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坟场的车票

出版时间:2006-9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17  译者:金波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马修·斯卡德系列:到坟场的车票》是新星出版社强力推出的“午夜文库”系列之一,该系列遴选150部侦探小说史上最纯粹、最经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让阅读成为娱乐,让阅读成为冒险,让阅读成为智能训练。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读者还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乐部”,参加很多读书活动。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被誉为“在纽约游走的忧郁灵魂”,很多精英分子为之迷狂。侯孝贤把他的书推荐给梁朝伟,后者希望扮演他笔下的角色;朱天心说布洛克——“他是类型小说大师,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四十年来,布洛克伴随着落魄固执的马修·斯卡德,还有绅士大盗伯尼·罗登巴尔、睡不着觉的密探伊凡·谭纳、冷酷杀手凯勒,见证了纽约最极致的繁华与罪恶。即使第一页就暴露了凶手,对他的作品也没影响。有人说,布洛克的本领是先在血腥里看见恐怖,然后把恐怖化成悬疑再在悬疑里寻求理解,理解杀人者为何而杀,被杀者因何而死。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生于纽约州水牛城,现居纽约。他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他的作品是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  1994年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曾三捧爱伦坡奖,两夺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等重要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2004年最终获得钻石匕首奖。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媒体关注与评论

  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我是孤单的存在。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PrivateEyes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侯孝贤  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来一本,劳伦斯·布洛克。  ——美联社  好书!  ——斯蒂芬·金  当今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第一人,他的作品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

编辑推荐

  斯卡德还是警察的时候,他的女友、应召女郎兼房地产专家伊莲·马岱被一名完事后不付钱、热爱各种残酷性虐待游戏的恶徒缠上,斯卡德布置了一个陷阱顺利送他入狱。多年之后坏人回来了,开始展开报复,扬言要除尽所有斯卡德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他根本不认识,只是因为她也姓斯卡德,斯卡德本人则是最后一个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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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1条)

 
 

  •      以前我一直以看古典的本格推理为主,虽在学校图书馆借阅了《小妹妹》却看得一头雾水。前几周在图书馆寻得此书,却因忙碌难以动笔。便趁现在空闲,写写书评。
       “我不由自主的从头读到尾,一字不漏,就像你在看一部哀伤的老电影,心里盼望这一次会有快乐的结局。”书中的这句话用在这本书上也很合适。传统的本格以诡计为主,有时难免会出现不想看第二遍的现象。此书比较耐看。角色性格刻画鲜明,无论是主角、女主角、反派、配角有很多都能让人记得住。其中的反派更是真实到了恐怖的地步,单纯地由着自己的性子看着自己喜欢而残忍的事,我只希望我身边不会有这样的人吧。情节发展真的称得上一张一弛,可以说是介于迪佛高潮迭起和阿婆温水煮青蛙之间的一种节奏,这种节奏却很容易吸引读者细细品读每一处情节。而且作者对美国社会也有着一定的认识,一个广博而光暗交映的舞台也不知不觉的在读者眼前慢慢展开。我想,通过这本书,我大抵是对硬汉派有着一定的认识了。
       不过量化这本书来给其评价,对于我来说还不太现实。虽然最后凶手的手法比较牛,但也仅此而已,对于本格看得比较多的我还是在潜意识里不太接受这样的推理小说。而书中后期出现的几个比较重要的角色我却记不太清楚,也算一点萧悫喊吧。不管怎样,作为一本消遣读物,本书是够格了,不过我还是推荐内心足够强大的人读本书,不然看到某些情节可能稍显不适(以一个未成年人的视角来看)。
  •     劳伦斯的书就是那种你读第一本的时候,前前后后看了十遍没有看完却还是舍不得放下的书,而当真正的读完一本以后,你便会无可救药的迷恋上它。
  •     马修的故事一本本看过来,终于见证了他的爱情,为马修高兴。就如玩的游戏角色又升级了一般。
      
      这本书和我之前按顺序看的马修系列相比,看的最快。并不是说这本最精彩,恰恰相反,和之前的比少了些韵味多了些快意恩仇,但因为马修从未陷入过如此绝境,他的命运让我如此牵挂,以至于不得不贪黑夜读。
      
