金的人们和太平洋上水手的生活,人和无情的大自然的斗争,印第安人悲惨的命运和英勇不屈的精神,资本主义社会的弱肉强食,以及白人殖民主义者的掠夺。杰克·伦敦还接着开始创作中、长篇小说,如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以及《白牙》(一译作《雪虎》),政治幻想小说《铁蹄》,自传性小说《马丁·伊登》和表现尼采“超人哲学”的小说《海狼》等等。晚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困扰。一九一六年,他终于在精神极度空虚的悲观失望中自杀。  杰克·伦敦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在他短促的一生中,他创作的作品共达四十九卷。仅在短篇小说方面,他就写了一百五十多篇。这些短篇小说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也是瑕瑜互见,但是其中最优秀的作品都洋溢着美国短篇小说中前所未有的清新气息。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是有深切体会的。他在《叛逆》中描写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机械的冷酷剥削对童工心灵的摧残。童工强尼终于不顾一切走上流浪者的道路,正是因为他受不了敲骨吸髓的剥削和折磨。然而,伦敦从他的亲身经验中告诉我们,等待着流浪者的美国监狱生活比工厂里更加阴森恐怖。在描写墨西哥革命青年的《墨西哥人》中,杰克·伦敦出色地刻画了利威拉这个“血管里流着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血液的”小伙子。为了推翻狄亚士反动政权,这个踏着革命先烈的、包括他父母的血迹前进的志士,不声不响地为革命工作,丝毫不计较个人安危;他在革命的紧要关头,为了给革命事业提供资金,沉着、勇敢、机智地击败了美国的第一流拳击手。在美国短篇小说中,以这样力透纸背的笔墨刻画无名的革命志士的刚强意志的作品是不多见的。  杰克·伦敦写了大量的“北方故事”,描写在十九世纪末叶和二十世纪初淘金人的生活。在为列宁赞赏的《热爱生命》中,作者向我们提供了一幅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狼的威胁下,人同大自然进行顽强斗争的画面。在《寂静的雪野》里,作者描写了在淘金者之间共患难的友谊。在《女人的刚毅》里,他描写了印第安妇女坚贞的爱情和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在《北方的奥德赛》里,杰克·伦敦以广阔的画面展现出一个印第安酋长的悲惨遭遇——他虽然经过多年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夺去他妻子的白人,一洗前仇,却不能赢回他的妻子。这个故事介于传奇和史诗之间,表现了杰克·伦敦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在另一方面,作者也着力反映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见财起意的相互残杀,例如,《意外》和《黄金谷》。美国的文学史家和文艺批评界对杰克·伦敦颇多贬抑,但他们都不能不承认杰克·伦敦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正是因为他写的这些短篇小说一扫委靡与庸俗之风,以刚健的笔力刻画了高尚的情操,在紧凑的结构和生动的细节中寄托着他的褒贬。  杰克·伦敦的一部分短篇小说还谴责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一块牛排》着力于写资本主义制度下一位出色的拳击家晚年的凄凉。年轻时他不知给他养的那只狗吃了多少牛排,而在他沦落为一个“在二流俱乐部拳击的老头子”之后,连为了养家糊口而争取拳场获胜所需的一块牛排都吃不上。《在甲板的天篷下面》描写了一个被杰克·伦敦斥为猪狗不如的资产阶级小姐。她用一枚金币引诱一个当地的小孩子跳下海去,使这个孩子被鲨鱼咬成两段。她虽然长得漂亮,她的心肠却丑恶之极。