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

出版时间:2004-4-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福克纳  页数:358  译者:李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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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进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手游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全通过这三下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人女佣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动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书籍目录

译本序 李文俊喧哗与骚动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附录  康普生家:1699年—1945年

章节摘录

  “我看你才不敢抽他呢。”  “我不是没有抽过。马上给我住声。”勒斯特说。“我没跟你说过那边不能上去吗。他们打一个球过来会把你脑袋砸碎的。来吧,上这儿来。”他把我拽回来。“坐下。”我坐了下来。他把我的鞋子脱掉,又卷起我的裤管。“好,现在下水去玩,看你还哭哭啼啼、哼哼唧唧不。”  我停住哼叫,走进水里这时罗斯库司走来说去吃晚饭吧,凯蒂就说,  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呢。我可不去。  她衣服湿了。我们在河沟里玩,凯蒂往下一蹲把衣裙都弄湿了,威尔许说,  “你把衣服弄湿了,回头你妈要抽你了。”  “她才不会做这样的事呢。”凯蒂说。  “你怎么知道。”昆丁说。  “我当然知道啦。”凯蒂说。“你又怎么知道她会呢。”  “她说过她要抽的。”昆丁说。“再说,我比你大。”  “我都七岁了。”凯蒂说。“我想我也应该知道了。”  “我比七岁大。”昆丁说。“我上学了。是不是这样,威尔许。”  “我明年也要上学。”凯蒂说,“到时候我也要上学的。是这样吗,威尔许。”  “班吉。”她说,“怎么回事啊,班吉。凯蒂干了什么啦。”  “他不喜欢你那身臭美的打扮。”杰生说。“你自以为已经长大了,是吗。你自以为比谁都了不起,是吗。臭美。”  “你给我闭嘴。”凯蒂说,“你这坏透了的小浑蛋。班吉。”  “就因为你十四岁了,你就自以为已经是个大人了,是吗。”杰生说。“你自以为很了不起。是吗。”  “别哭了,班吉。”凯蒂说。“你会吵醒妈妈的。别哭了。”  可是我还是又哭又闹,她走开去,我跟着她,她在楼梯上停住了脚步等我,我也停住了脚步。  “你到底要什么呀,班吉。”凯蒂说。“告诉凯蒂吧。她会给你办到的。你说呀。”  “凯丹斯。”母亲说。  “哎,妈。”凯蒂说。  “你干吗惹他。”母亲说。“把他带进来。”  我们走进母亲的房间,她病了,躺在床上,脑门上盖着一块布。  “又是怎么回事啊。”母亲说。“班吉明。”  “班吉。”凯蒂说。她又凄过来,可是我又躲开了。  “你准是欺侮他了。”母亲说。“你就不能不惹他,让我清静一会儿吗。你把盒子给他,完了就请你走开,让他一个人玩会儿。”  凯蒂把盒子拿来,放在地板上,她打开盒子。里面都是星星。我不动的时候,它们也不动。我一动,它们乱打哆啸,闪闪发光,我不哭了。  这时我听见凯蒂走开去的声音,我又哭了。  “班吉明。”母亲说。“过来呀。”我走到房门口。“叫你呢,班吉明。”母亲说。  “这又怎么啦。”父亲说。“你要上哪儿去呀。”  “把他带到楼下去,找个人管着他点儿,杰生。”母亲说。“你明知我病了,偏偏这样。”  我们走出房间,父亲随手把门关上。  “T.P.。”他说。  “老爷。”T.P.在楼下答应道。  班吉下楼来了。”父亲说。“你跟T.P.去吧。”  我走到洗澡间门口。我听得见流水的哗哗声。  “班吉。”T.P.在楼下说。  我听得见流水的哗哗声。我用心地听着。  “嘿,瞧那老黑鬼。瞧你爷爷当初是怎样虐待黑奴的。”  “是啊,”我说,“因此他现在才可以一天接连一天地游行啦。要不是我爷爷,他还得像白人那样苦苦干活呢。”  我在哪儿都没有见到他。不过,即使是一个正正经经干活的黑人,也从来不会在你想找他的时候找到他的,更不要说是一个揩国家油吃闲饭的黑人了。一辆电车开了过来。我乘车进城,来到派克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就在我吃饭时我听到钟敲响了。不过我想一个人至少得过一个钟点才会搞不清楚现在是几点钟,人类进入机械计时的进程比历史本身还要长呢。  吃完早饭,我买了一支雪茄。柜台上的姑娘说五角钱一支的那种最好,我就买了支五角的,我点着了烟来到街上。我停住脚步,一连吸了几口烟,接着我把烟拿在手里,继续向街角走走。我经过一家珠宝钟表店,可是我及时地把脸转了开去。到了街角,两个擦皮鞋的跟我纠缠不清,一边一个,叽叽喳喳,像乌鸦一样。我把雪茄给了其中的一个,给了另一个一枚镍币。他们就放过了我。拿到雪茄的那个要把它卖给另外的那个,想要那枚镍币。  走吧  我们跨过了小河沟看见了家里的屋顶然后又见到了楼上的窗子  他现在睡了  我得停下脚步把院门闩上她在灰蒙蒙的光线下继续往前走空气中有  雨的气息但是雨还下不下来忍冬的香味开始透过花园的栅栏传过来  开始传过来她走到阴影里去了我能听到她的脚步声这时候  凯蒂  我在台阶下停了步我听不见她的脚步声了  凯蒂  这时我又听见她的脚步声了我伸出手去碰碰她不温暖但也不凉她的  衣服仍旧有点儿湿  你现在爱他吗  她屏住气即使呼吸也是呼吸得极慢好俾在很远的地方  凯蒂你现在爱他吗  我不知道  在灰蒙蒙的灯光之外一切东西的黑影都像是一潭死水里泡着的死猫  死狗  我真希望你死  你这样希望吗你现在进不进屋  你现在脑子里还在想他吗  我不知道  告诉我你这会儿在想什么告诉我  别这样别这样昆丁  你闭嘴你闭嘴你听见没有你闭嘴你到底闭嘴不闭嘴  好吧我不响就是了咱们要把大家吵醒了  我要杀死你你听见没有  “好吧。要多少钱?”  “嗯,如果透过马车宙子看一眼价钱是一百块,那么……”我说。反正那一回之后,她表现得相当不错,只有一次,她要求看银行账目的结单。  “我知道支票背面都有母亲的签名,”她说,“可是我想看一看银行的结单。我想亲自了解一下那些支票都上哪儿去了。”  “那可是母亲的私人事务,”我说。“如果你以为你有权利刺探她的私事,那我可以告诉她,说你认为那些支票都被人挪用了,你想查账目,因为你不信任她。”  她什么话也没说.也没有动弹,但我能听见她心里在说你真可恨你真可恨你真可恨。  “你尽管大声说出来好了!”我说,“你我之间有什么看法,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也许你是想把钱要回去吧!”我说。  “听着,杰生,”她说。“别再跟我说瞎话了。我现在说的是她的事。我不要求看什么。如果钱不够,我每个月还可以多寄一些。只要答应我她能够——她可以——这是你能够办到的。给她买一些东西。待她好一些。这些小事我都办不到,人家不让我办。……不过你是不会帮我干的。你的血从来都是冷冰冰的。听着,”她说,“如果你想法子让母亲把昆丁还给我,我就给你一千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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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本序  李文俊  《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1929)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最多,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书名出自莎十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允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是一九一二年病逝的。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虽然没有以她的观点为中心的单独的一章,但书中一切人物的所作所为都与她息息相关。物极必反,从古板高傲、规矩极多的旧世家里偏偏会出现浪荡子女。用一位外国批评家的话来说,是:“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凯蒂从“南方淑女”的规约下冲出来,走过了头,成了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她与男子幽会,有了身孕,不得不与另一男子结婚。婚后丈夫发现隐情,抛弃了她。她只得把私生女(也叫昆丁)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这个“簪缨之家”,的孑遗极其骄傲,极其敏感,却又极其孱弱(精神上、肉体上都是如此)。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就在妹妹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现在”则是模糊不清的一片混沌,只有“过去”才是真实清晰的。昆丁本也想与妹妹“一起进地狱”,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与蔑视、鄙视他们的世界隔绝开来。这一点既然办不到,他只得采用结束自己生命的办法,免得自己看到事态朝他不喜欢的方向发展。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上则是为家庭的没有前途而亡。归根结蒂,康普生一家的种种不幸都是庄园主祖先造孽的恶果。蓄奴制固然损害了黑奴,它也给奴隶主阶级及其后裔种下了祸根。  杰生是凯蒂的大弟。他和昆丁相反,随着金钱势力在南方上升,他已顺应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仇恨与绝望有时又使他成为一个没有理性、不切实际的复仇狂与虐待狂。由于他一无资本,二无才干,只能在杂货铺里做一个小伙计。昆丁对凯蒂的感情是爱,杰生对她的感情却只有恨。因为他认为凯蒂的行为使他失去了本应得到的银行里的职位。他恨凯蒂,也连带着恨她的私生女小昆丁,恨关心凯蒂母女的黑女佣迪尔西。总之,他恨周围的一切,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仿佛都含有酸液,使人听了感到发作并不值得,强忍下去又半天不舒服。除了钱,他什么都不爱。连自己的情妇,也是戒备森严,仅仅看作是做买卖交易的对手。他毫无心肝,处处占人便宜,却总是做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他玩弄了一系列花招,把姐姐历年寄来的赡养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吮吸复仇的喜悦。书中描写得最令人难忘的一个细节,是康普生先生殡葬那天,凯蒂从外地赶回来,乘机想见亲生女儿一面的那一段。凯蒂丧魂失魄地追赶载有小昆丁的马车那一情景,感染力极强,使人认识到凯蒂尽管有种种不能令人满意的行为,本质上还是一个善良的女子。而对比之下,杰生的形象愈益令人憎厌。另外,他用免费的招待券作弄黑小厮勒斯特,对外甥女小昆丁的扭打(不无色情动机的)与“教育”,也都是使人物性格显得更加突出的精采的细节。杰生是福克纳笔下最鲜明、突出的形象之一。作为恶人的典型,其鲜明饱满,达到了莎士比亚笔下经典式恶人(如埃古、麦克白夫人)的地步。然而,对杰生的揭露,却偏偏是通过杰生的自我表白与自我辩解来完成的。这正是福克纳艺术功力深厚的表现。杰生和“斯诺普斯”三部曲,中的弗莱姆·斯诺普斯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化的“新南方”的产物。如果说,通过对康普生一家其他人的描写,福克纳表达了他对南方旧制度的绝望,那么,通过对杰生的漫画式的刻划,福克纳又鲜明地表示了他对“新秩序”的憎厌。福克纳说过,“对我来说,杰生纯粹是恶的代表。依我看,从我的想象里产生出来的形象里,他是最最邪恶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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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0条)

 
 

  •     昆丁的痛
      读《喧哗与骚动》
      唐斯婷
      
         
      福克纳的小说在艺术表现方面,李文俊先生就说得很清楚——大胆的试验者;多角度的手法,增加作品的层次感与逼真感;擅用时序颠倒、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的手法;意识流……
      对小说的艺术技巧、美国旧南方体制、道德规范的崩溃等等,很多人已作出具体的分析、解读,而在这儿,我只想表述令自己感触最深的地方——昆丁·康普生的痛。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句话同样折射了昆丁的内心世界,在昆丁的叙述里,就如痴人说梦般,沉醉在自我的思维中,找不到出路。“没有意义”,有人会选择苟且偷生,而像昆丁,却热衷于死。
      昆丁在性情上更像父亲康普生先生,对父亲的话,他记得很清楚。当父亲送他手表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这只表是一切希望和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这些人类的所有经验 对你祖父或曾祖父不见得有用,对你个人也未必有用。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记时间,不把心力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和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
      父亲的话时刻装在昆丁脑袋里,如影随形。他阴郁、脆弱以及精神上的洁癖,全来自家庭——那个如同断壁残垣的城堡,明知是摇摇欲坠,可仍在自欺欺人。他为自己的出身骄傲,面对时代与历史的变迁,他极强的自尊心,屡屡遭受打击。凯蒂说他爱死亡甚于一切。不,他并不是天生就爱死亡,而是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挽救家族显赫一时的荣耀,又不愿意屈尊降贵。
      “是有过很多情人吗凯蒂”“一定要嫁给他吗”“你可以照顾班吉和父亲吗”……每次读到他和凯蒂的对话,心里便替他难过。他对凯蒂有超出了亲情的情感,他甚至怀疑自己犯了乱伦罪,他对父亲说自己有罪。所有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沉重的打击——凯蒂失去了贞操,他感到她不再是一个纯洁的女孩。于是他绝望地认为:“这个世界之外真的有一个地狱就好了:纯洁的火焰会使我们超越死亡。到那时你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到那时我们两人将处在纯洁的火焰之外的火舌与恐怖当中”
      他在拒绝,拒绝成长,拒绝看到事物一步一步地迈向衰败。他考上哈佛大学,父亲卖了属于班吉的一块地,供他上大学,他似乎成了复兴家族的希望。是的,家里已把所剩无几的财产投到了他身上。他需要承受、承担,而他那瘦小的身躯,连凯蒂的情人——他痛恨的人,也没有足够的力气,狠狠地揍他一顿。
      
  •      喧哗与骚动,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社会的缩影。
      
       班吉,天生智力残疾,三十三岁的大块头但是智商却只有三岁。小说第一部分以班吉的视角叙说,在混乱与急促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家族的事迹。班吉,看似什么也不懂,但是我觉得他确实全文中最清醒的一个人,以一个第三者的态度看着家族的变迁,他能感受到亲人的去世,凯迪的失身,青春的躁动,手术后的变化。如孩童般的纯洁,与社会的黑暗浮华形成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被社会所排斥。
      
       昆汀,被道德束缚的人。他宁愿背着乱伦的罪名都不想家族蒙受屈辱,他甚至想要和凯蒂一同坠入地狱。福克纳在书后的附录中写道:他的至爱是死亡,他只热爱死亡,热爱并且期待着死亡。在死亡的吸引下迫不及待的纵身跳河。
       说到昆汀,不得不说他对时间的敏感。在第二部分的开始作者花了很多的笔墨写时间。“时间是无法征服的。时间不战而胜”在喧哗与骚动,只有时间,不停地前进,不受外力所影响。时间是相对的,没有人一块表的时间是绝对的。你永远无法用表来衡量时间。
      
       杰生,冷酷阴险狡诈之人,丑陋社会的产物。本来以为杰生他还是有点人性的,不愿送班吉去精神病院,忍受着家庭的压力。杰生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他母亲,母亲死后马上将班吉送到精神病院,遣散了黑人。但是他对康普生太太,言语刻薄,完全感受不到应有的孝心。我想他大概只是为了成全他孝子的名声才养活这一家人。他把凯蒂给小昆汀的钱占为己有,威胁凯蒂不让她与昆汀见面,真真是一个冷血的人啊。也许是报应,他的钱全都被小昆汀偷去,而小昆汀也随人私奔一去不复返了。
      
       凯蒂,从小她就是一个调皮的女孩子,与哥哥昆汀、弟弟班吉一起玩乐,不可否认,她是最痛班吉的人,为了安抚班吉从婚礼跑了出来。我想正是因为这种随性的性格,年轻时做出无法挽回的错事。但是她是充满母爱的,会冒着危险见笑昆汀,会按时给小昆汀寄钱。在我看来,凯蒂是整本书最真实的人物,有爱,有冲动,有冒险。
      
       喧哗与骚动,深处其中,该何去何从。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麦克白》
      
      据说“喧哗与骚动”便是取名于莎翁的名剧《麦克白》,而且作为现代主义名作之一,它和《尤利西斯》、《荒原》同样采用了“神话模式”,把故事发生的日子放在了基督时间上,基督的死亡与基督的复活。福克纳透过迪尔西之口,说出了这点“我看了初,也看见了终”。
      始终之间更令人叹为观止,这是形式的伟大之处,而意识流使之更加灵动和完美。记得王小波说他会自编程序,将写好的文章调来调去。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也可以用在形式上。文学的魅力也在于它的一视同仁,灵与肉无高下,形与质也没有优劣。如果是这样,那第一张班吉的白痴视角足堪经典。
      "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当,我看见他们在打球“,书起于此,福克纳交给班吉,当结尾还是班吉的所知所见,不过福克纳还是亲自操刀,”这时,班的蓝色的眼镜又是茫然与安详的了;电杆、树木、窗子、门廊和招牌,每样东西又都是井井有条的了。“
      形式的完美也在于你可以肉眼看出来,你可以用模型架构出来,相比而言,对于它的内容内涵意义思想价值,却是不甚了了。
      既然不懂,就不装懂。也许福克纳也就是想讲一个故事呢,这个故事里有可怜的疯子,有没落的只剩一点骄傲贵族,有满嘴酒味与哲理的父亲,唠唠叨叨自以为是的母亲,有爱恨交加纠结的长兄,有冷酷无情的弟弟,有叛逆私奔的小女孩。
      班级对气味的敏感,死亡的味道;昆丁对声音特殊的感知,我想他能听到自己的时间,于是选择了结束。杰生只让凯迪看了一眼女儿,狠心如此,恨在亲情中发酵,父亲说每个人都是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没落家族犹如困兽据守着最后一点骄傲,骄傲是他们的道德。
      读完我仍然怀疑书名的来由是没有意义,因为还有迪尔西。
  •      1949年当福克纳与法国文学存在主义大师加缪,苏联最伟大的作家创作了《日瓦戈医生》的帕斯捷尔纳克,对美国西部文学影响巨大的斯坦贝克和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海明威的角逐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这枚足以载入史册的诺贝尔奖章时,他注定将成为对整个20世纪,甚至对更远将来影响最巨大的作家。他伟大的作品《喧哗与骚动》也必将成为永恒的经典。
       事物的发展有客观规律,再兴旺的东西也会在历史与时光的打磨下走向毁灭,变成人类历史漫长文明中的一粒尘埃。一个家族也是如此,固然身处其中的人希望其永盛不衰,香火绵延,万世长存。然而这一主观要求却与客观规律相抵触,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悲剧矛盾的根源。因而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家族的衰亡都是作家悲剧创作的一个重要主题,与此有关的作品举不胜举。若要做到在这类作品中青史留名,必须有其独一无二的伟大之处。
       《喧哗与骚动》就是这样一部作品。福克纳这位被加缪称为“真正伟大的悲剧作家“有一双能够清楚洞察社会的眼睛。在与当时所有的悲剧作者一样发现了悲剧不再是命运与性格的悲剧,而是像尼采所说的”人类社会的集体灾难“。但小说本质上又是个体的故事。因而如何让小说与时代相结合,如何用个体的故事反应时代的悲剧也就成为了一个悲剧作者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小说创作的基石。福克纳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独树一帜,发明了”约克纳帕塔法县式“写法。
       约克纳帕塔法县是福克纳大部分作品故事的发生地。一个虚构的小小县城,它见证了几个世纪美国历史的进程,与人物命运的发展相互联系,它不仅是作者故乡密西西比州的缩影,甚至是美国社会的缩影。在这个小镇上人物的命运的发展牵动着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兴衰又牵动着整个小县城的历史进程,小县城的历史进程又是整个美国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的缩影。于是通过这一写法作者找到了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关联,将人的悲剧上生成时代的悲剧。用一个小县城的故事抨击和控诉了社会的黑暗,区域的不公,对黑人的歧视,唯利是图,垄断与剥削这些美国二十世纪初叶的社会现象。也正是这些社会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康普森一家走向灭亡。
       “ 约克纳帕塔法县式”写法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在后福克纳时代,它被一代又一代的作者模仿。无论是马孔多还是高密,都是受其影响·所创作的。正如当代中国福克纳最伟大的模仿者莫言所说:“读了福克纳之后,我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的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
       然而一本小说光有其社会性是不行的。小说不是时事新闻,它也不仅要关注社会,更要关注人物。时代不能取代人物,塑造人物才是小说中心。
       在人物塑造上,福克纳采用了多重视角写作的方法。他对于人物性格及心理细致而敏感的把握,将读者真正带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他游刃有余的用自叙手法写下了呆傻的班杰,抑郁的肯丁,刻薄的杰森眼中的世界。他的言语令人信服的伴随着视角的转化而转化。在描写班杰时,他的语言多为描述性的,少有内心的思考。他的头脑空白而迷茫,时间在他的记忆中毫不存在,过去的事情是可能与现在一同发生。而在描写肯丁的内心世界时,他的笔触一下子变得敏感而脆弱了。对于死亡的热爱,时间流逝的变态敏感,压抑的过去记忆的幻影这些肯丁无力又柔软的心理角落被一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不知不觉作者已让阅读者沦陷其中,理解肯丁在强烈的家族荣誉驱使下父亲承认自己“乱伦”的行为,甚至理解他因热爱死亡而自杀这种不可思议的心理。接着进入第三章,视角变成了杰森的,意识流成分少了很多。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那些一出生就是贱人的家伙,一辈子都将是贱人。”作者的言语一下子变得自私又刻薄了。杰森可恶得嘴脸被完全展现出来。作者对于人物的细节把握也十分到位,换成杰森的视角后,黑人不再被叫成“黑人”了,而被称为“黑鬼”。这一切都与人物个性高度契合,让人物和故事真实可信。最后一章,作者不再用第一人称视角,而用客观性很强的第三人称视角来观察黑人仆人的生活。在这一视角下,作者言语冷静又平实,他扔弃了之前主观性很强的言语,用一种讲故事的语气还原了这群仆人的生活,深沉而客观的表达了作者的敬意与赞美。
       作为一个家族其中的人物个性是相异的,但又有相似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家族的内在精神。是每一个人降生至世界之初也随之到来的命运。因而要成为一个杰出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式”作者不仅要塑造个性,也要找到以血缘为纽带的共性。
       在这里我们不妨将马尔克斯笔下的布尔迪诺一家与康普森一家比较。以便得出这两个家族不同的共性。
       布尔迪诺家的共性是孤独。这种孤独排除其背后的政治隐喻,来源于这家人从诞生之初就带有的隔阂,隔阂的本质是自我封闭与缺少沟通,虽然有人试图打破却均以失败告终。而康普森一家也存在着隔阂,但并不是完全来源于缺少沟通。的确康普森先生与太太之间确实存有冷漠,但也非沟通不够,而是相互的不理解。康普森先生所拥有的家族自豪感在太太看来是折磨他人的利器,是高人一等式的沾沾自喜。肯丁的不理解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他并不理解妹妹对男人的追求实为自知命运下的自我放逐与堕落;另一方面他不理解自己不爱妹妹,他所表现出来的爱实为恨。他脆弱的内心完全没要去爱他人的能力。于是这种不理解造成了深刻的家庭矛盾,并形成了这一家人共同的生活状态也就是所谓的共性——苦熬。生活对于康普森一家是一种煎熬,这家人缺少精神支柱,没要信仰,最后造成了压抑不得志的康普森先生酗酒而死;太太对于生活毫无信心,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怨妇;肯丁自杀;凯蒂堕落;杰森冷酷;小肯丁离家出走。除了智障的班杰一家人包括黑人仆人都在心底认为日子很艰难,都在苦熬挣扎着,与生活抗争,最后在苦熬中走向彻底的毁灭。
       除了人物塑造的成功,小说的语言与流派也是其一大特色。
       语言上,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与美国北方文学代表海明威是完全不同的两面。
       海明威的语言简洁干练,对环境对人物的描写只用几笔便完成。而福克纳的语言却更欧洲化。有些类似于普鲁斯特,言语柔软,脆弱,甚至是敏感。带着南方贵族遗风式的浪漫主义。
       两位作家都爱用长篇人物自白。海明威式的人物自白有明确的中心,他们的思考围绕着信念展开,让人物显得坚毅又镇定。
       而福克纳却大为不同。
       《喧哗与骚动》一书,书名来源于莎翁剧《麦克白》中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种痴人说梦的写作方式注定了福克纳的人物内心自白不会有固定的的中心。而福克纳的思想又深受心理学家詹姆士的影响,认为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连接,而是不断流动的。于是这种意识流的思想使得福克纳的人物自白表面上支离破碎。作为世界文坛三大意识流代表作之一的《喧哗与骚动》就是以这种支离破碎的方式写成的。作者有意的忽略了故事的连贯性,肆意联想,不用标点,同一段中几个相互平行的不同年代又相互交错,形成了虚幻与现实,过去与现在,记忆与当下重叠的状态。
       因而没有想象力的人是无法读懂《喧哗与骚动》的,甚至不知道它讲了什么故事。然而仔细阅读后又会发现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段中又有相互的内在联系,或许是一株忍冬花的香味,或许是火炉暗淡的光线。作者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扔弃了时间的画面又重新组合,将几个年代的事情交融后的新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福克纳击碎了故事的时间性,却没有击碎这个故事本身。所以有书评家曾说:“福克纳的哲学是时间的哲学。”
       当然即使看懂了《喧哗与骚动》的故事情节,也很难懂作品富有哲理的深远含义。我才学尚浅,无法真正深入探究,不然必定会错误百出,只好在此歇笔。
  •     实际上我觉得这类题材的书其实挺多的
      福克纳也不见得就把故事写得多荡气回肠
      但他特别独特且耗脑细胞的写法
      使他的作品清高了不少
      
