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

出版时间:2003-9-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海明威  页数:376  字数:338000  译者:汤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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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海明威是一百年来所有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最受我国广大学者推崇和广大读者喜爱的一位文学家。他的《老人与海》为广大教师推荐给学生,成为经久不衰的畅销书。
但是海明威最早成名是靠他的开创一代文风的短篇小说。他以陈述句为主,以精确的描写和简短的对白给读者以直接生动的印象。可以说,自此以后,世界上许多现当代作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他的影响。
本书精选他最有名最具代表性的短篇,译文全部经过认真校订,力求在内容及形式上更加贴近原作。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一 在我们的时代里(1925年)  第一章 印第安人营地  第二章 医生夫妇  第三章 了却一段情  第四章 三天大风  第五章 拳击家  第六章 小小说  第七章 军人之家  第八章 革命党人  第九章 艾略特夫妇  第十章 雨中的猫  第十一章 禁捕季节  第十二章 越野滑雪  第十三章 我老爹  第十四章 大双心河(第一部)  第十五章 大双心河(第二部) 二 没有女人的男人们(1927年)——选译  在异乡  白象似的群山  杀手  十个印第安人  阿尔卑斯山牧歌  我躺下三 赢家一无所得(1933年)——选译  一个干净明亮的地方  世上的光  你们决不会这样  两代父子四 乞力马扎罗的雪(1936年)五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1936年)六 在密歇根州北部(1938年)下列8篇于1972年在《尼克·亚当斯故事》中首次发表附录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书目

章节摘录

  十年后,尼克和玛乔丽顺着湾边划着船来,这里除了那断裂的白色石灰岩厂基露出在沼泽地的二茬草木之外,工厂已荡然无存。他们正沿着航道边用拖曳线钓鱼,那边的水底从浅沙滩显陡地下降到十二英尺深的水域。他们正一路划到准备投放夜钓丝钓虹鳟的地岬。  “那就是我们那老厂的废墟,尼克,”玛乔丽说。  尼克一边划着船,一边看着绿树从里的白石。  “就在这儿,”他说。  “你还记得当初这是个工厂的情景吗?”玛乔丽问。  “我就快记不得了,”尼克说。  “看上去更像座城堡,”玛乔丽说。  尼克一言不发。他们沿着湾边继续划着,划得看不见工厂了。尼克这才抄近路穿过湖湾。  “鱼儿没咬钩,”他说。  “是啊,”玛乔丽说。他们钓鱼时,她始终盯着那钓鱼竿,即使嘴里说话时也这样。她就爱钓鱼。她爱跟尼克一起钓鱼。  有条大鳟鱼紧靠船边跃出水面。尼克使劲划着单桨,好让小船转身,那远在船尾后飞速移动的鱼饵就会掠过鳟鱼觅食的地方。鳟鱼背露出水面的时候,那些可作饵的小鱼跳得正欢。它们跳得水面浪花四溅,像一梭枪弹射进水里似的。另一条鳟鱼破水而出,在小船另一边觅食。  “它们在吃呢,”玛乔丽说。  “可就是不肯咬钩,”尼克说。  他把船转了一圈,让拖着的钓丝掠过这两条觅食的鳟鱼,然后把船径直朝那地岬划去。等到船靠岸,玛乔丽才收线。  他们把船拖上湖滩,尼克拎起一桶活鲈鱼。鲈鱼在水桶里游着。尼克双手抓了三条,去掉了头,剥掉了皮,玛乔丽双手还在桶里摸鱼,终于抓住一条,去了头和皮。尼克瞧着她手里的鱼。  “你不用把腹鳍去掉,”他说。“去掉鳍做鱼饵固然也行,不过最好把它留着。”  他把鱼钩穿进每条去掉皮的鲈鱼的尾巴。每根钓竿的接钩线上都挂着两个钩子。于是玛乔丽把船划到航道的岸对面,用牙齿咬住钓丝,两眼朝尼克望去,只见他正站在岸边,握着钓竿,让钓丝从卷轴里溜出来。  尼克又敲进一枚大钉,把装满水的提桶挂在上面。他把咖啡壶舀了半壶水,又加了一些木片在烤架下的火上,然后放上咖啡壶。他不记得自己是用什么方法煮咖啡的了。他只记得曾为此跟霍普金斯争辩过,但是不记得自己到底赞成用哪种方法了。他决定让咖啡煮沸。他想起来了,这正是霍普金斯的办法。他过去跟霍普金斯什么事情都要争论。他等咖啡煮沸的当儿,开了一小听糖水杏子。他喜欢开听子。他把听中的杏子全倒在一只白铁杯里。他注视着火上的咖啡,喝着杏子的甜汁,起先小心地喝,免得溢出杯来,然后若有所思地喝着,吮吸着杏子,然后咽下肚去。它们比新鲜杏子好吃。  他望着望着,咖啡煮开了。壶盖被顶起来,咖啡和渣子从壶边淌下来。尼克把壶从烤架上取下。这是霍普金斯的胜利。他把糖放在刚才吃杏子用的空杯子里,倒了一点咖啡在里面,让它冷却。咖啡壶太烫,不好倒,他就用他的帽子来包住咖啡壶的壶柄。他根本不想让帽子浸在壶里。反正倒第一杯时不能这样。应该一直到底采用霍普金斯的办法。霍普应该得到尊重。他是个十分认真的咖啡爱好者。他是尼克认识的最最认真的人。不是庄重,是认真。这是好久以前的事。霍普金斯讲起话来嘴唇不动。他当年打马球来着。他在得克萨斯州赚到了儿百万元。他当初借了车钱上芝加哥,那时电报来了,说他的第一口大油井出没了。他原可以拍电去要求汇钱的。但这样就太慢了。他们管霍普的女朋友叫金发维纳斯。霍普不在意,冈为她并不真正是他的女朋友。霍普金斯十分自负地说过,谁也不能拿他的真正的女朋友开玩笑。他是有理的。电报来到时,霍普金斯已经走了。他在黑河边。过了八大,电报才送到他下里。霍普金斯把他的.22口径的科尔特牌自动手枪送给了尼克。他把照相机送给比尔。这是作为对他的永久纪  念的。他们打算下一个夏天再—起去钓龟。这个吸毒鬼发了财。他要买一条游艇,大家一起沿着苏必利尔湖的北岸航行。他容易冲动,但很认真。他们彼此说了再见,大家都感到不是滋味。这次旅行给打消了:他们没有再见过霍普金斯:这是好久以前在黑河边发生的事。  尼克喝了咖啡,这按照霍普金斯的方式煮的咖啡。这咖啡很苦。尼克笑了。这样来结束这篇小说倒很好:他的思想活动起来了。他知道可以把这思路掐断,因为他相当累了,他泼掉壶中的咖啡,把壶抖抖,让咖啡渣掉在火里:他点上一支香烟,走进帐篷。他脱下鞋子和长裤,坐在毯子上,把鞋子卷在长裤中当枕头,便钻进毯子下。  穿过帐篷的开口处,他注视着火堆的光,这时夜风正朝火堆在吹。夜很宁静:沼地寂静无声?尼克在毯子下舒适地伸展身子。一只蚊于在他耳边嗡嗡作响:尼克坐起身,划了一根火柴。蚊子躲在他头顶的帆布帐篷上:尼克把火柴刷的朝上伸到它身上。蚊子在火中发出嘶的一声,叫人听来满意。火柴熄了。尼克又盖上毯子躺下来。他翻身侧睡,闭上眼睛:他昏昏欲睡。他觉得睡意来了。他在毯子下蜷起身子,就入睡了。  尼克望着躺在床上的这条大汉。  “要不要找人报告警察?”  “不,”奥尔·安德瑞森说。“那没有什么用。”  “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没有。没有什么忙可以帮。”  “说不定就是吓唬吓唬。”  “不。这不是吓唬。”  奥尔·安德瑞森翻过身去,面朝墙壁。  “只是有一点,”他朝着墙说,“我还没有打定主意要不要出去。我在这儿待了一整天啦。”  “你不能离开这个镇吗?”  “不,”奥尔·安德瑞森说。“这么跑来跑去,我跑够了。”  他望着墙。  “现在没有什么办法了。”  “你不能想办法把这事解决吗?”  “不能。我得罪了人。”他仍然用这样平板的声音说话。“没有什么办法。过一会儿,我会打定主意到外边去的。”  “我还是回去找乔治吧,”尼克说。  “再见,”奥尔·安德瑞森说。他没有朝尼克的方向看。“谢谢你来一趟。”  尼克走出去。他关门的时候,看见奥尔·安德瑞森和衣躺在床上,正望着墙壁。  乱纸堆里有弥撒祷文册;有印着合影照的明信片,上面正是这个机枪组的成员们,都红光满面,高高兴兴地站好了队,就像供大学年刊用的一张足球队合影那样,如今他们都歪歪扭扭地倒在野草里,浑身肿胀;还有印着宣传画的明信片,画的是一个穿奥地利军装的士兵正把一  个女人按倒在床上,人物画得有印象派的味道,描绘得满动人,只是和强奸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那时妇女的裙子会被掀起来蒙住她的头,使她喊不出声来,有时候还有个同伙骑在她的头上。这种教唆性的画片为数不少,显然都是在发动进攻前不久发下的。如今就跟那些印有淫秽照片的明信片一起散得到处都是;还有乡下照相馆里拍的乡下姑娘的小相片,偶尔还有些儿童照,还有就是家信,家信之外还是家信。总之,有尸体的地方就一定有大量乱纸,这次进攻留下的遗迹也不例外。  这些阵亡者才死未久,所以除了腰包以外,还无人过问。尼克一路注意到,我方的阵亡将士(至少在他心目中认为是我方的阵亡将士)倒是少得出乎意料。他们的外套也给解开了,口袋也给兜底翻过来了,根据他们的位置,还可以看出这次进攻采用什么方式和什么战术。炎热的天气弄得他们浑身肿胀,不管是什么国籍,全都一个样。  镇上的奥军最后显然就是沿着这条低洼的大路设防死守的,退下来的可说绝无仪有。街上总共只见三具尸体,看来都是在逃跑的时候给打死的。镇上的房屋都给炮火打坏了,街上尽是一堆堆灰泥砂浆的碎块,还有断梁、碎瓦以及许多弹坑,有的弹坑给芥子气熏得边上都发了黄。地上弹片累累,瓦砾堆里到处可见开花弹的弹丸。镇上根本没有半个人影。  尼克·亚当斯自从离开福尔纳契以来,还没看到过一个人,不过沿着公路一路驶来,穿过树木茂盛的地带,他曾看到大路左侧密密匝匝的桑叶后面隐藏着大炮,由于太阳把炮筒晒得发烫,桑叶顶上腾起一股股热浪,才使他注意到的。如今看见镇上竟空无一人,他感到意外,于是就穿镇而过,来到紧靠河边、低于堤岸的那一段大路上。镇口有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大路就从这里顺坡而下,他能看到平静的河面、对岸的弧形矮堤,还有奥军挖战壕时垒起的泥土,给日头晒得发白了。多时未见,这一带已是那么郁郁葱葱,绿得刺眼,尽管如今已成了个历史性的地点,而这一段下游的河流可没有什么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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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1条)