从这里可以看出杰克·伦敦鲜明而强烈的爱憎:他对剥削制度和以剥削为生的人的切齿痛恨和他对被剥削者的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如果说在杰克·伦敦的作品里很少看到美国式的幽默,那么,在《疑犯从宽》里,作者正是以美国式的幽默来批判美国的司法制度的腐败,只不过这种幽默带有十分辛辣的气味罢了。  杰克·伦敦曾以相当多的篇幅揭露美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在《马普希的房子》里,作者揭露了白人殖民主义者是怎样剥削、压迫和屠杀当地人民的。他指出,这些殖民主义者有如“魔鬼”,其实“不过是一堆垃圾”。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欺凌弱小民族,是因为有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作为其后盾。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之作。作家以刚健的笔力描写了争取生存的原始斗争。一百年来小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从艺术手法来看,杰克·伦敦的小说是写得很出色的,结构紧密而情节动人。短篇小说的篇幅有限,不容许作者从多方面来刻画人物。而杰克·伦敦总是带着强烈的感情让他们在特定的环境中,用行动和语言来表现自己性格的某一方面。他注意用恰当的语言在恰当的情节中勾勒出人物的鲜明形象,着墨不多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所用的语言可以真正称得上洗练。他吸收了《旧约》和华盛顿·欧文的文笔的优点,既刚劲简洁,又如行云流水,时而轻快,时而深沉。  百年一瞬。如今,加拿大小城道森的居民已经摆脱了当年淘金潮的喧嚣,心境坦然地迎接凭吊杰克·伦敦的文人墨客。百年的风风雨雨,荡涤了多少有价的金尘,却留下了无价的文学瑰宝,这足以告慰杰克·伦敦的在天之灵了。  雨宁

内容概要

  《杰克·伦敦小说选》收入作者最优秀的中短篇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十七篇。这些作品描写了在茫茫荒野上人与严酷的大自然、人与兽、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生死搏斗的震撼人心的场景,展示两额人与动物争取生存的原始斗争,极具艺术感染力。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海狼》、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

书籍目录

  寂静的雪野  为赶路的人干杯  一千打  热爱生命  女人的刚毅  黄金谷  有伤疤的人  北方的奥德赛  荒野的呼唤  马普希的房子  叛逆  意外  有麻风病的顾劳  在甲板的天篷下面  一块牛排  疑犯从宽  墨西哥人

章节摘录

  寂静的雪野  “卡门支持不了两天啦。”梅森吐出一块冰,愁闷地打量着这个可怜的畜生,然后把它那只脚放到他嘴里,咬掉在它脚趾中间结得很牢的冰块。  干完了这件事,他把它推到一边,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一条狗,取了这样一个怪里怪气的名字,还会中用的。它们总是一天天衰弱下去,给沉重的负担压死。你看那些名字取得比较得体的狗吧,譬如说卡西亚,西瓦什,或者哈斯基吧,它们出过毛病没有?没有,老兄!你瞧苏克姆,它……”  忽地一下!那只精瘦的畜生猛地跳起来,它的雪白牙齿差一点没咬中梅森的咽喉。  “你想咬我吗?”他用狗鞭的柄,对着它耳朵后面,狠狠打了一下。那条狗立刻倒在雪地里,轻轻地哆嗦着,从它的牙齿上滴下黄色的口涎。  “我是说,你瞧瞧苏克姆——它多么精神。我敢打赌,不出这个星期,它一定会吃掉卡门的。”  “我敢跟你另外打一个相反的赌,”马尔穆特?基德把放在火上化冻的面包翻了个个儿,说道。“不等我们走到头,我们也一定会把苏克姆吃掉的。你怎么看呢,露丝?”  那个印第安女人往咖啡里放下一块冰,让末子沉下去。她瞧了瞧马尔穆特?基德,瞧了瞧她丈夫,又瞧瞧那几条狗,可是没有回答。这种事一看就明白了,用不着回答。眼前还有两百英里没开辟过的路,粮食勉强够吃六天,狗吃的东西一点也没有了,当然没有别的办法。两个男人同一个女人围着火,开始吃起少得可怜的午饭。