      
      【啊插一句班吉被阉割的那一段我!好!心!疼!】
      【再插一句三弟杰生如果真有其人且活到现在妥妥的是段子手吐槽小王子啊】
  •     “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个古罗马时代的老人,他在自己床边放了一只第勒尼安瓶子,他钟爱这只瓶子,瓶口因为他不断亲吻而逐渐磨损。我给自己制作了一只瓶子,可是我想我从一开头就知道我是不能永久生活在瓶子里的,也许更好的办法是拥有它因而我也能躺在床上看着它,这样肯定会更好,当那一天来临,不仅写作的狂喜消失,而且那种一吐为快与有话值得一说的情况也都荡然无存。想到死去时自己在身后留下了一些痕迹,那是件愉快的事,不过更为美好的是你留下的是你感到死而无憾的东西。倘若留下的是一个苦命小姑娘的泥污的屁股,那就更了不得了,这小姑娘爬上一棵四月里花朵盛开的梨树,为了透过窗户看那个丧礼。”
        
      (一九三三年的作者前言,特别深挚动情。国内几个版本的小说里好像都没有收录,在随笔上读到,觉得值得分享下。讨论区排版效果不好,放到评论这里来)——
      
      艺术并不是南方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北方,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它是曼哈顿大楼基石上的那块最坚硬的矿工之石。它是街上垃圾与破烂的一部分。箭头般向上耸立的建筑物从它那里往上生长,也正因为有了它才生长,才被推倒然后又再次箭也似地向上耸立。会有一些人过着小资产阶级的生活(那些数不清的、几乎是看不见的关节的骨头,缺少了任何一根整个骨架子都可能坍塌下来),他们的面包还指望着打这儿生出来呢——通晓几种语言的男孩女孩从开设在廉租公寓的学校卒业,走向编辑部与画廊;操作长条活字铸造机的花白头发大肚子男人买下音乐厅的票子,然后庄严稳重地回在布鲁克林或是郊区小站的家里去,在那里,孩子和孙子们在等待着他们——此时,离开人们像忘记野印第安人和格子那样忘记爱尔兰政治家与那不勒斯诈骗犯的后代,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芝加哥的情况也是大同小异:歌曲的脚韵并不总是跟曲调和谐一致;人们精力充沛、大嗓门、变幻莫测却永远是年轻;从广袤得几乎能算是一片大陆的一条河的流域里,青年男女被吸引到城市活泼的不安里来,然后又给吐了出来,去到新英格兰、弗吉尼亚和欧洲,在那里写芝加哥。可是在南方,艺术为了能让人看见,必须化成一种仪式、一道景观;介乎吉普赛人营地与教堂义卖之间的某种东西,那是少数几个搞化装表演的外地人张罗的,他们不在抗议和积极自卫上耗尽自己的力气直到再没什么可说,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花上一个星期,大致如此吧,狂热地工作,就为了星期五晚上可以演出一场,然后偃旗息鼓并且销声匿迹了,只在某个角落里留下一件上面所沾的油彩全干了的罩衫或是一盘残破的打字色带,说不定在吃惊、困惑的小商人手里留下了一张买包干酪布和彩旗的小额账单。
        
      或许这是因为南方(我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说的,任何一个特定集团的人的天生的梦想都是有其共同点的,也许仅仅是地理上和气候上的共同点,这就把他们经济上与精神上的渴望带进城市面貌,带进房屋或是行为的类型上去)早已死亡了。纽约,不管它自己以为如何,却是自从诞生以来一直都很年轻的;它仍然是继承荷兰人传统的合乎逻辑与从未断裂过的一个演进阶段。芝加哥呢,甚至都在夸耀自己年纪还小呢。可是南方,正如芝加哥是中西部而纽约是东部一样,绝对是已经死了,是被内战杀死的。不错,有那么一个东西,被异想天开地称作新南方,不过那并不是南方。那是一块移民者的土地,他们按照堪萨斯、衣阿华和伊利诺斯的城镇的样式在重建城镇,用摩天楼和条纹帆布蓬莱代替木结构的阳台,还教卖汽油的小伙子和餐厅里的姑娘学会说“O yeah?”说起话来“r”音特别硬,而且老是在安静多荫的十字路口晃悠,那地方别人是不会去的,除了开着卡迪拉克和林肯轿车的北方旅游者,他们的车速只比马的快步稍稍快一些,他们不停地变换着红绿灯与霸气十足、不容分说的喇叭。
        
      然而这种艺术虽然在南方生活中没有地位,却几乎是南方艺术家的一切。这是他的呼吸、血液、肌肉以及别的一切。倒不能说那是强加于他或是由环境硬行灌入他的身体的;并不是强迫他选择,按照不是贵妇人便是老虎的模式,在当一个艺术家还是当一个人之间作一抉择。他是自己有意这样去做的;他希望能够这样。这对他来说一直是适宜的,而且单单对他一个人如此。只有南方人曾带着马鞭与手枪——是出在过去的年代里,自然,我们已经不再屈从于自己的感情冲动了。但是这种感情仍然存在,仍然藏在我们的心中。
        
      因为南方人写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他的环境:打个比方来说,他一只手捏着自己内心的那个艺术家,而另一只手里则捏着他的环境,并且把一样东西往另一样东西里塞,就像是要把一只乱叫的猫往一只麻袋里塞。然而他还是要写。在音乐或造型艺术方面,南方人从未达到也许永远也不会达到什么成就。我们需要讲话,需要倾诉,因为演讲术本来就是我们的传统。我们似乎是试着用狂乱的呼吸(或者是写作)的个人空间来对当代场景作出一份控诉书,或是从那里逃避出去,进入一个用刀剑、木兰花和知更鸟构成的有票房价值的领域,其实这领域可能根本未曾在任何一个地方存在过。这两种写法都根植于滥情主义;也许狂暴地、辛辣地写发生在泥地茅屋里的乱伦是最最滥情主义的一种。不管怎么说,每一种写法都是激烈的参与,在其中作家无意识地把自己强烈的绝望、愤怒、沮丧或是他对更加强烈的希望的狂暴预言都写进每一行文字和语句中去。南方作家当中并没有那种冷酷的知识分子,他能心如止水、完全无动于衷,全然没有热情地写当代生活;我不相信存在着这样的南方作家,他能够不撒谎地说写作对他来说是件蛮开心的事情。也许是我们不愿意它成为这样的事。
        
      我好像是两种写法都试过了。我试过要逃避也试过要控诉。五年之后,我回顾《喧哗与骚动》,看到它是一个转折点;在这本书里我同时采用了两种写法。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我根本没有任何计划。我甚至都不是在写一本书。在这以前我写了三部小说,轻松与愉悦的程度越来越小,报酬收入也越来越少。那第三部我足足推销了三年,在此期间我把它往一家又一家出版社投寄,怀着一种执拗与不断破灭的希望,只想至少要把用掉的纸张与耗掉的时间的价值挣回来。这个希望最终也必定幻灭了,以为内有一天突然像是有一扇门悄悄地咔哒一声永远关上,把我跟一切出版家的地址与书目隔绝开来,于是我对自己说,此刻我可以写了。此刻我可以不顾别的只管写了。因此,我这个有三个弟弟却没有姐妹而且命中注定要丧失襁褓期头生女儿的人,就开始写起一个小姑娘的故事来了。
        
      当时我并不明白我试图塑造的是我并不拥有的妹妹与我将要失去的女儿,虽然前面这一点显然很可能与凯蒂有三兄弟有关,这几乎在我于纸上写下她的名字之前就已经是确定的了。我仅仅是开始写到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在小河沟里相互泼水,姐姐跌倒弄湿了衣裳,小弟弟哭了,想到那姐姐打输了说不定是受伤了。也说不定是他知道自己是小娃娃,她不管水仗打成什么样也会停下来安慰他的。当她这样做的时候,当她停下水仗浑身湿透朝他伛下身子的时候,整个故事,这在第一部分里是由那同一个小弟弟叙述的,仿佛都在我面前的纸上展现出来了。
        
      我看见那根树枝的宁静的闪光将变成黑暗、严峻的时间之流,这股流水把她扫向某个方向,使他无法回来安慰他,不过那种单纯的间隔与分开还不够,还不够遥远。还必须把她也扫进不体面与耻辱里去。而班吉必须永远也不会长大,不超过目前这个时刻;对于他,所有的知觉必须开始并结束于那个生气勃勃、大口喘气、停下来弯下腰的湿漉漉的身影,这身影闻上去像树木。他必须永远不长大,失去亲人的痛苦不会因为明辨事理而变得轻松一些,愤怒会变得缓和一些,如杰生的情况那样,或是忘却会使印象冲淡一些。如昆丁的情况那样。
        
      我看到他们被轰上牧场,让他们在那里呆一个下午,让他们离开屋子,因为此时要为祖母办丧事了,于是三兄弟以及黑小子们就可以趁凯蒂爬上树朝窗子里窥看办丧事时仰望她那沾满湿泥的衬裤了,当时大伙儿还不理解那条脏衬裤的象征意味,因为以后拥有勇气的还将是她,她将怀着尊严面对她要引起的耻辱,而这耻辱是昆丁与杰生所无法面对的:一个以自杀来逃避,另一个则以复仇的怒火加以发泄,这股怒火还将驱使他去克扣私生外甥女那点点菲薄的抚养费,这钱是凯蒂好不容易才设法寄来的。因为我已经进行到那个晚上在那个卧室里。迪尔西用沾了泥的衬裤去揩拭那苦命小姑娘光赤的背部——用脏衬裤所剩不多的干净部分尽可能地揩拭那个身子,那个肉体,它象征着、预示着小姑娘的耻辱,仿佛她(迪尔西)已经看到了黑暗的前途与在企图维持那摇摇欲坠的家庭中自己将起到的作用。
        
      到这时故事完成了,结束了。这里有迪尔西,她代表未来,她将站在家庭倾圮的废墟上,像一座倾斜的烟囱,高傲、坚韧、不屈不挠;而班吉则代表过去。他必须当一个白痴,这样,像迪尔西那样,他可以不受未来的影响,不过他完全拒绝接受未来,这一点又与迪尔西不同。没有思维或是悟性;没有形体,没有性别,像生命开始形成时某种没有眼睛、不能发声的东西,之所以能存活、能存在仅仅是因为有忍受的能力;是半流质,在摸索着;是太阳底下一团苍白、无助、对痛苦全不在意的物体,还没有成为自己的时间,只除了他能够每天晚上带进自己睡梦——那迟迟到来的光明形象——的那个生气勃勃、勇敢的小人,对他来说那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声音,在任何高尔夫球场上能够听到的声音,也是一种像树那样的气味。
        
      故事到这里,在班吉叙述的第一个部分里,全都有了。我并没有使它晦涩化;当我明白这故事有可能印出来时,我又写了三个部分,全比班吉部分长,以便把故事说清楚。不过在我写班吉部分时。我可不是为了它能够出版而写的,倘若今天让我重写,我会用不同方式写,因为写成如今出现的这个方式,教会了我怎样写以及怎样读,而且不仅如此:它教会我懂的自己过去所读过的东西,因为在完成这部作品时我弄懂了,就像听到夏日打雷的一系列回声那样,整整十年前我像只蛾子或者山羊那样呼伦吞咽却食而不化的福楼拜们、康拉德们与屠格涅夫们的作品。自打那时起我再没读过任何作品;没必要了。自打那以后在写作上我只学会一样东西。那就是,它再也不会回来了,写《喧哗与骚动》班吉那节时我所体验到的情绪,那具体、确切然而又难以描摹的情绪,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手底下尚且是洁白无瑕的纸张所完整与不枯竭地持有的那种狂喜、热切、欣悦的信心与惊奇的期盼,它们是再也不会回来的了。毫不踌躇的开始会出现,完成得很美满以及完成得很艰辛所带来的冷冷的满足感,这些会出现也会继续出现,只要我写得还不错。可是那样的感受不会回来。我是再也无法体会到它的了。
        
      于是我写了昆丁的部分和杰生的部分,以便把班吉部分说得清楚些。可是我看出来我仅仅是在敷衍其事;我必须完全从书中跳出来。我明白会找到补救办法的,在某种意义上到那时我才能把螺丝的最后一圈拧上而且提炼出一些最纯的精华。可是我足足花了一个多月写下“这一天在萧瑟与寒冷中破晓了”,才能把这一点做到。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个古罗马时代的老人,他在自己床边放了一只第勒尼安瓶子,他钟爱这只瓶子,瓶口因为他不断亲吻而逐渐磨损。我给自己制作了一只瓶子,可是我想我从一开头就知道我是不能永久生活在瓶子里的,也许更好的办法是拥有它因而我也能躺在床上看着它,这样肯定会更好,当那一天来临,不仅写作的狂喜消失,而且那种一吐为快与有话值得一说的情况也都荡然无存。想到死去时自己在身后留下了一些痕迹,那是件愉快的事,不过更为美好的是你留下的是你感到死而无憾的东西。倘若留下的是一个苦命小姑娘的泥污的屁股,那就更了不得了,这小姑娘爬上一棵四月里花朵盛开的梨树,为了透过窗户看那个丧礼。
      
        
      奥克斯福
      一九三三年八月十九日
        
      (载自《福克纳随笔》)
      