 
 

  •     近一年已经看过很多海明威的小说了,之前集中看他的小说还是在大学时代,那时候比较钟情于海明威、杰克伦敦与爱伦坡的小说,喜欢他们那种硬汉、侠客却偶尔坏坏的形象。
      时隔多年,再次集中阅读海明威的小说,除了依然激荡着一腔热血,却也更多冷静的关注海老头的写作技巧,即他自成一体的“冰山法”。在他对文字高超的掌控下,故事的脉络, 人物的内心,都像是一杯烈火威士忌,在最初晕眩的冲击后,读者慢慢反过味来,或是哈哈的笑骂一句老混蛋,或是陷入长久的沉默,想起自己那些与之有着共鸣的故事。
      中西方的文学(音乐、美术甚至是体育)创作有着气质的不同,比如读日本小说,没点儿耐心是不行的,大段的独白,大段的反思,大段的纠结,人物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有时候更是高于故事的发展,并决定着最终的结局,而读者的观感也像是透过纱幔看那背后的影影瞳瞳,难以言状。
      而读海明威的小说,他不会管主人公心中的那些小宇宙,而更多是通过对话、动作去推动情节的发展。这样的感觉有点像是在看电影,读者看到那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听到那一声咕哝难辨的咒骂,嗅到隐藏在干草堆后受伤雄狮的腥臊,而就是这些小细节,将故事人物的内心世界全部折射出来,好与坏,留给读者自己去判断。
      而不附加自己的好恶判断,只是呈现一个事实,却也是东西方文学的共通点。我也在写人物,身边的那些小角色,老人、妓女、赌徒、矿工、司机、普通的劳动者。在整理书稿的时候,看到我前两年写的那些故事,总喜欢在最后来段说教,陈诉自己的观点。但现在看来,真心感到狗尾续貂:我算老几,凭什么要用说教强奸别人的思想。而真正的好文字,确是那种看透不说透的克制。毕竟,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篇很能代表海明威短篇的一贯风格,他用冷眼旁观的第三者视角叙述,不掺杂作家对主人公的感情,反而更有力量,具有苍凉感。但视角又有一定程度的转换,夹杂着男主人公哈里的内心活动,不完全是全知全能的视角。回忆(内心活动)和对现实的描述用不同的字体从形式上加以区分。但结尾处哈里要死的时候却未将现实和虚幻从形式上区分开来。本来读者已经做好哈里要死了的心理准备了,又突然插入一段哈里获救的叙述,打破了读者的阅读预期,给以希望,最后又以残酷的方式将读者的期待打入谷底。这种叙述手法近乎残忍,但却更能唤起读者的同情和共鸣,生命的虚无感和无力感跃然纸上。
  •      海明威的小说集,每个地方都值得细细品味,这只是我第一遍读,并不太细致,但偶尔注意下书中的小地方,就会有别有一番天地的感觉,我想,以后重读会更有收获吧,期待着。
      
       先谈几点感悟:
       1.好几篇小说都用了尼克这个名字,是偏爱吧;
       2.有几篇印象较深:《大双心河》、《弗拉西斯·麦康伯的辛福生活》、《乞力马扎罗的雪》、《印第安人营地》;
       3. 有几篇侧重环境描写,主人公的描写少;有几篇,对话运用的多,用对话展开故事;
       4. 很多篇读完都有意犹未尽之感,感觉作者有所指,但我又感觉不真切,还需多读多体会。
      
      
      2014年4月1日 17:12
  •     算上译文版本,我前前后后读了四遍,只是昨晚和今早。去年暑假做翻译时,欧阳boss告诉我要读海明威。这学期又开了美国文学课,总觉得光听历史的发展进程有什么用,还是应该自己读读看。old man and the sea,上星期只读了三分之一便再也读不下去了,I'm just not into that story. 乞力马扎罗的雪,读起来还算饶有兴致。这个意识流的作品,我并不觉得有多乱。就是一个将死之人,感受着,等待着,体会着,超越着死亡,期间穿插着自己的回忆,年轻的,战争的,关于女人的,关于梦想的。
        
        
         关于爱
         1."Love is a dunghill," said Harry, "And I'm the cock that gets on it to crow."
        
         2.How could a woman know that you mean nothing that you said; that you spoke only from habit and to be comfortable? After he no longer meant what he said, his lies were more successful with women than when he had to told them the truth.
        
         3.It wasn't this woman's fault. If it had not been she it would have another. If he lived by a lie, he should try to die by it.
        
         4.How everyone he had slept with had only made his miss her more. How what she had done could never matter since he knew he could not cure himself of loving her.
        
         5.He had never quarrelled much with this woman, while with the women he loved he had quarrelled so much they had finally, always, with the corrosion of the quarrelling, killed what they had together. He had loved too much, demanded too much, and he wore it all out.
         6.He could beat anything he thought because no thing could hurt him if he did not care.
        
