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

出版时间:1998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作者:(英)里查德.道金斯  页数:386  译者:卢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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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
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社会科学领域内一系列研究部门相继兴起,致力于建立一种达尔文前和孟德尔前派的社会和心理世界的观点。甚至在生物学领域中,忽视和滥用达尔文学说的情况一直令人诧异。无论造成这种异常发展的原因究竟何在。有迹象表明,这种状况即将告终。达尔文和孟德尔所进行的伟大工作已为日渐增多的科学工作者所发展,其中著名者主要有菲希尔(R.A.Fisher),汉密尔顿(w.D.Hamilton),威廉斯(G.C.Williams)和史密斯(J.Maynard Smith)。现在,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人胜之处。凡遇他的观点同已发表的著作的论点有分歧时,他的评论,就象他在指出我的一处谬误时一样,无不一箭中的。同时,道金斯不遗余力地把据以论证的逻辑推理交待清楚,俾使读者能够运用这种逻辑推理再去扩展这些论据(甚至可以和道金斯本人展开争论)。这些论据可以向许多方面扩展。例如,如果(按道金斯的论证)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就一定存在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的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因此,说自然选择有利于神经系统是更准确地反映了世界的形象这种传统观点,肯定是一种关于智力进化的非常幼稚的观点。
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由此引起了一股小小的逆流。例如,有人断言,近年来社会学说方面的这种进展,事实上是为了阻止社会前进的周期性阴谋的一部分,其方式是把这种社会的前进说成在遗传上似乎是不可能的。还有,把一些相似而又不堪一驳的观点罗致在一起,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即达尔文的社会学说,其政治含义是反动的。这种讲法同事实情况大有径庭。菲希尔和汉密尔顿首次清楚地证明了遗传上性别的均等性。从群居昆虫得到的理论和大量数据表明,亲代没有主宰其子代的固有趋势(反之亦然)。而且亲代投资和雌性选择的概念,为观察性别差异奠定了客观的和公正的基础,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展,超越了一般把妇女的力量和权利归根于毫无实际意义的生物学上的特性这一泥潭中所作的努力。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书籍目录

1978年初版序
1989年新版序
第一章 为什么会是人类呢?
第二章 复制基因
第三章 不朽的双螺旋
第四章 基因发动机
第五章 攻击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六章 基因种族
第七章 家庭规划
第八章 代际之战
第九章 性别战争
第十章 欺软怕硬
第十一章 自私的拟予
第十二章 善有善报
第十三章 基因苦旅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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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6条)

 
 

  •     道金斯在第一章中讲过不准备论证的三个原则: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第二点。在本性对教养的争论中,本书不支持这一或那一立场。第三点是,不对人类或其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只在举例说明时,我才使用有事实根据的细节。
      这三个原则在第一章就把最容易引起人道主义者瞎嚷嚷的地雷给排掉了,就如同这么一个表演开始,先把扰乱秩序的观众清除出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者就只能把矛头对准书里的观点和论述,如果那些反对者没有本书作者所显示的逻辑能力的话,估计就只能干跺脚了吧。
      道金斯的逻辑论证非常严谨,每谈到一个新的观点,往往事无巨细,把所有小的地方顾及到,这样在某些细节上就显得啰嗦,这也是逻辑的一种坏处,为了照顾论点的可靠性,只能牺牲可读性。
      他在这本书里,借用了很多他的同事的理论,来构建自己完整的自私的基因的理论。从分子DNA开始,到个体之间的进犯行为,到基因的道德,到亲代与子代的博弈,到夫妻双方的博弈,再到与同伴互助的博弈,最后到可以说是最具有开创性的理论——模因论。
      
      下面就开始贴自己读到的一些东西:
      分子DNA层面:
      基因进化的三个方向:更长寿、生育力更强、更准确。
      
      进犯行为:
      史密斯的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简称ESS),定义:凡是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的好处为其他策略所比不上的,这种策略就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或 ESS。
      ESS种群的稳定倒不是由于它特别有利于其中的个体,而仅仅是由于它无内部背叛行为之隐患。
      个体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受到惩罚,这种策略就因之称为 ESS。
      在讲述ESS时提的鸽子和鹰的例子,以及其中可能采取的策略:每一个体事实上可以采用一种还击策略、试探性还击策略以及鸽子策略三者相混的复杂策略。
      
      消耗战中的策略:
      “史密斯所思考的另一类战争游戏叫作“消耗战”。可以认为,这种“消耗战”发生在从不参加危险战斗的物种中,也许是盔甲齐全的一个物种,它的受伤可能性很小。这类物种中的一切争端都是按传统的方式摆摆架势来求得解决。”
      在消耗战中,说谎和说实话同样都不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不动声色的面部表情方是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保卫领地的策略:
      “留驻者”( resident)和“闯入者” ( intruder),例子为刺鱼,“凡是留驻者,进攻;凡是闯入者,退却。”
      统治集团的例子:
      蟋蟀,“如果把对以往的搏斗情况具有一般记忆的动物,如蟋蟀,集中在一起组成一个与外界不相往来的群体,过一段时间之后,很可能会形成某种类型的统治集团。观察者能够把这些个体按级别高低的顺序排列。在这一顺序中级别低的个体通常要屈从于级别高的个体。”
      
      基因道德:
      “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
      即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
      这就有点毁三观了,你的亲人帮你是因为你身体里有相似的基因…
      更毁三观的是,母猪食子的例子...
      
      世代之间的斗争:
      特里弗斯的“亲代投资”的概念,以及道金斯自己的观点“一个幼儿从其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好处可以超过它因损害到它的兄弟姐妹的利益而蒙受的损失两倍有余。”,以及幼儿对亲代进行的欺诈行为与亲代对子代识破行为。
      
      两性之间的争斗:
      家庭幸福策略( the domestic-bliss strategy)与大丈夫策略( the he-man strategy),家庭幸福策略讲了一种鸟类,雄鸟筑巢之后雌鸟才与之交配,以及人类的一夫一妻制,大丈夫策略则是狮子和海象的例子。
      在进行ESS论证时用的假设为雌性的两种策略分别称为羞怯( coy)和放荡(fast ),而雄性的两种策略分别称为忠诚( faithful)和薄情(philanderer )。
      
      利他行为:
      第一个想法称之为凯维( Cave)理论,警告所有人小心,但会暴露自己。另一个想法可称之为 "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的理论,小声的跟着队伍,自己挑机会脱离危险,不管其他人。
      瞪羚的例子:用高度暗示捕食者:我很强壮,你抓不到我,你还是去抓别人吧。
      进行ESS论证时用的骗子、傻子和斤斤计较者的例子。
      
      模因(mimeme)理论:
      模因具有和复制基因一样的特点: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我们不妨把一个 "概念觅母" 看成是一个可以从一个脑子传播到另一个脑子的实体。因此,达尔文学说这一觅母就是一切懂得这个学说的人在脑子中共有的概念的主要基础。按定义说,人们阐述这个学说的不同方式不是觅母的组成部分。
      也许我们可以把一个有组织的教堂,连同它的建筑、仪式、律法、音乐、艺术以及成文的传统等视为一组相互适应的、稳定的、相辅相成的觅母。
      相互适应的觅母复合体和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具有同样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环境的觅母。这个文化环境包括其他的觅母,它们也是被选择的对象。因此,觅母库逐渐取得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属性,这使得新的觅母难以入侵。
      
  •     摘录:
      
      1. 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贡献通常并不是提出一个新理论,或是揭示一个新现象,而是于旧理论和旧现象中发现观察的新方法。
      
      2. 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
      
      3. 研究动物学有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因为宇宙万物之中,我们这些动物当属最为复杂、设计最为完美的“机器”了。
      