  •     岁月神偷,无人能敌
       一
       班杰明喜欢的那片农场,喜欢看着炉火,喜欢姐姐凯蒂。
       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小,姐姐凯蒂已经暴露出了自己躁动的特征,他们不听黑人保姆的话,在凯蒂的领导下,跨过癞蛤蟆,玩到深夜;爬上山坡,在河水里打闹…
       凯蒂总是凭借她的强势保护着傻子班杰明,班杰明喜欢凯蒂,凯蒂来他就不哭。
       后来凯蒂长大了,她自己也似乎遭受了很大的麻烦,可是她还是那仅剩的一个叫着“莫莱,莫莱”的关爱本杰明的人,尽管自己再怎么堕落沉沦,她对班杰明的爱总不会变。
       凯蒂走了,三十三岁的班杰明想起凯蒂就要哼哼唧唧。
       二
       肯丁是个极端的宗教狂热分子,他坚信纯洁,并让别人绝对的坚守纯洁,在他的处事法则中,纯洁是一个人最高的荣誉所在,他不仅要拿着变卖班杰明农场的钱去读哈佛,当越来越发现妹妹的堕落,他无法忍受,因此钟爱死亡。
       凯蒂似乎对他和班杰明来说都代表着无比重要的意义,当妹妹的纯洁已经不能完全的交奉上帝,他选择自己霸占这种纯洁。
       凯蒂懂的,哥哥是如此爱他,其实却是爱惜自己的名誉。
       免不了太多的冲突,他们的隔膜已经不可调解。
       既然世界是希望与欲望交织起来的坟墓,是堕落的彼岸,不如忠贞死亡,为自己的纯洁画上圆满。
       三
       杰森为整个家族担忧,更为自己的前途担忧。
       他是一个可怜人,在这个自认为被黑奴绑架的家族里,他有着自己不可一世残忍的品味,这个家族的堕落似乎与他并没有多么大的关系,他需要做的是苟延残喘的积累自己的一张张毛票,竟然也有了几千元,可是,你堕落为何要偏偏堕落到杰森身上。
       凯蒂因为虐缘产下的私生子,似乎代表着这个世界矛盾的根源以及冲破常规的原始动力,他正在驶离,驶离整个家族优良传统的惯性,不可避免的走上自己洒脱不羁可恨的一生。
       他偷了杰森的钱,杰森明明知道结局,却需要用半生为自己的龌龊动机赎罪。
       四
       鲁斯卡是多么可怜可爱的一个小孩。
       他大概不会觉察到家族变迁带来的种种逼仄,甚至不如傻子本杰明敏感。
       他无法从本杰明的喧哗与骚动中觉察出任何的东西,这个可爱的带给本杰明欢乐的孩子想要做的就是给我两毛钱看一场戏剧,最后还是没有得逞,然后只是失落的说一句戏剧没有了,就继续逞能的去驾车。
       康普森死了,大目的死了,科罗琦科死了,凯蒂出嫁了,肯丁自杀了,康普森太太身体越来越虚弱了。
       这个家族除了好像长不大但也能哀伤但本杰明外,已经没有孩子了。
       可是他还是,或者说发自内心的苦中作乐,只是他突然感觉本杰明的喊声太吓人了,他触摸到了一种绝望,希望一切停止下来。
       四
       蒂尔希坚守的可能只是一个叫做命运的东西,为此任劳任怨。
       曼德拉去世了,他用毕生投身于“肤色斗争中”,正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我认为不怎么有意义的书竟也能让人读的揪心不已。
       这一切是为什么,假如上帝存在真理存在,为何人类的不平等从古至今都表现的那么露骨?为什么我们高级的人类还不如畜生般的同类平等相待?战争,压榨,欺骗,那些道貌岸然的成人谁配做一个正八经的人?
       六
       岁月或许永远不会终结,终结的是我们的时光。
       我们最好的时光是我们还年轻的时候那个时候班杰明和凯蒂和杰森和威尔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尽管他们有一天长大了,生活还是平静的美好。而时光的厉害之处就是几乎是在一瞬间,我们来到了好像几个世纪之后的今天。
       班杰明被送进了丁克森,炉火,凯蒂,农场,他那么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变得模糊,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凯蒂堕落的和人私奔了,永远离开了康普森老房子,即使在很久很久以后,故人也不敢再和她相认;小肯丁,这个矛盾体,也永远的离开了,杳无音讯;希尔蒂已经不能维持这个破碎的家庭了,住进了女儿的家……
       这个家族彻底消失了,一播一播的人重新来到这里,离开,这里叫做“老康普森家的老房子。”
       七
       花样年华里说:“这个时代结束了,属于这个时代的一切都结束了。”
       可能就是如此,我们的人生。
       好像人生分为年轻和苍老,或者说团聚与破碎,它最初的模样就像最富贵的大观园,吟不完的菊花诗相思曲,演不完的儿女情变。只是我们都不明白变数在哪里,我们分散,破碎,承受从未有过的苦痛,以至于从以前的惬意中剥离,再也看不清。
       我们的时代结束了,下一代又要长大,继续无知的欢乐,不去思考存在的状态,我们从未有过,一如他们也将要消失。
       轮回,说轻不轻,说重不重。
       八
       福克纳出生在没落的贵族家庭,酗酒,挣扎。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第一次读意识流的长篇,只记得一篇吴尔芙的《墙上的斑点》让我多少对意识流有些抵制,其实意识流只是主人公和我们平常一样犯神经的痴狂咿语,班杰明不停的回忆着各个时候的故事,想要弄清楚的我读的十分头痛,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过去的时光交织在一起,模糊的分不清棱角,我们在回忆的时候也是在自己都分辨不清的时光中游离,所以尽管读,随着班杰明,故事就这样娓娓道来了。
       肯丁的自述,是完全的弥留思索,像瓢泼在海中的孤舟无依无靠,自我见放。
       杰森,悠游在人类意识崩溃的边缘,也见证了不可挽回嗯崩塌。
       最后,草草收场。
       我们总是以为主人公还有很多事情发生,其实不是,他们的时代过去了,下面的不是他们的故事了。
      
  •      《喧哗与骚动》的标题取自于莎士比亚的经典戏剧《麦克白》中的一句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原文为:“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小说讲述了南方腐朽的奴隶主家庭康普生一家的衰亡与没落。但作为一部经典的现代派小说,福克纳摒弃了古老的叙事方式与手法,采用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全新艺术表现方式,从叙事视角、时间构造到意识流手法与神话模式的运用,使得这部小说中始终蠢蠢欲动的喧哗与骚动具有了独树一帜的艺术张力。
      1、叙述视角
       小说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康普生三兄弟班吉、昆丁、杰生和黑奴女仆迪尔西为叙事主体讲述的1928年复活节前后和1910年6月2日所发生的事情。在这其中,叙事者叙述的已经不仅仅是四天内发生的事情,记忆与印象、直觉与幻觉、内心活动与潜意识、想象与现实相互交织,进而拉开了一个家族几十年的没落帷幕。这种多人多视角的叙述角度不同于以往的“全知全能”或者以第一人称为叙述主体的讲述,四个独立叙述主体分别以各自的立场进行讲述,这也从另一方面减少了全知叙事对读者主观上的影响,转而以一种更客观的方式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与判断空间。这四个部分既相互重叠又各自独立,但绝不雷同。作者对于它们重叠的部分进行精心设计,使得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抽丝剥茧、逐步深入的艺术感受。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本来杂乱无章的碎片开始拼接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最妙的是,这个故事的呈现不再仅仅来自作者的叙述,读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创作,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被动接受。比如在昆丁叙述的部分,有大段冗长狂热的独白,它们甚至于都没有标点,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起码要进行的工作就有断句。不过在福克纳高超的艺术驾驭能力下找到正确答案也并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虽然这的确是对理解力与记忆力的考察)。这种需要读者不断比照前文、参考后文进行解构、建构的阅读体验不如传统小说来得轻松简单,但换而言之也可以享受一种全新复杂的艺术探索过程。
       福克纳自己曾说,“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我根本没有任何计划。我甚至都不是在写一本书……故事到这里,在班吉叙述的第一个部分里,全都有了。我并没有使它晦涩化;当我明白这故事有可能印出来时,我又写了三个部分,全都比班吉部分长,以便把故事说清楚。”在小说出版十五年后,福克纳为马尔科姆•考利编的《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了一个附录,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又做了一些补充。因此,福克纳常常对人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正如李文俊在译本序言中所说的,“这五个部分(包括福克纳后来写的附录)像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的放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幅有单色与复色拼成的绚烂的图案。”
      
      2、创作手法
       意识流是福克纳贯穿全篇的主要表现手法。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简单的心理活动的描写,意识流表现了除开心理活动以外潜意识、下意识等更加丰富的意识活动。意识流摒弃了“他想”、“他思忖”之类的提示语,往往单刀直入,并且是毫不雕饰的直接描述人物的意识状态。这也就使得意识流下的思想活动往往看起来支离破碎,既无顺序也无逻辑,人称语态混乱,思想活动也显得更加复杂。这又是对读者阅读能力的一大考验,但从实际的艺术表达效果上看,这也的确更接近人物日常的意识活动状态,多个思想活动之间超越时空的自由转换,意识流赋予读者更深入体验人类精神世界的可能性。
       对于这种颠覆传统的表现方式构架出来的小说,叙事主体的选择应该如何做到恰到好处。福克纳用这部小说给出了教科书般的经典答案。第一位叙事者班吉是一个智障,他根本不具备正常人的思维能力。在他时空观念混乱的脑子里,只有印象和感觉的存在。对于这样的一个白痴,无理性无逻辑的意识反而是最合乎逻辑的状态。而后的昆丁和杰生,一个徘徊在自杀的边缘,近乎一个发着高烧梦魇的病人,思想意识处于狂热的境地;一个是典型的“斯诺普斯”式的人物,缺乏道德法则而只有私利意识的虐待狂和偏执狂。这些人都是心理不健全者,混乱芜杂的意识流手法对于他们的人物形象塑造起到了恰到好处的作用。
       班吉是先天性白痴,即使长到三十三岁,他的智力水平也停留在三岁孩童阶段。他对于世界的感知方式甚至于依靠嗅觉。第一部分应书名,也确实是“a tale is told by an idiot”。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随着他零散、断裂的意识,我们可以感觉到他与姐姐凯蒂之间深厚的感情。班吉虽然不会言语,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作为一个带有通灵色彩的神秘存在。班吉像一面镜子,因为他先天性的智障,对世界无法构成反抗与抵制,人们往往在他面前呈现出真实的一面。借由人们对待班吉的态度,一些并未独立叙事的人物形象也变得鲜活起来,康普生太太的矫揉造作,勒斯特的机灵与可怜,凯蒂的善良与不羁都通过班吉得到映射。班吉的智障也使他和现实世界保持了一个微妙的距离,他不明白自己遗失了什么,也不明白如何遗失或者为什么遗失。班吉的几次哭闹,往往对应着家族成员尤其是凯蒂重要的人生时刻。抛却了描述与理性,班吉的反应都近乎本能,这里暴露出的更接近人的本性。
       康普生一家的长子昆丁是第二位叙事者。昆丁敏感孱弱的神经承载着家族岌岌可危的骄傲与荣誉。他对于妹妹凯蒂有超越普通兄妹关系的感情,这曾让他一度有过去父亲面前承认“乱论罪”的念头。昆丁自认为家族名誉联系着自己的生死,而家族名誉又附着在妹妹的贞操上。因而当凯蒂失去童贞,嫁与他人的一个多月后,昆丁选择了自尽。这是在家族前途频临绝境找不到出路时昆丁的自我裁决。昆丁曾经想过和妹妹一起下地狱,在熊熊燃烧的地狱炼焰中保存凯蒂的贞洁,然而这是一条无法走通的道路。自杀前游荡在坎布里奇的昆丁已经像一具行尸走肉,他看不到前途也看不到出路,世界于他眼中是开辟鸿蒙之前的一片混沌。
       杰生是凯蒂的大弟弟。他与昆丁和班吉不同,他对于凯蒂毫无关怀和怜悯。他恨凯蒂,顺带也恨一切善待凯蒂的人,这其中就包括了迪尔西。杰生私吞凯蒂给孩子的赡养费,阻止凯蒂母女相见,他对于凯蒂的恨一直延续到对于小昆丁的鞭笞与折磨。这是康普生子女中最丑陋邪恶的一个。福克纳把他作为“斯诺普斯”式的人物进行刻画。杰生狡诈势利,不择手段谋取钱财,是资本主义新南方的产物,是专注当下顺应潮流的利己主义者。不同于哥哥昆丁沉浸在过去,杰生一直想和过去竭力撇开,一旦母亲去世,他便将班吉送入疯人院,并逐步变卖了祖宅。这样一个患有头痛病的虐待狂与偏执狂在得知小昆丁裹挟自己私吞的赡养费与戏子私奔以后,开着汽车展开追逐最后差点出事,上演了一段愤怒的骚动。然而,福克纳的幽默感恰巧在这个人物身上有了一些不经意的显露。杰生牙尖嘴利,往往出口伤人,福克纳的机智与俏皮就与这些讨人厌的话产生了一种神奇的化学反应,使得杰生这个人物在一系列自我表白与自我辩解中越发饱满丰富,成为了又一个典型式恶人。
       康普生家的三兄弟,或思维障碍,或行动障碍,这三个心智不全、人格缺失的形象在各自破碎、狂热、偏执的意识流动中展现了内心的喧哗与骚动。而家族破败没落的气息正是随着他们波动的意识氤氲开来。正如克林斯•布鲁克斯的说法,这是“一种赋格曲式的排列与组合,由所见所闻所嗅到的与行动组成,它们有许多本身没有意义,但是拼在一起就成了某种十字花刺绣般的图案”。
       作为小说的最后一个叙事主体,迪尔西是唯一一个采用了全知视角的人物。这个宽容、忠诚、善良的角色几乎是整部书中唯一的亮点,正如福克纳自己而言,“在整个摇摇欲坠的世界里,只有她是一根稳固的柱石。”也许作者的创作意图并不是将迪尔西塑造为喧哗与骚动世界中的基督,但从创作情感上来看,福克纳的确赋予这个人物关于人性复活理想的寄托,她作为人类精神美(尤其是和杰生对比)的象征出现在复活节当天的叙事里。迪尔西自己说过,“我看见了始,也看见了终。”所以这样一个人物被放在小说的结尾,为全篇庞大恣肆、洋洋洒洒的意识流收了一个小而紧实的口。
       正如如乔伊斯套用《奥德修纪》的模式创作《尤利西斯》一样,福克纳还运用了“神话模式”的创作手法。小说四部分的时间很值得玩味,1928年中被讲述的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1910年6月2日则是当年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除此之外,小说中时不时关于《圣经》原文的引用、改编,对于某些经典基督故事的改编(小昆丁逃走时空无一物的房间和耶稣复活时不见的尸体),某些明显具有象征意义的意象(象征贞操的“树的味道”,凯蒂失贞后洗澡时水赎罪的意味)以及在最后一部分迪尔西叙述中对于黑人去教堂做礼拜的描述,都不难发现福克纳在创作这部小说时有意的将其与《圣经》构成平行结构,二者互相映衬,深化读者对小说主题和人物形象的理解。
      
      3、时间建构
       通过多角度的叙述以及流动的意识流手法,小说具备了不同以往的时间建构。我们无法将它简单的归入倒叙、顺叙或者插叙。小说的四个部分按照正常的事情发展顺序排列应该是“三一二四”,班吉叙述了凯蒂的童年时代以及失贞事件的部分片段,昆丁进一步交代了凯蒂的失贞,杰生叙述的部分主要是小昆丁的成长和康普生家族后期的状况,迪尔西的叙述作为最后一个部分提及了小昆丁与戏子私奔,这是凯蒂生活的又一延续。
       福克纳在1956年接受记者吉恩・斯太恩采访时曾说,“我抛开时间的限制,随意调度书中人物,结果非常成功,至少在我看来效果极佳。”意识流手法的运用给予了福克纳自由调度的创作空间,前三个部分的叙述往往有同时穿插几个时期、不同场景,记忆和潜意识就是切换点和链接点。记忆包括类似的话语,类似的场景或者类似的味道,而潜意识则涉及到福克纳对于时间和记忆的认知。在福克纳看来,记忆并非是受逻辑、理性约束的,过去、现在、将来往往交叉、重叠在一起。人们切近的记忆并非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时间的推移会把它沉浸到记忆的深处或者留在浮面。惟有记忆本身内在的价值和它对人们生活的关系才能决定它沉浮的水平。这样一来,多角度带来的多层次全方位叙事已经不仅仅是时间轴上的剪辑,在看似混乱的时间顺序中有着福克纳精心构思过的逻辑联系,这不是时间上的排列组合,这有些类似于电影《云图》中的六个故事,除却时间发展顺序,它们还是发现与被发现的关系,一个故事往往是另一个故事产生的缘由。就像昆丁与吉拉德大打出手,其实是由于与达尔顿•艾密斯对决的潜意识的驱使。这样匠心独运的时间建构使得2D的叙事立刻变成IMAX 3D,成为多层次极具立体感与真实感的叙述,作者因而在获得独立建构空间的基础上又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选择适当的角度或俯视、或鸟瞰、或近观这个家族一步步走向没落时最后的喧哗与骚动。
       作为小说的叙事者,昆丁和班吉是直面时间建构的两个人物。班吉因为先天性智障,时间从某种意义上在他身上是静止不动的。譬如及时家中的牧场为了筹集昆丁上哈弗的学费早已被卖掉,但他还是一直以为那是自己的牧场。凯蒂离开多年后,班吉听到球童喊“开弟”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哼哼,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伤心,也不明白自己伤心的原因,他只是本能性的依赖凯蒂的那只旧拖鞋。班吉是一个游离在时间运动之外的静止参照,家族命运与人物命运的多像火车一样从他身边呼啸而过,班吉则是一个静止的月台,他不知道他在等待那个方向的列车,但他就在那儿,一动不动。
       昆丁部分的叙事一直提到一只钟表。这是父亲交给昆丁的,并说“这只表是一切希望和欲望的陵墓。”人世和命运都由时间孕育由时间埋葬。昆丁身上的时间是切断的,不同于班吉根本就不拥有时间,昆丁是只拥有过去的时间。父亲把表交给昆丁时说,“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这种消极被动玩世不恭的态度在无意识中影响着昆丁,但并没有给昆丁救赎。昆丁一直以来渴望的恰巧是拥有流动的时间,但他却牢牢被凯蒂失贞这件事锁住,看不见未来也看不见出路。
      
      
       《喧哗与骚动》中大量现代主义的创造技巧具有教科书般的经典指导意义。虽然在阅读时曾一度给读者造成过困难,但随着阅读的加深,读者不难理解到这一切确确实实是基于叙事与表达的内部要求,而不是哗众取宠的炫技。美国著名学者鲁宾斯坦曾指出:“形式是由内容决定的,作者之所以采用这种手法是因为他找不到另一种同样有效的手法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对于往后中西方无数在现代与后现代的“先锋道路”上前赴后继的作家们,不得不说是一种启迪也是劝诫。
       这是我第一次徜徉在意识流长篇小说的殿堂中,在被福克纳登峰造极的艺术创造力深深感染的同时,也对福克纳系列作品的译者产生了由衷的敬佩。此外,字体的变换、详细的注脚以及译者李文俊先生为译本所做的序言对于任何初次接触意识流、福克纳的读者来说都起到了不可小觑的指导。福克纳借由一个上世纪奴隶主家庭的故事,实际上还是在探索人类精神的悲剧。只要意识流动不止,喧哗与骚动就还在继续,这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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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喧哗与骚动》1933年的前言中,福克纳曾对本书的时间结构有过说明“我看见那根树枝的宁静的闪光将变成黑暗、严峻的时间之流,这股流水把她扫向某个地方,使她无法回来安慰他……而且班吉必须永远也不会长大,不超过目前这个时刻;对于他,所有的知觉必须开始并结束于那个生气勃勃、大口喘气、停下来弯下腰的湿漉漉的身影,这身影闻上去像树木。”
      
      她就是凯蒂。虽然不在小说的叙述者之列,然而四个叙说人物都围绕着她展开。以不同时间作为标题的四章,首先出场的是1928年4月7日的班吉,其次是1910年6月2日的昆丁,紧接着1928年4月6日的昆丁,最后是1928年4月8日的迪西亚。这种CABD的设置首先就造成了一种时间的混乱。
      
      作为一个三十三岁的白痴,班吉当然意识不到时间。但在断断续续的记忆中,班吉的脑中印象却为读者大致勾画了康普生家族成员——班吉与他的大哥昆丁、二哥杰生,以及他最喜欢的姐姐凯蒂——的童年。表现意识流最切题的人物说来不外这几种,或者是孩子,或者是白痴,而班吉无疑很适合第一个登台,引领读者参与到作家的写作之中——这也是福克纳本人愿意看到的。他的意识之流汩汩渗出的是一股对凯蒂的温情,这与第二章的绝望,第三章的狂乱以及第四章的苍凉都是截然不同。
      
      时间作为纯粹直观最根本的形式,亦即我们无法主动地把时间从一个经验到的表象中抽走。所以当我们说班吉意识不到时间,也就是在说:他丢掉了一个绝对唯一的时间前提。他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经验事实。因此,班吉只好去嗅姐姐留下的味道,听别人喊姐姐的名字,然后置身无助中嚎叫——他丧失了现实。时间化既是现实化的最低标准,故当一个人意识不到时间,现实的失去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必然。
      
      于是,这一章反复陈述的便是一个白痴的无法体味。他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却无法说出,也无法解释。只有气味与光线交互显露的哀伤:
      
      “她身上有树的香味。墙旮旯里已经是黑黑的了,可是我能看得见窗户。我蹲在墙旮旯里,手里拿着那只拖鞋。我看不见它,可是我的手能看见它,我也能听见天色一点点黑下来的声音,我的手能看见拖鞋,可是我看不见自己,可是我的手能看见拖鞋,我蹲在墙旮旯里,听着天色一点点黑下来的声音。”
      
      福克纳让一个白痴首先登上灯光昏暗的舞台,因为班吉大概是书里唯一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了。于是,他也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绝对不动的参照物。按照作者在1933年与1946年的两篇前言中所说的,本书是他将同一个故事写了四遍的结果。事实上,在班吉的这一部分他并未有意晦涩化;尔后又写了三次的故事版本,也只是想把这个“美丽而悲惨的小姑娘”的故事说清楚。作为一个时间中断的章节,第二章似乎已经呼之欲出。
      
      第二章是昆丁的部分,不仅时间上早于其他章节十八年,而且也是四章之中叙述者与时间关系最不可调和的段落。当然,作者对昆丁意识流的描写是无与伦比的。
      
      之所以说昆丁的部分是最不可调和段落,是因为昆丁是最没有未来的人——他完全沉浸于过去,因而也丢掉了现在——而钟表的齿轮声却让他意识到自己不得不存在于这“现在”之中。这钟表是康普生家的祖传之物。父亲康普生先生在把表给昆丁的同时,对他说:“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荒谬的reducto absurdum……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尽管这忠告本身也只是康普生先生玩世不恭的信条之一,但很明显,昆丁从未记住这个忠告。丹尼尔·J·塞诺尔就曾指出,昆丁渴望的是“与时间的自然流动同步”,可惜他做不到。他完完全全地被囚禁在了过去之中:每当他想跳出这牢笼,囚禁的链条也就更紧一些,直到他放弃。
      