      又见马修。
  •       想写点关于这部书的东西,却不知从何入手,想了很久,还是从令人深刻的大反派莫特利开始。
        事情正如其应当发展的命运发生。从这句话里,依稀能读到主角斯卡德思想中的存在主义信仰,于是,我们看到在故事中,命运一次又一次不肯逆转得作用在他的身上,从他还是警察的时候开始:在机缘作用下认识了应召女郎伊莱恩,两人的关系有爱情更有性,还掺杂着互相利用的因素,然后,莫特利出现了:妖魔一般的角色,骷髅一般的体格却充满了力量,吸血鬼一般的脸庞,自私、偏执,对他人毫无怜悯,通过虐待应召女郎释放自己男性的荷尔蒙,获得支配的快感,莫特利身上充满了弗洛伊德所说的“本我“的野性欲望,充满了显性的力比多,他行为的哲学既是尽情释放他的原始的欲望:性爱的欲望,毁灭的欲望。他伤害了伊莱恩,所以斯卡德顺理成章得利用了法律伪造了莫特利持枪袭击身为警察的自己的控诉,将莫特利送进来监狱。
        以上是整个故事的前传,莫特利作为大反派是恶的化身。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完全受到“本我”驱动的动物。他的恶来自人类“本我”的欲望:对暴力的依赖,对性的渴望,对客观的支配欲。而与他冲突的正是人类的“自我”,在故事中代表“自我”的人类社会规范,现代社会暴力并不能代表权利,更不能使人满足性的需要。以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有金钱才能换取权利,换取性,换取对客观的支配。伊莱恩的工作就是这样,以性换取金钱才是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斯卡德是一名警察,他正是利用了法律这一社会规范将莫特利送入监狱。伊莱恩与斯卡德是“自我”的代表,他们遵守并且利用社会规则甚至是潜规则,掩饰自己的原始欲望,以满足“本我”的需要。
        当莫特利满怀人类原始的冲动,而被社会规则挫折到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在家骄横习惯了的初入学校而被人欺负的一年级生,没有人再去尊重他自以为是的行为哲学,于是,他的精神滋生出无穷无尽恶毒的仇恨。在故事中一连串的杀人事件,更像是“本我”对“自我”的一次复仇,现代社会,人类的“本我”长期受者“自我”有意识的压抑。
        所以,莫特利是人类“本我”的典型代表,他的下场也是现代社会的写照。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所以这是自我的世界,本我或自动潜伏于意识之下,获将在掀起一阵狂风暴雨之后被动消失。
      
  •     不知道布洛克将马修·斯卡德设定为一个戒酒的无证侦探是不是因为自己也曾酗酒过,大概用现代正常上班族的眼光来看斯卡德算得上是个失败者,一个不算出名的侦探,还没证;离婚,与两个儿子几乎没联系;爱人是个应召女郎,好朋友还是个职业罪犯;在的这几部小说中,他也说不算破什么大案,对付罪犯的方法,往往是那么的不合法,不过就是这样才让人觉得更刺激吧。
  •     昨天夜里终于把这书看完了,拖拖拉拉居然看了一个学期。
      
      学校图书馆里借的,当然不是中译本。没有对照着读过,不知道翻译得怎么样,但那个腔调和当初看的其他中译本是很像的,一读就有熟悉的感觉,像看见故人。
      
      马修·斯卡德系列为什么好看?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起其他的侦探小说主角,马修大概更像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一个破案机器。他几乎从不推理,更多的是靠直觉,加上一点经验,再做一点调查,就把看起来没有头绪的案子破了。
      
      这一本除了主角是个没有执照的侦探之外,实在不像一本侦探小说。几乎没有悬念,凶手一早就知道是谁,马修一直处于劣势,还被狠狠揍了一顿。最后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是爬到对手家里和他对打(爬窗的时候还被发现了,哎),打赢的关键居然是不再害怕(马修你信春哥了吗)+忍住不怕疼,以及,对手有个脆弱的下巴。于是大恶人Motley和12年前一样,又死在了自己的下巴上。不过这回他真的死了,因为马修实在不想冒险把他交给人民警察了,就让他自我了断了。我一直盼望这个系列能拍成电影,不过至少这一本拍出来大概不太好看。
      