         海明威是以硬汉形象以示世人的,我自是好奇一个纯爷们是怎么看待爱情,怎么看待女人的。我摘的几个句子只是我觉得写的好的,想要了解他到底怎么想,当然要联系全文。他有过真心爱着的女人,一个抛弃他的女人。这个女人让我想起亦舒的《连环》里那段话.
        “你的灵魂早已是我囊中物,我只要叫它一声,它便会过来。”
        “那么你要的是什么。”
        “你的余生,你所有的时间,你的一切回忆,你说怎么样。”
         就是这样,男人的心里都有那么一个魂牵梦绕着的人。她给他美好的回忆,给他心动的感觉,甚至连那些争吵和口角都显得那么弥足珍贵。可能一生可以遇见这样一个人就足够好了吧,毕竟真爱这东西,太多人听说过,太少人见过。就像Helen,她爱Harry的才华,爱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潇洒,爱他的生活方式。这大概就是男神的所谓气场吧。可是当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了,Harry不写东西,生活消极,无所事事,骄奢淫逸,早给在Helen心中走下神坛了吧,可Helen还是爱他。看来女人爱的是自己生出的那一份想象,不愿意改变的是好不容易才形成的习惯。女人听不出男人的有口无心,言不由衷,谎话连篇,我觉得分两种,一种是太聪明了,便装聋作哑,于是各自相安无事下去,另一种是太爱了,love is blind, 选择性的去看去听去相信。无论哪一种,都在床笫之欢中毁灭了,that is what we are made to destructed.
         又想起昨天看的《Jasmine》,差不多的故事,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勾搭有钱男人的事儿。 茉莉对后来遇见的高富帅说,就是这样的,当你遇见对的人对的事,你马上就能知道。其实不是这样的,那种对的感觉是太容易被刻意营造出来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绿茶婊,大渣男大行其道。
        
        
        
         关于梦想
         1.But he would never do it, because each day of not writing, of comfort, of being that which he despised, dulled his ability and softened his will to work, so that, finally, he did not work at all.
         2. It was a talent all right but instead of using it, he had traded on it.
         3. He had destroyed his talent by not using it, by betrayls of himself and what he believed in, by drinking so much that he blunted the edge of his perceptions, by laziness, by sloth, and by snobbery, by pride and by prejudice, by hook and by crook.
         4. When everything you do, you do too long, and do too late, you can't expect to find the people sill there.
        
         人都是有梦想的,或大或小,或远或近。我目前就是想考研,想考上外,以后当翻译。其实这也是我一贯的梦想,从小就是。很幸运大学学的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虽然附加了份日语给我不知是甜蜜的负担还是痛并快乐着。可是现在的学习状态呢,从开学一个月来看,简直糟糕透了,真的就是第一句话一样一样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知道。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乞力马扎罗的雪就是一个很好的明示。
         我不想背叛自己的梦想,背叛自己一直以来的努力,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一个安逸的现在,背叛自己的过去和将来。我不想毁了自己,不能因为周围人的阿谀奉承,左右逢源,阳奉阴违自己便也跟着纯真不再,尽管我知道那个爱憎分明,棱角分明的自己早已朝不保夕。世态炎凉我们早已习惯了,只希望我人走了只是茶凉了,可别连茶杯都碎了。
         关于天赋,我觉得trade on it并无不妥。这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愿所有人以梦为马,随处可栖。不要说认真你就输了,因为一直认真你就赢了。
        
        
         关于生命
         1.It's trying to kill to keep yourself alive.
         2.It came with a rush; not as a rushh of water nor of wind; but of a sudden evil-smelling emptiness...
         3.This time there was no rush. It was a puff, as of a wind that makes a candle flicker and the flame go tall.
         4.This was how you die, in whispers that you did not hear.
         5.just then, death had come and rested its head on the foot of the cot and he could smell its breath.
         6.It had moved up on him now, but it had no shape any more. It simply occupied space.
         7. It moved closer to him stll and now he could not speak to it, and when it saw he could not speak it came a little closer, and now he tried to send it away without speaking, but it moved in on him so its weight was all upon his chest, and while it crouched there and he could not move, or speak , he heard the woman say,....
         关于生死并没有想过太多,毕竟离我太遥远了。只是惊讶于海明威的文笔,把死亡的感觉描写的实在太生动了。而他这种具有画面感镜头感的文笔通篇小说处处都是,无论是他在梦里的火车站,还是现实中的眺望草原和牧场,还是飞机缓缓升起眼前景物的变换。最后乞力马扎罗之巅的皑皑白雪真的是太震撼了。我不知道Harry到底见没见到,我只知道我的旅游清单里又多了一个地方。
        
         最后的最后,或者说最初的最初,那个未解的豹子之谜。即使是写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那个豹子去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我喜欢它,喜欢它的骄傲,喜欢它的有追求,喜欢它和其他豹子不一样,喜欢它的一生有意义。
  •     《Midnight in Paris》,一辆马车从石板路上哒哒而来,年轻人在温柔的午夜回到灿烂的20年代,落雨的巴黎。酒馆里微醺的海明威对他说,你是作家,去观察。
      
      乞力马扎罗雪山上,感到死亡逼近的男人回忆,几天前还曾细细记下鸟儿飞行的姿态,想要写在未来的书里。
      
      就像是记录自己所见的飞鸟,海明威微妙地切换着观察的视角。恋人等待列车的对话,男人的独自垂钓,雪山上挣扎的真心和假话, 一桩未了的带着玩笑似的谋杀,列车上妓女的回忆,虚无之于咖啡馆的侍者,孩子面对疾病和暴烈的死亡的反应,诊所里奇怪的病友。
      
      人们各不相同又大致一样的躯壳下面到底有什么?
      是不是每个人都在不幸中挣扎,
      是什么让活着成为这样的苦难?
      
      不同于毛姆总是含蓄的,微微嘲讽的口气,海明威精准且诚实。关于男人的孩子气,关于自我摧毁和被摧毁,他们一样毫不留情。
      
      A man might be defeated, but never destroyed. 硬汉,鱼的脊骨,干瘦的脸颊,烈日炙烤的颜色。蓝天大海的辽阔在宫崎骏是豪情和浪漫,在海明威是铮铮的铁骨,有棱有角的生命。
      
      他是一个有力量的男人,然后才是一个最好的作家。
      我想,他心中有真正的热爱。
      
      雪豹,你死去之前,在雪山之巅看到了什么?
  •      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怎么说好呢,是因为一个名叫《弟弟都是狼》的BL小说才知道的。(其实内容是不同于题目那样白目的文,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
       不过英雄不问出处,所以去看了。
      
       以前也看过海明威的书,《老人与海》什么的。总之那时的感觉是这个作者似乎很喜欢虐待书中的主人公,完全是个后爸一样的存在。
       回来说《乞力马扎罗的雪》好了。海明威喜欢把任务设定在看似有你希望的可能性的既定结局里。然后看人物是如何反应的。他就在旁以一个外人的身份做下简单的记录。现在想来《老人与海》如此,《乞力马扎罗》也是。
       正如开篇的一段小字: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尸体。他所作的,不过是给结局加一个批注。
       但我们的阅读并不因为这种既知性而变得无趣,相反,我们更加虔诚。我想,这是源于我们思想中死者为大的一部分。也许这个比喻不怎么恰当,但无限接近于真实。
       此外,这种既知性比起那些未知的故事,我们能更好的进行自我代入,以主人公的视角去完成结局前的故事。而不是未知的故事的上帝视角。如果说其他人的写作是作者自己的迷宫的再现,读者们要疲于寻找下一个转弯而无力欣赏途中风景。那么,海明威的写作则是一条回家的乡间小路,路两边的风景可以慢慢看,不用担心出路的问题。
       所以,我想,那些厌倦了陪无知的作者做无聊的猜测的读者不妨去看海明威的书。看他对生命同以结局做的不同批注。
  •     怎么都喜欢gay,壮哉海明威开创一代玻璃小说先河。难道你们都是用文学的眼光看这本小说嘛?“肛口”海明威与菲茨杰拉德才是DEAN和SAM原型,相信我“每本小说都是作家的自传”
      我相信是你们当初太纯洁所以没看没懂,满书的泥垢啊!
  •     我没办法力荐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他是个写长篇的普通人,我不觉得《永别了武器》和《太阳照样升起》比他同时代的人写的东西好在哪里,因为冗长,因为事无巨细,因为其中话与话之间的牵强。
      我喜欢他的短篇。
      我一开始读的意思,和我反复看上十几遍的意思,和我反复再看上十几遍虽然都认识但还是每个单词都细细查过去之后的意思,完全不同。除了海明威之外,很难再有作家可以给我带来如同高潮般探索的快感,几十年的文字始终挺立,能驱使我欢欣地迎合上去的,少之又少。
      不记得谁跟我说,海明威也就一般吧,他也就一般吧。我跟你说什么人是不一般的……
      我不需要。
      很多人喜欢遥不可及的男神,而我永远欣赏优点和缺点都非常明显,并且可以揪着头发把自己从泥地里拔出来的人,尤其是像海明威这样可爱的骗子,一生的斗士。今天又看了一遍《搏击俱乐部》,泰勒说,最想和海明威打一架。
      我偷笑,你可赢不了他。
      