      这“过去”之中有什么呢?对昆丁来说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他妹妹凯蒂的失贞。所以当昆丁把这贞操与康普生家族的荣誉观念联系在一起时,他所能做的只是淡化“他妹妹那脆弱的、朝不保夕的贞操”:乱伦。不妨回溯至1910年之前,那是《押沙龙,押沙龙》小说的情节:昆丁在几个冬夜与哈佛的室友施里夫不断地演绎亨利、邦与朱迪思三人之间的故事,就是受到了这“家族荣誉观念”坍毁事件的影响。在昆丁看来,“靠了这种手段,不用麻烦上帝,他自己就可以把妹妹和自己打入地狱,在那里,他就可以永远监护着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昆丁只是一种腐朽观念的殉道者,而他的结局也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十八年后康普生家族不可避免的崩坏,即如昆丁自己那“干脆纵身一跃,舍弃一切,向无底的深渊沉沦。”(《袖珍本福克纳文集》附录:《康普生家:1699年-1945年》)
      
      关于时间的定义问题,奥古斯丁曾说:“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他认为,尽管“现在”从理性上来说只是趋于非存在(过去)的没有长短的瞬间,但我们之所以还有“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三态,并且能够对它们进行度量,正因为时间不过是心灵的伸展:“过去事物的现在便是记忆,现在事物的现在便是直接感觉,将来事物的现在便是期望。”被囚禁在过去当中的昆丁如何能不与时间调和呢?无法做到。
      
      他尝自忖:“在老家八月底有几天也是这样的,空气稀薄而热烈,仿佛空气中有一种悲哀、惹人怀念家乡而怪熟悉的东西。人无非是其气候经验之总和而已。这是父亲说的。人是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的总和。不义之财总要令人嫌恶地引导到人财两空上去:一边是欲火如炽,一边是万念俱灭,双方僵持不下。”所以,昆丁的自沉从一方面来说,是他无法追回已经被玷污的往昔;另一方面,他只有置身此在对过去事物的记忆,却无对未来的任何期待。
      
      紧接着是杰生的部分,他是福克纳创造的又一个“斯诺普斯”式的人物,一个缺乏道德法则而只有私利意识的人。因此他的时间观也是“极为”正常的。这里不多予讨论。
      
      本书前三章纯然是个人化的视角叙述。迪尔西的出场在1928年4月8日,这也是四个章节中标注的最晚时间。对读者来说,它是属于康普生家族老女佣眼中的“后来的事”。这一部分包含了三个互为穿插的纯粹故事: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夺走舅舅财产后出逃,杰生发现后的追逃无果,家族的黑佣们往教堂参加礼拜。这是完美的三段式叙述,作者的叙述从人间眼光一跃而俯视人间。
      
      在创作第一章时,福克纳就对迪西亚的意义十分看重,因为他必须找到一个合适角度来收束全章的漫无目的:“因为我已经进行到那个晚上在那个卧室里,迪尔西用沾了泥的衬裤去揩拭那个身子,那个肉体,它象征着、预示着小姑娘的耻辱,仿佛她(迪尔西)已经看到了黑暗的前途与在企图维持那摇摇欲坠的家庭中自己将起的作用。到这时故事完成了,结束了。这里有迪尔西,她代表未来,她将站在家庭倾圮的废墟上,像一座倾斜的烟囱,高傲、坚韧、不屈不挠。”(1933年前言)这是创作之始。轮到写第四章时,福克纳干脆起用了迪西亚的视角来作为全书的收尾。我们说它是合适的,是因为这合适不仅包含了全知,还有人物本体的象征性。
      
      在布道结束后,“迪西亚没有出声,泪水顺着凹陷、迂回的渠道往下流淌,她脸上的肌肉却连颤动都不颤动一下。”弗洛尼问她为何流泪,迪西亚回答道:“我看见了始,也看见了终。”如果说福克纳对康普生家族——推而广之则为整个的旧南方——有什么期待,他留下的唯一火光就是这位迪西亚。这位被赋予圣母一般形象的黑人女佣,“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是时间三种样态各得其所的核心。而前者,便是福克纳对于我们有关时间思考的伟大启示。
      
      
      2013年10月25日
  •     我们抛开福克纳不说,看看这个译本吧,全篇充斥着中国北方农村口语,按照这种翻译逻辑,是不是四川话、广东话、上海话也能拿来翻译美国方言?只能说,有些读者的口味真重,竟能无视这种中国味浓烈的语言所带来的别扭感,大谈特谈意识流。
  •     我一直觉得,不能写出人性的丑恶,并从它里面看出合理性的人,不配称之为作家,这些恶,不是指的懦弱、胆小、恐惧等等中性的状态,以及由于这些中性态而导致的恶的事故,比如说鲁迅踩烂了弟弟的风筝、阿丁说寻欢者不知所终,这些都不算,恶是实实在在的那种恶,就比如我刚看到的《喧哗与骚动》里头,杰生侵吞妹妹寄给女儿的抚养费、折磨病重的母亲、让想去看马戏团表演的小黑奴眼睁睁看着自己烧掉门票,这才是一个坏人,一个表面看上去和内心看上去都不善良的人的所作所为。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恶,比如说恶言中伤、比如说背叛、比如说不守承诺的陷害,有的人经历,却难以面对,有的人看到,却执意要在脑海中擦除,更有的人,不断地思考,这些恶的根源,以及去除的方式,这些人,后来成为了哲学家或者作家,或者,就是一个世事洞明者,可以在生活中将自己保护得很好,并且还能交游广阔,若能不退缩的面对,这些都会是你人生境界提升上的垫脚石。
      所以我敬佩福克纳,在我看《喧哗与骚动》第三章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恶人的心理,了解了他的痛苦并对他更加厌恶,但是看到最后,我却敬佩于他的勤俭、他的理想,他的强大的生存能力。所有的人物印象,结尾来了一个反转,那个敏感高贵的昆汀,竟然只是一个因循守旧的懦弱者,他的自杀,那么自私和神经质,那个贪婪冷酷的杰生,竟然是一个背负家族振兴期望一心想顺潮流往前的生存强人,原来每一个“善良”的人,都有着更为深刻的“不善良”,而没一个恶人,都有着你所不知的心思细密的善良愿望。
      我不了解福克纳,一所大厦将倾,他写的毫不动情。我们看国内的《红楼梦》,前面三分之二的篇幅都在追忆往昔那美好的日子,后面三分之一永远给我们一个悬念,但是貌似仍然是追忆,而在《喧哗与骚动》里头,却是一个个极尽细致的堕落描写,他在写的时候,也是满含着愤怒的吧?
      书的结尾,是疯子班吉那茫然的似乎亘古如此的空虚眼神,这一个眼神,是否就是福克纳愤怒的体现,他的解决之道,又在哪里呢?或者生活就是没有答案的吧,家族的兴衰规律,朝代的洪流走向,谁能摸得着呢?“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答案在哪里,重读《红楼梦》去。
  •     知之甚早,读之甚晚。
      当是在路也听课时谈到这本书,其人曰更喜欢福克纳甚于海明威,且两位作家当时亦有交往,福克纳对海明威的英雄主义略有可信度上的质疑,其实海明威两次参战的极端经历打造了他的文风。从丧钟为谁而鸣的乔丹炸桥和西班牙的屠杀当权者的令人发指且历历在目的暴行,从永别了武器中阴郁的街角,逃亡的微渺希望,已看出海明威远不是福克纳般的执著于田园牧歌式的静谧,但是两者对人性考察的深度都令人可叹。两人都是有鲜明个性的文体家,海明威简洁的文风与福克纳一样同样采取了零度叙事,并不对艺术世界中的人物和情节进行直接的评论,作者淡出,其实这样的叙事手法在呼啸山庄中我们已经隐约看到,尤其是是叙述人物的变态的暴行,作者的态度宜于采取直录和静观,这样读者直接和事件拉近了,自然会有自己的评判和一种自我发现感。两人题材上的选择的差异是巨大的,福克纳沉浸于其南方的约克纳帕县,从艾米丽的玫瑰花到喧哗与骚动中没落的南方世族,他不禁把对逝去社会的留恋,其中的风土人情,详细的记录于此,他并不是如巴尔扎克、左拉那样设想一个庞大的作品结构来分析社会,实践自己的文学主张,福克纳更类于一种留恋和缅怀,他的叙事是不动声色的,他的情感是潺潺溪流,绵绵不断,并不是海明威般的冰山下给人巨大的压迫感。
      
       喧哗与骚动中从班吉的叙事到昆丁到杰生到最后的以迪尔西为主线的作者全知叙事,意识流的运用是逐渐减少的,虽然有的论者统计了昆丁叙事部分的意识变动多于班吉,但是昆丁的变动更集中的缘故给读者的感觉是其变动已变少,其描述的事件也更具有完整性。这样的结构甚至造成了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由于并不适应意识流的表现手法,从而认为后面的叙事更有味道,乃至得出意识流形式并不如传统叙事的结论,至少从读者方面来看是这样的,而不是从问题研究者的立场。有些论者以为意识流的叙事方法是高度适应人物的现实状态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真实。由是对痴呆班吉的叙事似乎高度模仿了思维方式,但是作品真实性的考虑早已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作为读者根本知道艺术本身已是艺术,即使形式上再高的真实也无法让人相信事件本身的真实,形式的真实只不过给人提供了一种不同的审美方式而已,相比而下,布莱希特的史诗剧理论正在于打破这种真实性,让观众认识到自己就是在欣赏艺术,让观众明了艺术和现实是迥别的,这在德国电影罗拉快跑中也有显现,我们明知道罗拉的跑是假的,但是这样的假在艺术的笼罩下变成了可以欣赏可以激发我们思考的东西,这一点在铁皮鼓中也有体现,奥斯卡的自己决定自己不再长高以及一系列的声音震爆玻璃的行为和舒格尔莱奥的频现已经告诉读者,这是小说,我们不是质疑这种真实而是欣赏这种魔幻。在这种对比下我们也许可以看出艺术家对形式的真实的追求的意义究竟有多大,但是我们远不能以此来贬值意识流手法,相反,把意识流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给读者带来的审美体验是迥乎不同以往的。首先,他造成了一种陌生化,也即是新奇的审美形式,陌生化由俄国形式主义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其实这种手法在中国古代的诗论词论中早有研究,单纯对诗的语言层面的雕琢和研究正是中国古人所重视的,这和形式主义是类同的。陌生化的成立在于把审美过程看成是审美的目的,而不关认识过程,所以并不注重题材的扩展,因为陌生所以需要探究所以需要驻足,这就增长了审美鉴赏的时间,从而延长了审美过程获得了更佳的审美体验,但是陌生化在这里走向自我矛盾,审美时间的延长是重要的,但是如果这样的形式本来就是没有高明旨趣的,再长也是白搭,所以保证形式具有意义,也就是内容的必要。班吉的独白确实达到了这种陌生化的效果,把读者引领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事件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并且形式上也是混杂的意识流动,如果没有译者的笺注,第一次读班吉的部分是会眩晕的,但是正是这样驻足,引发了作者探索的精神,从而把这种文本的叙事当成了一个案例来侦破,于是自然的调动作者自己的思考,这个探索过程本身也就有了乐趣,由是在读班吉的部分时我把每一段意识变动都标上了日期。
       再者,对形式的注重不要妨碍我们对人物的分析。 其实我对杰生的兴趣明显高于其他人,我觉得我们探讨的焦点可以分成这么几个:一是杰生偏执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研究他的几次变态行为(给凯蒂在车上看孩子,冲着勒斯特烧剧院票,欺凌小昆丁的母亲寄来的钱,去追小昆丁的最后处境),他统治的家与呼啸山庄中辛德雷的家相比较;二是讨论昆丁的贞洁观念与家族荣誉,昆丁和凯蒂的爱恋的深入分析,童年表现的分析;三是小昆丁和呼啸山庄的小凯瑟琳比较,小昆丁的处境分析;四是女仆分析,康普生太太顽固不化的分析,以其对毛来舅舅、杰生的态度为入口;五是凯蒂的分析,其实有些论者以为凯蒂是书的中心,所有人都是以其为中心,确乎但是凯蒂人物形象并不完整,她已经上升并代表的是一种即将逝去不能挽回的家族荣誉。这样看实际上是表现三个男人对家族荣誉的看法,班吉在浑浑噩噩中依然最喜欢“凯蒂”,昆丁为了“凯蒂”而死,杰生为了“小昆丁”之不争而变态,康普生太太完全丧失荣誉感却顽固不化。
      
       书的最后一句是They endured.他们在苦熬,众生百态,人到底该怎么活?这也许正是文学家作为人学家应该执著的问题,这也正是文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的异步之处。杰生偏执行为的形成在班吉篇的童年叙事中就已经显出苗头,与凯蒂和昆丁保持距离,
      
  •     昆丁之死是为信仰失落而殉道。
      每个人都是一个钟摆,自以为准确的走自己的钟点。于是小说出现四个部分的叙述者。
      而这就是混乱的来源。
      昆丁打破钟表就是要在内心结束这种混乱。
      混乱导致信仰的缺失,导致爱的缺失。人们沦为邪恶的狭隘的囚徒,爱无能(小班吉)、甚至拒绝爱(杰生)。
      自杀前的昆丁救了一个小女孩却被误认为拐骗而被打。面对这样耻辱的误解,他的反应未免太过平静。既然已经看透,那又好去争辩什么。
      昆丁把凯蒂失贞引罪于自己,是因为他爱凯蒂。他说这种行为就像你睡觉的时候拉扯被单,是无意识的。而这也是昆丁对自己的自我审判。昆丁说,人是自己全部经验的综合,人也是自己的裁判者。昆丁由此判自己爱着妹妹就是乱伦罪。
      于是,被世界认为是疯子的智者昆丁决定基督一般地死去。受难才能换来世人的觉醒和永恒。
      昆丁在世界中心呼唤爱,而听到这呼喊的又有几人!
  •     我是阅读《喧哗与骚动》而初识他的文字,如果不小心,在阅读中就会觉得情节跳动,人物杂乱。你需要精心、认真的阅读,带着一种穿越感来阅读福克纳,才会发现他的文笔极具传奇色彩,标新立异,创造了一种风格,一个个场景在没有标注时间的段落中,不断上演。用接近现场对话和心理活动的表现手法,将人变得丰满起来。为进一步了解福克纳,我阅读了他的传记。他是一个乡村成长起来的作家,身材不高,留着两撇小胡子,抽着烟斗,很绅士。他向往拥有土地。当他小有名气的时候,那是1936年,凭借名声而受雇于好莱坞,当时月薪已达1000美元,也算高新了。他为家庭支付偿还债务,并购置房产、汽车,并且是双份儿的,一个给老婆,一个给情人麦塔。
      当《押沙龙》出版后,在美国评论界感到难以卒读,无法给以褒奖。但欧洲大众,尤以法国文学巨匠们,却对福克纳很敬畏,觉得自己的良知被触动。认为他的写作具有颠覆性并包罗万象,他与自然写实主义分裂,深入到潜意识中间,成为一种“福克纳”的存在,从此,他在欧洲有了知音。
      一直以来,为长年在案头默默耕耘思索付出辛劳而需要补偿,他投资于农场、大量花钱、购买奢侈品、购买土地(有地主情结)。他在美国的土地庄园,是花秋府邸;还有一处森林。福克纳习惯了奢侈生活,仆人、汽车、舒适的家,广阔的地产都在他名下。然而,这些财富让其情感承受了极大压力——疯狂的酗酒。
  •     1 班吉:父亲走到门口,又看着我们。接着黑暗又回来了,他站在门口,变成了一个黑影,接着门口也变黑了。凯蒂搂住了我,我能听见大伙儿的出气声,能听见黑夜的声音,还有那种我闻的出气味来的东西的声音。这时候,我能看见窗户了,树枝在那儿沙沙地响。接着黑暗又跟每天晚上一样,像一团团滑溜、明亮的东西那样退了开去。这时候凯蒂说我已经睡着了。
      
      2 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了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reducto absurdum(归谬法),这些人类的所有经验对你祖父或曾祖父不见得有用,对你个人也未必有用。我把表给你,不是要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
      
      3 昆丁:女人从来就不是童贞的。纯洁是一种否定状态因而是违反自然的。
      
      4 因为女人是那么娇弱那么神秘。父亲说。两次月圆之间恰好有一次周期性的污染物排泄保持平衡。月亮说圆圆的黄黄的她的大腿臀部就像是收获季节丰满的月亮。淌出来淌出来老是这样不过。黄黄的。像走路时翻上来的脚掌。接着知道有个男人便把这一切神秘与焦虑隐藏了起来。她们心里是那样外表上却装得像小鸟依人般地等待人们去抚摸。腐败的液体就像淹过后漂了起来的东西又像发白的橡皮里面气体却没充满显得软疲疲的把忍冬花的香味和别的东西混同起来。
  •     “一八六五年,亚伯·林肯从康普生一家手里解放了黑鬼。一九三三年,杰生·康普生从黑鬼手里解放了康普生一家。”,
      这部小说让我想起了《第十三个故事》。
      在这部小说里,所有白人都恣睢的活着,所有黑人都艰难的活着,反正他们都不好过,不管肤色,财产,地位,名誉,际遇。甚至亲情友情和爱情,更何况,在康普生的家庭观念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这些东西。
      
      福克纳无疑是个天才的作家,他把自己的家庭家族甚至是家谱都摆在了众人面前,不是博求同情,仅仅是告诉你们在一些人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些人,他本身似乎是脱离的,逃离的,远离的站着看待这些事情,但你看他所有的眼光又是那么充满同情,这毕竟是跟他血脉相关的东西,可是已经远去,就像下午的阳光照在墙垣上的影子,随着时间慢慢移动,最终趋于消失。
      
      凯蒂在班和昆丁眼里一向都是那么脆弱,这种脆弱也就是班和昆丁本身,可是班丝毫不能感觉到,昆丁感觉到了但又那么无力抵抗,就像凯蒂无力抵抗源于本身的冲动,凯蒂无力抵抗任何事情,虽然她最后的挣扎说明了至少还有一点点对于她过去生活和生活过的这片土地已经被她挣脱的痕迹,但这种痕迹微乎其微,一丝丝的联系从她寄来的汇款里已经又一次被拉向复苏,这里还有她的一个私生子,虽然已经多年不见,但这丝毫也阻碍不了凯蒂的思念一样,不管这种思念是多么微乎其微。
      
      而杰生从另外一个层面上又那么像昆丁,他们同样的无情而又脆弱,请允许我在这里用无情来形容昆丁,昆丁对生活是无力的,可是对所有家庭的一切他确实是无情的,他无力承担,不想承担,最后的时刻选择用一片碧波结束自己生命来给自己打气,走向死亡并非仅仅是他的一种逃脱,解脱,恰恰相反很可能是他一种信念的延续,虽然我们无法看出这种延续到底有何意义。可是杰生选择活下去的时候也并没能给他带来多少有益的变化,当他多年积攒,我们也可以说是剥削,下来的一毛一分被小昆丁从打碎的窗口上顺着水管带到外面的世界时,他所有坚持的信念就都被摧毁了,这致命一击让他彻底松垮了下来,毫无反抗之力,但也并不能说明他已经毫无手段,与昆丁不同之处在于他还有继续往前走的念头,虽然这种念头在多年积淀的岁月里已经完全变了形,但我们可以猜测在杰生眼里这种并非是什么变形,而仅仅是他的一贯作风而已。这样的一贯作风让他毫不保留的在母亲死后就毫不保留地在一九三三年把班送进精神病院,从此以后过上相对逍遥自在的生活,刺痛的生活。
      
      黑人奶妈迪尔西活到了最后,见证所有历史的她从来也没想过参与进来,她只不过按照自己的轨迹在服侍完康普生一家以后回到了自己的起点,她有自己无从溯源的家谱,在整个参与的过程里康普生太太是她唯一的线索,自从这个线索在一九三三年随着康普生太太的死而埋葬了巴斯康一家的历史以后,也埋葬了所有的挂念,这本与她毫不相关的事情本来就与她毫不相关,因为很可能她从来都没想过得到永恒教堂里的那位所谓的救赎。
      
      -----April 13
  •     在这之前只读过福克纳的一本书,《八月之光》。很多年以前读的了,现在都记忆模糊了,不记得情节,但依稀记得那种氛围。
      
      是南方广袤的土地和炎热的天气。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幕,但我脑海里就剩一个主人公坐在马车上晃荡晃荡赶路的场景。
      
      这本书读着实在费劲。第一部分Benjy的自述就够把人吓得合上书。通篇的意识流,没有断句,没有时间前后的概念。福克纳描绘idiot眼中的世界真的很厉害。
      
      后来看福克纳的一篇访谈,他说Benjy是没有感情的动物, 'He recognized tenderness and love though he could not have named them, and it was the threat to tenderness and love that caused him to bellow when he felt the change in Caddy.'
      