      这本里我最喜欢的片段是马修和屠夫米基一起度过的那一夜。马修戒酒,米基拿酒问他,喝不喝?马修说不。米基说,你刚才要伸手过来我把你胳膊打断。但米基可以问都不问就给马修一支枪。清晨的时候,米基带马修去他常去的教堂做弥撒。他去教堂是因为他爸爸总是去。参加弥撒的是一群屠夫,戴着和米基一样的围裙。他们从教堂出来,天已经完全亮了。
      
      
  •     马修.斯卡德的系列依着作品年表读到1990年,《八百万种死法》和这一部果真是爱得不行,虽说BLOCK的密探、小偷、侦探、杀手四个系列是难分轩轾的喜欢。
      
      其实和过往及当下一些美剧一样,卜洛克喜欢在自己的系列中固化某种习惯让铁杆的书迷在每一部作品温习一番曾经被“震倒”的段子。
      
      好比 谭纳那个睡不着的密探每一次的冒险总是阴差阳错完成比初始目标更伟大更不可思议的任务,好比二手书店老板兼妙手空空的罗登拔屡屡在登堂入室梁上行径时身陷一桩凶杀案,当然在马修斯卡德的私家侦探生涯中,贯穿始终的脉络就是戒酒、戒酒、戒酒。
      
      本作里,马修面临12年前欠下的一笔债,这笔债代价大的很,还起来付出的利息是好几条人命,马修差一点点崩溃了,尽管他当下的枕边书是我们那位温总理也一直向国人推荐的《沉思录》,——万事皆有其必来之因——可是死人是想不通自己的死合理在哪里的,斯卡德同样搞不懂这个道理,就是因为自己都差不多忘干净的 12年前,那个只和自己吃过一顿饭聊过几句天的女孩被人从20楼摔下去,还砸死了一个过路的男子,这叫他妈什么道理,斯卡德快崩溃了,他买回一品脱波本...
      