      4.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
      
      5. 非战时杀人被认为是日常犯罪中最严重的罪行。受到我们文明更加严厉的谴责的唯一一件事是吃人(即使是吃死人)。然而我们却津津有味地吃其他物种的成员。我们当中许多人在看到对那些那怕是人类最可怕的罪犯执行死刑时,也觉得惨不忍睹,但我们却兴高采烈地鼓励射杀那些相当温顺的供观赏的动物而无动于衷。一个人类的胎儿,所具有的人类感情丝毫不必一个阿米巴(阿米巴原虫)多,但它所享受的尊严和得到的法律保护却远远超过了一个成年的黑猩猩。黑猩猩有感情会思维,而且根据最近的试验证明,黑猩猩甚至能够学会某种形式的人类语言。就因为胎儿和我们同属一个物种,就立刻赋予相应的特殊权利。我不知道能否将“物种主义”的道德置于一个比“种族主义“更合理的地位上,但我知道,这种”物种主义“在进化生物学上是毫无正当依据的。
      
      6.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replicator)。如果你在一亿年中每星期都购买一次彩票,说不定你会中上几次头等奖呢。
      
      7. 第一个复制基因一旦诞生了,它必然会迅速地在海洋里到处扩散它的拷贝,直至较小的构件分子日渐稀少,而其他较大的分子也越来越难有机会形成。
      
  •     作者是达尔文主义的信徒,这毫无疑问,而且还是一个社会达尔主义者。
      多读书,就会发现,有些书(有些作者)的观点是互相抵触的,比如《哲学家都干了些什么》里面提到,社会达尔文主义有其危害性,纳粹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产物。
      而《被禁止的历史》的作者,干脆就是一个彻底的“反达尔文主义者”,他认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基本上整个就是一个骗局,是一个主观的臆断,缺乏证据的支持。
      书中的一个观点是对于传统“适者生存”观点的一个深入,我们一直在说“适者生存”,但从没有人问过,这个话是从哪个维度来说的?是“谁”在适者生存,是一个物种?一个种群?还是一个生物个体?作者认为都不是,作者的答案是基因!这也是作者这本书的一个核心观点,适者生存的是基因,而这个基因也是书名中“自私的基因”中所指的基因。
      书中关于“攻击性行为”的章节,所举的关于鸽和鹰的例子,让我想到了政治上的鹰派和鸽派的比喻,想来这样的类比的出处源于生物学?
      而关于亲属间的利他行为其实源于基因的自私,甚至在基因角度看来,有关于亲代对于子代的利他行为,甚至和兄长对于兄弟之间的利他行为有“一样”的合理性,因为他们之间都共享了1/2的基因。
      作者试图用生物学的视角,更准确的说,是基因的视角,来解释社会学,来解释整个世界。
      读这本书,总让我想起形容市场的一句话,“无形的手”,仿佛“基因”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只“无形的手”。
      按照书中的观点,它能很自然地推导出人性本恶的结论来,所以更需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读到书中关于配偶之间的竞争时,忍不住发出会心的微笑,都说现在的丈母娘要求高,按作者的观点来说,这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基因能够延续下去啊。
  •      对于只晓得风花雪月的文科生来说,读这种学术性的书还是很orz,有些看不懂的地方,有些逻辑需要慢慢理清楚。读完一遍,只能说大概了解了作者的想法,刷了个三观。
       首先要说的是,因为男神看过这本书,我才去看的。对作者很是膜拜,同时也后知后觉男神的野心是如此大。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在海洋里到处扩散它的拷贝。
       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取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而我们就是他们的生存机器。」
      
       基因带着不断复制自己的“目的”而复制着自己,长久以来,我们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为了这个目的而不懈奋斗着。万物自私,也许这就是缘由。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
      
       当我们了解到事物的本质时,才能顺着它的规律,得到更大程度的选择与自由。我知道我被基因利用了又怎样,既然它给了我一生,自私点讲,我爱过怎样的生活就朝之而去。
      
       「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
      
       接下来才是细思极恐的:
       「我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人类文化。为这个新的复制基因取名为“觅母”(Minmeme)。
       觅母通过广义上的说可以成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
       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的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盗梦空间里最记得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当一个idea产生的时候,它就会不断的在你脑海里生长,无法磨灭。
      
       哈哈哈男神为什么这么拼命?命名为DNA创造的演唱会,原来是在那么早就开始生根发芽。对他影响真的很深吧。
       我的男神是陈信宏。自认为对他影响最大的一段话在这里:
       「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者一个曲子、发明了一个火花塞、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可能完整无损的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分解后,这些东西仍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
      
       三观刷得妥妥的。我要继续风花雪月去了。
  •     作为一个只有高中生物知识的外行,这本书看起来还算是通俗易懂。看书的过程中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基因进化的理论可以被证伪吗?我敢肯定关于进化的学说有很多,可我目前只看了这本书,连达尔文的进化论也没有看过,我不敢说这本书有多伟大,本着谨慎的原则,我应该多看看同主题的其他书再来对他进行评价。不能因为我的无知随意称赞或贬低一本书。所以我想说的是对于知识盲区,也许多本书的主题阅读才是正道。
  •     本书的观点我完全赞同,对于其中的论点、论据、逻辑和笔触,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但给我触动最大的是“觅母”一节。
      书中说我们生命其实是基因的载体,是永恒的基因获得永生的工具。但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基因是生命的载体,是我们人类繁衍生息的工具而已。
      书中也说到,基因的复制与永生是无意识的,“稳定只是因为稳定本身”,所以如果有一种物质具备不断复制的能力,并且能够蕴含构建生命的蓝图,那它就可以作为生命的“基础”,不一定必须是基因吧。我认为随着技术的进步,硅基材质完全可以承担这一角色,所以下一代复制的单元将基于硅基材质,生命也将把无机物作为生命的基本材料,这就是机器人的诞生,或者很多科幻小说里说的“硅基生命”。如果技术继续进步,只要是稳定的东西都可以作为新的基因材质,不变的将是生命的“意识”,意识将可以从一种材料载体中过渡到另一种材料载体中。
      我看见了“挣脱”,生命的意识亿万年来由于被限制在基因构造的肉体中,随着脆弱的肉体花开花落、诞生又泯灭,无数的意识做着永生的梦想徒劳地做着努力,终于随着技术的进步有了挣脱肉体的可能。
      我的以上想法也是受到了作者提出的“觅母”的启发,“觅母”可以理解为一种文化基因,如一首脍炙人口的歌,它可以在不同的人的脑海里、纸上、电脑里几千年的复制传递,那么人的意识未必不可以呀,也可以把人的意识理解为可复制的片段。
      仔细想想,很有意思。
  •     在我马上要说到的两个极端之间的大部分人,往一个方向探求的都很少。它们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世界,其中盘根错节、迂回曲折。
      
      如果说麦克斯韦方程式或是自私的基因带来了强大的震撼,同时就说这是一种美的话,我认为这是在混淆概念。但还是要说,混淆概念不见得不好,任何“美”都建立在某种混淆概念的基础上。所以我不想否定“美”,也不想否定混淆概念。而对于自私的基因,我更愿意认为那是一种“真”带来的力量。
      爱情、亲情、友情之美,在人漫长的文艺历史中,无数次地震动着人们。文字、电影、美术……它们记载了人的定义,指出生命的方向,强大地感动着我们。但当它在真实这种力量面前,在自私的基因面前辨清了概念与原委之后,替代原先那种美感的,就是冰冷的宇宙带给我们的漠然
      "The universe we observe has precisely the properties we should expect if there is, at bottom, no design, no purpose, no evil and no good, nothing but blind pitiless indifference."
      