      福克纳说,第一部分他最想写的场景,就是在祖父的葬礼上,只有caddy有勇气爬上那棵树,看一眼屋子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Caddy是唯一有希望有未来的,而她的两个兄弟,却被过去死死缠绕着。原来福克纳最爱的是Caddy, 'To me she was the beautiful one, she was my heart's darling.' 但所有对于Caddy的描写都是侧面的,甚至是负面的(在Jason的叙述中Caddy是带给全家灾难和羞耻的)。
      
      'for here again hers was the courage which was to face later with honor the shame which she was to engender, which Quentin and Jason could not face: the one taking refuge in suicide, the other in vindictive rage which drove him to rob his bastard niece of the meagre sums which Caddy could send her.'
      
      但是第一部分貌似不足以表现Caddy,所以他又写了第二部分。但这还是不够,后来又有了第三和第四部分,这个故事才完整了。There was Dilsey to be the future, to stand above the fallen ruins of the family like a ruined chimney, gaunt, patient and indomitable; and Benjy to be the past. He had to be an idiot so that, like Dilsey, he could be impervious to the future, though unlike her by refusing to accept it at all.'
      
      关于Quentin的自杀,福克纳自己解释说是因为Quentin是love death above all。他身上有对于妹妹深刻的爱,当然更多的是家庭的阴影。第二部分Quentin的那块表贯穿始终。我也看到有书评说这是因为父辈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身为长子的Quentin。在这一版的附录,福克纳甚至把Campson一家的先祖是如何来到美国南方谋生的故事讲了出来。'The grandfather had been a failed brigadier twice in the Civil War. It was the-the basic failure Quentin inherited through his father, or beyond his father.'
      
      一个家族的故事,实际上包含了整个南部的历史与文化。在福克纳的眼中, 'The South, is dead, killed by the Civil War' 所以说康普生一家的悲剧性,很大程度上也是整个南方社会的悲剧。南方在腐朽,在走向死亡。Dilsey在走出教堂的路上泪流满面,不停地说,'I seed de beginnin, en now I sees de endin.' (这书里面黑人的对白实在是太费脑子了,那根本不是英语啊,一定要一个词一个词地读出来才知道说了什么)
      
      一个版本的前沿里面,福克纳对比了北方和南方的艺术。他说曼哈顿的艺术,是small bourgeois lives, 是可以生产出面包的生活方式。北方还是有活力的新生社会。而南方的作家,只能靠' breath, blood, flesh, all' 去写南方的故事,‘becauseit is himself that the Southerner is writing about, not about his environment'. 'the writer unconsciously writes into every line and phrase his violent despairs and rages and frustrations or his violent prophesies of still more violent hopes'.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福克纳在用生命来写小说。' that could intellect which can write with calm and complete detachment and gusto of its contemporary scene is not among us; I do not believe there lives the Southern writer who can say without lying that writing is any fun to him. Perhaps we do not want it to be.'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不止是对南方骄傲了,福克纳先生甚至都相当自负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Jason其实被Quentin偷了七千块钱而不是三千块,Quentin把Caddy这么多年来寄给她的钱都带走了。Jason最后也没追得着Quentin,躺在床上郁闷了四年。1933年,Campson夫人去世了,Jason终于得以解脱,把弟弟Benjy送去了看护机构,打发走了Dilsey,住进了自己的公寓。而Dilsey自始至终拒绝离开Memphis半步,所以女儿Frony后来也回来照顾她。
      
      'In 1865,' he (Jason) would say, 'Abe Lincoln freed the niggers from the Compsons. In 1933, Jason Compson freed the Compsons from the niggers.'
      
      ps. 最近对美国南北战争很感兴趣,因为经济史课有重点分析这段时期。但是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实在是很残酷,我们只是围绕着南方庄园奴隶制是否economic efficiency来讨论,把道德问题全部抛到一边。奴隶变成了经济分析的一个冷冰冰的input而已。
      
      但是南北方的差别,不光是经济基础,还有更大的文化差异。去年读林达的书《我也有一个梦想》,作者批评南方人的愚昧(当然也是在承认‘历史局限性’的基础上),同时也指责了内战的不正当性。当时自己只把侧重点放在了前者,思考为什么南方不愿意放弃奴隶制;现在想起来,应该更关注内战对南方的破坏的。哪里有什么正义的战争,内战并不是‘对腐朽南方的讨伐’(高中历史灌输的价值观)。
      
      类似《The Help》这样的作品总是把侧重点放在了黑人的身上。真正的南方人其实也应该是有血有肉的,不是一刀划成的‘残忍的奴隶主’。对于南方白人的故事,被盖在了历史车轮碾过的尘埃下面了。
      
      美国的西部牛仔片不少,但是关于南部风情的电影(我看过的)不多。(可能只有《乱世佳人》和《一个国家的诞生》)这本书真是勾起了我的兴趣,以后多去找点有关的片子来看。
  •     据说福克纳大师曾在天朝一度炙手可热,但这是往事了。在蓉某大学的东区文学书店区和市内两大书城,竟然没找到这本《喧哗与骚动》,最后在京东买到上译的老版,挺严肃和小巧的样式。图书评论栏,一网友抱怨此书印刷太次,多处标点排版错误,因要自付换书邮费,故放弃维权。读完该书后想起这条留言,不禁哑然失笑。
      
      这是一本阅读不轻松的小说,读完全篇却让人惊叹。构思之精妙,平淡叙述中营造出映像深刻的人物形象。全书四部分,班吉部分:小黑佣勒斯特领着三十三岁的智障班吉在高尔夫球场寻找丢失的两毛五分钱,作者以智障者视角,一天中回忆穿插了二十年来家中经历的一些场景,包括奶奶去世当晚一群孩子的生存状态,姐姐凯蒂失身后遭受的多重压力,替毛姆舅舅传递情书的经历和坐马车去父亲墓地的经历。在凯蒂结婚前和母亲为自己改名,班吉以有限的感知能力,宿命班的哇哇大哭。在家道衰落后,白痴仅仅略微意识到全家压抑的气氛。作者模拟意识的白痴叙述让人佩服其之传神,如对打开电灯的描写“黑暗退开去了,父亲在看着我们”。孤揣度阿来的《尘埃落定》或受益于此书不少吧。
      
      昆丁部分:作为长子的昆丁这一天已打算自杀,留下书信,去小镇选定自杀地点。以如今视角评论,昆丁是个懦弱,他留恋于祖上宽绰,痛心妹妹失去贞洁,怀孕后却碍于钱财嫁给一个作弊抽老千的混蛋,在妹妹结婚接待中回味起先前办典礼的奢侈。昆丁无法接受南方人身份褪去高贵的光环,自己出于怜悯帮助一个小女孩,却遭到在欧洲混不下去来美国谋生的意大利人的诬陷,被黑人警察敲诈钱财。家里卖掉球场送自己进大学,自己高贵的身份依然遭遇尴尬环境,最终让昆丁因无力承担家庭的衰落去适应新世界,选择了不归路。今日读者或难以理解凯蒂失身怀孕下嫁缘何给昆丁的致命一击,唯有以当时南北战争后南方的衰落背景去考量,奴隶主家族特权失落的痛楚和绝望情态,或可体验小说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和选择。
      
      杰生部分,在凯蒂出糗,昆丁自杀后,杰生是唯一能当家的人选,多重压力让杰生既无才亦无德,整天叱骂仆人,扣留外孙女抚养钱,虐待自己逼坏的外孙女,不堪忍受小职员生活,怨天尤人,迁怒于父亲和兄弟,守着迂腐的道德标准,施虐于后代,戏弄佣人,责骂家丁和白痴兄弟,自己省吃俭用的积蓄和扣款竟然被小侄女一并偷走,与父亲同名和与舅舅同名的两代人,相互戕害。杰生未必天生无耻之徒,内外交困,家庭和工作的不如意造就了变形的恶人。这三代人让人想起苏童的《妇女生活》,上一代的悲剧影响着下一代的生活和选择,并在其子女生存状态中蔓延,再次复制悲剧。小昆丁最后到底是杳无音讯了,在班吉部分,戏子已得知小昆丁的放荡生活,尽管她偷得钱财,私奔其实无处可去,悲剧不可避免。杰生对所有人不满,他就等着母亲闭眼,将白痴送进精神病院,其孤独不可避免。
      
      迪尔西部分其实已是故事的尾声,康普生家族就如老态龙钟,动作缓慢的迪尔西那臃肿的身态,楼梯上下间,亦相当艰难。只有“嘀嗒钟声是这座颓败的大房子有气无力的脉搏声”。迪尔西已看不清康普生家的众生,她不明杰生为何整天骂骂咧咧,小昆丁缘何离经叛道。迪尔西的标志意义如同大观园的贾母,马贡多的乌苏拉,她们的去世,预示着大风带走衰败即将来临。
      
      《喧哗与骚动》讲述着一群在模糊的今天看不见未来前景的个体,他们都有着自身与生俱来的缺陷,或是软弱,或放荡,或愚忠,或在别人身上巩固自身的悲剧,或飞蛾扑火,或在变动的社会中自娱自乐。福克纳集成了成熟的意识流的表现手法,将一个故事,以四个人的叙述多角度呈现给读者,精致的结构让人拍案叫绝。新颖的写作手法加上诺奖的光环,给这个关于家庭衰落小说赋予经典光环。如今意识流文体旁千帆过,汹涌的快餐阅读似有淹没这种缓慢的刻意文字游戏,尽管它给人五官感觉全方位的满足让文学评论家赞赏有加。
  •     小说《喧哗与骚动》是作家福克纳代表作品,进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通过不同性格、不同遭际、不同品质的人物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意识流动来叙述同一个故事的始末,将一个趋于死亡的旧家庭刻画得栩栩如生,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作为现代派小说的杰出代表,《喧嚣与骚动》其中的意象都带有极强的象征意味。其中水这意象的频频运用,可谓精彩。
      当凯蒂第一次使用香水打扮起来时,当凯蒂和查理拥抱亲吻后,班吉的反应无一例外地都是嚎啕大哭。而当凯蒂在卫生间用水洗去香水后,当凯蒂拿肥皂使劲搓洗嘴巴后,班吉才安顿下来,重新喜欢和凯蒂在一起。可见,这水是被赋予深刻的意义,那意义是什么呢?
      福克纳曾自述,他自幼背诵经文,长大后常读《圣经》,尤其是《旧约》, 因此引用起来得心应手。为此,我们需要从《圣经》当中找寻相关意义。
      伊甸园里有四条河流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人类堕落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在人间的罪恶很大,上帝降大雨除灭人类(只留下义人诺亚一家)涤净人间罪恶;宗教仪式中,人需要受洗才能加入基督教,因为“洗礼”代表着新生和复活。《圣经》中“水”的意象占了很大的篇幅,比如那次大洪水,重新创造新的干净世界,象征着上帝为人类提供的生命之泉和最后的救赎。因此,根据《圣经》的观念,是一种纯洁的力量,象征着涤净邪恶、洁净世界的功用。在深受基督教影响的西方文化中,水既是毁灭和灾难的象征,又是净化与新生的象征。
      水,洗净肮脏、复原纯洁。在凯蒂的每一次堕落时,他都把她推向水旁,其中,凯蒂失去童贞那一段是最具有象征色彩的。当班吉知道凯蒂已经失去童贞,他不停哭喊着,“拽着她的衣裙”,“一边哭一边推她到洗澡间去”,冲洗身体之后,才止住了班吉的哭号。班吉是康普生家族里面的圣子,期冀以水之纯净拯救肮脏的灵魂。但是凯蒂的堕落是注定的,凯迪弄脏的衣服,因为连水也洗不掉污渍了。
      凯蒂的堕落不仅使得班吉大哭,也把昆丁推向了死亡的悬崖,在自杀那日,昆丁回忆道“在沙滩上水没到她(凯蒂)的腰腿间在那里拍动着水里还有一丝微光她的裙子已经一半浸透”。 凯蒂的让水流过她臀部的行为,象征着她想再次得到纯洁和净化。昆丁选择的自杀方式是溺水。这一在水中死亡的选择,无疑寄托着昆丁渴望洗出罪恶回复纯真的愿望。昆丁作为这个“簪缨之家”的长子,极其敏感,一面看到昔日煊赫的家族正走向衰朽,一面因无力改变而深陷痛苦,在他看来,凯蒂的堕落加剧了家族的灭亡,康普生家族已经陷入无可救药的境地。选择自溺,不只是因为凯蒂,实则是为往日的荣耀殉葬。
      此外,作为水的另一种表达形式——雨,亦经常出现。班吉改名的那天(1900年),班吉问到了昆丁身上雨的气味;大姆娣去世那晚,当父亲把我抱了起来,班吉亦在其身上闻到了一股雨的气味。昆丁与康普生分别在1910年与1912年过世。从这里来看,雨的气息是死亡的气息,虽然雨水可以洗去污垢,但是陷入灵魂的肮脏一般的水源是洗祛不了的,只有死亡之水能够消除它们,昆丁自溺时的水,康普生灌醉的酒水就是这样的水。
      《圣经》与《喧哗与骚动》联系紧密,除了水元素的高频运用外,还有许多,比如时间。《喧哗与骚动》中四章的时间,就分别与基督受难的4个主要日子有关,那四天发生的事情事又分别与祷告书里同一天发生的事情有关。比如: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就是复活节,在复活节那一天杰生的发怒发疯中事实穿插着复活节人们的祷告庭训的情节。
      福克纳在叙述康普生家族衰落过程中,从《圣经》意义出发,表达人类内心世界冲突的种种普遍性问题的创作主题,使整部作品超越了对于个别人事的概括而上升到涵纳整个现代社会精神的高度。而“水”等的意象象征作用在这主题表达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       背景: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全书通过康普生家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动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第一部分:班吉(凯蒂的小弟弟)
        班吉的部分从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班吉在外玩耍开始。班吉存在着先天性智力缺陷,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在这部分的描写中,看似混乱的穿插着班吉看因眼前事物而联想到的一些简短的记忆的画面,但实际上交代了班吉三十三岁生日那天的事情,他们兄妹几个的童年,毛莱舅舅的偷情,班吉的改名,老康普生先生的死,大姆娣(班吉兄妹的外婆)的死,昆丁(班吉的哥哥)的死,迪尔西的儿子威尔许、T.P.和孙子勒斯特服侍班吉的情况。
        基于班吉的认知能力和叙述的主观性,读者并不能直接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班吉对人和周围事物的感知来窥探到事情的一角。班吉因为智商限制,所以他呈现出的世界更多是感官的世界,视觉、嗅觉、触觉等是他主要感知方式,有个很明显的表现是班吉的哭泣。智商有限的群体似乎总能表现出对事物很敏感的感触能力,例如年幼的孩子、预示不幸的黑猫。在班吉听到母亲为外婆去世而悲泣,在他被勒斯特欺负的时候,在他感到凯蒂姐姐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时候,他通过哭泣来表达自己心中的不舒服,这种单纯最原始的表达另类的体现了珍贵。
        班吉的回忆里相当一部分描写的是死亡。但是对于死亡,班吉不像一般人那样感到悲痛等等。他所接受的信息是被削减的,是间接的。读者接收到的信息则是间接的间接,我们通过观察班吉观察到的其他人来在自己的脑海中完善事件的原貌,这是一种很新鲜的阅读体验。
        回忆里强烈的体现出班吉对姐姐凯蒂的依恋。他最喜欢的是姐姐身上像树一样的香气。每次在凯蒂做了些不洁的事情的时候,班吉会因为姐姐身上逐渐消失的“香气”而哭泣。在这里我认为“树一样的香气”象征了班吉所代表的、凯蒂逐渐失去的最初的纯真。
        
        第二部分:昆丁(凯蒂的哥哥)
        昆丁的部分从一九一零年二月六日的一只表引起的父亲对他的教导的回忆开始。老康普生的“时间是征服不了的”思想感染着昆丁,他的叙述里常出现“父亲说”这样的字眼,从而显示了老康普生对昆丁产生的补课否认的消沉的影响。昆丁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的叙述是生动具体的,充满了抽象思考的画面感。对于很多事情会想很多、想很远,关于“时间”,关于“童贞”,关于“黑人”,关于“划船比赛”,关于“白人政治”的想法等等。
        昆丁是一个秉承传统的有礼貌和善良之心的人。在钟表店里,他没有找到“一只表是准的”,暗含着他认为的世界的脱序。在过去的回忆里,自己信任、呵护的妹妹轻易突破了道德的束缚给了他很大的刺激;在自己的生活中,政治、人际的黑暗显示出社会道德的崩坏,我认为认真学习过高等教育的心性纯洁的人总是对社会有着一种美好的向往,而现实往往是黑白并存的,甚至是黑大于白的。人是社会的细小脉络,当社会都败坏的时候,人没有力量去抗衡,没有办法改变社会,至少可以让自己不去苟合可能是昆丁的一部分想法。
        文中给予“河边三个孩子钓鳟鱼”这一情节以具体的描写,那些对话可能是昆丁的心声的委婉表达。之后他遇见了买面包“外国人”,一个小女孩。文中昆丁总是认为小女孩的眼神“有种特别的温情”,总是“友好地看着我”,在不自觉中说了很多次“来吧”。也许昆丁看到小女孩时想到了自己的妹妹,激起他心中的久违的温情。但是最终被诬陷的结果让这丝丝温情化成了荒唐。
        如果说班吉的叙述特色是“看”,那么昆丁的叙述特色就是“想”。这部分的叙述里的一个特色是昆丁回忆中的大段的无标点语言,给我一种一大串话在眼前飘过却不留痕迹的连绵不绝的压迫感。在这部分里出现了以昆丁的视角描述了在第班吉的部分中出现的事情,但是,昆丁的记忆更加短暂,直接,主观,混乱,给人一种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但又不想回忆起的感觉。
        昆丁在自杀前有条不紊的安排了他想到的一切,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他精神上的崩溃和混乱的现状。“钟表”象征着他的时间,生活的时间,自杀的时间,记忆的时间,也象征着纷繁杂乱的个体生活。他不停的想到“忍冬的香味”,这香味估计是他沉重却又仅有的和这个世间联系的象征,但是他保护不了妹妹的清白,渴求不到母亲的关爱,甚至连一个意大利小女孩的正直的淡薄的温情也求不来,最终只得承认“忍冬是所有的香味中最最悲哀的一种了”。
      
        第三部分:杰生(凯蒂的大弟弟)
        杰生的部分从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对小昆丁(凯蒂的女儿)延伸到女性的咒骂开始。在康普生家族里,似乎只有杰生的精神状态是最符合社会潮流的正常思维的。在开头和母亲纠缠的那段,显示了康普生太太对小昆丁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养育,而负责整个家庭的生活消费的重担都压在家里唯一男丁杰生的肩上,这样的家庭角色设定本该是应获得读者的同情的。
        但是,杰生对金钱过度贪婪,贪婪到忽视人情、亲情的决绝让他树立了“无耻”的形象。他还想要维护自己的名声,于是他欺骗母亲,欺骗姐姐,欺骗小昆丁,榨干别人一丝一毫的同情心与良心,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来渴求金钱。哪怕是自己的情妇,他也建立起了包含金钱色彩的情欲关系。似乎能让他真心关注一下的只有“棉花行情”。他不需要“脆弱的良心”。他闻到的丁香梗的香气似乎也带着“掩盖”的象征意味。
        毫无疑问,杰生是一个自私的人,自私到可悲的人。他在每个人的面前编织着花样百出的借口,喃喃低语的自我安慰是一种对自我的欺骗。他的叙述部分中,句子多以“我”作为主语,他总是在心里用自己的主观臆断去揣测别人的行为、意图,自认为每个人都是错的。每个人都欠了他。
        杰生是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他回忆的过去的那些事情相对更加完整、清晰,体现了正常成年人的思维。但是,他的这种冷静、成熟却更加体现出了他的冷漠无情。杰生管教小昆丁时没有一丝怜悯的残暴手段,对前来指责他“恶行”的凯蒂态度恶劣,恶人先告状,对姐姐的痛苦视若无睹,并且在伤口上撒盐,残忍、决绝,亲口把自己的姐姐逼入疯狂。他“永远也体会不到一个为娘的心头的滋味”,对凯蒂身上显出的“母亲”这种角色没有一丝同情,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康普生太太对自己孩子的关爱的不足。
        