那几条狗仍旧套着皮带卧着,因为这是午间休息,它们瞧着人一口—口地吃,非常嫉妒。  “从明天起,不吃中饭了,”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们得好好留神这些狗——它们变得凶起来了。它们一有机会,就会一下子把人扑倒的。”  “从前,我也当过美以美教会的主席,还在主日学校教过书呢。”梅森文不对题地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只顾望着他那双热气腾腾的鹿皮靴出神,直到听见了露丝给他斟咖啡的声音才惊醒过来。“谢谢上帝,我们总算还有不少茶!先前在田纳西州,我亲眼看见茶树长大的。现在,只要有人给我一个热乎乎的玉米面包,我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露丝,别担心,你不会挨饿很久了,也不用再穿鹿皮靴了。”  那个女人听到他这样说,愁容就消散了,她眼睛里流露出对她的白人丈夫的一片深情——他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白种男人——也是她认识的男人里第一个对待女人比对待畜生或者驮兽要好一点的男人。  “是的,露丝,”她的丈夫接着说,他说的是只有他们自己才听得懂的一种混杂切口;“等到我们把事情料理完了,就动身到‘外面’去。我们要坐着白人的小船,到盐海里去。是的,那片海坏透了,凶透了——浪头像一座座大山似的,总是跳上跳下。而且,海又那么大,那么远,真远啊——你在海上,得过十夜,二十夜,甚至四十夜,”他用手指头比划着,计算着日子。“一路都是海,那么坏的海。然后,你到了一个大村子,那儿有很多很多的人,多得跟明年夏天的蚊子一样。那儿的房子呀,嘿,高极啦——有十棵,二十棵松树那么高。嘿,真棒!”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像求救似的望了马尔穆特·基德一眼,然后费力地比着手势,把那二十棵松树,一棵接一棵地叠上去。马尔穆特·基德含着快活的讥诮神情微微一笑;可是露丝却惊奇得,快活得睁大了眼睛。她虽然半信半疑,觉得他多半在说笑话,可是他那份殷勤的确也使得她这个可怜的女人感到高兴。  “然后,你走进一个——一个箱子里,噗!你就上去啦。”他做了个譬喻,把他的空杯子向上一抛,然后熟练地把它接住,喊道,“啪!你又下来了。嘿,伟大的法师!你到育空堡,我到北极城——相距有二十五夜的路程——全用长绳子连着——我拿着绳子的一头——我说,‘喂,露丝!你好吗?’——你说,‘你是我的好丈夫吗?’——我说,‘是呀,’——你又说,‘烘不出好面包了,没有苏打粉了。’——于是我说,‘到贮藏室找找看,在面粉下面;再会。’你找了一下,找到了很多苏打粉。你一直在育空堡,我还在北极城。嘿,法师可真了不起呀!”  露丝听着这个神话,笑得那么天真,引得那两个男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是,狗打起架来了,这些关于“外面”的神话也给打断了,等到乱吼乱咬的狗给拉开以后,她已经把雪橇捆扎停当,一切就绪,准备上路了。  “走!秃子!嘿!走啊!”梅森灵巧地挥动着狗鞭,等到套在笼头里的狗低声嗥叫起来,他把雪橇舵杆向后一顶,就使雪橇破冰起动了。接着,露丝跟着第二队狗也出发了,剩下帮着她上路的马尔穆特.基德押着最后的一队。基德虽然身体结实,有一股蛮劲,能够一拳打倒一头牛,可是却不忍心打这些可怜的狗,他总是顾惜它们。这对于一个赶狗的人来说,的确是少有的——不,他甚至一看到它们受的苦,就几乎要哭出来。  “来,赶路吧,你们这些可怜的脚很疼的畜生!”他试了几次,雪橇却拉动不起来。他不由唠叨了两句。不过他的耐心到底没有自费,尽管这群狗都疼得呜呜地叫,它们还是急忙赶上了它们的伙伴。  他们一句话也不谈,艰苦的路程不容许他们浪费精力。世上最累的工作,奠过于在北极一带开路了。如果谁能用不说话作为代价,在这样的路上风吹雨打地度过一天,或者在前人开过的路上走下去的话,他就算很幸运了。  的确,在让人心碎的劳动中,开路是最艰苦的了。你走一步,那种大网球拍似的雪鞋就会陷下去,直到雪平了你的膝盖。然后你还要把腿提上来,得笔直地提,只要歪了几分,你就会倒霉。你必须把雪鞋提得离开雪面,再向前踏下去,然后把你的另一条腿笔直地提起半码多高。头一次干这种事的人,即使侥幸没有把两只雪鞋绊在一块,摔倒在莫测深浅的积雪里,也会在走完一百码之后,累得筋疲力尽;如果谁能一整天不给狗绊着,他一定会在爬进被窝的时候,感到一种谁也不能理解的心安理得而又自豪的心情;至于在这种漫长的雪路上一连走了二十天的人,就是神仙见了,也要对他表示钦佩。  