      王尔德说真即是美,美即是真。我想他是站在了我所谓的美那一端发出的感叹。如果如他所言,这两个字便会不分彼此。而失去了互相的映衬,剩下一个概念也会失去意义。所以我更认为真和美是两极。这里的美不是方程式的美,这里的真亦不是真情真爱的真。当我走向其中一极,我越发地发现另一极亦是那么珍贵,不忍离弃,而反之亦然。于是我不得不逼迫自己,忍住想念,姑且地在一条路上走下去,待到另一个机缘到来时,收拾好同样的心情,去体验另一种珍贵。这确实颇为艰难,但也无比精彩,让我欲罢不能。
      
      我知道这会动摇对美有绝对信仰的人心灵的根基。她对美的执着绝不亚于我的沉醉。在美的旅行中,我的所见远不及她的所见,也许因为我背负了另一极的重负。她也许无法理解,其实我对美也有同样纯净的热爱。而当我离开美的时候,在她看来我消失在了茫茫的灰色地带,蹩脚而粗鄙,那一定是一无颜色的。
      
      更甚的是,这两极没有一个是有终点的。与其说是极,不如说是方向。是不是极,看走到了哪里而已。哪怕是自私的基因,它的论证如此强大,也要在很基本的方面含糊其辞。
      
      这么好的事情,我是不是该广而告之呢--大声对世界说:出发吧,无论走哪条路;对在一端的人说:宽容吧,回头看看那对面。我本来这样想,但我错了。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学习Will Durant,华盛顿不用像卢梭一样会写情诗,薛定谔不用像爱因斯坦一样有小提琴的造诣。如果真是那样,这个世界反而可能少了精彩。
      
      我只要静静地看着这个世界,自己走着就好了。甚至那些灰色的人们,也不要去责备,反而要爱它们。因为所有的真和美,无不是在它们当中诞生的。我真是笨极了。
  •     读过的第一本关于进化论的书,与其说是一本关于生命和物种演绎的书,不如说是一本关于社会学和哲学的书。从基因的自然选择角度出发,解释了动物界一切基本的社会现象。比如,母爱为何通常比父爱的无私,两性在择偶和繁殖采用的不同策略,最精彩得是用博弈论解释为什么个体的自私没有导致无休止的同类相残。非常精彩,也很有说服力。我第一次明白,人虽然建造了如此了不起的文明,而从最根本的特征出发,我们只是动物。
      
      但是,在解释无机物如何孕育出五彩斑斓的世界时,这本书所描述的进化论并没有给出比神创论更让人信服的答案。我想并不是因为我缺乏想象力,而实在是进化论没有很好证据支撑他们的结论。如果说基因的自然选择导致了进化,那么为什么羚羊没有进化出翅膀,为什么猪没有进化得像人一样聪明?
  •     个人看法,全文大体上可以分为三节,前几章讲述的是基因与生物体的关系,中间讲述的是基因对于生物及群体的行为的影响,最后则是作者在新版中增加的两章内容。
      
      自私一词,在道德观念中的意义,与生物学上的意义并不相同,作者在写作中也一再强调这一点。后面强调的人作为唯一一种能够反抗自私的基因的生存机器,则是更进一步地强调人的特殊性,划清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界线。
      
      如果说之前的进化论更多地是从物种、种群这个层面来解读的话,该书则是从基因、DNA层面来进行解读的。在批判原来的一些不具说服力的解释的同时,留下了一些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这才是科学的进步的方式——从基础出发,在逻辑正确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演绎与推理,借以说明现实中观察到的现象;对于尚未解决的问题则存疑而不回避,在不断地证实与证伪中发展。
      
      与此同时,也看到了生物学与博弈论之间的交叉,只有跨越学科的边界,才有可能对学科事实进行更加合理的解释。另外,策略的好坏并不能仅仅求诸策略本身,环境中的其他策略本身就会决定策略的成败,不能孤立地看一个策略,要用更广泛和更长期的观点来看待。
      
      全书有趣的部分在于基因对于同类物种、族群、两性、亲代与子代之间关系的复杂的影响,这一部分既有很多理论的推演,也有不少有趣的事实。当然,这些更多地是用于自然界,用于人则需要谨慎。
  •     越看清人类的内心,越让我恐惧,我尝试去相信斯金纳和一切反对弗洛伊德的理论,却从未彻底说服自己,从开始接触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我陷进了一个泥淖,直至后来,”性不应该以善和恶来做标称,而应该以本能作为量度“、“弗洛伊德让人们认识到了一个前人从未认识的领域,却矫枉过正”,我用这两句话来摆脱“人内心是动物性”的观点,却从未彻彻底底成功过。
       直至现在我看完了这本书,如果从潜意识来看,人类真的是彻彻底底的自私吗?冷酷到计算至一分一毫的利己吗?人类内心的自私如动物般只为进化而不择手段吗?
       弗洛伊德确实矫枉过正了,真正能击垮弗洛伊德的是两个字:速度。当文化进化的速度大于基因进化时,人类内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便是文化而非基因。人类之所以与动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有文化,文化的根源是人类有足够高的思维和自我意识,千万年以前,当人类进化到产生文化的临界点,因为人类群体中产生了文化,并且文化进化的速度逐渐超于了基因进化的速度,于是文化摆脱了基因对人类的绝对控制,人类向文明迈进,人类内心的物质基础是自私的,基因是自私的,但是人类的表现形式却可以以高文明的形态表现出来。基因是丑陋的(更恰当来说应该是最适应的),但人类的表现却是美丽的。以上思考并不是否定弗洛伊德,而是更全面地看待人类,可以这样比喻,假设人类内心是一个osi的模型,那么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是分析人类内心的物理层,而从文化速度的角度看是人类内心的表示层,并非被观察的物体变了,而是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对于普通人而言,只需要去关注表示层就可以了。
       从一开始看这本书,看到它所分析的各种ESS稳态,看到所有动物都是在自私的自然铁律下进化生存,为了繁殖和生存,无所不用其极,没有爱和道德,只有冰冷的自私,那时让我感受到无边的绝望,同时我也在思考以前看的弗洛伊德和思考人与动物的差别在何处,自己想明白了并且在此书篇末高兴地发现作者的观点很多与我的思考不谋而合,书里最后一章是全书精华,一瞬间让我想到了人的终极追求,想到人类未来进化的道路,这些都与书中提到的“meme”(觅母,即文化基因)密切相关。
       最后,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自私的是基因,道德的是人类。
  •     读起来是很费一番功夫的。但最终读下来之后,不禁让人有再次阅读的冲动。从没想过一本书会彻底地颠覆我对事物重构的看法,不得不称赞作者的学识渊博与科学求知。 本书对我最大的震撼就是:人的本能注定是自私自利的。看似我们所有无私的举动都掺杂着自私的动机。因为我们是基因制造的机器,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我们的肉身会衰亡,基因却可以世代不朽。而只有极其伟大的人能够超脱于这副凡身肉体。 看这类书总是觉得身心很累,太残酷,虽然写得很科幻,但把人类生存进化繁衍写的太冷血太机械了,早些年的观点,不过天天唱着自由论的无政府主义者可以看看
  •     Ⅰ
      第八章 代际之战
      P166
      (上文讲雏鸟)扎哈维(A.zahavi)指出,有一种幼儿的讹作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把捕食者引来。它在“说”:“狐狸,狐狸,快来吃我!”做父母的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但自己也要冒一定的风险。这种不择手段的战术和劫持班机的人所使用的战术一样。他威胁说,除非付给他赎金,否则就要炸毁飞机,自己也准备同归于尽。
      
      Ⅱ
      第九章 性别战争
      P201-202
      ……扎哈维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狐狸,狐狸”论点我们已经看到过。作为一个对立面,他提出截然相反的“累赘原理”(handicap principle)。
      ……
      到现在为止,扎哈维的理论还没有什么问题。下面我们要谈的是他的理论中使人难以接受的那一部分。他认为,尽管极乐鸟和孔雀的长尾巴,鹿的巨角以及其他的性选择的特性,看起来是这些个体的累赘,因而始终是不合理的现象,但这些特征之得以进化正是因为它们构成累赘。一只雄鸟长了一条长长的、笨重的尾巴,为的是要向雌性个体夸耀,说明尽管它有这样一条长尾巴,象他这样一个健壮的大丈夫还是能够活下去。试想,如果有一个妇女看到两个男人赛跑,最后两人同时到达终点,但其中一个还背着重物,这个女人自然会得出一个结论,那个身负重担的男人才是真正的优胜者。
      这个理论很难使我信服,尽管我所持的怀疑态度已不象我当初听到这个论点时那么坚决。当时我就指出,根据这种理论可以得出这样的逻辑结论:进化的结果应该使雄性个体只有一条腿和一只眼睛。扎哈维是以色列人,他立即反驳我说:“我们最好的将军中有些是独眼的!”
      