        第四部分:作者叙述
        最后一部分的叙述从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康普生家仆人迪尔西的日常开始写起。作者对迪尔西的精细描绘体现出她身上的勤劳,坚韧,虽然言辞有些严厉,但是她对每个人都有人出自心底的温和的关爱。偏私乃是人之常情,但是她并没有偏爱自己的孩子,以一颗温和善良的心服侍自己的主人一家。在去教堂做礼拜的路上,沿途的人都和她热情的打招呼。在教堂里,迪尔西会为人们记忆中的蒜羊的受难与鲜血难过的安静哭泣。她的身上显现了一种平凡却又伟大的情怀。
        这一部分的描写没有什么回忆,顺延了前几个部分交代了剩下的故事的后续,例如小昆丁偷了杰生的钱后离家出走。在这个部分里,读者可以直接接触到作者对于一些人物的评价,班吉拥有“温柔的蓝眼睛”,康普生太太为了本《圣经》将迪尔西折腾来折腾去,杰生的脸“显得憔悴、乖戾、爱唠叨、狡桧却又相当愚钝”。
        最后一部分里的警长对待杰生报案的态度私以为可以当做作者对于这个腐败的大环境的一种态度,也许是因为“这座颓败的大房子”只剩下“有气无力的脉搏声”了。
        
        小说的附录中完整、明白的交代了所有的人和事情,就我个人的观点,我对带有历史色彩的小说并没有太大的感慨。那些都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所有曾经存在的欢乐与痛苦,我相信,都有他们存在和消失的道理。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威廉 莎士比亚 《麦克白》
      
      读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许久了。读了第一遍,想写些什么,却感到无从下笔;于是又读了第二遍,但是读过第二遍之后,依然觉得这是一本写起来想起来说起来都如此困难的书。想了很久,也在网上和图书馆里看了很多相关的研究文献,虽然很多看不太懂,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喧哗与骚动》就像《尤利西斯》一样,是大量学位论文研究论文的发源地。尽管我离完全走进福克纳的时间还太远,但是我却不得不说,虽然我知道说不好,但是我还是想说,因为这是一本太值得说的作品。
      作为20世纪意识流派的代表性作品之一,《喧哗与骚动》无疑是盛名远扬的,虽然不是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但是却是作者本人最为喜爱和付出心血最多的一部作品。这样的一部名著读起来其实有些压力,因为要不停的思考作者的意图,思考这本书为何如此伟大。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本考验人毅力的书,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是做专业研究普通读者来说,尤为难读。我曾经听说过《尤利西斯》,其难以阅读而被称作“天书”也是众所周知的,而《喧哗与骚动》虽然没有那么难懂,相对于一般的现实主义手法小说来说无疑是个难读的故事。
      我有个朋友曾经读川端康成的《雪国》,没有坚持读完,如果说没有读完《雪国》是因为日本古典文学那种独特的慢节奏的话,那读不下去《喧哗与骚动》则完全是因为一开始就无法接受如此通篇的意识流写作手法。
      说到阅读,就从阅读开始说起。
      《喧哗与骚动》一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班吉的独白,第二部分是昆丁,第三部分是杰生,前三部分都是以第一人称进行的描写,第四部分是一黑奴迪尔西为线索的第三人称描写,最后是作者写的附录,讲述了康普生家的历史。一定要说的是全书虽然没有正面的描写过康普生家的女儿,也就是班吉的姐姐凯蒂,但是整本书却完全是围绕这凯蒂这一人物展开的,福克纳本人也说过,他深深爱着凯蒂。拿起书本翻开阅读,不出五分钟就会感觉到无比的吃力,因为前三部分的第一人称独白通篇的意识流写法让习惯了阅读故事的人很难接受,而第一部分对班吉的意识流描写又尤为复杂细腻。开始阅读这本书时,就只能够凭借这毅力去读,无数场景和各种不同的意识之间揉为一体,时间不断地跳跃,场景不断地重叠,语言不断地突兀地开始和结束,作者给的提示只有字体的变化、人称的变化(例如不同的时期照顾班吉的黑奴的名字的不同)、甚至是某种气味的出现或消失。尽管有译者标注的几百个注释,初读起来依然无比吃力。
      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习惯了作者的意识流写法,也就能渐渐去尝试着勾勒故事的框架了,直到读完第二遍以后,这样的感觉尤为明显。而随着读过第二遍,就会更加对作者的写作和叙事技巧佩服得五体投地。恰似杂乱无章的意识和场景的平凡跳动,却能在逐渐地深入时在读者心中自然的浮现出故事的全貌,而文中天马行空的描写更让人拍手叫绝。令我印象极为深刻的一段描写是在第一部分中,在凯蒂结婚的那个晚上,班吉和黑奴T.P.在地窖里偷酒喝,醉倒以后作者以班吉的眼光描写了醉酒后眼中的世界:“我先没哭,可是我脚步停不下来了。我先没哭,可是地变得不稳起来,我就哭了。地面不断向上斜,牛群都朝山冈上奔去,T.P.想爬起来。他有跌倒了,牛群朝山冈下跑去。……我抓紧了木槽边儿。它也想走开,我紧紧地抓住了它。牛群又朝山冈下跑去,穿过了大门。我脚步停不下来。昆丁和T.P.一边打架一边上山冈。T.P.从山冈上滚下来,昆丁把他拽上山冈。昆丁又打T.P.。我脚步停不下来。”这样精彩的描写书中还能找到很多。而在昆丁部分,表现昆丁内心的情感以及昆丁和凯蒂的对话时候,那些连续好几页没有一个标点的文字也同样需要无比的耐性才能阅读下来,但是不能不说,这样的写作方式紧紧地拉紧了读者心中的弦,让人随着故事和人物的对话激动不已。
      除了高超的意识流写作手法,书中的各种隐喻也给也读增添了不少乐趣,例如忍冬的香味、树的气味、温暖的火炉、钟表等等,这些隐喻为看似编排得让人眼花缭乱的故事曾添了许多的联想空间,让读者自身凭借着这些隐喻去寻找线索,去走进故事的内部,一点一点地去体会作者打造的这个美国南部小镇里这一家子人发生的这些疯疯癫癫歇斯底里痴狂寂静并且使人沉默流泪或高声叹息或苦苦微笑的故事的复杂而引人入胜的意境里。
      福克纳的写作技巧确是无比高超,我就不过多讨论了,因为这样的东西真的需要耐心读过全文,甚至再读一遍两遍以后,才能深深的从心里为这部书的叙事和描写技巧所折服。
      
      我想先说说时间,因为这是我读到过的唯一一本对时间的控制如此独到且特别的作品。(或许你不这么认为,但是我确是被这世间所打动进而沦陷的。)
      从全文来说,抛开年鉴似的附录不说,其余四个部分在缓慢的阅读时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动。这和普通的小说很不一样,因为不管是什么风格的小说,时间是故事继续的必然产物,也是前提条件,即使是节奏无比缓慢的作品,也能感受到缓慢的时间流动感,而越是缓慢的时间,有时候反而能让人感到一种更加深沉的时间。而《喧哗与骚动》则不同,因为所有的时间、场景都在平凡地跳跃和转换,所以在阅读的时候居然感觉不到时间的流动,只是感到脑海中在不停地搜集着作者抛下的无数块小小的拼图,每一块都那么不完整,甚至有好几块糅合在一起的情况,需要细心仔细耐性的慢慢接受,然后尽力把每一块散落的拼图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就像一块块的马赛克一样,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的展现出全貌,逐渐的清晰故事的框架和轮廓,逐渐的找到故事的线索和关联。然而在故事慢慢的以整体的形式展现在脑海中的时候,却会突然发现,其实时间早已远远的拉长了身影,跑到无法看到的地方去了。就好像埋头工作的人们抬头时猛然发现夕阳早已沉下山峦,也好像信心满满的以为自己掌握着事情的发展而结局却出乎意料的尴尬。这是一种神奇的感受,源于叙事的技巧,也因为结构本身的魅力。
      然而这只是作品整体的一个大概的感觉,要说好这本书确实很不容易,因为内容的确承载了太多东西,我看到的、我没看到的、只有我看到的、以及我永远不会看到的东西。
      
      
      痴人说梦
      班吉是个白痴,33岁时也只有3岁小孩的智力,不会说话,也听不懂别人说话,整天除了哼哼唧唧就是流口水,他唯一爱的是他的姐姐凯蒂,在凯蒂开在的时候他爱着凯蒂本人,他在凯蒂身上能闻到树的味道,为此他很高兴,凯蒂走了以后,他爱着凯蒂留下来得东西,例如她的拖鞋,他还爱火炉,爱一切鲜艳的东西。只是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爱的是什么罢了,因为他不知道身边的一切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时间在班吉这里似乎是停止的,因为他永远只有3岁孩子的智力,永远不知道一切事物有什么意义,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他当然也不知道。从客观的意义上来说,他只是个白痴,是个仅仅为了生存下去而每天吃饭喝水来维持生命的空壳,偶尔会哼哼几下,成天哭和流口水。看起来这就是他生活,或者说生命的全部。
      但是他确实又是个弃儿,一个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的特殊的存在。虽然他自己不在乎什么,但是作者需要这样一个白痴来作为小说的开场,作为痴人说梦的开头。
      班吉的母亲不爱他,当然是在知道他是个智障以后。在班吉被证实是智障之前,他母亲自豪的用自己弟弟的名字毛莱来为班吉取名,为了自己的虚荣之心。在班吉被证实是智障之后,他母亲坚持要为他改名,她不爱他了,她逃避自己作为母亲的责任,想着自己要是没有生过这样一个智障儿该多好,她冷漠的对待他,并且总是想把自己和她的关系藏匿起来。
      班吉的哥哥们也不爱他,昆丁倒还好,杰生简直恨他恨得彻底,因为这样一个白痴似乎败坏了家族的名声,虽然这只是个已经衰落的美国南方旧贵族家庭,杰生在乎的还有班吉每天吃掉的面包,他整天都在想如何把把班吉送进精神病院。
      最爱班吉的是他的姐姐凯蒂。因为没有母亲的爱,来自姐姐凯蒂的爱似乎就成为了班吉本性中队母爱的渴望的替代,他渴望着凯蒂永远在身边照顾他,虽然他本身并不知道凯蒂是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好的。凯蒂15岁时第一次喷上香水,班吉哭着把她推进浴室,想让凯蒂回到原来那个睡觉时散发着树的香味的凯蒂;凯蒂失身的那晚班吉再次把她推向浴室,想像洗掉香水一样洗掉凯蒂的不贞。仿佛班吉这个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唯一了解的,就是女人的纯洁,因为无论是喷上香水还是失去贞操,都代表着凯蒂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这样的思想,甚至透过社会渗入了一个白痴的心灵。他渴望凯蒂一直是那个最开始的凯蒂,随时都在他身边照顾他的那个凯蒂。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班吉的痴人说梦我觉得更像是一种作者的话语。有研究说第一部分是最为客观完整的对整个事情的描述,因为白痴班吉是没有人格和自我意识的,所以他看到的一切不会被强烈的主观意识而改变。于是作者借班吉的口吻描述了整个事情的原委,用疯子的口吻,说出了世人所不会说出口的冷漠,生命的短暂和可笑,家庭的冷漠,以及衰败的旧制度的腐朽中散发出的霉味。
      班吉的爱是不存在的爱,至少对于他自己来说是这样,就如同作者在最后提到的,他被做了去势手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即使这时候,他任然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正如他不记得姐姐一样,他也不解的那篇牧场了,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于炉火,它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光亮。
      
      牺牲者
      整个第二部分主要讲述的都是昆丁在自杀前最后一天的漫无目的的游荡和激烈的心理活动。
      昆丁是个牺牲者。他深深的继承了制度,继承了那一种思考方式,而他确实是爱着妹妹凯蒂的,但是却更爱凯蒂的贞操,就像凯蒂自己说的“他爱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贞操,我只不过是贞操的保管者罢了”。他无法接受凯蒂的不贞,无法接受凯蒂未婚先孕,无法接受一切违背传统思想的行为。说到这样的传统思想,我想到了《飘》,那正是美国南北战争前的最后一个绅士和小姐们的时代,在小说前段描写的那些南方庄园主们的生活,我认为确实是一种文化的继承,一种传统的延续,虽然从制度上来说,奴隶制度弊端甚多,但是单看那一种生活,确实是有可看的地方的,那种贵族的生活,确实放射出了除了铜臭以外的其他的一些闻起来挺不错让人向往的气味。昆丁深受父亲的影响,在他心中,一个贵族的小姐不应该是凯蒂那样的,就如同《飘》中斯嘉丽在战争爆发前在乔治亚州度过的那些明媚的生活一样,昆丁心中凯蒂应该是一个那样的女子。但凯蒂的一切却好像注定了要朝反方向走,于是整个章节充满了两人歇斯底里的争吵和神经质的动作,她的叛逆和不贞让昆丁最终无法承受这样的落差和现实,而一头坠入了河水里。
      第二部分的时间是个很特别的存在,一天的时间被拉得很长,而时间又处处都在。钟表这一意象也处处存在,昆丁掏出怀表敲破玻璃盖,扭断时针,然而他依然能听见时间在怀表里滴答滴答的响,他依然在强烈的感受到时间的不断的流逝,并为之绝望。时间在这一部分的流逝似乎是缓慢却又飞速的。昆丁是个活在过去的人,但是过去并不在那里。就好像他父亲告诉他的话,“我过去式,我现在不是;我过去不是,我现在是”,过去和现在在不断的否定彼此,时间在这里成为了最大的问题,昆丁在不断的回溯过去,回想她和凯蒂的对话,回想他因为凯蒂失贞甚至想杀掉凯蒂然后自杀。于是昆丁把时间重重地压在了身上,他不属于过去,不属于现在,更不属于未来,一切都是他无法接受的,于是他只能否定自己,他否定不了自己的精神,那种被传承下来的骨子里的精神是不允许被否定的,于是他只有否定自己的肉身,自杀。
      昆丁最后一天鬼魂似的游荡也让人有很深刻的影响,在不断的和时间进行针扎的过程中,意识的跳跃围绕着他和凯蒂展开。他不断的闻到忍冬的味道,那种潮湿的令人作呕的味道充斥着他的周身。忍冬仿佛是贞操的隐喻。整个第三部分都充斥的忍冬的气味,密不透风。他心中无法接受凯蒂的不贞其实是很病态的,因为他逼凯蒂想父亲承认她是和自己乱伦而失身,他宁可接受他自己编造的自己和凯蒂犯了乱伦之罪,去到地狱里接受火焰的考验,也不愿意已接受凯蒂的不贞,他想着:靠了这种手段,不用麻烦上帝,他自己就可以把妹妹和自己打入地狱,在那里,他就可以永远监护着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这样一种对于传统的深深印记彻底的让昆丁钻进了死角,凯蒂的行为使他无法承受,于是他选择结束自己的肉身。作者说他最爱的是死亡,他只爱死亡,一面爱,一面在期待死亡。那是一种从容不迫、几乎病态的期待,犹如一个恋爱着的人一面在期待,一面却又故意抑制着自己去接受他爱人那等待着的、欢迎的、友好的、温柔的、不可思议的肉体。知道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忍受,倒不是不能忍受那种延宕,而是那种抑制,于是干脆纵身一跃,舍弃一切,向无底的深渊沉沦。
      他游魂般的最后一天也让人看到了许多其他东西,他心里本身是个善良的人,他和小女孩的一段故事边让人记忆深刻。相比整个章节里无处不在的忍冬气味,无处不在的钟表的滴答声,这一天游荡却让我感觉到阳光无比的明媚,我想或许是因为昆丁正在走向死亡的缘故,以至于身边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光明而具有活力。他和几个调鳟鱼的小孩之间的对话就让人感到从几个争吵着去哪里跳鳟鱼的小孩身上放射出强烈的旺盛的生命力。在脑海中我无法去够了昆丁的容貌、甚至是作者细心描写的服饰,我只是感到那是一个阴影,一个人形的阴影,在阳光的照耀下也丝毫看不见且内部。昆丁一再的注意自己的影子,我想其实他如果能路过一面镜子看到自己的话,他会发现自己其实和影子是一摸一样的,两个影子般的阴影一个直立站着,一个倒着站在地上。而这时候周围的阳光却无比灿烂的投射在初夏的树叶上,清澈的河水里,短小的石桥上,金黄色的面包上。忍冬的气味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青草和树叶的气味。这样的景象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不知道是不是作者的特意用心,我却对昆丁饱含着深深的同情,就好像面对一个即将孵化却破碎而流出淡黄色蛋清的鸡蛋一样。
      昆丁用家里卖掉最后一面土地的钱上着哈佛,心里却空空如也,他确是个没有思想的空壳,只是一个传统的载体,他的爱也是如此,虽然从中我可以看到来自人性本身的那种爱,我一直认为他对妹妹的爱除了那绝大部分的对贞操的爱以外,还存在着一小部分真正的爱,那种爱和对贞操的爱混杂在一起,而让他产生了和妹妹一起出走,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然后独自照看她一生。这可以看成是一种传统的对女性的占有欲,甚至掺杂了不伦之爱,但绝不是传统贞操观念的影响能够达到的程度,这其中必定包含着这样一种区别于传统正操观念的爱。然而尽管如此,他拥有的一切却都是传统所继承下来的,即使有来自人性本身的东西,也会被视作无力的卑微的东西而被强制性的摒弃掉,或者或多或少的混杂进传统观念之中,他能够充分说服自己。于是当传统荡然无存的时候,他就成为了传统的陪葬者和牺牲者,他也就失去了一切。
      