      在当下的推理小说作家笔下,卜洛克的细描是最能十足妥帖的勾勒出人物心态,他的语言也同样是最为幽默与雅皮的。
      有人说其作品很浪漫、有人说很事故、也有说小资的,我说这些都没有错,只是体现在不同系列不同主角塑造时的不同处理方式,他是那种真的很会把一件非常简单的故事说成很有趣很吸引人也会让你心有戚戚的大师,一部出色的作品似乎就那么轻轻松松的信手拈来,绝不会显得生涩突兀,枯燥乏味。
  •     虽然我知道整个故事的结尾一定是正义战胜邪恶,但是我还是被这个失意的警察吸引。随着他的行踪穿越纽约黑暗狭窄的底层社会空间,去感受罪恶和仇恨。而其中,我看到一个警察内心面对善良的觉醒,面对仇恨的自省,面对强大力量的软弱。因为,这本小说也就具有超越一般侦探小说的特质——曲折的故事,起伏的情节,丰满的人物性格。
  •      和过去了结,追逐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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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伦斯•布洛克不愧为写作高手,就算经过中文翻译,其文字读起来仍是那么流畅,仿佛一气呵成之作。拿笔者阅过的《酒店关门之后》和《到坟场的车票》来说,两本书皆属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且先后获得1987年和1992年马耳他之鹰最佳小说奖。在叙事格调上,两部小说均被黑暗和忧伤笼罩,即使《到坟场的车票》里的马修已戒酒多年,但他仍是孑然一身,且麻烦事接踵。
       《到坟场的车票》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书名,小说以“那年世界大赛举行之际,纽约天气骤然转冷”平静的展开叙事,丝毫不露可怖之处。可没过多久,安逸地马修•斯卡德便被麻烦缠住,那是12年前还在警察局谋生时埋下的祸根—为使一个叫莫特利的变态狂在监狱多呆几年,他伪造了犯罪现场。
       莫特利出狱后便着手复仇计划,布洛克在小说里精辟的写道:监狱只会让罪犯变得更加聪明、谨慎。变态狂不再像以前什么都不顾的对妓女施暴,而是冷静地通过邮件、电话来威胁马修,要杀光和他关系亲昵地所有女人。
       斯卡德知道,从莫特利的威胁电话打来始,他、一些与自己关系亲昵的女人便领到了“到坟场的车票”。这张车票上沾满了莫特利丧心病狂的仇恨,最终会有一场是发生在自己和莫特利之间的生死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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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修以前并不是一个老实警察,与莫特利的交恶便是其风流的结果,迷恋妓女伊莱恩增加了他伪造犯罪现场的勇气,而内心的正义感也使其决定把这个以虐待妓女为乐的变态狂多关几年,尽管他们都是伊莱恩的主顾。
       所不同的是,马修的身份是侦探,他永远披着正义光明的外衣,而莫特利呢,则根本上是变态狂,因为所犯罪行,到死也翻不了身。尽管两者在形象上存在很大不同,但他们都是孤独地家伙,斯卡德的孤独是一种对“自身存在”的质问,犹如新星出版社的编辑在小说红色封面上引用的一句话: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我是孤单的存在,而莫特利则是因淫欲得不到满足孤独。
       戒酒后的马修过着赋闲的生活,除了偶尔接一些小案子,大半部分时间他都在“享受温暖地天气”。这终日无所事事的慵懒景象不禁使人留念在《酒店关门之后》里那个一边为案情忙碌,一边端酒瓶畅饮的斯卡德,那时酒精是他摆脱寂寞的法宝,和朋友彻夜饮酒、聆听慢爵士乐更是其放下生活、情感包袱的“快乐时刻”。戒酒后的马修,除享受身体的日益健康外,感情地不顺和生活地寂寥日以继夜的刺痛其内心,尤其是领到莫特利那张“到坟场的车票”后,他渐渐明白:尽管酒戒了,但过去地风流帐和所撒的谎还是得偿还。布洛克在小说开头便一语双关的暗示着斯卡德的安逸生活行将结束:大约是进入温暖季节之后十天左右的星期二晚上,拿我的人生当钢珠游戏玩的上帝输了一把,我翻身的机会之灯就这么闪烁耀眼起来了。
       斯卡德深知,只有使莫特利彻底消失,自己与过去才算真正了结。最后的决斗即将展开,在重伤伊莱恩后,莫特利着手解决马修。想必,读者在阅读马修潜入变态狂老窝时的心境肯定是跌宕起伏的,12年后,莫特利不仅做事谨慎,还学会了耍弄计谋,用被自己杀死的辅警制服引目标上钩,最后在黑暗里袭击马修。
       但和所有人一样,莫特利身上毕竟存在弱点,他那不堪一击的下巴使马修从开始时的劣势转为主动,一拳将变态狂打晕,之后,布洛克让斯卡德做了件和12年前相同的事,只是在程度上加强了—将枪口抵住莫特利下巴,造成其自杀的假象。看起来,这有悖人性,但对待坏蛋也非如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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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自己的过去做了结后,马修的心情并没很快舒畅起来,他把莫特利之死的真相告诉了最信赖的两个人,而这也恰是其忧闷的地方: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一名职业罪犯(戒酒前认识的哥们)和一名应召女郎(伊莱恩),而且他们似乎是我在世界上最亲密的人,这无疑突显出他们的重要性,但也说明了我这个人的一切。
       显然,这句话是布洛克站在叙事者的角度来概括马修戒酒后生活上的“碌碌无为”,就算每天衣冠楚楚的在戒酒协会聆听耶稣圣音,他还是摆脱不了以前的生活背景,例如妓女布莱恩和酒吧里的酒保、混混,因为这些人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硬汉马修骨子里的重情义使他在戒酒这条正常、健康之路上难摆过去生活的影子,举步维艰。但布洛克还是让马修•斯卡德继续奔跑,在追逐阳光的旅程里,注定还有不少离奇故事会发生在这打不垮的硬汉身上。
      
      
      
      
  •     读这本书,如果满怀对“推理技巧”的期待,那么肯定会大失所望。一本“侦探小说”,我读了前几章后,才发现作者是在用侦探小说的瓶子,装自己的酒;“借侦探的壳,说都市的事儿”。也许这正是和推理小说的不同,不过我对于那种细致的分类法,还真是没有兴趣。
      
