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最新法律法规串编

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大连出版社  作者:蔡桂如 编  页数:300  

前言

  2009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指出:“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截至2009年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抢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性文件,导致广大财会人员根本来不及消化吸收,凭老的政策性文件办税,其结果要么没有用足政策,要么隐藏着巨大的税务风险。怎样才能根据经济事项迅速找到相关文件?网上搜,可不知道相关的文件有多少;有的文件涉及若干个经济事项;有的文中套文,看起来十分费劲;有的财会人员刚走上财税岗位,没基础,不知从何下手;还有很多财会人员不习惯看电子文件……  本书以“法”为主线,将2007年3月16日至2009年7月31日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逐条、逐个进行串编,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有关税务事项的相关规定;为便于读者查阅,本书最后附有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文件索引和关键词索引。本书是一本精心为读者准备的实用性很强的工具书。

内容概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企业办税人员等广大读者理解和运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所得税最新法律法规串编》以企业所得税法为主线,将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条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逐条、逐个进行了串编。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整体架构,《企业所得税最新法律法规串编》包括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等,最后附有企业所得税法、关键词索引和政策文件索引,以便于读者查阅。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八章 附则附录关键词索引政策文件索引

章节摘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现对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以下称境外中资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和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以下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三)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  (四)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三、对于实际管理机构的判断,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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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很好的一本书,学习中。
  •   帮同事买的,印刷纸质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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