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陕西师大  作者:(美)薛曼·亚历斯|译者:卢秋莹  页数:280  译者:卢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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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亲爱的中国读者,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才有幸读到薛曼?亚历斯这么棒的作品。  每次我坐下来阅读他的小说或短篇故事,就会体验到《麦田守望者》主角霍尔顿?考菲尔的心情,想要打电话给作者,跟他“闲聊吹水”一下。我才刚翻开他的书页,就彷佛早已认识他笔下的人物,但总是又觉得,还想更进一步了解他们。这些人好像此刻就坐在我身边,用最诚挚的心讲述他们的故事给我听,有时带点悲伤,但同时又非常风趣。这是因为,薛曼?亚历斯也很有本事能逗我们笑。爱斯基摩人可以用好多种不同的词汇来形容雪,但薛曼?亚历斯能用更多方式来逗我们笑。  就拿他的新书为例,只要读了这本《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读者会露出以下几种不同的笑容:  *愉快的微笑*热血兴奋的大笑*哀痛悲伤的苦笑*尖声刺耳的尖笑*心领神会的暗笑*放声爆笑*温柔的笑*带泪的笑*惊讶的笑*洋溢著爱与关怀的笑*愤怒的狂笑*痴痴的傻笑  这些还只是一小部分……  有时候我们会在书中遇见一个角色,然后无可救药地彻底爱上他或她,爱到想要变成这个人,就算他在故事里的境遇很艰难,还会把事情搞砸,再陷人更糟的绝境,我们都不在意。这样的角色最能贴近人心,正如《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里的阿诺。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好想要让自己说话像他一样,想要学他的姿态走路,还要和他一样画画。这就是一本书和作者能带给我们的最大满足了,不是吗?当然,你还能要求作家,必须在一本书里让你同时又哭又笑——让你把笑容和哭泣结合在一起,再用勇气为笑声和伤悲添加力量。薛曼?亚历斯就是能写出这种书的作家……而且,他还能让你认识你从不知道的甘地!  最后,我很荣幸能推荐这本书给各位。若你愿意,可以张开双手,拥抱这个天真而坚定的少年,告诉他:“把你的故事告诉我,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说给我听。”薛曼?亚历斯毫不费力就说出了这样一个故事,但他还给了我们更多,更多。  马克斯?苏萨克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一十九日

内容概要

一本世界级励志成长小说!    我必须证明自己永远不会放弃,    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    我永远不会努力放弃过生活,你懂吗?    我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投降,    永远,永远不会,绝不!    这是一个勇敢少年发现自己内在潜力的故事。他的成长经历算不上“温暖”,但珍贵得让人动容!它告诉我们梦想不是微小的事情,你得朝着光亮一步步前进。他的身体虽然有残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负,但他依然一往无前。这样一个天真而坚定的少年,仿佛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因为生命总是充满着残缺,幸好我们还拥有微笑前进的勇气,这本“小”书,会带给你无惧的信心和勇气!    【本书得奖记录】    ★美国国家书卷奖    ★美国青少年图书馆协会年度最佳图书    ★“华盛顿图书奖”    ★Paste杂志年度好书    ★波士顿环球报好书奖    ★“大西北太平洋岸书商联合文学奖”    ★西雅图市“特异天赋奖”    ★Book Sense年度好书奖    ★《纽约时报》年度好书奖    ★《出版人周刊》年度好书奖    ★《纽约时报》注目好书    ★亚马逊网站、邦诺书店、School Library Journal、Kirkus Reviews年度最佳图书    ★国家亲子教养出版物金牌奖    ★“美国文学协会杰出成就奖”    ★《洛杉矶时报》年度图书大奖……

作者简介

【美】薛曼•亚历斯
华盛顿州立大学毕业,海明威文学奖暨美国国家书卷奖得主。撰写的喜剧电影剧本《以烟传讯》,曾赢得“最佳观众票选”及“制片人大奖”两项荣誉。在诗文的创作上,他于1998年“世界重量杯诗人创作竞赛”获得首奖,之后创下连夺该奖四年冠军的记录,至今无人可匹敌。 【作者获奖记录】
★1993年海明威文学奖(最佳首创小说)
★1998年达科玛公共图书馆年度文学奖
★1999年获选“纽约客杂志21世纪文学20强”之一
★1999年欧•亨利文学奖(O. Henry Award)
★2000年亚马逊短篇故事奖
★2001年美国诗学会“雪莱纪念讲”
★2001年获得福克纳基金会颁发的Malamud文学奖
★2005年普世卡诗奖
★2006年入选Miles Franklin奖

书籍目录

本月熊猫俱乐部/001为什么鸡对我这么重要/009“复仇”就是我的名字/017因为,“几何学”不是法国旁边的某个国家/030希望加上希望/039“走”的意思就是离开/055罗迪唱蓝调/60如何战胜怪物/67阿嬷给我一些建议/82小丑的眼泪/90万圣节/93漫步向感恩节/99老姐寄来的伊妹儿/120感恩节/122饥饿的痛苦/126罗迪给我关于爱的忠告/139舞,舞,舞/143别相信你的电脑/157老姐的信/161驯鹿游戏/163圣诞颂歌/181红VS.白/183守灵/192情人的心/203雄狮出笼/215罗迪和我有一场严肃的篮球长谈/237俄罗斯人并不是永远的天才/238我的高一期末成绩单/256记得/257说起海龟/262