      主角马修斯卡德,是一个卸职的前警察、匿名戒酒协会的会员、无执照的私人侦探。情节是慢慢展开的,主角的名字是通过对话叙述的,十二年前的“起因”也是一点点揭开的。我们看到,这个侦探不像传统英雄那样廉洁正义守法,相反,他最初和暴徒的结怨完全是因为他利用技巧陷害栽赃。暴徒后来的罪恶是“复仇”过头。斯卡德的战斗与其说是正义驱使,不如说是把自己留下的烂摊子打扫干净。侦探本身既是犯罪者又是解决者。城市更像丛林了。也许L Block有那么点道德相对主义的深思。有个人问斯卡德为什么再马上就能享受退休金的时候辞职不做警察,难道是因为看不下去警察局的“腐败”么?斯卡德的心中在笑,他不讨厌腐败,相反,他靠腐败让自己生活得更富裕。看,这就是我们的HERO。
      
      作者以第一人称诉说,所以十分琐碎,“我”每天喝的什么饮料,见了什么人,如何对话。像《罪恶都市》里一样,絮絮叨叨娓娓道来。黑暗、冷酷。
      
      其实没什么可评论的,就为了说标题的那句话,才凑了这一段,“生活消解了英雄”,这才是我要说的。
  •     看到他与伊莱恩关于送花的对话,竟然感到这是一本浪漫言情小说。他最后到底与伊莱恩在没在一起呢?听说伊莱恩最后死了,是不是呢?
  •     可能是写多了,不得不多加了些刺激的套路,倒是不觉得刺激。对纽约的风土人情继续描写。总让我想起欲望城市里的纽约,尽管相差很远很远。
  •     如此阴郁的歹徒,你一度以为马修斯卡德将无力挽回败局,结果顺流逆流中,他用他一贯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正义或者完美,那是马修斯卡德式的手段和生活,不实证主义却关注到关键细节,不刻意察案而游走在纽约城的暗夜里,与古怪的朋友作伴,与酒精保持距离,和女人若即若离。
      在这里马修实践着罗马皇帝《沉思录》里的道理:“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
      正如祈祷文所言:感谢上帝让万事如此发生。
  •     在此书之前,读了布洛克的《谋杀与创造之时》,实在觉得味同嚼蜡,人物不丰满,情节不刺激,语言不精致。不过《到坟场的车票》,作为一马耳他之鹰奖得奖作品,确实挽回了不少《谋》在我心目中的失分。尤其在这部书里,马修·斯卡德这位开始戒酒的无照侦探,便得格外真实,而且具备了很多与其他犯罪小说中的“侦探”迥然不同的气质和行事方式,如同在全书的最后,斯卡德自陈“到目前为止,直到这个秘密的只有一名职业罪犯和一名应召女郎,而且他们似乎是我在这世上最亲密的人。这无疑突显出他们的重要性,但我也明白这更说明了我这个人的一切。”他与西装革履、喜欢穿漆皮鞋的波洛或者是一头乱发、经常受邀出现在犯罪地的金田一,该是多么大的不同啊。
      从情节上,斯卡德本人也与罪犯和犯罪行为本身错综缠绕——甚至可以说,全书中浮现的杀人事件的发生,斯卡德都脱不开干系。这似乎是我第一次在侦探小说中看到侦探与犯罪有如此的关系。但从情节推进来看,几乎没有什么悬念,最终斯卡德制服莫特利的情节似乎太突然也太顺利,几乎有种“机械降神”的味道了,虽然“神”本身就是斯卡德,如他本人所说,他再次扮演了上帝。而且,斯卡德所采取的手段并不光彩,同样也是以暴制暴的犯罪。不过,虽然没有了悬念的挑战,这样的安排却似乎更为可信,更符合我们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全能全知、无往不利的侦探,的确太过理想化了。
      而全书比较吸引人的则是与硬汉侦探小说颇有种耐人寻味的呼应意味的浪漫的、感性的东西,具体到斯卡德身上,就是酒色二字了。斯卡德与女人的关系,带有一种幻灭感,但也是一种温情的幻灭。他们之间彼此信赖、有着成人的性爱和相互扶持的感觉,但又往往无法走向世俗的幸福,因此书中,当莫特利用谋杀开始剥夺“斯卡德的女人”时,斯卡德却感受到一种彻底的孤独。而对酒的描写,从一个酗酒多年后戒酒者的角度出发,充满着哲学意味。我很喜欢布洛克这一段对酒精的描述,“……拿起酒瓶对着天花板上的电灯光源,透过光线看琥珀色的液体,仿佛是透过雾镜看日蚀一样。有时我会这么想,这正是威士忌的作用。它是一种过滤器,透过它去看现实世界,保证不会受到伤害。直接用肉眼去观察,一切都会显得太刺眼。”这种伤感的笔触,满有指直心灵的力量。书中对信仰,人生,死亡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讨论,甚至引用Marcus Aurelius的沉思录——我仔细想了一会,觉得一个戒酒协会成员在旅途中阅读古罗马皇帝哲言集,着实是一种很妙的安排。
      “到坟场的车票”,是莫特利送给斯卡德的车票,然而无人不在去往坟场的途中,沿途的风景实在微妙,尽管这是一个很压抑的故事,却不知为何反而给了我一种明晰的勇气。
  •     是的,又是一本我觉得封面还行的书。
      