      海明威的短篇到底写了什么,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研究他的三篇短篇,然后再和朋友们讨论,和教授讨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国内国外暂时都没有关于他短篇背后真实内涵研究的详细论述,这恐怕是我离真理最近的时候。当然了,为了保护教授,这里我也不能详谈。
      只能说,亲爱的译者们一直把海明威当成一个传统作家,更多把精力放在了他的长篇和纪实上,对他的短篇小说恐怕太过轻视,对现实的人性,恐怕也太过轻视了。
      短篇小说可以让任何作家文字里好的东西和不好的东西,在最小范围内全面呈现,海明威在短篇里,给众人所呈现的,并不超凡,只有当你一头扎进火堆里,扒开烧着的炭块,才能看见尸体。
      这么形容可能不太好,但是就是这样。
      
      
      但是我读过的最好的海明威短篇翻译,就是小二的,他的真名我总记不住,此前翻译过卡佛,也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卡佛。
      并且,卡佛依然是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家,契诃夫只能是初恋而已。
  •      如题,这是一本毫无疑问的男人读物,如果你不太喜欢阅读,而又有闲心想读一本关于男人的书,我认为读它就够了,别的基本上都可以扔掉。为什么,其他都或许在海明威面前显得太矫情,太造作。
       这本书不像其他讲男人的书,它不是教你如何去成为一个男人,不是去教你如何才算是个及格的男人,或者啰嗦地告诉你男人该怎么样,而是告诉你男人到底是什么。这里有一切答案。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过,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被打败。当我看到这句话时,马上就崇拜他了。可能无数的美国人、无数的作家,也是如此这般地崇拜他。
       回到本书,他为什么好呢?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死亡的书,这是一本关于男人的价值观的书,这是一本挑战男人和女人之间关系的书,它肯定不是最好的,因为它带有偏见,带有强烈的大男人主义色彩,甚至有一点点种族歧视,甚至性别歧视。
       但这不妨碍它成为一本不朽的关于男人书。
       我不想去剖析它的内容,对它最好的推介就是:建议你认真一读,读了肯定不会浪费时间,但不读也不一定会后悔,因为你没有读过只说明是一种错过和可惜,错过和可惜不算是后悔的一种,仅仅是为你感到惋惜而已。
       如果你不忍直面死亡、不忍直面一个人是如何面对毁灭的打击、不忍看到回忆的流逝、不忍思考男人和女人的矛盾关系、不忍面对在困难与绝望面前的真实,请远离此书。
  •     自1961年那声枪响之后,美利坚和世界再没有这样智慧,刚毅而真诚的男人了。
      不同于伍尔夫投湖,三岛由纪夫切腹,杰克伦敦服毒,茨威格打开煤气开关,海明威将双管猎枪伸进嘴里,双指扣动了扳机。每当想到这个,我都想起海明威的一幅老照片。他坐在一艘小船中,置身于金色的芦苇塘里,我不记得他是否戴了帽子,但他的目光定定地投向远方,手里握着他的双管猎枪,身体紧绷着。或许他将要举起枪管,瞄准远方的一只野鸭。像他写的桑提亚哥,面对大海时也是这样的眼神。这是个在战火中受洗,面对生活的大海无畏而冷酷的男人,我当时想。
      也许因为他在长篇小说中塑造的硬汉形象太过冷漠,生硬和深入人心,很难想见,这个蓄着花白胡须的老头和那个以业余者身份为美国收集德军潜艇情报,上手术台取出两百多块弹片的冒险者,和那个将一箱手榴弹作为送给毕加索的见面礼的幽默家,其实是同一个。但他的短篇小说,当立足于一座座冰山的顶端,才意识到他的多彩与真诚。他确是个真诚,真诚地对待生活,朋友和写作的男人。
      正因如此,我才相信,这般真诚的人,绝不是因为孤独,苦闷,亦或是所谓“战争的创伤”,使他在1961的早晨最后一次扣下了扳机。而这声渺远的枪声,在他望向乞力马扎罗山巅,那簇神圣的洁白时,就奏响了前奏。
      小说以一具豹子开头,一具躺在乞力马扎罗的西高峰,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尸体。“它是来寻找什么吗?没有人解释过这个现象。”故事开始时,男人已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他坐在非洲大草原,守着伤腿,有富豪妻子和仆众陪在身边,一边等待戈多般地等待“明天要来”的飞机,一边静候着死神的到来。男人絮絮叨叨地想着,我像坐在一个酒馆里,听着一个远行的人讲着他的旅程,借此推测他的过往。我嗅到巴黎绝望的女人和老头麻痹自己的白兰地的味道,嗅到贫穷和汗臭的味道,他没多说什么,但我相信这就是这个在战火中被剥下尊严外衣,人性摒弃自我华贵,露出脆弱丑陋的内里的世界;男人提到自己用谎言诓骗女人的荒诞情史,在战场上目睹着战友惨死的记忆,他不再多说什么,我却仍相信这些,这些十八岁被送上战场,在生命的伊始就承受生死残酷和世界颠覆的迷惘一代,恐怕就是这样的作为。我之所以相信这些,因为我折服于这个男人的坦诚,把整个的生命摆上审判台,回望一路走来,哪怕是最阴暗的角落,否定自己的作为,甚至是所有的作为,多数人即便尝试也马上被自己的冷酷和决裂所惊吓到,赶忙收手。我们如此惧怕,像教廷惧怕哥白尼,惧怕着发现我们的人生,我们曾经因之为傲的人生,居然由荒谬和错误构成,哪怕这也许就是事实。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故作轻描淡写地说:“生命总是像一张草图,甚至连草图都不如,因为草图总是某种东西的雏形,而生命不是任何东西的雏形。只能活一次,就跟没有活过一样。”这无关什么人生态度的消极,这是生命本身。
      故事中的男人在贫困之中,在一家酿酒合作社和一家马肉铺的对面,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这不得不令人想起早年贫寒交加在巴黎一家小小的咖啡馆开始写作的海明威。男人最后看到自己上了一架飞机,飞机载着他,穿透了暴风雨,他又惊又喜地发现,那飞机飞向的,竟是那样白,白得令人无可置信的乞力马扎罗山巅。我突然想,那西南峰的豹子究竟是谁呢?是那个男人,还是海明威?或者,是千百万个挣扎在世间,为世间所改变,却仍然怀着炽烈的,向往美好的灵魂?那般丑陋,被批判得一无是处的灵魂,竟也能迸发这样强烈的,向上的能量?生命本就无悲观或乐观这样明确的态度,生命的各项议程,无论其诞生还是消亡,都像一定会到来的节日,以这样的姿态面对生活,生活出人意料又让人热泪盈眶。
      朱利安,这个本无关紧要的名字,只在文中闪烁过两次。男人,或是海明威,说他对有钱人怀着“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当他发现其实他们并非他所想象的那样时,他也就毁了。”书中的注释写道,这里的朱利安,指S•菲兹杰拉德。我愣住了,斯科特•菲兹杰拉德。
      菲兹杰拉德是海明威的后生,也是他的老友,他的才华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已经展露无遗,然而他的后半生却纸醉金迷,堕落声色。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中毫不客气地说道:“菲兹杰拉德是被女人毁掉的。”那样的海明威,看上去不过是不计其数的批评者中的一员,然而在这里,惜字如金的海明威,不舍得多用一个形容词的海明威,特地打开了一扇窗,要将自己的箴言赠给这位老友。古人说文人相轻,然而海明威更似一位诤友。论语中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海明威无疑尽到了一位朋友的责任,我们不指望海明威的柔声相劝,就像我们不指望一位粗犷的父亲用围巾和热牛奶表达他的情感,但是他的真诚不会磨灭。
      海明威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寻欢作乐,纵情声色,但无法否认,那一代是绝对认真的一代,绝对真诚的一代,美利坚的诸多品质,都能在迷惘的一代中找到雏形。如今的海明威被人更多地当作一种“美利坚的丰碑”所瞻仰,而这,如同他的冰山理论,只把他的一面露在海面上。我们所能做的,是在回望海明威和他看似晦涩的文字时,在厌倦到要丢开书本时,想一想,是否对他的真诚,有所愧怍。
      
  •     很多年后再读《乞力马扎罗的雪》,又看了一遍电影,觉得以前的记忆被损伤了。早都说过,永远也不要接近曾经喜欢过的东西,只能让曾经的美好荡然无存。不过重读这篇小说不是这样,虽然有点失望,但也有更多新的领悟和感慨。经典就是经典,不同于年少时认识的那些以为很独特其实很普通的人。
      
      少年时读出快乐的文字,现在读出了悲哀和愤怒。我大概是堕落了吧。大概我不再喜欢他对女人的态度。而曾经却很迷恋,曾经给别人说哪怕能被他短暂爱一下再抛弃也无所谓。有人说海明威好多女人你还喜欢他?这问题让我很吃惊。我只看到每个女人因他焕发的生命力和激情,没在意过数量,也无所谓不再被爱。
      
      我想,这本书它对我的意义或许在于让我从少女时代就有一种朦胧的向往,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甚至在一些时日里已经遗忘,但却一直像一点火光一样,遥遥地在远方闪烁。那是自由,是爱,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激情的燃烧。我在那时就知道了爱情不是把一个人绊住,而是心灵相通,共同热爱一种生活方式,然后一起边走边谈。不爱的时候就各自走路,不会要求什么,不会刻意挽留。谁知道谁会先厌倦,先离开呢?
      