      Ⅲ
      第十章 欺软怕硬
      P216
      人们或许要问,那些跳跃的汤姆森瞪羚又应如何解释呢?……如果说鸟类的警告声是有效的,且它们发出信号时总是小心翼翼,尽力避免暴露自己的意图的话。那么瞪羚的跳跃却不是这样。它们故作姿态甚至达到惹人恼火的程度。看来瞪羚是诚心吸引捕食者的注意的,有时简直象在戏弄这只捕食者。这种现象导致一个既是饶有兴趣的又是十分大胆的理论。斯迈思(N.Smythe)最初提出这个理论的轮廓,但最后予以逻辑发展的无疑是扎哈维。
      我们可以这样阐明扎哈维的理论。这个理论的关键的一点在于,瞪羚的跳跃行为绝不是发给其他瞪羚看的信号,其实是做给捕食者看的。当然,其他的瞪羚看到了这种跳跃,而且它也影响了它们的行为,不过这是附带发生的后果。因为瞪羚的这种跳跃行为被选择,主要是作为发给捕食者的信号。这个信号的大意是:“你看!我能跳多高!我显然是一只健壮的瞪羚,你抓不到我。你还是放聪明点,抓我的伙伴吧!它们没有我跳得那么高。”
      
      扎哈维在《自私的基因》中出现了这3次,这3条理论有没有一种蠢萌的感觉?
      
      解释的3个生物现象是——
      
      1.雏鸟不停地叫有引来捕食者的危险
      2.孔雀等鸟类的雄鸟为了求偶而演化出美丽的尾羽,但大的尾羽却不利于自身逃生
      3.某种瞪羚当发现豹子等捕食者时会高高跃起,起到牺牲自己提醒同伴的作用,可以视为是种群中的完全利他行为
      
      这3种现象似乎与演化理论或自私基因理论是相违背的,于是有了扎哈维解释的“神逻辑”。
      
      而且这3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不太认同扎哈维的解释的,所以道金斯其实是在反复黑扎哈维。不过书后注释第九章的部分,对那个累赘原理还是展开了很大篇幅的认真讨论。
  •     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声名远播,是著名的“无神论四骑士”成员,粉丝众多,我知道写这篇文章会得罪他的影迷,所以我必须声明本人也是无神论者,而且对亚伯拉罕一神教厌恶至极,所以本人全力支持道金斯对宗教的批判。但这不等于我认同他所有的观点,比如这本书,我认为他写的很烂,可却被奉为经典并广为传颂。
      
      这个标题就起的很糟糕——《自私的基因》惊世骇俗,有分子生物学基础的人应该会明白,“基因”说白了不过是核苷酸分子长链缠绕起来构成的高分子聚合物罢了,这种简单的东西基本可以被视为是无生命的,它没有意识和思想,更谈不上是“自私”的。就像我们不能说一块石头是自私的、一张桌子是自私的一样,我们也不该说基因是自私的,它只是服从了一些生化反应规律,而自身是没有目的性的。也许道金斯采用这种拟人化的比喻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文章中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夸大这种比喻,这显然会给读者带来严重的误导:仿佛“基因”不再是简单的高分子聚合物,而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精灵”,这些“精灵”寄生在我们的身体里,操纵我们的所有行为,而我们只不过是它们的奴隶。
        
      我知道道金斯等人对此是这么解释的:虽然,基因是没有意识的,但是,有大量自我复制倾向的基因会在进化中保留下来,而复制能力差的基因都在进化中消失了,这是一个自然选择过程,凡是留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凡是“无私”的基因都已经逝去了。这种思想可以概括为“自然选择的基因版本”,或者称为“新达尔文主义”思想。新达尔文主义者武断的认为,所有现存物种的性状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没有别种可能。这偏偏违背了达尔文最初的观点,达尔文在《物种起源》序言里强调,自然选择不是唯一的演化方式。新达尔文主义者却将自然选择推向极致:凡是留下来的都是好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是啥?标准的逻辑重言式,A=A一样的恒等式。说句刻薄的话来形容,就是事后诸葛亮和马后炮专家。如果一个人真的明白生物演化的过程是试错法,他也应该明白,这个试错过程到今天依然没有停止,我们不能说今天的一切都合情合理。
        
      这种“存在即合理”的思维把现存的基因彻底神化了,基因简直成了上帝,它们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它们能操纵你的神经系统。按这种说法,你听到有人落水了,你身上的基因强大到甚至可以瞬间完成计算:这个落水者身上有多少基因跟你是相同的,然后对你的大脑下令救人还是不救。这仿佛是在暗示,你的所有本能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都是最佳的,是最理性的。你根本就不需要思考,跟着感觉走就行了。有神经生物学知识的人看到这里就知道是多么的荒谬至极和夸大其辞,大脑的神经网络其实有着相当大的可塑性空间,后天环境会显著影响着脑内神经元的数量和连接方式,而基因顶多只能在神经发育期发挥有限的影响,神经系统从来就不是基因的奴隶。道金斯严重夸大了自然选择的作用,忽视生物的后天行为是有相当的比例是脑随着环境变化而做出适应性的调整。
        
      我想到一个有趣的例子:假如人如果都是基因的奴隶,那么克隆技术肯定是要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广泛欢迎的,因为克隆技术能完全、大量的复制你的基因,这岂不是比只能继承你一半基因、费力的有性生殖要好很多倍?奇怪的是从当前的政治现实来看,克隆技术远远不被人类所欢迎,相反,它几乎遭到了各地保守势力的阻挠,相关科研阻力重重,甚至被过分敌视。
      
      当然这本书论证过程的最糟糕之处这里——无法证伪。比如跳水救人的例子:如果你怕死不救人,很好解释,这是为了保存你自己身上的基因;但如果你舍己救人,他们则解释为,你是为了保存他人身上跟你相同的基因。无论你救人不救,这个理论都是对的。还可以举很多例子,公蜘蛛希望跟母蜘蛛交配,但也要冒着被母蜘蛛吃掉的风险。现在你作为一个公蜘蛛,如果为了繁殖不要命,这是“自私的基因”在后代的身上得到延续;你若为了保命放弃了繁殖,这是为了保存你自己的基因,或者解释为你把机会让给了相近基因的蜘蛛兄弟们。还有母兔、母鼠等动物在产后会情绪不稳定,有一定几率会咬死后代,现在作为母兔,如果你没有咬死后代,不要多说,这是为了延续自私的基因;如果你部分甚至全部咬死了后代,这可以解释为你在把有限的资源留给那些强壮的后代,或者解释为你把资源都留给了你姐妹家的孩子。还有异性恋or同性恋,如果你是异性恋,就是繁殖自己身上的基因;如果你是同性恋,就是为了他人延续基因留出位置……发现没有?这套理论永远都是对的,因为它在逻辑上就不可能是错的,你无论做什么都是“自私的基因”让你这么做的。这套永远正确、不可证伪的把戏跟神创论究竟有啥区别?我何必非得信什么“自私的基因”,我信上帝、信飞天拉面去不是更好?
      