      看完以后,我觉得可以这么评论,对于这本书来说,硬汉派侦探小说即代表没有什么推理过程,有大量的环境描写,主人公不苯但是也不精,最后的问题往往用武力解决。
      
      这么说来,此种书籍象恐怖片一样,我可能还是喜欢日本推理型的侦探小说,对于跟欧美恐怖片如出一辙的,没有任何“拐弯“硬汉侦探小说我似乎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当然也许是侧重点不同,硬汉型往往突出的是气氛,不过我真的对一开始就知道谁是凶手的小说不感兴趣,唉,连最后解决他的手法都那么没创意。
  •     我通常喝两杯波本,再加一点咖啡,直到长夜将尽,才会再喝两杯,压住阵脚。我在那里可以看报纸,可以吃一个汉堡或者来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讲话,我在那里也可以静一会儿。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里,但是,我每天至少会去那里报到一次。有时候丹尼一开门,我就进去;直到比利关门的时候,我才出来。每个人都要有个地方可待,不是吗?
      ——语出《酒店关门之后》,对于书里的酒鬼侦探,再没有比这更深刻的描述了。
      
      他说,喝一点波本可以缓解所有的事情。
      他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他说,我一直想走进她的生活,结果却一再地面对她的死亡。
      他说,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喝醉了。
      他还说了很多。我一字一字地拣着,一字一字地装进脑子里,直到头疼。我对这个男人实在太熟悉太熟悉太熟悉了。熟悉到看见书腰上他的面孔,都立刻按着他的思路发起呆来。而实际上,我又怎能知道被印刷出来的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文字的魔力忽然在我长大成人之后再一次地降临到我身上。
      
      来上海四个月了。也没什么娱乐,在厦门好歹可以三五结伴地邀一群人去K歌,去看电影,去这家蹭饭去那家看碟什么的,而上海,大的确大,繁华也很繁华,想要的只要有足够多的钞票就都能得到。对我来说却像个闭塞的小岛,我不能尽情去玩乐,我只能够在休息时跑到小镇去转上半天然后经过漫长的车程回来,这样的郊游需要天时,需要地利,需要我以自己的体能衡量是否经得住旅途颠簸,因为休息完了代表着要连续上几个通班,这还没完,还有上海恶劣的天气。于是这些计划百分八十胎死腹中。更多的休息天我只能够看书,看书,看书。在书店混了近四年,也已经很少书能够让我一沉醉就是大半天了。两三百页的书也一二小时就消化完,当然了我指的是小说,我把大半空闲时间都拿来看小说了。看完后就开始很惆怅很惆怅地看天,看厨房,看菜市场,看电视。直到遇上劳伦斯布洛克。(天呐,这种写法真像男女间的一见钟情。)
      
      看他的书到了近乎癫狂的程度,事实上我自己都说不出疯狂与癫狂的区别。估计也就是我和林也之间的区别吧。你有没有体会过这种阅读状态?就好比阿加莎克里斯帝,看到后来,会不自觉地把她当作波洛。因为他们太深入地去刻画一个人物形象,并且很成功。看着书腰上的劳伦斯布洛克,我就想,马修啊马修,你在哪个教堂里沉思,你在哪家酒吧里醉酒呢?哦,不,你从不醉酒,你喝咖啡,喝酒,酒让你醉,咖啡使你保持清醒,你是个睡不着的酒鬼。
      