      小说中的女人说和他在一起觉得安全,可我觉得不是,一般人要的那种安全感是稳定的生活和感情,我一贯不以为然,觉得不重要。我要一种充满激情的生活,那只能是动荡的,不滞留在一方,而是不断冒险带来的那种不确定,不可知,就像一个谜语一样,充满奇迹才行。而海明威,给人的就是这样的激情,他在感情和生活方式上都不可能让一个女人有安全感,除非她也一样喜欢那种冒险式的生活,能够配合他的节奏。
      
      就像那首歌《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在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歌词时,非常惊讶,觉得自由和追求都给你了,还说一无所有,那你以为什么是拥有呢?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一无所有。仿佛一切都已经拥有了,那些身外之物全都不重要。
      
      我一直说我爱海明威,可是我现在觉得,在漫长的岁月里,每当我说我爱他,想起他时,心理出现的大概都是电影中哈里的样子吧,或者不是,根本就没有出现一个具体的什么人,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把他和格里高利•派克联系在一起。我也不喜欢海明威长的样子,以及他强健的体格。但当你很欣赏一个人的时候,会忽略掉他的外表。在我心里,他只是一个挥霍着生命的人,用那样的挥霍在热爱生命的人。他太热爱生命了,热爱到一旦发现无法挥霍,就要用死亡来表达那种激情。
      
      大概是心境变了,以前让我那样迷恋的那些东西,现在想起来有一些悲哀。因为看到这些人其实对女人没有很尊重,爱情对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哈里说,爱是一坨屎,他就是站在屎堆上喔喔叫的公鸡。这种说法让我很反感,想到其实有一些作家和诗人,他们根本就不尊重女性,也不在乎爱情,只是把女人作为一个可以反复占有的肉体而已,而不是一个可以去互相理解和爱的人。
      
      “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很羡慕他的生活方式,觉得他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获取他的步骤以及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是一个正常的过程的组成部分,她在给自己建立一个新的生活,而他则出卖了他剩余的旧生活。”他认为女人给他的安逸的生活毁掉了他,其实他知道根本就不是那样的。是他自己摧毁了他的天赋。“他之所以失去天赋是因为没有去使用它,是因为他背弃了自己的追求,酗酒无度、懒惰、散漫、势利、傲慢偏见、不择手段。这是什么?一篇旧书目录?他的天赋究竟是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还过得去的天赋,但他没有好好地利用它,而是拿它去做交换。他总是在强调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不是选择用笔和纸,而是其它东西作为谋生手段。”
      
      他说不想伤害她,却一直在伤害,好像通过摧毁他人来支撑自己。他不想留下任何东西。死亡的恐惧让他想把一切都消耗殆尽。甚至毁了他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好的印象,对他的爱。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女人说让他不要毁灭她的时候他说他想在床上毁灭她。女人说那是一种很好的毁灭,他们就是为了这种毁灭而生的。
      
      以前曾经有段时间,希望热恋中的人死掉,那样的话够凄美,够悲壮,很有诗意,可以怀念一辈子,对他的爱永远也不会变。现在却不再这样想,如果是书中的人,也很美,但是自己在乎的人却难以承受了,希望不管怎样,只要在世界的一个角落就好,及时他不在乎我。我想,或许因为那时候我爱的不够深,或许是现在我爱的俗气了。我想了一下,都不是,只是我现在懂得了珍惜。
      
      对我来说,一直以来,喜欢一个人并不以他对我的态度来衡量,而是那个人本身有没有吸引我的魅力。如果没有,对我再好也没用。还有,对于死的无所畏惧的态度也是一个原因。生命不再与长短,而在于过得是不是精彩,是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活着。这本书里有一篇引用了莎士比亚的一段话,也是对于这种态度的一种解读:说实话,我一点不在乎;人只能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今年死了,明年就不会再死。
      
      而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对死亡的话题非常感兴趣。我已经忘记了那是为什么,总之从那时候起,就没打算或很长。而我现在已经超出了当年期望的很多年了,好像并没有活得很精彩,也不是不甘心,更不是什么好死不如赖活着,而是还有期待,一直保持着生命的奇迹感。在我十几岁的时候,认为死是进入另一个层次的生命。我也忘记了那时候是怎么理解这句话的,总之,一直都无所畏惧,并且随时都可以结束似的。
      
      小说一开始讲了一个迷,说在乞力马扎罗山上有一具风干冻僵的雪豹的尸体,雪豹在那么高的地方寻找什么,没有人做出过解释。小说后来也没有说。电影中自作聪明地对谜语做了解读,说是雪豹走了错误的路,才死掉了。真是好笑,荒谬。我觉得误解了豹子,就误解了海明威本人。它只是不走寻常路,没有做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达到了一般的豹子无法到达的不远去的地方,领略到了它想要的美,死得其所。
      
      只是,遗憾的一点是,他还没有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要死去了。他在回忆的时候,总是说这个我还没有写,他积累了很多的素材,有很多的写作计划,但是最后都没法完成了。他说把这些写出来是他的职责,可是他再也写不了了。就这样离开人世,或许是美的,但始终还是很遗憾。
      
      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在别处看到阿尔瓦罗•穆蒂斯的一句话:愿死亡接待你,而不损伤你的一切梦想。我觉得,这是可以送给我爱的哈里,还有海明威最好的一句话,一个祝福。
      
  •      人总会在某一个罅隙,得以让自己喘息,抑或得以让自己清醒。
       好在这样一个罅隙,不是在死亡的边缘,才让自己悔恨不已,那些经过的人和事,就像幻灯片一样,在那个罅隙,将你吞噬。也许,你看到的是曾经收到心爱礼物时的欢愉,也许,你看到的是面对恋人无奈而又痛苦的别离,也许,你看到的是你面对陌生人时的冷酷无情,这种也许……太多。
       没办法割舍的,不是过去的人或事,它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想念,一种尽管物是人非却依旧抵不过的挣扎。无论曾经的人,是和你相遇在河边还是山脚,是海畔还是村落,你总会在过去的某个时候,回到那个地方,然后开始感慨时光飞快,还是感慨曾经的诸多遗憾。这也许是心底的一面照片墙,照片里没有人,只有那熟悉的地方,某天会在遇到一个新朋友时忍不住讲起那照片里的地方,却不会对照片中的那个人,多做描述。你也许会认为这是一种逃避,或者是一种遗忘,其实你们都错了,这将是对你而言,最重的想念。
      
  •     全篇简短,但是却把哈里的一生都表现出来,可能只有意识流小说能做到。开篇很具有诱惑力,所以下文我仔细的读,当我读到最后的时候,我脑中什么都没留下...只剩下迷茫,考虑是否需要再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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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奇怪的是它一点也不痛,”他说。“你知道,开始的时候它就是这样。”
  •     每一篇小说都没让我失望
      读他的小说就像在欣赏素描速写
      笔墨精简却又轮廓分明分外传神 让我浮想联翩
      选材也是亮点 沉淀着他本人的阅历和对生活细致的观察
      和他当记者的经历有关
      只能说叼霸天
  •     崭新的太阳将崭新的阳光洒满世界。
      
      尽管厌恶失眠带来的精神亢奋,但的确失眠让我在清晨坐公车去海边买到了新鲜的海鱼。
      
      呼吸着属于凌晨特有的空气味道,青草的草香夹杂着露水的潮湿,带来了奇妙愉悦感,坐在车上翻着易卜生的戏剧,倾听邻座的女人没完没了的电话,一会是英文,一会又换成了挪威语,看来一天的忙碌又要开始了。
      
      
      昨天,似乎仅仅只有3,4个小时处于浅度睡眠中,隐含着一种说不清楚,无缘无故的巨大悲戚。
      
      醒来,发现身体流泪了。
      
      
      
