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共5册)

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阮齐林 等编著,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  页数:共五册  

前言

怎样才能让司法考试对你而言不再是脑筋急转弯式的考试呢?适当做些练习是必要的。练什么?司法考试无非是测试法律条文的记忆与适用,即所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解决问题时,首先需要掌握法律准绳,然后再适用于案件(事例)。因此,练习就有两种类型:其一是法律条文,即练习对法律准绳的掌握;其二是案例,即练习将法律准绳适用于具体事例。练习法律和案例哪个更基本呢?当然是通过练习熟悉法律更基本。因为熟悉法律是正确解答案例的基础,心中没有法律准绳,不可能正确适用法律解决案例。练习法律和案例哪个更有效呢?当然是通过练习熟悉法律更有效。因为法律条文是有限的,通过一定的练习就可以掌握。而具体的案例是无限的,千变万化的,即使通过练习也难以穷尽。因此,练习好对法律本身的理解和掌握,是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解决之道。我见过有些考生热衷于收集、钻研各种疑难案例,并为得到确切的答案而“上下求索”。这种精神固然可贵,但应对法律考试却不得法。因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得一解答,也只是一个个案解答而已,并无普遍的指导意义。更有一些考生,连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一无所知,就投入到各种案例的解析之中,最终不能形成正确的、系统的知识。对这些考生而言,恐怕还是要退一步,先把法律练熟了,再考虑练习案例。而练习案例,也应围绕法条的熟悉和理解。在有法律根基的基础上,适度训练一下应变能力。看看历年试卷,存在大量的测试法条本身记忆、理解的试题。解答这样的试题,熟悉法条是极为有效的。还有一些试题,只需要对法条有基本的理解就可简单得出正解。当然,也有一些疑难的事例,不能仅仅依靠死记硬背法条解决。

内容概要

看看历年试卷,存在大量的测试法条本身记忆、理解的试题。解答这样的试题,熟悉法条是极为有效的。还有一些试题,只需要对法条有基本的理解就可简单得出正解。当然,也有一些疑难的事例,不能仅仅依靠死记硬背法条解决。

书籍目录

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民法) 民法通则 物权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婚姻法 继承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宪法 宪法 选举法 立法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公务员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刑法) 第一编 总则  一、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目的与犯罪本质、罪刑法定原则   (二)刑法的形式、分类、体系和解说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与解释   (四)刑法和有权解释的时间效力  二、第13条犯罪概念和“但书”(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分类   (一)犯罪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四)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五)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  四、具体故意罪之犯罪构成之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认定  五、排除犯罪性事由  六、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七、共同犯罪  八、单位犯罪  九、刑罚的种类   (一)主刑   (二)财产刑   (三)剥夺政治权利  十、刑罚的具体运用   (一)量刑   (二)累犯   (三)自首和立功   (四)数罪并罚   (五)缓刑   (六)假释   (七)减刑   (八)时效  十一、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编 分则  一、罪刑各论概说   (一)刑法分则和分则条文(正条)的体系、结构   (二)“三要件论”适用刑法认定犯罪的原理   (三)刑法分则构成要件类型   (四)拟制规定与注意规定   (五)法条竞合与适用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五)金融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六、侵犯财产罪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二)妨害司法罪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   (六)破坏环境保护罪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八、危害国防利益罪  九、贪污贿赂罪  十、渎职罪  十一、军人违反职责罪2010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配套金题(商法·经济法) 商法 公司法  【配套综合练习】 合伙企业法  【配套综合练习】 企业破产法  【配套综合练习】 票据法 保险法 证券法 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商业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个人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环境保护法

章节摘录

【配套练习】1.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朱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A.朱某不承担责任,因为他与林某是一种无偿的借用关系B.朱某应当给林某及其子以适当的补偿,否则有失公平C.朱某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D.朱某明知借用物有瑕疵而不加说明,所以承担赔偿责任2.甲是一个夜游症患者,其与乙在某市合伙卖西瓜,并共同居住在丙的一间出租屋中。某晚,甲发病,将乙的脑袋当作西瓜,当摸到乙的耳朵时以为是西瓜上粘有泥土,便拿出西瓜刀试图刮去该泥土。乙在梦中因疼痛惊醒,甲因摸到血迹也惊醒。乙为此花去医药费用2000元,对该费用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应由甲承担,因为是甲的行为所引起的B.应由乙承担,因为甲的行为是非意识行为C.应由甲承担,甲应对自己的人身伤害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D.甲应该给予适当补偿3.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于相距5米左右之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你将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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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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