章节摘录

  青春没有落幕    保留区很美。  我是说真的。  你看看就知道。  到处都是松树,几千、几百万株北美黄松。你也许可以把松树的存在视为稀松平常,它们只是松树,没什么稀奇。但它们是如此的高挺纤细,翠绿巨大。  有些松树高达九十尺,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比这个国家还老。  有一些在亚伯拉罕?林肯当总统时就存在了。  有一些在乔治?华盛顿当总统时就在了。  有一些在富兰克林出生时就在了。  真的不是普通的老。  从小到大,我爬过的树可能不止一百棵。我们后院有十二棵,操场上的小树林里有五六十棵,我们小镇的四周有二、三十棵,树林深处还有几棵。  那棵高大的怪物耸立在往西边的高速公路旁,过了海龟湖。  那棵松树不只一百尺,可能有一百五十尺高。光用那棵树的木材就能盖一间房子。  小的时候,大概十岁左右,罗迪和我爬上那棵混帐树。  有点蠢,好吧,其实是很蠢,我们又不是伐木工人或什么的,除了一双手脚和狗屎运,我们什么工具也没有。  但是那天,我们并不害怕会摔下来。  其他时候,是的,我怕摔怕死了。不论年纪多大,我想我永远会害怕从高处摔下,但是那天我一点儿也不怕地心引力。见鬼,地心引力对我来说甚至不存在。  时逢七月,疯了似的燥热,大概有六十天没下雨了吧,干旱热,天蝎般炙热,秃鹰在空中盘旋不去的那种热。  大多时候,罗迪和我待在我家的地下室看书,看电视,打电动;那个房间比整间房子大概凉个五度。  大多时候,罗迪和我只是在那儿呆坐,梦想有冷气。  “哪一天如果我有钱又有名,”罗迪说:“我要买一楝房子,每个房间里都有装冷气。”  “西尔斯百货有卖那种大冷气,一台就可以让整楝房子都很凉。”我说。  “只要一台?”罗迪问。  “没错,你把它装在外面,接在通气口或什么的东西上。”  “哇,那一台要多少钱?”  “好像几千块吧。”  “我永远赚不了那么多钱。”  “等你打入NBA时就可以。”  “是啊,不过我可能会在瑞典、挪威,或苏联那种地方打职业队,那我也就不需要冷气了;搞不好我会住在冰屋,养羚鹿什么的。”  “你会打西雅图队,老兄。”  “是啊,才怪。”  罗迪没什么自信,所以我试著帮他打气。  “你是保留区最厉害的小孩。”我说。  “我知道。”他说。  “你是最快、最强壮的。”  “也是最帅的。”  “如果我有一只狗长得像你,我会把他的屁股毛剃光,教它倒著走路。”  “我以前脸上有颗痘子长得跟你很像,我把它挤破之后,它跟你更像了。”  “有一次,我吃了大概三个热狗和一碗蛤蜊浓汤,吃完我泻了满地,那些拉出来的东西长得跟你一模一样。”  “然后你把那些泻出来的东西又吃掉了。”罗迪说。  我们笑得傻里傻气,笑得满身大汗。  “不要惹我笑,”我说:“笑起来好热。”  “待在这房子更热,我们去游泳。”  “去那里游?”  “海龟湖。”  “好啊。”我说。  其实我很怕海龟湖。湖不大,面积大概只有一里,或许还不到,但它很深,疯掉的深,从来没有人碰过湖底。我的泳技不是很好,所以我老怕会沉下去溺死,尸体永远不会被找到。  有一年,一些科学家开了部迷你潜水艇想一探湖底,但湖底积满淤泥,什么也看不到,加上附近的铀矿场扰乱了他们的雷达仪器,所有的机器全派不上用场,结果他们无功而返。  湖是圆的,圆满完美,那些科学家认为它可能是个古老、休眠的火山口。  没错,保留区里有座火山!  那个湖之所以这么深,原因在于火山坑道、熔岩浆槽和其他所有的通道全朝地球中心走,那湖因此深邃恒古。  那湖也流传著各种神话和传奇。我是说,我们是印第安人,我们喜欢编造各种有关湖的鬼扯,知道吗?  有些人说那湖之所以叫海龟湖,因为它又圆又绿,像海龟的甲壳。  有些人说那湖之所以叫海龟湖,因为它从前住满了海龟。  也有些人说那湖之所以叫海龟湖,因为它曾经是一只专吃印第安人的巨龟的家。  一只侏罗纪公园的海龟,一只斯皮尔伯格的海龟,一只大金刚对战保留区大海龟的海龟。  我不太相信大海龟的神话,我年纪够大也够聪明;不过我终究是个印第安人,喜欢吓人和被人吓。真搞不懂我们印第安人是怎么回事,但我们就是喜欢妖魔鬼怪。  不过,另外这则海龟湖的故事真的让我很害怕。  这是我爸告诉我的。  他小的时候,亲眼看过一匹马溺死在海龟湖里,消失不见。  “有些人说那匹马是被大海龟拖下湖里的,”我爸说:“他们说谎,那是傻话。那匹马根本就是蠢,所以我们叫它蠢马。”  好吧,蠢马沉进无底的海龟湖,人们原本认为那就是故事的结局。  但是,几个星期之后,蠢马的尸体被冲到十里外的班杰明湖边。  “大家猜,是不是有几个混蛋发现了马尸,把它拖到那儿,”老爸说:“去吓人。”  人们把这件事当笑话,然后有几个家伙把马尸丢上卡车,载到垃圾场,烧了。  很简单的故事,不是吗?  不,故事还没完呢。  “嗯,他们把马烧了后几个星期,一群小孩在海龟湖游泳时,那湖起火了。”  没错,整座湖起了大火。  因为湖很深,那群小孩全靠著船坞游,没有游太远。火从湖心开始往外烧,在火势如瓦斯大爆炸之前,幸好小孩们都安全爬上岸。  “火烧了好几个小时,”老爸说:“烧得又热又旺,然后熄了。一下子全熄了。大家不敢靠近,好几天后才敢去察看损害。猜猜看他们发现什么?蠢马又被冲到岸上。”  蠢马被丢到垃圾场烧过,蠢马在湖上大火时再度被烧,但那匹蠢马依然毫发未损。好吧,那匹马还是死的,当然;但它就是烧不毁。那之后,没有人胆敢靠近那匹马,打算任凭它腐烂。但是过了很久——太久了,它才烂。有好几星期,那匹死马就躺在那儿,没有腐烂或怎样,昆虫和动物都离得远远的。过了好几个星期蠢马才终于放弃,皮囊骨肉化成血水,被蛆与土狼吃个够,最后只剩下骨骸。  “我跟你说,”老爸说:“那是我看过最恐怖的事。那马骸就躺在那儿,阴森森的。”  又过了几个星期,骨骸塌垮成一堆白骨,湖水和风把它们拖走。  那是个诡异的故事。  “后来有十或十一年之久,没有人胆敢在海龟湖里游泳。”我爸说。  我觉得人们到现在还是不应该在那湖里游泳。但人是善忘的,他们忘了那湖会起火,忘了那匹死马曾经如何神奇地失而复见。  老天,我们印第安人真是有够怪。  所以,不管怎样,在那个炎热的夏日,罗迪和我启程走向五里外的海龟湖。沿途我一直想着火烧湖和死马,但是我没打算跟罗迪提,他只会笑我是胆小鬼或娘娘腔。他只会说那是小孩子的把戏。他只会说天气太热,我们真的需要跳进湖里去凉快一下。  走着走着,我就看到那棵巨大的松树矗立在前方。  它又高又绿又美,是保留区唯一的摩天楼。  “我真爱那棵树。”我说。  “因为你是恋树狂。”  “我不是恋树狂。”我说。  “那你干吗喜欢把你的老二插进树的节孔?”  “我插的是女的树。”我说。  罗迪一惯地哈哈嘻嘻雪崩似地大笑起来。  我很喜欢逗他笑。我是唯一一个知道怎么把他逗笑的人。  “嘿,”他说:“你知道我们该干嘛?”  我恨罗迪问那个问题,那就表示我们将会做件危险的事。  “干嘛?”我问。  “我们应该爬上那大怪物。”  “那棵树?”  “不,我们应该爬你的大头。”他说:“我指的当然是那棵树,那棵全保留区最高的树。”  那其实没有什么辩论的空闲,我非爬不可。罗迪知道我一定会跟他一起爬,不会打退堂鼓,我们的交情不容许。  “我们会摔死的。”我说。  “有可能。”罗迪说。  我们走向那棵树,往上看,好高,我觉得头晕。  “你先。”罗迪说。  我朝手掌上吐口水,搓了搓,攀上第一根树枝。我接著爬到下一根树枝,再下一枝,再下一枝,再下一枝。罗迪跟在我后面。  树枝接著树枝,罗迪和我往树顶、天空底爬。  越接近树顶树枝越细,我不知道它们能否支撑我们的重量。我一直想著其中一枝就快断了,送我上西天。  但是没有。  树枝没有断。  罗迪和我爬啊爬啊爬,爬到树顶,几乎抵达树顶。即使是罗迪也怕站上最细的那些树枝,所以我们在离顶端约十尺处停脚,那不是最高点,但是近得可以称为尽头。  我们紧抱著树枝,随风摇摆。  我很怕,当然。我怕死了……但也觉得很好玩,你懂吗?  我们离地不止一百尺,从所在的高处优势,可以眺望看得很远,可以从一边看到另一边,远观整个保留区我们的整个世界。那个时刻,我们的整个世界,绿意盎然,金光闪闪,完美。  “哇。”我说。  “好美。”罗迪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景致。”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他用那样的词藻说话。  我们待在那树顶一两个小时,不想离开。我想也许我们会在那儿终老。我想也许两千年之后,科学家才会发现两具男孩骨骸挂在那树顶。  但罗迪打破了迷咒。  他放屁。臭气冲天,听起来又黏又稠。  “天,”我说:“你把这树毒死了。”  我们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爬下树。  我不知道有没有别人爬过那棵树;现在,多年之后,当我再度看到它,依然不敢相信我们真的爬上去过。  我也不敢相信我安全渡过在雷中的第一年。  学期结束之后,我没做太多什么。正逢夏天,本来就该闲闲的。大多时间我待在房间看漫画。  我想念我的白人同学和老师,和我半透明的半女友。  欧,潘娜洛普!  我希望她也想著我。  我给她写过三封情书,我希望她会回我。  高弟想来保留区玩,想在我们家住上一两个礼拜,你说他是不是很疯狂?  洛杰拿到东华盛顿大学的奖学金,毕业前他把篮球制服留给了我。“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明星球员。”他说。  我觉得自己的未来很光明,充满希望;但又觉得那是个可笑的想法。  然后,昨天,当我坐在客厅看著某个关于蜜蜂的自然节目,有人敲门。  “进来。”我喊。  走进来的是罗迪。  “哇。”我说。  “呀。”他说。  我们总是这么舌粲莲花。  “你来这儿干嘛?”我问。  “我无聊死了。”他说。  “上次见到你,你想揍我。”我说。  “我没揍到。”  “我以为你会打断我的鼻子。”  “我确实是打算打断你的鼻子。”  “你知道吗,”我说:“那恐怕不是世上最聪明的事——打一个有脑积水的人的头。”  “欧,真该死。”他说:“不过,我不可能把你打得比原来更惨。何况,我不是已经送你一个脑震荡了吗?”  “没错,外加额头上缝的三针。”  “嘿,老兄,那三针跟我无关,我只负责脑震荡。”  我笑了。  他也笑了。  “我以为你还在恨我。”我说。  “我是恨你。”他说:“但是我好无聊。”  “那又怎样?”  “想不想去打球?”  有几秒钟,我想说不。我想跟他说去死吧,我想让他跟我道歉,但我做不到,他永远远不会改的。  “好吧。”我说。  我们走到高中后面的球场。  两个有链子网的旧篮框。  我们打了几分钟随意跳投,我们没有交谈,不需要交谈。我们是篮球双胞胎。  当然,罗迪不久就卯起劲来,连续投进十五或二十球,我抓了篮板不停地传给他。  然后我也上火了,连续投进二十一球,罗迪传篮板球给我。  “要不要来斗牛?”罗迪问。  “好啊。”  “斗牛你从来没赢过我。”他说:“小妞。”  “来呀,那我今天就改写历史。”  “今天,你别肖想。”他说。  “就算不是今天,”我说:“但是,总有一天。”  “你先。”他说,把球传给我。  我把球在手上旋转。  “你明年要上哪里的学校?”我问。  “你想呢?白痴。这里,我一辈子没离开过的地方。”  “你可以跟我一起上雷中。”  “你已经问过我一次。”  “没错,但那是很久以前——这一切发生以前。我们了事以前。现在我再问你一次:跟我去雷中。”  罗迪深呼一口气,有一刹那,我以为他会哭,真的,我预期他会哭,但是他没有。  “你知道,我正在看的这一本书……”他说。  “哇,你在看书!”我问,假装惊讶地开他玩笑。  “去吃大便啦。”他说。  我们都笑了。  “不管怎样,”他说:“我在读这本关于古老印第安人的书,关于我们以前是游牧民族的事。”  “是啊。”我说。  “然后我查了字典看什么是游牧民族,它的意思是指人到处搬来搬去,不停的搬家,以寻找食物或水或可以牧牛羊的草地。”  “听起来没错。”  “嗯,重点是,我认为印第安人再也不是游牧民族了,至少,大部份的印第安人。”  “对,我们不再是游牧民族了。”我说。  “我不是游牧族,”罗迪说:“这个保留区没有几个人是游牧族,除了你之外,你是游牧族。”  “随你爱怎么说。”  “不,我是认真的。我一直有预感你有一天会离开,会离开我们去走遍天下。几个月前我梦到你,你站在中国的长城上,你看起来很快乐,我很为你高兴。”  罗迪没哭,但我哭了。  “你是一个古代游牧人,”罗迪说:“你将会在世界搬来迁去、寻找食物和水和适合的草地。那样挺屌的。”  我哽咽得说不出话。  “谢谢你。”我说。  “欸。”罗迪说:“只是别忘了给我寄明信片。你这混球。”  “我到每个地方都会寄。”我说。  我会永远爱罗迪,也会永远想念他。正如我会永远爱著和思念著我的阿嬷、我的姐姐和尤金。  正如我会永远爱著和思念著我的保留区和我的部落。  我希望并祈祷有一天他们会原谅我离开他们。  我希望并祈祷有一天我会原谅自己离他们而去。  “欧,老兄。”罗迪说:“别哭了。”  “有一天我们变成了老头子,还会认得彼此吗?”我问。  “谁知道?”罗迪问。  然后他把球丢给我。  “别再哭哭啼啼了。”他说:“打球。”  我擦掉眼泪,运球一下、两下,起身跳投。  罗迪和我一对一斗牛打了几个小时,直到天黑,场上的灯亮了,直到蝙蝠飞到我们头上。月亮又大又亮,完美地高挂夜空。  我们没有记分。  一切都很美好,不是吗?