      永远的杰生康普生
      这里说的杰生康普生是昆丁的弟弟杰生四世,而不是指他们的父亲杰生康普生。
      杰生是个自私、懦弱、世俗的人。虽然作者在附录中说,杰生四世是康普生家族中唯一神智正常的人,但是这一所谓正常,无非是符合那个时代的那一批人的正常。作为衰败的康普生家族的最后一个当家人,杰生更像扮演一个末代皇帝的角色。然而这个末代皇帝却不是那么让人感到悲凉和哀伤,更使人觉得那是他应得的结局,因为杰生这个人是在让人生不出好感,甚至是同情也丝毫不能和他扯上关系。可是反观整个这一代康普生家族的命运,谁有能不说杰生是最好的呢?他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市侩,虽然终生未给康普生家留下后代,但是他确实以一种随处可见的普通的生活挣扎过了他的下半生。当他母亲终于去世后,他最终摆脱了这样的一家子,摆脱了那座在风雨中散发出腐朽霉味的康普生家的老宅,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去赚钱、去我行我素、去欺骗、去被欺骗、去继续冷漠。
      家族的阴影始终笼罩在这个美国南部小镇的康普生家的宅子里,无论是谁都深受那种腐朽气息的影响,这就好像一位身着华丽服饰,头上插着艳丽羽毛,周身佩戴着金晃晃的赝品一般的首饰,散发出一种纸做的高贵的贵妇人,光线恰到好处的斜射下来,使羽毛帽子的阴影遮住了脸颊,右手扶着棕色的光滑的楼梯扶手,收敛着下颚,挺直腰身,缓慢的走下楼梯。但是在这框架之外,却只剩下豪宅的残垣断壁,灰蒙蒙的天空中大朵的乌云黑压压的压在头顶上空,没有闪电也没有雷鸣,有的只是令人疯狂的寂静和沉闷,就像汗液密不透风的堵住了每个毛孔,覆盖了没存皮肤,汗液和皮肤之见又生出新的汗液,整个罩在身上。没有风,所以厚厚的灰尘散落在废墟的每一个角落,从中露出了一截还未被时间摧残完全的楼梯,在这楼梯的周围曾经举办过无数华丽的宴会,充斥过无数的欢声笑语和威士忌加冰溢出的香味,富丽堂皇的雕塑和壁画就如同巴洛克时期的教堂一样华丽。然而眼前的只是这一截楼梯,上面仿佛站着一个脸颊被阴影遮住的贵妇人,佩戴着赝品似地首饰,散发出纸做的高贵,而这纸在这漫长压抑沉闷的乌云下,散发出时间调和过的霉味。
      在这样气息中成长的杰生,似乎从一开始就集成了他母亲身上那种自私和毫无责任感,而同样,就像他母亲常常说“我怎么也还是个大家闺秀”一样,杰生心中无论如何也会存在着自己是贵族这一定义,也同他的父母一样,告诉别人我们康普生家祖上是出过将军和州长的。但是这一传统的影响对应这衰落的康普生家,使杰生从小就是个自私鬼,就像书中描写的几个兄妹儿时一起在河沟里玩耍,一起在牧场里奔跑时,杰生也只是个走在最后的随时准备把姐姐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告诉家长的冷漠的孩子。从年纪很小的时候就丝毫从杰生身上看不到亲情的温暖,只有让人条件反射的想起的他那冷色调的眼睛,冷而空洞。说起来似乎整部书中,在和杰生有关的部分都从未从脑海里哪怕是一秒钟跳出温暖这个词。杰生是个只相信警察的人,其余的什么也不在乎,就像他对女人的态度,对亲人的态度,等等。他的生活从头到尾只是在计算利益的得失,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他在生活在以自己为绝对中心的世界里,无论周围如何变化,都是围着自己而变化,而那些违反意志擅自行动的版块,就理应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于是杰生就这么长大了,而导火索则是因为凯蒂被丈夫抛弃而让杰生损失了本来允诺给他的银行的职位,于是他对这个妹妹恨之入骨,他恨凯蒂倒不是因为她的不贞或者其他什么,只是因为她的一系列行为导致他丢掉了“本应属于他”的银行职位。于是他为难凯蒂,欺骗母亲,报复小昆丁,等等一系列的故事,使他成为了福克纳笔下的“六大恶人”之一。同时杰生还是个很懦弱的人,因为他不断的在心里想着自己如果能怎么样就会怎么样,而实际上自己也只是个在杂货店里打工的伙计而已,他总是幻想这自己的成功,却不曾付出努力,他只是个行动上的弱者,虽然心灵上无比强大,一定程度上跟阿Q非常相似。
      然而当故事结束以后,我不禁思索,杰生最后得到了什么?如果说班吉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昆丁得到的只有死亡,而杰生似乎是得到最多的人,他有了自己的工厂,有了自己的小生意,虽然康普生家族只是作为一个遥远的故事在小镇上流传下去,但是杰生不在乎,他有可以住的地方,有可以花的钱,有经常来往的女人,似乎他是得到了最多的人。
      这样的想法让我不禁感到被愚弄了一番,恶人总是得到最多的吗?这个问题我还无法回答,但是看看杰生。他其实从一开始就在想要破坏,他讨厌白痴班吉,讨厌凯蒂,甚至讨厌昆丁,讨厌母亲,他想着把班吉送进精神病院,想着自己拥有着大笔的财富,为了这个目的他确实是个吃苦的人,他攒钱的毅力无比的坚定,也为之而付出自己的努力,否则最后小昆丁是偷不走那么多钱的。他身边的一切他都毫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自己,但是我们排开这样的心理,只是从表面去观察的话,他却是从康普生家的宅子里走了出来,过上了一个普通人那样的生活,每天思考着怎样用更多的钱过得更好,算计着一分一毫的得失,走在路上不会和其他人有任何的差别。这样的生活方式,不就是那个是时代里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吗?
      所以不知道杰生到底是幸还是不幸。从人格上来说你可以说他是个可悲的恶人,是个自我中心的自私鬼,可是从故事上来说似乎他的生活更像是一个人,一个那个时代的普通人。那个时代的普通人,对,问题正在于此。杰生抛弃了几乎所有善良优秀的品质每天毫厘不差的算计不择手段的获利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好像只不过是为了过一个那个时代的普通人的生活罢了。这样的牺牲和收获好像不成正比。杰生卖掉了代表着康普生家族的老宅,解散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家庭,遣散了黑奴,但是他依然一头扎进了为生活碌碌工作的流中,就像每个人那样,为了生存下去,为了生存得更好而工作,去斤斤计较,去细数家珍,到最后其实他又得到了什么呢?这不是一个莫大的悲剧吗?到这里我对这个恶人,这个受人唾弃的恶人,尽然生出了同情,同情他牺牲所有美好的品质最后获得的,不过是像个蚂蚱一样在世界里上下乱跳想着下一顿吃什么。
      于是我开始同情,我终于从杰生身上看到了悲剧,看到了他的一无所有,他甚至连面对死亡的勇气和渴望都没有,他甚至没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健全的追逐自由的本能,就像那个时代,就像这个时代的人们一样。就像你我身边的人们。我们牺牲了什么?我们又得到了什么?难道我们,我们的时代里的人们,不是像个蚂蚱一样上蹿下跳的为了下一顿吃什么而斤斤计较尔虞我诈吗?如果上帝愿意可以马上一脚踩死这群蚂蚱,因为这样的生存不具有意义。
      杰生看起来似乎拥有得到最多的结局,而这样想来一瞬间就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结局,而昆丁呢?他至少拥有面对死亡的勇气,至少拥有为之死亡的理由。而这样可以为之死亡理由,杰生没有,或许他会说他不在乎,但是他确实没有,而且永远不会有。所谓追求,其实并不应是攒钱了多少钱有多少女人赚了多少被骗了多少等等,简而言之,不应该是下一顿吃什么。
      今天的你,今天的我,我们是不是杰生一般的人呢?或许我们没有抛弃许许多多的美好的品质,但是我们是否像杰生那样结束了康普生家的腐朽而一头扎入了碌碌无为的社会和只是思考着下一顿吃什么的世界呢?下一顿吃什么,我想可以类比出无数的句子,下次逃什么课,下个副本打什么怪,下次唱K点哪首歌,下次找女人找个什么样的,下次拿工资买什么……我想问的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命,本就该如此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存在于此全部的意义吗?
      就像杰生康普生那样?
      如果说杰生还拥有什么,那就是对自己的像爱一样的崇拜。那其实不是爱,而是看起来像爱的东西。而对于其他人,无论是陌生人还是亲人或者是情人,对于周身的一切,他都没有爱,他爱不起来。他的心思被所有的阴谋和尔虞我诈充满了,他所在乎的,利益和名誉的得失。他在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的确充当了这个家的顶梁柱一般的人物,但是谁有能否认他其实是需求他母亲的名声和康普生这个姓呢?这些给予他很多优惠,再加上只有她母亲在世,他才能够欺骗那个糊涂的老女人来敛财。所以杰生是个没有爱的人,如果一定要找到爱的地方,那也就只有他自己,他爱的只有自己,或者说爱的是自己所相信的那一套,他无法接受自己的思想和意图受到否定,于是当有人站出来否定的时候,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去让那个人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其实杰生康普生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活得最久的,因为只要文明还未高度发达,只要人类还未开化,杰生就永远活着,活在我们的生活中,活在你我的灵魂里,然后让后人一边骂他一边照着他的脚印踩上去,再受后人的唾弃。这就是杰生康普生,永远的杰生康普生。
      
      班吉、昆丁、杰生。这就是康普生家的兄弟们,从标题来说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还不能结束,因为康普生家还有一个人——凯蒂。她才是整部小说的真正的中心人物,虽然从来没有正面的出现过,没有正面的被描写过,但是无疑康普生家的兄弟们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围绕着凯蒂展开,这个女人是引发一切的缘由,是让故事如此发展的推动力,虽然不是她主动的作用,但是客观上形成了这样的情形。作者本人也说过,这本书是为了凯蒂而写的。
      所以我还要说凯蒂,因为这个妖妇或者天使,是康普生家的最大的污点,也是时代和社会里为数不多的隐隐散发着光芒的灵魂。
      
      妖妇/天使
      凯蒂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可以找到一大堆词语,贱女人、婊子、荡妇、不成体统的女人、被抛弃的女人、男人的玩具、情妇……或者说,是个妖妇,还是天使?
      对凯蒂的印象最初是冲大蒂姆过世的那个晚上开始,那个爬上树枝,裤衩还因为之前在河沟里玩耍而被水浸湿了女孩,树下是几个兄弟和黑小厮在抬头仰望,杰生说会告诉父母她又爬树了,她说你去说吧,我不在乎,不过无论如何,今晚你们得听我的,因为父亲说了,今晚我说了算。
      这就是凯蒂,她一生都可以从这一幅画面里看到了,从头到尾,这就是凯蒂康普生。
      在冷漠的康普生家里,凯蒂从小就是个调皮的孩子,其实调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只是这个词放在女孩身上时通常会招来非议。凯蒂不止调皮,她还从小是个没有获得爱的人。神经质的父母,冷漠的兄弟,虽然昆丁有时会表现出一些宽容,但是贵庚接地他是不支持凯蒂的。唯一一个不会说凯蒂不好的人便是班吉,但是他却是个白痴。于是凯蒂便转而成为了爱的付出者,她照料着班吉,这个白痴弟弟,她竭尽所能的爱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说她就是喜欢照顾班吉。这样的爱在她逐渐长大的时候变得更加的猛烈了,她渴望爱人,渴望被爱,少女在家里寻找不到真正的爱,于是她就什么都不懂的跑出去外面的世界寻找了。
      凯蒂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的受到挫折,她被人欺骗,被人抛弃,然后在她最需要温暖的时候,她再被家人抛弃,被家人欺骗。她失去了贞操,未婚先孕,又被丈夫抛弃了,她生出了女儿小昆丁,而小昆丁跟她母亲一样,更男人厮混,不在乎家教的管制,跟她妈妈一样没别人骂婊子骚货荡妇。凯蒂一生都在奔波,寻找自己的爱,做自己想做的事,当昆丁投河自尽了,班吉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母亲过世了,黑奴们被遣散了,杰生卖掉了祖宅过上了庸庸碌碌的普通的生活,她却成为了一个德国将军的情妇,风姿卓韵的照片被刊登出来了,是的,她一直在追寻。
      就我个人来说,我愿意说凯蒂是个天使,而不是个妖妇。她是个为自己为自由而奋斗的天使,是个有责任心的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是个不断的挑战着男权和传统的勇士。虽然不知道这挑战这叛逆是否正确,但是她确实是康普生家唯一一个把自由和爱作为自己的追求和信仰并且用一生去实践的人。
      就像前面说的,就连班吉这样一个白痴都觉得失去贞操的凯蒂是肮脏的,想把她推进浴室里洗干净身上的不贞。但是问题是为什么女人就要用“失贞”来形容而男人不用呢?这就是凯蒂向男权社会发出的挑战。为什么男人可以四处风流而女人却必须守身如玉?为什么性欲同样的存在于男人和女人身上而男人可以去烟花之地尽情纵欢而女人却必须把自己所在深深的宅院里?诚然,跟凯蒂在一起的大多出男人都是为了追求性而不是爱,但是凯蒂确是为了追求爱。她从小缺乏爱,她需要爱与被爱,她讨厌陈旧腐朽的制度和传统,她认为自己有追逐爱的权利。于是她走了,她去人间追求真爱了,且不论她追求到了没有,至少她去做了,她一直在追逐着。
      在康普生家,凯蒂是唯一一个一直在着白痴弟弟班吉的人,却被一群不会爱不知道爱是什么的人指责她不贞,“贞”是什么?是男人的虚荣心的产物还是男权社会里为了满足男性占有欲的必需品?
      凯蒂一直在反抗,虽然她身边的人不爱她,她却一直在追求爱。无论这期间她收到了多少伤害多少打击,她都坚持不懈的在追逐。跟别人偷情也好,未婚先孕也好,做别人的情妇也好,凯蒂只是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所以即使被丈夫抛弃,被家人抛弃,她依然坚强地站立着,坚强地寻找着自己所追求的事物,无论对错,她只是按照心中的信仰来做罢了。而这样的勇气,正式那些对着凯蒂指手画脚蔑视辱骂的假惺惺的人们所不具有的,他们没办法照着自己的信仰去义无反顾的追逐,于是他们选择像个可笑的懦夫一样辱骂和瞧不起那些为了爱和自由而努力撞得头破血流也要把面前的高强撞碎的人们。
      凯蒂不是在缺乏爱的家里长大了出来然后不听的在追逐爱的赝品。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爱,追逐自己定义的未来。无论对错,那些还没做的人都没有资格去辱骂做错了的人,何况那还不一定是错的。
      相比起母亲,凯蒂是个有责任心的母亲。她爱她的女儿小昆丁,即使再冷漠的家人拒绝了她和女儿的往来以后,她依然每月寄出赡养费,想方设法的来看望自己的女儿,即使她知道会被杰生骗一把,但是她还是做了。当杰生第一次欺骗了她第二次她找到杰生的时候,我从文字里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可爱和坚强,她带着面纱,在杰生无赖一般的话语中,只顾站在那儿盯着杰生,“像打摆子似地浑身乱颤,双手紧握,像是在抽风。”杰生下一次见到凯蒂时,“我就告诉她,假如她再走迪尔西的门路,母亲就要让迪尔西滚蛋,把班送去杰克逊,自己带了小昆丁上别处去。她瞪大眼瞧了我好一会儿。附近没有路灯,我看不起她的脸。可是我觉得出来她是在看我。我们小时候,每逢她为了什么事生气却又无可奈何时,她嘴上总是这样一抽一抽的。上嘴唇一抽搐,她的牙齿就会多露出一些,在这整个过程中她总是一动不动,像根石柱一样,连一丝肌肉也不动,除了上唇翘得越来越高,牙齿露得越来越多,缺什么话也不说。临了她光是迸出了这几个字‘好吧,要多少钱?’”想着凯蒂的表情,我不免觉得可爱的笑了出来,又为她感到无比的无奈而变成了苦笑。
      凯蒂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可爱的女人。她反抗这男权社会所给予的压力,为了自己所追求的事情去努力,且不论是否正确,至少她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知道自己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追逐理想的人。就连白痴班吉潜意识的认为凯蒂失去了贞操是一件无比罪恶的事情,可想而知凯蒂是在盯着多么巨大的压力。不过她总是会好的,她会把那些咒骂她的人远远的摔在身后,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当昆丁死去、杰生一头扎进庸碌的世俗生活时,她还在优质的生活里寻找着自己的爱,无论那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道德,符合伦理,无论如何,那只要是她所追求的爱,她就会义无反顾。这是一种价值观。无论你是否认同,那都是一种敢于穿破传统的尝试,只要动机善良,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
      这就是凯蒂,福克纳心中的天使,亦是许多人心中和笔下的天使,亦是许多人价值观念中的妖妇。但是无论如何,她都作为凯蒂存在在那里了,作为一个地标似的人,一个突破价值观念和传统道德的人,怀抱着自由和爱,勇往直前的以向前的状态昂首挺胸地迈着步子。十年后,二十年后,一百年后,两百年后,凯蒂依然存在,就像永远的杰生康普生一样,凯蒂康普生,我相信也会是一个永恒的存在,不同的是凯蒂会作为一种希望,一种象征,一种在时间的流里保持着微笑并且上扬着头颅的特殊隐喻。
      
      康普生家的故事就此结束了,其实要说还有许多可以去解剖去思考的,无论是人性,还是制度,无论是社会,还是种族,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一部作品之所以伟大,我想便是在于你能在里面寻找到世界的写照,生命的写照,过去现在未来的写照。它能引发你的共鸣,无论那共鸣来自你心中的哪一跟弦,都是来自灵魂的颤动,都是上帝的启示,启示我们去思考,去揣摩,去改变,去寻找。
      我想故事结束得很恰到好处,恰到好处的绝望和恰到好处的希望同时存在着,并且恰到好处的拉下帷幕把问题抛向空中,就像演出结束一样,满天礼花一样的金光闪闪的答案的碎片飞舞着,人生就是如此,去寻找,去拼凑,虽然你不一定能找到,不一定能够平凑完全,但是我想只要努力寻找过了那就行了,等到一切归于沉寂,时代的变迁空间的变换时间的流逝都会以一种毫无疑问的绝对的力量压倒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上。就像把望远镜架在旷野里仰望星空时的那种感受一样,虽然美丽的阳光一定会再升起,虽然花儿会再开放,但是你我是什么?杰生康普生会永恒的活下去,凯蒂康普生也会,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他们无非是班吉严重的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东西罢了,甚至还比不上睡眼惺忪时眼前的一团火光。
      
      麦克白:那哭声是为了什么?
      西登:陛下,王后死了。
      麦克白:她反正是要死的,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听到这个消息。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的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是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道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就像一场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任何意义。
  •     《喧哗与骚动》分为四章,以不同的时间作为标题。第一章是1928年4月7日,第二章是1910年6月2日,第三章是1928年4月6日,第四章是1928年4月8日。前三章中每一章都有着一个人物,福克纳借着他们的视角来讲述康普生家族的衰败历程,但是由于在讲述中穿插了过多的意识变换与心理活动(作者有时用不同字体区分现实与意识,有时又根本不加区分,纯粹靠读者自己把握。写意识时根本不加标点),第一次读难免要一头雾水,而第四章也就呼之欲出,使用全能视角来为全书收尾,也大致解决了前面部分的谜题。可以算作一把钥匙。另外,这本书之所以被众多评论家奉为创作技巧的教科书是绝对不乏理由的。除了叙述多角度的变换,还有叙述时间的倒错——如各章标题显示的那样,福克纳在小说中只用了四天的表面跨度便讲述了一个家族漫长的衰亡历史,而这四天却又是按照着“3124”的顺序安排好的,这样就首先营造了一种时间的混乱感。
      
      读者的疑惑恐怕是必然的,叙述角度的不同与叙述时间又是如此紧密地联系着——第一章是康普生先生的小儿子班吉在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他三十三岁生日那天发生的事。班吉是个先天弱智的孩子,智商仅仅相当于三岁孩童,往往一个词就会引起他的回忆。在断断续续的记忆中,班吉脑中的意识为读者大略勾画了康普生家族成员——班吉与他的大哥昆丁、二哥杰生,以及他最喜欢的姐姐凯蒂的童年。 表现意识流最适合的地方说来不外几种,或者是孩子,或者是白痴,班吉无疑十分适合用来集中展示这种混乱的心理活动。但是在这背后,读者参与到作者的写作之中——这也是福克纳本人愿意看到的,就能看到汩汩渗出的却是一种弟弟班吉对凯蒂的温情,这与第二章的绝望,第三章的暴怒,第四章的苍凉都是截然不同。班吉在全书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物,这样的人物设置也就使他成为一份参照。十八年间,因为智商的并无改变,班吉身边的玩伴都换了三轮,但阅读时出现在读者眼前的他却似乎永远是个孩子。书中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只会在不高兴时发出哼吟与嚎叫。这就恰恰使他成为一面镜子,不加掩饰地映出了身边人物的种种面目。   
      
      第二章是昆丁在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一天的行动。如果说班吉的自我视角中繁复出现的过去意识是因为他的先天问题,那么在第二章中达到全书高潮的意识流表现,则源于昆丁回想到凯蒂的沉沦(包括了他与凯蒂失贞与举行婚礼前后的几次谈话)而泛起的强烈自杀念头——顺带也就托出了凯蒂失身的前因后果。这一天即是《喧哗与骚动》全书叙述时间之始,也是昆丁自杀的日子。全书意识流表现达到高潮的正是昆丁自杀前因为回忆而导致的近乎不停的心理跃动。作者在此书出版十五年后,为《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的附录《康普生家:1699——1945》中,透露了当时昆丁之所以认定自己不得不死的原因——“他倒不是爱他妹妹的肉体,而是爱康普生家的荣誉观念。”书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康普生先生给了昆丁一座祖传的钟表,但又对他说:“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荒谬的reducto absurdum…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作为被自己那充沛的悲观厌世与家族荣誉观念的父亲唯一影响的人,在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昆丁,潜移默化之中已然化身为了家族观念的化身,与自己的父亲相比甚至有之过而无不及。他爱的不是妹妹,而是妹妹的贞操,或者说,他爱的是自己整个家族世袭的古老荣誉,而妹妹凯蒂的失贞即如同处决他自己。因此,被“长老会那套万劫不复的天谴的说教深深吸引”的他可以为了保全这份古老的荣誉而死。也可以认为,他在遍寻解救的方式无着后,即便对自己父亲说妹妹的贞操是被他夺走也无法拯救他心中正在沉陷的家族荣誉后,他就选择了死。在昆丁看来,“靠了这种手段,不用麻烦上帝,他自己就可以把妹妹和自己打入地狱,在那里,他就可以永远监护着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第二章写的是昆丁一人在大学附近的见闻,我们与其说他是为了自己失贞的妹妹自绝,不如说他是对这个正在没落的家族感到绝望至极而死。昆丁是一种腐朽观念的殉道者,而他的结局也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十八年后康普生家族不可避免的崩坏,即如昆丁自己那“干脆纵身一跃,舍弃一切,向无底的深渊沉沦。”
      