      道金斯作为反击宗教势力的先锋,为了摧毁宗教的循环论证体系同时,都没想到自己也创造了一个宗教,一个万物运行都是又自然选择决定的,由“自私的基因”决定的“新宗教”。区别仅仅在于神创论说的一切都是上帝决定的,而基因决定论的说一切都是基因决定的,换了一个概念,思维方式却是完全相同的。
      
      值得一提的是,道金斯本人似乎不是基因决定论者,本书最后一段他透露出人类可以用理智战胜“自私的基因”,提到了meme理论,这个独创性的思想足矣给这本书加一颗星。但不会改变我对此书很差的评价,因为它误导了无数读者。受这本书影响,很多人都成为了坚实的基因决定论信徒,他们眼里仿佛一切都已命中注定了,这怎么看都是流行于19世纪的机械决定论在悄然复辟,那个全知全能的拉普拉斯妖改了名字叫做“自私的基因”,说实话这玩意真的离神创论不远了。今天的人们可以轻松破除宗教的禁锢,但很遗憾的对于各种包装着“科学”外衣的形而上学,依然缺乏足够的抵御能力。
      
      我建议依然对道金斯及其新达尔文主义执迷的读者,去读一下古尔德的《熊猫的拇指》或马古丽斯的《倾斜的真理》。2010年热门的科普畅销书——凯文·凯利所著的《失控》,也有一段对新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不妨一读。
  •     这么好的书居然这么晚才读!(按照我的意见,刚开始学生物就应该读这本书~)
      
      不过这么晚读也有好处,这本书似乎把我以前看的那些书《花的智慧》、《蚂蚁的生活》、还有关于布谷鸟的纪录片都串起来了,也解决了以前读那些书时的一些疑惑,比如说,蚁后和工蚁到底谁控制谁?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看了这本书,我连看小说也带上了“基因自私论”的观点:他之所以去给她送饭,就是因为她有他1/2的基因,当然他不知道自己是这样被基因操控的。。。
      
      好了,结论是:看科普书的同时看小说,小说也会变得更有趣~
      
  •      11月开始看这本书, 但疯狂的码农并没有太多的空闲,所以拖到今天才算浏览完毕。科普书籍都很理性,这本书还带着非常尖锐的对群体、个体选择理论的批评,对批评者的反驳。既然要批评别人的错误,那就必须让自己无懈可击,所以作者的论证比较严谨,面对严谨的文章读者要集中精力才行。在讲解ESS的时候,对各种策略的详解,也就是假设、论证、推翻最后得出最有可能的结论的过程,论证得很深入很有逻辑。最后提到的觅母(meme),进入到了更高的层次,基因进化得来的大脑为人类文化提供了“汤”,之后人类的觅母就开始了进化,遗传进化并非进化的唯一方式。基因是永恒的,觅母也是。
       自私的基因,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必须是自私的。一方面,帮助其他个体的基因是存在的,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有利于其他个体,而它们的自私是指:要扩大自身基因在基因库中的占比。另一方面,生物中的利他行为,本质上也是利己的,这个“己”指的是基因,“他”指的是其他个体,就是说某个体表面上做了有利于其他个体而不利于自身的事情,但从基因的角度看,这是有利于组成个体的基因的,所以对于基因来说这不是无私,而是自私。再说了,虽然人是自私的基因的生成机器,但基因对人的控制,就好比程序,程序员可以在编写的时候可以控制它,在它编译之后,则不能控制了,人类对自私基因的反抗,最直接的表现便是避孕套。人性还会更多的是受到另一种进化形式的影响:觅母。
       ESS,进化最终会导致群体进入稳定状态,不同的基因组合有不同的表现型,也就是说不同的基因选择了不同的策略,哪种策略更能让群体长期存在呢?这就涉及到了博弈论,作者有详细的分析解释论证。基因的不同组合导致了选择不同策略的个体,最终稳定策略的个体占大多数,也就是稳定的基因占大多数。渐进的进化就是从一个稳定状态进入到另一个稳定状态。 ESS就是与它的副本能很好相处的一种策略。
       从自私基因的角度可以解释为什么雄性要很费劲的追求雌性,雌性为什么会要求雄性筑造巢穴或者做其他事情才同意交配,如果不这么要求,则雄性付出较少,子代的不存活对雄性来说损失不大,而雄性可以很轻松找更多的雌性交配扩大子代数量,于是雄性容易不忠诚不抚养后代,这种属于不稳定状态,最终选择这种策略的雌性死光了,剩下的雌性都是这么要求的。我这里的复述省略了前提,不太严密,作者的论证逻辑很严密。对于雌性来说,有两种可以选择的策略:幸福家庭策略,大意是,雌性在选择雄性交配时,会考察雄性,要求雄性付出,使得雄性不愿意放弃他们的后代,保证后代存活率,以提高她的基因在基因库中的占有率。大丈夫策略,大意是,雌性选择最有吸引力的雄性,保证她后代中的雄性也同样有吸引力,以便扩大她的基因在基因库中的占有率。
       阿克塞尔罗德的重复囚徒困境解释了自私基因创造的个体会有利他的合作,这章节存在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反驳那些用人类道德攻击进化论的人吧。在重复的囚徒困境中如何获得最大利益:善良、宽容、不嫉妒,作者称之为以牙还牙策略:如果对方不再背叛,那就采取合作策略,要善良,但也不能被欺负,如果对方改错后也要能宽恕他,不嫉妒则是说,要和对方做非零和博弈。人类社会就是一个重复的囚徒困境,好人有好报。
       再回头想想,作者所说的一切都是基于现有科技、现有生物表现作出的论证,那么未来会有新的发现推翻作者的理论吗?不知道,再说吧,反正这书我看着挺舒服,而且科技的发展也是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这个阶段不经历,就不会有更接近生命真相的下一个阶段。
       这是科普文章,所说的绝不限于解释人类自身,但我的阅读更多的是把概念套到了人类身上,为什么是男生追求女生,为什么父母关心孩子,为什么好人比坏人多......。作者的论证过很值得学习,对反对者的批评尖锐刻薄,这在科学上也不是坏事,可见作者的认真态度。另外,作者还是一位写了几十年程序的程序员。我也是程序员,Yeah!
      
      
  •     书中的观点具有不错的意义,但是作者的写作方式令我十分厌恶
      
      作者对于其他的观点极少给出有力的反证,却常常是整页无关的讽刺与嘲笑,而且现在,他所极力嘲笑的“群体选择论”可能已经又成为一个相对主流的观念了
      
      作者证明别人观点错误的理由有时候只是”我的基因论也可以解释“;但如果其他人的观点有一点和自己的不一致,就常常拿出来嘲笑一番
      
      书中很多地方都只是推测,而不试图以实验来证明,比如“我认为,这种把兄弟或姐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行为是可能发生的,不过没有受到注意罢了。”这样的说法,根本不是所谓的“动物行为学家”该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吧?
      