媒体关注与评论

  全球感动推荐  ◆最好的成长礼物!  --美国总统奥巴马  ◆这本书出版一年内就会获奖,还会被禁!  --国际知名身心灵作家尼尔?盖曼  ◆这家伙太棒了!我非常乐意推荐他的书。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  ◆作者带给我们一个独特、真诚的声音,也是一个诚恳、时而令人心碎、难以忘怀的声音。  --美国国家书卷奖得主DebCaletti  ◆这本书,我读的时候笑到抽搐,心里又非常伤感。于是我知道,作者发挥了全部功力,它实在太吸引人!  --Booklist二十世纪百大入选作家ChrisCrutcher  ◆一本能让人尖叫的好书!  --美国《纽约时报》  ◆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阿诺就是这样一个越过种种壁垒,像风一般奔跑的孩子。  --美国《芝加哥太阳报》  ◆这本书,在未来长远的世代中,会在每个年龄层的读者心里引发回响,提振斗志。  --美国《今日美国报》  ◆出类拔萃!主角阿诺太棒了!  --美国《迈阿密先锋报》  ◆鲜有人能与作者薛曼?亚历斯的文笔技巧媲美。  --美国《洛杉矶时报》  ◆如果你有孩子,一定要将这本书送给他,告诉他什么是不顾一切的勇气,并珍惜成长路上滴落的汗水和破碎的眼泪。  --美国《出版人周刊》  ◆年轻人!想找寻力量改善自己,脱离艰苦的环境吗?这本书就是起点!  --美国《独立书商协会》  ◆这本书,会是全国图书馆采购的首选。  --美国《学校图书馆期刊》  ◆完美融合了尖锐议题与丰沛情感,流畅的故事叙述搭配生猛质朴的感情,还有妙趣横生的观察力。  --美国《KirkusReview》  ◆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表面桀骜不驯,却永远怀抱小小的梦想,这本书献给所有不服输的人。  --英国《卫报》  ◆这是一个少年不算"温暖"的成长故事,但珍贵得让人动容!它告诉我们梦想不是微小的事情,你得朝着光亮一步步前进。  --英国《泰晤士报》  ◆生命总是充满着缺陷,幸好我们还拥有勇气,这本"小"书,会带给每个孩子信心和力量。  --法国《世界报》  ◆为了你的孩子,一定要看的一本书。在微笑过后,让人难以释怀。  --法国《费加罗报》  ◆适合亲子共读的一本书,里面饱含亲情、友爱和成长的喜乐、痛苦。  --意大利《意大利共和报》  ◆一本有血有泪的少年成长史,读这本书,像在看世界上的另一个你。  --台湾金石堂书店  ◆这样青涩的少年,浑身却披着锐利的刺,他像一株植物,栉风沐雨后,在阳光下倔强地站立。  --台湾诚品书店

编辑推荐

  ●美国Amazon文学类排行榜NO.1!  ●32项大奖加冕之作,缔造出版史奇迹!  ●全美有史以来获奖最多的励志小说!  ●美国总统奥巴马称赞它是“最好的成长礼物”!  ●连续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48周以上!  ●美国学校图书馆采购必选读物!      ●美国学生最爱读物票选第1名!  ●《偷书贼》作者马格斯?朱萨克大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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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03条)

 
 