      离婚,辞职,喝酒,酒醉。受人所托调查命案,最后总是让阴霾的案情变得晴朗。收人佣金,却每次都捐出百分之十给教堂。书里这么写,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又何必知道他为什么。只要大家都能满怀慈悲。看,对自己喜欢的人,我们总是表现的如此宽容。
      
      看他的第一本书是屠宰场之舞,布洛克的消极从这本书开始体现的淋漓尽致,到八百万种死法时更彻底。他说:每天报上写的那些犯罪事件,让人很容易就下结论说,人性的丑恶正在空前急遽地恶化,世界末日来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去了。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者为了爱情自相残杀,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的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就是这样极端的描写让我越来越喜欢马修,看多了感冒般的残忍,渐渐乏味。而他的书,他笔下的纽约,道貌岸然的人都被塑造成社会败类。看不到爱情,纽约的天空没有阳光,街上没有温暖,只有马不停蹄的凶杀报复与背叛。这种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描写让我着迷。从屠宰场之舞开始,书里,马修为了调查一桩案子到拳击场,在观众席他注意到一名带小孩儿的男人,那男人不经意用手抚摸男孩儿头发的动作,轰开了马修的记忆:他在盘录像带上看到一男一女残忍性虐杀一个男孩的全部过程。随着马修的追索,两桩案子竟然交集在一起。事实上不只屠宰场之舞,案中案几乎充斥在布洛克的所有书里。 最开始是根据线人的线索得以破案让我一度质疑这不挂牌的侦探,直到《父之罪》,身为牧师的父亲和儿子的女舍友好上了,而后出于某种原因杀了她。这桩罪行被栽赃到儿子身上。被抓捕的儿子自杀,父亲逍遥法外。后来,马修侦破此案,他来到父亲所任职的教堂,找到这个牧师,劝其自首。他说:“我不知道温迪和理查有没有恋爱,我只知道他们之间一定有爱”。这一句话抵消了大半本书的血腥描写,看完时已经夜深,窗外吹着上海的特产,五级风。它们从各处里挤进来,推着门,推着窗。这个酒鬼的所作所为渐渐地让我开始看出一些阳光来,无论这个世界有再多罪孽深重的人,到了最后他们都难逃法网。马修,他的刚正与坚持总是让我激动不已。
      
      
      疯狂推荐劳伦斯布洛克的书。《父之罪》《酒店关门之后》《到坟场的车票》《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就是这些书陪着我走了这几月。无论多残忍的描写,在上海这个大都会里,它都成了我最温暖的光。甚至因为此,我无比感谢新星出版社,开始喜欢它,开始下意识去关注它的书,给它个好的位置吧,给它个好的位置吧,让它继续发扬广大,带给我更多劳伦斯布洛克。我们必须相信世界在变的更好,必须相信无论生活多么黑暗,都一定会有阳光。否则,我们怎样应付这个荒诞的世界。
      