下午慢慢地过去了。寂静的雪野上,有一种森严可怕的气氛,迫使沉默的旅客都战战兢兢地只顾干活。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什么动静也没有。天气晴朗,天色却像黄铜一样;只要微微有一点声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连听到自己的声音也会害怕。只有他这一丝生命在到处都是死沉沉的、鬼蜮般的荒原上跋涉。一想到自己的大胆,他立刻就会害怕得发抖,他  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只像一条蛆虫的生命一样。奇怪的念头不期而至,万物都想说出自己的秘密。他会产生对死亡,对上帝,对宇宙的恐惧,同时又会对复活,对生命产生希望,对不朽产生思慕,这一切就像一个囚徒的无益挣扎——一到这时候,人也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这一天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后来,那条河转了个大弯,梅森带着他那一队狗,打算抄近路,穿过一个很窄的地方。可是那群狗在高高的河岸上畏缩不前了。尽管露丝同马尔穆特·基德一次又一次地使劲往上推雪橇,它们还是滑了下来。最后,人同狗一齐用力。这群饿得非常虚弱的可怜的狗,使尽了最后一点力气。上去——再上去,雪橇终于稳稳地拖到了岸顶;可是,领队的狗拖着它后面的一群狗,忽然向右一冲,撞在梅森的雪鞋上。结果很糟。梅森给撞倒了,拖索中的一条狗也给撞倒了;接着,雪橇摇摇晃晃地向后滑去,又把一切都拖到岸底下去了。  嗖!嗖!鞭子狠狠地朝狗群打下去,特别是那条给挤倒了的狗。  “别打啦,梅森,”马尔穆特·基德央告着。“这个可怜的畜生只剩一口气了。等一等,让我们把我那队狗套上去吧。”  梅森不慌不忙地先收回鞭子,等到基德的话一说完,他马上扬起长鞭一甩,缠住那个触怒了他的畜生的全身。于是卡门——因为它就是卡门——立刻畏缩在雪里,悲惨地叫了一声,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这一刹那,光景非常凄惨,这是旅途中一幕小小的悲剧——一条狗快要死了,两个伙伴都在发怒。露丝提心吊胆地来回瞧着这两个男人。马尔穆特.基德的眼睛里虽然充满了责难,可是他克制住自己,弯下腰,割断了这条狗身上的皮带。大家一句话也没说。他们把两队狗并成一队,克服了困难;于是,一辆辆雪橇又前进了,那条快死的狗也勉强跟在后面。只要一个畜生还走得动,它就不会给枪毙的,这是给予它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它能爬到宿营的地方,也许那儿就会有一只打死了的。  这时,梅森对自己刚才发脾气的举动,已经有点懊悔了;不过他的性情太倔强了,不肯承认错误,只是一个劲儿在队伍前面辛苦赶路。一点也没有想到大难已经临头。在荫蔽的坡底下,有一片密林,他们的路正从这里穿过。离开这条路大约五十多英尺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松树,已经在那儿屹立了好几百年;而且几百年前,命里注定要落到这样一个下场——也许,这个下场同时也是梅森早就命中注定的。  他弯下腰系鹿皮靴上松开了的带子。一辆辆雪橇都停了下来,狗全卧在雪里,一声不响。周围安静得出奇,没有一丝风吹动这片结满白霜的树林;林外的严寒和沉寂,冻结了大自然的心脏,敲击着它的颤抖着的嘴唇。只听见空中有一声微微的叹息——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听到这个声音,这不过是一种感觉,好像在静止的空间里即将出现什么行动的预兆。接着,那棵大树,在长久的岁月和积雪的重压之下,演出了生命悲剧中的最后一场戏。梅森听见了大树快倒下来的折裂声,正打算跳开,不料他还没有完全站直,树干就已经砸到了他的肩膀。  突然的危险,迅速的死亡——马尔穆特·基德已经见得太多了!松树的针叶还在抖动,他就发出命令,投入行动中。那个印第安女人,既没有昏倒,也没有无益地高声啼哭,她跟她的白种姐妹完全不同。她一听到基德的命令,立刻把全身压在一根仓促做成的杠杆一端,来减轻树的压力,一面注意听她丈夫的呻吟。马尔穆特·基德使劲用斧头砍树。