      
      小胡子先生和米勒猫似乎有些臭味相投。
      
      其实米勒猫不怎么喜欢他的N张自恋照的若隐若现的小胡子,不过米勒猫不会告诉他,因为事不关己,也正如小胡子先生说过的,米勒猫,地球永远不会因为你而改变。
      
      回家尚早,泡了杯白开水躺在床上,嘴里嚼着巧克力,看打印的乞力马扎罗山的雪,海明威的短篇小说。
      
      我是厌倦甜食的,除了巧克力和冰激凌。它们是最好治疗失意和悲伤的药品。
      
      巧克力是温暖的,并促进性欲。
      
      
      海明威对死亡情有独钟。
      
      而这篇短篇小说正是描写了一个作家在非洲乞力马扎罗山下濒临死亡的过程。那是在非洲,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长年积雪的乞力马扎罗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
      
      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
      
      他说,这是想用毁灭一切让自己活着。
      
      他的一生都在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这种形式或者那种形式。他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换取安逸,除此之外,还为了什么呢。
      
      
      
      
      床第之欢是一种欢娱的毁灭。
      
      身体的交织是索取和给予的撕裂与愈合。
      
      
      
      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山巅。
      
      
      文中提到了达达主义。达达主义是一场兴起于一战时期的苏黎世,波及视觉艺术、文学(主要是诗歌)、戏剧和美术设计等领域的文艺运动。
      
      死神临近,只因树枝划破他的腿而没及时消毒而造成催生坏疽。这突然让我想起在柏林苍穹下的天使。死神不是镰刀和骷髅,它很有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这自行车的人。至少柏林苍穹下是那样子的,是天使。
      
      
      仰望天空,欣赏流移的白云,并将幻觉托付给蓝天,将心轻轻交给潮湿的青草,风在低吟。
      
      甚至自己想什么不想什么的区别,对我都已无所谓。
      
      有人说,天是倒过来的海,那么白云或许是翱翔在海中的白帆。
      
      谁能分辨的出雨是天空的泪,还是海中的水。
      
      进入梦境,再不出来,永远活在里面,眩目耀眼。
      
      而乞力马扎罗山的雪白灿灿闪着光芒。
      
      
  •     第一次讀《乞力馬札羅的雪》還是在網上,距今沒十年也有八年了。那會兒只是知道海明威這個名字,還搞不清楚他的國籍,就更別說瞭解他的結局是怎樣。
      
      第一次讀那個短篇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觸,只是看到結尾的時候比震了一下。多年後重讀,感受到的,是一種世俗的陽剛感。你別問我什麽叫世俗的陽剛感,我沒法解釋這個東西。
      
      看了下網上對海明威作品的評價,用到一個詞——意識流。意識流小說。於我而言,總覺得人們對自己看不懂的東西,統稱意識流。對於寫作的人來說,則是想起來什麽寫什麽,沒有規律,不受約束。
      
      扯遠了。我想說的不是這個。更何況,只看了人家幾個短篇,還不足以去餂著臉對作家說三道四。
      
      但是我很喜歡海明威在這個短篇中對死亡的描寫。原來死神的到來,是那樣的。它慢慢從腳上挨到身上,“不再具有任何形狀,它只是佔有空間”。
      
      偶爾也會想,自己死前都會想什麽。如果死亡是慢慢地襲來,那麼還有點兒時間把有價值的經歷在腦中過遍電影,回味甚至反復回味;倘若死亡是突然襲擊卻又不至於當場斃命,那麼在那僅有的幾分鐘內,自己的一生是否會在眼前閃過。
      
      在面對死亡的那一刻,是否還能從容。或許都需要一個過程吧,所謂心路歷程,一如小說中的那個作家。最開始無法接受命運的這種安排,暴戾地思想反抗;然後是相對平和的回憶,過去的點點滴滴,做過的事,愛過的人;最後則是坐上了飛機,遠離這個或許他曾經熱愛過但如今不再留戀的地方。
      
      讓人最好奇的莫過於那些各種作家沒有寫的東西,這麼多看起來值得下筆的經歷素材最後都沒有形成文字,這到底是爲什麽?這作家的一生又都寫了些什麽?想必都是謊言吧。一如那些他騙女人們所用的謊言。雖然都不是真的,卻讓他更被這個世界所接受。
      
      還有那些他愛過的女人們。沒有寫他最愛哪個,只多說了幾句他第一次愛的那個。想來後面幾次的愛也都是真的,但是最後守在他身邊的那個,是他不愛的,一點兒都不。但他騙她。一個願意騙,一個樂意信,這就叫圓滿。
      
      他的愛早在遇到她之前就磨損耗盡了,遇到她的時候,他已然喪失了愛的能力,但這不是她的錯。只不過我們也可以這樣認為,在他的連篇謊話中,她也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沒什麽不好,這真相只要她一直都不知道。
      
      而對他來說,一旦他決定以謊話為生,他就應該努力把謊話說到死。顯然,他做到了。
      
      卻也不是沒有感到過後悔。故事的最後,作家終於發現自己的生命都被消耗在無意義的事情上了。那些對自己很有意義的事情、值得去寫的東西,當初沒有急著去寫,或許是因為沒有心情、沒有靈感,但知道肯定還有未來。而終有一天,有心情也有靈感了,想寫有意義的種種,卻發現沒有了未來……
      
      你想要這樣的生活嗎?你會有這樣的生活的。因為——我們都一樣。當生命戛然而止的那一刻,能否相見自己究竟還有多少未完成的遺憾?
      
      縱然如此,但願能不要放棄尋找。正如乞力馬札羅西主峰附近的那隻雪豹。在追求夢想的途中被風乾凍殭,在現實生活中被磨損碾壓,到底哪一種看上去更棒?
  •     “硬汉”背后的凄凉
      人们总强调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形象,却没有发现硬汉暮年,壮士迟暮的悲凉。一辈子的坚持换来老年仰卧街角。满面疮痍,等待死亡降临的老硬汉们便是海明威笔下人物的宿命。统观短篇,包含一个男人一生的无力与成长。《白象似的的群山》、《雨中的猫》、《弗朗西斯•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等作品中的男主角都是软弱、妥协的男人。这被海明威所不耻,他更呼唤硬汉对自我尊严的坚守。于是便有了《弗朗西斯•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等等。而这样极端的血性男儿到头来还是沦为街头的可怜巴巴的老男人,如《杀手》、《拳击手》等。与此相比,女人显得很笃定,果敢而坚强。结合海明威以自杀结束人生,这便是硬汉的结局。极端的男人的反抗,硬汉抑或只是业余失去自己地位的男人对尊严的自我维护罢了。
      
      《乞力马扎罗的雪》
      如果我的人生可以任意出售,你会选择购买我的哪个时光里的我呢?
      你所购买的我都是过去的那个自己的全部总和,也不是过去的“我”。正如这个受伤的男人和这个周全的女人,都曾有过伤痛,都曾放下过去,开始一段新生活。
      
      1, 这样他或许就能把心灵中的脂肪去掉,就像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
      2, 他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换取安逸,这是无法否认的,但除此以外,还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
      3, 她认为他确确实实干着他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获得他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以及她最后爱上他的那种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组成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种新生活,而他却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
      当一个男人获得尊严,特别是在自己女人面前获得尊严时,他是幸福的。
      
      1,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在乎;人只能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明年就不会死。
      2, 如果你没注意到他的自尊心收到了伤害后眼睛里会流露出什么表情,他这微笑倒是令人愉快的。
      3, 它同发生的时候一样确实存在着,不但没有磨灭,有些部分反而更突出了,因而他感到害臊死了。但是比害臊更厉害的是,他感到心里有一股寒流、空洞的恐惧。这份恐惧仍然存在着,像一个冷冰冰、黏糊糊的空洞,占有了他空洞的内心中过去由信心占有的地方,这叫他感到难受。
      
      
      《白象似的群山》
      一个场景 一段对话 ,人物性格、故事,跃然纸上。
      (女人吉格:现实、乐观、理智;男人:逃避)
      
      《杀手》
      空白与转述的无限悬念。
      
      《雨中的猫》
      女人的同情心就是对自我欲望的满足。
      
      《印第安人营地》
      “死,难吗,爸爸。”“不,我想是很容易的吧,尼克,要看情况。”
      
      
      
  •     先赞一下翻译,感觉整本书的行文真的很舒服,生硬感几乎没有,而且有一种阳刚感,可能是海爷爷的风格吧。用词也十分的精巧,没有很高端的词汇,但也没有让你感觉到通俗乃至低俗。
      