  •   这是一个勇敢少年发现自己内在潜力的故事。他的成长经历算不上“温暖”,但至少是个非常珍贵的故事!它告诉我们梦想不是微小的事情,你得朝着光亮一步步前进。这样一个天真而坚定的少年,仿佛是我们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哎,其实这种书很多的,但是我还是想看看,尽管我知道这是一个相同套路的励志故事,但是我有必要为我日渐UP起来的生活注入一点活泼的气氛。因为生命总是充满着残缺,幸好我们还拥有微笑前进的勇气,至少现在,我还有这样的勇气。(唯一劣质的就是翻译,我恨死天煞的翻译)
  •   阿诺是一个印地安男孩。身有残疾,说话结巴,是个连同族人都会嘲弄的穷小孩。但是,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只身来到了雷中——当地最富有的白人小孩上的学校。在那里,人们看不起阿诺;而在原保留区,很多人认为他是叛徒。但是阿诺没有退却,他按照自己的道路,努力而勇敢地走了下去。一步一步,成长起来。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是美国作家薛曼·亚历斯的一本励志小说。全文以第一人称铺设。充满了妙趣横生的情节与主角的心理独白。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轻松幽默,然而这并不是一本多么欢快的书——它其中,包含了太多阿诺成长中的艰辛。有人说,唯有风,可以穿越荆棘。而阿诺,就是这样一个越过种种壁垒,像风一般奔跑的孩子。

    他天生脑积水,高度近视,有癫痫症并且还说话结巴。同时,他还是印地安保留区一个让人瞧不起的穷小孩。然而,顶着如此多的噩运,阿诺却仍然没有停下脚步——一次与来代课的白人老教师谈话,让阿诺生出了转学的念头。不是去其它保留区的学校,而是全州最好的白人学校——雷中。在新学校里,阿诺忙着应付白人同学们对他的鄙视,一面又要承受保留区中大部分都把他视为叛徒的印地安人。他原先唯一的好友罗迪也与他断了往来,并把他当成仇人。但是,他不放弃、不退缩、更不后悔——终于,他挑战了自己,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与爱戴。在整本书的最后,阿诺与罗迪也重归于好……

    是个让人难过得想哭的历程,但偏偏又被细致入微的每个细节给逗笑。我们阻止不了噩运,但没什么能阻止我们欢笑。就算命运如此坎坷,也依旧可以坚强地走下去!阿诺就是这样一个,认准目标决不放弃的孩子。

    放下书本,不禁感慨起自己的幸运。没有惨淡的家世、残疾的身体、悲恸的命运。我有着一切书中主人公努力奋斗才能得到的东西。这么一想,自己难道不应更加努力么?

    后来每每遇到困难,总会想——那么多困难阿诺都能解决,如此小事放在我面前,又怎么会办不到?这样对比着想想,竟真的得来了拚一拚的动力和勇气。

    如书的题目那样——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放弃自卑,脚踏实地地一步步走下去。挑战这世界,让它知道我的名字!就让我们像阿诺那样,永远不回头地努力下去。当然,别忘了带上一抹笑容。
  •   每一天,我是说每一天,我们都在抱怨,发牢骚,对这个世界表现极尽的怨恨和敌意。我们当中很多人(当然包括了我)为了一点点失意和挫折,就立刻抬手放弃,认为自己永远做不到!
    我们似乎总在与这些气馁的话为伍:
    “我真的不行,我的能力不够,我的天分不高,我没有时间……”
    “这太难了,我永远也办不到,你能相信吗?我这个好糗的脑袋!”
    “别要求我太高了,告诉你,我无论付出多少都不会达到你的期望,我不值得被寄予希望……”
    “我……我怎么可能办到?天哪,我要是办到了,巨怪也不会那么笨的啦~”
    ……
    我们,我们拥有越多,想要放弃的就越多。我们不需要担心物质问题,不需要应对生活的波澜起伏,甚至不需要卷起袖子体验生活的艰难和辛劳(我说的只是体验,只是尝试生活的另一面)我们始终是心安理得地自在享乐,在洁净舒适的象牙塔里,随心所欲……
    我甚至不为此而感恩,直到我看到有一个世界:15岁印第安少年阿诺•祖灵的世界。
    每天,一觉醒来,要空着肚子步行22英里去上学,应为家里没有食物,仅有的也可能只是一袋橘子粉,他只能给自己冲一加仑;转学到务农小镇上充满种族歧视的白人中学,在那里忍受非议;明明答对了老师的问题,他却丝毫不理会你,甚至不想看你一眼;学校要开舞会,面对兜里只有5块钱的窘境,只好忽略咕咕叫的肚子假装不饿……
    ——而这些,也只是在雷尔顿中学……
    回到印第安保留区,面对酒鬼老爸和无奈老妈,他唯一的知心是死党罗迪,而他们只能呆在地下室里幻想未来……
    而他,在上雷中之前,因为一年仅享一次整牙补助,牙医一次给阿诺拔了10颗牙,且仅用了是正常剂量一半的麻醉药;收养的小狗奥斯卡,因为患了病,没钱治,而被老爸一枪打死;在保留区,人们把他那6个月就做了大脑手术的头成为“天体轨道”和“地球仪”;说话还结巴……
    他什么也无法依靠,只能和阿嬷(阿诺的外婆)聊一聊……
    他只好握住笔,在纸上画漫画:“因为文字不能让全世界都明白,而画可以,我想让全世界都懂我,听到我!”

    我们没法去想象,他是用怎样强大的内心去克服种种:大脑手术,随时可能发作的癫痫,酒鬼,毒瘾……而且始终抱有希望,到可能的地方追随希望!
    命运,是个奇妙的东西,会让怀揣梦想之人愈挫愈勇,也会使甘于失败的人更加委顿!
    ——当阿诺入选了校篮球队之后,阿嬷却出了车祸,永远离开他,他也只能用最坚强的笑去面对最残酷的事实……
    ——参加与昔日好友罗迪的对阵的篮球比赛,却意外受伤,当场晕了过去,因为轻微脑震荡住进医院,但教练告诉他:“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坚持的人,记住,一个人的生活品质与他对**的执着成正比,不论他在哪一个领域努力……”
    ——异常重要的篮球赛中,教练让他一个人防守罗迪,而罗迪的强悍和实力让阿诺畏惧
    “你做得到。”教练看着他。
    “我做得到。”阿诺对自己说。
    那么,就让全世界都准备好为我而喝彩吧!
    没错,他赢了,他战胜了死党罗迪,他想要报复——因为罗迪在听说他要上白人学校时给了他一拳,罗迪认为他背板了他们的部落。他也战胜了对手——自己部落里的印第安人……
    但,阿诺在胜利之后,立马跑到卫生间大吐:他同时为自己的报复心理而羞愧,他的对手,是自己部落里的篮球队,是一对可能连早饭都没有钱买所以空着肚子来参加比赛的印第安保留区少年!!!
    他们,有七八个跟着酒鬼父母住,他们,很可能都无法进入大学!

    那场比赛之后,给阿诺带来的唯一惊喜——死党罗迪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尽管罗迪在信中向阿诺宣战,他发誓他一定会赢了阿诺——就在下次,下一场篮球赛……
    然而,我再重申一遍,“最奇妙的是命运,最让你不知所措的也是命运”,阿诺正在上课,心理咨询老师却告诉他,他的姐姐——玛丽,走了,在蒙大拿因火灾去世。
    面对几个月之内,失去阿嬷,尤金(抱歉我没有事先讲清楚,尤金是阿诺爸爸的好朋友,同时也是阿诺德支持者。在部落里,阿诺去上白人学校的事被多数人认为是背叛,而尤金一如既往地鼓励他),再到失去姐姐……阿诺总是用笑个不停来稀释痛苦,这就是他唯一的能发泄和表达的方式,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哭了”。
    但是,他把这些所有,都接受了,装在自己心里,继续为梦想而努力!
    他始终对自己大声说:
    我必须证明我永远不会放弃,
    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
    我永远不会放弃努力过生活,你懂吗?
    我永远不会像任何人投降,
    永远,永远不会,绝不!