      第三章写的是凯蒂的二弟杰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的事。此时,凯蒂已经离家出走,把自己的私生女小昆丁留在家里,昆丁也死了十八年,而班吉白痴依旧。康普生家族于杰生而言大权在握,他正依靠自己的事业支撑着这个正在摇摇欲坠的古老家族。在全书中,杰生的处境是最悲惨的,但也是作者有意刻画的恶人形象。在以个人的视角推动情节的前三章中,“杰生部分”中回忆的跨度时间最短,意识出现的次数也最少。作者的用意也是很明显的,班吉在意识中不断出现的凯蒂是因为她与自己的关系最亲近,昆丁不断回忆起自己与凯蒂在一起的日子,是因为凯蒂的不贞打破了他赖以生存下去的信念,而杰生之所以较少想起之前的日子——内容也不外是父亲卖掉最后家产供自己的大哥去哈佛上学,凯蒂结婚花掉大量财产,正显示了他的个性:自私冷酷与吝啬鸡贼。说来这也并不能完全指责杰生本人,他同样是美国南方道德精神破产的殉葬品而已。待到杰生成人后,过去可供自己哥哥姐姐挥霍胡闹的家庭财产已然被挥霍一空,他不得不要养活自己的弱智弟弟,母亲,姐姐的私生女(虽然有凯蒂每月都会汇款),以及几个黑人家佣。他的无情残忍是显而易见的,用几张免费的剧票戏弄下人,对外甥女小昆丁和姐姐凯蒂的剥榨,对自己母亲的冷嘲热讽(“我不能白白养活满厨房的黑鬼,也不想把州立精神病院的一年级优等生硬留在家里。血统高贵,我说,祖上出过好几位州长和将军呢。幸亏咱们祖上没出过国王与总统,否则的话,咱们全家都要到杰克逊去扑蝴蝶了呢”)。他的变态性格为家族现状坐实,而杰生的这种性格不仅无法拯救他的贫困,也难以拯救自己家族的衰落。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也都是自己,但他不得不要承担着整个家族的继续运转。他的处境显而易见也是最悲惨的,被自己外甥女夺取自己辛苦积攒下的财产(包含了大量不义之财),却无法实施报复。围绕杰生的永远是邪恶与悲惨的无限轮回。我们无法解释清楚是哪一方开启了另一方的潘多拉魔盒,也不能确定究竟什么能够终结这种可怜的生活局面。昆丁可以一死了之,在地狱中保全他妹妹的贞操与自己全部的家族信念;凯蒂可以一走了之,在异乡孤苦伶仃的生活为自己年轻时放荡不羁的经历做着救赎,而杰生却什么也不能做,他只能继续用尽心机地积聚钱财,并为为这个家族的衰亡做着殉葬。第三章因此而言可以被视为杰生的“死”——生存对他而言在凯蒂失贞,昆丁自杀后,就幻灭为一场不会停止的奔波。他曾说:“一八六五年,亚伯•林肯从康普生一家手里解放了黑鬼。一九三三年,杰生•康普生从黑鬼手里解放了康普生一家。”是的,他是无辜的,也是悲惨的,因此他的形象也是邪恶的。
      
      第四章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也是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四个章节中标注的最晚时间。作为全书的终结部分,尽管作者是以全知全能的角度进行叙述,但第四章无疑属于康普生家族的老女佣迪西亚眼中“后来的事”。这一部分包含了三个互相穿插的纯粹故事:小昆丁夺走舅舅杰生财产后的出逃,杰生发现后的追捕寻找但以无果告终,家族中的黑佣去教堂参加礼拜。这是完美的三段式叙述,不再包含意识行为,作者的叙述也从人间眼光一跃而俯视人间。三个故事的收尾相接:小昆丁的出走直接导致了杰生的暴怒追捕,而以迪西亚为主的几位黑人在教堂接受礼拜的圣歌结尾,则意味着作者不再从人世间寻求南方衰落破败的根由,那是几乎无穷的循环,作者把救赎寄托给了宗教,或者说把希望放在了老黑人迪西亚代表的黑佣身上。福克纳的这本小说全篇都是阴暗潮湿的南方背景,人性的黑夜也在故事中表露无遗。如果说福克纳对康普生家族有何希望,或对整个南方分崩离析的种植园家族有何看法,他留下的唯一火光就是这位迪西亚。《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的颂歌》中有云:“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这段文字又何尝不是迪西亚的真实写照。由此迪西亚获得了一种平静得有些悲哀的环境中令人震撼的圣母形象。
      
      《喧哗与骚动》的题目出诸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但福克纳又在书中描述那个被白人遮蔽的群落时写到:“他站在那头廋得像兔子一样的骡子旁,人和兔子都那么可怜巴巴、一动不动、很有耐心。列车拐弯了,机车喷发出几下短促的、重重的爆裂声,他和骡子就那样平稳的离开了视域,还是那么可怜巴巴的,那么有永恒的耐心,那么死一般的肃穆:他们身上既有幼稚而随时可见的笨拙的成分也有与之矛盾的稳妥可靠的成分这两种成分照顾着他们保护着他们不可理喻的爱着他们却又不断地掠夺他们并规避了责任与义务用的手法太露骨简直不能称之为狡诡他们被掠夺被欺骗却对胜利者怀着坦率而自发的钦佩一个绅士对于任何一个在一场公正的竞赛中赢了他的人都会有这种感情,此外他们对于白人的怪癖行为又以一种溺爱而耐心到极点的态度加以容忍祖父母对于不定什么时候发作的淘气的小孙孙都是这样慈爱的。”以迪西亚为主的黑佣身上的忍耐恩慈,与怜悯包容,是康普生家族的最后的希望,是在南方世界中个人一生中表露无遗的绝望感唯一可获救赎的途径,也是福克纳通过十数部小说中创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莹烁的孤独闪光。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展现了自己成熟的艺术流小说技法,但也有大量象征隐喻,哲学思考。他有意设置的时间错乱并非是在炫技,康普生家族的衰落之景正是凭依福克纳对时间的思考才逐渐展现于读者眼前。昆丁对于时间是极度敏感,以致在自杀前要摔坏钟表才能安心死去,而他的父亲康普生先生虽然早早察觉到人无法战胜时间,但也无力挽救自己与整个家族的逐渐沉没。这些都体现了时间与这个家族间的密切联系。他们是没有未来的,沉湎在过去中痛苦不已,因而也丢掉了现在,但钟表的齿轮声正让人意识到自己存在于这绝望的“现在”之中。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杰生,他们的意识都不受自己控制地反复穿梭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回忆的出现加深了此刻的悲哀,而后者又通过停滞不前的发生呼应了过去。他们是没有未来的。无论是在过去死去,还是在现在自绝。对于福克纳本人而言,人不是依赖对将来的希望活下去的,相反,人当下的行为是无法与记忆和过去斩断联系的:人是活在过去的。不按时间顺序的巧妙叙述便达成了这种效果。就我阅读范围所及,福克纳的叙述技巧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在《喧哗与骚动》中找出一个统领全篇的人物,凯蒂无疑是唯一的答案。作为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这本小说中的四个章节都是围绕着凯蒂发生的。凯蒂在某种程度了被作者赋予了掌管康普生家族生死的权力。再者,如果这本书中有一个对立,或者说扮演了善恶间冲突的角色的,则是凯蒂的弟弟杰生与康普生家族的黑人管家迪西亚。福克纳用了整整一章张扬了杰生的恶,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他那冷酷自私的嘴脸,但是读完全书后留给我的印象却很淡漠。好像是我们在世间已经目睹或者行使了太多无用的恶,作者的真正用意倒仿佛是为了给读者展示一点人世间仅存的善意。福克纳的伟大说来不仅是开创了一种崭新的叙述角度,或者说作为意识流小说的鼻祖,他在《喧哗与骚动》这本书中展示家族衰落历史的无情远不如马尔克斯,后者在《百年孤独》结尾直接用一场神秘莫测的飓风把倍受诅咒的布恩迪亚家族所在的马孔多小镇从地图上抹去,而福克纳则仅仅写下了康普生家族中众人的死去与失踪,他只留下了一个迪西亚。这是福克纳的一点有情,但恐怕简简几笔写下的迪西亚更为我们所记得,鼓舞着现世已经不堪同情的人们,继续寻找那些或多或少值得为之生存下去的意义。
      
      2012年11月14日
      
      
      附录
      《<喧哗与骚动>摘抄》
      
      “他说,童贞这个观念是男人而不是女人设想出来的。父亲说,这就跟死亡一样,仅仅是一种别人都有份的事儿,我就说了,光是相信它也是没什么意思的,他就说,世界上一切事情之所以可悲也正在于此,还不仅是童贞的问题。于是我就说,失去贞操的为什么不能是我,而只能是她呢,于是他说,事情之所以可悲也正在于此;所有的事情,连改变它们一下都是不值得的,而施里夫说,他不就是光会追逐那些小骚娘们吗,我就说,你自己有妹妹没有?你有没有?你有没有。”“在老家八月底有几天也是这样的,空气稀薄而热烈,仿佛空气中有一种悲哀、惹人怀念家乡而怪熟悉的东西。人无非是其气候经验之总和而已。这是父亲说的。人是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的总和。不义之财总要令人嫌恶地引导到人财两空上去:一边是欲火如炽,一边是万念俱灭,双方僵持不下。”“于是他说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看着邪恶暂时得逞其实它并不能永远于是我说它也没有必要占上风如此之久对一个有勇气的人来说于是他说你认为那是勇气吗于是我说是的父亲你不认为是吗于是他说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仲裁者不管你是否认为那是勇气反正它比那行动本身比任何行动都重要否则的话你不可能是认真的于是我说你不相信吗我可是认真的于是他说我看你是过于认真才这样要使我震惊否则你是不会感到万不得已非告诉我你犯了乱伦罪不可的于是我说我并没有说谎我并没有说谎于是他说你是想把一桩自然的出于人性所犯的愚蠢行为升华为一件骇人听闻的罪行然后再用真实情况来祓除它于是我说那时要将她从喧闹的世界里孤立出来这样就可以给我们摆脱掉一种负担而那种声音就像是从来没有响过一样于是他说你当初是存心要她干的吧于是我说我当初害怕这样做我怕她会同意这样以来就没有什么好处了可是如果我能使你相信我们干了那样的事那么事情就会真的是那样了而别人的事就会不是那样而整个世界就会喧叫着离开我们于是他说唔关于那另外的一件事你现在倒也没有撒谎不过你对你自己内心的思想对普遍真理的那一个部分亦即自然事情的递迭次序以及它们的元音仍然蒙然无所知这些原因使每个人的头上笼上阴影包括班吉在内你没有考虑到有限性的问题你在考虑的是一种神化的境界在这种境界里一种暂时的思想状态会变成匀称超出肉体之上它不但意识到自己也意识到肉体的存在它不会完全抛弃你甚至于也不会完全消灭于是我说暂时的于是他说你不禁要以为有一天它再也不会像现在那样地伤害你你似乎仅仅把它看成是一种经验使你一夜之间头发变白不妨这么说可是一点也不会改变你的外貌你在这些情况下是不会做这件事的这将是一场赌博奇怪的是这种被不幸事件所孕育的人每一下呼吸都是一次新的投掷所掷的骰子里早已灌了铅肯定对他不利这样的一个人还不愿面对最后的判决其实他事先早已知道他是迟早要面对的不必试用种种权宜之计包括用暴力也包括连三岁孩子也骗不过的小手法直到有一天再极度厌恶中他孤注一掷盲目地翻开一张牌不管是谁即使是在失望或悔恨或失去亲人时袭来的第一阵盛怒之中也不会这样做的只有等他认识到即使是失望或悔恨或失去亲人对于一个阴郁的赌徒来说也并不特别重要时才会这样做于是我说暂时的于是他说很难相信一种爱或一种哀愁会是一种事先没有计划便购买下来的债券它是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自己成长起来的而且是事先不给讯号就涌进了自己的记忆并被当时正好当道的任何一种牌号的神所代替的不你不会那样做的直到你开始相信即使她也是不大值得为之感到失望的于是我说我是永远不会做那样的事的没有人知道我所知道的事于是他说我想你最好马上就到坎布里奇去你或者先去缅因州呆上一个月如果你节约些钱还是够用的这样做也许是桩好事因为精打细算地使用每一个子儿比耶稣治愈了更多的创伤于是我说就算我能理解你的用意我下一周或是下个月在那儿是会很理解的于是他说那你就该记住你进哈佛是你母亲毕生的梦想从你生下来时起她就怀着这样的希望而我们康普生家的人是从来不让一位女士失望的于是我说暂时的这样做对于我对于我们大家都是有好处的于是他说每一个人是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仲裁者不过谁也不该为他人的幸福处方于是我说暂时的于是他说这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一个词了世界上别的什么也没有这不是绝望直到时间还不仅仅是时间直到它成为过去。”
  •      It is obvious that William Faulkner has an unhappy recollection of the past world, but he had no ideas about how to deal with all of these problems. Then we find chaos in this novel. Benjy,as the first major character we'd met, is an idiot. I guess, maybe one of the main reason why Faulkner wanted to write this novel is that he wanted to explore the deepest consciousness of an idiot. Certainly the family's decline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eme in Faulkner's novels, but as an ordinary reader, I think I now lack knowledge to notice the great significance of Faulkner's southern society of America.Furthermore, the decline of a family, in this novel, is not very distinct. We just see some strange people, they laugh, cry,love and die.
       I like the description of smells in this novel, especially in Benjy's memory. "Caddy smelled like trees." Although he is an idiot, we can read the very deep unhappiness on his mind. And most importantly, he didn't know what happened, the only thing he could do is crying. This is also the most sad part of this novel.
       It is never easy to get into Benjy's world, because we are very well. But I can not stop thinking about Ben's sadness, I also asked myself, "If I were an idiot, what would I feel? And what kind of sadness it is?"
       Maybe Benjy feels hurt too.
       Like a blues singer, Faulkner had sung a very sentimental song.
  •      凭着记忆写书评合不合格?
      
        其他不说,至少用在《喧哗与骚动》《追忆似水年华》乃至《尤利西斯》这类书上不过分。这种书本来就是记忆、意识流和强力的跳跃。如果我要写一篇书评,非得把那本书重新看一遍不可;那作者写这些回忆的天书,难道还要主人公一遍遍重活吗?
      
        好吧,我只是在为遗漏和模糊找理由。我要着急写完这个书评,干这项我并不喜欢也并不擅长的事情是为了什么,我已经不知道。所以我更不能为了它再去做什么。只让我急匆匆完成好了,凭借印象。
      
        喧哗与骚动,Sound and Fury,旧译声音与疯狂。打开回忆之门,跳出来的除了声音就是疯狂了。那些柔情蜜意,都要细细寻找才能得到。天下但凡美好东西皆如此。一本书让你在某个时间或空间想起来了,而且事隔很多年,多到想不起来,那这本书就赢了。赢了你的惶恐和浮躁,赢了你这些年碌碌无为或者飞黄腾达,赢了你所在世界的各种表象,透过内里直达心灵。
      
        我一直愁这个周六要上什么书。我看着书架找啊找。找那个灵感和快感。那个费劲。后来我躺在床上,眯着眼睛,忽然想起来网上那个烂俗又不得不承认很打动人的一段话,大意是要是醒来发现还在高中同桌正笑话你睡过去那该多好。那该多好。窗帘露出一道缝,凉风吹进来,尽管现在白天长了但夜晚还是会来。那该多好。一到这时候我就总在回忆十年前的事情,比如十五六岁回忆五六岁的时候。那该多好。我回忆烦了,又没法控制,然后发誓向前看吧再也别回头了。有那么五六年,奇迹一样我真的再也没犯过这回忆病。那该多好。我觉得自己冷漠了,淡然地让人讨厌,所以我又后悔了。我没法再“那该多好”了。
      
      
  •     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用来考验耐心和智力倒是不错。尤其第一章——“1928年4月7日”,迷宫似的文体,有点让人找不着北。如果没有①②③的提示,可能影响理解,当然无视①②③也行,不过这样一来,就得多花时间,比如回过头,带着疑问寻找不知断裂在何处的某个情节的“线头”,或者,不管是否“云里雾里”索性一路读下去,也可能在阅读中猛然领悟作者的意图。
      
      为什么说这些?你可能觉得奇怪:我们是读小说,不是猜哑谜。如果是刚刚翻开书的读者,脑子里冒出以上念头,一点儿不奇怪。第一章,“1928年4月7日”,整整75页,都是一个叫班吉的人的所见和回忆。如你知道的那样,班吉是一个白痴。既然是白痴,他的思绪有些混乱也无可厚非。可福克纳偏偏不是以作者的视角来述事,而是仿佛把一根导线直接连上班吉的大脑,作者隐藏,独独来一个班吉式自白。所以作为读者,你想要抓住一个“跳来跳去的思绪”可就有些难度了。
      
      1928年4月7日,班吉三十三岁。三十三年生活,在班吉的记忆里留下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而就在这一天,它们像无数电影镜头在班吉脑海里闪回,福克纳只是履行了一个“记录”的职责。对读者来说,理解的难度是片段的不连贯,既不按时间顺序,也不循情节走势,而是毫无逻辑地在几个事件,几个场景,现实和回忆之间切换:凯蒂结婚,凯蒂成人礼,凯蒂放学,奶奶去世,大哥昆丁自杀,父亲杰生先生去世,与凯蒂女儿小昆丁相遇……前一秒钟,班吉的思绪还在这儿,下一秒也许就跳到了那里。
      
      我猜想,作者如此落笔,一方面可能是为班吉的智力原因考虑,另一方面,其实,人这一辈子,遇到的事多半是相似的,换种说法,人们一直在重复生活,有时候梦到一个地方,一件事,总会觉得,天哪,好像以前来过,天哪,仿佛曾经经历过,所以班吉由一件事情联想到另一件事,由一个场景勾起对另一个场景的回忆,也情有可原。
      
      而且,对一个“思绪”来说,即使如我们在书上见到的那样“令人费解”,也完全符合自然规律,因为谁也没有规定回忆只能完整地让过去一件事情从头至尾呈现,它完全可以由一句话,一个场景,马上从一个事件跳进第二个事件,甚至第三个事件。这就是所谓的意识流,像河流一样滚滚而下的思绪。作者作为局外人,不会中途“跳出来”跟你说:听好了,我要讲另一件事了。不太可能。所以,作为“意识流”面前的一位听众,也就是读者,必须具有耐心,苛刻一点,必须是一个聪明人。不然,听不到一半,保证会跳起来:你在说什么梦话!
      
      当然,也只有耐心的读者才能体会“班吉式自白”的迷人,你只要看下去,慢慢地,就不需要①②③的提示了,好像腿脚不灵便的人走在路上,不知不觉扔掉了拐棍,我们已经有能力分辨:哦,班吉这家伙说的是哪门子事。
      
      班吉这个人物在小说里的功能犹如一部刻录机。旁人都在成长,变老,唯有他,智商永远停留在“三岁”。三十三年间,他的玩伴换了三轮,连姐姐凯蒂的私生女小昆丁都长到了谈恋爱的年纪,三十三岁的班吉还是三岁的样子,动不动就嗷嗷直叫。那么,为什么说他是刻录机呢?
      
      因为在一个白痴面前的表现,对待一个白痴的态度,恰好能还原一个人的真实面貌和心性。你以为他听不懂,你以为他好坏不分,也不具有一个正常孩子的喜恶情感,就像在一个婴儿面前我们往往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而这正好能把一个人的真实思想反映出来,就像在一面镜子前,人情冷暖,善良邪恶总会淋漓尽致地显现。班吉刻录了他面前的一切。黑厨娘迪尔西的善良,姐姐凯蒂的善良,哥哥杰生和母亲的自私冷漠,连那些作为玩伴的小黑人,那种带着班吉玩时情绪里的勉强、轻蔑和不屑,全都表露无遗。
      
      不过,在还原一个场景的同时,福克纳没有发表任何见解,我们在文本里找不到作者的影子,那里只有班吉的一双眼睛,借着班吉的眼睛,忠实记录正在发生或者曾经发生的一切。好像罗伯·格里耶的小说走的也是这个路数?
  •   需要静下心来阅读的作品
  •   试过几次没读进去
  •   不过LZ名字忒矬
  •   ls你曾经也叫吉姆
  •   不一样吧,我那是美国名儿,你这是日本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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