      整篇文章反映了一个即将死去的作家的心理过程,先是对这样的情况的暴戾地反弹,想摧毁自己带不走的一切,然后是相对平和的回忆,回忆自己一生所经历的点滴,最后是坐上飞机,走向一种圆融。
      
      给人最深印象的是作家各种“没有写”的东西,这么多看起来值得写的材料最后都没有写,让人只能好奇作家写了什么,或许写下来的都是作家的谎言,就如他骗女人的谎言一样。虽然是谎言,却更受这个世界的欢迎。
      
      还有一个很棒的关键词,生命力。生命给人的感觉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使用它,越感到一种生命的存在。相反,你越是试图逃避它,想用软弱的方法来保护它,它则消散的越快,就像作家最后发现自己的生命力都被用来消耗在无意义的事情上了。而自己真的想写,想到未来可以写的东西却没有了时间
  •     摘自《文学报》 作者:兰之光
      
      
      
      一
      
      
        1952年,美国福克斯公司改编制作了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该影片曾获提名最佳摄影金像奖及年度十大卖座影片。
        虽然是提名奖,也很不容易。提名奖项没有编剧的份,也就是说,编剧没得到足够的承认。
        我们看到,改编最大的地方是结尾,影片中男主人公哈里和妻子双双返回到了美国,过起了幸福的尘世生活。奇异的梦幻色彩和原作中的特殊语言气氛全无,作为意识流的原作特点几乎没有彰显。
        据说,海明威对影片的结尾很不满意,但观众却普遍欢喜。这大概是大众传媒迎合众心的需要吧?然而,评委的表态却似乎不经意地显示了另一种审美,他们更倾心于海明威的成功之处。
        关于两个不同的结尾,我更喜欢原作。虽然本人也干着编剧的行当,有时不得不遵循着市场的口味,但作为一种艺术审美,我觉得将人的困境推到极致后产生的转变或者说突破,更符合人性的内在需要,也许结尾不皆大欢喜,甚至更加苍凉,但它的转变或突破会呈现出一种辽阔的景象,那是外境和人的内心共同作用的景象,我们很难说这不是一种真实。真实与否,只是一种认可。你认可它,它就真实了。哪怕如幻。
        我一直不能忘记阅读《乞力马扎罗的雪》时所受到的震动和陶醉,且不说整体艺术技巧,单说最后两段,几乎称得上神来之笔,从形而下到形而上,完美地融和了,没有丝毫编造的痕迹。
        “现在已是早晨,已是早晨好一会儿了,他听见飞机声。飞机显得很小,接着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用汽油点燃了火,堆上了野草,这样在平地两端就冒起了两股浓烟,晨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是低飞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地着陆了,老康普顿穿着宽大的便裤,上身穿着一件花呢茄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朝着他走来……”——在我脑海中浮现的就是影视镜头。
        接下来,男主角哈里还问来接他的康普顿要不要吃点早饭或者喝点茶。康普顿谢绝了,并告诉他飞机太小,只能先接他,然后再来接他太太海伦和两个仆人。
        仆人抬起他躺的帆布床,绕过帐篷,浓烟,风如何吹旺了火,烧光了草,他进小飞机又如何不容易,只好把脚伸在驾驶员的座位旁。飞机上升后,飞机声如何响,下面的三个人如何挥手,然后是斑马、羚羊,如何从指头般大变成黑点,如何从奔跑变成看不出奔驰,森林在深谷、山坡上的不同相貌以及颜色,大地、云朵不同的色彩,飞雪般的蝗虫、突来的暴风雨——这些从哈里眼里看出去的客观景象,被海明威沉着地叙述着。是极仔细地观察,也带给我真切的镜头感。
        最后“康普顿转过头来,咧嘴笑着,一面用手指着,于是在前方,极目所见,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的地方”。———这个自然段就在这儿结束了。终极目标开始出现了。死亡要奔那里而去。
        然后,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样开始“正是这个当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近乎像人那样的哭声”。这个暗示非常明确了,死亡已散发自己的气味,生命界共同的感受。
        海明威在自然段的开始说得很明白,这是同一个时间段,可表现的却是白天和夜晚的不同场景,初读很容易起疑情,会不由自主地猜测,哪个时间是真实的呢?
        似乎都很真实,前面一段哈里在感受鲜活的大自然,后面一段哈里停止了呼吸。是哈里在做梦还是海伦在做梦呢?
        来回地琢磨,便明白了,谁也没有做梦,哈里确实去世了。
        那么前一段是谁的意识呢?是作者海明威还是哈里上升的灵魂呢?也许是同一回事吧,因为第三人称的视角里有着极其协调的世界形态。
        第三人称的视角姑且称它为第三只眼吧,这是用泛了的形容,然而它包括了第一只眼,第二只眼,也就是说,它更客观。
        这第三只眼见到的雪山极其辉煌,那些文字朴素而真实,有令人震惊的人生况味和艺术感受。也有影视般的直观效果。
      
      
      二
      
      
        如果让我等来创作,很可能直白地表现为一个灵魂的视角,既然他是死了的,那么处理成飘渺虚幻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编造是难免的,对尘世的感触会质轻而变形,以为当下抛弃物质世界是灵魂的必然归途,岂不知既然有不同的人生,当然也会有不同的灵魂归处。
        大师之所以是大师,正在于此处的不凡,不是灵魂的悲惨离去,雾茫茫引人落泪,或者故作忧伤美丽地飞去,云飘飘带来一丝酸甜的小资情调,海明威让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坐上了友人的飞机,是一双敏感的细腻的作家之眼望出去的实实在在世界,是一个亡者用不死的眼看到了世界的精华——客观的原生态,是一个被俗世的烦恼以及肉体的病痛折磨得想投进圣洁之爱的欲求,是一种以为自己还借住在肉体中的活着。
        这是灵的真实,却借助肉体的形迹,况且超出了一般肉体的粗糙感觉。如同海明威笔下的场景,一望无际的非洲大地上,猛地出现一座高耸的神奇雪山,像空谷中一声昂扬的奇妙之音,不朽的灵魂在这耐人寻味的景象中永生了。
        小说中慑人魂魄的赤道雪景,其实就是人在困境中产生的放下一切后的辽阔心态。在死亡的临界点以及进入死亡,是人生最大的困境,这时候看到的情境必然带着亡者生前的憧憬。对于哈里来说,是辽阔中的高耸,避世的清冷与孤傲。
        改编后的影片,虽然仍保留着冒险的情节,也有死亡闪过的阴影,却更多的膨胀了男女之情,两个不同的女子在桥头与哈里接火这个细节很棒,很影视化,但是转移了人生困境中的无助与憧憬。最后困境被克服了,作为文字的力量也削弱了。
        但是我也不赞成任何艺术形式都需要一种悲剧式的结尾,那种雷同也是大忌。我只是说,无论哪种结尾,悲也好喜也罢,或者不喜不悲,都要有一些人生真实的滋味,这滋味是能够激起人的精神共鸣。
        我不禁想起另一部好莱坞影片,故事同样发生在非洲,两男一女相约穿越撒哈拉沙漠,半途女子的男友死了,剩下了她和这个原本是陌生人的男人。悲伤茫然中的他们,恰恰面对着断崖。剧情由此发生了重要变化,编剧要表达的思想、情感亦由此铺开、深化。断崖是一个象征,他们面临了走投无路的困境。
        这时候,如同《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大自然来教化了。他们站在断崖处,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黄沙,一望无际的天空,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只鸟,没有一丝风,没有一条路,然而,这才是真正的撒哈拉,这才是他们旅程的开始,这才是时间、空间的真相。
        用艺术的眼光来看,这个场景是辉煌、奇丽、辽阔的,但究其人心,却是畏惧、无助、惶惑的。
        如果说,《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哈里坦然欣喜地接受了死亡后的辽阔,那么撒哈拉沙漠中的这对男女同样面临了真实的人生,这一刻就是整个人生:不管你身处何处,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从出生的第一天起,直至生命终结,你面前的困境都是需要自己面对的,不同的只是遭遇者的心态。
        结果这对沙哈拉沙漠中的男女相拥在了一起,他们在断崖上做爱了。一个极具好莱坞特色的转折。它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在困境中的依附和互助,性爱成了在困境中的温暖补偿。可以说这个剧情安排是个技巧,也可以说是自然而然,因为它产生在非洲这块土地上。这块原始生命、原始文明最鲜明的人类诞生的土地,从艺术上说,有着许多符号作用。
        无论是哈里还是这对男女,当我们凌空观察他们,他们与置身的这块土地相比,显得那样渺小,无足轻重。然而作为人类而言,其主动性又显得强盛。我欣赏的正是在雪山上、断崖处,人类放眼望去的辽阔,生命在这辽阔中显得悲壮,这悲壮终将平静下来,被不可替代的辽阔所消融。
      