    当我读过这章,上面这段话,我看到了充满勇气的阿诺,在他追梦的路上顽强前行,也看到了懦弱,气馁的自己。
    我想说,我是多么痛恨自己,自己的软弱和绝望!但是我又为自己感到幸运:至少我向自己发出了宣言,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脆弱,我还有梦。
    最后,我想说,有梦的人真的最幸福。我知道,尽管这个世界有太多丑陋,太多不公平,我们自己也有上万条理由告诉自己可以就此放弃,但是,什么也无法阻挡我们追求梦想!
    所以,紧紧握住梦想,永远走在追梦的路上,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
    少年阿诺•祖灵,会始终和我们一起,一起寻找,一起见证!
  •   我忽然爱上了这个少年,从对他一无所知到对他充满喜感,不到15分钟。
      早在10年以前,薛曼·亚历斯就悄悄把这位少年带到了这个世界上,他身上有太多作者自身的经历写照。然而,直到今天,他的形象才通过中文的方式来到我们面前。很晚,但又很及时。
      这个少年叫阿诺,自称生来脑子有水,头和脚大得超出比例,身子瘦得又让人担心,自嘲自卑又自强。从保留区转移到白人小镇上学,他最好的朋友离他而去,却又在这里遇到了最漂亮的女孩。这个自小喜爱画画、想学建筑学、又多愁善感的家伙,心里犟,外表软弱,行为老是犯错误,但结果总是瞎猫装上死耗子——所以一边计划落空,一边有了额外的收获。他惧怕的事情几乎没有发生,没有期盼的友谊和爱情却猛然降临到他头上。不经意间的变化,让这个少年的生活一点点地好起来。
      这本书自定位为自传体小说始,就注定了它跟励志类书籍与众不同的叙述方式:俏皮的语言丝毫不亚于韩寒的风格,一个个具体的事件如同身临其境,口语化的语言,简短的段落,就像你自己的日记一样,慢慢地展开。无论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有多大,人性中的本质内容总会在这位少年的经历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哦,那不是我经常做的事情吗?……呵呵,这句话说得经典……唔,如果你让人家稍微走进你的生活里一点点,他们真的可以变得非常神奇……
      阅读过程中,这样的感叹非常自然。这位少年阿诺,他就好象跟你交往多年的朋友,身上的每一个皮毛清晰见底,他的每一次看似“龌龊”的想法,自己何尝不是没有想过?他对陌生人的戒备,对好朋友离开的失落,又何尝不是我们内心的体验?
      阿诺说出了我们太多因现实生活而大量丢失的情感,它让我们驻足重新盘点零碎的生活,调整凌乱的节奏,重新找回曾经淡定的呼吸。这是我们喜欢二世的原因,而二世对更好人生的追求,不体面,不做作,不虚伪,真实得如此亲切。
      打开这本书时,不要带着励志的功利心态,尝试着深吸一口气,慢慢进入这位少年的故事之中,真乃人生一大妙事。
  •   刚刚读完这样一本世界级的励志小说,我不得不说,这其实只是一本从琐碎到琐碎的成长日记,他就应该是像他英文名那样:the absolutely true diary of a part-time Indian。是一个不折不扣的diary(日记)。拿到书的时候,我会幻想,这将是一个怎么样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他将怎样激励我们的人生。读完第一节的时候,我了解到二世天生是脑积水,我更加急迫地想读完这个故事了,我期待着二世这个天生的残疾怎么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站上人生巅峰。

    但是,我错了。直到刚刚,我认真地看完每一个字后,发现,这个故事太平淡,平淡到居然还没我的生活故事波澜。故事的结尾没有提及主人公的成功,甚至好像没有讲述主人公最后的命运,最后只是描述二世和罗迪,这对最好的兄弟一起打球,然后,留下一句话:“一切都很美好,不是吗?”

    是啊,我们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吗?

    平淡却美好。
  •   这是一个少年不算“温暖”的成长故事,但珍贵得让人动容!它告诉我们梦想不是微小的事情,你得朝着光亮一步步前进。
  •   
    饥饿还不算是穷人最惨的事。
      现在,我相信你一定会问:“好啦,好啦,饿肚子的艺术家先生,口若悬河先生,‘我就是个悲剧’先生,秘诀一大堆先生,那么,当个穷人最惨的事到底是什么?”
      好吧,我来告诉你。
      上个礼拜,我最好的朋友奥斯卡生了重病。
      刚开始我以为它只是中暑或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天气实在已经热到不像话了(气温华氏一百零二度,相对湿度百分之九十),很多人都不支而中暑,更别说一只满身是毛的小狗。
      我给它水,但它不喝。
      它躺在狗垫上,眼睛红肿湿黏,疼痛地悲嗥。我才一碰它,它就抓狂似的狂吠。
      仿佛它的神经都已经突出表皮三尺之多。
      我原本以为它只要休息一下就会没事,但它却开始前面呕吐、后面喷粪,小腿且不断踢呀踢呀踢地抽筋颤抖。
      是没错,奥斯卡只不过是我们家捡来养的一只土狗,但是它是我唯一可以依赖的生物。它比我老爸、老妈、阿嬷、婶婶、叔叔、表兄、表弟,还有我老姐,都还要可靠。它教给我的东西,比任何老师还多。
      老实说,奥斯卡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好。
      “妈,”我说,“我们必须带奥斯卡去看兽医。”
      “它没事的。”她说。
      她在骗人。她一撒谎,眼球中央的颜色就会变深。她是斯波坎族的人①,也是个差劲的说谎家。其实这真的是没道理,照理来说,我们印第安人应该很会撒谎才对——只要想想历史上我们是怎么老是被骗的。
      “妈妈,它病得很重。”我说,“如果不带它去看医生的话,它会死的。”
      她两眼盯着我,眼球中央的颜色不再变深,我知道那就表示她要跟我说实话了。可是,相信我,有时候你最不想听到的就是实话。
      “二世,小甜心,”老妈说,“很抱歉,但是我们没有钱给奥斯卡看病。”
      “我会把钱还你的。”我说,“我保证。”
      “宝贝,那要花上好几百块,也许上千块钱。”
      “看医生的钱,我会负责还。我会找份工作。”
      老妈苦笑着,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天!我真呆啊,一个原住民保留区的小男孩能找到什么工作?到赌场二十一点桌上发牌?年纪太小。除草?整个保留区里面只有大约十五户人家有草坪,但没有一家会找外人除草。唯一的送报路线,是一个叫瓦利的小子的地盘,他也只送五十家,称不上是工作,只能算是他的休闲活动。
      我救不了奥斯卡的。
      救不了!
      救不了!
      救不了!
      我只能躺在它身边好几个小时,抚摸着它的头、轻唤它的名字。
      然后老爸从外面回来,和老妈有一番“长谈”。接着在没有征询我的情况下,他们两人做了某个决定。
      老爸从柜子里拿出他的步枪和子弹。
      “二世,”他说,“把奥斯卡抱到外面。”
      “不要!”我尖叫。
      “它在受苦,”老爸说,“我们得帮它。”
      “你不能那样做!”我哭喊着。
      我真想狠狠揍他一拳,打到他鼻血直流、眼睛瞎掉。我真的很想狠狠踢他的蛋蛋,让他痛到昏倒。
      我气炸了,如火山爆发,如海啸汹涌,是的,我气炸了!
      老爸只能以那种最最悲伤的眼神看着我。他也在哭,看起来好软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他的软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老爸老妈,让我们这么穷。
      我要把生病的狗狗,和这个世上所有的不幸,全怪罪到他们身上。
      但是我又不能把我们家的贫穷全都怪到我父母身上。父母是太阳,我绕着他们运行。没有他们,我的世界就毁了。
      况且,又不是说我爸妈是那种原本生在富豪世家,后来把家里财产统统赌个精光的败家子、败金女。他们来自贫穷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来自贫穷的父母,他们父母的父母也来自贫穷的父母,家族血源可以一直追溯到开天辟地的第一个穷人。
      就算是亚当和夏娃,尚且有无花果叶可以拿来遮掩私处;但是第一个印第安人什么都没有,只能用他们的小手手。
      我是说真的,我知道我爸妈小时候也曾经有过梦想,而且他们的梦想内容,绝对不是成为穷人。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机会去成就梦想,因为从来没有人在乎过他们的梦想。
      如果有机会,我老妈会上大学。
      她到现在还是嗜读如命,她买书是用磅称的,而且过目不忘,可以整页背出来。她简直是一台人形录音机,不骗你,只要读个十五分钟的报纸,我妈就可以告诉我棒球比数、世界上每一个正在打仗的地方、本期彩券中奖人是谁、爱荷华州首府第蒙市目前最高温是几度。
      如果有机会,我老爸会变成音乐家。
      他一喝醉就唱起经典乡村老歌和蓝调。他的歌喉很不赖,专业得可以上电台表演。他会弹吉他和一点钢琴,还会演奏一把从高中时代保存至今、擦得亮晶晶的萨克斯风,好像他随时要加入某个乐团似的。
    但是,我们部落的小孩没办法了解自己的梦想。我们没有机会,也没有选择。我们就是一个穷字。穷就是我们的全部。
    当穷人的感觉真的烂透了,而“觉得自己好像理所当然就该穷”的感觉,一样也很烂。你开始相信自己穷的原因一定是因为自己又笨又丑,你开始相信自己会又笨又丑,是因为你生来就是印第安人,而因为你是印第安人,你开始相信自己注定穷一辈子。这是个恶性循环,但是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贫穷不会赐给你力量,不会教你要怎样才能坚忍不拔。不。贫穷只会教你怎样继续穷下去。
      于是,就这样,感觉又贫穷又低微又软弱的我,把奥斯卡抱起来,它舔舔我的脸,因为它爱我、信任我。我把它抱到外面的草地,放在我们的青苹果树下。
      “我爱你,奥斯卡。”我说。
      它看着我。我打赌它懂得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它知道老爸要对它做什么,但是奥斯卡并不怕。它解脱了。
      但我没有。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开。
      我希望能跑到比超音速还快,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正在经历多少的心痛——可以跑到比超音速还快。所以,我听到了老爸朝我最好的朋友开枪的声音。
      一颗子弹只要花大约两毛钱,谁都买得起。
      