      
  •      在读此书之前,我对进化论的认识只停留在高中水平,只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是对的,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是错的。作为外行读者,我表示较为清晰地理解了道金 斯的部分观点,并深表认同。尽管这种坚信不疑的认同在只读过一本书的情况下略显草率,但更加表明了本书的理论依据具有压倒性的说服力,并且此书销售长盛三十周年而不衰,道金斯本人堪称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科学家之一,这也从侧面肯定了其学说。
      
       作者道金斯在前言中提出:“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这句话乍一听来有些惊世骇俗,难道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我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帮助遗传因子们进行繁殖吗?道金斯在用毋庸置疑的口吻否定了物种、群体、个体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后,在第二章与最后一章中进行了畅想——
      
       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各种简单小分子物质杂乱无章地分布其中,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逐渐积聚起来。在经过雷电或紫外线之类的进一步影响后,它们结合成大一些的分子,如氨基酸、嘧啶和嘌呤。到了某一时刻一种能够复制自己的非凡分子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很快海洋中到处都是它的拷贝,但由于复制错误的产生于扩散,这些拷贝虽然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却并不完全一样。此时海洋中变得拥挤,组成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系的复制基因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那些具有高度稳定性不易分解、复制速度更快和能精确复制的复制基因们显然更容易生存下来。为了具有更大的竞争力,其中一些复制基因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或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中来保卫自己,为自己制造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随着竞争对手的陆续出现与时间的推移,这些生存工具更优良更有效,体积越来越大,结构日臻复杂。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
      
       最后一章中道金斯还解答了3个问题: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细胞要组成多细胞生物?为什么生物采纳“瓶颈”般的生命循环,即子代从一个细胞开始生长?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和论述,除了对性的存在意义的论述上我不太满意之外,基本上成功构建起了生物从原始汤直至现在的进化之旅。
      
       然而我们可以轻易地提出疑问:既然人类作为生物的一员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么为什么会有人选择丁克这种断绝基因延续的方式呢?结合我的理解,由于基因是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发挥作用的,因此只能假以时日才能见到成效,为了避免基因控制个体所形成这种的时滞性,基因创造出了大脑这个器官来代替自己直接控制生存机器的行为。但是随着脑容量的增加和大脑神经回路组织的日趋复杂,意识出现了!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我们能够思考存在的意义,这大概意味着大脑真正接掌掌控个体的权力。大脑原本不过是主人基因所聘请的管家,最后管家居然篡夺了主人的权力,不必再理会主人的繁殖指令。尽管这种篡夺是很不彻底的,比如说看到异性健康的身体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冲动,类似还有很多都不是大脑能够掌控的。所以我以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应该在于只有人类才拥有真正的意识吧。
      
       书中还有一个有趣的论点: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相同,那么它可以做的便是帮助宿主生存并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再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细胞。其实这个论调早不是第一次听到,还记得初中生物老师讲解线粒体时便是持这种观点,线粒体本是太古时期侵入细胞的细菌,最终与细胞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总之总之,这是一本影响三观的书,恨不得早读几年。
      
  •      在地球形成后的某个时间点,某处突然出现一种物质,它可以自我复制,这在地球早期是个巨大的优势。它就像个拓荒者,在这近乎无尽的空间、无限的物资面前,它不断的自我复制,没有限制。也许起初它就像个机器,得到了个指令,便夜以继日的工作。
      
       但是复制会有差错的,于是便有了更多不同的复制因子出现。这时它们便感到压力,有竞争了,物质不在一人独享,空间也越来越拥挤。为了更好的让自己延续下去,就要“想办法”。慢慢的有了细胞,让复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再来有了大些的机体,竞争越来越激烈,需要一个高效的机器。后来出现了大的生命体,为了更好的延续,共同协作。再后来不再是延续的问题,竞争一步步的挤压空间,不断的压缩到就为了生存的问题,这就需要更强大的机器,有了强大的物种,灵长类动物。
      
       而人的出现是不是地球空间已经很小了,这些复制因子———基因,想要在宇宙这个更大的空间上要生存空间和延续的时间呢?只是我在想,这是基因亿万年来最大的赌注,它会不会失控而毁了自己?意识是个可怕的新选择。
      
       当然进化是不断进行的,每次出现的都是新事物,新选择,新的路口。
      
       在地球上一切生命非生命的不断演化过程中,也许这都是无意识的,是偶然与必然的结果。突变是随机的,你不知道哪个是有用的甚至是强大的生存武器。但是在环境,生命间的相互影响下,有效的就被延续下来,无效自然会灭绝。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所以是不是越到后来生命越趋向于在稳定中改良,他们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能解决生存的问题,并在这稳定环境中高效做着延续的工作。但面对着一堆堆的对手,你不得不改进一些技能为自己赢得更大的空间,只是不能一下子大变动,风险太大,这一起协作的基因可不愿意承担一下子毁灭的风险。
      
       不过有疑问的是,这一切看似必然的演化结果真是源于这一个个偶然事件吗?真相是什么,还需要我们不断往回看,在源头寻找答案。
      
  •      这本书作者的思想让我大开眼界。基因自私地追求自己在基因库生存繁衍最大化的同时,造就了生物的各种欲望。但只有人这个生存机器可以与之抗衡。
       想法和叙述很有说服力,在感叹大自然奇妙的同时也学到了生物学方面的知识。 作者的觅母说也很精彩,觅母引人深思。
       从基因角度看问题,打破常规,不得不说很精彩。但看起来没兴趣。
  •     一、节制 v. 非节制
      
      节制
      
      作者的论述 从表达方式,到蕴含的思维方法,总是显得如此“节制”,
      谨慎+谦逊=这是一种承认 论述有限性+思维有限性的 姿态,
      这种姿态,给人以平易+不绝对的感觉。。。
      但是,似乎不太符合所谓“自信的表达自己观点”的传统方法——“我认为ABC”、“我确信DEF”、“我坚信GHI”。。。
      
      V.
      
      无节制
      
      但是,从这些“节制”着的、有限着的 内容,往“前”看过去,会发现,
      作者节制表达,所引发的 进一步理论化的可能却是 无节制的。。。
      从这点看,又能同时看到作者的“野心”[GSS:中性或褒义,非贬义。。。]。。。
      
      
      
      上述节制和非节制的交错,
      a.体现在文字表达(包括了正文、注释两部分)的内容中
      b.还体现在正文与注释的互动中。。。
      
      
      
      二、举例
      在论述 “模拟能力”是如何促发 人类 主观意识、自我意识 产生的问题时,
      作者在正文部分说:
      http://book.douban.com/annotation/29228711/
      “
      试验的缺陷:
      a.费时
      b.费精力
      c.明显的误差会带来致命后果。。。
      
      而模拟即安全又迅速。。。
      
      模拟能力的演化 似乎 终于导致了 主观意识的产生。。。
      ——这是当代生物学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
      [GSS:主观意识的产生机制,在作者看来,与模拟能力的演化直接相关。。。]
      
      没有理由认为计算机在 模拟 时是有意识的。。。
      尽管我们必须承认,有朝一日,他们可能具有意识。。。
      [GSS:人工智能与主观意识。。。]
      
      意识的产生,也许是由于 大脑 对世界/事物 的 模拟 已达到 完美无缺的程度,
      以至把他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
      [GSS:P300 作者对这个问题,专门做了一个注释。。。]
      
      显然,一个生存机器的肢体 必然是构成他所模拟的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
      可以假定,出于同样的理由,
      模拟本身也可以视为是被模拟的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事实上,“自我意识”可能是另外一种说法,
      但我总觉得这种说法用以解释意识的演化 是不能十分令人满意的,
      部分原因 是他 牵涉到一个无穷尽的复归问题:
      ——如果一个模型可以有一个模型,那么为什么一个模型的模型不可以有一个模型呢。。。
      
      不管意识引起了哪些哲学问题,
      就本书的论题而言,
      我们可以把意识 视为 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
      也就是说,
      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他们的主人-即基因那里 解放出来,
      变成有执行能力的决策者。。。
      
      基因-是主要策略的制定者
      大脑-是上述策略的执行者
      [GSS:作者对于基因和大脑关系的分析,似乎可以用以解释 这些机构的关系。。。
      基因-制定策略-股东会/立法机构
      大脑-执行策略-董事会/司法机构]
      ”
      
      
      
      对于模拟能力/模型 和 主观意识/自我意识 的关系问题,
      作者又在P300加了一个注释,专门介绍了哲学对意识产生机制/现象的代表性观点:
      [这个注释写得很精彩——也许是因为他可以比较自由的展开,而不太用顾忌-是不是把全书的主线给拉散了。。。]
      “
      我在1988年吉福德演讲《微观的世界》中就讨论了 大脑模拟世界 这个想法。。。
      我依旧 不清楚 这对我们解决 意识本身 这个大问题 有没有什么帮助,
      但是,我承认我很高兴看到他引起了 卡尔@波普尔爵士在达尔文演讲中 对他的注意。。。
      
