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的石头

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刘毅  页数:260  字数:1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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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他山的石头(中国近现代法学译著研究)》由刘毅所著,本书对近代以来中国法学译著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试图透过百多年来法学译著的发展历程观察法学学术的演变轨迹,从中寻找法学译著与中国法律现代化之间深层次的内在关联和意义,从而更为深入地、多方位地反思中国法治的现状和未来。知史而鉴今,对中国近现代法学翻译事业的历史回顾,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建构中国法治文明的意义与使命。

作者简介

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访问学者。译著有:《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布莱克威尔法律与社会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比较法、宪政理论与法律社会学。

书籍目录

序  言
第一章 清末法学译著(1839~1911)
第一节 “睁眼看世界”
第二节 西学东渐与思想启蒙
第三节 修律变法与预备立宪
附:清末译著目录
第二章 民国法学译著(1912~1949)
第一节 继承与发展
第二节 国家与宪法
第三节 法哲学与法律史
第四节 “六法体系”及其他
第三章 革命时代的法学译著(1949~1978)
第一节 革命与法律
第二节 “向老大哥学习”
第三节 苏式法学与法制一
附:革命时代的法学译著目录
第四章 改革时代的法学译著(1978~2011)
第一节 新启蒙与法学复苏
第二节 市场经济与法治转型
第三节 新世纪与法译繁盛
结论
附录
《法律与革命》中译十五年
西法东渐与法学翻译
“合法性”与“正当性”译词辨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历史学家余英时先生曾将佛教义理融入中国的过程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汉末至4世纪之末,为“格义”时代;第二阶段从鸠摩罗什401年在长安译经至唐代的玄奘、义净和不空,是大规模而有系统的翻译时代;第三阶段从隋唐到宋代,是中国人在思想上消融佛教并进而独立创造的时期。从华严宗、禅宗过渡到宋代的理学,就进入中国思想体系完全独立发展的阶段了。也就是说,自汉末至宋,经过千年演绎,代代耕耘,佛教义理终于从一种他山之石变成华夏思想,成为我们自家传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传统中国文化亦因之而增益良多。 与余先生之论相类似,思想史家金观涛、刘青峰在其新著《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中,也提出了中国当代政治观念的形成所经历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洋务运动时期,其特点是用中国原有的政治文化观念对西方现代观念的意义进行选择性的吸收。如果某西方现代观念对中国传统观念而言是全新和陌生的,则会出现对该观念的拒斥。第二阶段是从甲午后到新文化运动前的二十年(1895—1915),这是中国人以最开放的心态接受西方现代观念的一个时期,也是大量西方新观念传入中国的时期,这一时期对西方观念的理解相较上一阶段更接近西方原意,因此此时期被称为学习阶段。第三阶段是新文化运动时期,特别是1919年以后,此阶段的特点是对所有外来观念的消化、整合和重构,并将这些观念定型为中国当代观念,因此这一阶段可称之为重构时期。简而言之,这三个时期可以被分别定义为:选择性吸收阶段,学习阶段和重构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第三阶段的观念重构,其结果却是喜忧参半,好的一面是那些来自西方的观念逐渐被中国化,转化为中国人自己能够理解且接受的观念,但负面的效果在于,这样的一种重构和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曲解或误解该观念的原有意义,使得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因观念的扭曲而延宕颠簸。 西方法律制度与法学观念传入中国同样经历了颇为曲折艰难的历程,法学翻译事业的命运走向也正是这一历程的体现。纵观这一百多年中国法学翻译事业的演变轨迹,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条之字形的路径,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曾经走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弯路,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停滞与中断,对于法治本身的认知和接受也有过反复和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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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的石头:中国近现代法学译著研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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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是博士后的报告,作为书目索引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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