  •   这本书太奇妙了,光看这个开头,就让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脊髓液太多了。脑脊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不过,像我这样的怪人,出生时头颅里不但油太多,而且还又厚又黏又恶心,把这颗脑袋该做的事搞得一塌糊涂。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来,全都泡在油里。
      没错,我的脑袋浸泡在油里。
      但是,这样说的话,又会使得这整件事听起来怪诞又可笑,仿佛我的脑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里面的炸薯条。所以,换个说法是:“我的脑袋天生积水。”这样好像比较正经,比较诗意,比较准确。
      好吧,或许这样说也不会很正经。也许,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诞又可笑。
      可是,诶,拜托好吗,当初医生切开我的小脑袋瓜,用某种小吸尘器抽出里面多余的脑液时,难道我的老妈、老爸、老姐、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人,他们会觉得好笑吗?
      我当时只有六个月,本来应该在手术中挂掉——就算那台迷你吸尘器没有弄死我,那场手术也会让我严重脑残,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唉,不用说,那场手术没把我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写这本书。不过,我的脑部伤残倒是替我的健康带来种种问题。
      首先,我有四十二颗牙齿。正常人类的牙齿数量是三十二颗,对吧?但是呢,我却有四十二颗。
      比一般人多了十颗。
      比正常人多了十颗。
      比人类多了十颗。
      我的牙齿拥挤到几乎连嘴巴都闭不起来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那边,请他们把我嘴里的一些牙齿拔掉,希望从此之后我能正常进食,不要像只秃鹰,口水老是流个不停。可是那儿每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补助案,结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内,把多出来的十颗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天真的白人牙医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开给我们一半剂量的麻醉药。
      你说他是不是很变态?
      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一年也只补助一次眼镜的配购,提供的款式也就那么一款:又丑又厚的黑色塑胶框的那种。
      脑部受损让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结果我丑陋的眼镜也就跟我的双眼一样:两边不平衡。
      我常常头痛。我的双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种以前曾经结婚、而现在对彼此痛恨到极点的一对敌人。
      我三岁那年就开始戴眼镜。我这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个三岁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区里面到处跑来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溜,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真是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周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   花了3个上下班时间看完的书,总计大概是6小时左右的时间吧。书很新,排版也很舒服。字体很顺眼,常看也不会累眼。
    真的是以年轻人的口吻写的书呢,轻松易懂,仿佛看到了那个男孩的成长心历,也仿佛是让我回想了我的成长岁月。

    的确人类对于异类不是接纳和宽容,而是排挤和非议。但是我们的主人公却能狗积极并且主动,虽然他也伤感却并不后悔。

    这部书包含了太多的隐喻,有的人看到了文化的重拾,有的人可以看到文化的冲击,有的人可以看到心灵的洗涤。

    一切都在笑中带泪地过去了。经历了失落,经历了彷徨,经历了伤感,经历了友情,经历了爱情,也经历了那措手不及的别离。这些我们都曾今依稀经历过的经历。让我们明白即使有伤感有疼痛也要勇往直前,是的,我们是战士!

    看完后的我,带着一丝的伤感,仿佛在寒冷时遇见明媚阳关般温暖的心情,却仍然能够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寒冷,但仍然会期待春天的到来,也许会有对于未来的一份忐忑,但是,一切都会变好的。

