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法律法规手册

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  作者:《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法律法规手册》编委会 编  页数:755  

内容概要

  为了满足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考生的需要,指导考生全面熟悉地掌握知识点,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我们专门组织证券合规方面的专家、学者编写此书。《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法律法规手册》包括了常用篇、证券公司管理规则篇、证券公司业务规则篇这三篇内容。

书籍目录

一、常用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l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l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印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06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5年lo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l998牟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

章节摘录

插图: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 、第二节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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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不过 合规好难啊 有没有一起考的兄弟姐妹啊 欢迎讨论
  •   送给她的,希望她能成功。
  •   才拿到书,看了目录,分类相当细致,对于我这种懒于自己查找法条的人来说实在太合适了~~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
  •   质量很好,不错,下次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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