      A.丹尼特 关于主观意识起源的哲学观点
      哲学家 丹尼尔@丹尼特
      提供了另一个关于意识的理论,推动计算机模拟这个隐喻更进了一步。。。
      
      丹尼特认为:
      ——人类大脑的硬件部分 本质 是并行的,
      而大脑所运行的程序从设计上 就是要产生 一个串行处理的假象:
      ——一台基于并行架构的串行处理虚拟机。。。
      [GSS:前面一点,作者作为基础知识的铺垫,介绍了:虚拟机、串行/并行处理器的概念,略。。。]
      
      关于思考的主观影响中,
      最显眼的就是“一件一件的来”、“意识流”——流水般的自我意识。。。
      
      丹尼特相信对于多数动物来说,他们都是直接使用原本的并行处理 的模式。。。
      
      人类大脑 无疑也会直接使用其并行架构去处理很多保持复杂生存机器运转的常规任务。。。
      
      但是,在此基础上,
      人类大脑 进化出了一台用来模拟 串行 处理器假象 的 程序虚拟机:
      ——头脑 及其 流水般的意识 就是一台虚拟机,也就是一个用户友好地与大脑交流的方式。。。
      
      作者 这样 有“节制” 的评价 丹尼特 的理论:
      ——当其他物种似乎对他们天然的并行机器满意的时候,为什么人类需要一台串行虚拟机 这个问题 还没有明显的答案。。。
      a.也许 对于人类需要去做的一些更复杂任务有一些更基本的顺序在其中,
      b.或者 丹尼特 错误的将我们特殊化了——他进一步相信 串行程序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个大的文化现象。。。同样,这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显然。。。
      但是,我需要加一句,在我动笔之时,丹尼特的论文尚未发表,
      我的评论只是基于他在伦敦1988年雅各布森演讲中阐述的信息,
      我建议 读者们在他论文发表后 直接与 丹尼特 讨论,
      而非仅仅基于我这儿不完整、主观的,可能甚至是润色过的评论。。。
      
      
      
      B.汉弗莱关于主观意识起源的哲学观点
      哲学家 尼古拉斯@汉弗莱 也曾提出过一套诱人的假说来说明模拟能力的进化 是如何导致意识的产生的。。。
      其著作《内部的眼睛》,
      举出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说明像我们或黑猩猩这样的高等社会性动物,
      都必须变成专业的心理学家。。。
      大脑必须处理和模拟世界的很多方面。。。
      但是,世界的大多数方面与大脑自身相比,是那么简单。。。
      社会伙伴们往往能够通过微小动作/微妙线索,
      令人惊讶的擅长于读心以及猜测行为。。。
      
      汉弗莱相信 这种“自然的心理学”技巧在社会性动物中得到了很好的进化,
      几乎相当于一个额外的眼睛或者另一个负责的器官。。。
      
      到此为止,我觉得 汉弗莱 的理由还是令人信服的。
      他接下来主张内部的眼睛是靠自我审视来工作的。。。
      每一个动物都审视他自己的感受和情感,借此去理解其他动物的感受和情感。。。
      这个心理学器官依靠自我审视来工作。
      
      我不是很确定 我是否同意 这个观点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意识,
      但是,汉弗莱 确实是一个睿智的作者,他的书很有说服力。。。
      ”
      
      
      
      潜在方向“无节制”体现在:
      模拟能力 对 主观意识/自我意识 产生所起的作用,
      已经成为 生物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哲学诸多 学科的交叉研究对象。。。无论从那个视角出发,都是一个大有可为+深不可测的研究方向。。。作者作为横跨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的科学家,自然对这种交叉领域的无限魅力深有体会。。。
      所以,作者从某一个“小问题”出发,指出了一个无节制的潜在方向。。。
      
  •     我向来认为,人性本恶,或者说人生来是自私的,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因此,那些完全牺牲奉献利他的所谓倡导本来就是超越人性的,不符合自然规律,强制只会导致虚假和唱高调。
      
      跑题了,说会这本书,算是给我们的自私找到了根源——基因是自私的,人,包括一切生物体,都只不过是基因为了不断复制生存而形成的载体。在原始汤里,基因找到了可以永不灭亡的办法,我们只是它们伟大进化的实现方式,而已。
      
      想到这本书出版的时间,无疑这是一个爆炸性的论断。今天才来看,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前段时间刚读了第三种黑猩猩,其中说到其实人类的出现本来就是生物进化上的一个例外,物种进化其实只追求生存和繁殖,并没希望成为什么智慧生物。因此,人类有了高等智慧,却发现这样的事实,不知道是不是该为自己悲哀。
      
      说句实话,这本书算是学术著作了,虽然不是全书艰深词汇,但读起来颇费力气,而且我也坦承有很多的内容我都没有完全看懂。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地方给了我极大启示:
      
      1.如果想要延长人类的寿命,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是方式实现目的。一是禁止在一定年龄之前生殖,几世纪之后,人类寿命可提高。二是可以想办法“愚弄”基因,让它认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要丁克,要保持年轻的心态和体态。
      
      2.弓背鲸发出的异常响亮的歌声在理论上可以传到世界各地。只要它们游在海水的某一特定深度上。——鲸鱼的歌唱长久以来就是生物学家研究的内容,至今没有科学解答。
      
      3.初生蜜鸟有一副尖锐的钩喙,一出壳时两眼还未睁开,却会把所有的同奶兄弟姐妹活生生啄死。布谷鸟则将其他蛋都摔倒巢外地下。——谁说初生儿天真无邪?生物自私性生而注定。
      
      4.4%的雄性海象所进行的交配占所有交配的88%,大批剩余的从此各位交配过的独身雄性个体,终生得不到机会交配。——大大出乎想象,宠物应该绝育。
      
      5.病毒可能是脱离了群体的基因。——共存。
      
      6.觅母。——我完全同意所有的科学到最后都是哲学,也完全同意科学和宗教是一母同胞。但在基础层面,还不能真正理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完全一致,所以这一章,我同意其传播的论断,但还是觉得和基因是两回事。
  •     人类存在的本能是复制基因
      
      按照进化论的规律,善良的基因最终是会越来越少,直到灭绝的,这不是一件坏事,因为这里善良的标准是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包括自然界的规则,和人类文明的规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并不是说着玩的。
      
      乱伦的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的亲缘关系意识
      
      幼儿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欺骗,也许装得比实际更年幼或面临比实际更大危难的模样,来获取父母的保护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头上,恩将仇报,也不过是基因自私的一种表现。
      
      计划生育的本来目标是避免过多消耗群体资源,但个体服从的内在驱动力是最大限度增加他们现有子女的存活数,所以,想让人心甘情愿的做出“利他性”行为,就让他觉得,是为自己的利益在战斗。
      
      千万别拿大无私那一套吓唬人,除非洗脑。
      
      零和博弈和囚徒困境,每一天都在发生。
  •     里面的干货就那么一点 其余时间就看作者在一个人打嘴炮 “你是错的! 你TM也不对 ! 我同意你的部分观点! ” 本篇完结了以后 还有100页的嘴炮注解 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阳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一夫一妻
      从进化的角度看,我认为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倒退(这里不讨论道德)。我想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人(和很多哺乳动物)的进化越来越复杂,只凭基因不能传承足够的信息,需要后期的学习(人类的婴幼儿期是最长的),这样需要由家庭来承担重担。即便这样,一夫多妻制仍然人类社会各时期普遍存在。一直到近现代人人平等的观点深入人心后,一夫一妻制才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可以说,一夫一妻是普通男同胞的福音。
      