    是本好书。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孩子看不看的进去。





  •   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表面桀骜不驯,却永远怀抱小小的梦想,这本书献给所有不服输的人。
  •   世界上大概没有这样勇敢而睿智的少年: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因为九岁或十岁之后,如果你讲话结巴,你就会被当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样,十四岁了讲话还在结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儿。
  •   作者以有趣的方式来带出死亡,例如:阿诺在面对姐姐死亡时,以不断的大笑来表达心中的忧伤。在祖母的丧礼最后,阿诺这样说道:“说到死亡这件事,我们了解,笑和泪差不多是同一回事。就这样,又笑又哭,我们跟阿嬷告别。当我们向一位祖母告别,我们送走的是大家每个人的祖母。每一场丧礼都像是我们自家的丧礼。我们或生或死,永远在一起。把阿嬷放进墓穴时我们笑着。他们开始盖土时我们笑着。离开墓地、上车、开向我们寂寞的房子时,我们还在笑。”他没有被击倒,而是继续上路,没有顾忌、没有负担,在让人震惊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
  •   纸质和内容都很不错,不错的励志成长小说,女儿很喜欢~~
  •   书本纸张还行吧,内容不多,书本大小比我想象中要小一些,作者文笔挺好,“成长的礼物”没有虚名
  •   很轻松就看完了,不说教,不装腔作势,虽然说的是美国的文化,但是读得很酣畅,非常好!
  •   我们要不甘于现在不满的命运,相信命理,但是永远不会认命
  •   励志的,尽管看了别人的故事自己不一定会变坚强,但是最起码在某些方面能找到共鸣。以乐观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缺陷和社会的不足,对人对己都是好事。这正是我们这些肢体健全,头脑正常的人需要学习的地方。
  •   一本励志好书!相信会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   一个最真实的青少年思想面对生活的歧视、欺压,畏惧,然而却从未退缩他是印第安人第一个走出保留区的人敢于尝试、突破他交到了白人朋友开始他人生的追求就像他说的:为了食物和水在世界各地不断游走、寻找
  •   老师推荐的,正在看,真的很励志~~
  •   儿子说这是我送给他最好的礼物,非常非常的喜欢!!!!!!!
  •   不错的书 挺励志的
  •   这本书非常好
    很感动
    本来很迷茫的我在看完后又重拾了自己的信心
    每个在追寻梦想的人都值得一读
  •   在生活中一步步变强大 看着的时候很有很多感动溢出来 但是书里我至少发现了2个错别字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有点减分
  •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
  •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别人认为你不可能,是因为别人不可能,不是你不可能。
  •   被阿诺迷住了,值得所有相信梦想的人阅读。
  •   老教师要阿诺离开保留区去追求他自己的希望的那个场景让我尤为感动!
    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你真的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抱负,想要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就必须为自己寻找适合自己梦想种子发芽的土壤,寻找到好的环境!然后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即使会遭到朋友的不理解,即使会有很多周围人的白眼,都没关系,你,只要是在为你自己的梦想而活就是成功的!
  •   读完很有动力。很励志的一本书。
  •   适合小孩心灵成长
  •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脑子患有重病的印第安人,从思想改变到奋斗不息,用炽热的带有无穷向往的心,去打破传统束缚,追寻自己的人生。刚在网上看这本书的时候,书名把我吓到了。说实话,这本书本来是打算买给弟弟看的。他拿到书后,看得津津有味,而且还时而哈哈大笑。见此情形下,我也拿过来翻了翻,发现作者的言辞非常朴实而且很有趣,将主人公描绘得栩栩如生。
  •   适合初中以内的孩子读,励志本。
  •   很崇拜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畏艰难,不畏各族歧视,最终使自己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   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书,很怕是盗版,但是这本书看着和书店里的一样!不错的,内容不知道了~买了几本书,还没到这本呢~
  •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我就是要挑战这世我就是要挑战这世
  •   挺有启发的一本书,让自己的心安静和感受世界的美
  •   是本好书~~值得看~~~
  •   看这本书,真叫人又笑又哭,就好像一个很屌很亲切的小孩,在你眼前蹦跶,你觉得自己就是他一般,即便前边横亘的困难看起来很大恨吓人,你也不觉得害怕。
  •   梦想就是用来放飞的
  •   轻松的阅读却给人不轻松的感觉
  •   及其感动!找不到比这本书还能激动人心的故事,让我回忆起《麦田里的守望者》
  •   每个人只有走出自己原有的圈子,原有的文化,多积淀多思考,多行动,才能渐渐明白,原来我们不懂的问题,我们所害怕的现象,我们的文化所排斥的一切一切,只是因为,我们不够了解。
  •   这本书是学校的老师推荐的,买回来给小孩读后,小孩马上喜欢上了,并且爱不释手呢.
  •   还没有来得及看,书的质量不错,希望孩子读有所获。
  •   推荐购买,我已经买了两本送朋友了。
  •   孩子还看不懂。朋友孩子看了说还不错。
  •   包装不错,内容不错,推荐噢
  •   小孩爱看,就是有点贵
  •   书内容很好,受益匪浅~~
  •   这书不错 买回来迫不及待就看完 挺好的
  •   里面有漫画 语言很幽默 发人深省,多看书无害嘛,各类的书都要涉及一点,还是很值得看的
  •   值得一看。当当买书很划算。
  •   书很喜欢啊
  •   书用塑料薄膜包好的,还没有拆开看
  •   看完后,又买了一本,想着送给朋友,很好玩的书,里边的插画很有意思。
  •   给人带来振奋和思考,命运由自己掌控。
  •   让人热血沸腾!
  •   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也很快能融入主人公的生活角色,虽然不能完全体会那种心情,但是已经随着他或喜或悲~
  •   里面还有一些小插图,挺逗的
  •   儿子已经看过两遍了
  •   该书很值得仔细阅读,耐心思考。
  •   我很喜欢这三本书,质量也很好
  •   朋友说这本书不错,给个满分
  •   非常棒的一本书 而这是买的第二本 送给了朋友
  •   长话短说,整本书就是我们不能被某些东西禁锢着,一定大胆的走出去,去看看外面是多么的美好!
  •   为这本书写评论,是因为我感谢它,它的确给了我帮助,希望大家放心买,刚开始我也会怕,但它的确很好,找不到缺点,它棒极了!
  •   很好的一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人生
  •   纸质很好,文字也很棒。插画很好玩。
  •   性价比不错,小孩比较喜欢
  •   恩不错!
  •   纸质不太喜欢
  •   看看~好像不错
  •   刚收到货,看以往的评价不错,应该会不错吧···
  •   便宜!快!!
  •   内容听有意思的!
  •   内容没有标题那么严肃,很好看
  •   感觉不错~不过插图不太好看
  •   翻译水平过关,内容好。- -
  •   我还没看 刚拿来时翻了几页 开头不错 总体还行吧
  •   很喜欢里面的文字 又透漏着一丝倔强与桀骜不驯 加油 阿诺!
  •   很好很好 很满意
  •   看简介才买的,觉得应该不错吧
  •   注意给儿童看挺好
  •   会让你笑,又会让你想哭。
  •   还没看,不过看上去感觉很不错
  •   很好教育意义
  •   孩子一口气读完了,
  •   这本书以一个自称为“阿诺”的小男孩来叙述的。开头就很有趣:
    "我的脑袋天生积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这样。事实是,我出生时头颅里面的脑脊髓液太多了。脑脊髓液就是脑里的油,只不过医生把它说得好听一点。脑叶里的油脂跟车子引擎里的机油一样,可以让机件跑得快速又平稳。不过,像我这样的怪人,出生时头颅里不但油太多,而且还又厚又黏又恶心,把这颗脑袋该做的事搞得一塌糊涂。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来,全都泡在油里。
      没错,我的脑袋浸泡在油里。”
    书中的阿诺是一个相当相当乐观的孩子。比如:你会这样形容自己的健康情况吗?:
    "当时只有六个月,本来应该在手术中挂掉——就算那台迷你吸尘器没有弄死我,那场手术也会让我严重脑残,一辈子成为植物人。
      唉,不用说,那场手术没把我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写这本书。不过,我的脑部伤残倒是替我的健康带来种种问题。
      首先,我有四十二颗牙齿。正常人类的牙齿数量是三十二颗,对吧?但是呢,我却有四十二颗。
      比一般人多了十颗。
      比正常人多了十颗。
      比人类多了十颗。
      我的牙齿拥挤到几乎连嘴巴都闭不起来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那边,请他们把我嘴里的一些牙齿拔掉,希望从此之后我能正常进食,不要像只秃鹰,口水老是流个不停。可是那儿每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补助案,结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内,把多出来的十颗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天真的白人牙医相信,印第安人对于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开给我们一半剂量的麻醉药。
      你说他是不是很变态?
      印第安人健康服务中心一年也只补助一次眼镜的配购,提供的款式也就那么一款:又丑又厚的黑色塑胶框的那种。
      脑部受损让我一眼近视一眼远视,结果我丑陋的眼镜也就跟我的双眼一样:两边不平衡。
      我常常头痛。我的双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种以前曾经结婚、而现在对彼此痛恨到极点的一对敌人。
      我三岁那年就开始戴眼镜。我这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个三岁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区里面到处跑来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侧身一溜,人就不见了。
      不过,我倒是大手大脚的。三年级时就穿十一号的鞋!大脚、细铅笔身,我走起路来就像个大写的英文字母L。
      还有,我的头颅巨大无比。
      真是壮观。
      我的脑袋,大到连原住民保留区里面的小孩都爱围着我,看我的脑袋。有些小孩叫我“天体轨道”,有些干脆叫我“地球仪”。那些爱整人的家伙常逮住我,抓着我的身体转圈圈,然后指着我头颅上的任一点说:“我要去那里。”
      不用说,我的外表看起来很滑稽;不过,最惨的还是“里面”。
      第一,我有癫痫症,一周至少发作两次。也就是说,我很规律地在伤害着自己的大脑。问题是,我会痉挛是因为我的脑袋受过伤,但是每次癫痫发作等于是把旧伤口再次撕开。
      没错,只要癫痫一发作,我就是在伤害我的旧伤。
      我的癫痫已经有七年没发作了。不过,医生都告诉我:“依然有高度复发的倾向”。
      高度复发的倾向。
      听起来像不像诗句滑出舌尖那么顺口?
      还有,我说话结巴,口齿不清。或者我应该说,结——结——结——巴——巴,口——口——口——齿——齿——齿——不——不——不——清。
      你可能认为口吃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事。但是让我告诉你,对一个小孩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口吃更危险了。
      一个五岁小孩结结巴巴,可爱。不是吗?大多的一流童星还不是讲话结结巴巴,一路红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岁或八岁,如果还是口齿不清的话,那还是蛮可爱的;但是,等你到了九岁或十岁还那样,你就完蛋了。"
    抛开他的健康不说,他的生活也比较,嗯,“坎坷”?
    阿诺的阿嬷惨死醉鬼驾驶的轮下;
    阿诺的姐姐,因为酒醉睡着了,另一个醉鬼不小心弄出火灾,她在火灾中惨死;
    亲爱的小狗被老爸枪毙安乐死;
    牙医为了节省医保费一次拔你八颗牙;
    常常徒步走三十五公里去上学;
    肚子很饿硬要装酷说吃饱了,还要和最好的朋友在球场上对干;
    一个孩子,承受了这么多,却依然乐观,这谈何容易。
    愿每一位看了这本书的人,都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   还没看不过我想一定很不错还没看不过我想一定很不错还没看不过我想一定很不错
  •   是本值得勃起的書
  •   非常喜欢,包装精美,送货速度很快!
  •   在网上搜到一篇很好的书评,这也是我看完书后的感觉:

    这是一个14岁少年追寻梦想的故事。他天生脑积水,说话口吃,姐姐成天躲在家里的地下室不出来,父母都没什么太大的作为,他成长的环境艰困、家境贫穷,用阿诺的口吻来说便是:“家族血缘可以一直追溯到开天辟地的第一个穷人。”
    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在于阿诺如何突破自我的限制,义无反顾地往前冲;即使一再面对亲人死亡的意外,仍然一次又一次地站了起来!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阅读中常常令人芫尔一笑,例如阿诺调侃地谈到自己时,以脑袋里油太多来形容自己的病;他提到自己对读书的狂热时,以“老二应该硬起来”来形容。

    这是一本教人如何面对死亡的好书!

    作者以有趣的方式来带出死亡,例如:阿诺在面对姐姐死亡时,以不断的大笑来表达心中的忧伤。在祖母的丧礼最后,阿诺这样说道:“说到死亡这件事,我们了解,笑和泪差不多是同一回事。就这样,又笑又哭,我们跟阿嬷告别。当我们向一位祖母告别,我们送走的是大家每个人的祖母。每一场丧礼都像是我们自家的丧礼。我们或生或死,永远在一起。把阿嬷放进墓穴时我们笑着。他们开始盖土时我们笑着。离开墓地、上车、开向我们寂寞的房子时,我们还在笑。”他没有被击倒,而是继续上路,没有顾忌、没有负担,在让人震惊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

    这是一本教人如何走出困境的书!

    阿诺在部落里打架老是输,一次拿书砸了老师,老师没有怪罪他,反而跟他说:“你不能放弃,你不会放弃。你之所以会往我脸上扔课本,是因为你心里有某个地方拒绝放弃。你离开这个悲惨、悲惨、悲惨的保留区愈远,就会找到更多的希望。”因此他决定到白人学校就读,虽然刚开始受尽歧视,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渐渐被同学接受,还加入篮球队,成为明星球员。如果阿诺一直留在部落里,也许就永远被酒精和贫困击倒!如果我是阿诺,实在无法想像自己要如何面对这些遭遇,我是要像他一样乐观地面对所有不幸,还是要抱怨世上不公平的一切?

    每一位读完《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的人,都能受到这个故事的激励,像阿诺一般坚强与倔强,在黑暗中发出光芒,给每一个在街上、在长夜里、在人生的低潮背负重担的人带来希望。
  •   在豆瓣上看到一篇很喜欢的书评,特地转了过来:

    殷商晚期,朝廷内有个叫箕子的人,看见商纣王“食必象箸”,也就是吃饭时要用昂贵的象牙筷子,心里就开始想太多:“啊,吃饭都这么奢华、以后还得了!搞不好会弄些裸钻、瑞士账户什么的。”于是箕子想辞职,装成疯子,披发为奴,鼓琴自悲。
      
      纣王看见箕子摆出这种反社会、非主流的态度,非常讨厌,就把他关起来。好不容易周朝来临了,但箕子心中牢牢记得自己是殷商的人,不是周朝的人。便率领一些不满现状的遗老旧部移民东渡,长风破浪,先到了高丽。后来又嫌高丽人处处比我们强,书也卖得好,各项产业又进步,于是再渡到了今日的北美洲住下来。
      
      公元十五世纪,哥伦布等人开着美丽的小帆船抵达北美洲,一上岸就吵着口渴,请当地人弄点水来招待一下。当地人就是殷商箕子的后嗣。哥伦布问:“你们是哪里人?”(有鉴于哥伦布是在西班牙上班的意大利人,经过学者考证他这句话的读音是:沟某洒压码?每压某玛利沙!)当地人回答:“我们是殷的人。”哥伦布再问:“啥?”当地人又答:“殷的!殷的!你听不懂啊?殷的!殷的!”
      
      哦!原来喔!原来是 Indian的人喔!
      
      以上简单交代了北美原住民起源这个重大的历史问题,接下来要交代为何我喜欢《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这本书。对我来讲,我格外看重书中“面对死亡”的态度。
      
      死亡,是人世中最坚强、最确定、最永久、几乎不可变更、不会迟延的一件事。千百年来,自己所爱的人走了,我们只有一张牌可以打:眼泪。我自己要翘辫子了,也是只有一张牌可以打:恐惧。
      
      在《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当中,这些又苦又穷、但是很不好惹的“殷的人”,却用不同的方法来面对死亡:笑声。主角阿诺在书中说:“说到死亡,我们了解,笑和泪差不多是同一件事。”
      
      阿诺的阿嬷惨死醉鬼驾驶的轮下,告别式当中有个不识相的白人想来表现“自己多么爱小种族人”,却因为荒腔走板的言行,把全体两千多位族人逗得大笑。这场丧礼,是在爆笑声中结束的。
      
      阿诺的姐姐,因为酒醉睡着了,另一个醉鬼不小心弄出火灾,她在火灾中惨死。阿诺在学校内听到这个噩耗时,是一位有点美艳的老师抱着他跟他讲的。阿诺等他爸爸来开车接他回家办丧事,等待时他心里出现可怕的想法:父亲会不会在路上出意外?按照部落人的宿命,父亲开车出意外十分正常。等着等着,他越来越焦急,等到爸爸终于出现,他再也忍不住了,开始狂笑:哈哈哈哈哈,爸爸,你还活着,哈哈哈哈,走!我们回去办姐姐的丧事吧!哈哈哈哈!你还活着!
      
      这些笑声当中依旧含有无尽的悲伤。阿诺为了明天、下个星期、明年会有多少族人因“酒”丧命而悲哀不已。他的好朋友、最强悍的罗迪,竟然是哭着偷偷躲在一旁观看阿诺姊姊的丧礼。可是从这一点,又生出了希望。阿诺说,不!他不愿意和这些人一样!他的眼睛中还燃烧着希望的火苗,推动了他的意志与行动,拿出不同的作为来改变生命。希望加上希望,勇气加上勇气,就渐渐产生“对抗逆境”的能力。阿诺的这种行径,有点像庄子丧妻后的作为,他不但不哭,还坐在妻子的棺材上敲盆高唱。丧礼在这份豁达中,竟成了喜宴。
      
      亲爱的小狗被老爸枪毙安乐死,牙医为了节省医保费一次拔你八颗牙,常常徒步走三十五公里去上学,肚子很饿硬要装酷说吃饱了,还要和最好的朋友在球场上对干!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这就是少年阿诺的世界!泪水中有欢笑,苦涩中有甜蜜。这不单单是一个关于少年与梦想的故事,它也让我们看到生活的丑陋和艰难,在路上走,就没有不带伤的人,能够给自己御寒的,永远是那颗天真坚定的心。
  •   初看挺乱,再看一遍就好多了。
  •   美国人喜欢这种平民成为英雄的故事,看了一遍,很佩服主人公,但是很难用在自己身上,没有相似度,所以受益也就没有什么了
  •   励志小说,赞!
  •   还不错吧,还没有看完呢,买回来就发现现在对励志型的书不是很感兴趣了
  •   看到书名才买的。出版史奇迹什么的,有些夸张。
    作者的文字表面上并没有表明他的生活多么的艰辛,反倒文笔幽默,觉得很舒服。虽然并不是突出苦难,但文字间处处表现出积极的、热爱生活的心态。
    值得一读。
  •   虽然是励志类的书,但主人公很乐观,作者很幽默
  •   作者的笔触比较大胆 还不错 比较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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