      
      
      
      
  •     再次评论这本书。
      
      因为这段时间,我的心接近乞力马扎罗的雪,空洞、寒冷。
      
      
      
      有一只豹子,死在了那座山上。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只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
      
      
      
      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忘记了对自己的承诺,忘记了自己怎么活过来的,忘记了自己的优势,忘记了自己拥有的一切。
      
      
      因为,我看见了一个人。
      
      
      我的眼睛看见了爱情,我的身体感觉到了命运。
      
      
      命运的强大,是我始料不及的。
      
      
      我知道,没有任何一个结局比停在那里更有意义的了,一切结束在那里,夏天的第一天。
      
      
      
      
      无论高兴、不高兴、开心、不开心、悲伤、不悲伤,一切都结束了。
      
      
      离别就是离别。
      
      
      
      现在,我再次感到自己的灵魂,我再次拥抱自己,我需要自己的光亮温暖自己的心。
      
      
      
      我再也不会担心什么了。因为,你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我知道。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的路要去向那里,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不知道将来的一切,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会不会有同伴,不知道我会不会有自己的家,不知道老天会不会给我好运。
      
      
      但我很清楚,我不会在任何人的光环下存在,我很清楚,我不要的是什么。
      
      
      我很清楚,有些事情我做不到。
      
      永远做不到。
      
      
      
      所以,我是我自己。
      
      所以,故事的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所以,我会生病。
      
      所以,我不能给你,我愿意给你的一切。
      
      
      
      我能给你的,都好像一文不值。
      
      
      我希望,会有其他可爱的姑娘,给你我给不了你的一切。
      
      
      我希望,你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感受到幸福。
      
      
      
      我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个我做得到。
      
      
      
      
      永不再相见。
      
      
      
      祝你好运。也祝我自己。
      
      
      
      
      
      
      
      
      
      
      
      
      
      
      
      
      
      
      
      
      
      
      
  •     我不读文科,只是兴趣所致,海明威的大名如雷贯耳,但是也就看过中学课本里的老人与海,而且还是我最讨厌的篇目,虽然这人传奇热血的如此,也使我难以翻看他的任何一篇文章。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世界名著终究是要看原版的,只有原版才能展现他们无穷的魅力。
      
      比如说这段
      Now in his mind he saw a railway station at Karagatch and he was standing with his pack and that was the headlight of the Simplon-Orient cutting the dark
      原文的感觉是多么有画面感,我觉得画面感是海明威的一大特色,他就像一个镜头师一样,缓缓道来,把每一个环境,每一种情绪都推到了极致
      
      这短短一段话中,你能感到静静的夜间镜头从高处徐徐向下,也许透过树枝的缝隙,你渐渐看到火车站台的全貌,作者正站在火车站的站牌面前,背着他的行囊,细细端详着站牌,镜头也许会进行一个旋转,让人有不真实的感觉,远处传来汽笛的身影,转身间,远处亮起灯光,一辆火车驶来,打破了原有的寂静。而海明威的文字短短2行,也许就写尽了所有的镜头语言,给人以无限的想象,不像有些英文小说,恨不得什么东西都给你介绍一遍,无限的繁琐。
      
      但是来看看我们的译文怎么翻译这段
      
      “现在,在他的脑海里,他看见的卡拉加奇④的一座火车站,他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现在正是辛普伦—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
      
      我可以说这段话虽然翻译的非常精确,但是失去了原文所有的美感吗?当然我不学文学,我也琢磨不出为什么会有这么悬殊的效果,也许是断句,英文中拖长的now 给人无限的叹息,而中文的一个现在,还加一个逗号,就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与那种悠悠的回忆完全不能搭调,接着“一座”火车站,那种熟悉的感觉立刻拉远,一座,翻译的多精确啊,但是给人感觉作者根本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一样,后来我们看原文,明明是强调作者站在火车站前,而翻译用“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 所有的情境都被破坏了,原文,作者强调的是环境,而译文强调的作者本身了,又一个“现在”,简直让人吐血了,还有“前灯”这么学术的词汇完全破坏了原文的意境,原文读上去是悠悠的雾蒙蒙的,连语调都是模糊的。而中文读起来是如此是生硬,没有美感。
      
      我还是禁不住要问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于是我试着自己翻译一下,我从来没有翻译过任何东西,即使在中学,我也是英语老师憎恶的对象
      
      “此时此地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一幅景象,他背着背包正站在卡拉加奇的火车站面前,一道亮光划破了夜晚的黑暗,那是辛普伦—奥连特方向的火车”
      
      我个人感觉这样比较好,但是我知道这是不符合英文翻译的规范的。又加词,又调语序的,但是我觉得这是中文去描述的习惯,要缓和语调,所以用此时此地缓和了现在的紧张感,用景象来强调非真实性,英文中先将了站台,表示对地点的强调,而相应的中文先写人物在写重要的内容。把意境的内容写在前面,把相应的说明写在后面,我觉得也似乎更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
      
      所以这就是外国小说,如果不是以情节见长的小说,用译文去读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这种意识流,寄情于景,或是有点卖弄文字的,去用译文读,会破坏所有的感觉。
      
  •     我开始意识到,这世界上男人写的东西从来离不开女人,多半离不开妓女。而给予他们写作灵感的多半是精神和肉体两者间永远也达不到的那个他们渴望的完美协调。
      
      他们多半鄙夷女人的思维方式,却又要依靠她们探索下个灵感的来源。写东西的男人是有爱的,他爱她当初带给他的灵感,可也更恨她为什么不能带给他更多。他爱她带给他的短暂的欢愉,却又恨她陷入爱情的种种愚蠢念头。
      
      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爱恨交织不能衍生出更多的更有价值的东西,而是情感的挣扎。挣扎在女人和文字该更爱谁更相信谁的问题之间。在这种时候,男人的思维方式告诉他要追求灵感与文字,不然连喝酒都不痛快。女人嘛,多得是,不想浪费情感在她们身上,那么这个时候,妓女便是首选。
      
      欢愉过后,荷尔蒙消退,男人看到妓女丑陋的睡相,又后悔女人不能随便挑,否则会反胃,脑中犀利恶毒的言语就要喷涌而出的时候,他们通常就会完成最后一个行为,那就是夺门而出,不忍再看。
      
      这就是执笔的男人。古今中外都是这样。他们更爱自己,爱自己执笔的手,玩弄女人的眼神,和创作的灵光一闪。
  •     雪豹和哈里都在寻找自我。
      
      哈里对世界的迷茫,对情感世界的困惑。。。一个弥留之际带着所有未解答的记忆片段,寻找自我。
      个人感觉这是海明威有些自我解剖的小说。或许更像自传体散文。开篇那只雪豹的故事很赚眼球。
  •   兄弟爱、同性恋
  •   百分百没读吧,你。
  •   我看后只觉恶心。腐女适合这书
  •   是不是炽热的爱会被慢慢消磨,原先也觉得,爱情,就是一种毁灭与被毁灭的激情。只是,现在,突然觉得不太现实。不过,还是喜欢那种方式存在的人。
  •   写得不错,虽然我对小说和电影皆无感。
  •   过去的点滴,都在你明确的知道它们终将逝去的那一刻一股脑的迸发出来,一瞬间多么的孤独。
  •   这篇评论也是意识流……
  •   十年前你还不懂什么叫玻璃小说
  •   文中提到的另一部好莱坞影片叫什么?
  •   真的,
  •   是这个道理
  •   赞同你的观点,语言是有神韵的。
  •   其实可以这样翻译文章的, 在翻译文章的时候可以加词和调整顺序,我也感觉有些文章太生硬, 读中文的时候基本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你翻译的很中文,很有感觉。
  •   有感而发。
  •   我同意你的部分观点:比如原著的镜头感(其实那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中英交换的不确定性中产生的朦胧美)。外作是可以翻译得很中文很唯美很意境。但是,我不喜欢那种译作,因为原著就是原著,译者加入太多个人的文笔色彩和个人想象会让我感觉很错愕。
  •   这么说吧,翻译得很唯美比翻译得精准又传神要容易,因为前者只需要译者的妙笔生花,而后者需要反复推敲,字字句句。
  •   有意思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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