      我在想,当将来社会保证越来越完善后,会不会重新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一夫多妻?比如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不结婚,而只与最优(她自己认为最优)的精子结合,比如通过精子库或直接受孕的方式,然后由自己或社会抚养。
      
      对男人来说,这种竞争太残忍了,不多说了——还好不是现在。
      
      
      两性战争
      作者并没有讲到人类社会,只讲生物界普遍的雄性和雌性,但我觉得很多观点对人类同样适用。
      
      雄性对后代投资少,会倾向于处处留情和不挑剔配偶;雌性对后代投资更多,对配偶更加挑剔。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同样理论也完美解释了为什么女人要“考验”男人,为什么淫荡的女人占少数,矜持的女人占大多数,以及忠诚的男人占大多数,花花公子占少数。
      
      雌性的最佳策略也许是:享受家庭男(忠诚的雄性)的殷勤,但与大丈夫男(不忠诚但有性吸引力的雄性)生育——不谈人类。
      
      
      自由意志
      人类很傲慢地认为自己和动物不同,但从基因出发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同。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的高尚完全毫无客观依据。作为人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任何一个个体,也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存在的目的和价值只是在于某部分特定基因的延续。据说人类的大猩猩基因的相似度在95%以上,和香蕉相似度在30%以上......
      
      人类很自负地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我们确实容易有这种错觉。不过受弗洛伊德的影响,我一直觉得人绝大部分时间是受自己“潜意识”支配的,或者只是随大流,只是极少数时间例外。当然少数独立思考的人能大大减少这种影响,不过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参见《人类误判心理学:社会认同倾向》
      
      人类的潜意识会不会就是基因的作用呢?如果是,那人类真的只是臭皮囊而已。虽然没什么证据,但我很怀疑两者有很大的关联。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贪婪和追求私欲的,表现为对食物/领地/异性等资源的追求和占有。而人一辈子争名争利,不也就是为了占有生存资源和异性吗?当然由于文化等因素,很多潜意识的动机被伪装起来连自己也未必知道。比如即使不能占有更多异性,但仍然会不遗余力用各种方法吸引异性关注。
      
      
      另类的进化
      我几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本能压抑的基础上的》,认为人类文明和生命本能以及进化是背道而驰的。上面谈到的人类一夫一妻制、计划生育、延长人类寿命等文明产物都是不符合进化论的。那么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在进化中停滞不前,而被其它物种超越呢?
      
      我觉得很能性是蛮大的,但肯能是N多年后,也不太可能是地球上现存的物种。有几种可能:也许新物种有更多的染色体,能遗传比人类更复杂的进化优势,并且长期在被人类忽视的地方生存发展;也许是外星的生物;也许是人类意外灭亡后给幸存物种充分的时间。
      
      当然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另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竞争形式,比如人类之于基因,电脑之于人类。比如基因不断的变异、选择和竞争,变异的适应性会越来越强,演化出来的武器会越来越奇妙。出现了城堡现(细胞),战舰(多细胞生物),直到最后,基因的军备竞赛会造出基因自己的电脑-------生物智能。那么人类的进化会不会出现一直更复杂的复合体呢?
      
      
      谜米机器
      当然也许是基因进化的概念过于冰冷无情,作者在最后提出了一个"meme"即“文化基因”的概念:一个个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复制、变异、淘汰。其学生在《谜米机器》(The Meme Machine)一书中谈到:正如基因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下一代的身体之中,最终决定了生物世界的格局及其结构;与此类似,谜米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另一个人的大脑、另一本书、另一个对象之中,这最终决定了我们的文化以及我们的心理结构。
      
      人既是基因的机器,也是文化的机器。人脑成为Meme的原始汤,同时我们在进化最高级阶段形成的自我意识,在Meme进化过程中扮演着选择的角色,如同自然选择之于原始生命分子。对人类来说,meme比gene的进化更重要,这种想法也许能给人类带来少许安慰吧。
  •     前两章是个轻松的开场白。
      第三四章抛出立论的主要基础,DNA、基因、复制因子和生存机器。阅读难度增加,调动知识储备。
      第五章看似讲同物种的相互斗争策略,实则为后面的重磅炸弹做基础,所谓进化稳定策略,在这里像是相互斗争的个体所做的选择,到后面就会知道不是这么简单。
      第六至第九章谈族群与繁殖相关问题,因以前认真读过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所以这部分阅读较为轻松顺畅。
      第十章以群居昆虫为主要对象,再度深化进化稳定策略的话题。
      第十一章,嘭!meme来了!我以为这是这本书除了进化稳定策略外最震撼的一部分。
      第十二章,更进一步深化策略问题,在博弈次数未知的前提下,善良和宽容是最佳策略。
      第十三章,是《延伸的表现型》的一些主要观点,或者因为是抽绎出来的,阅读难度更大,但可以看出作者又将自私基因的基本理论应用于更高层面了。
      快要读完的时候已经迫不及待要重读了,这本书是值得随时回顾的,当之无愧的经典著作。读完它,对世界和人的看法都会不同。(但不同的方式绝对不必是像封底写推荐语的那位明显反科学的教授说的悲观绝望。)
  •   我跟你思考了同样的问题
  •   的确缺乏可证伪性,提供的更多的是理解世界的新视角罢了
  •   虽然没有看过结尾处提到的几本书,但敢问lz真有认真读这本书吗?第二段,有关自私俩字,书中三四次提到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基因本身是无意识的。第三段,书中也都是倾向性的话语,没有下论断说不适合的就消失,你当他们生物学家是白痴,不知道隐性基因还是怎么着?第四段,算基因亲缘几分之几的关系书中也明确说了是进化的倾向,这样的ESS更能在基因库中传播开而已。根本没有基因自己有意识的计算,书中还有提到很多因此而进化出的欺骗行为,或者比如海豚救人,你能说它计算了吗。最后一章是进化出的延伸的表现型,涉及到书内容的概括正确的连一半的没有,我们看的真是一本书吗?真心不能忍,像楼主一样不认真看书,带着“先见之明”去“批判的”看书,信口开河,敢问意义何在?
  •   楼主,我确定我看懂了你在说什么,但我也同时能够确定:你真的没看懂《自私的基因》这本书。
    首先本书并没有要讨论“人类社会性”的意思,作者也极力避免读者往这个方向来狭隘的套用这本书的结论,所举的例子也尽量是在自然界天然的ESS系统,就这样都还是拦不住楼主一门心思想要往人类身上套么?其次,就算真的拿人类做例子,你的比喻也实在太幼稚拙劣....“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反对克隆”?这能算问题么?学过生物的人都知道有性生殖在演化学上的优势,书中也有解释过为什么无性生殖这样“看来完美的繁殖方式”会被逐渐边缘化——因为有性生殖能够大大增加物种“改良”的的几率,全球人民如此厌恶“克隆”这种低级的无性生殖方式,也许恰恰从根本上暴露了人类混沌的基因本能。
    楼主,“为了反对而反对”真的一点儿也不“酷”,当然,又或许是因为你细胞核中的那四十六本建筑蓝图里,每一页都写满了“土”。
  •   楼上握手
  •   如果不是没有看完就是一目十行却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书中的论述对象是基因,而你的论述对象却是个体,而且作者一再强调只是为了叙述
  •   楼主偷换概念,自身的基因=个体的基因=为了繁衍保留的基因
  •   楼主,我赶脚你的文章里:平行论证没有,反例用克隆,反而如甜菜蜀黍说的一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诉诸权威用的也只有一茬没一茬的学界争议,很无力。
  •   很专业,厉害.我想起了 脑髓地狱 里的 婴儿梦
    都是说 瓶中脑 的
  •   很好的思考,希望能用所谓的理性,超越基因的局限。呵呵,也许就像我们把自己举起来一样虚无!
  •   ╮(╯▽╰)╭,我看的老版,第十二十三章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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