钢刃一砍进冻僵的树身,立即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同时,随着斧声,还听得见这位樵夫费劲地“呼呼”喘息。  最后,基德总算把这个不久以前还是个人的可怜东西,放到雪里了。但是比他的伙伴的痛苦更令人难受的,是露丝脸上那种默默无言的悲伤,同她那交织着希望同绝望的问询眼光。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说;生长在北极地带的人,早就懂得空话无益和实际行动之可贵。在零下六十五度的气温里,一个人只要在雪里多躺几分钟,就活不了的。于是,他们立刻割下雪橇上的皮带,用皮褥子把不幸的梅森裹好,放在树枝搭成的地铺上面,并且利用那株造成这场灾难的树的树枝,在他面前生起一堆火来。然后,他们在他背后撑起一块帆布,当做一个简单的屏风,把篝火散发出来的热量反射到他身上——这样的窍门,凡是从大自然中学过物理的人都会知道。  可是,只有遇到过生命危险的人,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梅森给树压得很惨。即使马马虎虎地检查一下也看得出。他的右臂、右腿跟脊背都断了,他的腿从屁股以下全麻木了,内伤大概也很重。只有偶尔的一声呻吟,说明他还活着。  没有希望,也没有办法。无情的黑夜慢慢地过去了——露丝所能做的,只是在无可奈何之中,尽量发挥她那个民族坚忍不拔的精神;马尔穆特·基德的青铜色脸上,已经添了几条新的皱纹。事实上,梅森受的苦反而最少,因为他已经回到田纳西州东部,在大烟山区重·新度着他的童年。他满口呓语,最可怜的是,他总是用他忘了很久的南方音调,说起他在湖里游泳,捉树狸和偷西瓜的情形。这些话,露丝一点也不懂,可是基德明白,而且听了很感动——就像与文明社会里的一切隔绝了多年的人听了之后那样感动。  第二天早晨,受伤的人清醒过来了,马尔穆特·基德俯身过去,倾听着他那悄悄的细语。  “你还记得我们在塔纳纳见面的情形吗?如果算到下一次冰消雪化的时候,就是整整四年了。当时,我并不太喜欢她。她好像还漂亮,也有点吸引人。可是后来我就变得老是在想她了。她是我的好老婆,每逢遇到了困难,她总是跟我一块担当。如果讲到我们这一行,你也知道,那真是谁也比不过她。你还记得那一回,她冒着像冰雹一样打在水面上的枪林弹雨,穿过麋鹿角急流,把你和我从岩石上拉下来的情形吗?——你还记得当初在努克路凯脱挨饿的事吗?——记得那回她怎么奔过流水,给我们带来消息的事吗?真的,她真是我的好老婆,真比我以前的那个好多了。你不知道我结过婚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呃?是的,先前在我的老家——美国的时候,我结过一次婚。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还是一块儿长大的呢。我离开老家,是为了给她一个离婚的机会。她算得着机会了。  “不过,这跟露丝可没有什么关系。我本来打算赚一点钱,明年一块到‘外面’去——我跟露丝——现在已经太晚啦。基德,千万别送她回娘家去。叫一个女人回娘家,那可让她太难受啦。想想看!——她跟我们一块吃腌肉、豆子、面食和干果,差不多已经有四年啦,难道现在又要她回去吃鱼跟鹿肉吗!她已经过惯了我们的日子,知道这种日子比她娘家的人过得好,现在要她回去,那对她也不好。基德,你得多照顾她——你为什么不肯呢?——不说了,你总是避着她们——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到这儿来。你要好好地看待她,尽可能早一点把她送到美国去。不过,你要记住,要是她想家,你就送她回来。  “还有那个孩子——他使我们更亲密了,基德。我只希望他是一个男孩子。想想看!——他是我的亲骨肉呀,基德。他绝不能留在这个地方。万一是个女孩子,不,这不可能。把我的皮货卖了吧,它们至少可以卖五千块钱,我在公司里的钱也有这个数。把我的股跟你的合起来一块搞吧。我看,我们申请购买的那块高地一定会出金子的。你得让那个孩子受到很好的教育;还有,基德,最要紧的就是别让他回到这儿。这种地方不是白种人住的。  “基德,我算是完啦。最多也拖不了两三天啦。你一定得继续往前走!你必须继续往前走!记着,这是我的老婆,我的孩子——唉,天啊!我只希望是个男孩子!你不能再守在我旁边了——我是个快死的人,我请求你,赶紧上路吧。”  “让我等三天吧,”马尔穆特·基德恳求着。“你也许会好起来,可能会出现想不到的事。”  “不行。”  “只等三天。”  “你必须赶紧走。”  “两天。”  “基德,这是为了我的老婆和我的儿子。你别再说了。”  “那么一天。”  “不行,不行!我一定要你……”  “只等一天。靠着这些干粮,我们会对付过去的,说不定我还会打到一只麋鹿哩。”  “不行……好吧;就是一天,一分钟也不能超过。还有,基德,别……别让我孤零零地在这儿等死。只要一枪,扣一下扳机就行。你懂得的。想想看!想想看!我的亲骨肉,我今生可见不到他啦!  “叫露丝过来,我要跟她告别。我要告诉她,叫她想想孩子,不能等到我断气。如果我不跟她说,也许她不肯跟你走。.再会,老伙计,再会。  “基德!我说——呃——你要在那个小山谷旁边的坡上打个洞。我曾经在那儿一下铲出了四十美分的金子。  “还有,基德!”基德把身子俯得更低一点,以便听清楚他的微弱的最后几个字,临终前的忏悔。“我对不起——你知道——我对不起卡门。”  马尔穆特·基德穿上皮外套,套上雪鞋,把来复枪夹在腋下,让那个女人去轻轻哭她的男人,就走到树林里去了。在北极一带的这种不幸的事,他不是没有遇见过,可是从来没有面对这样的难题。说得抽象一点,这只是一个很清楚的算术题——三条可能活下去的生命对一个注定要死的人。可是现在,他拿不定主意了。五年来,他们肩并肩,在河上,路上,帐幕里,矿山里,一块儿面对着旷野、洪水同饥荒所造成的死亡的威胁,结成了患难之交。他们之间的友谊真是太亲密了,因此,自从露丝第一次插到他们中间之后,他往往会隐约地感到一丝妒忌。可是现在,这种友谊要由他亲手割断了。  虽然他只祈求找到一只麇鹿,只要一只就够了,可是,所有的野兽似乎都离开了这一带。到了天黑的时候,这个累得筋疲力尽的男人,只好两手空空,心情沉重地朝帐幕慢慢走去。可是,狗的狂吠和露丝的尖利喊叫使他加快了脚步。  他一冲进宿营地就看见露丝正在一群狂吠的狗当中抡舞着斧头。那群狗破坏了主人们的铁的纪律,正在一拥而上地抢夺干粮。他立刻倒提着步枪,参加了这场战斗。于是,这出自然淘汰的老戏,就像在原始时代那样残酷地演起来了。步枪同板斧以单调的规律性上下飞舞,有时打中,有时落空。那些灵活的狗,睁着发狂的眼睛,露出狗牙,流着口涎,飞快地扑来躲去。人和兽,为了争夺主权,展开了一场惨烈的决战。接着,那群打败了的狗就爬到火堆旁边,舐着自己的伤口,不时地对着星星,哀嗥着诉说它们的苦难。  全部的干鲑鱼都给狗吞掉了。前面还有两百多英里荒野,只剩下五磅左右的面粉。露丝回到她丈夫身边,马尔穆特·基德就把一条身体还热的死狗的肉割下来,它的脑壳已经给斧头劈碎了。基德很仔细地藏好每一块肉,只把狗皮和没用的杂碎丢给不久之前还是它的伙伴的那群狗去吃。  早晨又出了新的乱子。那群狗互相撕咬起来。奄奄一息的卡门,已经给众狗扑倒了。用鞭子抽它们,它们也不理。尽管它们给打得畏畏缩缩地惨叫,它们还是要把那条狗的骨头、皮、毛和一切都吃得干干净净才肯散开。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干活,一边听着梅森的声音。梅森又回到了田纳西州,他正在对他年轻时的伙伴们东扯西拉,争论不休。  基德利用附近的松树,很快地干着活。露丝瞧着他搭棚,这是猎人有时为储存兽肉,免得让狼和狗吃掉而搭的那种棚子。他先后把两株小松树的树梢面对面地弯下来,差不多碰到地面,再用鹿皮带把它们捆紧。接着,他又把那些狗打得驯服了,把它们分别套在两乘雪橇前面,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上去,只留下梅森身上的皮褥子。然后,他把梅森身上的皮褥子裹好捆紧,把绳子的两头捆在弯倒的松树上。这样,只要用猎刀砍一下,就会让松树松开,把他的身体弹到半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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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条)

 
 

  •   不错,短篇小说杰作
  •   很不错的一本小说,有趣的
  •   有优秀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17篇
  •   一部激励人生的书
  •   这一套短篇小说系列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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