      
  •     算是不错,虽然没有期待的精彩,不过确实调动起了我的阅读欲望。
      故事并没有像一般的侦探小说那样用一个很深的悬念来留住读者,也没有一个福尔摩斯似的传奇人物,但作者对男主角马修斯卡德的刻画很出彩,相当多的心理描写让我对这个人物和整个故事欲罢不能。
      其实严格地说我都觉得这不算是侦探小说,或许是因为我习惯了柯南道尔之类的作家每次都最后才告诉我答案,而劳伦斯布洛克更喜欢使用另一种方法把故事展现给读者吧。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劳伦斯布洛克的硬汉风格。。
  •   哦,对了。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
    这是我看过的马修系列里错别字最多的一本。
  •   我喜欢马修的自言自语
  •   布洛克给我们设立了一场摇晃的纽约梦
  •   旁有,侬最近内分泌失调啊……看侬把了伐少低星啊,总算来了只高星,伐容易。
  •   hoho 看来絮叨可以成为马修系列的关键词
  •   是啊,没有英雄是时代。
  •   恩,这是我唯一喜欢的一部布洛克小说。
  •   同意,不过尝试另外一种风格的侦探小说也不是坏事。毕竟没有那么多构思精巧的作案手段。
  •   借侦探的壳 说都市的事
  •   侦探小说 和 推理小说 是两个概念,要以推理小说的标准来衡量硬汉派,那肯定会觉得不怎么样
  •   买了<八百万种死法>,还没有看。
  •   写的真好~~
    能够沉浸入一本书的阅读中是幸福的
  •   离婚,辞职,喝酒,酒醉。
  •   这个出版社翻译的怎么样?
  •   写的很好!
    人在特别落寞的时候,往往会跟这样被很多人认为压抑的书产生共鸣。我也很喜欢!
    在写“回应”的时候天津的天空也很蓝,透彻、饱和。
    我有个名字也叫小三。
  •   看了你的推荐,有想看的冲动
  •   今天刚看完《八百万种死法》,新星这次的翻译相对其它几本恶劣的书还可以,不过也就差强人意吧。
  •   黑黑,小三果然是小三,哼着小调把你的书评瞧完,待会便去看。
    只是这样的写法,把你的才情躲得远远的。我本能的,希望看到你长长的文字游戏,只是不晓得,你还玩不玩儿?
  •   他说,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喝醉了。
    ------------------
    太喜欢这句了。
    我也有一大堆同学在厦门泉州,我也是一个人在上海。不免感觉亲切。
  •   我还没看《谋杀与创造之时》,看过的里面最喜欢《屠宰场之舞》,会觉得马修有时候笨笨的,单纯而倔强。
  •   这段时间想厦门想的紧。光合作用,和晓风书屋。想着想着就沿着西村那条路走到了白城似的。也一个人呆在上海,闷闷的。
  •   书评不错,
    马上也要一个人去上海找生活,安定下来,有时间孤单了,会去找劳伦斯·布洛克的。
  •   对我来说,上海也是孤岛,好像生活在满是屏幕的世界,看得到,摸不到!
  •   翻印臺灣的。
  •   我也快要可能去上海工作了,还没毕业,对上海 有点期待,也有点害怕,但想到深爱的男友可能也跟着我去上海工作,才有了足够的勇气。你写的评价很让我有些想看这位你着迷的作家的作品,一定看看。你描绘的很好。
  •   我很向往上海啊.被你这么一说都有点犹豫了...
  •   写的真好。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很期待...
    打算买本来体会一下,^_^
  •   “我把大半空闲时间都拿来看小说了。看完后就开始很惆怅很惆怅地看天,看厨房,看菜市场,看电视。直到遇上劳伦斯布洛克。”
    知道有多羡慕你的生活么,看书,看天,看厨房,看菜市场,看我们周围的生活和人群。早上起来,有热水洗脸,毛巾肥皂都知道放在什么位置,稳定平淡的生活,多幸福。
    已经很久没有那种看完一本书,合上最后的封底,常常的舒一口气,望着远方,然后心里想,原来书中早就有了。
    从上海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想要回去,不是因为城市,是因为城市里我的爱人和家,还有看不完的中文书籍。
    遥远的阿联酋已经被热情的沙漠点燃成夏天,愿你在上海春天里享受读书的快乐。
  •   在上海,我宁愿躲在家里,出去反而像走进一个盒子,很奇怪的感觉对不对
  •   我,在上海的泉州人……有空聚聚
  •   这个也顶一下!
  •   我,喜欢厦门
    喜欢环岛路
    可是我现在在广州
  •   喜欢厦门的人好多,而我们却又都走出了厦门,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寻找自己所追求的繁忙生活……矛盾。---在北京闯荡,无限留恋厦门的JOTEKI
  •   疯狂喜欢厦门..
    左手拿书
    右手报牒
  •   正在读,共鸣一下。
  •   从来对侦探小说没兴趣,甚至本能地排斥,但看了你的书评,有想看的冲动
  •   同样想念厦门的一切
    劳伦斯.布洛克,寻觅去了
  •   啊呀,我没说上海不好。上海很好。我自己别扭。
    又,小猫:大笑,天涯何处不相逢:p
  •   这次可以解脱上海了哦
  •   怀念那片干净的蓝天
  •   真的喜欢这个真实的马修
  •   我喜欢用沉默也可表现善良的人,就好象马修.
  •   我想看。。。
  •   呵呵,这已经算是布洛克的书里比较有悬念的一部了。
    冷硬派和本格派风格不同,柯南道尔他们注重的是推理的过程,而布洛克更注重人物的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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